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冯唐 页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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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代序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记之前,记录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写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有二十三岁的时候写的一个两万字的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卡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O,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逼。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到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吗?”我问。 “没问题。塌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二零零四年三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候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也用不上。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本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一九八九年九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 “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 “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 “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 “你是说我这之后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练了。日你全家。” “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语言要检点哦。毁了之后,没有任何人能再写出来哦。” “北京是个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页,就找人剁掉你一个指头,少了十页,就剁掉十个指头。” 择了个吉日,我重新校对了一遍。我不相信熊灿的判断,我自己的判断是,优点和不足同样明显。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但是,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如果拿出来,必然被满街的男女流氓所伤害。我有过多次冲动,想动手修改这篇少年时的作品,按照现在的理解,掩饰不足,彰显优点。但是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稍稍动手就觉得不对劲儿。思量再三,决定放弃修改,仿佛拿到一块商周古玉,再伤再残, 也绝不动碾玉砣子,防止不伦不类。等到我奠定了在街面上的混混地位或是四十多岁心脏病发作辞世,再拿出来,一定强过王小波的《绿毛水怪》和《黑铁时代》。随手给这个长篇起了个名字,叫做《欢喜》。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有真正的欢喜。 最后,打电话给大哥,开箱翻书的时候一定留神,要是再发现整本的手稿一定要告诉我。没准在那四十四个大箱子里,还隐藏着我少年时代写成的另外三四个长篇小说。幸亏这些小说当时没有在街面上流行,否则作者现在就是另外一个忧伤的仲永。
内容概要
《欢喜》是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秋水酷爱读书,他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的好奇,有着成长期少年的乖张、叛逆,以及青春期少年对异性同学的复杂情感。他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既熟悉又有种怪怪的味道的校园生活。
作者简介
冯唐,男,1971年生于北京。作家,协和妇科博士,前麦肯锡合伙人。
章节摘录
1合上书,暂且合上硌得眼眶生疼的铅字和惨黄的劣等纸色,我掸了掸耳朵,幻想掸掉挤满耳朵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习惯地把脸转向左边。左边是窗子。窗子下的暖气烧得“嗞嗞”地响,听谙于校人校事的人透露,这套暖气是用十几个位子换来的,价值十几万。一个个有关头头脑脑的儿子们的人头,平均能摊上一万多,想当初地主乡绅们给贺龙富有传奇色彩的头颅开的价儿,也不过如此而已。冬天被紧紧闭合的窗子关在了外边,我也仅能从蒙在窗子下层浓浓的水雾推想,外边一定很冷。这水雾和唐寅画中女士掩面的团扇有相同的功用,不同的只是团扇掩盖了美人淡洗梅妆下微呈的瑕斑,平添了一抹撩人的羞韵,水雾模糊了棺材样遍身死相儿的楼房,食道堵塞似的胀在街上的车辆、行人,宕开一块可供我想象的空间。暖气的熟力涨过水雾,直透到窗户的中段,被加热的空气像极清的溪水二样,在那里悬着空缓缓地起浮。窗外的景物透着它涌进眼里,有一股缥缈虚幻的感觉,让我联想到书上说的海市蜃楼。涌进眼来的,主要是树。也不知怎的,我一看见它们,尤其是像现在,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小时候,那帮坏孩子抢走了我扎的风筝,我掩着被扯破的衣服,一个人低着头回家,抬眼看见了哥哥。又仿佛离开家,第一次在被人们叫做学校的地方,手背后,脚并齐,看完了一天“毛主席”,再次见到了似曾永别了的妈妈。这时间的树,美在简洁。郑板桥的诗里说:“去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在我看来,深秋的树,枝上、杈上难免吊着几片枯黄的叶子,风一过来,无力地摆几下,让人不免想起“挣扎”、“垂死”、“惨淡”之类不洒脱的词汇来。而现在,只是疏疏的几枝蹙成爽爽的一束,只是疏疏的几束缀成爽爽的一列,只是巯疏的几列连成爽爽的一小片。树是淡青的,天是淡青的,勉强能感觉到的极远的山也是淡青的。在林子的身后再添一层软嫩如蛋黄,红润如女孩子面色,几乎放出一点光线而影响周围色调的,冬天那种圆圆的落日,在天上再疏疏地抹上几片还是那种淡青调子的云,或是再添上一行疏疏的飞鸟,还像是缺了点什么,我取来碳素钢笔,仿着丰子恺的笔法,在幻想“河边”的窗玻璃上勾了个代表自己的蓑衣老者,持一柄三尺的钓杆一十二岁上,学着古人的样子,根据屋子的特点和自身的癖好,我曾给自己起过一个可笑的号——鸽楼寝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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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月亮戳到天上,天就是我的。我把脚踩入地里,地就是我的,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你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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