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9 出版社:张启明 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 (2010-09出版) 作者:张启明 编 页数:178
内容概要
《新法律知识一本通》是一本帮助青少年快速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理想读物。编者通过简明的体例和通俗的语言,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地讲述了法律知识。《新法律知识一本通》将法律知识鲜活地展现在青少年面前,一目了然,方便阅读、理解与记忆。同时全书配入编者精心挑选的与文字内容相契合又自成体系的精美图片,多层面地使青少年快速了解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知识。版式设计上也别出心裁,在注重视觉美感的同时大大丰富了版面信息量,使青少年感受到世界历史的广博性和震撼力。
书籍目录
古代法律知识刑法的由来最早公开宣布的成文法民法的历史七出三不去六礼嫡长子继承制凌迟封建时代最重的罪名秋后问斩车裂宫刑古代的“八议”古代“喊冤”方式古代的大赦律师起缘最早的监狱现代法律常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然人法人人身权财产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违法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累犯刑罚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种类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劳动教养自首与立功缓刑减刑假释数罪并罚监外执行刑罚消灭诉讼制度与活动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公诉自诉反诉撤回诉讼法官律师……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劳动教养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不同。劳动改造是对判了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使他们改恶从善,成为新人的措施;劳动教养则是对那些罪行较轻,依法不够逮捕判刑的人,实行一定期限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使他们通过劳动生产和政治教育,养成劳动习惯,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劳动教养的对象一般是:有流氓、盗窃、诈骗行为不够刑事处分而又屡教不改的人;聚众斗殴、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较轻,不够刑事处分的人;结伙抢劫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集团中,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从犯,或后果不太严重,不够刑事处分的人。劳动教养的对象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行劳动教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关于犯罪人“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进行的。确定劳动教养的对象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劳动教养的目的在于教育挽救,而不是为了单纯的惩罚。劳动教养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表现好的,可以提前解除劳教。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的,逃跑后五年内犯罪的,对检举人、被害人和有关司法人员以及制止违法犯罪的干部、群众行凶报复的,将从重或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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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知识一本通》是新百科知识一本通丛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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