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页数:343 译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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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瘟疫庄谋杀案》导读◎张楠/文2008年的某个晚上,我坐在一家书店附设的咖啡座上,开始翻译手里这本《瘟疫庄谋杀案》最后几页。因贪图书店里免费提供的OED(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这段时间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此报到。也和咖啡店里的许多店员及常客混了个脸熟。这一天,店里来了个“新人”。当时我对面坐着一家四口,听口音是从欧洲大陆来英国旅游的,妈妈带着孩子们去选书了,爸爸则留下来看位子,凳子上放了一堆书。忽然,我眼前一暗,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人庞大的身躯遮住了我面前的灯光。他高大、臃肿,上身穿的衬衫和毛衣都遮不住那圆滚滚的啤酒肚,圆脸、秃顶,戴一副圆圆镜片的眼镜。他弯下身子,从那堆书里拣出一本——一本关于英语的书——坐到旁边翻阅起来。那位欧洲爸爸很诧异,因为没见过这样不严肃的英国人。他用不太好的英语说道:“对不起,这是我太太拿的书。”那老人抬起头,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呀,我只是想看看他们是怎样写英语的。”说罢便低下头继续阅读。当时我正翻译到伟大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简称H.M.)用有些滑稽又颇有几分慈爱的方式,给一群后辈解说案情,看到面前这个活生生的形象,心想这真是上天的赐予。竟让我在翻译H.M.初登场作的收官阶段,遇到一个长得那么像H.M.的老人。没错,若你还没读过任何一本H.M.系列小说,那我上面的那段描述,几乎就能作为你对这一人物的入门了解。当然你,除了咖啡店里的这位老人很爱笑、也不太爱骂脏话之外。又或者,你可以翻开手边这本《瘟疫庄谋杀案》,和主人公一同回顾H.M.多年前在白厅度过的日子,再和他们一起进行一次华丽的冒险。然而你必须等到第十三章时,这位卡尔笔下最著名的侦探之一才会隆重而神秘地登场。卡尔的H.M.系列小说,全部都以卡特·狄克森(Carter Dickson)的笔名出版,而这其实源自出版社所犯的一个错误。在卡尔最高产的年代里,三年内他能写出十三本书,而他最早签约的哈柏公司却不能在一年内给同一位作者出版两部以上的作品。卡尔因此找到了新的出版社出版新作《弓弦谋杀案》(The Bowstring Murder),却被出版社任意修改署名,将约翰·狄克森·卡尔变成了卡尔·狄克森(Carr Dickson)。卡尔索性将错就错,把笔名改成了卡特·狄克森,并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就是这本《瘟疫庄谋杀案》——塑造了一个全新的侦探角色。卡尔之前的系列侦探菲尔博士,是字典编纂学家,很有些学究习气,而这次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身上则添了不少喜剧色彩。他以前是搞情报工作的,很有些被害妄想症的倾向,一谈到自己就很容易激动。他的身份是从男爵,懂些医学,同时还是个律师(这从《犹大之窗》里可以看到)。他讨厌外界的打扰,最喜欢闭门读些血淋淋的通俗小说。虽然亨利爵士和菲尔博士有着几分个性上的差异,但他们两位的形象远比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以及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埃勒里·奎因和哲瑞·雷恩更加难以让人分辨清楚。不过,虽然他们的形象难以区分,但他们各自处理的案件却很能体现这两大系列故事的不同。和探案风格多种多样、各类犯罪手法样样精通的菲尔博士不同,H.M.(尤其是最初的几部小说里)出现时,卡尔的创作早就达到了成熟阶段,因此他主要处理卡尔情有独钟的不可能犯罪——特别是密室案件。它们混合着复杂的故事情节、诡异的气氛,以及神秘的传说。从最大程度上融汇着卡尔的写作风格和他运用至熟的写作要素。在H.M.初登场的三部作品《瘟疫庄谋杀案》、《白修道院谋杀案》以及《红寡妇血案》中,他全部采用了特定建筑物当中的不可能犯罪谜团,来作为谋篇的基点。其中《瘟疫庄谋杀案》更糅合了神秘可怖的大宅历史,以及对1665年伦敦大瘟疫的回顾,还包括小说中出现的灵媒、灵魂学研究者这样的另类角色。可以说,这部小说不仅从理智上(对谜团解答的好奇),同时也从感情上(对阴森恐怖未知事物又爱又怕的心理)牢牢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而且是相当成功。卡尔用“卡特·狄克森”笔名创作的系列人物里,除H.M.之外,还有一位常伴H.M.左右的苏格兰场警探马斯特斯。随着卡尔一路写下去,他也一路升官,当然这很大程度上都是得益H.M.的功劳。在这部小说中,H.M.出场很晚,而马斯特斯则以一种误打误撞的方式,从第一时间就现身罪案现场,甚至经历了谋杀事件的发生。在故事的前半部分,马斯特斯主导着整个调查取证的工作,并帮忙梳理了案情,不了解情况的读者极可能误认他是故事主角,无怪乎1941年美国首版的《瘟疫庄谋杀案》封面上赫然写道:瘟疫庄谋杀案——总探长马斯特斯探案小说。当然,马斯特斯最终难逃古典推理小说之中,警察遭到揶揄的惯例,只扮演了H.M.的情报收集者,成全了后者“坐下来推敲”的办案方式。一个两百多年前死于大瘟疫的刽子手,是否真会回来寻找他失落的匕首?一个号称要驱散鬼魂的江湖郎中惨死密室,这是否鬼魂将其杀害?早就废弃不用的大宅里潜藏着多少秘密,又住着多少无法安息的灵魂?而最终,这一切不可能、不可解的事件背后,H.M.呈现给你的,又会是怎样合乎逻辑的解答?现在,请你翻开正文——答案绝不会让你失望。
内容概要
神秘的瘟疫山庄、恐怖的古老传说、清冷的雨夜、盎然的鬼意、亡魂般的神秘来客、迷雾缭绕的双重密室杀人——1935年间,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首次登场。 长年以来,瘟疫庄似乎总有厉鬼出没。某一场降灵巫会上,灵媒将自己反锁进一间小屋,哪知竟背中四刀而死。而屋外潮湿的地面上,却没有任何足迹。现场附近,只有一只可怜的猫,被人斫去头颅。 紧接着,第二宗命案发生了……
作者简介
约翰•狄克森•卡尔(1906-1977),史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一,举世公认的“密室推理之王”。其小说素以公平著称,线索隐蔽,解答惊人,具有超乎寻常的逻辑性、趣味性。他一生共设计了超过五十种密室,几乎每个都是构思精巧、无以复加;又兼其小说一贯具有的浓郁哥特风格,以及其谋篇布局的架构能力之强,自会让读者大呼过瘾,竞相传读。读推理,岂能不读密室;读密室,岂能不读卡尔!
书籍目录
01 瘟疫庄里的房子02 一个瘦子和一趟任务03 四个信徒04 祭司的恐惧05 普莱格卷宗06 祭司之死07 纸牌和吗啡08 五个人中的谁?09 “被锁在一个石盒子里”10 案件证词11 匕首的把手12 破晓时分丢失了什么13 白厅的回忆14 关于死去的猫和死去的妻子们15 鬼魂的圣龛16 凶手的第二击17 巧克力和氯仿18 女巫的指控19 戴面具的人偶20 凶手21 尾声
章节摘录
01 瘟疫庄里的房子聪明而唠叨的大块头——老梅利维尔正坐在战争办公室里,他仍是把两腿跷在办公桌上,咆哮着强迫对面的那个人把瘟疫庄的谋杀故事写下来;众所周知。这主要是为了给他自己加点荣耀。这年头,他已经不容易得到那么多荣耀了。他那个部门现在不叫反间谍部,变成了无聊的军事情报部,干的活儿还没有给尼尔森纪念碑拍照片危险。我向他指出,现在我们两个踉警察都没一点关系了,而且自从我多年前离开他的部门,到现在连句解释都没听见。还有,我们的朋友马斯特斯——他现在已经是刑事侦查部的总探长——估计也不会喜欢这事儿。所以说,我算是被骗来的,来赌一把看看到底是我来写还是换另一个人代劳。我忘了另一个人是谁了,不过肯定不会是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本人。我自己跟这个案子的关联始于一九三。年九月六日的晚上:那天晚上下着雨,迪安·哈利迪走进了井字棋俱乐部的吸烟室,发表了他惊人的演说。有件事必须强调,要不就是他们有家族病史——詹姆斯可以作证——要不就是迪安在加拿大那些年酒喝得实在太凶了,否则他是绝不会精神紧张到那种程度的。他明明白白地就在那儿,有着淡黄棕色的胡子、少年老成的脸庞和一头红发,削瘦但精力旺盛,宽大的额头下一双眼睛里有种嘲讽的表情,但看着他你却总是摆脱不了阴影的感觉——一种往事的暗潮。有一次,在一场很随便的谈天中,有人正滔滔不绝地谈论科学界对疯狂的最新定义,哈利迪忽然打断他,说:“将来你永远也料不到,不是吗?我哥哥詹姆斯现在——”然后他大笑了起来。成为好友之前我已经认识他一段时间了,我们曾在俱乐部的吸烟室里一起聊过天,但从未聊起过私事。我对他的了解几乎都来自于我姐姐,她刚好和哈利迪的姑妈本宁女士很熟。他是一个茶叶进口商的小儿子,他父亲当年富有到连贵族头衔都能拒绝,还冷嘲热讽说比起那种东西来,他的公司实在太老了。迪安的父亲,是个有一把络腮胡子和红鼻子的老人。对手下刻薄得很,对儿子们却相当溺爱。不过,家里真正的头儿是老头儿的姐姐,本宁女士。迪安之前已经有过好几个截然不同的人生阶段。战前作为一个本科生,他是所谓剑桥帮里的一员,战争一来,就跟其他很多人一样,慢性子忽然变成了极优秀的士兵。他带着杰出服役勋章和一身的炮弹碎片离开了部队,之后就开始频频惹是生非。麻烦接踵而至:和某位不三不四的小美女扯上了关于“承诺”的纠纷,家族形象在恐惧中四分五裂。最后,快乐英国人的乐观主义精神告诉他换个地方就能转运,于是迪安打起背包去了加拿大。与此同时,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哥哥继承了“哈利迪父子”公司。老大詹姆斯深得本宁女士的喜欢:詹姆斯这个,詹姆斯那个,詹姆斯是温柔正直细致的模范……事实的真相却是詹姆斯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伪君子。他曾经假借出公差之机在一间污秽的房子里酗酒整整两星期,然后又把头发梳好,安静地溜回兰开斯特门,用一种听天由命的口吻抱怨他的健康又出了问题。我跟这个人打过一点交道——印象中是个喜欢笑的男人,常微微地出汗,坐在椅子里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如果不是为了他所谓的良知的话,什么都伤不了他。可最终他还是良心发现,一天晚上他回到家,冲自己开了一枪。本宁女士抓狂了。她从来就不喜欢迪安——我觉得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她模模糊糊地把詹姆斯的死归咎于他——不过现在,作为一家之主,他有必要从九年的放逐生涯里被召回来了。他比以前老成了,却还没丢掉原先那恶魔般的幽默感。这让他成了个很好(有时候是很危险)的伙伴。这些年他浪迹天涯阅人无数,眼皮都松弛了。可是,他身上还是有种新鲜的活力与直率,扰动了兰开斯特门沉闷的空气。你曾那么喜欢他的傻笑,他爱的啤酒、侦探小说和扑克,看上去归来的浪子一切都好,但我觉得他一定很孤独。接着事情就来了。不完全是令人大跌眼镜,因为之前我就听姐姐说过,他被“认为”是准备要结婚了。提了一下那姑娘名叫马里恩·拉蒂默之后,我姐姐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站在非凡的高度以非凡的速度回顾了她的家谱。等到所有的分支都仔细研究完毕,她抱起胳膊诡异地笑着,用一种邪恶的眼神看向笼子里的金丝雀,说希望最后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肯定已经有事情发生了。哈利迪是个喜怒易形于色的人,而在俱乐部里,我们都感到了异样,虽然他仍然像平常一样跟我们说话。大家什么都没说;哈利迪却用锐利的眼神扫过我们,假装是个精神饱满的好小伙子;可是随后他就会露出困惑的表情,笑声也会不对劲起来。这招他用得太频繁了,还有就是洗牌的时候他会失手把牌撒在桌子上,因为他根本没在看它们。这种状况尴尬地持续了一到两个礼拜后,终于,他不再来了。有天晚饭后我坐在吸烟室里,刚点了一杯咖啡。这里的每张脸孔都只是匆匆一闪而过,搞得我不胜其烦,这个时候你总会奇怪这个匆忙而忧郁的城市怎么没被它自己的无常搞晕进而停止运转。那是一个潮湿的夜晚,这个庞大的、被棕色皮革填满的吸烟室里空空荡荡的。我只好百无聊赖地坐在壁炉旁边翻弄一张报纸,就在这时迪安·哈利迪走了进来。我坐直了一点——他走进来的姿态有点占怪。他犹豫了—下,看看四周,然后停下来。他说“你好,布莱克”,远远地坐了下来。沉默让人更不舒服了。他的思绪飘散在空气中,就好像他眼里的火苗一样触手可及。他想问我点什么,却说不出口。我注意到他的鞋子和裤脚上沾了泥,似乎走了很长的路,对于手上被打湿的香烟他也毫不在意。那张脸颊、高高的额头和有力的下颌上都再没有了幽默的表情。我敲打着手里的报纸。后来我才想起来,就是在那时我瞄到第一页的角落里有个小标题是“……奇怪的窃贼”,不过我当时并没有读它,甚至都没注意到。 哈利迪耸起肩膀。很突然地,他抬起头来。 “我说布莱克,”他用一种冲动的语气说道,“我觉得你是头脑很好的那种人……”“你干吗不跟我谈谈呢?”我建议说。“啊,”他坐回椅子里,坚定地看着我说,“如果你不觉得我是个哕里哕唆的混蛋,或者像个老女人,或者……”我摇摇头,他也打断了原先的话头:“等等,布莱克,等一下。在我告诉你之前,让我先问问你是否愿意在你可能会称之为‘白痴’的事情里助我一臂之力。我想让你……”“接着说。”“在一间鬼屋里待一个晚上。”哈利迪说。“这算什么白痴的事情啊?”我问道,试图掩盖我的无聊已经慢慢消失的事实;我感到一种意料之中的兴奋,我的同伴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现在露出了一点笑容:“好,我说,这比我希望的还要好!——我不希望你觉得我疯了,仅此而已。你知道,我本身对那些破事儿并不感兴趣;或者说我原来不感兴趣。它们可能会回来,也可能不回来了。我不知道。我知道的只是,如果事情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没有夸大事实——两条生命就完了。”他安静了下来,盯着炉火,用平缓的语调继续说着。“要是放在六个月前,你知道,这整件事看上去肯定荒谬透顶。我知道安妮姑姑要去参加一个降灵会——或一些降灵会。我知道她在说服马里恩和她一起去。好吧,该死的——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害处,”他换了个姿势,继续说,“我以为我想清楚了,如果我想到了的话,那就像是钢琴小品或拼图游戏一类的流行风尚。我当然以为马里恩至少会保持她的幽默感……”他抬起头,“我肯定忽略了什么。告诉我,布莱克。你相信那个么?”我说如果有令人满意的证据,我总是愿意接受的,当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现。“我在想,”他沉思着说,“‘令人满意的证据’,哈,该死的那到底是什么?”他褐色的短发在额头上纠结成一团,眼神里充满了熊熊怒火,连两颊的肌肉都绷紧了,“我觉得那个人就是个江湖骗子。那么很好,我自己去那个被上帝抛弃的房子一趟——就我自己——没别人——都没人知道我要去……
媒体关注与评论
现今的侦探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卡尔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 爱德蒙·克里斯宾若克里斯蒂是推理界天后,那卡尔就是天王。 ——著名推理小说庯评论家、作家 安东尼·布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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