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美]爱德华·霍克 页数:232 译者: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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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上有英雄也有奸雄,有大侠也有大盗。尼克·维尔维特是个大盗,更是个英雄。 纸上的尼克·维尔维特 据霍克在1976年出版的THE THEFTS OF NICK VELVET前言中的自陈,尼克·维尔维特的诞生,与詹姆士·邦德(James Bond)直接相关。詹姆士·邦德是英国作家伊恩·弗莱明(IanFleming)笔下的虚构人物,他是个特务,任职于英国情报机构军情六处,代号007,被授予杀人执照,可以除去任何妨碍行动的人。有一定阅读经验的读者不难发现,霍克作品的优劣同样明显:故事有趣,人物平板。霍克非常喜欢写短篇,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可以很快把自己想到的点子以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一创作理念犹如一柄双刃剑,使得他笔下的人物缺少鲜明的性格。若我们细数他笔下的系列人物,则首先想到的便是医生、警察、牛仔、间谍、神甫和小偷——这都是侦探的职业,而非侦探作为自然人存在的某种状态。以角色塑造来说,这可谓一种失败。在所有系列人物里面,尼克的形象算是较突出的,这得益于他类似詹姆士·邦德的职业(特务),需要时常面临干钧一发的险关以及蛇蝎美女的诱惑。 由此,尼克·维尔维特系列引人入胜的第一要素便是:本系列的悬疑与戏剧性超过其他所有系列。我们无法想象山姆·霍桑医生或者本·斯诺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潜入疑凶的小屋,搜查某个重要证物,因为不可能犯罪专家需要的是一张安乐椅和一杯加速思维的酒;因为牛仔需要的是一匹骏马,是一枚呼啸生风的子弹……但尼克不需要酒,也不需要骏马,真英雄的命运只能是急中生智,真英雄是没有坐骑的骑士。读者诸君不妨追随尼克的步伐,去展开一次次冒险的旅程。相信会比单纯的解谜更添一份乐趣。 侦探故事=故事+侦探。有关故事的独特性简述至此,再来看侦探。 尼克·维尔维特的与众不同,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是他的职业——小偷。以传统意义上的反面人物作为侦探小说主人公,这并不常见。但掐指细较,小偷或强盗等反面角色作为侦探的设定,在漫长的侦探小说演化历史上委实已不新鲜,前有维多克、拉菲兹、弗兰博、亚森·罗宾,后有帕克、伯尼·罗登巴尔。但尼克并非一般的小偷。 为了让尼克在侦探小说的舞台上留下醒目的形象,霍克将其设定为只偷不值钱或稀奇古怪之物的贼。以本书为例,尼克下手的目标包括:动物园猛兽、一池碧水、玩具老鼠、黄铜字母、过期票券、旋转木马……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雇用尼克偷取这些物件的委托人需要支付两万美元以上的高额报酬。尼克也是普通人,在接到委托后,常常会充满好奇地询问委托人的动机。由此,我们看到了本系列的第二个特点:动机的挖掘。“凶手是谁”、“诡计为何”渐渐无法引起读者兴趣的今天,新鲜的动机常常令人眼前一亮,能够使作品增色,譬如东野圭吾的《恶意》或石持浅海的《紧闭的门扉》。接到尼克系列丢出的谜团后,读者不仅会猜测尼克将如何突破层层考验,探宝成功,还会为雇主令人捉摸不透的动机而兴致盎然。小偷尼克曾不止一次被人评价:“你更适合做个侦探。”如果说侦探的使命就是解开谜团,那么尼克的侦探属性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对动机的调查,一是为自己洗脱嫌疑。前者从尼克的工作习惯可得一窥:每当接到委托,尼克习惯性地去当地的图书馆或翻阅电话黄页,调查委托人或委托偷窃对象的背景资料,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后者则体现在伴随着每次偷窃行动的谋杀案。是的,尼克常常被卷进意想不到的谋杀,有时候他被栽赃算计,有时候则是无心插柳,而为了完成委托,他不得不查明谋杀的真相。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侦探,但客观环境所迫,再加上聪明的主观意识,使他一次又一次扮演了侦探的角色。 最后,须得特别强调尼克与詹姆士·邦德的重要区别。 虽然看见美女也会兴奋,但尼克一直忠于他的女友——格洛丽亚。工作间隙,他最爱怀念与女友共度的一个个平静的美好日子。而詹姆士·邦德则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 其次,尼克系列发展到后来,他已经渐渐不再依靠各种工具完成偷窃,也尽可能避免用暴力解决问题,他更多地依赖自己的智巧。业余神偷拉菲兹说:作为一个贼,如果要用到暴力来解决问题,那只证明了他是一个低级的贼,不是行家,不是盗,更称不上侠了。 霍克希望尼克是一个有情义、有智慧的男人。 纸外的爱德华·霍克 在之前的霍克作品集中,已有较多笔墨介绍过这位短篇推理之王,故以下仅围绕尼克系列与读者作简要探讨。 尼克·维尔维特是霍克本人最喜欢的角色。霍克曾说过自己最享受写尼克系列的故事,因为那是一段段轻松诙谐、信马由缰的时光。一个作家最快乐的事,就是让理想在纸上自由飞翔。 尼克故事的创作模式非常特殊,即命题作文。霍克首先想好一个故事的标题,然后构思情节与解答。(尼克系列的标题全部都是“The Theft of ★”,“★”是偷窃目标。)而在其他系列的故事中,他得先想好情节或诡计解答,相对更为劳心。 至于这些五花八门的偷窃目标,多半是霍克拍拍脑袋想出来的。霍克的亲朋好友也喜欢尼克,他们常常七嘴八舌地建议尼克偷这偷那,其中倒也偶有被采用的。 尼克系列的第一个故事“偷窃云虎”因为作者的去世,其创作灵感已不可考,但霍克非常喜欢动物园,他和妻子每到一处旅游,动物园都是必去之处。也许是在某次造访动物园之时,霍克突发灵感,从此侦探小说的历史上,便多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小偷,少了一个泯然众人的侦探。 霍克之所以能持续输出诸如尼克系列等充满绝妙创意的故事,与他良好的写作习惯密不可分。在家的时候,他每天都坚持阅读写作,早餐是果汁、吐司、牛奶,从不喝咖啡,然后开始回复邮件,阅读《纽约时报》(这是霍克每天的必读,他从中汲取了不少写作灵感),从下午开始,直到晚上都在电脑前全力工作。 霍克热爱阅读,以此丰富自己的经历。他有一条座右铭:什么都懂一点,小说会更精彩。他身体力行地证明了自己是个优秀的作者,也是个不为人知的好读者。 2010年10月2日 于新西兰北帕默斯顿
内容概要
尼克是一位专业小偷,与其他小偷不同的是,他专门接受他人委托偷“不值钱”的东西,黄金珠宝这类“有价值”的东西他毫无兴趣,而且他的收费昂贵,偷一次东西就得花上二万元(近期已涨到三万元)的高价酬劳。这个系列最吸引人的趣味点有两个,一是尼克该如何去偷委托人指定的东西(如游泳池中的水、生日蛋糕上的蜡蠋或是一整队棒球队员),另一个则是“为何要偷”这些“不值钱”的东西。除此之外,在偷东西的过程之中,尼克还常卷入凶杀案,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有时候他还得扮演起侦探的角色,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种趣味的组合,神偷尼克在霍克笔下自然成为最受欢迎的一个系列。
作者简介
爱德华·霍克(1930-2008)
众所周知的“短篇推理之王”,一生创作了近千篇推理小说,平均两周便写出一个故事。其作品浩如烟海,却都保持着较高水准,具有浓厚的趣味性、意外性,创意和解答更让人拍案称绝!霍克一生荣誉无数,除先后两次摘取“安东尼奖最佳短篇小说”的桂冠之外,更曾获颁“金德林加奖终身成就奖”、“夏姆斯奖终身成就奖”、“安东尼奖终身成就奖”以及“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对推理小说的影响至深至远。
书籍目录
1 偷窃云虎
02 偷窃一池碧水
03 偷窃玩具老鼠
04 偷窃黄铜字母
05 偷窃百老汇戏票
06 偷窃灵歌
07 偷窃病海狸棒球队
08 偷窃银湖水怪
09 偷窃笑脸狮
10 偷窃监狱日历
11 偷窃蓝马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偷窃云虎 他总是单纯地喜欢拿着啤酒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一边目送下一个街区的电器厂工人们下班回家的身影,一边庆幸自己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有时候吃过晚饭,格洛丽亚会坐在他身旁的台阶上,看街对面的居民区里和孩子一起打球的父亲。打完球后,他们想起了某些东西还没有买,于是到街角的杂货店买一条面包或是一包香烟。邻居们安静而本分,因此他喜欢这儿—没有好奇心旺盛的街坊,没有闲言碎语。 “尼基?” “嗯?”他抬起头看了一眼高坐在门廊扶手上的格洛丽亚,只见她正优雅地摆着一对长腿。她是一个好姑娘,除了话有点多。 “尼基,你不在家的时候都在干吗?” “旅行,我告诉过你的。那些公司雇用我为他们的新工厂选址。这个活儿很好赚钱。”他喝了一小口开了孔的听装啤酒,心里无比希望这姑娘能有那么一次安安静静地坐着,好让他自由自在地呼吸这夜晚凉爽的空气。 “你下次活儿是什么时候,尼克?” “不知道。” “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结婚,然后安定下来呢?” 他一直有和格洛丽亚结婚的念头。有时候他甚至在眼前描绘了一幅小巷从此度余生的场景:在一个又一个夜晚,走上街角,买一听啤酒……这些画面活灵活现,然而总是不能长久。 “总有那么一天的。”他回答道。这真是个无懈可击的回答。 夜深了,时针即将指向十点,这时电话响了起来。她轻轻拨开尼克放在自己大腿上的手,起身走进黑漆漆的房间。 “找你的。”她喊道。 他接过话筒,里面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你就是尼克•维尔维特?” “是我。” “我们有个活儿想找你聊聊。” “今晚?” “最好你过来。佛斯特旅馆,二二九号房。” 尼克笑了:“我不在旅馆房间里谈工作,那是用来睡觉和做爱的地方。” “好吧,你想去哪里谈?” “旅馆对面有个公园,我们在喷泉旁边碰头。” “就这么黑灯瞎火地谈?”那个声音显得有些犹豫。 “你见过光天化日下的小偷?—十一点钟,你一个人来。” “我怎么才能认出你?” 尼克又笑了:“我能认出你就够了。”然后,他便挂了电话。他识人本领一流,而且这些主顾的举手投足都差不多。 格洛丽亚从门廊走了进来:“谁啊,尼基?” “有工作了。我十二点左右回来。” 他朝门外走去,顺手抄起外套。夜凉如水。 尼克•维尔维特出生于纽约的格林威治村,当年那一带仍然是意大利移民的天下,直到晚些时候,波希米亚人才蜂拥而至。他把自己的原名给改了,因为那名字听上去又甜又腻,后来赶上打仗,他便和千千万万高中生一样投笔从戎了。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经过若干年的打拼,他的事业开始有了起色,如今,快四十岁的当口,他在业界已树起了丰碑。人们打电话给他,不远万里地来见他,只为了那些普天之下,非尼克不可的工作。 尼克•维尔维特是一个小偷。他出手诡异。 他从不偷钱或珠宝一类玩意儿,也从不为满足私欲而动手。事实上,他每次行动都是奉命而为。偷窃的对象要么目标显著,要么风险奇高,要么就是其他小偷不屑一顾的东西。他偷过博物馆,偷过公司,甚至偷过政府。他曾经从邮局大楼顶上偷走了一尊罗马神话中的墨丘利 雕像,也曾从一间中世纪艺术博物馆的窗户上偷去一块有污点的玻璃,还有一次,他甚至偷走了整个棒球队,包括经理、教练和设备。 他倒不是对这份工作发了狂地热爱,也没打算将之发展成一种事业,可每次接到任务时他都毫无怨言。主顾们出手阔绰,而他每年只需要工作四五次,每次工作都不超过一周。他周游各地,还结识了不少颇有意思的人。 但哈里•史密斯并不是个颇有意思的人。 他站在喷泉旁边的阴影里,神色慌张地打量着这个世界,犹如禁酒时期 的不法贩子,翘首以盼来自加拿大的货船。尼克不喜欢他脸上的表情,当他介绍自己叫史密斯时,尼克发现这名字也同样惹人厌。 “有个芝加哥人说你下手很利索,维尔维特。”史密斯说话一顿一顿,像个电动打字机。 “还行吧,你想偷什么?” “我们非得在这儿说话?我在旅馆开了个房间。” 尼克•维尔维特笑了:“旅馆太容易被窃听了。我可不希望我的业务机密被人录进磁带。” 哈里•史密斯耸了耸肩:“他妈的,这年头哪儿都不安全。他们现在可能正用某种远距离监听系统监听咱们呢。” “所以我们要站在喷泉旁边。这是掩护我们谈话的绝佳屏障。好了,你直接挑重点说吧。” 哈里•史密斯向前一步,走进一小块透过枝间叶隙洒下来的灯光里。他是一个敦实的男人,用小型黑猩猩来形容他似乎也不过分,两颊长满了红色的麻子。 “我想请你帮忙偷点东西。”他开口道。 “这我早就知道了。我开价很高的。” “有多高?” “最少两万美元,上不封顶,看具体工作内容。” 哈里•史密斯又往后退了一步,陷入阴影中:“我们想请你去动物园偷一只老虎。” 他不动声色地点点头:“说下去。” “就在市里,格伦•帕克动物园。那只老虎好像学名叫云豹,应该是稀有品种。” “很稀有吗?” 男人耸耸肩,尼克只觉得眼睛里出现的是一只黑猩猩。 “一个中东王子搞了个私人动物园,打算花大价钱把这只猛兽买下。我们可以付你两万。” “偷动物,三万,”尼克告诉对方,“因为这比较危险。” “我要和其他人商量一下。” “没问题。商量好了再来找我,你有我电话的。” “等等!”哈里•史密斯一把抓住尼克的肩,“我们希望三天内就得手—最晚星期一早上。今晚,我们会给你最终答复。” “我得先到动物园踩个点。” “你还有明天和星期天,一共两天时间。” “三万,说好了?” 男人犹豫了好一阵子,方才说道:“好吧。预付一半。” 两人握手告别,尼克•维尔维特回格洛丽亚家收拾打包。夜空中云朵渐聚,星光缓缓暗淡。 对方共有三人—一个是哈里•史密斯,一个是叫科尔米克的英国瘦高个子,还有一个年轻的金发女孩儿。后者自报家门:珍妮。女孩儿似乎跟科尔米克挺熟的,而后者显然就是交易的幕后主导。他用平板单一的音调吩咐哈里•史密斯干这干那,一听就是和下人说话的腔调。 “我要先去看看现场。”尼克重申道。 科尔米克微微抬起他那瘦削的肩膀,漠然道:“随你便。” “为什么一定要在星期一早上交货?” “花钱雇你并不是请你问问题的,维尔维特先生。” 四人离开了旅馆的房间,坐进一辆崭新的黑色旅行车后面的小拖车里。汽车跟拖车,和那个女孩儿一样,都是科尔米克的。 “给我介绍一下那只老虎的情况。”尼克呷了一口温暖的苏格兰威士忌。 科尔米克也许早已经把动物学的第一课翻来覆去讲了好多遍,只听他开口道:“尽管一只普通老虎在动物园里并不稀奇,但是有很多稀有物种却是价值连城。例如,大型的西伯利亚虎就属于极罕见的物种,白虎和中国部分地区的华南虎也已濒临灭绝。不过,我们所说的‘云虎’ 却是稀有中的稀有。这是一种有奇怪斑纹的猛兽,很久以来都只在传说中出现。几年前,这只猛兽在中印边境被捕获,并被捐赠给格伦•帕克动物园。这有可能是世上仅存的一只,所以我们的王子殿下会出大价钱。” “我需要一些工具。” 英国人点点头:“我们有一辆小型的封闭式运货卡车,珍妮可以当你的司机。你的工作是将老虎从笼子里移到卡车上,然后开车从动物园离开。” 尼克点了一支烟,悠悠问道:“动物园有没有警卫人员?” 科尔米克点点头:“他们有一队私人巡逻警卫,主要职责是防止青少年越过安全线。据我所知,动物园去年因为一些被激怒的动物而惹了一些麻烦。” “敢情人比动物还危险咧。”尼克头一次笑出声来,他的情绪开始放松。一种熟悉的成就感开始在他的血液里流动。他从来不喜欢太过容易的任务。然后,犹如忽然想到一般,他说:“那天早上我最好和珍妮一起行动。一个男人单独在动物园里走来走去,怪可疑的。” 科尔米克脸上闪过一丝犹豫,随即挥了挥手表示同意:“如果你觉得好,那就这么办。说不定还是个好主意呢,反正你俩周一还是要合作的。” “你们两个怎么安排?”尼克问道。 “我们就在这个拖车里等你们。到时我们会有架飞机候着,先飞加拿大,再到中东。” “把老虎弄出国境可不容易,”尼克说,“你打算怎么干?” 科尔米克微微一笑:“我有没有问过你打算怎么干?” 尼克又掏出一支烟:“还好你没问,因为我现在还没想好呢。” 星期六的早晨,微风,遥远的白云飞速地划过太阳的脸,变幻着莫测的图案。尼克为珍妮打开车门,然后走在前头带路,绕过一个晨雨造成的水洼。周末的动物园游人如织,虽说时间尚早,停车场却已有了满员的趋势。 尼克朝转门里投了两枚两角五分硬币,两人鱼贯进入。“我还记得以前市动物园免费的时候。”他感慨道。 “现在还是啊,不过是在一些小城市里。这儿有警卫的工资要付。”她指着一个穿制服的男子,制服上有当地保安公司的银色方形徽章。他正在北极熊的笼子旁边站岗,屁股上别了支左轮手枪。 “干这个还要枪?” 珍妮耸耸肩:“说不定没装子弹呢。” “我们还是宁可信其有吧。那只云虎在哪里?” “这边走。我们先在猴子窝那儿停一下,免得引起警卫注意。” 这是个机灵的女孩儿,金发和修长的美腿也藏不住她聪明的思路。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哪怕在动物园,哪怕在猴子窝。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慢慢吞吞走近了目标,尼克专注地观察起动物园的方方面面—大量的粪便从铁栏后的工作门倾泻而出,一名饲养员正用水管冲洗笼子附近的水泥地,一个上了年纪的小贩正用气槽给气球打气。这时进门处的某些东西吸引了尼克,他问道:“那辆武装车是干什么的?” 她顺着尼克的视线望过去:“那是运钞车,来取昨天的门票收入。” “两毛五分硬币也是钱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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