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8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昕薇 页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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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初恋的故事就像玉龙雪山,爱情是那云上流淌的完美女声——每一个爱情故事都像印第安手鼓声中的二重唱,我们跟随起舞时候,它的歌声总在流逝。多年以后,我们都想说:“爱情,我们回去吧。”
章节摘录
一 林慕月下班回家,踢掉自己的高跟鞋,一头栽进沙发里。自从跟自己合租的张小冉结婚搬走后,林慕月就觉着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人气。 前些天,妈妈打电话问自己最近过的怎么样时,林慕月还笑嘻嘻说自己过的很好,好的都有点乐不思蜀了,可这一挂掉电话,瞅瞅自己和这空荡荡的房子,就有点有苦难言。想当初自己来北京,谁的话都不听,那么固执,那么坚持,那么意气风发!可是才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开始对这种生活感到疲倦。 洛西不止一次的问林慕月,为什么来北京?每一个北漂一族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愿望,林慕月也有,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现在连自己都弄不清楚自己当时的心理,伤害了那么爱自己的陈放,告别那么熟悉的家乡,毅然决然的来到北京,难道只是因为有人告诉她,他在那里! 林慕月开始觉着困惑,或者说是厌倦这样子生活,就像是一根一直绷得很紧的弦,突然一下子断了。他在哪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初恋,可是情感不在时,有些人选择保存那份美好的遗憾,继续前进,而自己就怎么那么固执。这份对自己内心渴望的忠实是不是是对的?林慕月不知道,她只是开始感到厌倦,感到心累。 洛西说,无论是谁,对于一件新事物的热情不会持续很久,新鲜过后往往是冗长的平淡,总是会出现所谓的审美疲劳。 林慕月觉着自己现在,就像洛西说的一样,对这种生活就出现了严重的审美疲劳,现在每到办公室,林慕月总是觉得整个身体都僵硬无比,疲劳和厌倦就像是一卷一卷的海浪一样向自己袭来。l完,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可是这种热情总是随着时间而降温冷却,总有那么一天,相看两生厌,摸情人的手就像是左手摸右手,早已没有心跳的温度。 虽然林慕月最近有些消极怠工,但这其本上都表现为纯心理活动,行为上还是认真积极的,连续几次的采访报道做的都相当出色,受到了主编谢宇森的赞扬。 反倒是洛西,没有那股子认真劲,可能是由于北京姑娘身上特有的慵懒劲,上班以来几乎每一天都很少早到办公室,总是会晚那么一分钟两分钟的,也受到过谢宇森的几次批评,谢宇森每一次经过洛西的办公桌旁边,总是会瞄两眼,想看看能不能抓到这个小家伙的小辫子,是不是她又在偷偷的上QQ玩游戏,虽然有些时候谢宇森对洛西刻薄了些,但是心底还是很喜欢这个活泼逗乐的活宝的,每次看到洛西的满脸璀璨的笑容总会觉得自己年轻了,所以只要洛西认真按时的完成了工作,谢宇森倒是可以容忍洛西那些爱玩、习惯耍些小聪明、爱偷懒这些小毛病。 对于林慕月,谢宇森更多的是赞许和惺惺相惜,招聘时候,谢宇森觉得这个柔弱安静的姑娘是那种该乖乖的在男人的臂膀下得到疼爱和珍惜的,选择来应聘这个会整天四处漂泊的采编记者简直就是胡闹,原本有意想淘汰掉她,结果几轮的测试下来,林慕月居然是所有应聘者中表现最优秀的,尤其是最后一轮面试时表现的非但不怯场,回答问题时显得机智灵活,有一股韧劲,有些像年轻时候的自己。刚进杂志社的时候时候,谢宇森有意考察林慕月,总是刻意的找一些对于新手来说难度很大的工作给她做,结果每次林慕月的表现总是比他想象的要好,这一切都让谢宇森对林慕月刮目相看。 洛西是林慕月在这个杂志社最好的朋友,也是刚毕业应聘来的。她长的很可爱,尤其是一笑起来,两颗小虎牙更是显得无比俏皮,而且整天满脑子的怪念头。洛西平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涂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她的手指甲看上去像巴黎的春天一样的色彩斑澜,用洛西的话说就是,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女人的脸就是流光溢彩色彩斑斓,自己的第一张脸没什么发展前途了,只能努力开发第二张脸了。 林慕月应该算是地地道道的北漂族,大学毕业后,只身进京,凭借一张薄薄的简历,进了京城算是行业前三名的财经杂志社《都市财富》也算是比较幸运了。只不过,离开学校,又远离家乡的日子,而且是单身,也的确有些孤单,所幸平日了有洛西这个朋友,生活也多少摆脱了一些单调,多了一些色彩。 每一次休假,洛西和林慕月都在一起玩。洛西通常都是导游,带着还对北京不怎么熟悉的林慕月到处逛,去各式各样的胡同里吃各式各样的北京小吃,去什刹海划船啊,去三里屯喝酒跳舞啊,去鼓楼淘宝啊,等等。在洛西的影响下,林慕月也渐渐熟悉了北京,并且爱上了北京 办公室的蔡明明曾经说过,如果用两种不同的花来形容林慕月和洛西的话,那么林慕月可以比做一株白玉兰,外表颦颦婷婷,安静自然,娇艳绝无雕饰,典雅自浑然天成,而洛西则则像开在漫山遍野开放的杜鹃,一簇一簇的花开,就像洛西每天说都说不完的话一样,叽叽喳喳,但却鲜妍娇媚。林慕月的安静让人觉得舒心和轻松,而洛西的言谈笑貌则给人带来快乐。 不过,照现在的形势看,似乎蔡明明更欣赏的是白玉兰的安静而非红杜鹃的热情。蔡明明好像喜欢上了林慕月,有事没事就跟洛西打听林慕月的消息,知道林慕月目前还是单身后,更是喜上眉梢。他的办公桌在林慕月的后面,没事的时候蔡明明盯着林慕月的后背发呆,林慕月发梢散发出的淡淡清香更是让他神魂颠倒,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林慕月那张安静娴熟的脸怎么就对他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她的笑容浅浅的,淡淡的,就像是清风拂面一样的让人舒心,那种浅淡的温柔更是让他无法自拔。 主编谢宇森似乎看得出蔡明明对林慕月的感情,有意的撮合他们,可是作为绯闻女主角的林慕月似乎并不热衷。 对于情感,林慕月表现淡漠,好像还活在四年前的那个夏天,都说时间会带走一切,但是对于林慕月来说,那段时间似乎一直在自己的身边没有离开,她还是会想念魏叙然的眼神和微笑,魏叙然这三个字就像是身上的胎记一样,鲜明的活在她的记忆里,时光走的越远,那种印记似乎就越明显,那种情窦初开的美好就越发的有珍藏的价值,而林慕月觉得自己这份珍藏,似乎还有些等待的意味。 洛西也会在无意间跟林慕月讲起她的初恋,大学时代的白雪青葱般的爱情总是让两个新入职场的年轻人唏嘘不已,不由得想念金字塔的美好,感慨现实生活的无情。 二 周末时候,林慕月和洛西相约去陶然亭赏芦花,两个人都忙了一个周,难得清闲和放松。林慕月本来打算在家里睡觉补眠的,但是洛西禁不住洛西软磨硬泡还是出了门,走到路上,林慕月就发现自己没有选择在家里睡觉真是明智,北京的秋天静静的,轻轻的,真的很美,微微泛黄的树叶在枝头倔强的摇摆,衰弱的秋蝉在墙角惨淡的低鸣,像极了一个残存的旧梦,不像是南国的秋天来的淡,来的润,没有泛黄的落叶,秋天似乎就失去了该有的苍凉感和美丽。 林慕月初识陶然亭是在白居易的诗里,“待到菊花家酿时,共君一醉一陶然”,后来看郁达夫的文章,也很自然的记住陶然亭的芦花,就连郁达夫落寞的背影和北京那被风沙净剂过的天空也沉淀在自己单薄的记忆里。于是,在去往陶然亭的路上,林慕月的脑海里频繁的出现清秋、菊花、家酒、和举杯言欢这些意象也便不足为怪。 塘边的芦苇全黄了,风一起,惊起一大片的花絮,芦花果然是秋天最有韵味的植物,林慕月不由得发出感慨,在生命最枯萎时变得最为绚丽,像是回光返照,后悔被自己蹉跎掉的青春岁月,于是临终拼尽全力的绽放,只为展现生命最为妩媚的姿态。几个少不更事的孩童,削一只芦笛,,含在嘴里呜呜的吹着,那如怨如诉的笛声将秋天的悲凉渲染得淋漓尽致,让人的心在那一瞬间变得安静,看着面前奔跑玩耍,笑容灿烂的儿童,总是让人禁不住去想念那些仓促流逝的美好。 “现在想想初恋仿佛是很遥远的故事了”,洛西幽幽地说,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打到洛西的脸上,湖面上波光如镜,几只游船安静的漂浮着,游船上的男男女女各得其乐。 “有些时候,在现实面前,时间的流逝反倒显得可爱多了,而人似乎总是喜欢记住那些旧日的情绪,还有第一眼的倾心,尽管懵懂,但却刻骨铭心”,林慕月低低回复道,眼睛依旧盯在远处的一条游船上,风轻轻的抚过林慕月那种安静的脸,林慕月总是这样一种安静的姿态,让人猜不透她究竟在想什么,在回忆什么。 “慕月,你为什么要来北京啊?”,洛西扭过头来,突兀的问道。 “为什么?”,林慕月耸了耸肩,“我也不清楚”。 为什么要来北京呢?想想自己大学毕业那年毅然放弃了保研的机会,只身来到北京,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现在自己也不太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的毅然决然北上?难道也是为了初恋时的一见倾心,还是为求的内心的安宁。人总是拗不过内心的欲望。 还是2000年的时候,林慕月大三,这年的9月14号是F大成立五十周年的庆典,全校上下都很重视,庆典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准备。作为学生干部的林慕月自然要做好同学的表率,竭力协助学校的工作,她主动的选择做大家都不愿意做的,整理历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资料的工作,整理资料的过程是纷繁琐碎的,但是林慕月是快乐的,因为她心中那个小女孩的心思,魏叙然毕业三年了,却始终不知道他的消息,林慕月在想,有没有可能在这次搜索到他得消息呢?于是工作时也倍加的努力和细心 林慕月还记得查阅98届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班的资料时自己的激动,不规则心跳几乎可以形容用乱码来形容,然而,世间的事往往都是乐极生悲,在你正享受幸福眩晕的时候,总是会有那么一大盆的凉水来浇醒你的春秋大梦,林慕月的春秋大梦也在打完一个电话后变成一个虚幻的泡泡。 “喂,你好。麻烦找一下魏叙然?”,林慕月拔完材料上个那个魏叙然电话号码,感觉到自己握紧话筒的手在发烫。 “魏叙然?他早就辞职了”,电话那端的声音似乎有些诧异。 “辞职?”,林慕月有些吃惊中,便不自觉的提高了声音的分贝。 电话那段显然被林慕月高分贝的声音吓了一跳,不耐烦地说道,“对啊,你不知道?你是哪位?”, “我是F大的老师”,林慕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撒了个谎,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用尽可能平静的声音接着说,“今年学校成立50周年,我负责联系毕业生” “哦,真不凑巧”,电话那端不无遗憾的说。 “那你知道他现在在那以及联系方式吗?”,林慕月不死心就这样子放弃刚刚得到的线索,接着问道 “据说好像去北京了吧,我也不清楚,他走的挺突然的,我和他不熟” “哦,谢谢你啊,再见”,林慕月遗憾的挂掉了电话,一分钟前还是兴奋无比的心现在变得冰凉,整个人似乎从天堂一下子坠落到地狱。 似乎每一次都是这样,每一次林慕月觉得离魏叙然最近的时候,魏叙然往往是在更遥远的远方。于是,林慕月又开始一次次的打听和一次次的追随。 “还好,我知道他在那里,路程再远,只要他在我心里,也就没有距离”,林慕月挂掉电话喃喃自语。单恋的人或许总是这样,林慕月的心中变多了一个挂牵的地点—北京。 大四那年,林慕月毅然放弃了别人挣破头都想得到的保研机会,选择来到陌生的北京,身边的人都觉得匪夷所思。林慕月只是跟周围的朋友简单解释道,自己想得到一些社会的历练,让自己变得成熟,北京是大城市,在那种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自己会成长的很快。身边的同学都都各自为自己的前程奔波着,加上劳燕分飞的伤感,尽管林慕月的理由那么蹩脚,也没鲜有怀疑,只有陈放不肯相信这是林慕月真实的内心想法。“上海也是大都市啊?而且离家那么近,一个女孩子家的为什么非要去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呢?难道在上海就不能够成长?”,然而陈放知道,自己的这些疑问只能深埋心底,和林慕月相处三年,知道林慕月的安静只是外在,骨子里倔强的很,决定了事情不会更改,不想说的话纵使威逼利诱也不会开口。 2002年,拿到了毕业证书,林慕月便来到了魂牵梦萦的北京。初来乍到,北京干燥的气候的确让她这个从小在江南柔风细雨中长大的女孩很不适应。沙尘暴,皴裂的嘴唇,和拥挤的交通,几乎是林慕月最初对北京全部的印象,但是林慕月就像是一棵倔强的骆驼刺,依然在这样子的环境中安定下来,并在渐渐的爱上了北京,爱上了北京的小吃,北京的胡同,和北京深沉的历史和文化。林慕月总是用这样一句话描述北京,他不是一眼情人,却是一个很好的爱人,他厚重、妩媚,但却不张扬、让你来了就不想走,爱了便离不开。 或许跟林慕月一样,在青春岁月里,每一个女孩子的心中总是有一个关于爱情的梦想,这个梦想,在那段草长莺飞的岁月里,兀自的生长飞扬,这种感情无关与权钱和世俗,它纯洁的就像是刚出生婴孩的眼睛。坠入到这个梦想里的女孩子,于其说是她爱上了谁,不如说是她爱上了爱情,在锦马轻裘的青春,爱上了那份相思的酸楚和相遇时的甜美。 那时的林慕月也是这样子的一个女孩子,在她十九岁时初见魏叙然时的砰然心动,一切原是无心和巧遇,却在不经意间成就了她的爱情梦想。 多年以后,当林慕月回忆起自己的这段经历,总是会佩服自己的勇气,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无所畏惧,所以不会瞻前顾后,即使有哪怕只是一个爱情梦想,也敢意气风发的北上。 三 你会用你的手,把故事打开,回到他们爱人的脑海 记忆中的人们,从身边走过,回到他们爱人的脑海 阳光保护着深海中的记忆,真实的内容抓住神经 如果你还在,如果还在,如果你在爱,你应该能想起来 记忆中的人们,从身边走过,回到他们爱人的脑海 林慕月感觉魏叙然也是喜欢自己的,校园里,擦肩而过时彼此眼中闪烁的光芒和刻意加快的步伐让一切的情愫欲盖弥彰,然而那段青涩的日子里,两个人都不愿意戳破那层玻璃油纸,于是羞涩矜持,在一片朦胧中,品尝初恋的苦涩和甜蜜。这种美好的折磨整整延续了一年,直到魏叙然毕业,两人都没有将自己的感情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晒太阳,而是选择埋在了心底。 魏叙然刚刚离开时,林慕月甚至还在想,或许过些日子就应该不记得他了吧,可是林慕月没有想到初恋的羞涩竟是那么的顽强,自己非但没有忘记,反而在剩下的三年的大学生活不停的想念那段情窦初开的岁月,想念两个人林荫道上不期而遇时脸上微微发烫的绯红和不规则的心跳,即使陈放的关怀和疼爱总是让她感动,即使在别人看来她和陈放是那么的般配,林慕月总是不能够狠下心来拒绝自己回头张望。 那时候的林慕月不知道,她的那种对往昔自然流露出的追忆早已经深深的伤害了骄傲的陈放。 大学毕业后,陈放毅然决然的回到了那个盛产龟苓膏的家乡,身边的人都为他们的分道扬镳而感到吃惊,在别人看来情深意笃的两个人居然也会有今天?不由得让不让人唏嘘不已,象牙塔里的爱情果然是一个脆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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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 --安妮宝贝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候好好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张小娴 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也许只是被浓云遮住,也许刚巧风沙飞入眼帘,我看不见你,却依然感到温暖。 --几米 那一年,我们不相信还有永远,于是多年以后,你成了我年年都要晾晒的爱情。 安妮宝贝的《莲花》空灵盛开的时候,我们怀念《告别薇安》的世界,想说《爱情,我们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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