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6月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雪小禅 页数:263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她.依旧》写一个人,在路上,喜悦、奔波、自由、寂寞,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我,没有人比我更不明白我,写字唱戏,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做野生的、独活的女子,做绝不求名陌上花的女子,禅,是一支清幽的莲花。
作者简介
雪小禅,中国作协会员。河北文学院签约作家。《读者》重点签约作家。生于七十年代,青春文学当红领军人物,文字妖娆曼妙。发表在《读者》《青年文摘》上的文章多次被评为全国读者最喜欢的作品。作品被翻译到日本、越南等国家。散文多次入选各类书籍。短篇小说曾获2005全国小说十佳。已出版有《禅心百合》《爱情禅》《像冰一样疼,像火一样蓝》《无爱不欢》等十多部作品。
书籍目录
一 芙渠 满地 一世间她信旧思无邪风尘青丝三千野生的女子疼自己衣服,女人的第二张脸来,和我一起做妖精因为性感,所以迷人骚是女人最大的资本好女人是男人的一所学校女人三十,活得逍遥美人迟暮老算我色男色新蕾丝,旧回忆丝袜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不染伶人败家的娘们我行我素再嫁的王菲四老花旦我是你的同谋新鞋旧鞋二 禅幽 清扬 落凡尘恨更需要动感情请用爱情考验我焚心一直到厌倦爱你就是把时间浪费掉爱情是件技术活入骨相思她是唯一疼瘾独角戏我承认我害怕天黑姻缘糖果男人女人谁犯贱薄芙蓉面爱情也是个江湖忘情三 灯火 阑珊 蓦回首一切从爱情开始当时年少春衫薄记得倾城茉莉破碎的金桔燕尾蝶最初的风情春风知道我飞起来的爱情旧胭脂她用这样的方式偷偷爱他一半是海水,另一半还是海水蔷薇蔷薇处处开静静的梨园牙齿与爱情十年相逢烟尘散四 焚心 梦隐 两相望做自己,就是爽禅意是一种生命态度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头野兽未止慢生活因果颓优雅地老去情调这个东西饮食男,色情女结婚要趁早艳俗的心小众之美找到自己的那支麦穗酥油茶到底有多香光阴的凉意天命五 荼靡 孤寂 欲凋谢风烟俱净露天电影院桐花满地菊花头花间十六拍新手帕,旧相思白球鞋一个整理牛仔裤的下午想起那棵开花的树私秘老光阴记性坏孤单至死那些花儿,已经远了山居三日搭火车去远方我怎么把你弄丢了呢黄昏,我曾经走丢野蛮的鱼六 拈花 清欢 她依旧非常美,非常罪为永远而画烟花白蓝灰素素的青,诱人的青啊黄色黑,墨的魂胭脂红我只愿意当一只紫色的昆虫绿素心禅欢喜禅心头好烟花钱和男人不要脸了还如何?关乎八十年代劳燕纷飞旧衣眼泪异化读书记与杜拉斯一纸之隔种春风
章节摘录
一 芙渠 满地 一世间 她依旧 我去798,那么前卫另类的地方,先锋艺术家的集散地。画家,雕塑家,行为艺术家,奇形怪状的画,300欧元一张的照片,五十万一张的画。我和旁侧的人说——这些东西是专门吓外国人的,当然,也赚他们的钱。 我只记得三个字。 是水泥房子,是朱砂红的墙,还有艳阳下透过的阳光。三个字和“将阶级斗争进行到底”排在一起,只三个,我却惊心动魄——她依旧。 想当年,她还是稚气的少女,忽然就喜欢了他。那时他万众瞩目,人人环绕,有羡慕声不绝于耳。他是刚从清华毕业的学子,来曾经的中学言传身教,樱花树下,没早一步,没晚一步,就遇到了她。 她从此喜欢上他,浓得化不开的八月桂花香,暗自撩人的她的心事,统统写进日记中。她还给他写过一封情书,一点点包好,然后快递出去。快递二十块钱,于她而言是不小的数目,可她居然舍得。 他一直没有回信。 也许根本记不得她是谁,她是谁又有什么要紧?这样的暗恋少女太多,多到如蚁,一把把抓不清。她却自此发愤,也上了清华,她来时,他刚刚毕业走掉。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错肩而过,错过一世,便是错过一生。 没有办法。 她依旧迷恋他,寻他住过的宿舍和留下的痕迹。有一日到图书馆,忽然看到他的名字,是他借过的书吧?三个字,帅气洒然地留在书上。她贪婪地看着那几个字,深深浅浅,让她一阵心酸——爱情原来是这个样子,即使痕迹仍然让她心酸。 她以三倍价格买下那书。 没想到遇到他,却偶然遇到。那时她是一个外国公司的副总,负责招收中国员工,忽然看到他,远远地就认出了他。他永远和别人不一样,但到底和十年前不同了,落魄了,难看了,有些许的胖,甚至,没了心里那傲骨和自得。 他不同了,她依旧。 依旧有这样的骄傲、卑微、内向,甚至还是那样狂热地迷恋过去那单纯的岁月。 他还是记不得她,认不出她。 当然,她亦不会提起过去的光阴。 所有的光阴,也只是自己的光阴而已,其实与对方,有多少区别?这日与夜的缠绵与思念,大多是一个人的战争,内心是一个庞大的军队,不停地往前走。空洞绝响,是恐怖,是野蛮,是美轮美奂。 至此她才终于晓得,那过去多年不停的挣扎与动荡,完全是因为内心执著。 她亦感谢这执著。因了这执著,奔波于美丽人间,什么都晓得,什么都不晓得,岁月会把种种凄凉故事全隔断,只剩下这单纯的素色的心,属于自己。 就像煎一味中药,要用四碗水,不停地加不停地加,最后,只剩这小小的一口,只一口,多了就散去了药的味道,光阴又何尝不是?太多光阴是无用而浪费的,而最珍贵的,往往只那样一小口——浓缩的,不肯忘记的——他穿了月光衫子,薄衣秋风里,走得急,那样美,那样俊朗。其实,人生有过那么一瞬,已经够了。 所以,“她依旧”这三个字,美得让人心碎,是广阳区委里那一树树让人惊艳的黄叶法国梧桐,在秋天到来时,让人心疼得紧! 她依旧……呀。 思无邪 忽然看到思无邪三个字,无端的好。 特别是一个邪字,用俏了。 好比《维摩诘经》有一次写到天女散花,说不着佛身,不着菩萨身,真是一身风流,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杨绛和钱钟书。钱钟书真心真意写真情,作人作品作学问,不沾欲念,不染铜臭,最讨厌自己姓钱,绝不把文字变成市侩应酬的酒肉。一支锐笔,一部《围城》,无可超越,仍自笔锋澹澹。 但围城并不是他巅峰之作,他的《管锥篇》非常亮烈鲜明。在我想象中他是风情才子,但杨绛说他“身穿青布大褂,脚下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儿也不翩翩”。 她爱他,所以,晚年有记者来访,她开了门,写了纸条过去,他在睡觉。她连最小的声音都怕扰了他。她亦不说多爱,在《我们仨》里,都是碎碎年月的流水。她如何为他理发,如何与他一起看书写字,她翻译《唐吉诃德》,他帮她修改。 这才是一对金童玉女,一直到老,彼此肝胆相照。人生原来是寻常的声裂金石,死生契阔与思无邪都只在柴米油盐里,哪里用得着我爱你我爱你,用得着海誓山盟与轰轰烈烈? 弘一法师说人世间最好听的是木鱼声,而我最喜欢暮色里的市井声。如果在夏天,就有一种热闹的凡俗:如果在秋天,就有一种远意。我还喜欢蝉声,在秋后做最后的挣扎,想必也是思无邪,蝉是自己与自己的爱恋,亮烈而浓厚,四年的黑暗,只为这短短一夏,我喜欢蝉,因为活得洒然。秋天的漫漫远意里,一切都这样苍凉的收梢,谁还在等待谁? 《春闺梦》里,张火丁演张氏,阡陌花开,她等了又等,长亭短亭,哪里知道是假恩情?梦中一见,一段南梆子“被纠缠……”已经让人欢喜又清凉,因为一切是做梦,男人没有回来,这思无邪,是她一个人的思无邪。 思无邪总让我想起古人来,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读后甚是感动。但考据了才发现,他与崔莺莺一段缠绵之后,考取了功名,并没有回来娶崔莺莺,崔莺莺整日以泪洗面,因为到底失了身。在那时,这样的女子已经沦为过期的罐头。 所以,他写这几句话纯粹是为自己开脱,那只是写给记忆而已,而与崔莺莺,并无任何联系。他后来不停娶妻纳妾,并没有闲置自己。 思无邪实在是一个太美丽的词语,用在思春少女或少妇上最为妥当。也有人写,思无邪,诗如妾。诗是小妾吗?妾字也美,本来是名词,可是,念出来就成了动词。诗经《子夜歌》里说,“欢从何处来,端然有忧色”,花来衫里,影落池中,谁懂得其中的惆怅与薄凉?真是又艳又寂。 《非烟传》里的步非烟,因为与人私通,被拷打至死,但最后亦没有说出那男人是谁,真是生得相亲,死亦无恨。我喜欢这样柔艳刚烈的女子,白居易的《长恨歌》,有宛转蛾眉马前死,也好,因为觉得值得。倘若有男人这样爱一次,即使真的落到这步田地,也是思无邪!不但与爱情决绝,也与天地决绝。 思无邪是蘸了胭脂的水在朵云轩的纸上,既刻渗得一塌糊涂,这糊涂却是让人都欢喜。真是那句古诗,“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说到底还是爱情的可怕,思无邪也是因为男人,拳拳思与念,寂寂相与思,还是因为他,那个他呀,那个生生的惆怅呀。 在秋夜里,我看《海上花》,很闷的片子,都是在夜里,都是在屋里。暗黄的灯光,无非是家长里短,喝花酒Ⅱ昌小戏听小曲,男女之间的私情,最后我却流了眼泪。沈小红穿着绸缎的衣服,端然坐在床上,点着烟,一个陌生男子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她面无表情,然后,电影结束了。 这唯美的结束如此黯然,我摸索出多年前的一块杭州白丝绸,拿出剪子,在秋夜里,剪刀与缎子都凉凉的。我剪下一块,做一块帕子,我听到剪子和缎子磨擦的声音,那么凉,那么凉。 我要在帕子上绣三个字:思无邪。风尘 风尘不是褒义词,可是,我却觉得它别有一番风致,根本认定这个词就应该是我文本中的。 风而动,尘而心,风尘女子大多是那些烟花路上的女子,可是萧瑟秋风中一个男子风尘仆仆,这样的风尘,让人觉得光阴的凛洌。 最初的风尘记忆是隔壁的女子,烟花烫的头发,抽着一支烟,手指甲是红色的丹蔻。所有人说她坏,说她风流,可我并不觉得她有多坏。她的衣服是最好看的,有蕾丝;她的头发有风情的卷卷;她的眼神有迷茫和不解。她曾经拉着我的手,一点点为我染红指甲。我如此迷恋她,她身上的味道,有别的女子没有的心动心仪,我一点也不嫌她,而且觉得她曼妙无比。 我后来才知道,那是表面的风尘,如浮在水上的花,就那么艳着,媚着,可到底是浮光掠影。 看《红玫瑰与白玫瑰》,王娇蕊非常有稚气的风尘。也是卷发,也是娇嫩的声音,可是,脸上有稚气,孩子似的稚。她抱着佟振保的大衣,吸他剩下的烟,有婴儿面和童真。那是陈冲演过的最好的电影,妖而不媚,后来在电车上遇到,她素色衣衫,一副中年的人的安详,可难掩曾经的风尘。因为风尘过,所以,看到她的贤良我更难过,难怪佟振保会哭,换成了谁,也会哭的。因为,她曾经孩子似的爱过他,爱的最高境界,就是像孩子似的爱过一个人,无所求,只要爱,无边的爱。 可于女子而言,那是奢侈的。 爱情于男人而言是奢侈品,他们绝不肯把半壁江山换取一把爱情,爱情不过是一阵风,过了这阵风,还要过日子的,家才是男人永远的江山,爱情是他们可有可无的东西。 风尘女子只适合男人的爱情,不适合做男人的妻。薛涛、柳如是、潘玉良、小凤仙、李师师……这些风尘女子不但不讨人厌,而且让男人女人都喜欢,男人喜欢自己的妻是端庄的,希望自己爱的女子是风情风尘的。风尘有一种挡也挡不住的曼妙,是烟花绽满了天空,蓝,而且,媚。女子们骨子里还是喜欢风尘的,风尘有一种味道,是让别的女子痛恨的。风尘不是和男人讨笑,不是露胳膊露胸露大腿。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莫尼卡演的玛莲娜,一脸的风尘相,让十三四岁的少年情窦初开。我记得玛莲娜穿过广场,是穿着西服,可是,难掩风尘,就那两条长腿就足够了! 两条什么样的长腿。阿! 那是我见过的足以吸引人的长腿。像王祖贤和莫文蔚的腿,王祖贤有风尘味道,莫文蔚没有,一副特立独行的样子。我总猜想什么样的男人去爱莫文蔚,她太冷太酷,可王祖贤就让男人神魂颠倒。 还有刘嘉玲,天生的风尘气,无论演什么,就是风尘气十足。 莫尼卡后来演过无数次别的角色,可是,风尘气一直带着,再也褪不掉,就像梦露,谁能认为她是个清纯的女孩子?大家的想象中总是那个飞着媚眼和厚嘴蜃讨爱的艳星,裙子飞起来,还试图压下裙角。可是,那挑逗是那样明目张胆飞扬跋扈,我就要让众生神魂颠倒! 后来,我看过一张梦露的照片,很贤良,很端正,甚至带着几丝忧郁和可怜,但眼神是那样的叫人难忘。 我想,所有风尘女子无一例外,都在努力地接近爱情,结果总是徒劳而返。 而所有看起来贤良的女子其实更风尘,最风尘的有时是最纯洁的。早期山口百惠演的电影,总是短发,黑色的眼睛,素色的衣衫,眼睛里的东西十分干净,可是,那骨子里,是这样的风尘。我初看并不觉得,二十年之后再看旧电影《伊豆的舞女》,那稚气而纯粹的小女,将风尘埋得那样深那样深。 基斯洛夫斯基在《蓝》中的女主角朱丽叶曾经问她的邻居,一个不穿内裤的妓女为什么要当妓女?她简洁而明快地回答:我喜欢。 我喜欢,多么干脆,多么直率,多么不要脸!甚至觉不出她的放荡,接近了本真,没有什么,就是我喜欢。 杜拉斯也曾经说,如果我不当作家,我就当妓女。 西班牙大导演布努埃尔执导的《白昼美人》,在一般女子看起来匪夷所思。她新婚不久,丈夫是事业有成的大夫,夫妇还深爱,但她却迷上了地下妓院,沉溺于情欲的挥霍中不能自拔,成为一个出卖肉体的妓女。她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好奇和体验,为了堕落,为了风尘! 可见,风尘的吸引力是多么大!法国老牌美女凯瑟琳?德诺夫演绎得如此动人,以致于我怀疑她本人就是这样的风尘女子。 男人如果有了风尘相呢? 我第一就想起张国荣,典型的风尘相,无论是《霸王别姬》、《胭脂扣》还是《风月》,特别是《风月》,忠良一角会他其谁? 他懒散而颓靡的眼神,抽烟的样子,有些坏的笑,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这个劲,不是的。我天生不喜欢阳光明媚的大男生形象,我喜欢近乎于堕落和性感之间的男人。他要有磁性的声音,要有完美的雕塑的脸,眼睛不要大,单眼皮最好。我喜欢他懒散地呼吸,喜欢他漫不经心却是很性情地喝到薄醉。 就像后来迷恋上黄耀明的声线,这个妖媚的男子有一种与世隔绝的风尘感,他天生自恋,仿佛只为自己而生。 风尘是这样飘摇,并不是想风尘就能风尘起来。我记得那灯红酒绿的街头,有女子媚着脸,抽着烟,穿着松松垮垮的高跟鞋,黑色的蕾丝吊带,大声地说,来呀来呀。我并不觉得她风尘,只觉得她风骚,甚至,有着难以掩饰的艳俗。 我记得有一个男人说过我有风尘味道,是在凯宾斯基的啤酒屋。我当时心里一惊,因为我白衬衣素面,而且简单到没有任何装饰和首饰,他却说,这种深藏的风尘,更要人的命啊。 我想起韩国导演李再容的《丑闻》,最让我感觉风尘味道的是那个冷面女子全度妍。她一直躲避着他,却最终爱上他,做爱时,只用一个姿势便让他无数次达到了高潮,这样的女子,能说不风尘?她看起来如此娴静,如一池湖水一样,可是,为什么,只有她,也只有她,让这个玩惯了风月的男子一直沉溺,沉到了她的湖里? 凛洌而清静的风尘,那才是极致的风尘啊!青丝三千最初的诱惑或者悸动总是开始于青丝长发吧?我指的是男女之间风月的最初。 电影《英雄》中令人惊心动魄的镜头是两个红衣女人在胡杨林中打斗,红衣闪过处,长发飞散,那样的悲壮与艳情,仿佛冰与火的缠绵,仿佛爱与情的纠缠,长发飞起时,泪水如雪飞溅,红与黄的颜色中,有黑的长发飞散如瀑,那样的惊艳,让人看后只觉得惊心动魄。 而几百年前,或者几千年前,女人们的工夫总是从一头长发开始,唐朝的人总是高挽云鬓,那样的大度与开朗,像他们那个年代的服装,低胸而透明,像她们那个年代的人,奔放着吐纳豪情,所以,鬓发就那样如大朵牡丹一样高耸起,耳边是一朵朵盛开的花,或者莲,或者山茶,或牡丹,不像明清的女人,死死的箍紧自己的头发,生怕不小心泄露了玄机,只在后面支出了一点,如狗尾续貂,而头发上戴着的东西并不好看,仿佛是虚张声势的。 但是,大概对于自己爱着的男人是一样的,轻解罗衫时,长发如瀑布飞散开来,又黑又亮的长发缠住了男人的心,所以,几千年的女人总是留着长发,除非那男人变了心,在私定终身的后花园里,女人总是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然后用贴身的小衫子包裹了送给男人,那样的表达,甚过许多海誓山盟,在某种意义上,长发是和女人的爱情、性命紧紧连在一起的,一脉相承,不离不弃。 长发,写在纸上就是一段风流浪漫,你如果去问男人,十个男人九个会说喜欢长发,剩下那一个还在徘徊,假如有一个长发的女孩和一个短发的女孩同样美丽,他真是要彷徨的。 丝丝的长发,真的是万种风情,怪不得传奇中的狐狸精和女鬼们都会是长发,比如青蛇和白蛇,也是把长长的发卷盘成蛇状在头上,然后让许仙迷死,别说是美貌如花的白素贞,单是那一头长发,八个许仙也难抵挡啊。 女人有了美丽的脸庞和妖娆的身材,为什么还要留了长发蛊惑男人,有个女孩子说,长发是我们的道具,比穿娇艳的衣服还要灵验,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必然是万种风情的,叫他如何能不爱我啊?得到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是什么?绝对不是打破沙锅问到底——总是追问有多爱我,而是欲说还休,欲拒还迎,让男人为那一头青丝迷了心。 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女子也要留一次长发的。一生之中没有留过长发的女子会很少,那种女子或者是不懂风情,或者是终于看透红尘心清心明,觉得世间的男子没有一个可以配得上她,于是总是简洁的短发,像她简洁的心。其实是谁也看不透的。 古代的女子,和恋人分了手或者爱极了,总是剪了三千烦恼丝给恋人带走,比心还重要的。看破了红尘的女子,也是从头开始走向虚无,青丝飘落之时便是与红尘绝别之时。失恋的女子,总是从头发开始断了念头,先剪了头发,然后洗新革面,梁咏琪刚出道时唱了《短发》,全是因为一个男人。 长发和爱情,有时紧紧相联。剪了头发,很快就能长出来,不过有人长得快有人长得慢,就像爱情,旧爱情去了,新爱情又长出来,也有人一狠心把所有头发全剪掉,就如同对他死了心,也对爱死了心,然后,一个人,永不再爱。 就像潘虹,总是短发,她却说,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我会为她留一头长发。已过不惑的她还说出这种感人的话来,何况正恋着的我们? 所以,不要问那些不适合留长发的女子为什么还要留长发,你去看,每一个女子,都拼命地想爱上一场。 哭着喊着,还是要爱。 就像我们的一生,无论怎么样,还是要留一次长发,问题是,那个值得长发为他留的男人在哪里? 而被男人抛弃了的女人,最先想到的不是死,而是从头发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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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依旧》收录了雪小禅最新随笔和散文。作者通过一个个感人至深的小故事,阐述人生哲理,传递人间情感,描叙世界万象。书中的生活神秘而令人向往,对世间凡事,作者以自己优美隽永的文笔向读者传达着对爱情对生活的独特领悟。对女人而言,爱情是永恒的主题,书中的爱情故事,却更有一番与众不同的意味,看似不过是润物细无声的平淡情愫却可以使心灵受到最强有力的震撼与感动。且需在一个闲暇的午后,静卧丛中,细细品味,感悟生活,讴歌真情,净化心灵,启迪思想,认知自我,这些领悟便是获得幸福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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