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旧

出版时间:2008年6月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雪小禅  页数: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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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她.依旧》写一个人,在路上,喜悦、奔波、自由、寂寞,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我,没有人比我更不明白我,写字唱戏,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做野生的、独活的女子,做绝不求名陌上花的女子,禅,是一支清幽的莲花。

作者简介

  雪小禅,中国作协会员。河北文学院签约作家。《读者》重点签约作家。生于七十年代,青春文学当红领军人物,文字妖娆曼妙。发表在《读者》《青年文摘》上的文章多次被评为全国读者最喜欢的作品。作品被翻译到日本、越南等国家。散文多次入选各类书籍。短篇小说曾获2005全国小说十佳。已出版有《禅心百合》《爱情禅》《像冰一样疼,像火一样蓝》《无爱不欢》等十多部作品。

书籍目录

一 芙渠 满地 一世间她信旧思无邪风尘青丝三千野生的女子疼自己衣服,女人的第二张脸来,和我一起做妖精因为性感,所以迷人骚是女人最大的资本好女人是男人的一所学校女人三十,活得逍遥美人迟暮老算我色男色新蕾丝,旧回忆丝袜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不染伶人败家的娘们我行我素再嫁的王菲四老花旦我是你的同谋新鞋旧鞋二 禅幽 清扬 落凡尘恨更需要动感情请用爱情考验我焚心一直到厌倦爱你就是把时间浪费掉爱情是件技术活入骨相思她是唯一疼瘾独角戏我承认我害怕天黑姻缘糖果男人女人谁犯贱薄芙蓉面爱情也是个江湖忘情三 灯火 阑珊 蓦回首一切从爱情开始当时年少春衫薄记得倾城茉莉破碎的金桔燕尾蝶最初的风情春风知道我飞起来的爱情旧胭脂她用这样的方式偷偷爱他一半是海水,另一半还是海水蔷薇蔷薇处处开静静的梨园牙齿与爱情十年相逢烟尘散四 焚心 梦隐 两相望做自己,就是爽禅意是一种生命态度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头野兽未止慢生活因果颓优雅地老去情调这个东西饮食男,色情女结婚要趁早艳俗的心小众之美找到自己的那支麦穗酥油茶到底有多香光阴的凉意天命五 荼靡 孤寂 欲凋谢风烟俱净露天电影院桐花满地菊花头花间十六拍新手帕,旧相思白球鞋一个整理牛仔裤的下午想起那棵开花的树私秘老光阴记性坏孤单至死那些花儿,已经远了山居三日搭火车去远方我怎么把你弄丢了呢黄昏,我曾经走丢野蛮的鱼六 拈花 清欢 她依旧非常美,非常罪为永远而画烟花白蓝灰素素的青,诱人的青啊黄色黑,墨的魂胭脂红我只愿意当一只紫色的昆虫绿素心禅欢喜禅心头好烟花钱和男人不要脸了还如何?关乎八十年代劳燕纷飞旧衣眼泪异化读书记与杜拉斯一纸之隔种春风

章节摘录

  一 芙渠 满地 一世间  她依旧  我去798,那么前卫另类的地方,先锋艺术家的集散地。画家,雕塑家,行为艺术家,奇形怪状的画,300欧元一张的照片,五十万一张的画。我和旁侧的人说——这些东西是专门吓外国人的,当然,也赚他们的钱。  我只记得三个字。  是水泥房子,是朱砂红的墙,还有艳阳下透过的阳光。三个字和“将阶级斗争进行到底”排在一起,只三个,我却惊心动魄——她依旧。  想当年,她还是稚气的少女,忽然就喜欢了他。那时他万众瞩目,人人环绕,有羡慕声不绝于耳。他是刚从清华毕业的学子,来曾经的中学言传身教,樱花树下,没早一步,没晚一步,就遇到了她。  她从此喜欢上他,浓得化不开的八月桂花香,暗自撩人的她的心事,统统写进日记中。她还给他写过一封情书,一点点包好,然后快递出去。快递二十块钱,于她而言是不小的数目,可她居然舍得。  他一直没有回信。  也许根本记不得她是谁,她是谁又有什么要紧?这样的暗恋少女太多,多到如蚁,一把把抓不清。她却自此发愤,也上了清华,她来时,他刚刚毕业走掉。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错肩而过,错过一世,便是错过一生。  没有办法。  她依旧迷恋他,寻他住过的宿舍和留下的痕迹。有一日到图书馆,忽然看到他的名字,是他借过的书吧?三个字,帅气洒然地留在书上。她贪婪地看着那几个字,深深浅浅,让她一阵心酸——爱情原来是这个样子,即使痕迹仍然让她心酸。  她以三倍价格买下那书。  没想到遇到他,却偶然遇到。那时她是一个外国公司的副总,负责招收中国员工,忽然看到他,远远地就认出了他。他永远和别人不一样,但到底和十年前不同了,落魄了,难看了,有些许的胖,甚至,没了心里那傲骨和自得。  他不同了,她依旧。  依旧有这样的骄傲、卑微、内向,甚至还是那样狂热地迷恋过去那单纯的岁月。  他还是记不得她,认不出她。  当然,她亦不会提起过去的光阴。  所有的光阴,也只是自己的光阴而已,其实与对方,有多少区别?这日与夜的缠绵与思念,大多是一个人的战争,内心是一个庞大的军队,不停地往前走。空洞绝响,是恐怖,是野蛮,是美轮美奂。  至此她才终于晓得,那过去多年不停的挣扎与动荡,完全是因为内心执著。  她亦感谢这执著。因了这执著,奔波于美丽人间,什么都晓得,什么都不晓得,岁月会把种种凄凉故事全隔断,只剩下这单纯的素色的心,属于自己。  就像煎一味中药,要用四碗水,不停地加不停地加,最后,只剩这小小的一口,只一口,多了就散去了药的味道,光阴又何尝不是?太多光阴是无用而浪费的,而最珍贵的,往往只那样一小口——浓缩的,不肯忘记的——他穿了月光衫子,薄衣秋风里,走得急,那样美,那样俊朗。其实,人生有过那么一瞬,已经够了。  所以,“她依旧”这三个字,美得让人心碎,是广阳区委里那一树树让人惊艳的黄叶法国梧桐,在秋天到来时,让人心疼得紧!  她依旧……呀。  思无邪  忽然看到思无邪三个字,无端的好。  特别是一个邪字,用俏了。  好比《维摩诘经》有一次写到天女散花,说不着佛身,不着菩萨身,真是一身风流,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杨绛和钱钟书。钱钟书真心真意写真情,作人作品作学问,不沾欲念,不染铜臭,最讨厌自己姓钱,绝不把文字变成市侩应酬的酒肉。一支锐笔,一部《围城》,无可超越,仍自笔锋澹澹。  但围城并不是他巅峰之作,他的《管锥篇》非常亮烈鲜明。在我想象中他是风情才子,但杨绛说他“身穿青布大褂,脚下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儿也不翩翩”。  她爱他,所以,晚年有记者来访,她开了门,写了纸条过去,他在睡觉。她连最小的声音都怕扰了他。她亦不说多爱,在《我们仨》里,都是碎碎年月的流水。她如何为他理发,如何与他一起看书写字,她翻译《唐吉诃德》,他帮她修改。  这才是一对金童玉女,一直到老,彼此肝胆相照。人生原来是寻常的声裂金石,死生契阔与思无邪都只在柴米油盐里,哪里用得着我爱你我爱你,用得着海誓山盟与轰轰烈烈?  弘一法师说人世间最好听的是木鱼声,而我最喜欢暮色里的市井声。如果在夏天,就有一种热闹的凡俗:如果在秋天,就有一种远意。我还喜欢蝉声,在秋后做最后的挣扎,想必也是思无邪,蝉是自己与自己的爱恋,亮烈而浓厚,四年的黑暗,只为这短短一夏,我喜欢蝉,因为活得洒然。秋天的漫漫远意里,一切都这样苍凉的收梢,谁还在等待谁?  《春闺梦》里,张火丁演张氏,阡陌花开,她等了又等,长亭短亭,哪里知道是假恩情?梦中一见,一段南梆子“被纠缠……”已经让人欢喜又清凉,因为一切是做梦,男人没有回来,这思无邪,是她一个人的思无邪。  思无邪总让我想起古人来,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读后甚是感动。但考据了才发现,他与崔莺莺一段缠绵之后,考取了功名,并没有回来娶崔莺莺,崔莺莺整日以泪洗面,因为到底失了身。在那时,这样的女子已经沦为过期的罐头。  所以,他写这几句话纯粹是为自己开脱,那只是写给记忆而已,而与崔莺莺,并无任何联系。他后来不停娶妻纳妾,并没有闲置自己。  思无邪实在是一个太美丽的词语,用在思春少女或少妇上最为妥当。也有人写,思无邪,诗如妾。诗是小妾吗?妾字也美,本来是名词,可是,念出来就成了动词。诗经《子夜歌》里说,“欢从何处来,端然有忧色”,花来衫里,影落池中,谁懂得其中的惆怅与薄凉?真是又艳又寂。  《非烟传》里的步非烟,因为与人私通,被拷打至死,但最后亦没有说出那男人是谁,真是生得相亲,死亦无恨。我喜欢这样柔艳刚烈的女子,白居易的《长恨歌》,有宛转蛾眉马前死,也好,因为觉得值得。倘若有男人这样爱一次,即使真的落到这步田地,也是思无邪!不但与爱情决绝,也与天地决绝。  思无邪是蘸了胭脂的水在朵云轩的纸上,既刻渗得一塌糊涂,这糊涂却是让人都欢喜。真是那句古诗,“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说到底还是爱情的可怕,思无邪也是因为男人,拳拳思与念,寂寂相与思,还是因为他,那个他呀,那个生生的惆怅呀。  在秋夜里,我看《海上花》,很闷的片子,都是在夜里,都是在屋里。暗黄的灯光,无非是家长里短,喝花酒Ⅱ昌小戏听小曲,男女之间的私情,最后我却流了眼泪。沈小红穿着绸缎的衣服,端然坐在床上,点着烟,一个陌生男子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她面无表情,然后,电影结束了。  这唯美的结束如此黯然,我摸索出多年前的一块杭州白丝绸,拿出剪子,在秋夜里,剪刀与缎子都凉凉的。我剪下一块,做一块帕子,我听到剪子和缎子磨擦的声音,那么凉,那么凉。  我要在帕子上绣三个字:思无邪。风尘  风尘不是褒义词,可是,我却觉得它别有一番风致,根本认定这个词就应该是我文本中的。  风而动,尘而心,风尘女子大多是那些烟花路上的女子,可是萧瑟秋风中一个男子风尘仆仆,这样的风尘,让人觉得光阴的凛洌。  最初的风尘记忆是隔壁的女子,烟花烫的头发,抽着一支烟,手指甲是红色的丹蔻。所有人说她坏,说她风流,可我并不觉得她有多坏。她的衣服是最好看的,有蕾丝;她的头发有风情的卷卷;她的眼神有迷茫和不解。她曾经拉着我的手,一点点为我染红指甲。我如此迷恋她,她身上的味道,有别的女子没有的心动心仪,我一点也不嫌她,而且觉得她曼妙无比。  我后来才知道,那是表面的风尘,如浮在水上的花,就那么艳着,媚着,可到底是浮光掠影。  看《红玫瑰与白玫瑰》,王娇蕊非常有稚气的风尘。也是卷发,也是娇嫩的声音,可是,脸上有稚气,孩子似的稚。她抱着佟振保的大衣,吸他剩下的烟,有婴儿面和童真。那是陈冲演过的最好的电影,妖而不媚,后来在电车上遇到,她素色衣衫,一副中年的人的安详,可难掩曾经的风尘。因为风尘过,所以,看到她的贤良我更难过,难怪佟振保会哭,换成了谁,也会哭的。因为,她曾经孩子似的爱过他,爱的最高境界,就是像孩子似的爱过一个人,无所求,只要爱,无边的爱。  可于女子而言,那是奢侈的。  爱情于男人而言是奢侈品,他们绝不肯把半壁江山换取一把爱情,爱情不过是一阵风,过了这阵风,还要过日子的,家才是男人永远的江山,爱情是他们可有可无的东西。  风尘女子只适合男人的爱情,不适合做男人的妻。薛涛、柳如是、潘玉良、小凤仙、李师师……这些风尘女子不但不讨人厌,而且让男人女人都喜欢,男人喜欢自己的妻是端庄的,希望自己爱的女子是风情风尘的。风尘有一种挡也挡不住的曼妙,是烟花绽满了天空,蓝,而且,媚。女子们骨子里还是喜欢风尘的,风尘有一种味道,是让别的女子痛恨的。风尘不是和男人讨笑,不是露胳膊露胸露大腿。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莫尼卡演的玛莲娜,一脸的风尘相,让十三四岁的少年情窦初开。我记得玛莲娜穿过广场,是穿着西服,可是,难掩风尘,就那两条长腿就足够了!  两条什么样的长腿。阿!  那是我见过的足以吸引人的长腿。像王祖贤和莫文蔚的腿,王祖贤有风尘味道,莫文蔚没有,一副特立独行的样子。我总猜想什么样的男人去爱莫文蔚,她太冷太酷,可王祖贤就让男人神魂颠倒。  还有刘嘉玲,天生的风尘气,无论演什么,就是风尘气十足。  莫尼卡后来演过无数次别的角色,可是,风尘气一直带着,再也褪不掉,就像梦露,谁能认为她是个清纯的女孩子?大家的想象中总是那个飞着媚眼和厚嘴蜃讨爱的艳星,裙子飞起来,还试图压下裙角。可是,那挑逗是那样明目张胆飞扬跋扈,我就要让众生神魂颠倒!  后来,我看过一张梦露的照片,很贤良,很端正,甚至带着几丝忧郁和可怜,但眼神是那样的叫人难忘。  我想,所有风尘女子无一例外,都在努力地接近爱情,结果总是徒劳而返。  而所有看起来贤良的女子其实更风尘,最风尘的有时是最纯洁的。早期山口百惠演的电影,总是短发,黑色的眼睛,素色的衣衫,眼睛里的东西十分干净,可是,那骨子里,是这样的风尘。我初看并不觉得,二十年之后再看旧电影《伊豆的舞女》,那稚气而纯粹的小女,将风尘埋得那样深那样深。  基斯洛夫斯基在《蓝》中的女主角朱丽叶曾经问她的邻居,一个不穿内裤的妓女为什么要当妓女?她简洁而明快地回答:我喜欢。  我喜欢,多么干脆,多么直率,多么不要脸!甚至觉不出她的放荡,接近了本真,没有什么,就是我喜欢。  杜拉斯也曾经说,如果我不当作家,我就当妓女。  西班牙大导演布努埃尔执导的《白昼美人》,在一般女子看起来匪夷所思。她新婚不久,丈夫是事业有成的大夫,夫妇还深爱,但她却迷上了地下妓院,沉溺于情欲的挥霍中不能自拔,成为一个出卖肉体的妓女。她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好奇和体验,为了堕落,为了风尘!  可见,风尘的吸引力是多么大!法国老牌美女凯瑟琳?德诺夫演绎得如此动人,以致于我怀疑她本人就是这样的风尘女子。  男人如果有了风尘相呢?  我第一就想起张国荣,典型的风尘相,无论是《霸王别姬》、《胭脂扣》还是《风月》,特别是《风月》,忠良一角会他其谁?  他懒散而颓靡的眼神,抽烟的样子,有些坏的笑,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这个劲,不是的。我天生不喜欢阳光明媚的大男生形象,我喜欢近乎于堕落和性感之间的男人。他要有磁性的声音,要有完美的雕塑的脸,眼睛不要大,单眼皮最好。我喜欢他懒散地呼吸,喜欢他漫不经心却是很性情地喝到薄醉。  就像后来迷恋上黄耀明的声线,这个妖媚的男子有一种与世隔绝的风尘感,他天生自恋,仿佛只为自己而生。  风尘是这样飘摇,并不是想风尘就能风尘起来。我记得那灯红酒绿的街头,有女子媚着脸,抽着烟,穿着松松垮垮的高跟鞋,黑色的蕾丝吊带,大声地说,来呀来呀。我并不觉得她风尘,只觉得她风骚,甚至,有着难以掩饰的艳俗。  我记得有一个男人说过我有风尘味道,是在凯宾斯基的啤酒屋。我当时心里一惊,因为我白衬衣素面,而且简单到没有任何装饰和首饰,他却说,这种深藏的风尘,更要人的命啊。  我想起韩国导演李再容的《丑闻》,最让我感觉风尘味道的是那个冷面女子全度妍。她一直躲避着他,却最终爱上他,做爱时,只用一个姿势便让他无数次达到了高潮,这样的女子,能说不风尘?她看起来如此娴静,如一池湖水一样,可是,为什么,只有她,也只有她,让这个玩惯了风月的男子一直沉溺,沉到了她的湖里?  凛洌而清静的风尘,那才是极致的风尘啊!青丝三千最初的诱惑或者悸动总是开始于青丝长发吧?我指的是男女之间风月的最初。  电影《英雄》中令人惊心动魄的镜头是两个红衣女人在胡杨林中打斗,红衣闪过处,长发飞散,那样的悲壮与艳情,仿佛冰与火的缠绵,仿佛爱与情的纠缠,长发飞起时,泪水如雪飞溅,红与黄的颜色中,有黑的长发飞散如瀑,那样的惊艳,让人看后只觉得惊心动魄。  而几百年前,或者几千年前,女人们的工夫总是从一头长发开始,唐朝的人总是高挽云鬓,那样的大度与开朗,像他们那个年代的服装,低胸而透明,像她们那个年代的人,奔放着吐纳豪情,所以,鬓发就那样如大朵牡丹一样高耸起,耳边是一朵朵盛开的花,或者莲,或者山茶,或牡丹,不像明清的女人,死死的箍紧自己的头发,生怕不小心泄露了玄机,只在后面支出了一点,如狗尾续貂,而头发上戴着的东西并不好看,仿佛是虚张声势的。  但是,大概对于自己爱着的男人是一样的,轻解罗衫时,长发如瀑布飞散开来,又黑又亮的长发缠住了男人的心,所以,几千年的女人总是留着长发,除非那男人变了心,在私定终身的后花园里,女人总是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然后用贴身的小衫子包裹了送给男人,那样的表达,甚过许多海誓山盟,在某种意义上,长发是和女人的爱情、性命紧紧连在一起的,一脉相承,不离不弃。  长发,写在纸上就是一段风流浪漫,你如果去问男人,十个男人九个会说喜欢长发,剩下那一个还在徘徊,假如有一个长发的女孩和一个短发的女孩同样美丽,他真是要彷徨的。  丝丝的长发,真的是万种风情,怪不得传奇中的狐狸精和女鬼们都会是长发,比如青蛇和白蛇,也是把长长的发卷盘成蛇状在头上,然后让许仙迷死,别说是美貌如花的白素贞,单是那一头长发,八个许仙也难抵挡啊。  女人有了美丽的脸庞和妖娆的身材,为什么还要留了长发蛊惑男人,有个女孩子说,长发是我们的道具,比穿娇艳的衣服还要灵验,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必然是万种风情的,叫他如何能不爱我啊?得到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是什么?绝对不是打破沙锅问到底——总是追问有多爱我,而是欲说还休,欲拒还迎,让男人为那一头青丝迷了心。  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女子也要留一次长发的。一生之中没有留过长发的女子会很少,那种女子或者是不懂风情,或者是终于看透红尘心清心明,觉得世间的男子没有一个可以配得上她,于是总是简洁的短发,像她简洁的心。其实是谁也看不透的。  古代的女子,和恋人分了手或者爱极了,总是剪了三千烦恼丝给恋人带走,比心还重要的。看破了红尘的女子,也是从头开始走向虚无,青丝飘落之时便是与红尘绝别之时。失恋的女子,总是从头发开始断了念头,先剪了头发,然后洗新革面,梁咏琪刚出道时唱了《短发》,全是因为一个男人。  长发和爱情,有时紧紧相联。剪了头发,很快就能长出来,不过有人长得快有人长得慢,就像爱情,旧爱情去了,新爱情又长出来,也有人一狠心把所有头发全剪掉,就如同对他死了心,也对爱死了心,然后,一个人,永不再爱。  就像潘虹,总是短发,她却说,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我会为她留一头长发。已过不惑的她还说出这种感人的话来,何况正恋着的我们?  所以,不要问那些不适合留长发的女子为什么还要留长发,你去看,每一个女子,都拼命地想爱上一场。  哭着喊着,还是要爱。  就像我们的一生,无论怎么样,还是要留一次长发,问题是,那个值得长发为他留的男人在哪里?  而被男人抛弃了的女人,最先想到的不是死,而是从头发下手。

编辑推荐

  《她.依旧》收录了雪小禅最新随笔和散文。作者通过一个个感人至深的小故事,阐述人生哲理,传递人间情感,描叙世界万象。书中的生活神秘而令人向往,对世间凡事,作者以自己优美隽永的文笔向读者传达着对爱情对生活的独特领悟。对女人而言,爱情是永恒的主题,书中的爱情故事,却更有一番与众不同的意味,看似不过是润物细无声的平淡情愫却可以使心灵受到最强有力的震撼与感动。且需在一个闲暇的午后,静卧丛中,细细品味,感悟生活,讴歌真情,净化心灵,启迪思想,认知自我,这些领悟便是获得幸福的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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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8条)

 
 

  •     雪小禅的文字总是很有禅意,让人不禁去想她现实中是一个怎样的女子,亦或她本就不生活在现实中。她诗意的生活着,文字犹如雨打芭蕉般娴静。她看爱情,总是轰轰烈烈,又总是能预见爱情会在岁月的打磨下一点点变薄变淡。光阴是一个残酷的字眼。白衣早已不是往日的白,少年也不是那个少年,光阴总是将所有事物都镀上一层永远也洗不掉的黄,那是它专属的印记。那些老旧的时光总是会让我们泪满颊。
      生命总是短暂的,生活就应该是热烈的,去努力的让这个世界知道你的存在,去活的痛快活的精致活的洒脱。
  •     “感谢我的清高与凛冽,让我早早进入一个更为坚硬的世界。感谢文字,让我在十四岁时有了二十四岁的复杂与骄傲。”
      看雪小禅的《她依旧》。跨越了整整半年的时间。几个月前,在图书馆无意中捡到了它。很漂亮的封面,覆盖着不知明的紫色花朵。
      雪小禅,是S喜欢的作家吧!而我是很少去看她的文字的。这本书,也被我遗落在某个角落,覆盖了一层薄灰。直到有一天,我不得不去图书馆还掉已经逾期的书。
      应该是第一次接触雪小禅,虽然我很早以前知道她的名气。S喜欢她,大概迷恋她文字的妖艳,一种贴近生活的精致的妖艳。
      她写的东西大都很极端。看到妖精,诱惑,风情此类的词语,我想她是一个胆大骄傲的女人。她写爱情,写她喜欢的男子,明星,作家,旦角。不涉及黑暗。
      我一边读她,一边了解她的喜好。
      只是和我们差不多的普通人。一样为琐碎的生活烦闷,一样在恋爱的时候像个傻瓜,一样地继承了女人八卦的潜质。也谈王菲、金城武、章子怡,也嫉妒出现在小区里的亮丽女子,也孤单,也茫然。
      C某次翻看了一下这本书,很疑惑地说,我觉得她老是前后矛盾。有时候,她喜欢灿烂到极致,张扬而鲜艳的生活,就像她描写小区里穿丝袜的艳丽女人,她被她深深迷惑。然,后来她又在文字里隐隐约约透出某种安逸的期望。如此反复,看起来很奇怪。
      这是一个善于变化的女子。她想拥有不同的极端的生活。但是却总是在两者之间游离,找不到最真实得状态。
      有时候,矛盾缘于不坚定。缘于对现在太多的质疑,所以反复摇摆。
      星座学里,把双子看做是矛盾体的代表。据说,双子拥有双面性格。我却觉得,可以把这一推论,放诸整个人类。软弱的孤独的骄傲的人类。渴望激情,渴望飞速攀升,却希望这过程趋于平静祥和。要竞争生存,却期望没有杀戮。如何得以自处?
      她在某个隆冬季节,穿上了那层薄薄的丝袜。却毫无风度可言,冻得全身发抖,不停打喷嚏。性感和美艳还没有展示出来,就这样夭折在襁褓中。她算是明白,那个在冬天穿丝袜的女人,是不可复制了。于是,又裹起了自己肥大的棉衣,滚成冬季里自在的毛球。
      她依旧。大概是荏苒光阴催生的感叹。缔结过去与现在的最美好的句子。
      所谓的浓烈张扬也追求过了,体验过了。结局总归要回到既定的轨道。做个俗世安逸的小女子。
      如她所说。骨子里的东西,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多少年过后,依靠着年轻时候的回忆养活自己。站在成年的彼岸,回望过去,看到始终良善,始终坚持,始终勇敢的自己,一路磕磕碰碰地成长。哀喜感于内心。
      她说:风吹过了青春,雾散了,我坐在另一个城市的台阶上,看着人来人往,不悲不喜,不恼不怒。
      她依旧。是对自己最大的褒奖。
      
  •     雪小禅,官方这样介绍,生于七十年代,青春文学当红领军人物,文字妖娆曼妙,《读者》《青年文摘》签约作家,深受读者喜爱。青春文学,唉。。。大陆的女作家路数一样的太多了,说好听点是文字纤巧细腻,说穿了就是矫情无病呻吟,凡一篇小说或随笔必先要取一个与古典诗词有关的好听又费解的名字,然后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抒情。
      
      其实,雪小禅我知道的也由来已久,当然是在《青年文摘》上,中学忙里偷闲看的杂志,那时觉得雪小禅的文字真美啊,她描写的爱情多么诱人啊,她的笔调真细腻啊,这是个多么有才情的女子啊。。。只是,滥了就成殇了。过犹不及,就像是吃肉,一口是流油的香,饕餮开来只有腻。
      
      自然的、野生的、寂寞的我,一个热爱爱情的女子,喜欢在文字间游走,寻找前世今生之江湖。因了文字和京剧,打发了太多飘荡的光阴,有时,渴望一夕忽老,置于喧哗人市中念着“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那些年少的尺寸光阴,一一浮现在脸上,只是淡淡的喜。我再写“老来多健忘”,盼有人能对上那句叫人肝肠寸断的“惟不忘相思”。才不愧我年轻时对文字和爱情的热爱。用文字腌制时间,煮字疗饥,过鲜衣怒马生活,享受银碗里盛雪闲情,在三生韶光贱的光阴里,指尖上捻花,孜孜以求,散发微芒。这是雪小禅的自述,说的是好。不过终究是囿于个人世界逃脱不开。文字终归不大气。
      
      刚开始看,确实是有些惊讶,这是当时深深迷恋的女作家吗?怎么这么俗气,真心觉得她真有当“小三”的潜质,什么“来,和我一起做妖精”“骚是女人最大的资本”“男色”,真真让我对印象中那个老是写初恋的雪小禅大为惊讶,后来就是爱情故事了,简直就是一种模式,一直锲而不舍得歌颂者没有成形的初恋,也有读者批评雪小禅最没劲的事就是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想念一件没影的事,拿初恋说事,就有了赚银子的嫌疑。本来,只停留在书信阶段,连个肌肤之亲都没有,凭什么老死乞白赖地怀念? 她的故事男主角永远是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单车,飞扬的头发,或者是丑小鸭似的女主无望的暗恋。她以一种洞悉爱情的口吻分析,可给人的感觉却是雷同且略浅薄。
      
      通过一本书,基本就可以看出作者是怎样的一个人,成长经历是什么,喜好如何。比如,她喜欢程派京剧,喜欢张国荣,金城武那种男子,好读张爱玲,杜拉斯的文章,喜欢看《心动》《胭脂扣》那样的电影,穿宝姿的服饰,喜欢化妆,文章中好用“伶人”“薄凉”“烟花”这样的字眼,典型小资小女人一个。不过看到后来觉得还行,她写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记忆,有桐花,露天电影,白球鞋,那些儿时旧友,也好,这些文字感伤些唯美些都可以接受,文字当做一种记忆也好,给自己一个留念,读者的评判也与自己无关了。还有自己关于生活的态度,虽有炫耀小资的嫌疑但也无可厚非,这本来就是一种生活态度,谁让人家愿意矫情愿意如此小女人呢。
      
      她的生活太容易被看穿,一个好的作者应该是保持一种神秘感的。史铁生也写旧时光的种种,可是真不在一个层次,席慕容也写自己的心情,可是文字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若是拿雪小禅与龙应台比,真真是有些玷污了,雪小禅终归是一个小女人,文字也是小文字,缺乏深刻和思想,若只当一种消遣读读也无妨。只是盼望,大陆的女作家们,真正能成为一名作家,重振文风,各成一派,不再人云亦云限于儿女私情,不再注重语言的雕琢堆砌,多些家国之思历史眼光当代情怀。
      
      
  •     年少时很喜欢的一个作家,看杂志会先翻到有她文章的那一页。随着感情越来越粗糙,她也渐渐被遗忘了。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楞了一下后有点小惊喜,像是跟一位老友偶遇。带回家细细看,却有点小失落。那么多曾感同身受的爱情故事,现在看来只是笑话一场。不是她的文字不再打动人心,只是心已经开始凉薄了,凉到冷,冷到硬。如果冷眼旁观,我们爱的究竟是那个人,还是在爱中的那个光彩夺目的自己?但凡是真相,都会让人失望。我选择把爱小心翼翼地放在角落,尽力珍藏。说来爱情跟情调一样,只是锦上添的那朵花罢了。
  •     纸张劣质不是你的错,得最美散文称号不是你的错。
      
      错在你将已经出版过无数次的小散,做成各种集子来卖,真不知道是缺钱,还是怎样。
      
      语句多次重复在不同文章里,仅此一点,我给一颗星。
  •     雪小禅的书其实看一本就好。  可是我却很想看完她的每一本书。  这个让暗恋在笔下开出花来的女子,用一支笔写进我的心里。  我到底知道生活不是小说。  也许小说来源于生活。  在小说中那些丑小鸭到最后都会变成白天鹅。  那些灰姑娘都会碰到王子。  那些故事到最后都有个完美的结局。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不是所有的丑小鸭都会变成白天鹅,也不是所有的灰姑娘都能遇见王子。  生活就是将那些残酷的现实一天天的延续下去。  雪小禅笔下的女子们最后都会放弃他们爱的那个不值得爱的人。  然后爱上一个一个对她好而且完美的男人。  雪小禅笔下的女子,开始的时候后悔有丑小鸭一般的面容,到最后却会变成高雅迷人的姑娘。  也许,这便是每一个灰姑娘的梦想。那就是变成公主,遇见王子。  只是雪小禅忘记了,我们现在是在社会上生活,而非童话中漫步。  也许是我忘记了,我只是在看小说而已,而不应该将这与生活串联起来。    那么好好说说《她依旧》这本书吧。这是本好书,但是是给喜欢做梦的女孩子看的。
  •     偶然的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看了作者的名字,就一下喜欢上。都说水瓶的女生理性到极致,我不认同。我相信一见钟情,衣服,饰物,书本,除了人。《她,依旧》就是这样一见钟情下买来的。然后在一个心里烦躁的午后,我带着她爬上天台,在毫无遮拦的阳光里,温暖渐渐蔓延。。喜欢雪,喜欢禅,喜欢散文,喜欢这本书。故事不长,一篇一篇的,读很多遍都不厌烦。她写童年,我亦回忆;她写故人,我也有同感。世上很多事无法强求的,那就随缘随风吧。只觉读完后,会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第一次写书评,甚至连结局都不知道怎么写。就这样吧,希望大家喜欢。
  •     平凡生活的评价,对美好爱情的结语,对浪漫人生的顿悟。书中的生活神秘而令人向往,对世间凡事,写尽了自己独特的领悟。对于女人,爱情是永恒的主题,书中的爱情故事,却更有一番与众不同的意味,且需,在一个闲暇的午后,静卧丛中,细细品味。     《她依旧》属于雪小禅经典散文小说作品,内容禅幽淡雅,对平凡生活的描述细致入微,对美好爱情充满激情,对浪漫人生的顿悟很深。生活的细节描写很美,特别是人物的心理描写另人觉得神秘,对世间凡事的描写用独特的手法写尽了自己独特的领悟。本书以爱情为主题,生动形象,是一本值得观赏的好书。     平凡生活的评价,对美好爱情的结语,对浪漫人生的顿悟。书中的生活神秘而令人向往,对世间凡事,写尽了自己独特的领悟。对于女人,爱情是永恒的主题,书中的爱情故事,却更有一番与众不同的意味,且需,在一个闲暇的午后,静卧丛中,细细品味。     《她依旧》属于雪小禅经典散文小说作品,内容禅幽淡雅,对平凡生活的描述细致入微,对美好爱情充满激情,对浪漫人生的顿悟很深。生活的细节描写很美,特别是人物的心理描写另人觉得神秘,对世间凡事的描写用独特的手法写尽了自己独特的领悟。本书以爱情为主题,生动形象,是一本值得观赏的好书。
  •     删节后发表于兰州新闻网
      http://www.lzbs.com.cn/rb/2008-05/13/content_1468391.htm
      
      年华似水她依旧——评雪小禅《她依旧》
      
       雪小禅,一个很特别的女子,身为河北廊坊人却拥有江南女子的温婉隽秀。她热爱爱情,热爱人世间的繁华与喧闹,却选择成为一朵孤寂的雪莲,站在闹市边缘的山崖上。雪小禅曾说,要“做野生、独活的女子”,因为“野生”让她不会变得世故且虚伪,“独活”让她始终能清醒淡然地审视尘世中的悲欣交集,她可以自由地追寻销魂蚀骨的爱情,也可以在不爱时洒脱的挥袖离去。雪小禅的优雅、从容,再加上一份闲适的禅意,在流逝的岁月中酿成了一杯最香醇的干红,撩人心扉的宝石红中掩藏着醉人的酸涩。
       喜欢雪小禅文字的人,一定会更为偏爱她的散文,如同白描一般,简单而流畅。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的这本《她依旧》,收录了雪小禅最新的散文随笔。书初拿到时,我就为封面上那一片漫天飞雪般的紫色花瓣所吸引,翻开正文后,雪小禅飞絮般的文字更是铺天盖地而来。她以完全小资小私的方式,讲述一个个或喜或悲、或魅或惑的小故事,描叙世界万象,传递人间情感,看似不过是润物细无声的平淡情愫,探触到每个人内心最真最柔软的一片地方。
       她首先是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一个作家。女人所固有的天真、幻想、自恋、虚荣与神经质,让雪小禅对一片树叶的飘落、一个陌路人的眼神、一缕情思的幽生都无比的敏感,而一个作家的妙笔,让她可以用旖旎华丽的文字,讲述她所观察到的人性细微与人情冷暖。我想到了另两个同样极具才情却同样笔触冰冷的女人,一个是张爱玲,一个是李碧华,她们都善于描写女人的内心和情感,总是言语犀利的剖析女人最深处的秘密。然而,雪小禅和她们一样,又都是极可爱的女人,她们的可爱恰恰在于她们的坦率,她们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坦然地展现给世人,让人心疼,更让人怜惜。
       《她依旧》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真实且动人的雪小禅。她说自己是一个“花痴”,喜欢“鉴赏美男”,因为这是一种“美丽的诱惑”;她坦诚自己是一个自恋甚至有几分自我的人,她说“女人三十,正是最美丽最妖娆的时候”,而她无论“写字唱戏,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她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她认为“情人或者恋人,自尊比爱情更重要”,“分了手的情人,最高贵的方式就是沉默着不发一语”;她对爱情总是充满着幻想,她心中好的爱情,应当是“我看你是似满月皎洁美丽,你看我是如花似玉为你而开”,“能够和一个人相爱,到老,那才是爱情的真境界,而一个人的相思,算不得爱情”……雪小禅不会掩盖自己的悲伤、失落与寂寞,更不会粉饰内心的孤傲、偏执、虚荣甚至刻薄,因为这是一个切实活着的女人必然拥有的情绪。所以《她依旧》写的不仅仅是雪小禅的故事,更是所有女人的故事。面对这样一个活得如此潇洒的女人,着实让人又爱又羡,甚至还有几分妒嫉。
       对于语言的驾驭,雪小禅亦是游刃有余。她的文字极具性情,快乐时的轻灵,悲伤时的沉痛,思索时的睿智,嘲讽时的辛辣,就像是戏曲中的咿呀吟唱,听到的是一种悠远的心境。雪小禅极爱京剧,在《伶人》一文中,她说曾有人占卜出她前世是一个唐朝的戏子,被所爱的男人抛弃,最终跳河身亡。这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正如李碧华说的,任何好看的小说不外八字真言:“痴男怨女,悲欢离合”。一个人一辈子可能只心动过一次,爱过一次,但一个伶人却可以在一个舞台上,挥洒衣袖倾诉一段又一段醉人的情爱与断肠的别离,即使浓妆之下的面容早已老去,即使纤纤兰指早已变成一把枯枝。只是,当故事结束时总会有几分落寞,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这不过都是妖梦一场,不过是一回戏弄。
       雪小禅的今世是一个作家,但骨子里依旧是一个伶人,无论岁月如何流逝,她依旧可以在挥笔行文中将自己化身于各个角色,追寻着自己的前生,编织着自己的来世,永恒不变的是她对爱情的执著,哪怕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她也要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情思在岁月的风雨中悄然飘落,惟有她依旧。
  •   这个s不是我
  •   表示我应该是记错人了
  •   写的好~
    她的书却是没什么深刻的家国情怀,只不过是一个小女人的生活情调,但这也无可厚非,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年青人多读书就对了,这样的书拿来消遣是很熨帖的,读多人自然会觉得厌倦,这不妨碍我们去读更有营养的书~
  •   我觉得你这个书评写的太过瘾啦,就是这么回事
  •   嗯,有同感的握爪~~~
  •   前几天在图书馆发现这本书,稍微翻阅起来,有同感,可还是感觉到一点美好。毕竟,是美好的岁月,怎么写都是好的。
  •   例子重复。内容重复。看完一后。觉得后面的故事越发没劲。
  •   其实重复的只是一种心情
  •   她,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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