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作者:崔梦溪
内容概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六五”普法规划的适时推出意义非同寻常。而对于地域辽阔的农村、我们赖以生存的农业、人口众多的农民来说,法制宣传教育有着更重大的现实意义,是落实党中央在“十七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性工作。虽然我国已经历了20多年的普法教育,但“三农”问题依然大量存在,法制观念尚需加强,加之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以及一大批与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农村普法仍任重而道远。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满足他们学习、运用法律的强烈需求,以“金色乡村出版工程”为契机,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普法丛书——“农民与律师聊法律丛书”。
农民是法律上的弱势群体,针对农村问题国家有很多特殊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出版这套丛书的目的就是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运用法律维护权利的能力。“农民与律师聊法律丛书”面向农民,以问答形式通俗、简要地回答农民身边的法律问题,意在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使其学会依法办事、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事时知道如何自我保护、自我维权。希望这套书能成为农民朋友不见面的法律顾问。这套书有如下特色:
第一,有针对性。书中搜集的都是律师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典型法律问题,反映了目前农村经济合作、日常生活中的各类纠纷,能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有权威性。作者多是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既注重法律条文的司法解释,更注重司法实务中通常的处理方法,他们从律师的视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个案进行剖析,让农民通过比照书中的叙述,即可有效地处理问题。
第三,可读性强,法理分析透彻,多数问题后都配有简明案例。文字叙述也直白易懂,有如茶余饭后的聊天儿,一一回答农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本书是“农民与律师聊法律丛书”之二——《土地房屋200问》。在农村,土地与房屋是农民生存之本,也是农民兄弟基本的财富形态,加之以集体土地为基础的农村土地与房屋法律制度具有很多特点,因此,值得农民兄弟格外予以特殊的关注。书中主要叙述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征地程序及安置赔偿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纠纷及解决方式,例如,承包权收回的处理、没有分得承包地的村民如何要求保护,宅基地出租、买卖的合同效力,违章建筑租赁、买卖的效力,征地后地上物补偿和补偿款分配等。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土地所有权
1.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如何行使农村集体所有权,是村民决定还是村干部决定?
3.哪些财产的处理必须经过全体村民大会决定?
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前,发包土地没有履行民主程序的,如何认定发包合同的效力?
5.如何确定村小组、村、乡(镇)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6.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之间发生争议时,如何确认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7.原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土地上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在征收部分集体土地的情况下,农民还能否使用原有土地和没有被征收的土地?
8.被征收的耕地长期闲置,原集体经济组织有何权利?
第二部分 土地承包
9.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哪些类别?有何区别?
10.荒地承包经营权与一般承包权有何不同?
11.能否依据承包合同设立家庭承包权?
12.家庭承包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哪些?
13.承包土地被违法收回,另行发包给他人,在先承包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能提出哪些要求?
14.同一土地被重复发包,如何确认土地承包权?
15.法院受理的土地承包案件有哪些?如何救济没有依法分得土地的人口?
16.农村村民获得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权的依据是什么?
……
第三部分 建设用地地的利用
第四部分 房产交易
第五部分 房地产征收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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