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2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作者:蒋月 页数:394 字数:4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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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伴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学教材建设也呈现日益繁荣的景象。在民商法学科,以高校教师为主体组织编写出版的各种系列教材,不仅大大促进了民商法学科的教材建设,而且也为法科学生学习民商法选用教材提供了比较大的空间。同时,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民商法学理论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无论是研究领域的宽度还是研究领域的深度,民商法理论的进步与发展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令人欣喜的。我国民商法理论的进步与发展也充分反映在我国民商法学科教材的建设之中。进入本世纪以来出版的民商法学系列教材逐步改变了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存在的一本民法教材贯穿全部民法课程学习过程的状况,不仅出版了民商法学的系列教材,而且教材的内容比过去丰富得多,理论深度也比过去大得多。进而,90年代以来,我国的民商法学教材建设也逐渐摆脱了80年代民法教材所具有的前苏俄民法学教科书的影响,在构建我国科学的民商法学理论体系方面发挥着其他出版物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本系列教材是我与我过去的厦门大学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的同事共同努力的成果,也是与厦门大学出版社良好合作的结果。自2000年陆续出版以来,多次重印,陆续再版,逐渐被多所高校法学院系采用,作为本科教学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有的还被选作硕士研究生教学的教材或参考书。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评选中,本系列中的《民法总论》和《商法》还被选定为规划教材。这些对于我和我过去的同事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鼓励,也是一种无形的鞭策。我们将不辜负广大读者的厚爱,继续做好本系列教材的修订与再版工作,不断完善教材的内容和体系,尽力为民商法教学提供一套好的教材。
内容概要
本书以最新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收养法为依据,系统阐述我国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发展历史、基本原则、婚姻的成立、婚姻的一般效力、婚姻终止、父母子女关系、收养、监护、继承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本书的目的,始终在于法科学生、法律职业人员和其他有志者学习和理解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提供该领域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国内的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教材现有数十种版本。本书的特色,一是合并了婚姻家庭和继承法两方面内容;二是按“通说”介绍和阐述观点的同时,注意评析对同一问题的现存争议观点;三是吸收和反映该领域的最新立法、司法和研究成果,并在个别章节上作了一定新尝试,发把反对家庭暴力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国际上,外国婚姻家庭法在最近二十年间发展迅速,变化较大。不过,本书有鉴于其中国法教材性质,并不多涉及外国法相关领域内容。
作者简介
蒋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何丽新,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书籍目录
二版前言前言第一章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第二章 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第三章 亲属关系第四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第五章 婚姻成立第六章 婚姻的一般效力第七章 夫妻财产制第八章 婚姻终止第九章 民族婚姻、区际、涉侨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第十章 父母子女关系第十一章 收养第十二章 其他家庭关系第十三章 监护关系第十四章 继承制度与继承法第十五章 继承法律关系第十六章 法定继承第十七章 遗属继承第十八章 遗赠和遗赔扶养协议第十九章 遗产的处理第二十章 涉港、澳、台及涉外继承后记
章节摘录
四、世界当代婚姻家庭与法律的最新发展从世界范围观察,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六十余年间,人类的婚姻家庭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越来越多妇女从事职业劳动,实现了经济自立,承担起对家庭的经济供养责任;核心家庭成为家庭结构的主要形式,并占居了绝对多数;离婚率持续升高;单亲家庭成为常见家庭现象;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少子化现象日益突出;传统家庭的若干职能渐渐由国家责任和社会保障所替代,家庭功能简化,婚姻、家庭在更大程度上与个人生活方式选择相联系。特别是经过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重大社会变革,社会空前地多样化了。相应的,婚姻实践有所发展,家庭模式多样化了,既有传统的一对夫妻与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有一对再婚夫妻带着各自子女共同组成的家庭,既有非婚同居男女组成的家庭,也有同性同居者组成的家庭,既有一个人的家庭,也有由若干亲友组成的家庭。传统婚姻的地位有所变化;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地位则无下降,家庭仍承担着社会其他结构或模式所不能胜任的任务,人们不仅依赖家庭而成长为独立的社会成员,而且人类社会群体与家庭之间仍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社会是根据一个人与其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系或以此为基本模式来建立社会联系的。婚姻家庭法已经发生了深刻变迁。(一)家庭暴力被明文禁止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人权保护观念深入到私人生活领域,英国、美国、加拿大等主要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将发生在家庭领域的暴力,与在公共生活中的暴力问题同等对待,积极利用公权进行治理。法律确认婚姻不是配偶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实施攻击的“许可执照”,制订应对家庭暴力问题的专门法律,修订了既有相关法律,防治家庭暴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编辑推荐
《高等法学院校民商法学系列•婚姻家庭与继承法(3版)》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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