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帝国

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李玉  页数:339  字数:700000  
Tag标签:无  

前言

  历史是记忆,也是遗忘。捧起《史记》,面前常常会浮现这样的场景:在幽暗的灯光下,著史者奋笔疾书,字迹落在竹简之上,那些往事便活生生地浮于眼前;但似乎又有许多人与事,随着墨迹变干,渐渐消失,永远地退出了我们的记忆,在历史中留下许多空白无名之处。如果要为这本书寻找一个出发点,我想,一定就在那历史的空白处。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从学术的角度出发,历史永远充满争议。所以,我想讲一个故事,用它来解释那些年代出现的、难以解释的种种事件。司马迁的《史记》起于夏商周三代——且不论国外学者如何认定中国历史的开端——那么,三代之前,中国的历史是否也如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或是尼罗河畔的古埃及那般恢宏壮丽?这是一段令人着迷的思索。那是学者们笔下的一个原始落后的氏族社会,还是一个充满人类伟大梦想的黄金时代?我并不敢称自己是一个原始论者,但仍然对人类美好的品质心怀憧憬。那些美好之处,从传说时代传承至今。赫胥黎曾说:“古代的传说,如用现代严密的科学方法去检验,大都是梦一样平凡地消逝了。但奇怪的是,这种像梦一样的传说,往往是一个半醒半睡的梦,预示着真实。”真实是什么?当在商代历史中看到数百人的活人祭祀时,作为一个历史系学生,我想,祭祀是真实的,但仅仅用残忍,是无法来剖析那个时代的文化。所有的根源都来自遥远的过去,在那个被遗忘的时间中,是什么将我们引向历史,引向现在,又引向未来呢?是命运吗?命运是这个故事的另一个主题。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每一个人都在为命运抗争。命运固然可畏,更可敬畏者是人类挑战命运的勇气。所以,这本书也是关于勇气、关于正义、关于牺牲、关于救赎,当然还有爱情,这是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只要这些情感还未消失,人类终归还有希望。这个故事最初的名字叫做《永生书》,于是,常常被人误以为是一本玄幻书。永生,并非是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思考。古代人类寻找长生不老之道,现代人类希望利用基因技术来治愈疾病、延长生命,如果我们相信进化论,那么,我们又怎能断言,在进化的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一支人类,他们获得了珍贵的不朽之身呢?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如何获得永生,而是在于,人类为了永生这样充满着无可比拟的诱惑时,甘愿付出何种代价。这是一种选择,选择意味着放弃,放弃意味着另一种永恒,一种可以在人类世代中传递下去的精神。当我翻开《史记》,仿佛置身于西汉的未央宫中,看着司马迁走过狭窄的幽巷,推开一道道殿门,我知道,这个故事是真的。它似乎一直就在那里,在开云雾散之际,让我偶然一睹真容。我需要去讲述它,正如它一直等在那里,在尘封中等待回忆。这本书是向远古人类创造的辉煌文明的致敬,是向那些为人类所有美好梦想而甘愿献出生命的人的致敬!教了十年书,三十二岁我才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读书、学史、写故事。到三十六岁,我才有机会把我的故事拿出来与大家分享。这个故事,我很喜欢,我的朋友也很喜欢,当然,我希望您也能喜欢。希望这本书给你带来开心与快乐,同时,也给你带来一些思考。这算是我的历史吧。历史的话题讨论完毕,最后说一句:这是一个好看、复杂、悬念迭生的故事。(有点像广告?哦……要不您先买本看一下吧!)

内容概要

美丽的年轻女人被残忍杀害,死前留下一段骇人听闻的视频,刑警找到了破案的蛛丝马迹却被人陷害。十九世纪法国探险家留下的上古岩画惊现研究所,神秘的家族传承,可怕的黑影,这一切都让晏小轩感到恐慌。    他们究竟如何逃离被诅咒的命运?这是虚构的传说,还是被抹杀的历史?“五帝本纪”之前的那段远古洪荒究竟隐藏了什么使得司马迁在《史记》不著一字?西汉宫廷秘密档案里的商鼎与十九世纪法国探险家发现的岩画有何关联?中国是否有吸血鬼的存在?秘符系列之《嗜血帝国》为你揭开前所未有的世界之谜。

作者简介

李玉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作品:《香水:千古流芳》(《国家历史》2007/18),《里的预言》(《国家历史》2007/18),《烟草史:谁打开潘多拉之盒》(《国家历史》2007/19)、《咖啡:征服世界的旅程》(《国家历史》2007/20)。“秘符”系列之《嗜血帝国》。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南亭血案第二章  汉宫夜宴第三章  战争传说第四章  与君远行第五章  新的证据第六章  安塞山旧事第七章  诺维家谱第八章  述衍的梦第九章  雾石项链第十章  雪原逢生第十一章  凤栖山野人第十二章  商鼎之谜第十三章  祖龙回归第十四章  明宣之战第十五章  长水事务所第十六章  血约重现第十七章  赵逸然的秘密第十八章  原长青第十九章  燕宫第二十章  双泉谷第二十一章  霍小安的身份第二十二章  坠崖第二十三章  夜探燕宫第二十四章  卧云小庐第二十五章  柳城往事第二十六章  王政的药第二十七章  黑暗中的回忆第二十八章  黑雾第二十九章  十年第三十章  恶灵的重生第三十一章  奇肱飞车第三十二章  暮水寨第三十三章  湖边地室第三十四章  重返暮水寨第三十五章  落儿第三十六章  命运的启示第三十七章  决战之前第三十八章  青提瓦第三十九章  永恒通道第四十章  梵谷第四十一章  沉渊之门第四十二章  尾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南亭血案这本是个满月的日子,但天空中乌云慢慢翻滚起来,直到将天空完全遮蔽。秋季凉爽的风开始加大马力,将树枝吹得哗哗啦啦地响着。路灯不知什么时候罢了工,借着远处操场的灯光,只能隐约地看见青石的路面。这条小巷,作为南亭中学夜间保安的郑德光不知已经走了多少次,但这一次,却有些不同。小巷在南亭中学西边的角落里,一侧是校图书馆,还保留着旧式洋楼的风格;另一侧是座破旧的四合院,墙上绿藤攀爬,很有些怀旧的气氛。小巷是从教学区通往家属楼最近的一条通道。以前,到了下班时候,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就会三三两两地从这里回家。不过,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教师已经搬到校外去了,走这条道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了。此时正是学校晚自习的时间,小巷里十分清静。秋风吹得更猛了,一些不胜风力的叶子纷纷落下。但风中带过的,不是往常清爽的树枝的味道。空气的气息有些不同寻常,似乎带着股腥味。这时,他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欧阳老师,您在这儿干吗呀?”郑德光用手中的电筒在来人脸上晃了两下,便认出了她。“是老郑啊。我在操场上转转,锻炼锻炼,顺便等个人儿。”欧阳青用手挡在眼前,回答说。她是学校的语文老师。老郑把手电筒放了下来,摇了摇头,说:“锻炼好啊!您看着身体就弱,是应该多动动。”欧阳青笑了笑。转身正准备离开,那腥味又飘了过来。老郑头抽抽着鼻子,也闻见了。“好像有点腥。”欧阳青说。老郑点了点头,“八成是哪家猫儿偷了条鱼,藏在这儿了。”他把电筒向四周扫了扫。就在这时,欧阳青看见四合院的墙上有些东西。灯光停在那里,顺着墙上的树叶,一些深色的液体滴滴答答地落了下来。郑德光惨叫一声,拔腿就跑。别看他这么大岁数,真是动如脱兔。欧阳青站在墙下,慢慢仰起了头。她看见了苍白的脸,微睁着的双眼,那对没有生气的瞳孔里恐惧犹存。她就站在那里,全身僵硬,动弹不得。晚上九点,苏秉全第一个赶到案发现场。作为一名刑警,今天是苏秉全倒霉的一天。早上上班出门时,发现自行车被偷了。他转了两趟公交车,还是迟到了十分钟。他好歹是个公安队伍里的精英,自己的车都被偷了,真是丢人到了极点。他不好意思说,自己闷着生了半天的气。晚上陪女朋友去吃披萨,披萨刚送上桌子,电话就来了,案子紧急,立刻出发!他看着热腃腾的意式大饼,咽了口唾沫,匆匆离开,扔下了一肚子火没处发的女友林萧。当然,他记着先把单给买了。整整一百八十块啊,他心疼极了。要知道,他一个月也就挣一千块出头。一路上他垂头丧气,心烦意乱。林萧是个好姑娘,如果她能略微低下她高傲的头就更好了。他喜欢她,但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既没房子又没钱,除了高大的身材和过得去的长相,他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实在占不了什么优势。今晚多好的机会啊,偏又遇上了紧急的案子。他还能说什么呢?倒霉呗!凶案发生在本市郊区南亭中学内一处僻静的小院里。小院是一所四合院,本是学校的古迹,解放前,南亭天主教女子中学就建在这里。这些年,各个中学的校舍不断地重建或新建,一个比一个气派。原本在这里办公的校长们也已经搬到校园另一侧的新楼里去了。至于这里该怎么处置,学校领导还没有想出个妥善的法子。这院子也就空了下来,只是在房间里存放了些不太贵重的东西。被害者是一位女性,未进院子,就可以看见她半段血淋淋的身子挂在院墙上。待到进入四合院,苏秉全的坏情绪一扫而光,久违的感觉突然回来了,眼前血腥古怪的现场,让他的胃中一阵翻江倒海,他不禁庆幸这晚饭不吃也罢。死者的伤口从胸腔一直延伸到腹部,内脏被从中掏出,七零八落地扔在院子里;颅腔严重变形破裂,无法看出她的模样,长长的卷发和裂开的头盖骨被凝固的血浆粘在一起,大脑已经不见了;现场的墙上,树枝上,到处都挂着黏糊糊的东西。后来的几个警察都吐了个一塌糊涂,苏秉全心里有些得意。但看见女人灰白的双眼,苏秉全还是禁不住有些害怕,他工作也有五六年了,也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杀戮。地上除了落叶、细小的树枝,就是血迹和内脏的碎片。殷红的血痕一直从院中拖向了墙根,死者显然是在大量的出血后被移到了院墙上。奇怪,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蹲下身,反复检查着地面,但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尸体很快被从院墙上挪了下来,放在空地上。法医张鸿宾已经赶到了现场,他年近六十,却久经考验,是苏秉全今晚见到的最镇定的人了——看见院里的一切,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苏秉全和张法医打过不少交道,老头是个严肃得不能再严肃的人。他每次见到张鸿宾,都不由得想起了小学的班主任,腿肚子就不禁有些痉挛。“伤口很粗糙,不像是用刀切开的。看这儿。”张鸿宾见苏秉全走近,便把死者的手举了起来,用灯光照了上去,“指甲缝里非常干净,手掌也没有受伤。死者没有反抗就倒下了。”他又站起身,在院里晃了一圈,回到了尸体旁,苏秉全毕恭毕敬地站在那儿。“你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张鸿宾问他。他想了想,说:“就算把院子里所有的内脏碎片加起来,也不够一个人正常的器官数量。”“你说得对。”张鸿宾点了点头,指了指几个地方,“这些都是脑浆,不过,死者的大脑的大部分也不在这里。血量也不够。死者的血差不多已经流光了,可你看地下,还有墙头,血太少了。”苏秉全一点也不认为血太少了。这些血比他一整年看到的血都多。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都在隔离线外拼命地伸着头。这不是个好现象,血案越轰动,刑警队面临的破案压力越大。明天的报纸上会怎么议论呢?苏秉全作好了一个月不见女朋友的准备了。说不定到时候林萧已经嫁人了呢!我怎么这么倒霉,他又问了自己一遍。他再一次观察这个女人,她光着脚,长裙被撕成几片,这裙子大概今年很流行,林萧也有类似的一条。苏秉全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价钱,真和抢没有什么区别了。再看地上,不远处,一双时髦的白色系带的小羊皮鞋歪倒在那里。鞋子很干净。她的经济条件看来不错。但除了这些,现场没有提包,没有手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她的身份。她是谁?为什么又会死在这里呢?晏小轩长得不算美,但也不差。用她表姐赵逸然的话来说,她有一副“中人之姿”:脸型还成,是略瘦的鸭蛋脸,五官没什么不妥,但搭配起来就显得一般。晏小轩自己知道,她长得不出彩,不过是个普通人。她希望自己与众不同。她有时走在街上,会突然停下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把她从穿梭的人流中推了出去,看着匆匆而过的行人,她突然觉得自己也并非平凡。也许每个人在某一刻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但这感觉匆匆而去,转眼消散,激不起一点波澜。她仍然这样生活:上班、下班,挤在地铁车厢里东张西望,看看别人手中的报纸,听一听别人耳机里漏出的音乐。生活有时无趣,这时倒有些活力,挤上车是一场战斗,挤下车同样是一场战斗。不过,任何人天天进行同样的战斗,都难免会厌恶得气急败坏。当然,也有人例外。每天早晨,当她走出地铁口时,这人就会意气风发地站在她身边,笑嘻嘻地整理了衣襟,把电脑包的带子调整了一下,掸掉落在电脑包上的面包渣,四下张望,满脸是杀出重围后的成功喜悦。这表情真是有点欠揍。她很无奈,因为这人她认识,名叫周强。说起来俩人关系还不一般,是朋友、房客兼同事的三重关系。晏小轩和周强都在中国古代文化研究基金会工作。基金会的名字听起来挺有中国味,但实际是一间国际机构,研究方向主要涉及中国上古文化的研究,同时也兼顾中亚和东亚的一些研究项目。基金会创始人是一个法国人,雅克?阿多沙热爱中国文化,本人也是个中国通,他将个人毕生的财富全部投入到基金会,使得基金会成为业内翘楚,名声在外。对于晏小轩来说,能够进入基金会工作,简直就是天下掉馅饼的美事。她本科就读于一所二流大学,学的是个冷门专业——历史,找工作那阵真是伤透了脑筋。她无意中看到基金会的招聘广告。中国古代文化,她想,好歹也和历史沾边,她鼓起勇气报了名。和她一块面试的女孩子,个个比她漂亮,英语都是专业八级,发音标准得美国人都要眼红。其中有两个女孩子还精通法语,撅着嘴发音,特别有气质。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基金会还是想找个专业对口的,所以最后选了她,她的工作就是在前台接电话。周强和她不同,人家是一个美裔华人,不过是那种挺穷的美国人,正经美国名牌大学的博士,去年从美国来北京工作。基金会里人才济济,套用一句老话:如果有一天,天上落块陨石到基金会里,砸死十个人,至少有七个博士,两个博士后,最后剩个本科生,那人差不多就是晏小轩了。周强这人挺有意思,他拿着基金会的高薪和住房补贴,却舍不得正经租套房子。他到处哭穷,晏小轩心肠一软,想着自己一个人住着那套二的房子也是浪费,便将其中的一间租给他,自己顺便赚点外快。晏小轩的房子是父母的遗产,没有贷款,无债一身轻,她虽然是房东,但天性比较大方,不太计较家庭日常开销。周强待人真诚,生活习惯很好,除了有时抠门了些,晏小轩还真挑不出他什么错。两人平时一起上班,有时一起下班回家,聊聊天,开开玩笑,晏小轩没有男朋友,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很不错。没有压力,她想,而且家里也热闹。这一天和往日并无不同,她照例误过了晚饭。晚饭本该周强请客,那是他早上上班时说的,说时还带着副讨好的表情。“没事请人吃饭,一定没安好心。”她听见这话时,撇了撇嘴。“哪有的事啊。”周强立刻辩解,“我要谢谢你收留我,你瞧,要不是你,我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就一顿饭,聊表心意,聊表心意。”“你不如折现给我。”晏小轩调侃着他,心里盘算着这位老兄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心意怎么能用金钱衡量?”周强走得气喘吁吁,说,“你能不能慢点?你慢点,我给你说件事儿。”晏小轩听了,有些好奇,便放缓脚步。“最近我打算把基金会的文献室整理一下。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和林赛说了,借你过来帮帮忙。前台的事你暂时不用管了。”“真的?”晏小轩心中一喜。虽然她对目前的工作还算满意,但她心里有个小计划,一直想转到业务部门工作。一天到晚守在前台的电话前,像一个花瓶似的。“真的。”周强点点头,“骗你是小狗。”这是周强最喜欢表达自己态度真诚的方式,他可以用五种语言说“骗你是小狗”,真是人才!晚上八点,晏小轩还在加班。中午的盒饭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这时,她的肚子已经开始抗议。她揉了揉肚子,喝了杯水。文献室实际上就是一间巨大的保险库。这里是基金会安保重点部门,最先进的安保设备二十四小时不停运转,外加四个精神抖擞的精壮保安。晏小轩听说其中有两人曾经是全国搏击冠军,不知是真是假。任何人出入文献室都要接受严密的身份认证和危险物探测仪的检查,出来时则必须接受全身扫描,并且开包检查,以免带走重要的文献资料。似乎以前曾有人试图这么做过,当然,后果很严重。她终于走进了基金会的“圣地”——至少基金会的专家们是这样形容文献室的,这里简直就像是一个十八世纪破败的图书馆,她曾经在恐怖片里见过这样的场景。整间房间都被硕大的书架占据,书架是仿古的设计,带着那种可以滑动的梯子。脚下的地板踩着甚至有吱吱嘎嘎的声音,她像是偷入禁地的小姑娘一样,小心地挪动着步子。房间的中央是摆着四张老式书桌,配着巴洛克式的台灯,灯光挺悦目。周强伏在案上,研究着面前的东西。“哇!”晏小轩感叹地叫了一声,“这里可真够酷的。”“是挺酷的。”周强笑着抬起了头,“这里空气的温度、湿度和气压都控制在最适合书籍文献保存的最佳状态。别看这些东西又乱又旧,其中有些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孤本,最早的材料甚至连年代也无法推算。”周强的前任是一个马大哈型的专家。他颇有才华,但从来不知道条理为何物。在他长期不断地坚持下,整个文献室完全陷入了混乱。“我们要花点时间,把所有的文献放回原来的位置。”周强踌躇满志地说。“原来的位置?”晏小轩看了看成堆的文献,“你应该有一份上架目录,对吧?”她翻起手边一份笔记,里面龙飞凤舞的不知是哪一国的文字。“没有。但我们可以按照我们的想法将它们重新归类。你说,这是不是很让人激动?”晏小轩看不出整理书架有什么激动。晚上十点时,她又一次接到姨妈的电话。自从晏小轩的父母三年前出车祸意外身故后,姨妈黄雅诗就认为由她来照顾外甥女是理所当然的事,经常打电话让她回家吃饭。她常常忘记晏小轩自小就是个很独立的孩子。黄雅诗忧虑的声音透过话机听筒传了过来,她今天没有联系上女儿赵逸然,心里很不踏实。她知道赵逸然和晏小轩姐妹俩关系不错,便想看她有没有办法。晏小轩挂了电话,叹了口气。她这位表姐是个让人头疼的人物。她天姿聪颖,美丽出众,但任性异常。按照黄雅诗的设想,这样的一个优秀女儿,当然应该在国外名牌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竟他们夫妻二人都是大学教授。谁也没有想到,赵逸然在一次旅游中爱上了一个南方男人,于是她放弃了大好的前途,到男友的城市里继续她的学业。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她在那里仅读了一个月,就和那个让她背井离乡的男人分了手,至今家人都没见过这个男人。她远离母亲过起了逍遥日子,而她妈快要被她气死。晏小轩成了母女二人的调停者,听抱怨听得耳朵里快起茧子了。晏小轩知道赵逸然其实有两个手机,一个是专门应付父母和她不愿意打交道的人的,另一个则是真正用来与人通信的。通常情况下,第二个手机是24小时开机。她拨了第二个电话,铃声响了十多下,始终无人接听。晏小轩皱了皱眉头,这事倒有些不寻常。她在电话本里又翻了几页,找到另一个号码。这个号码属于一个叫燕子的女孩儿,她和逸然住在同一间宿舍里。燕子接了电话,但说不清楚赵逸然在哪里。“你不知道吗?”燕子的声音透着股惊讶劲儿,“几个月前,逸然就搬出去了。她在外面租了房子住,现在很少回寝室的。”这事真的让晏小轩吃惊不小。她知道赵逸然手中的生活费并不是很多,她哪里有钱租房?她赶紧从燕子那里问到赵逸然的出租房地址,顺手抄在一张便笺上。她决定第二天告诉姨妈,现在已经太晚了,没必要让姨妈一夜睡不着觉。晏小轩又叹了口气,接着开始手边的工作。他们首先要确认不同文献的时代与内容,然后再按主题进行分类登记。周强估计,要做完这些事,至少要三个月。晏小轩更加悲观,她认为至少要半年。许多文献都是用外文记录的。就她现在的观察,至少有十种以上的不同语言的文献,而她仅仅才看了一个书架。这样的工作,离开周强这样的语言天才,简直不可想象。到了夜里十二点时,她从第二个书架的顶上抱下了一个盒子。这个盒子贴着墙,一直藏在书架的最里面,如果不是晏小轩爬到架顶,然后又勉力地用手在上面扒拉了一遍,她几乎就错过了这个狡猾的东西了。但盒子还是很不给面子。晏小轩脚下一滑,在梯子上作了一个漂亮的白鹤亮翅,手中的盒子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打翻开来,从里面掉出一个破旧的本子,像一个倒霉蛋一样趴在地上。晏小轩吓得三两步从架子上溜了下来。文献室的每一样东西都有独特的价值,如果损坏,她拿什么来赔?“这是什么?”她捡起本子,说道。这是一本皮面装帧的笔记本,纸张发黄。翻开一看,里面图配着字,一连串的字母像是法语,是漂亮的花体,像是用鹅毛笔写成的,图画则大多是素描,看起来像是考古学家临摹发掘现场的草图。“唔,我还以为再也看不着这个东西了。”周强走到晏小轩身后,伸着个脖子瞅着笔记本。 “这是什么好东西?”晏小轩问。“这个笔记本里记着小格朗利厄在亚洲的旅行日记。你知道他吗?”晏小轩摇了摇头。“小若埃尔?德?格朗利厄是一位十九世纪法国探险家。他的足迹遍布了从中亚到中国西部的大片土地。后来还娶了一个中国女人。小格朗利厄旅行日记中最有名的是关于《永生书》的记载。就我所知,一本小格朗利厄的日记可以卖到一千万美元。你刚才很有脾气,把这么多钱砸到地上。”晏小轩从来没有拿过超过一万块钱在手上。此时捧着日记,瞠目结舌地站着,不知到底该怎么处置手上这件东西。周强从她手上接过日记,放在桌上,仔细检查日记的状况。“你听过阿尔塔米拉和拉斯科斯洞穴壁画吗?”周强问。晏小轩点点头。阿尔塔米拉和拉斯科斯洞穴是两个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冰期洞穴,前者在西班牙,后者在法国西南部,二者以原始岩画最为著名。距今至少有一万年的历史了。岩画藏在深邃的洞穴中,远离洞口。一些洞穴狭窄,仅容人伏身才可进入;另一些洞穴内部道路复杂,很难被人发现。古老的艺术在阴暗的世界中得以保存,使后人得以一窥古老人群生活的环境。“原始的冰期岩画被保留在西欧。除了阿尔塔米拉和拉斯科斯,还有乔维(Chauvet)洞穴,它的洞穴大厅中绘着马和野牛,犀牛和大型猫科动物。另外,还有一些奇怪的点和长方形。没人知道那是什么。一些人认为,图画记录了古代人类狩猎的场景,也有人认为这里面有巫术的含意。”周强听她知道这两个地方,十分满意,“好了,言归正传。小格朗利厄在日记中声称他在亚洲看到了一些古老的岩画,这些岩画绘在迷宫一样的地下洞穴中。他相信,岩画讲述了一场古老的战争。不过,他的发现当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他只是在朋友的圈子中提到了这件事,他出示了一些岩画素描,但拒绝提供岩洞的准确位置。这使他的可信度大大降低。你现在看到的图画就是岩画素描的一部分。”“我上大学时也听老师说过,原始岩画主要还是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新石器时代艺术成就远远低于旧石器时代。不过,岩画也没有消失,在我国西藏还有古代岩画保存呢!”“你说得不错。但是,不要忘记了,不同时期的岩画有不同的风格。原始岩画的绘制形式、色彩和动物与人的造型与古代文化中的壁画形制是完全不同的。”晏小轩仔细地看了看小格朗利厄的素描,她承认,这些图里充满着不属于较近时代的绘图特征:图像追求大的轮廓和剪影的效果。图画线条简捷,却富有表现力,风格上确实接近原始社会,但图画的内容似乎过于复杂。交战双方都是以侧面的形式表达人物特点,一方持剑,另一方则是石斧大棒等物。“等等。”她笑道,“你要说这些图是原始岩画,我是绝不同意的。至少你必须承认,剑是青铜器时代的武器。”周强耸耸肩,说道:“你跟我来。”晏小轩听话地跟着他走到文献室最里面的部分,那里还有一排保险箱。周强打开其中一个柜子,小心地取出一个金属盒子。“我告诉你,这里面的东西可不一般。”周强故作高深地说。盒子中间放着一块石板,准确说是块边缘破碎的石块。但石板上的图画让人眼前一亮,晏小轩一眼认出,绘画的风格与日记中素描的风格几乎完全一致。图画是刻在石头上的,再以黑、白、红和明黄四色填充,笔画粗犷,鲜艳明丽。“这块图版是小格朗利厄从亚洲带回的一块标本,也是他从所提及的那个岩洞中带回的岩画的一部分。经过碳-14年代的较正测量,再加上与高精度铀系年代对比测量,绘画的年代大致是距今两万年左右。”周强冒出了一堆术语,晏小轩倒还是隐隐懂得一些。碳-14测年方法主要用于考古界,利用放射性元素碳-14的衰变速度来测定古代遗物的产生年代。当年轰动一时的都灵耶稣裹尸布就是通过测定布的碳-14年代而证明其是伪造之物。晏小轩吐了吐舌头,不敢相信眼前的图画竟然是两万年前的作品。“不可思议。”她说。“碳-14的测定是一个美国科学家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发明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对这块岩画进行了第一次测定。证明了当年格朗利厄的推断:这场战争发生在远古人类之间。也正是因为对岩画年代的确定,人们对格朗利厄日记的真实性越来越认同,兴趣也越来越大。”“你刚才提到了《永生书》,那又是什么?”晏小轩想起了周强刚才的话。“小格朗利厄相信,在世界上有一类人是可以永生的。关于永生的秘密藏在一本书中,这本书就是《永生书》。他在日记中曾经写道,‘这个世界的背后,永远是关于生与死的战斗’。有人说,他一生都在寻找着不死的传说。当然,自从工业革命以后,西方许多人都相信,人最终一定会战胜自然。小格朗利厄生活在那个年代,难免有些乐观过头了。”周强看了看时间,用英文骂了一句,又说,“太晚了,咱们还是回家吧。”晏小轩意犹未尽,还有些恋恋不舍。“小轩,冰箱里还有吃的吧?我忘了买方便面了。”周强边走边说。快到凌晨三点时,苏秉全为郑德光做完了笔录。郑德光吓得够呛,但更惨的是欧阳青,她一直颤抖无语,她的儿子不得不把她接回家,而笔录的事也只好暂时作罢。送走两个目击证人,苏秉全活动了一下筋骨,在办公室里找个地方猫几个小时。他只睡了两个小时,电话把他吵醒了。电话那头的话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郑德光出车祸死了。苏秉全心里突然一阵发毛,后脊梁的寒毛全竖了起来。……

媒体关注与评论

  古代的传说,如用现代严密的科学方法去检验,大都是梦一样平凡地消逝了。但奇怪的是,这种像梦一样的传说,往往是一个半醒半睡的梦,预示着真实。  ——托马斯·赫胥黎(英国著名博物学家)  《神雕侠侣》中杨过顿悟:“诸般武术皆可为我所用,既不能合而为一,也就不必强求,日后临敌之际,当用则用,不必去想武功的出处来历,也已与自创一派想差无几。”李玉就像杨过,集所有魅力元素于一身,融会贯通,不拘一格,自成一家,成为国内众多推理小说家里的佼佼者,锋芒直逼天下霸唱、南派三叔。  ——未央宫里的银杏树(豆瓣网友)  李玉以渊博扎实的历史功底和流畅的文笔构建了一个神秘主义的悬疑小说,在国内同类型小说中脱颖而出。她会讲故事,设置伏笔很聪明,每次都在一个关键的点转换,吊人胃口,如历史长卷,尤见功力。  ——坑杀锦衣卫(天涯·莲蓬鬼话网友)  终于被我逮到一本好看的小说了!开心啊!^_^现在低质量的小说泛滥,能有一本好看的小说真的太难了。我对古代文化和神秘事件一直都很感兴趣,《嗜血帝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阅读惊喜!  ——花开荼蘼(新浪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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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0条)

 
 

  •   《嗜血帝国》,一部极端的小说。
    这片宏伟神秘故事帝国的大地上,高高耸立着四根极端之柱。

    ■极端视点

    这是一个极端的年代,金融危机、生态恶化、地震海啸、人性疯狂……再加之2012这个末日预言,一切都指向毁灭。在毁灭中,生命便显得极端珍贵。鲜血象征着生命,同时又意味着血腥和残酷。嗜血,其实是嗜生,而嗜生的极端,则是永生。对了,这正是一个关于永生的故事。当然,它绝不是泛泛而谈,更不是翻炒冷饭。相反,它以“永生”这个词语为烛火、为铁锹,以极端的勇气和执着,一点点挖掘历史,寻找隐没在浩瀚史籍之间的那一线生机,探寻人类对于生和死的万年悲喜与迷狂。

    ■极端庞大

    这不是三两个人物的悲欢小离合,没错,它是一个故事帝国,而且是一个横亘万年的古老帝国。作者李玉以史学博士的视野,放眼历史,在严密历史考证的前提下,对历史和科学进行探疑和洞寻。开掘出今天、汉代和上古三大历史地质层,同时又纵横铺展,洞穿古今。缔造了一个无比庞大的故事时空背景。这场阅读旅行,穿万年,越万里,而且并非全然虚构,在历史真实与文学想象之间,进行密实的缝接,如真似幻,让人惘然,又令人叹服。


    ■极端复杂

    在这个速食的年代,满眼皆是急就章,已经很难看到精心设计、细心编制、耐心打磨的精良作品。但《嗜血帝国》是个例外,它是由极端的认真和努力,凝结出的一部极端细密的作品。这是一座悬疑的迷宫,古今交叉,千头万绪,极端复杂。现实世界中的一桩谋杀案,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一个奇异的群体,汉代一位追寻恋人的年轻人,长安未央宫中的古简玉牒,远古时代那隐没不见的古老传说……太多的疑窦,太多的断裂。然而,作者以女性的细密心思、学者的严密逻辑,如一只故事蜘蛛,一丝一线,左穿右绕,一纹一缕,上勾下连。看似繁杂麻乱,但当你走到故事终点,才会心下洞明,恍然大悟。才会明白这有条不紊、严丝合缝背后,作者极端的精细和耐力。


    ■极端纯善

    好的故事,带给人的应该是希望、勇气、智慧和爱。《嗜血帝国》虽然书名充满血色,其实文字间流淌的是纯善的人心之河。在阅读中,隐约可以想见作者——一位爱故事、爱生活、爱世界的和善女性。她全然沉浸在故事之中,以细致流畅的文笔,缓缓铺展出一个跨越千万年的庞大世界。而在这个故事的每一处关节,我们都能看到的是人心的温善、人性的高贵。面对生命和爱、永生和正义这些残酷抉择,最终以牺牲换来的,是我们对人类自身的信念和希望。此外,这数十万字的背后,也可以随时感受到作者的天趣和机智。一个个迷关,一处处玄机,都充满了精心和尽心。这是一部爱故事的人、写给其他爱故事的人看的、好看的故事。

    这是一部极端热爱故事的人、写给其他爱故事的人看的、好看的故事。


    飕飕飕
  •   很久以前《嗜血帝国》的作者李玉曾给我上过一堂课。那时候该书还叫做《永生书》。具体内容早已忘记了,只记得她很明确的告诉我,小说最重要的元素是情节。作为一个作者,他的首要目的是创造出有生命力的人物和经得起考验的情节。
    我庆幸的是,李玉做到了这一点。
    《嗜血帝国》是一个庞大的迷宫,作者将情节至上的理念发挥的淋漓尽致。读者要做的,只是随着里面的人物走完这一个迷宫,直到找到最后的出口。
    作为一本悬疑小说,作者显然并不满足只是让读者单一的对某一件事产生好奇。李玉的野心在这本书里彰显的酣畅淋漓,一般悬疑小说中用烂的桥段镶嵌在这本书里,突然产生了化腐朽未神奇的能力。
    故事最开始的那一场凶杀并不是一切的开始和重点。那只是一个媒介,那一个血腥的场面只是给读者准备的过渡桥段,因为后面隐藏着让所有人都惊喜的画面。
    她用了两年时间,以梦为马,以纸作田,经天纬地般的勾勒出了一幅漫长而光怪陆离的画卷。
    先说那场凶杀案。
    作者显然是跳出了传统小说设谜,解谜的圈子。独辟蹊径,创造出了一种更未广阔的解密方式。
    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死了。但是读者还未来得及为她哀泣,李玉的笔锋一转,忽又转到了另一幅画面。这个设置的巧妙处在于,读者并不会感到突兀,看到小轩提起表姐时,我不由怀疑是否涉猎过费洛依德的学说,因为她似乎给读者的大脑中开了一个后台,在潜意识中便将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情节联系到了一起。
    这是一变。
    及至汉宫夜宴,细君出赛只时又产生了一变。李夫人一笑杀张七以后我们相信所有的读者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故事最开始那位惨死的美丽女子。
    这是第二变。
    奇的是,作者用这样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去写悬疑小说,读者却并不会感觉到突兀。因为所有的事件。这数个支线,数个人物的命运和经历,都是为了揭开那个女人惨死之谜。等到所有的主人公,在两千年的时间跨度里终于将所有的线索都找到以后,那个女人为什么会死的如此诡异自然就迎刃而解。
    纵观《嗜血帝国》,它并不是一部单线式叙述,单一主人公的,单一视角的小说。作者洋洋洒洒用了四十万个字,创造出一副神态各异的众生相。一个接一个血肉丰满性格各异的人物渐次登场,欣赏这些人物的喜怒哀乐本就是一种享受。
    能写出苏秉全并不出奇,黄原也并为有什么出彩之处。作为一个女性作者,能塑造出长平君才让人赞叹。
    自从此人第一次在长安城外跨马出现,就凭空产生了一股气场,骤然提升了整本小说的格调。
    内敛,渊博,自信。
    这几个特点构成了一个完美人物的所有要素。及至长平君后来生命垂危,却宁死也不饮人血,我想只这一个情节,就足以让人记住他。
    当然,还有创造出他的李玉。
  •   喜欢悬疑,特别喜欢知识悬疑。这本书最先是在天涯的莲蓬鬼话上看到的,原名叫永生书:血之约,名字吸引我。后来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也成。只要出版就好。
    拿到书,连夜看完。好看!情节紧张,扣人心弦。最好玩儿的是,这本书是两条线写成的,一条古代,一条现代,从两个时代讲述关于消失在《史记》之外的传说。线索很多,很复杂,只觉得好看,一直跟着读,结尾确实和腰封上的说的一样: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不大会评,看见豆瓣上的一篇评论,发在这儿,挺好且不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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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仰、命运与抉择——希望你们喜欢《嗜血帝国》
    熊猫哥2009

    结识《嗜血帝国》这部著作是在“天涯莲蓬鬼话”里,原名叫《永生书—血之约》。一开始只是打算拿来做茶余饭后的消遣,但渐渐地我被作者细腻的笔触与扎实的历史功底所深深吸引,更被故事背后所传递的精神所感动,让我欲罢不能。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的情节设置、故事的广度与深度令我无法自拔。尤其是作者在文中以古今两条线双线创作,更增加了故事的可读性及悬念,再加上作者对历史资料的灵活运用,为我们创造出一个,与我们传统意义理解上完全不同的世界,或许我们正身处其中而不曾知晓。
       一部优秀的作品往往包含两个层面的东西,一个是叙事,另一个则是背后的思想。叙事是指你的故事与情节设置,背后的思想则是指你传递的精神。一个好的故事永远拥有它的市场;情节设置也就是写作技巧的运用,决定了故事的精彩程度;思想则代表着作品的深度与力度。长平君一定激起无数人心中已经消逝很久的英雄主义情结;苏秉全欲摆脱平凡生活的束缚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代表无数人的心声;霍小安一直在尝试着在过去与现在的生活之间寻求平衡,她的暴力是有原因的,有时候在我们的心目中反倒显得更加可爱;述衍满怀希望尝试着冲破命运的樊笼,我们深深为他感到担忧……。
       作者在作品中如此流畅的运用双线创作,为我带来了意外的惊喜。以前很多双线作品,往往是一条是主线,另一条则是回忆线或平行线,两条线索很少交叉。本文中作者通过其故事的张力的运用及巧妙的情节构建,使古今两条线不断交汇,给了我们时空交错感及无限度的拉伸了故事的广度,让我们遨游其中,流连忘返。
       我本人最喜欢的是作者故事背后带出的精神与社会责任感。我个人认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原动力,是由三部分构成的:个人理想、政治图谋与金钱。个人理想是指个人所追求的梦想高于一切;政治图谋是指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完全服从集体;金钱是指创造财富的能力。其实金钱或者创造财富的能力只是我们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之一,但在我们现在的国度似乎已经成为唯一的动力。让我们来看看目前充斥在大家周围的这些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无论是什么类型与题材,似乎归根结底都是对财富的争夺,金钱成了一切问题的答案。难道这就是我们人类生生不息持续发展的诉求吗?
       如果对比一下现在公认的文化前沿美国文化或好莱坞文化,我们会发现在我们这里被奉为万能之匙的金钱,在那里永远无法成为故事的主角,故事的主角一定是个人理想与政治图谋。那里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拜金社会啊!怎么不把金钱当大哥呢?
       因为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让我们克服艰难万险不断前行的确是,对自由平等纯真生活的美好向往,社会财富只是我们追寻理想过程中的一个手段而已。在西方基督教的社会里,人是有原罪的,这个原罪就是指人类对于物质的无限奢望与渴求,并不择手段的去获取。就这样一个被称为原罪的东西却成了我们社会的主旋律,这应该是中国文化界的悲哀。这也是为什么,一部美国大片可以轻松击败那么多国产作品的根本原因。因为我们期盼的是个人与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人与集体的意志高于一切,而不是那个毫无感情的金钱决定我们所有人的命运。
       这是我最近读到的难得的一部佳作,听说即将以实体书的形式与大家见面,从内心里为作者感到高兴,由衷祝愿作品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并希望作者能推出更优秀的作品。最后用《双面法医》作者在其《中文版序言》中一句话结尾,代表我对作者的祝福,“如果你真的喜欢,你应该再买上好多本送给朋友。如果你不喜欢,那就买好多本送给你的敌人。”
  •   读《嗜血帝国》你会在 在凶案、推理、吸血、祭坛、秘史、信仰这些重重玄关之内穿梭不迭,除了紧密的叙事以及迭起的悬念铺设让你留恋往返,在历史与现实相互交叠,你还会 有趣地发现,作者正以一只胡蜂一样的触角,在缓缓探入上古文明的府邸,吸取朝露,吐出甜蜜。即,以渊博扎实的历史功底和流畅的文笔正在消解一个关于历史真像,命运伦理,生死相问的宏大主题。

    你看,在遥远的年代,大洪水将上古文明的痕迹抹去,随着时间的流逝,只剩下一些传说——永生的传说:曾经有一些永生的人,他们为数稀少,历经漫长岁月,寻觅着自己的历 史;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有一道门,在门的后面,是永生的旷野。伴随这些古老传说的是一些被命运放逐的人,他们自称三族,据说是那个已经消失的文明的后裔。面对永生的 梦想,他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与其说是嗜血不如说是嗜生。当一个种族的秘史还只是历史时,它只是永生旷野里一个古老的传说,可是当这秘史逐渐演化成一种信仰之时,
    传说开始走向不朽。不是个人肉体的不朽,而是时空的永恒流逝之后,真正的历史死亡之前,那些曾经存在过的灵魂留下的印记不朽,因这不朽,生存和道德就此陷入两难困境, 那半醒半睡的梦一样的信仰,化作玲珑时间里那一声低低的叹息,“无论我走在何处,天地间似乎总有无望的黑暗,永远不会消失。”

    这叹息告诉我们,嗜血开出罪恶之花,永生却是绝望挣扎。
    仅这些还不够,在这之后,新一轮的审判正在进行之中......
  •   《嗜血帝国》一书的整体基调是像破浪般的层层递进,未看到最后,真相永远不会出现。
    我一直以为一个好的作者,写到一定的地步他会不由自主的爱上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并难以自拔的沉溺其中。当然,每个作者心中都有一个世界,能落到纸上的内容只是冰山一角,若谁有能力说出八分,他就一定是一个优秀的写作者。
    我认为《嗜血帝国》写到了这个地步。
    作为一个历史专业科班出身的博士生,李玉比很多人更善于驾驭历史题材,哪怕是虚构的历史。《嗜血帝国》一书并不是单纯的历史小说,却具备了历史小说的元素。偶尔夹杂其中的传说总是有以假乱真的力量。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多次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但是在看完以后看是忍不住搜索了一下关于泥板书和长平君的信息。
    李玉是创造了一个虚构的迷宫,还是在借着小说这一媒介告诉我们一个真相。这个只能自己去解答。
  •   对于历史,我们常常以为书上所言尽为真实,但是,有时我们也需牢记,纵是书上没有,地下未见发掘出土,也不见得就无此事。本人攻读历史,对于历史素来怀疑,觉得在遥远的过去有着许多尚未见天日的事迹。而对于人类的生命,对于上古出现的诸种奇迹,对于消失在大洪水后的记忆,都是笔者最为关注的事。因此,生命和命运的话题是本书的核心。
    永生,是人类自古以来的追求,现代又以DNA技术不断试图揭开生命的秘密,但是,永生是否为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永生是否真是我们梦想的最美图景,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对于生命和命运的认识,应该是本书的灵魂。
  •   不是历史专业科班出身的,是难以完成的。
    小说悬念重重,非常有吸引!
  •   内容宏大,让人阅读总有酣畅淋漓之感,很赞~!
    整个故事合得很好,最初有些错位到结尾就感觉所有细节合为一线,为作者强大的逻辑和想象力鼓掌~!
    特别推荐给喜欢推理的朋友们,情节很好
    喜欢长平君这样一个硬朗的角色,实在令人啧啧称道
    最后就是求解,最后那个结尾,米有太看懂……烦请高人指点啊!!
  •   情节很吸引人,古时与现时的转换,不带一点停滞的感觉,很好!
  •   本书真心不错啊,场景交替的那样写,不过不认真看的话,我的脑子都有点转不过来...
  •   写的不错。有点诡怪的情节。
  •   迷醉了我,书
  •   一口气读完这部小说 感觉有点意犹未尽 作者结尾还留有伏笔 估计会写续集!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   刚开始看的时候,期望值不高,后来是一口气看下来的。作者构思精妙,情节设置得很合理,已经开始看第二遍了。值得收藏!
  •   情节设计还是蛮跌宕起伏的。小说的主线分成2条然后逐渐交织在一起,这样的设计虽然不新鲜但在常见的小说里应用的却不多。

    不得不说作者真是花了心思在写的,就冲这点值得推荐。

    但是我觉得还是有比较明显的硬伤的,这里在不剧透的前提下略提一些,供大家参考。比如,文中曾经提到对一块画着古代岩画的石头做碳14测定,众所周知碳14测定是针对有机体的尸体的,也就是针对生物遗骸的,用在这里显然不合适。

    其次,后文又提到为了佐证这个碳14的测试,又做过一个什么测试,而该测试的误差不超过1000年,我又一愣了,碳14测定的误差是在40年之内的,用一个误差上千年的测试来做一个误差只有40年的测试的佐证……未免太有想象力了一点。

    当然,瑕不掩瑜,我个人觉得作为消遣读物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

    同时还发现了一个很令我迷惑的问题,不知是否有明白的朋友可以赐教一二。在书的结尾,提到霍小安对逐日族密室里的那具穿着银白色衣服的奇肱国人的尸体说:欢迎回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翻遍全书,只发现在奇肱飞车一章提到过这个尸体,而当时据说还是700年前的尸体了,霍小安又是如何得知此人是谁,又为什么说这是回家呢?我迷惑中……
  •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一段古代的故事,一段现代的故事,然后到了最后再把古代和现代结合起来,我老公看的时候,被看迷糊了,只好先看所有古代的,然后再看现代的,故事情节写的倒是挺吸引人,古代和现代到了最后也算是紧密的结合起来了,但是取材,貌似把在我们印象中出现在欧洲的吸血鬼竟然也来源于中国,一直以为,外国的吸血鬼,中国的僵尸是恐怖小说,电影的原始模型,看了这书不禁让我感叹“吸血鬼也源于中国”而且里面的某些画面凭我想象的话,让我想到了“阿凡达”尤其是骑着大鸟的那个族,让我怀疑作者是不是把各种题材溶为一体,综合出这部小说。
    好在这部小说只有一本就写完了,好歹让我心里的悬念得以解决。这一点还是值得表扬的。
  •   这么多的内容
    但是作者很有良心的浓缩在一本书里了
    没有分开出
    为读者省钱
  •   有点意思,叙事框架还不错,就是感觉还没写完似的
  •   介绍说作者是学历史出身的,我想故事变得总有些探索意味,没想到整个是自己杜撰写成的,有些失望。
  •   故事无聊,写的没劲,不推荐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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