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2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作者:沈吉利 页数:298 字数:344000
前言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两千年前儒家经典《大学》即倡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其意即涵蕴着彰扬学术、探索真理。而《中庸》论道:“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则阐释了学术研究的治学精神以及达到真实无妄境界的必由之路。因此,从对世界历史进程的审视与洞察,社会发展、科学昌明、思想进步,从来离不开学术科研力量与成就的滋养与推动。 大学是国家与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科学研究的水平则又体现了大学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是一所现代大学重要的标志。因此,一个大学的学术气氛,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引导着学校的科研状态,而且渗透和浸润着这个大学追求真理的精神信念。这正如英国教育思想家纽曼所言,大学是一切知识和科学、事实和原理、探索与发展、实验与思索的高级力量,它态度自由中立,传授普遍知识,描绘理智疆域,但绝不屈服于任何一方。 ……
内容概要
《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信托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论述的中心问题是如何针对信托公司进行治理,如何在治理中体现信托公司的特殊性:
其一,信托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什么。包括信托公司治理的特殊涵义,信托公司治理的特殊性与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的选择,信托治理与信托监管对信托公司治理的影响等基础理论问题。
其二,信托公司治理的理想模式是什么。这是信托公司治理理论与治理制度的结合部,包括治理模式的要素与实现方式、各国信托公司治理原则和模式的实践、中国信托公司治理原则和模式的现实选择等问题。
其三,信托公司治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包括信托公司治理制度的法律概念、价值、原则、体系和内容等一般问题和信托公司治理的具体制度安排,后者包括信托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与股东等内容,此外还涉及信托当事人参与信托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
作者简介
沈吉利,女,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博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硕士,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商事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公司和企业法、国际贸易投资法。担任上海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兼学术秘书、上海律师协会银行法研究委员会委员、信托法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WTO事务中心成员、上海市宁波商会&建设促进委员会成员、上海民主建国委员会综合经济委员会成员,在《国际商务研究》、《投资研究》、《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现代国际关系》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多篇论文,独著、合著有《商业银行法律基础知识》、《国有经济法论》、《WTO服务贸易法》,具有相当深厚的理论与实践造诣。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 信托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理论问题
第一节 信托公司治理的内涵与外延
一、信托公司的由来与界定
二、信托公司治理的涵义与特征
第二节 信托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
一、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的由来
二、信托公司治理与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
第三节 信托治理与信托监管对信托公司治理的影响
一、信托治理对信托公司治理的影响
二、信托监管对信托公司治理的影响
第二章 信托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与治理制度框架
第一节 信托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
一、信托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的涵义与实现方式
二、部分国家和地区信托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原则和模式
三、中国信托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原则和模式的现实选择
第二节 信托公司治理制度总体框架
一、信托公司治理制度的特征、体系与内容
二、信托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及对相关问题的思考
第三章 信托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信托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一、信托公司治理结构和特征
二、部分国家和地区信托公司治理结构及对我国的启发
三、中国信托公司治理结构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四、信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权划分
第二节 信托公司董事会构成和职权
一、信托公司董事会和制度概述
二、国外信托公司董事会构成和职权
三、中国信托公司董事会构成、职权和立法完善建议
第三节 信托公司独立董事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信托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构成和职权
二、信托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四章 信托公司治理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信托公司决策机制
一、信托公司决策机制概述
二、信托公司决策程序的国内外法律实践
三、对中国信托公司决策程序的完善建议
第二节 信托公司监督机制与监事会制度
一、信托公司监督机制整体架构
二、信托公司监事会监督机制
第三节 信托公司风险控制机制
一、信托公司风险控制机制一般规则
二、信托公司信托防火墙风险控制机制
第四节 信托公司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控制机制
一、信托公司关联交易控制机制
二、信托公司信息披露控制机制
第五节 信托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一、信托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概述
二、信托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各国法律实践
三、对完善中国信托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议
第五章 信托公司股东和管理者权利义务探讨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二、信托公司治理的涵义与特征 (一)公司治理的由来与涵义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随着现代社会公司法人财产权的确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不论是公司治理的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信托理论或其他公司理论,公司治理对于防范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概念,有很多种学说和定义。国际上的权威定义如英国著名的Cadbury公司治理报告认为,公司治理是经营和控制公司的制度。1998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an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为OECD)理事会部长级会议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指出,公司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应明确规定公司的各个参与者,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并清楚地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以及提供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手段。 国内对公司治理比较典型的学说有市场关系说、制度安排说、组织结构说、控制决策说、利益相关者说。传统上,国内法法学界倾向于采用组织结构说,认为公司治理即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实际上就是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或者受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分配与安排的基本模式。但以1999年OECD《公司治理原则》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定义,正成为公司治理定义的发展趋势。根据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即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职工、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从法律的角度看,广义公司治理的实质是利益相关者权利、义务、责任不断演进的制度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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