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

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张晓晗  页数:234  字数:16600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樱桃说自己的青春就是一场接连不断的艳遇,青涩如周觅,沉稳如沈念,不羁如林天,他们都在樱桃的生命里留下或浓或淡的痕迹。
  高中时,樱桃遇到了初恋周觅。经历了初恋时的简单美好,性格中太多的矛盾让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分开。而青涩的周觅已进化成了三流演员,尽管已经和吴雨订婚,他身边的妞儿接连不断,却仍然和樱桃保持着那份纯洁的友谊,彼此互相伤害却又希望对方幸福。高中毕业,樱桃陪伴了大律师沈念度过了一段低谷期,在每一分钱都要计较的日子里,她成为一个容易满足的小主妇,而以事业为重的沈念终于离开了她,远赴香港。在情感的空白期,樱桃遇到了她以为命中注定的男人林天。她深爱着林天,却不得不忍受这份感情带来的不安定感。当林天决定和樱桃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时候,沈念的出现打乱了一切。最终,他们决定分开旅行。
  阳朔的时光,静谧而美好。在爬山时,樱桃遇到了四处流浪却很会生活的男人何喜。从上海到北京,再到阳朔,经历了感情的重重磨难,樱桃是否能找到生命中属于自己的那座岛呢?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又对他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逆转呢?

作者简介

  张晓晗,女,90后新锐作家,家住上海,现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主修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长期在《萌芽》发表作品,著有《最好的年代》《双城记》《摇晃》《少年祝安》《七年之痒》《湿湿的梦》等作品,2011年5月曾接受《萌芽》专访,并长期在《萌芽》等一线青春杂志发表文章,是90后新生代女作家的代表人物。

章节摘录

  如果给你一把手枪,你会指向谁的脑袋。  如果是我,我会指向自己,一枚子弹,一扣扳机,脑花四溅。这样一来,关于林天的所有记忆和画面都会被打碎,再也不用记得他一次次的离开和伤害,不用记得他坐在沙发上抽烟的装叉样子,也不用记得那些燥热沉闷的夜晚他带给我的惊喜。这些碎片,除了我知道它们原来的模样,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一摊泥。  这样一来我的大脑里就再也没有一个属于林天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也不会再有我。  我再也不用想那些有的没的,不用百忧解,不用阿司匹林,不用安定,不用再开十小时的创作会,不用在空调房里熬夜,不用想你爱不爱我,到底是你他妈爱我比较多,还是我他妈爱你比较多。不用期待,更不用等待。  一枪过后我就能确定,林天是彻彻底底离开我了。  仿佛关于他的一切皆出自梦境。我醒来,睁开眼,房间空空如也。世界上出现过林天这个人吗?  林天像孙悟空,没有出处,来源于任何一块神秘的石头,每次出现都像是时光机的意外。我们无数次不欢而散,他又无数次出现在我面前——歪着头看我,一言不发。林天说他总觉得如果我没有他就会活不下去。我说这只是他为了依赖我而寻找的托辞。  事实证明,没有对方我们都能活,而且活得身体健康,吃嘛嘛香。  但是这种平庸的健康,看上去实在太卑微了。我们需要对方,证明自己的爱恨并不是一相情愿的虚妄。除非我们心悦诚服地说自己老了。  最近我每天晚上都在淘宝上转一圈,希望找到一家店铺,卖给我一把神奇的手枪。对着脑门开上一枪,然后什么记忆都没有了,傻得连鞋带都不会系,变成单纯无害的婴儿,除了哭和笑什么都不会,看见谁碍眼了就往他脸上吐口水。你说这样多好。  我在淘宝上找到了各种各样的手枪,戴着Hello Kitty面具和他们交易。我见过各种用途的手枪:有的一扣扳机,烟点着了;有的一扣扳机,飞出一串泡泡;有的一扣扳机,店主胸口喷血,我拔腿就跑,倒在地上的他嘴里喊着:“亲,你玩真的啊!亲,不要给我差评啊,亲……”我一边跑一边想,还好我戴了面具。回家后我统统都给了差评,除了那个生死未卜的,心一软给了好评。  可是林天呢,属于他的那把神奇手枪呢?  是不是他比我先找到这样一把枪,把自己给崩了,关于我的一切都忘记了。  ……

媒体关注与评论

  简单普通的常用词,通过她的组合,就仿佛有了魔力,把人物、把生活表现得那么真实,那么生动,那么充满张力。这是小说最迷醉人的魅力。  ——《萌芽》主编赵长天

编辑推荐

  故事情节曲折、诱人、吸引力强,读之令人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可谓是一部可以给人带来充分视觉享受的官场文学大餐,极具心灵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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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81条)

 
 

  •      又是一篇一贯的张氏风格的小说,只不过由短篇变成了长篇。
      
       喜欢张晓晗的文字,一直一直。从《最美的时光》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
      
       《不留》总是会让我想起《双城记》里面的内容。总感觉林天像是那个不着调儿的北京小少爷方袭。不过他没方袭那样好的运气,抱的美人归。喜欢张晓晗故事的原因,大约是因为在每一个故事里都看见了自己吧,看见了因为爱一个人卑微到了尘土里的自己。
      
       L说樱桃是幸运的,他最后遇见了何喜。我明白,因着我的原因,L是最最看不惯诸如林天这样对爱情“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小流氓。她说,我们都会像樱桃一样,有自己意想不到的归宿。
      
       我说,在疯狂完了的青春后,姑娘小伙子们都会洗尽铅华,做一个化淡妆给世界给别人看的自己。
  •     当一个人不再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他哭闹是错,静默是错,他活着呼吸是错,他死了还是错。
      
      痴情的人会想,他明天会回来。绝情的人会想,他永远不会回来。
      
      有一种友情叫爱情,有一种爱情叫友情。 有一种关怀叫欺骗,有一种欺骗叫关怀。 有一种好意叫故意,有一种故意叫好意
      
      有些人一如既往,有些人半途而废。有些人你爱了一辈子,有些人你只瞟了一眼。
      
      其实爱情从来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地一下子,来了便过了。
      
      剩下的便是积蓄,积蓄自己爱的力量,就像查克拉一样,积蓄着爆发,小宇宙瞬间毁灭。混沌全开,晴空万里
      
      切.格瓦拉说过:我已不再是我,你呢?何时改变。这句话, 我对高XX说过,在她最难过的时候,面对安慰铺天盖地,也只有这一句话可以提醒她:满脑子的智商别都喂鸡了。
      
      所有人都爱混蛋,无法自拔。
      
      混蛋满足了我们对于爱情,欲望一切的好奇心和满足感 ,可是混蛋就是混蛋,在所有期待值上他们不会贡献一分力量。在我的认知观念里,沈念 林天 陈艾莫 甚至最后的归宿何喜都带着那么一点点犯浑的气息。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樱桃对于生活对于爱情对于自己的期待。
      
      环环相扣却又无解,叫做死结。电影片段越是绚丽,无不是为了衬托结局多么让人唏嘘。 人生没有如果,有的只是后果和结果。做对了就是对的结果,做错了就是万劫不复,小则赔上青春,大则赔上一生。
      
      
      你说,你三十岁的时候找一个十七八的姑娘,再在四十岁的时候养一个十七八的小狐狸。
      我说,那我呢,我就是那个大度善良无私奉献自己的黄脸婆??做梦!!我不再你汤里下毒饭里下药都对不起我说的做掉你!!
      不过这一切都是玩笑。
      面对背叛,除了一部分报复心极强动手能力极佳的人来说我们都是loser,默默离开,谴责,流泪,遗忘,重新开始。
      不过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对的事情就是在苗头还内燃旺起来的时候,首先离开了你!
      
      注定我这样的人不会有那样的爱情,也许过十年,我会在相亲会上认识未来老公,正儿八经的谈个恋爱,正儿八经的结婚,正儿八经的生个小孩,再正儿八经的同床异梦。其实这样也是可怕的,人这一辈子没有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不可悲么,每当心里生出这样疑问的时候都会默念几句:别事逼儿了,别事逼儿了,找虐没够。
      
      人就是矛盾的,你羡慕别人声泪俱下花枝乱颤的爱情却又恐惧那背后血淋淋的背叛以及无休无止的苦心经营。你暗喜自己没有如此狼狈不堪却又后悔没有壮烈的绝爱。好事不能全占,自古真理。
      
      最后以最喜欢的七年之痒最结尾,我爱队长一生放荡不羁爱淘宝
      
      “你说你不喜欢娇生惯养的姑娘,你喜欢姑娘像霹雳娇娃那样,我就恨不得去泥汤里滚一圈给你看,我多么干练,我就是勇敢粗旷的劳动人民。但在以后,我也是会错意了。你说你喜欢姑娘像霹雳娇娃那样的意思是喜欢德鲁那么性感,而不是上刀山下火海。”
      
      
      
  •     这件事很真实又很奇怪。
      你爱到死去活来的林天最终成为不了你最完美的归宿。
      四个男人之间樱桃最终还是选择了稳稳当当温柔的何喜。
      甘心当着人家的好姑娘,抛弃过往所有或撕心裂肺或难以忘怀的爱与恨去过一个平淡的生活,在日复一日的关怀中渐渐爱上这个给予自己稳定与幸福的男人,谁能说这样不好呢?
      这能说这不是爱呢?
      樱桃爱过周觅。爱过沈念。爱林天。爱何喜。
      她最终选择了最终遇到的男人。
      从此再无大风大浪。大爱大恨。再没有撕心裂肺的纠结没有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
      一对俗气的好夫妇去过人家的小康日子去了~
      这是一个最圆满的结局了。
      ==========================================================
      大队长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没有想到大队长会写这样一部唧唧哇哇的言情故事。把女主把自己置于宇宙中央去任性去疼爱。【没办法大队长是女人啊。
      也没有想到我居然看得津津有味。【没办法吾辈也是女人啊。
      只能矫情地说这是一个不一般的关于寻找、丢失和再认识爱的故事。
  •     写这东西时,刚跟男友分手,那个从不跟我吵架,整天腻歪的喊我亲爱的大头茜,让我觉得没我他不能活的男人,屁个字都没留下就甩了我。无意看到他的留言,大致猜出端倪,还是发短信要他给个答案,所谓感情不过如此,他费尽心力,坑蒙拐骗,把你带进他的故事里,当你沉醉其中,迫切想听到结局的时候,又一把把你从故事里拽出来。每个姑娘都听过很多故事,我是,你是,樱桃也是。没有听到结局不重要,故事是永垂不朽的,你可以让它千秋万代的传下去,《不留》里有大多数人的故事。把它看完,然后站在原地,等人拉着你的手,直到他把故事一直讲到结尾。
  •     看完不留的下午,雨停了,凉意未去,我穿着小花花裙子,双脚凉凉的。电脑里正在播放着王菲的《彼岸花》,流淌进房间的每个角落。
      我始终不明白樱桃哪里来的勇气离开林天。
      我觉得自己老了,没有力气再去折腾,相处了很久的恋人,能嫁就嫁了吧。其实我从来不是安分的姑娘,我出逃成瘾,恨不能一辈子都在路上,在奔驰的高速公路上洒满我的疲惫,任它们嘲笑我天真的梦想。我愿意每天认识新鲜的人,与爱我的人恋爱分手再开始下一段。癫狂蹦跶一辈子,永不知疲倦。
      年少的时候懂得太少,不知怎么去把握,等到懂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没有精力去流浪。
      
      C之于我,就好比苏夕之于樱桃。她见证我的每一段恋爱,刻骨铭心的随随便便的。从十六岁开始我们就分开,偶尔她来学校看我,我们不用揣测就能知道对方的生活状态。
      她说,有时候和她们在歌房里,很想起身离去,可是又不能。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待一刻都觉得漫长。可和你在一起,总觉得时间不够。
      她说,和他在一起一点也不快乐,甚至感到痛苦。我尝试过对他说分手,但一听到电话那头的他哽咽的声音,却又不忍心。他人很好,但是他又不理解我。这种状态持续了半年多,我该怎么办。
      她说,我知道你很忙,所以好多事也没告诉你。搬家,谈恋爱,上班,我都没来得及对你说。可现在仍然在说,因为我不知道可以向谁倾诉。可最终依然要告诉你。
      
      
      
      她的每一任男朋友都不长久。我也是。但这次我准备安安分分地稳定下来,却不知道她何时能安稳。
      
  •     我害怕和所有不熟的人说话甚至相见,这种不熟并非陌生,而是一直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交集。
      
      直到最后,我都觉得,即使是卑微的守着林天的爱,樱桃也能做到一辈子。
      看到林天,就会想起高中时看 摇晃 里面的顾白。
      一样的逃离一样的不安分一样的兵荒马乱的环境。
      
      很奇怪,周觅,沈念,林天,甚至喜子,我最不喜欢的是周觅,那个一直在三流中的大环境追寻一流的感情的樱桃的初恋。
      可是,不管他真傻假傻,他让樱桃离开了林天,不管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
      
      其实苏夕是最勇敢的,她拿得起放得下。至少在表面是这样。这就够了,不是么。你樱桃为了林天宁愿忘记苏夕忘记吃饭的姿势忘记脑袋上的洞是怎么来的都要忘记林天,让我开始的时候就想到东邪西毒,结果人一出现就立马喜极而泣,因为人一句我想好好生活能感动的你一把辛酸泪。
      
      234页的不留,像是在读大队长罗嗦版的短篇,只是我一句都没拉下,很仔细的看了3节课。
      
      不知是我老了还是故事中的几个人都太世故了,总让我感觉不到青春的感觉,抑或是我的青春没有这般的气息。
      
      青春已往,游戏依旧。
      全剧终。
  •     我知道你不是林天,你连短暂的安稳也不曾给我。你自一开始便宣告你的多情善变,是我天真爱上贼船。我哭着喊着,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但是内心还是充满无限的眷念不舍。你放我生路,反而更让我生不如死。
      
      我愿意被你伤害,我愿意和你一起折腾,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没有一切后顾之忧。看着你爱了我又爱了别人又回过头再爱我再爱别人。你永远比我身强力壮,你会全世界最好听的花言巧语。你的谎言如此拙劣,可凡是爱你的女人都不忍心揭穿。我放下骄傲自尊,甘心圆满你的虚荣和自负。我爱你大男子的模样和一切自作主张的霸道。
      因为你总是恰到好处的温柔。
      因为你总是给我若即若离的承诺。
      你明白所有的女人都患得患失,你总是不经意的欲擒故纵。
      
      你的人人心情从:永远爱你LDY。更新到:一百天纪念日,我很快乐。再到:心爱的,倍加珍惜。
      你在陌生人的那一栏里被我小心翼翼的观望。我忘记自己缺失勇气对你绝口不提。忘记坐了23个小时的大巴到你的部队。
      LDY是我的名字。
      我走的那天你说对不起老婆,穿着军装不能好好抱你一下。
      
      我只记得你半夜一点给我打电话让我开门,房间门口你一身武装。你说楼下柜台服务员都以为你是来扫黄的。我揉着双眼不敢相信,支吾着你怎么来了。你重新把我抱回床上,不说话也没有做爱。你靠着我的肩膀,我摸着你短短的寸发。你很快就睡了。我帮你调好五点的闹钟。因为六点以前你要翻墙回去,然后你被罚了500个俯卧撑,值周一个月。这是后来你战友告诉我的。
      我只记得你带我去看天涯地角,给我买密鲁达,固执的要送我挽头发的簪子。你爱的人必须是小女人的模样,尽管你不知道她之前可能像个三八或者婊子。
      我只记得你给我吃所有的好东西,看所有的好风景。你连给我买牛奶都要买印有周杰伦头像的。你讨厌他,我爱他。我们因为他争吵过一次。但你还是不动声响的从了我。
      我只记得你一切的好,不愿再提后来一切的伤害。
      
      我怕,我躲避。我征服不了你。我看着你和其他女孩的一百天,看着谁谁谁又变成了你的心爱的。怒火中烧。
      你曾经说你爱我,让我抛开一切顾虑。
      你曾经让我嫁给你。
      然后转眼你便一个多月悄无声息。
      
      我不敢打扰你,不想自己变得吵闹平庸。因为你嫌吵,你喜欢安静喜欢顺从。那我就努力做到这个样子,在你饭后递你一张纸,早起替你泡杯茶,走累了要靠靠你的肩。让你有责任感达到的满足感。
      我假装我很傻很天真,做你爱得模样。但是你还是不要爱我。
      我不想拆穿你的虚假承诺。不想让你看到我的聪明强势。我聪明到去装笨装逼。在你手下瑟瑟发抖。
      于是你真的狠狠爱了我一段时间。
      然后你放弃。
      然后我放弃。
      然后你回头。
      然后我放不下。
      然后你再抛弃。
      
      我经历了被你抛弃的痛苦,经历了暧昧不明的等待阶段,经历了眼睁睁看你毫无解释就爱上别人。
      地狱十八层老子快去了3次。每一次都快要好了又变成体无完肤。
      因为我爱你,所以你才有能耐把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你拥有的一切资本都是我的爱。没有这个,你什么都不是。除了是个人渣,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你大言不惭的说让我等你,在你身边看你度过你的花花岁月。
      那我是不是得等到你精尽而亡,然后说我就选你了?你的一腔热血就分了我一小口。我却拼死拼活为你刀枪不入,拒绝所有暧昧。
      
      我求你放我一条生路,你二话不说便不再联系 。
      你总是厉害过我一百倍,潇洒过我一百倍。
      
      我像樱桃想成为林天一样迫切的想成为你。
      只有成为你,我才可以不痛不想不难过没心没肺做人渣。因为从你身上我才看到人渣当道的世界里,我空守一颗忠贞不渝的爱心是多么傻逼。
      
      我总是不止一次的对身边人说这次是真的了,这次我真是受够了,我要放弃你彻底让你滚出我的世界。可是到头来我只是删除你到陌生人那一列,却再没勇气拖黑。删掉你的电话号码,可自己仍然倒背如流。看有关北京的电影,听到北京腔的歌,或者四周来人熟练的讲京片子。
      我就又想到你。
      你高我高得不多不少,你不胖不瘦给我安全感,你不黑不白很有男人味,你鼻子多挺眼皮多双眉毛比我修过的还好看。你只穿黑色夹克冷色短袖,你穿军装的时候多少妹妹流连忘返。
      你看,即使你伤我一百次,你在我心中的形象依旧不会变丑一点。
      我常常一个人坐车想到你说的“去你大爷的”“抽你丫挺的”都笑得乐不可支。
      想你厚颜无耻的说你就是个地道北京爷们儿,然后更加加深我对北京的向往。你喝酒从不划拳,说喝就喝。你说俩瓶儿的时候我让你重复了好几次。因为你发那个瓶儿的音特别好听。
      想着你穿着军装带我上街,我傻不拉几的去挽你胳膊,被你正色“严肃点儿”,然后后来在电梯里的时候你一边有板有眼的教育我,一边摘下帽子凑上前吻我。
      想着你的战友骗你要带上我出任务,你在车里紧张的不得了,不停叮嘱我注意事项,又塞给我很多钱,让我情况不对就赶紧自己跑。你说这些的时候不停抽烟,看都不敢认真看我。那时候你多么爱我,我真的知道。
      我两个月没来月经的时候看见你第一次心痛的表情,你像个犯错的孩子对着我的肚子说爸爸对不起你,我没照顾好你妈妈,还不能拥有你。尽管事后证明那是虚惊一场,但那是我至今为止哭得最厉害的一次。
      
      你不是林天,你不如他。可是你又多么像他。
      所以我可不可以妄加定论,天下的人渣大都相似。连产地都如出一辙。我用成都话骂你,我说瓜娃子,你装模作样的学。你喜欢听四川话,我喜欢北京话。咱们不是天生一对没人信。我们太相似,又太不似,这些通通成了我难以咽下的苦衷。我不想承认我们的缘分到此为止。我不甘心。
      你只能是我的,即使你和一百个姑娘撒欢接吻上床做爱,你会回到我身边。
      
      在昨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是我又看见你的心情,你称呼她心爱的,不重要,你说要倍加珍惜,我很难过,但还是不致绝望,偏偏你最后说了一句,不敢怠慢。就这短短四个字。我瞬间哭了出来。大概是我被你怠慢太多次。如此眼睁睁看着原来你并非没心没肺,你也有值得你视如珍宝的人。只是那个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这次又是你的游戏,还是你浪子回头。
      我不敢再想了。我嚎啕大哭,然后终于决定,这是最后一次,我不求你放过我。我求我自己放过自己。
      
      于是我把你拖黑,删了照片,删了你永远爱我的录音,烧了我们的照片,砸了相框,扔掉一切一切关于你的记忆。身体毛发衣食住行。他们无处不在,这些毫发毕现的你的气息令我恐慌。你像致命的毒药侵入我的生活那么深那么透,我却毫无察觉。
      
      说到底,我并不懂不留的真正意思。我只能含糊其辞的把它自我定义。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让你消失。让你从未出现。我连你的记忆都不想拥有,那些曾经的美好只会更加残忍的折磨我。我也求人能给我一把枪,杀死所有关于你的记忆。
      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心血来潮又回头爱我一下,只是求求你不要。
      
      这一次真的真的不要了好不好。
      我宁愿生不如死,宁愿再也不信爱,再不肯忠诚,只为不再拥有你,又彻底的失去你。因为和你共同平庸的生活下去,也将令我难以想象。你应该风流应该坏,不然对不起我的爱。
      
      像樱桃对和林天一起平庸生活的恐慌和不忍。因为只有那样的你,才对我来说,才是充满吸引力,让我奋不顾身的。
      我祝你幸福,王楠。
      祝你未来和每一个其他姑娘开心的时刻都会,难过的记起我。
      
      
      
      
      
      
  •     关于这个神奇的俗套问题我想了很久。什么是爱。
      
      下午独自在巨大的自习室里上自习,趴在桌子上睡觉。右胳膊麻了,抬起头刚好想到这个问题,突然想曾经对那个人的感觉总不会是爱吧,然后就惊醒了。
      
      如果是,那我已经错过了,不会再有任何转机了。所以我期待不是。
      
      
      那个时候看到他瘦瘦的越长越高很是羡慕。要是我也是可以那样子生长现在应该也就是个又高又瘦的姑娘了。然而我始终没能如我所愿的生长。我爸爸每个周末打电话给我,他说你在学校里要好好生长。我就觉得好对不起他。我爸爸总是觉得我太胖了,其实我根本没有有很胖。我用很长的时间跟他解释165的个子一百一十五还是很正常的,可是还是被他逼的从小区南门出去北门回来。
      
      我觉得我的爱都是来自我爸爸。全世界我就只相信我爸爸。只有他是就算地球要灭了也是站在我这边的,即使他嫌弃我胖。
      
      感觉到仲的时候我跟爸爸说我不愿意留在这里,我会走的。我爸笑着说好啊。然后我以五百七十分为梦想努力奋斗,结果以十分之差败北。但我还是走掉了,仲留在那里。我早知道的。
      
      
      仲学习和我一样。年纪二百到三百之前密度格外大,差几分就是一首一尾。我们在这一百名之前苦苦挣扎很是辛苦。而我们班差不多七八个都是我们这种状态。这是一种奇异的状态,这七八个人的排名几乎就是随机分布,没办法分个上下。仲很白,在那样的日子里还是打打闹闹各处耍宝。而我总是在周末满大街晃,不小心撞到几回。毛毛的桃子分他一个,我猜他并没有吃。我自己吃掉剩下的,把已经粉色了的桃核放到桌子上仔细地看,粉地像是燥热的夏天。
      
      晚上咬一只巧乐兹从三号道上不慌不忙的走,太阳就快下去,还是很热,我把刘海统统翻到脑袋上,看着我的凉鞋往前走。然后仲和他的那群朋友走过,冲我打招呼。很是乖张:“哟没看见我呀都不跟我打招呼。”眼睛都快没了,但可能是脸比较小所以还是很和谐。我说:“哟真没看见。要不请你吃雪糕?”然后把巧乐兹伸向他那里哈哈笑。他用力扯了下我的头发算是报复,转身走掉了。这个玩笑就这样结束了。
      
      
      每周给爸爸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说。后来实在找不到话说,我说我牙疼。我爸说怎么搞的,我说我抗拒不了甜食啊。然后我爸又把话题叉向了减肥上。我说我现在高三啊你能不能记得这一点。我爸说我怎么没看出来你高三。我哈哈地笑。三分钟挂掉电话。
      
      我的日子这样子不咸不淡地过去。好吧其实还是很咸的,因为太热了,感觉皮肤上有一层薄薄的盐。同桌希惊呼你快看是盐!我一把卷子砸在桌子上说我想吃盐爆香酥鸡。希说那你找错人了这是香酥猪。然后一个不小心这一片七八个人又热闹起来了。每次都是这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每每同班主任说真的不是我爱说真的不是她老是不信。她总是边玩麻将边同我说你要趁这几天好好提一提成绩这时候不拼什么时候拼巴拉巴拉巴拉。
      
      仲也在这一片。他曾坐在我后桌,后来我的座位实在是阴晴不定和成绩一样基本取决于天命随机排列那种,我们就错开了几排,但还算是在一片的。他在我后桌的时候每天清晨上课前问我要演算纸,我说你一富家小开还问我要演算纸有没有良心,他二话不说站起来抢过去一张。每天一张那段时间我至少损失三十张六块钱。我能吃三次巧乐兹。
      
      但是话说回来,我们每天拿我希的湿巾用来去热想来也很是不善良,虽然她肯定是不在乎这点巧乐兹的。
      
      同桌是个长相很小巧的女生,很是心细,和能闹。那段时间晚自习管的很严,我就不明白上自习为什么不能去上厕所或者打水,那些主任们大喊大叫好像我们把学校给劫了。我们顶风作案在最整栋楼都很安静的时候出去打水,顺便她拉着我去连廊上吹风。我战战兢兢,她说你怎么这么怂,我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她过去了。她说你该不会是喜欢仲吧?我说开什么玩笑,他虽然点儿比较好但还不至于让我喜欢吧。她说好吧好吧,等下回去借我耳机用。
      
      连廊上风很大,看见远处的高速入口,刚好是回我家的那条路。路灯很好看,暖黄的一条,指向我家的地方。但是太远了。我想我是要回家的。我不是要回我土生土长的家,这里没有留住我的东西。好吧暂时还不能留住我。我要回的是我爸爸的地方。我想了很久,我会出去上大学,然后老老实实回我爸身边。
      
      我跟希塌塌地回去,正撞上班主任巡班,在她的白眼下笑一下跳回座位上做题。
      
      
      我不是这个地方的。
      
      
      后来如前所说,仲跟我错开了两三排,那时候属于高中的夏天所剩无几。很多同学已经回家,我们在楼下打羽毛球,有时候踢毽子。仲是走读生,还是每天和几个朋友过来。他觉得班主任说的没错,这时候需要保持和平时一样的状态。于是我们时而上楼看一下做过的卷子时而下去寻找娱乐。下楼的时候一般都是下午五六点,那时候已经没有那么热,甚至还有一点风。这导致我们打了四五个羽毛球上阶梯教室的房顶,之后再也不打羽毛球,专心踢那几个残破的毽子。我觉得它们很可怜,最后一天我们把它们扔进了阶梯教室门口旁边的垃圾桶。
      
      我考完试站在考场门前的单行道上给我爸打电话,差不多两个星期都没有打电话了再不打该担心了。我说应该还好,没什么不正常的。我爸说那就好。什么时候回来。
      
      
      我现在趴在自习室想,在那之后我还有一天休息,还有一天去卖书,卖完了书的晚上还有毕业晚会,如果是爱我为什么没有说。如果是爱我为什么惧怕了我会回去他会停留。如果是爱我为什么就那么淡然的依然可以在班级打扫的时候拿着扫把直视着他,如果是爱我为什么会听从班主任的大放厥词早恋是不对的,如果是爱我为什么会不停地告诉我不可能不可能不会有结果的,如果是爱我为什么在那样炎热的夏天里吃着桃子还是可以风生水起都没有难过。
      
      所以那一定不是爱。所以看到他终于追到瘦瘦的黑黑的漂亮姑娘街舞大赛终于得了奖,真开心,我曾经是他的朋友。
      
  •     起初看到《不留》这个标题,我就在想作者对待青春是一种宁愿什么都不留下,所以可以无所牵挂的姿态。以一种看似决然的姿态告别。
      可她真的是这样吗?
      文中的林天,主人公一不小心丢失了他,然后说这是一个丢失了男主角的故事。林天是个什么人呢。他是个北京小倒,从小稀里糊涂的混着,长大浑浑噩噩的混着。他聪明,善良,多金,帅气,有才华,富有幽默感,女孩子呆在他身边感觉就是在进行着一场世界环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的生命是如何,永远充满了未知,平淡的生活可以变成一场冒险,让你讨厌他,却又不得不爱上他。当然他也极度没责任感。永远都是弱水三千取完一瓢又一瓢。
      沈念这个人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个普通大众,他有理想,有抱负,有城府,狡猾,多变,善于欺骗,如果说林天还只是一个大男孩,那么他更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可以把身边一切资源用于向上攀爬的支点,包括婚姻。他不断的给予樱桃欺骗,却只限于床上。而樱桃明知两人是生活在一片崩塌地废墟上,还坚持在废墟上生活,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可以像个公主一样,这种感觉对樱桃就像是上瘾般,深陷其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更是一种对自身深沉的无能为力。
      至于周觅,他是樱桃的初恋,他英俊挺拔,帅气,多金,后来成为了一个三流演员,即使他的生活再怎么繁花似锦,或者是满目疮痍,他们俩始终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单纯的做着朋友。这种单纯仿佛时光静止在了那一刻,世间纵使变化万千,而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作者是一个91年的女孩子,我特别想问你,你是不是有看过安妮宝贝的《春宴》啊。林天对应琴药,沈念对应许清池。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是他们的人物性格在灵魂层面上的某些东西是相通的,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理想,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现实,至于周觅则是代表着自己最初的时光。又或许是每个女人心中永远都有这么几个男人,不是说了吗?最佳的男人,是才子,浪子,加凡夫俗子的结合。作者一下子全给霸占了,呵呵。
      文中的女主角苏夕她叛离,倔强,自我,跟摇滚歌手私奔,观念开放,瞧瞧她干的那些事,是每一个女孩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最后特狗血的跟林天搞一块了,不过最后结局是樱桃没跟沈念上床,苏夕也没跟林天上床,其实就是一个误会,我猜想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怕太残酷了吧。更多的只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和矛盾的冲突。
      
      在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狗血的事情以后,感觉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决定旅行,她来到了阳朔。阳朔的生活静谧而美好,平凡而安定,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何喜,这个男人这个觉得就像是安妮宝贝《春宴》里的定山,他就像是一个平静而自行转动的岛屿,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闲看窗外庭前花开花落,漫随海角天边云卷云舒,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此驻足,在此停留。
      
      对于文中的女配角用我的观念来说其实可以忽略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脑子里想要说的其实是这几个男人,代表了她不同生活,不同时光,不同心态的男人,苏夕这个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作者自我的一种延伸,自己不敢做的事就让她做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潜移默化的变成对方的样子,找朋友不就是找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别人身上寻找自我。
      
      文中的周觅最后出车祸了,变成了一白痴,一小孩,可樱桃固执的坚持的认为他是在装傻,她说,周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在她的眼里周觅一直就是这样啊,他们以前不就是这样吗?俩小屁孩谈恋爱,纯纯的初恋,也许有某个瞬间,她在想生活还是如以前那般多好,那样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她在沈念面前不就是一个等待被照顾的,等待被包容,等待被溺爱的孩子吗?她在林天面前不也是两个荒唐的面对了这荒唐的时代的孩子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作者眼中,在这个孩子眼中,这三个男人也是孩子,不过是大孩子,和小孩子之分,她描写林天时“歪着脑袋跟我说”让这个男人瞬间有了可爱的部分,也就让人不会讨厌他,而沈念则是在落魄是说“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但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大姑娘,所以看他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的悲悯。当周觅躺
      在一群女人大腿上眼神迷离时,一看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他父亲知道她是不愿意被人洞悉自己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并且脆弱得人。”尽管她看似强大。当浪子林天告诉她他们可以过平凡简单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希望的,可以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可主人公这时候又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患得患失,由此,更加体现了她的不安全感。
      
      最后说到作者的文字风格,太太太熟悉了,我一想,作者是学编辑的,也就释然了。你把《北爱》,《奋斗》一看,那股腔调简直如出一辙。北派嘛!其中有一段形容电影的,“文化大革命”那会儿还有八出样板戏,现在中国就三导演,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越折腾越浮躁,脱离了生活,一点儿也不好看。这话原话是王朔老师说的,全国一年只放一部电影,大片和大片还互相躲呢。放俩,今年就太热闹了,没什么见识的小报记者就得满世界嚷嚷有擂台。还不如样板戏呢,那还八个呢。
      
      还有很多类似的段子都很不错。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比市面上的好多人都要好,但离优秀还有些距离,像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我就觉得稍有欠缺,主要是人物性格不够丰满,虽然说你要毕业了,可是你的生活和文中的生活还是相差很远吧。感觉你是在描写一个你看似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世界,所以感觉没把握好。你的读者年龄都这么小(我除外,我应该叫你一声妹妹,哈哈。)不一定能理解你想表达的,看看你的读者都是准备高考的小孩子。。。。。另外你的优点就是你的文笔啊,看那些段子比郭德纲说的好多了。
      
      你说就算是卖肾也要拍电影,林天也是搞电影的,我估计你拍出来也是那种忧伤的幽默性,离小清新有点远,不过老子就是觉得小清新有点闷的晃。
      
      祝愿你可以梦想成真啊,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但明天未必就是最差的时光,你丫就算把它留住了,我们也不一定会输给你。
  •     起初看到《不留》这个标题,我就在想作者对待青春是一种宁愿什么都不留下,所以可以无所牵挂的姿态。以一种看似决然的姿态告别。
      
      可她真的是这样吗?
      
      文中的林天,主人公一不小心丢失了他,然后说这是一个丢失了男主角的故事。林天是个什么人呢。他是个北京小倒,从小稀里糊涂的混着,长大浑浑噩噩的混着。他聪明,善良,多金,帅气,有才华,富有幽默感,女孩子呆在他身边感觉就是在进行着一场世界环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的生命是如何,永远充满了未知,平淡的生活可以变成一场冒险,让你讨厌他,却又不得不爱上他。当然他也极度没责任感。永远都是弱水三千取完一瓢又一瓢。
      
      沈念这个人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个普通大众,他有理想,有抱负,有城府,狡猾,多变,善于欺骗,如果说林天还只是一个大男孩,那么他更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可以把身边一切资源用于向上攀爬的支点,包括婚姻。他不断的给予樱桃欺骗,却只限于床上。而樱桃明知两人是生活在一片崩塌地废墟上,还坚持在废墟上生活,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可以像个公主一样,这种感觉对樱桃就像是上瘾般,深陷其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更是一种对自身深沉的无能为力。
      
      
      至于周觅,他是樱桃的初恋,他英俊挺拔,帅气,多金,后来成为了一个三流演员,即使他的生活再怎么繁花似锦,或者是满目疮痍,他们俩始终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单纯的做着朋友。这种单纯仿佛时光静止在了那一刻,世间纵使变化万千,而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作者是一个91年的女孩子,我特别想问你,你是不是有看过安妮宝贝的《春宴》啊。林天对应琴药,沈念对应许清池。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是他们的人物性格在灵魂层面上的某些东西是相通的,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理想,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现实,至于周觅则是代表着自己最初的时光。又或许是每个女人心中永远都有这么几个男人,不是说了吗?最佳的男人,是才子,浪子,加凡夫俗子的结合。作者一下子全给霸占了,呵呵。
      
      
      文中的女主角苏夕她叛离,倔强,自我,跟摇滚歌手私奔,观念开放,瞧瞧她干的那些事,是每一个女孩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最后特狗血的跟林天搞一块了,不过最后结局是樱桃没跟沈念上床,苏夕也没跟林天上床,其实就是一个误会,我猜想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怕太残酷了吧。更多的只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和矛盾的冲突。
      
      在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狗血的事情以后,感觉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决定旅行,她来到了阳朔。阳朔的生活静谧而美好,平凡而安定,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何喜,这个男人我觉得就像是安妮宝贝《春宴》里的定山,他就像是一个平静而自行转动的岛屿,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闲看窗外庭前花开花落,漫随海角天边云卷云舒,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此驻足,在此停留。
      
      对于文中的女配角用我的观念来说其实可以忽略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脑子里想要说的其实是这几个男人,代表了她不同生活,不同时光,不同心态的男人,苏夕这个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作者自我的一种延伸,自己不敢做的事就让她做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潜移默化的变成对方的样子,找朋友不就是找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别人身上寻找自我。
      
      文中的周觅最后出车祸了,变成了一白痴,一小孩,可樱桃固执的坚持的认为他是在装傻,她说,周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在她的眼里周觅一直就是这样啊,他们以前不就是这样吗?俩小屁孩谈恋爱,纯纯的初恋,也许有某个瞬间,她在想生活还是如以前那般多好,那样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她在沈念面前不就是一个等待被照顾的,等待被包容,等待被溺爱的孩子吗?她与林天不也是两个荒唐的人面对了这荒唐的时代的孩子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作者眼中,在这个孩子眼中,这三个男人也是孩子,不过是大孩子,和小孩子之分,她描写林天时“歪着脑袋跟我说”让这个男人瞬间有了可爱的部分,也就让人不会讨厌他,而沈念则是在落魄是说“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但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大姑娘,所以看他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的悲悯。当周觅躺在一群女人大腿上眼神迷离时,一看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他父亲知道她是不愿意被人洞悉自己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并且脆弱得人。”尽管她看似强大。当浪子林天告诉她他们可以过平凡简单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希望的,可以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可主人公这时候又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患得患失,由此,更加体现了她的不安全感。
      
      最后说到作者的文字风格,太太太熟悉了,我一想,作者是学编辑的,也就释然了。你把《北爱》,《奋斗》一看,那股腔调简直如出一辙。北派嘛!其中有一段形容电影的,“文化大革命”那会儿还有八出样板戏,现在中国就三导演,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越折腾越浮躁,脱离了生活,一点儿也不好看。这话原话是王朔老师说的,全国一年只放一部电影,大片和大片还互相躲呢。放俩,今年就太热闹了,没什么见识的小报记者就得满世界嚷嚷有擂台。还不如样板戏呢,那还八个呢。
      
      还有很多类似的段子都很不错。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比市面上的好多人都要好,但离优秀还有些距离,像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我就觉得稍有欠缺,主要是人物性格不够丰满,虽然说你要毕业了,可是你的生活和文中的生活还是相差很远吧。感觉你是在描写一个你看似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世界,所以感觉没把握好。你的读者年龄都这么小(我除外,哈哈。)不一定能理解你想表达的,看看你的读者都是准备高考的小孩子。。他们那懂这些。。。另外你的优点就是你的文笔啊,看那些段子比郭德纲说的好多了。
      
      你说就算是卖肾也要拍电影,林天也是搞电影的,我估计你拍出来也是那种忧伤的幽默性,离小清新有点远,不过我就是觉得小清新有点闷的慌。
      
      最后祝你梦想成真,希望我有一天在网上闲逛可以看到你的微电影。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可是明天未必就是最差的时光。你丫就算把它留下了,我们也不会输给你。
      
      
      
      
      
      
      
      
      
  •     首先我来表个白 这辈子第一次写评 给我亲爱的姑娘张晓晗
      
      我声情并茂的爱着你 因为爱你的人那么多 所以我只好声情并茂一点 还记得你说你手里的方块K代表着喧嚣生活野心浩大 所以你笔下的每个男孩儿女孩儿都带着哀愁美丽和不甘寂寞 从《少年祝安》开始认识你 那天阳光巨烈晒得我眼睛都睁不开 我的姑娘从很远的地方来看我 走到报刊亭的时候她买了本萌芽 后来回家我也偷偷买了本 为了能够看见她所看见的世界 拿到《不留》的时候同样天气很好春天终于来了 春日游戏开始
      不留是王菲的歌 我把心给你身体给了他 情愿什么也不留下 可我总觉得《不留》应该是陈珊妮的调子 偌大的上海城和空空的灵魂 穷的人找工作找金钱找能留下来的理由 富的人戒烟戒酒戒晚餐 每个人却都在借爱借心安 我喜欢林天这样的男孩儿 同样的每个女孩都会喜欢 渴望有这么一个人闪着光有着最好看的笑容说 我们永远年轻 夜晚星星闪亮男人和女人漂浮在空气中 就像我们的拜金小姐在歌里唱的:
      
      你岂止偶像歌手 你岂止恶劣传说 青春要替你毁灭 嫉妒要随你不朽
      你岂止偶像歌手 你岂止恶劣传说 爱恨都任你颠倒 全世界陪你堕落
      
      这样的男孩儿没有人忍心让他苍老 因为他是我们对青春保留的一点最后的幻想 他是彼得潘
      
      同样我也喜欢沈念 即使最后面对樱桃时他是如此的卑微和沧桑 我却总能想起亨伯利与LOLITA 想起喜宝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 年轻的小妞儿和她的继父 剪不断理还乱 直到消磨尽最后一丝爱意 年轻的躯体坐上喷射机带着灵魂寻找新的生活 只留下苍老的面庞被滚滚红尘泯灭
      
      何喜的出现于樱桃大概就是对平安喜乐的向往和交付吧 说白了林天是不靠谱的 一生耀世的林天让樱桃觉得疲累 终于曾经再风骚再坚强的姑娘也和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找个好男人过完了一生 无比安良 这点我一直认为比少年的苍老还要难过
      之前说爱分为两种 一种是拥有 一种是成为 何喜是被拥有的林天就是被成为的 虽然一直很厌恶 【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这样的句子 可不得不说 的确如此
      
      不留这本书一如既往的张晓晗风格 明明没有繁复的句子和手法 却一针见血让我们一眼透过纸张看见曾经喝过的酒牵过的手爱过的少年和不甘心的青春 青春是什么? 张内咸草莓百分百的预告片给过很多解答 我觉得吧 青春就是 【 来不及 】
      牛逼的来不及牛逼够就老了 爱着的来不及爱够就分手了 来不及变成好人 来不及说一声我爱你 什么都来不及 所以什么都不留 什么也留不下
      所以我们长大了 来不及给爱人表白 来不及杀死仇人 就这么回天乏术的长大了 带着已往的青春 继续着不得已的游戏 寻找下一个春日
      
      
  •     To 林天 :
      
       青春,一场盛大的祭奠,最后,谁也不留。
       从你离开的那一刻起,我陷入崩溃。我努力使自己镇定,所以保持一切习性试图安慰自己没有谁失去谁就会活不下来。可我一直在找一把神奇的枪——失忆手枪。试图对自己开一枪后开始新的生活,不带有你的痕迹。可是这个世界不是哆啦a梦的失控,拼命找寻除了证明我的狼狈不堪放不下回忆,其他什么也没有。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失恋33天》。我清晰地记得里面一句台词:这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你离开的背影带着那样的绝然,我真的很想用力追赶时光紧紧抱着你然后时间暂停。可是,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卑微,我只会冷冷看着这一切的突如其来不顾心脏声嘶力竭不堪重负然后意识接近空白或许下一秒被阳光灼烧坦然倒地不再苏醒。
       我只敢在寂静的夜里卸下伪装哭诉对你的思念乞求时光倒流我要再紧紧握着你的手不再让你逃走。我回忆着过往的画面点点滴滴像药水被注射进体内引起的副作用让我觉得世界毁灭我却找不到诺亚方舟只能眼看一切崩塌无能为力在现实面前束手就擒。我的高矮,我的自尊全部湮没。在时间海里,我无法泅渡挣扎着沦陷你却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无动于衷最后再吹个口哨像看完一场表演扬长而去。
       缘分是一场闹剧谁也无法道明,我们只是河里偶然相逢的浮萍。不愿计较这场游戏谁输谁赢,即使我输得惨不忍睹也会努力笑的开心。就让过往云烟慢慢凋零。
       这是一封不会寄出的信。最后谁也不留。还有,祝你幸福。
      
       From 樱桃
      
  •      我想这是一本关于自己的书。
       描述一个不很随意,却又波澜的故事
       没有情节的起伏
       却把心牵得很紧,随着它一起跳动
      
       难以想象晓晗是在什么情形下写出这些文字
       是失恋的悲伤
       或是如初恋般的欣喜
       亦或是......
       我们无从知晓
       能做的
       仅是跟随她的思维一起漫步云端
      
       或许书中的情节都是有着小清新情节的人所梦想的
       可是我们无力去追寻
       我们逃不出这世界
       我宁愿在她的文字中去感悟,去体悟
      
       我没有去过阳朔
       没有接触过这个关于艳遇的地方
       它的阳光是否明媚
       它的空气是否浑浊
       它的声音是否细腻
       还是......
      
       我一直梦想这这个地方
       和你,或者是她
       一起度过昏暗的黄昏
       看金色落下
       徒剩阴霾
      
       在这个接近黑色五月六月的日子里
       我读完了《不留》
       只是期盼让我的青春留下
       我不愿它孤独离去
       或许它还有时光做伴
       但我不愿意
      
       我的单薄青春啊
       就是个通红的
       却又不甜的樱桃
       我愿意用那青涩的滋味
       填补我的空白
       让遗憾不留~
      
      
      
       END
      
       ——康凯
  •      使劲忍住了吐槽什么的欲望,因为晗姐的卖萌,决定秀一下只能用来写作文的文笔。
       对内容没多少感慨,当是少年感情观世界观什么的就是被晗姐这样的青春已往的人慢慢塑造的。原来恋爱还有这般模样,原来原来。这样的内心感慨。
       迷路在雪原,虽然一片白茫茫的光明却是一定会雪盲的。每个人的青春都是这样的雪原,懵懂无知的年岁里遇见的人事物都是救命的参照物。晗姐就是我遇到的巨大商场,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免费的空调吹,一点都不冷。对生活人生的认知追求,处世为人的方式,都被自己包含到了自己想要成为的模样的必要元素里。因为喜欢,所以就会有意无意的把自己的品质练习成偶像有的美好品质。
       好像因为那个参照物,就可以享受雪原,有了无限生机,有了大好未来。
       还是因为年岁太小心理太嫩了吧,觉得《不留》没什么缺点,觉得樱桃跟林天的纠缠就是浪费时间,浪费感情,觉得失忆就该是车祸。站在大孩子的角度看是不是显得我特别幼稚各种二逼格外不可理喻呢。管他呢,敢写就要敢丢人的,处女座献给晗姐。
       合上《不留》的时候是在半夜的被窝里,特别满足的把它压在枕头下面。何喜的名字真喜庆,和樱桃的名字一样。即使被提前剧透也很高兴欢欣的睡了。就在最美丽的春天最静谧的夜晚读完了我最爱的作者的第一本长篇。用力地记住了那一瞬空气里所以躁动不安分子的气味,载录史册的又一伟大时刻。顺便还不知足的想什么时候晗姐会有自己的短篇小说集。
       这好像不算书评,但也就这样吧,只因为真的太喜欢晗姐了,才开始勇敢。单曲循环的是五月天的为爱而生,因此以之为题,就像樱桃就像晗姐是为爱而生的。
       就这些,又不止这些。
       只因我为爱而生。
      
  •     就像最早的时候看见的是《摇晃》
      樱桃就是那么一朵摇晃的小花
      樱桃在我的眼里是晗姐所有小说女主角的结合体。失眠焦虑。撞翻南墙。拥有一张沙发。红色指甲。使劲年轻使劲摇晃使劲爱一个人。
      其实我们都爱她 都爱樱桃 爱她与生俱来的生涩与自我保护 爱她的不畏逃离 爱她不羁 爱她 红色。
      
      我觉得很多人刚刚看完的时候
      会和我一样
      遗憾于林天与樱桃的种种误会以及最后的分离
      我痛恨的情节
      莫过于林天第二次拿出两张飞机票
      然后后来呢 后来他们分离 他们背道而驰过自己的生活
      回归之后心照不宣
      车上不会再放那一首电台情歌
      樱桃不再在心里大喊林天我爱你
      谁也不能阻止谁去爱上谁
      我们都限定不了彼此
      甚至到了最后 也没有去看电影的结局
      他们都学会放手 珍视摇晃 逐渐老去
      就像樱桃会记得那么多
      记得和苏夕破口大骂红了眼眶 记得把奢侈品拿去典当
      记得林天松开她的手 记得从电影院出来找不到路
      记得沈念的偿还 记得周觅的花 记得那么多
      琐碎的曾经 爱过的曾经 年轻的曾经
      
      
      摇晃的曾经。
      
      
      一场春日的游戏。虚华的盛宴。
  •     善哉善哉 ,老衲开始作孽了
      
       这是一个都市青年男女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的故事 。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林天和樱桃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表示要在60岁以后再结婚,并表示鸭梨不大。
       早婚倾向的怪蜀黍沈念疑似遭遇城管,慌乱逃往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香港,以属于自己的方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了一份力量。
       林天的亲戚宋宋赵四两口子虽然结婚较早,但是坚持不生孩子。他们的补偿办法是领养了林天和樱桃的狗作为儿子。
       文中曾无数次的出现避孕套跑的龙套。三流演员周觅最多的和它们搭戏。正是对于避孕事业的崇高坚持使得并不具备相貌以外人格魅力的他获得了女主人公樱桃的数次垂青,哪怕他车祸以后变白痴樱桃依旧在疗养院冒着自己也会被关进去的危险激吻了他。
       然而,周觅之所以会车祸恰恰是因为他的妻子吴雨对车动了手脚。而两人的感情裂痕恰恰始于吴雨的一次人流。
       作为樱桃最好的女性朋友,苏夕最刻骨铭心的感情——与青年歌手陈艾莫的恋情以默哀结束。而于她走进婚姻殿堂的是一位充满胡茬的男人,慈父气质的摄影师兼画家米卡。可以说律师苏夕很好地诠释了计划生育政策中比“晚婚晚育”更高层次的“优生优育”。
       故事的转折源于一次樱桃看望沈念的香港之行。面对目前热度急剧上升的大陆孕妇香港生产混取港籍的现象,樱桃果断拒绝了沈念给予的诱惑,坚持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踏实努力,奋斗终生。
       于是故事最后,来自发达上海的樱桃去往了国家尚不发达的云南地区,与来自富庶广东的四有青年何喜共同建设老少边穷 !………………
      
  •     
      第一次读到晗姐的这本书大概是在一年前。那时候《不留》还叫做《春日游戏》。我想说能作为试读的读者是很幸运的,尤其是我那时刚因为《少年祝安》而喜欢晗姐不久。这一喜欢,就直到现在。
      
      生活中的晗姐是一个让人觉得特别特别的人。嗯,想了好多形容词只有特别最合适。她的特别体现在很多方面:她的语言,她的处事方式,她的思想,还有,她的文字。
      
      我们通常是通过一篇文章或者是一本书来了解认识一个人。其实说了解认识不太恰当,这里面包含的更多的是我们对作者的猜测。比如,她书里的主人公有多少她的影子,她书里面的故事有多少是真实的。我们迫切的想寻找一个入口,走入作者的内心。
      
      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又读了一遍《不留》。
      
      一年前的我还沉浸在与初恋男友幸福的甜蜜中,家里还没有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自然,对于小说里的人物经历的一切没有很深刻的感受。那时说了很多,也都是心里话。可如今再读,似乎有了很多不同的想法。
      
      就像从前,我从来想不到我也能真的放下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而经历过这么多我发现,我做到了。就像樱桃真的放下了她深爱的林天。我曾对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一直今天我才明白,樱桃的心里在离开林天的时候究竟有多么难受。
      
      我上辈子欠你的。忽然想说这句话。樱桃的前生一定欠了林天很多的债,今生就要不断的伤心一点一点把债还完,直到林天觉得满意,两人才真正分崩离析。
      
      我曾说过我羡慕书里人物恣意妄为的生活,像樱桃,像林天,像苏夕,甚至是周觅。但是现在我想,那样的生活也许不适合我。轰轰烈烈你死我活的是爱,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的也是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为什么要和别人雷同?樱桃之所以那样生活,是因为那样最适合她,是她希望的生活方式,这样她才不会后悔。
      爱情就是这样,大概人生也是。我们羡慕别人的生活,也许可能嫉妒的发狂,但我们永远不会像他们那样去活。记得很多的外国电影都会启用这样的一种模式:灵魂换位。所以,即便我换成樱桃,我也无法像她一样,我只能还是我。充其量我学习到一些娱乐精神,会重视一些以前我不曾重视的东西吧。
      
      以前的我总觉得沈念是个很讨厌的人。他给了樱桃那么多可望不可即的承诺,他用他的老奸巨猾骗了樱桃一次又一次。今天,我忽然觉得沈念其实也很可怜,他用这种方式试图留住樱桃,可他失败了。他结过两次婚,每一个妻子都求他放了他们。他是不爱吗?可能不深爱,但不会一点都不爱吧,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就是:他不会爱。他以为有钱就会快乐,他以为物质是女人们想要的一切。他不了解女人,他不了解爱。女人们要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300平米的复式落地玻璃窗房子,你是给了她们精致的生活,但是你让她们心里空虚害怕没有安全感,这与守活寡有什么区别呢?在他年轻樱桃更年轻的时光里,他没有把握住樱桃,甚至不说一句话就去了香港,而后又说樱桃我想你,这样的话即便真心又有几人能够相信?沈念是个可怜的男人,他在爱情世界里的角色注定失败。
      可在这个世界中,我们有谁又能说自己真正懂得爱情?爱情这个东西很玄妙,玄妙的让我们每个人都身在其中却又有一肚子的话说不出来。甜蜜或痛苦,无奈或隐忍,这都是爱情必须经历的。幸福的时候特别幸福,难过的时候却又是谁都不能阻止的难过。林天在让樱桃选机票分开旅行的时候,他心里所想永远没人知道是什么。或许林天自己都不清楚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爱情虽然留不住,但它还是留下了许多若有似无的痕迹。我的习惯因你而改变,我的审美因你而改变,甚至我的生命轨迹都会因你而改变。你消失在我的生命中,但你在我心里却没有离开,心里永远有你的位置。就像樱桃的初恋周觅,他在樱桃心中的地位永远不会因为他是三流演员而随之下降。
      
      这场关于青春的游戏,终于在2012年的春天徐徐降临。青春已往,游戏依旧。爱你的人一定会来,亲爱的你,请坚定希望,不要放弃。
      
  •      我的每一个三月都过得战战兢兢缩手缩脚。因为我不得不考虑即将停暖以及找不到阳光的阴冷。而且我莫名其妙把腿磕得没办法像样走路,只能坐在椅子上抱着那只完好的可以弯曲的腿往咖啡里放两块方糖。
       我把小说看的匆匆忙忙。我知道乐意看书的人都无法容忍我这种做法,然而我还是坦诚,即使看书我也不能安下心来。我变得很浮。这个时候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林天。
       我永远不能给自己松绑。所以我只能膜拜那些胆大妄为迷恋旅行使劲折腾的主人公。他们怎么能活的那么酣畅淋漓。他们怎能把全世界所有的爱情和青春都占为己有。他们怎么可以那么不管不顾的喧嚣,和爱。我一边感叹一边动容,我不是觉得这小说怎么那么感动而是觉得它怎么那么直指生活,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谢。
      
       放在以前我一定是希望林天和樱桃天长地久的。然而现在不是。我知道所有叫嚣着的少年都可以顺理成章找到那个他最爱的人,但是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他们一定会掏心挖肺去爱,会烧掉一整个青春和全部的怀念,会让自己重新定义铭心刻骨,但他们不会涉险手牵手一起平凡下来。即使有过尝试,也统统被生活搞的支离破碎。他们永远骄傲的爱着,背地里却慑缩的害怕着。他们明知道太过声嘶力竭之后并不会甘心生活,认真的日子也并不一定想过就可以委身得过,但还是不能在最初的时候忍住爱的冲动。
      
       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让人难过。我们赢不了它。
       所以我开始相信命运。说不定我看了什么书去了几次厕所吃没吃零食翘没翘课眨了几次眼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说不定我在试图挣脱命运偏偏少说了一句话的时候其实正中命运的圈套。我不觉得我们能躲掉它。
       所以从周觅到沈念再到林天,我都不觉得生活有什么不妥。遇见谁都是一样的。我以为樱桃是一叶孤舟需要一个踏踏实实的岸,没想到她也可以做周觅的岛屿。而沈念太不现实,我不爱他因为我不觉得他有不知深浅的权力。我向来主张只能爱不能不爱的一个人和可以海枯石烂的一个人。而我并没有找到沈念的资格。他不该这么放任他的感情的。所以到头来大家都没能快乐。没能忘掉那些天打雷劈的谎言同时也没忘掉那些锈迹斑斑的感情。而周觅,只顾生活忘记长大了。
      
       我太久没看过有一个完整结局的小说。并不是所有的故事的结束都是结局。很多故事没有好不好没有在不在一起就是顺着细枝末节流下去了,那不算结局。我以为故事结束在林天终于在影院放开手樱桃终于不计往昔和苏夕挖西瓜演小说,没想到延续到又红又嫩的樱桃小姐终于投身何喜。果然何喜才有成为脚踏实地的岸,而其余所有岛屿一个浪头过来都不得已沉寂海底。
       我希望所有决定安心琐碎日子的人都能摆平琐碎日子。毕竟能够有勇气下决心要认真起来和真正认真起来是两码事。镜花雪月的日子都是我们的资本,用来验证活过,而剩下的才是生活本身。我怀着百分之四十的心情怀疑他们是否可以矢志不渝另外的百分之六十祝福他们可以成功。
      
       其实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樱桃的。既然她可以让生活充满乱七八糟的爱同时也颠沛流离,那我们就理所应当爱她。生活中总是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并没有多用力还是可以拥有更多,而我们埋头苦干还是没办法讨得所有人喜欢,好像这也是天生的,或者是命运。很庆幸樱桃是前者。我看到樱桃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有种设身处地的理解。因为我从那些点点滴滴都能看到自己,这其实让我很不爽,当然我并不会讲述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那是另外的故事,何况我的诉说欲望也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我只是想说,这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樱桃,这是真理。
       我不喜欢吃樱桃。因为我觉得那是用来看的水果。关于《不留》,其实我记忆凌乱。看书时的心情总会影响对故事的感觉,所以我格外后悔在看书之前把自己搞的头晕脑胀。很多书我都是在深夜三四点钟看完,那时候绝对风平浪静,我就有足够的空间用来排解一个结局。而现在所有人窸窣聊天,有owl city的清亮声线,暖气莫名其妙呼呼地响。我讨厌这里的开水的消毒水味,但还是在桌子前喝了一杯又一杯,然后不停地跑厕所。
      
       我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其实并没有界限。除了我永远不可能坚持吃一个以上白水煮蛋别的我为什么不能接受。我现在可以放下所有偏见。不被喜欢会怎样永远霉运当头怎样拥抱生活还是窘迫又怎样。我一点都不想再同自己钻牛角尖。我想像小说里一样,学会和自己握手言和。所以我坦诚喜欢樱桃,也毫不掩饰嫉妒。
      
       我眼睁睁看着青春活色生香自己还是不能摆脱死灰枯槁的形象。
      
       关于这个故事我总会在另外的适合看书的时候重新看一遍。
       然后铭记游戏 祭奠青春。
      
  •     用了大半夜加上半节高数课的时间读完了《不留》。
      
      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读着读着我便想起自己以前的生活,于是就有种特别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我爱樱桃我爱苏夕我爱林天我爱何喜。我爱他们每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爱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适时放手,爱他们每一个人都在不断的跌倒不断的爬起,爱他们每一个人都会笑着骂着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
      我从来都是循规蹈矩的孩子,所以我羡慕恣意妄为的人。
      我无比渴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好好活一场。事实证明我只是有心没胆。
      
      但是樱桃对林天的那种等待我却明白。无数次的离开无数次的相聚。过程的苦楚只有体会过才知道。
      
      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像过电影似的一个一个在我的脑海中播放。樱桃的性格应该有很大程度是晓晗姐自己吧。喜欢随意的生活,喜欢抽寿百年,喜欢喝酒喝到大半夜,喜欢和爱的人做一切该做的事情。
      青春就是应该让我们大把挥霍的。趁我们还年轻。
      
      一个人的一生中是一定会走过很多人很多事的。
      你不可能只爱过一个人便明白什么是爱情。像樱桃的周觅。
      你也不可能因为贪恋一种依赖感去投靠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像樱桃的沈念。
      你也不可能因为太爱一个人去束缚他,剥夺他的自由与幸福。像樱桃的林天。
      
      偿还过。才如愿。
      
      樱桃在阳朔的旅途中遇到何喜应该是个必然吧。不然她可能就会跟林天一生一世纠缠,直到老死也没有一个能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中的男人帮她出逃。
      樱桃总是想要跑到一座孤岛上,没人打扰。只是享受片刻的宁静。可是在最后她明白,人不是个体,永远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永远不可能自己把自己放逐于孤岛之上。于是,她学会了独立生活在芸芸众生中。
      
      不得不说,我是很羡慕樱桃的。爱过了想爱的人,做过了想做的事,不管结果好坏,最起码活出了自己,永远不会觉得遗憾。
      
      我们总是觉得青春残酷,不知所以。甚至憎恶过自己曾有的腐糜时光。
      可是经年之后,留给我们的是对那段青春不羁的怀念与微笑。因为,即便惨烈,它还是慷慨的给予了我们许多。
      它教会我们如何去爱自己,爱别人。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抽离出一段混乱不堪的感情。教会我们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教会我们习惯于等待习惯于背叛。
      
      我想,如果我遇见一个林天那样的男人,我会和樱桃一样的。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离不开他也不想离开他。只有他说不要我的份,我永远永远不会先提咱们分手吧。
      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很坚强的人,可是遇到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林天之后,我们会不自觉的变得不坚强。我们会想变的更柔软更依赖他。说是为了自己更女人,实际还是为了满足他作为男人的虚荣。
      我从没试过把我最喜欢的那个男生推到离我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我也从来不敢试。每段恋爱肯定都会有结束的那天,但在恋爱中的我们却一定一定的不会想到这么一天会光速来临。或者真的结束了,我们会发现,哦,原来我也可以这么洒脱这么不在乎。
      可是都是要经历过才明白的。
      
      周觅对樱桃的意义,是一个青涩的男孩和一个青涩的女孩之间什么也没发生的纯洁的爱恋。仅仅是初恋。可是对每个女孩来说,初恋绝对是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它可以不重要,它甚至可以不美好,但是它却会永生不忘。所以在最后,周觅出车祸变成白痴之后,樱桃还是不信不信。即使没有了感情,但那种与众不同的感觉还在。这是我对最后在精神病院樱桃强吻周觅说他是装傻的理解。
      
      沈念对樱桃的意义,是一个类似长辈对小辈的关爱。樱桃的家庭没有给她很多很多的温暖,虽然三个人都很爱很爱对方。沈念的出现正好是一个樱桃可以出逃的契机。她爱爸妈,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来表达。沈念给了她家长般的照顾与宠溺,半夜去接她,给她开家长会,背她回家。也是在沈念这里,樱桃完成了从女孩向女人的蜕变。这个大她好多岁的男人曾经让樱桃幻想,哦,我以后嫁给他会怎么样怎么样。结果却是,沈念离了一次又一次婚,也结了一次又一次婚,没有一次的女主角是樱桃。换了谁都会失望的,何况是又有了深爱的林天的樱桃。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欺骗是最不可以原谅的。你不如把事实告诉她,这样最起码对谁都公平。
      
      林天对樱桃的意义,应该就是相互取暖相互需要了吧。相比之下,樱桃更加需要林天一些。女人对男人的需要是男人远远了解不了的。所以樱桃才会一次次的放走林天一次次的等他回来。多大的勇气多大的毅力能做到。我不知道。也许爱到深处自然会这样吧。林天也绝对够男人,给了樱桃想要的一切,除了一个家。林天就是这样漂泊的一个人,他就是一花花公子就应该一辈子油光锃亮小妞满怀,如果变了样子也就不是林天了,樱桃也不会爱他爱到死去活来了。最后的放手,是两个人的释怀。放弃林天任由他去追求想要的生活,放弃林天去找到何喜过自己想要的安稳的生活。于是,两个人看了林天的春日游戏,好聚好散,祝你幸福。
      
      而何喜,更像是一个迷宫的出口,找了好久好久,终于找到。那种欣喜若狂却只是压在了心底或者变成眼泪留下来。在阳朔,樱桃跟何喜掏空了心窝子说自己的所有的时候,我就有种莫名的预感,他们会有交集。何喜能够包容樱桃的所有,樱桃在他面前不必假装坚强,不必戴着面具示人,可以卸下一切装备只等着你宠我爱我。没有和林天在一起的那种提心吊胆,不用等待不用害怕。结果很好,两个人果然在一起了。过着平淡却幸福的小日子。
      
      
      我们应该学会等待,最好的最适合你的永远只会在最后一刻出现。
      没有经历的青春是残缺的。没有爱过很多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爱了才知被爱的幸福。爱了才知不爱的痛苦。
      最后停泊的港湾总是要曲曲折折之后才发现的。没有人一条路就直接走到了南天门。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与本能。
      把自己放心的扔进生活里,融入这个社会。体会它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个人。
      
      忽然想起张爱玲的那段著名的句子: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人生不就是一场游戏么。再好的游戏也会有说GAME OVER的一天。说别的都没有用,享受这个可能美好也可能可怕的过程才最重要。
      
      你要做的。只是寻觅与等待。
      
  •   大脑集体烧短路,胡言乱语一遍遍
  •   一定会找到幸福的。
  •   被不敢怠慢戳到了泪点
  •   呵呵,一年过去了啊快。早就是往事了。所以没什么事难的,都交给时间就好了。
  •   我决定这是最后一次把这段日子当成背景。。。
  •   雾水情缘啊姑娘
  •   过去的就过去吧。
  •   上面的两位姑娘大半夜的谢谢你们也过来抽风~
  •   我经常大半夜抽风神马的你懂
  •   懂得懂得。。我现在已经正常了~
  •   我喜欢这评儿啊哈哈哈 的确这书看起来就像是个小妞儿的臆想 不过挺美 这是她早几年前的构思了吧
  •   我也爱得无话可说了。
  •   等我可以写一篇评给姑娘张晓晗的时候 , 真很喜欢她
  •   能让我转载你的评么 我太喜欢了 太爱了~
  •   496749916~
  •   楼上的姑娘… 如果转载的话请留下转载的地址 顺便麻烦写明作者和来源吧 谢谢喜欢=W=
  •   在我QQ空间里边,会写作者的~ 谢谢
  •   看到了哟
  •   队长你总是神出鬼没的
  •   班长路过~
  •   我是酱油仔
  •   阅~
  •   是哒。
  •   这。。亲你好有才。。
  •   其实除了生育以外,还应该再多点食物!
  •   羊姐你最辛苦了~
  •   矮油 你是?
  •   柚子嘛柚子嘛
    贴吧里 没文笔的柚子来着~
  •   哦哦哦~好孩子~
  •   都是都是少年祝安。
  •   那必须啊。
  •   其实我最爱她的摇晃。
  •   呼呼。。终于看到了。
  •   亲你也太快了吧…………
  •   好的吧……我刚刚看完……
  •   嘿。大家一起交流啊交流。
  •   我的想法是,书的纸张质量不好。。。
  •   其实我也想说。。
  •   我都没折看完后书还是变形了……我还是等签名版吧……
  •   你们的文笔。。真好啊。。
  •   啊啊啊大队长!我的话都是从你那里偷来的…………
  •   我靠惊现队长。。
  •   我喜欢你写的。
  •   异常感谢楼上吧
  •   有点像张晓晗的语式
  •   对啊惊现队长
  •   我才来看- -。
  •   我羡慕所有已经读过的人
  •   这位亲当当上有卖呀~~
  •   我知道,只是在等那谁将《不留》作为我的生日礼物在Eason的演唱会那天送给我
  •   噗……好吧祝你幸福^ ^
  •   噗......那是个姑娘,是我的一朋友,幸福啊........
  •   我的世界观瞬间伤心了= =
  •   我也不知道……我以为你是女的然后送你的是你男盆友……
  •   噗.......我确实是女的,好吧,等我有了男盆友我再让他送一本给我借此重塑你的世界观=。=
  •   好的。我代替我的世界观感谢你。。。
  •   我终于重新过来看了你的书评中关于故事情节的部分………………
  •   书这么快就到了。。嗯。我不知道和我那时候读的有没有差别。。我还没细看。
  •   我加紧看。
  •   写了这么多眼睛疼都没看完啊,对不起柳了。
  •   。。。木事。。。
  •   张晓晗新书《末日那年我21》特别好看,电子档发表在云文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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