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作者:何敦培 页数:303
前言
信仰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产生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精神现象。从原始社会人类初级的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到当代理论体系完备的制度化宗教和高级的哲学信仰,可以说,信仰的产生与发展见证了人类精神力量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漫长历史。作为社会文化中的一种观念形态和人类精神生活的内核,信仰统领和指引着人类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既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明灯,也是个人人生的精神支柱。任何国家、民族都有信仰,并以信仰作为精神支柱和共同的理想信念,以信仰来凝聚并生发巨大的精神力量。 因此,政党、团体及先哲们既注重信仰研究,也注重信仰实践。对于信仰问题的研究,固然由来已久。既有一般的义理性分析研究,又有信仰与其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研究,还有以社会现实为视域的指向性研究。应该说,信仰问题的研究已经呈现多视域、多维度、多学科的特点。在信仰研究领域,宗教信仰、民间信仰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一些研究中,人们把信仰分为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这自然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从人类整体信仰形态看,将信仰划分为神灵信仰、世俗信仰更能反映信仰的实质。但是,对于神灵信仰的界说,一直未能达成共识;对于神灵信仰与世俗信仰的互动关系的理性辨析尚且不够;对于神灵信仰的社会控制功能评价不一;对于神灵信仰如何与世俗社会和谐共进问题又常常出现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因此,在对社会整体信仰状况及信仰实质的把握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失误,这是本书首先要研究的问题。
内容概要
信仰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产生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精神现象。从原始社会人类初级的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到当代理论体系完备的制度化宗教和高级的哲学信仰,可以说,信仰的产生与发展见证了人类精神力量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漫长历史。作为社会文化中的一种观念形态和人类精神生活的内核,信仰统领和指引着人类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既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明灯,也是个人人生的精神支柱。任何国家、民族都有信仰,并以信仰作为精神支柱和共同的理想信念,以信仰来凝聚并生发巨大的精神力量。
作者简介
何敦培,男,1964年生,汉族,湖南耒阳人,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为衡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曾主持省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教改课题6项,出版教材1部,已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信仰概述第一节 信仰的概念第二节 信仰的基本特征第二章 神俗信仰及其特征第一节 神灵信仰第二节 世俗信仰第三章 神俗信仰的关系第一节 相融关系第二节 相悖关系第三节 互动关系第四章 神俗信仰的发展趋势第一节 神灵信仰的世俗化第二节 世俗信仰的多元化第三节 “宗教热”与信仰危机第四节 信仰融合与信仰异化第五章 神俗信仰之和谐共进第一节 基本理念第二节 主要措施第六章 神俗信仰和谐互动个案研究第一节 湖南宗教与地方社会第二节 湖南民间信仰与地方社会第三节 湖南少数民族神灵信仰与社会第四节 宗教妇女观与妇女现代化第五节 宗教和谐观与和谐德育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宗教是一个有着广泛含义的概念。它既是一种组织、一种文化,也是一种信仰。一般来说,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表示出的信仰理念和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构成宗教的要素主要有:以终极关怀为意识核心的宗教观念、以神圣为对象的宗教崇拜,以厚重文化为依托的宗教教义,以严密的组织和严明的戒律为标志的宗教体制,以公开的、稳定的、系统的、体验的仪式为特征的宗教行为,以济世救人、与社会相应为目的的宗教祈求,以依恋执著的情感为表现的宗教情感(体验)。①这些要素或特征使得宗教在信仰语境下表现为一种常见的、很重要的信仰形式。就宗教与信仰的关系而言,信仰是宗教的灵魂,宗教的基础是信仰,离开了信仰,宗教就不成其为宗教。宗教作为一种信仰,既有古典传统的信仰形式,又有现代的信仰方式,都是以对人格化的神灵的崇拜为基本特征的信仰。 信仰是以对终极的关怀,对人生根基的寻求,对无限和永恒的信托为本质特征的。中国佛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理净法师认为,“‘信仰’是一种国际性的社会教育,不再是某种意义上单纯的宗教信仰。”②信仰所展示的是多元的文化现象,使人们感到所崇信对象的神秘和博大。当然,宗教信仰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是一种终极关怀,是以信仰为特征的精神寄托。也有人主张以其他信仰代替宗教信仰,如蔡元培先生曾提出要用哲学信仰来代替宗教信仰。其实,信仰可以转换,但以某种信仰代替、统治所有信仰则有悖于信仰自由原则。 宗教信仰只是人类信仰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不是全部或唯一的形式。同样,宗教信仰只是宗教内容的一部分而不是其全部或唯一。从理论上讲,人格神是宗教信仰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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