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5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保罗·谢奇·乌塞 页数:153 译者:李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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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一部另类的电影史与电影哲学论著。它以储存电影的介质(胶片、光盘、数字技术)等为线索,大声疾呼:“电影,正在死亡!”但与这个略显夸张的呼喊想比,本书更深层的用意在于,让我们重新思考电影作为一种活动影像,它的本质为何,它存在的条件为何,它的文化价值与意义为何。
作者简介
保罗·谢奇乌塞(Paolo Cherchi U sai),现任荷兰Haghefilm
Foundation总监,曾任澳大利亚国家视听资料馆馆长、美国乔治·伊斯曼影像博物馆电影部门高级馆员、罗彻斯特大学电影学副教授,杰弗瑞·塞茨尼克电影保护学校校长。曾与人共同创办波尔德诺默片影展及国际早期电影研究促进会(DOMITOR),他同时是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预备成员和国际电影资料馆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其著作有《无声电影导论》(SHent
Cinema:An Introduction,英国电影学院出版,2000)等。
书籍目录
序
简体中文版序
导言
电影之死
致出版者的审稿报告
回复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我们坐在显示器跟前就能遍览整个电影历史,这是天大的误解。它忽略了一个问题:有大量名不见经传的影片,只有极少的人真想看,而瞧得上这点蝇头小利的发行商就更少了。就算有人愿意费大劲挣小钱,还是会有非常多的影片无法供公众消费,因为这些片子的版权归属非常模糊。版权保护在诞生之初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利益、鼓励个人创造。如今这个高尚的动机已经沦为一心图利的下流法律条文。制片人通常是电影权利的拥有者,当然在有些国家也维护其他创作者诸如导演、编剧、演员、摄影、作曲等等的相应权利,有时这种权利可以由家族后裔继承。以前一部电影在商业公映后就被弃置或销毁,现在这些影片成了文化财产,但归根结底,把这些影片从遗忘和毁灭中拯救出来的是谁呢?有些电影资料馆能够拥有一部影片的拷贝,却无权公开放映。把影片从灭亡的危险中拯救出来的,却像是做了贼似的要求人恕罪。有些个问题真该问问这些权利持有人:当初亨利·朗格卢瓦…、雅克·勒杜和詹姆斯·卡德不吝一己绵薄之力,阻止成吨的硝酸片基拷贝给送进垃圾堆的时候,你们在哪儿呢?单就公道论,是否该有人偿还他们?过去50年里用来保护、储藏那些影片的耗费。
媒体关注与评论
保罗 谢奇 乌塞用临床医师般的精确(外加悦人的讽刺)描绘出一个全球范围的危机,迫使我们不由分说地关注。在他笔下,这个忽视自身影像的文化是一则绝佳的警世言,令我们意识到自己被教唆,把观看的艺术当作是朝生暮死、微不足道的而漠然处之,这里大有问题。 ——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美国导演较之电影资料馆馆员,保罗·谢奇 乌塞更像是个哲学家,他以永恒的观点思考电影,这种冷静超然的观照更像是过去天体物理学或形而上学论文的作风。《电影之死》在某种程度上是电影的形而上学——不只因为其哲学直接由电影的物理属性进化而来,也因为其形式的大胆实验。对电影做碎片式思考,以碎片的原状呈现。想像自己行走在广阔的荒野,目中只见零落的废墟——恰如基里柯(Giorgio de Chirico)所绘的超现实风景——每一处废墟上有一个数字,把你带向旅途中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的下一处废墟。在《燃烧的热情》(Burning Passions,1994)之后,乌塞又来告诉我们燃烧之后的情形 “电影历史并不存在。” ——尤里·齐维安(Yuri Tsivian),美国芝加哥大学艺术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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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之死:历史、文化记忆与数码黑暗时代》是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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