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作者:汪振林 页数:344
内容概要
本书共分七章。第一章是绪论。日本刑事诉讼模式经历了多次变迁。大而言之,日本刑事诉讼模式的变迁有三次:第一次是古代从其固有的诉讼模式向中华法系的律令诉讼模式的变迁;第二次是近代由律令诉讼模式向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变迁;第三次是现代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变迁。日本刑事诉讼发展史可谓跌宕起伏,变动不居。那么,日本刑事诉讼模式每次变迁的动因是什么?变迁的过程怎样?变迁的结果如何?变迁的规律是什么?有什么经验和教训?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是比较法的重要课题,对中国这样一个古老的、一直处于东方儒家文化圈核心、在历史上曾经对日本的刑事诉讼制度有过重大影响、又是一个法制现代化后发的东方国家来说,这些问题的研究还具有特殊的意义。
作者简介
汪振林,男,安徽安庆人,1965年1月出生,先后就读于安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2005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于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现任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学部主任,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刑事诉讼法史的研究。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本书的分析框架——关于刑事诉讼模式
一、弹劾式刑事诉讼
二、纠问式刑事诉讼
三、当事人主义诉讼
四、职权主义诉讼
第二章 文明伊始——日本刑事诉讼模式的第一次变迁
第一节 日本上古刑事诉讼程序
一、日本上古的社会状况
二、日本上古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节 大化改新与日本刑事诉讼“唐化”模式的确立
一、大化改新
二、变迁的动因
三、变迁的经过
四、变迁的结果
第三节 中古末期刑事程序的嬗变
一、检非违使厅的设立
二、检非违使厅的构成
三、检非违使厅的裁判程序
第四节 幕府时期日本刑事诉讼模式
第三章 文明进阶——明治维新后日本刑事诉讼模式的第二次变迁
第一节 变迁的动因
一、传统法律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西方列强的威逼利诱
三、西方法律文化的传播
四、通过法律改革实现富国强兵
第二节 变迁的过程与结果
一、《狱庭规则》、《新律纲领》等与日本刑事诉讼模式
二、《治罪法》与刑事诉讼模式
三、《明治刑事诉讼法》与日本刑事诉讼模式
四、《大正刑事诉讼法》与日本刑事诉讼模式
五、《国防保安法》、《治安维持法》与日本刑事诉讼模式
六、《陪审法》的制定与日本刑事诉讼模式
第四章 文明的碰撞与融合——战后日本现行刑事诉讼模式的变迁
第一节 变迁的动因
一、医治战争创伤的需要
……
第五章 日本刑事司法改革的拳动向——裁判员法与刑事诉讼模式
第六章 日本检验的启示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2)第8次案。在第8次案中值得注意的是新设了关于目的的规定,相关规定见于其第1条和第2条。其第1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明确事案的真相,保证刑罚法令的公正适用。”第2条规定:“刑事程序的参与者必须慎重考虑公共福利和个人的基本人权,努力公平迅速地达成本法的目的。”另外,内容较为重要的规定还有,就被告人的羁押,设置了羁押不当延长时的取消羁押制度、法院认为适当时的职权保释制度等改善措施。不过,作为其反面,删除了权利保释例外事由中的住所不明和取消保释、训诫、执行停止,而代之以“如果认为不羁押被告人,很难期待审判的迅速正当时”这一概括性的规定。第8次案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规定是设置略式程序的规定。略式程序在临时法制调查会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纲要中被废止了,取代它的是简易法院的“简易程序”。而且,在新宪法施行时大多主张略式程序违宪说。其根据是不能放弃“接受公平法院公开审判的权利”(宪法第37条第1款)和盘问证人权(宪法第37条第2款)。另外,最高法院临时刑事委员会也作出了下述决议:略式程序与宪法第37条、第38条、第82条抵触,因此从5月3日起失效。与此相对,司法省则采取了合宪说,并于昭和22年6月12日颁发了根据刑事局长命令的通知“关于略式命令的运用”,积极促进该程序的运用。另外,团藤重光也支持合宪说。而且,如前所述,在法院及检察厅内部也存在强烈的略式命令保存论。
编辑推荐
《日本刑事诉讼模式变迁研究》是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