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黄山书社 作者:李新军 页数:206
前言
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让人头疼,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有时可以借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自己弄通它们来得迅捷方便。如果生活中没有纠纷或者少有纠纷,那才是和谐的,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这就要防患于未然,就要懂法,而不是去做法盲。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替百姓解惑,为百姓维权,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丛书力求通俗易懂,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解释了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辅之以针对性强的实际案例及专业而通俗的案例评析和维权技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书在每个问答之后都配有简明扼要的“一点通”,帮助广大读者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顺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本套丛书拟出版近50个品种,覆盖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同类图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1)通俗易懂。本套丛书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2)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概要
本书通俗易懂。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作者简介
刘东根,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现在北京某重点政法高校法律系任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资深律师。在全国重点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从2004年起已连续出版7年)等法律图书,现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犯罪辩护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2.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3.用人单位应当怎样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4.什么是协商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 5.工会在劳动关系运行中主要有哪些权利?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1.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什么要建立职工名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有哪些告知义务? 3.为什么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4.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什么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f}劳动合同期限分哪些形式? 6.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是什么关系? 7.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0.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如何衔接? 1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2.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13.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而引发争议的,如何处理? 14.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保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益? 1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16.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7.什么是商业秘密?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18.什么是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内容? 19.什么是违约金?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0.什么是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如何处理?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2.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有哪些法定义务? 3.劳动合同履行中劳动者有哪些法定权利? 4.什么是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则?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方式?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几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3.什么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几种情况? 4.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5.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遵循什么规定? 7.在什么情形下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应当承担哪些职责? 9.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0.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自动续延劳动合同? 11.什么是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1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3.《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1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5.法律时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是如何规定的? 1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义务?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 1.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应如何订立? 2.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程序如何? 3.什么是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4.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5.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6.什么是劳务派遣?成立劳务派遣单位的条件有哪些? 7.劳务派遣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8.《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协议有什么规定? 9.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吗? 10.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哪一地区的标准执行? 11.劳务派遣单位中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义务有哪些? 12.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吗? 1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吗? 14.《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各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何规定? 15.《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是如何规定的? 16.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17.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18.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章 总则
章节摘录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约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确定合同的终止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过错条件和法定无过错辞退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履行了自己法定的告知义务并在此基础上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取得共识,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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