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黄山书社 作者:孟武 页数:200
前言
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让人头疼,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有时可以借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自己弄通它们来得迅捷方便。如果生活中没有纠纷或者少有纠纷,那才是和谐的,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这就要防患于未然,就要懂法,而不是去做法盲。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替百姓解惑,为百姓维权,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丛书力求通俗易懂,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解释了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辅之以针对性强的实际案例及专业而通俗的案例评析和维权技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书在每个问答之后都配有简明扼要的“一点通”,帮助广大读者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顺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本套丛书拟出版近50个品种,覆盖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同类图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1)通俗易懂。本套丛书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2)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概要
通俗易懂。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作者简介
刘东根,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现在北京某重点政法高校法律系任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资深律师。在全国重点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从2004年起已连续出版7年)等法律图书,现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犯罪辩护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什么是担保?担保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2.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各种担保方式具体含义及分类是什么? 3.担保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4.主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5.哪些情况会导致担保行为无效? 6.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第二章 保证 1.私立学校是否可以作为保证人? 2.什么是连带保证责任?它有哪些特征? 3.什么是最高额保证?它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4.保证方式有哪些?区别在哪? 5.什么叫先诉抗辩权?法律对先诉抗辩权制度有哪些规定? 6.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否一同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 7.保证人的权利有哪些? 8.保证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9.债权让与对保证人的效力如何? 10.债务转移对保证人的效力如何? 11.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12.保证人与债权人如何签订保证合同? 1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14.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15.什么是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如何行使? 16.字迹不清是否也承担担保责任? 17.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是否担责? 18.非法拆借资金导致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章 抵押 1.什么是抵押权?其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2.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有哪些? 3.什么是动产的浮动抵押?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浮动抵押的? 4.如何理解抵押关系中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5.哪些财产禁止抵押? 6.流质条款的效力如何? 7.什么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效力如何?如何进行抵押登记? 8.抵押与租赁哪个优先? 9.抵押期间的抵押财产如何转让? 10.如何理解抵押权的从属性? 1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该工程的抵押权何者优先? 13.抵押权保全如何行使? 14.抵押权如何实现? 15.如何确定浮动抵押财产的范围? 16.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如何确定? 17.抵押权行使的期限如何计算? 18.所有权保留的财产又被抵押后由谁优先受偿? 19.一房三次抵押谁应优先受偿?第四章 质押 1.质押权有什么特点? 2.质押合同何时成立与生效? 3.谁有权收取质物孳息? 4.质权人有哪些义务? 5.质权的保全如何适用? 6.哪些财产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7.转质的效力如何? 8.已抵押的财产能否进行重复质押?第五章 留置 1.留置权的含义及特征是什么?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3.留置权的实现条件和实现方式分别是什么? 4.哪些物不得留置? 5.抵押、留置二者的使用顺序如何? 6.房屋所有权证可否作为留置权标的物? 第六章 定金 1.什么是定金?定金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2.一方违约和双方违约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3.定金与订金有什么不同? 4.被委托人是否要双倍返还定金? 附录一:案例精选附录二:担保合同范本
章节摘录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存在抵押品时,银行放款的安全性得到提高,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如此,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的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抵押也可用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管理,通常的抵押条款都要明确在特定账户内必须维持的最低金额。实际上,期货市场的保证金要求就类似抵押,柜台交易的衍生工具经常使用现金或高流动性、低风险证券作为抵押。抵押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不动产抵押,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定着物等。动产抵押,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权利抵押,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最高额抵押,指抵押入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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