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万卷 作者:饶雪漫 页数: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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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饶雪漫首部青春疼痛小说,历时一年创作的倾心之作。 作品围绕着一个叫“小妖的金色城堡”的网站,生动描写了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三个女生在青春路和情感路上的坎坷和曲折。面对最擅长的“少女题材”,文字女巫用精灵一样的文字将少女内心的寂寞和盼望宣泄得淋漓尽致,铺陈出一幅让你爱之痛之的纯美青春画卷。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70年代。已出版作品50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
代表作有《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等,并主编少女杂志书《漫Girl》。作品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书籍目录
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有些事我没说刀尖上的舞蹈相遇抑郁的B小调雨后你走得有多远盛夏的果实飞翔的速度流离我们的城堡附录
章节摘录
妖精七七 林涣之看着我,我看着他。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喊他林涣之,而他一直喊我七七。这应该是我第三次离家出走,前两次他都很轻易地找到我,而这一次,他足足找了五天。我被他活生生地堵在网吧的门口,有点尴尬,看了他几秒钟,眼光随即转到地面。 他略带讥讽地对我说:“怎么你没去阿富汗?” 和他吵嘴的时候,我曾说过我要去阿富汗,让他永远也找不到我。我当然去不了阿富汗,我甚至没有勇气坐火车去外地,于是我整日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和他捉迷藏。我的日子过得并不差,临走的时候我偷了他一千多块钱,现在口袋里只剩几个硬币了。不过刚才在网上,布衣说他可以收留我,我们已经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我告诉他我穿白色的体恤,旧旧的牛仔裤,背玫瑰红的小包,头发很长,看起来很美。 布衣呵呵笑着说我当然知道妖精七七是美女,我也是精明人呢,不是为了美女我可不会付出。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我只想蹭布衣一顿晚饭。网友虽说不可靠,可在关键的时候解决一下温饱问题应该还是可以的。我们约在“圣地亚”,不错的一家西餐厅,我让他带着卡来赴约,可千万别付不起账。他嘿嘿地笑,说为了美女七七,我是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何况刷刷小卡呢。网上的人一向这么油嘴滑舌,我当然不会感动,心里盘算着的只是待会儿应该点些什么好吃的来好好慰劳一下我饥饿的肚子。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被林涣之找到了。 他朝我抬抬下巴,我乖乖地上了他的车。他一语不发地开车,和往常一样,在他非常非常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一语不发。我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折磨,于是我开口说话:“找我是不是又花了你不少钱?” “是。”他说。 “你不用来找我。”我说,“我可以过得很好。” “是吗?”他看穿我说,“就凭你兜里耶几块钱?” 我涨红了脸,猛然意识到也许这些天他都在跟着我,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证明了我的猜想,他说:“你住的那家宾馆虽然便宜,但热水老是供应不上,你要是往前走二十米就会发现有家三星级的宾馆。单人间打折,又好又合算,而且更安全。” 我把头低下来,一直一直地低到双膝上,连愤怒都失去了力气。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对手。 真的,已经很多很多年了,我一直都记得那个下午,那个下午下很大很大的雨,雨混浊而粗暴,将孤儿院的窗玻璃打得肮脏不堪,我敢保证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雨,像是要把整个世界给活活地淹没。林涣之就靠着那扇窗站在那里,目光从我们十几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忽然地指住了我,说:“就她。” “七七?”院长说,“这孩子有点孤僻,脾气也不大好。” 林涣之并不回答,而是走过来.在我的面前蹲下,伸出手对我说:“你叫七七?握个手好吗,以后将由我来照顾你的生活。” “有公主裙穿吗?”我问他。罗宁子被人收养后曾回来看过我们,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给我们每个人吃糖,我把她给我的糖狠狠地扔到厕所里。 “有。”他咧开嘴笑了,“从此以后,你要什么有什么。” 我对自己的身世了解甚少,除了知道自己姓叶,在孤儿院里,他们都叫我七七,叶七七。林涣之领养我后并没有要求我跟他同姓,只是为了上学方便替我另起了一个学名,叫叶小寂。 寂寞的寂。 我明白,他是寂寞的大人,我是寂寞的孩子。 我们相依为命。 九岁的那年,我有过一次骨折,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手臂,那种疼痛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做完手术,我在昏暗的病房里醒来,看到他立在窗前的背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这个词的含义所在。 他听到我的声音,走到床边,俯下身子对我说:“七七,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 “我的手还能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 “能。医生向我保证,它会跟以前一样。” “我想吃冰淇淋,现在。” “好的。”他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他没有食言,真的给我一切我所想要的东西,答应我很多无理的要求,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一年。 其实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书了,我一坐到课堂上就头昏脑涨,不然,我也绝不会在数学课上把那个老师扔向我的粉笔头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脸上。更不会和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在教室里拥吻,那个男生长得像某个明星,有很多人追,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个女生为了索要他的签名而追他,一直追到男厕所的外面。 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一秒钟喜欢过他。 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伟,还是曾炜。 我就这样洒脱地离开了学校。 麦子来看我,我把门关起来不见她。她是医生,也是林涣之的老朋友,比林涣之要小十来岁。因为我的“骨折事件”他们相识,当年,她是我的主治医师,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家庭医生”。林涣之和我一样,生平最怕的事情就是上医院,所以一有点小病小灾的,麦子多半会随叫随到。她的医术好像还行,最主要的是打针不疼,她一面说着“七七你喜欢不喜欢游泳我们有空去海边”一面就将针管神不知鬼不觉地戳到我的胳膊里,然后轻快地说:“好啦,明天就活蹦乱跳了。” 日久生情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麦子就这样慢慢地喜欢上了林涣之,认识我们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可是她一直一直也不嫁人。我也知道,她不喜欢我。我偷听到她对林涣之说:“你要小心七七,带她出去玩玩,要是发展成抑郁症,那可就麻烦了。” “别瞎说。”林涣之骂她。 “我是医生,还能吓你?” 林涣之沉默了。 后来,他就说要带我去欧洲旅行,他把护照都办好了,可是我却死活也不愿意去,我就是不让他们遂心。麦子来劝我,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我恶狠狠地说:“闭嘴!你想去你直说!”她愣了好一会儿,眼泪就要出来,林涣之叹口气,把她拉走了。 不上学的日子,我并不爱出门,而是常常在网上,偶尔和林涣之吵嘴,比如他让我去什么英语口语培训班,或者指责我的服装太过前卫时。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尽。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却是一目比一日走向糟糕。 这不,糟到必须离家出走,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当然只是短暂地解决,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离开那个家。 我跟林涣之说我饿了,要去“圣地亚”。他握着方向盘说:“没问题。” 我知道他会迁就我,这是他的弱点,他总是以迁就我来映衬出自己的宽容和伟大,心甘情愿地被我屡屡利用来证明他当初无悔的选择。可惜我并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没有良心地想我宁愿在孤儿院里长到今天,也许平庸也许无奈却肯定不会伤痕累累。 那一顿我吃得很多,仿佛只有吃才可以搦毙我所有的不快。林涣之却全无食欲,在我的对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烧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东张西望,偌大的餐厅里并没有一个单身的男子,那个叫布衣的,也许压根就没有来。不过我倒是真有兴趣想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唯有本事在网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会是何方神圣。 趁着林涣之去冼手间,我悄悄地开了手机。为了避免被找到,手机很多天都没开了。刚一打开短消息就蜂拥而至。无数条都是以前那个姓曾的自以为是的帅哥发来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TNND! 我一愤怒就又把手机给关掉了。 还是没有一个人看上去会是布衣,这个世界真是充满欺骗,让人绝望。 林涣之远远地走过来,他看上去挺帅。以前我们班所有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个又帅又有钱的老爸,可是我从没叫过他一声爸爸,他也从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爱他还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相信他也是,我们彼此彼此。 他坐下来,问我:“吃饱没?没吃饱还可以外带。” “你只当养了一头猪。”我不惜诋毁自己来回报他的讥讽。 “呵呵。”他笑,“猪浑身都是宝。”言下之意很明了! 我提醒自己不能发火,发火就是认输。于是我笑笑地说:“错也好,对也好,还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要原谅我,我那时只有六岁。” 他依然笑:“你知道吗,如今三岁的宝宝也会骂母亲,谁让你当初生我下来?”言下之意也很明了,你的智商和三岁小孩无异! 我放弃与他斗嘴,把一杯橙汁喝得虎虎有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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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生动地描写了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三个女生,铺陈出一幅让你爱之痛之的纯美青春画卷,直抵青春最深处。该小说在花衣裳网站和《男生女生》杂志一连载即受到了无数读者的青睐,才写到一半就有六家以上的出版社相中,希望可以出版此书。春风文艺社以首印十万的良好条件拿下本书的出版权,旨在掀起新一轮“青春文学”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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