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黄山书社 作者:吴飞 页数:214
前言
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让人头疼,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有时可以借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自己弄通它们来得迅捷方便。如果生活中没有纠纷或者少有纠纷,那才是和谐的,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这就要防患于未然,就要懂法,而不是去做法盲。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替百姓解惑,为百姓维权,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丛书力求通俗易懂,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解释了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辅之以针对性强的实际案例及专业而通俗的案例评析和维权技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书在每个问答之后都配有简明扼要的“一点通”,帮助广大读者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顺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本套丛书拟出版近50个品种,覆盖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同类图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1)通俗易懂。本套丛书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2)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概要
中央财政如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如何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儿童保健的范围有哪些?妇幼保健机构有哪些职责?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变更?工伤保险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工伤鉴定的工作原则及程序是什么?……通过阅读本书,你就能找到以上问题的答案。
作者简介
刘东根:1973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海天学校主讲教师,讲授刑法学,其授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辅导方法得当,命题预测准确,对重点、难点法条的讲解深入细致、精辟透彻,常令学员为之倾倒;2003年主编《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导读》,2004年至2007年主编《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系列丛书,深受考生欢迎。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 1.什么是社会保障? 2.什么是社会保障法? 第二章 农村社会救济 1.如何申请农村低保? 2.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3.什么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4.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5.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有哪些? 6.如果农村五保供养得不到切实落实,可追究哪些人员的责任? 7.什么是自然灾害救济制度? 8.什么是农村扶贫救济制度? 第三章 农村养老保险 1.什么是养老保险? 2.如何筹集养老保险资金? 3.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缴费标准、支付及变动有何特别规定? 4.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如何管理,经费又是如何规定的? 5.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6.怎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如何? 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筹集? 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如何? 第四章 农村社会福利 1.什么是社会福利? 2.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福利? 3.老年人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4.如何做好老年人护理? 5.如何保障残疾人的福利? 6.如何保护妇女的福利? 7.如何充分保护分娩妇女的合法权益? 8.妇女有哪些特殊权利? 9.残疾儿童的教育权如何保障? 10.如何保护寄养儿童的权益? 11.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 12.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其他权益? 13.如何保障残疾人就业? 14.如何认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 15.如何保障农村贫困学子上大学? 16.如何保障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17.如何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 第五章 农村社会优抚 1.什么是社会优抚? 2.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如何? 3.随军家属的医疗优待如何? 4.军人家属住房待遇如何? 5.军人家属抚恤待遇如何? 6.军人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怎样规定的? 7.军人子女安置待遇如何? 8.军人的婚姻受到哪些保护? 9.怎样抚恤残疾军人? 10.军人优待是怎样规定的? 11.如何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12.关于烈士子女的高考加分是怎样规定的? 第六章 农村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1.企业能否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能否以合同到期为由与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4.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能否获得提成? 5.女职工怀孕后要求调换工作岗位被拒怎么办? 6.什么是生育保险? 7.生育保险规定职业妇女在生育时享有哪些待遇? 8.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如何奖励? 9.我是一名教师,我的儿子已经十岁,请问能否生二胎? 10.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并下发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十条便民维权措施指哪些? 11.如何实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12.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基本原则及条件是什么? 13.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必须履行哪些程序? 14.如何管理和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15.如何监督评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第七章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新型合作医疗提出哪些便民就医措施? 2.中央财政如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 3.如何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4.儿童保健的范围有哪些? 5.妇幼保健机构有哪些职责? 6.妇幼保健包括哪些内容? 7.如何组织与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 8.如何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9.如何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0.如何界定医疗事故? 11.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其标准是什么? 第八章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1.如何缴纳工伤保险基金? 2.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3.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能够认定为工伤吗? 4.出租车司机工作时遇车祸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5.未请假提前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6.无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7.下班途中见义勇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8.钟点工摔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9.怎样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下落不明的,依法享受什么工伤待遇? 11.工伤后放弃部分民事赔偿权利后能否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2.已获交通损害赔偿能否再获工伤赔偿? 1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1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16.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如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7.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变更? 18.工伤保险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9.工伤鉴定的工作原则及程序是什么? 附录: 1.工伤赔偿范围 2.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章节摘录
(1)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即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了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其生活水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2)社会保障关系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看不见的手”无法增进公共利益,实现公共消费,必须构造一只“看得见的手”——政府机制的“社会保障”,去实现这一项任务。这也是自工业革命以来为社会多数人们所接受的逻辑。从一般原理看,这是市场失效的客观现实和社会对公平的关注,为政府干预经济、插手社会保障提供了理论依据。确实,任何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都离不开政府的参与,政府仍应是社会保障关系的主体。当然,政府是一个泛化的概念,社会保障项目的确立、社会保障的管理和运作、监督乃至出现争议的解决,都要通过具体的社会保障机构以及国家的职能部门来操作。因而,在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社会保障职能机构就始终代表着国家一方。而且,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保障是政府基本职责而启动的,因而社会保障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社会保障职能机构,也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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