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厦门大学 作者:陈泉生 页数:463
内容概要
环境法学是研究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它是环境科学与法学相互渗透、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科学。《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环境法学》紧密结合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实践和环境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努力吸收近十几年来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丰富经验和国内外环境法学研究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环境法学涉及的各个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述了这一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前沿理论问题。《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环境法学》的作者来自本省多所法律院校,他们均具有环境法学的教学经验。
作者简介
陈泉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府法律顾问,1995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从事环境法学研究近20年,迄今已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近四百万字(学术专著、译著十多部,论文近三百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三十多篇,主编两套系列专著:《生态与法律专题研究丛书》和《环境法学系列专著》。主持过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以上课题成果获省部级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十多项。
书籍目录
总序 前言 上篇 总论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环境及其结构和生态基本规律 第二节 环境危机 第三节 环境保护 第二章 环境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各时期环境法发展概况 第二节 各国环境法发展概况 第三节 我国环境法发展概况 第三章 环境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 第二节 环境法的特征 第三节 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第四节 环境法律关系 第四章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节 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二节 综合性环境基本法 第三节 单行性专门环境立法 第四节 环境标准 第五节 其他相关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六节 国际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定 第七节 环境保护的法律解释 第五章 环境法的基本权利——环境权 ……
章节摘录
上篇 总论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环境及其结构和生态基本规律(二)生态平衡根据生态学的观点,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在经过长期的演化后,某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地保持稳定,这时,生物物种之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状态。这种平衡状态称为生态平衡。在天然的生态系统中,这种平衡还表现为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相对稳定。 不过,这种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是一种脆弱的平衡,任何内部或外部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使这种平衡发生变化。但是,处在平衡状态的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或称为对外界冲击力的缓冲能力,就像缓冲溶液有一定的缓冲能力一样。生态系统能吸收、消化某些污染物,这种调节能力称为环境的自净能力;生态系统能吸收、消化污染物的最大量又称为环境容量。当生态系统的某一部分出现异常时,就可能被其他部分的调节所抵消。例如,当草原发生旱灾时,草少导致鼠少、兔少,从而狼也少了。而当雨水充足时,鼠少的草原便草木生长茂盛,这就给兔、鼠提供了食物,从而使它们增加繁殖……然而,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是有限的,且调节过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如果人为地干预或者其他外界因素干预的强度超过了它的调节能力或者干预的周期短于它的调节周期,那么,该生态系统就可能被破坏而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例如,被污染的河流不能再向人类提供水产品,沙漠化的土地不能再向人类提供粮食等等。 总之,造成生态系统失调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非常复杂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是天灾,比如火山喷发、地震、海啸、洪水、干旱、泥石流、雷击火灾等;另一种是人为的破坏,比如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等。就环境危机发生的情况来看,后一种原因则是主要的,比如对森林的过度滥伐。众所周知,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维护陆地生态平衡的枢纽,它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产生过并继续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人们的过度滥伐,目前森林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地球上消失,每年减少、1600~2000万公顷,热带雨林平均每分钟减少40公顷。据估计,照目前的减少速度,百年之后,世界上的森林将会完全消失。如果地球上的森林不复存在,生态系统亦会随之解体,这是肯定无疑的。 又如对野生动物的乱捕乱杀,已导致不少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据估计,35亿年前,地球上的生物有2.5亿个物种。进入20世纪,平均每天都有中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现在已减少到200多万种。目前全世界处于灭绝边沿或处于严重危机之中的哺乳动物有405种,鸟类有593种,爬行动物有209种,鱼类有242种。
编辑推荐
《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环境法学》的作者来自本省多所法律院校,他们均具有环境法学的教学经验。环境法学是研究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它是环境科学与法学相互渗透、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科学。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