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珠海出版社 作者:墨小芭 著 页数: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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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一个女孩的一生中,应该有三个珍贵的玩具。 一个是玻璃娃娃,美丽却脆弱,不是最想要,却因为易碎而最珍贵;如夏莫。 一个是洋娃娃布偶,是最想要,最心爱,却只有两种结局,要么坏掉,要么丢掉;如顾西铭。 一个是拼字卡片,对身心最有益,对未来最负责,却与爱情无关;如城谏。 五月怀抱着这三个玩具,面对着三个深爱自己的男人,盛夏的光芒却只能绽放在他们身后。 他们面对着她,却逆光而立。
作者简介
>>>墨小芭
女,1989年12月生,射手座,朝鲜族,
现居于长白山下一个宁静小城。
性格大多数时候很温顺,
不喜争吵,不喜议论是非,不喜暴躁;
喜欢收集水杯和日记本,囤书;
布艺爱好者,但手笨得很;
喜吃糖,喝七喜,咖啡上瘾后觉得比戒烟还难。
小时候就喜欢带着小朋友围坐一圈,一本正经地讲一些自娱自乐的故事,
看他们因了我的故事或喜或悲,心里便觉得满足。
2008年开始懂得,原来可以把那些积累在脑海里的故事变成铅字,从此迷上了敲字。
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mofashijian
书籍目录
楔子 声音 星球 永远 万花筒 猜谜 灰色 黑猫 祈祷 记忆 浮草 地图 转角
章节摘录
我这一生,才过了不到五分之一的年月,却已经失去了那样多。 没有了记忆,亦没有母亲,老单也在监狱里无法与我们团圆,又在纪小幽面前丢了尊严,下跪乞求,顾西铭走了又来,却再与我没有半分关系,没有房子,更重要的是没有钱,到现在,竟然连身份都没有了。 薄荷妈说的对,没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了。 我觉得如果生活继续按照这样的状况发展下去,不是我死,就是我死。 所以我决定早死早超生,自我了断,不必再死撑下去了。 我给朗朗盖好被子,亲了亲他的额头,然后打算走到大街上仔细为自己选择一种死法。 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朗朗突然醒了,坐起来问我,姐姐,你不要朗朗了吗? 这段时间朗朗瘦了许多,他坐在模糊的月光里静静地问我,姐姐,你是不是不要朗朗了? 我看着他,心里难过得厉害,我说,姐姐就是想出去走走,你乖乖睡,明天还要打一天的针。 朗朗有些狐疑地看着我,小声地说,朗朗不想在这里了,姐姐,你带朗朗回家吧。 姐姐有什么好呢,我说,小时候总是欺负你,这样的姐姐有什么用呢。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又接着说,对了朗朗,如果你见到了妈妈,你最想和妈妈说点儿什么?姐姐如果见到了妈妈,就告诉她,朗朗很听话,很懂事,好吗? 朗朗紧张地看着我说,朗朗不要妈妈,朗朗只要姐姐。 说完,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我顾不上邻床的患者又在那假装咳嗽,夺门而逃。 初冬的洛城已经冷得刺骨,午夜时分,大街上没有什么行人,一轮圆月静静地挂在夜幕中央。风声不断,像鬼魅的笑声一般透露出既阴森又狰狞的嘶吼。 我摸了摸口袋,只剩五块钱了。原本,作为一个好姐姐,她应该用这五元钱给自己可爱的弟弟买一份热腾腾的早餐。 但是我不配做一个好姐姐,所以我用这五块钱买了一个廉价的刮胡刀片,剩下的钱买了一支笔,又跟便利店的店员借了一张纸。 然后我开始在大街上游荡。 事实上,我希望自己可以死得体面一些,至少要有干净的浴室和可以用来减缓疼痛的温水,可是那个时候的我是那样匮乏,匮乏到一无所有。 我找到一盏路灯,借着昏黄的路灯在小本子上写了几个字:我将捐献我身上所有有利用价值的器官,算是回报社会,也希望社会回报回报我,让我的弟弟单朗朗可以读到大学毕业。 然后又写上了朗朗的病房地址,希望社会找到他,并让他健康成长。 理智离我越来越遥远,但是在当时,我觉得自己再清醒不过,至少我知道自己非死不可。 我坐在地上,仰脸望着头顶的灯,黑暗的映衬下亮得炫目,光芒的周围有细小的蠓虫旋转着飞,仔细一看,竟是薄薄的雪,零星地,孤单地,在这座城市安眠的夜里静静地飘落着。 这个方位离闹市有一段距离,我又远远地望着医院的方向,想着朗朗是不是还在哭,又迫切地想要看一看他。 接着又想起了薄荷和夏莫,也不知道等他们回来后,知道我死了,会不会气得来挖我的坟。 夏莫,一定会很难过吧,那个干净柔软的孩子。 还有顾西铭,哎,在清冷月光下,我忽然非常强烈地预感到,当我死后,我的魂魄就围着这个城市不离开,然后我就眼睁睁地看着纪小幽和顾西铭手牵手步入乱伦的礼堂,也许千百里之外躺在坟地里的我,也会因为看到了这一幕而诈尸。 记得梁小柔说过,上帝不允许自杀的灵魂飞往天堂。 管它呢,总没有比人间更寒冷的存在了罢。 我拿着薄薄的刀片发了一会儿呆,打了一个冷颤,又拿出纸和笔添写了一句:记得逢年过节给我烧点儿钱。 这才又安心地将字条塞进口袋里,也不知是让谁记得,恐怕那时我已经没有脑子了。 你瞧,我是真的怕了贫穷,这辈子败在了金钱的手上。 那是洛城那一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起初只是零星地下着,后来就越下越多了起来。我的手臂垂在地上,温热的血液与落在指尖的雪花融在一起,意识渐渐模糊。 对于那天最后的记忆,就是手机里传出来的那首《最佳男朋友》,一直一直,不停重复。 那是我的十七岁,一无所有的十七岁。 而现在,我坐在家中巨大的落地窗边,盘着腿,与朗朗一起品尝城谏亲手烹调的大虾。那段仿佛没有尽头的时候,就那样停留在我的十七岁,被时光刷地碾平,如一枚标本,静静地悬挂在我人生的长廊一角。 我看着对面的城谏,他正埋头帮朗朗剥虾壳,手指修长。 即使这样看着,看着他眉目间淡淡的伤感,我仍是无法体会他的心情。 无法体会那一日,当他接到朗朗的电话后,一边拨通我的电话,一边沿街疯狂地寻找我的心情,也无法体会,当他在下着薄雪的夜晚足足找了我四个小时之后,在街角的一个胡同口听到那首《最佳男朋友》时的心情。更不知道当他看到在路灯下昏迷不醒的我,跑来将我从薄雪中抱起时,心中的怜悯更多一些,还是心疼更多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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