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6辑)

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海燕 主编  页数:303  

内容概要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系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以学术性为主的法学理论刊物,它主要刊登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探讨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分析法律实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本书分各科专论、评论、域外研究、译文和书评五个部分对国内外的法学进行探讨和讨论。

书籍目录

各科专论  自由主义的演变和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转型  风险控制视野下的国际刑法  量刑程序理论基础之无罪推定  人民调解若干问题研究  中国宪法学理论流派的形成  论教育自主权及教育管理权的析分  论违反告知义务之医疗侵权形态的特殊性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界定——一个法解释论的视角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适用中的  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我国现行劳动法制的反思与完善——基于国际劳工标准的比较与评析  财政立宪的范畴辨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审判制度述论评论  论交警对执法对象权利的“合法”侵害域外研究  英美法系的精神障碍豁免  “斯科特案”与“布朗案”宪法解释的比较  英国合同法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研究译文  公平与人权政治书评  报应的威慑刑:贝卡利亚的二元刑罚目的观——重读《论犯罪与刑罚》  法学研究的对外开放——以苏力《波斯纳及其他》为例

章节摘录

  自由主义的演变和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转型  一、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下的对抗制  (一)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内容  劳吉认为古典自由主义是建立在五个洛克式的原则之上的。第一,古典自由主义是对个人主义的经典阐释,个人权利必须优先于集体权利。第二,18世纪和19世纪的自由主义将财产权予以神圣化,因为财产权是个人与社会的分界点,所以明确的财产权可以为个人权利提供强有力的后盾。第三,同中世纪的哲学家通常要求人们应相互合作不同,洛克及其后来者认为人们之间的竞争才是基本的社会原则。第四,洛克认为国家权力总是有可能会侵犯到个人权利,因此必须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第五,由于每个人可能有不同于他人的信念和追求,所以应当鼓励个性化和多元主义,而不是集权。  亚当·斯密进一步将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发扬光大,正像霍布斯的预设一样,斯密相信人类从本质上来说是喜欢竞争的和自利的。在斯密看来,“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他这样做“是恰当和正确的”。这是每一个人天生的一种倾向,是每一个人的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这一点是明摆着的既定事实,不容否认。顺应这一自然倾向,是恰当的和正确的。所以,人人都有利己心就会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迫使每个人都不仅关心他自身的利益,而且关心交换对方的利益,谁能够更好地满足交换对方的利益,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自利代表经济人普遍的行为动机,那么那只看不见的手则代表着约束经济人实现利益追求行为的一种制衡力量。这种神奇的制衡力量,通过自由市场经济的作用,可以架起沟通自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桥梁,可以结出老百姓个人富裕和国家富强的双份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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