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作者:杨志敏 页数:530
前言
已迈人信息化社会的今天,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信息已成为继材料、能源之后的人类第三大资源,同时也是人类唯一源于自身创造天性的、理论上无发展止境的资源。社会的发展依赖于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就目前而言,经济发展中凸现出自然资源(材料资源+能源资源)严重短缺的瓶颈问题,而这一问题的持久解决有待于人们不断地向社会输入新的有用的信息(本书采用“成果信息”)。不然,经济发展就会停止,整个人类社会也会凝固。知识产权法恰好是伴随工业革命促进商品实现量化生产之后,由人类自身“发明”的激励人们开发和有效利用成果信息的法律制度安排。300多年来,不断演进的知识产权制度,大大地激发了人们追求新信息的创造天性,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改革开放的实践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因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成为时代的新宠。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并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必将有力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但是,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有效转化运用与科学执法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理论的支撑。所以,新时代必然催生对知识产权的新认识和新见解。这就要求我们法律工作者及学者肩负时代使命,在这方面进行理性的思考。比如,知识产权形式上在保护什么,实质上又在支配什么,各法又是如何支配的,为何存在差异以及支配范围如何划界等等,都必须厘清。唯有这样,才有利于形成科学的知识产权观念和保护意识。本书力图在上述诸多方面做一探索,其初步结论是:知识产权法由两大基本理论构成。
内容概要
本书在理论上,首先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定调在具有“成果性”要件的信息,即“成果信息”上,然后始终如一地以信息再现论系统而全面地重新阐释了六部知识产权子法,使整个知识产权法在同一理论的支撑下形成内部和谐的统一体等;在实用上,始终结合实务问题进行分析、阐述,让读者能产生现实联想,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在通俗性上,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尽力回避抽象论述。 本书设定的读者对象较为广泛,可以是一般大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也可以是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书籍目录
第一篇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第二篇 著作权法 第三章 著作权法的理念 第四章 作品——分类·例示·其它 第五章 著作权人 第六章 著作权 第七章 著作权的行使与作品的再现利用 第八章 邻接权 第九章 权利侵害与救济第三篇 专利法 第十章 专利法的理念 第十一章 专利权的客体 第十二章 专利权人 第十三章 专利权的取得与无效 第十四章 专利权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行使与专利的实施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侵害与救济第四篇 商标法 第十七章 商标法的理念 第十八章 商标 第十九章 商标权的取得与撤销 第二十章 商标权 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的利用与限制 第二十二章 商标权的侵害与救济第五篇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四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制度 第二十五章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余论 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部门法还是竞争法的部门法?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宙飞船的名称“神舟5号”等赋予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即所谓的商品化权问题),因为这些特定要素也凝集着开发者的辛勤劳动,它们一旦被用于商品上,能刺激并提高相应商品的社会购买力,开发者对此项商业利用行为应享有支配权。 二、知识产权:一种对成果信息的再现利用行为及其再现利用后所形成的信息有形商品的流通行为加以支配之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成果信息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是舶来品,源于英文因此我国台湾学者也译为“智慧财产权”。其中,产权一词是财产权的简称,表达为因某种财产的存在与利用而产生、并由法律确认和加以保护的由特定主体对该财产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总称。财产权总体可分为支配权和请求权两种。那么,知识产权人对成果信息享有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究竟在支配什么?其请求权构成又有何特点?过去,人们常套用所有权构成之思维方式,泛泛讲知识产权人享有对智力成果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之权利。正如前述,信息随各种承载它的载体(包括有形物载体或无形媒介)广为传播和交流,从而被不特定的多数人接触,进而为他们同时知晓和占有,且任何一个人的占有不会影响他人的占有。为此,知识产权不具有占有权能。而且,同时占有(即泛占有)可能导致同时利用,这使公开后的成果信息处于一种可能被不特定的多数知晓人同时利用的状态,任何第三人的非法利用也不会剥夺权利人的利用。①这是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的必然表现。为了解决公共物品的产出不足,有必要在信息上设定排他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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