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历史

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作者:朱宗震  页数: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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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历史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和生动的故事组成的。    以往的民国史,多将这些鲜活的人物脸谱化,将丰富多彩的故事抽象化。本书选入39则民国故事,关乎的人物有末代皇帝溥仪、督军、政客、学者、文人、军阀,涉及的事件有复辟、共和、割据、民国统一、经济改革、实业救国等历史主题。读者能从故事中,品味到政坛人物的品质,了解历史运动的大脉络,并体察每一个故事在沧海中的地位。

作者简介

朱宗震,1941年2月出生于江苏省川沙县(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汉族。1964年复旦大学历史系毕业,同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聘任为研究员。2001年退休。 
主要从事中华民国史研究。主要著作有:《民国初年政坛风云》、《孙中山在民国初年的决策研究》、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六卷、《孤独集》、《黄炎培与近代中国的儒商》。

书籍目录

1.溥仪的悲剧人生2.劳乃宣与《共和正解》3.戴季陶的文字狱4.盛宣怀复产的讨价还价5.程德全靠夫人治家殖产6.王芝祥出任直隶都督之争7.陆徵祥演说失败与组阁危机8.应夔丞与袁世凯9.宋教仁之死:民初共和政治的失败10.李烈钧迟疑失军机11.当皇帝还是当终身总统?12.蔡锷京津出走的策略13.袁政府金融混乱 洋教士旅途受窘14.陈其美之死15.洪述祖临终遗言16.傅斯年与国民党17.毛泽东初见黄炎培18.陈铭枢将军和佛学19.吴晗就学的经济预算20.黄炎培在热河抗战时对张学良的期望和失望21.导致“西安事变”的个性冲撞22.黄炎培对杜月笙的赞赏23.“八一三”淞沪抗战的战略地位24.抗日战争期间的中美驼峰空运25.抗战期间军队的经商风26.民盟的缘起27.国民党在土改问题上的对策28.1946年底国民党情报对香港前景的预测29.蒋介石为官僚资本辩护30.1948年金圆券改革和虚构的社会理想31.蒋介石的“马谡”32.关于辽沈战役的几个问题33.毛泽东淮海战役的决策内幕34.毛泽东平津战役的决策经过35.蒋介石对1948年行宪的“反省”36.胡适对书生从政的反思——读1949年6月胡适致蒋介石函电37.近代中国“大资本家”语录38.黄炎培对近代中国民营企业领袖的悼念39.答客问:蒋介石为什么骂黄炎培?

章节摘录

  1912年,民国成立,共和告成,因言论自由,各种报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不久,在上海租界内,却发生了一起文字狱,当事人是戴季陶。  当时,戴季陶21岁,才华横溢,正值革命时期,取名天仇。当南京临时政府行将结束的时候,革命党人周浩在上海租界开办《民权报》,请戴季陶担任主笔。《民权报》刚出版时持论尚婉转,但不久即猛烈地抨击袁世凯破坏民国、专断独行的野心,言论日趋激烈。  5月间,袁世凯政府因财政困难,国务总理唐绍仪不得不向列强接洽借款,但六国银行团乘机要挟,提出了监督中国财政的无理要求,遭到唐绍仅的断然拒绝,谈判濒临破裂。于是,中国方面由财政总长熊希龄(共和党人)接手借款谈判事宜。熊迎合袁世凯的意图,接受了银行团的一笔垫款,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监视开支暂时垫款章程》。消息传出,舆论大哗,革命党人群起攻击熊希龄卖国。戴季陶也义愤填膺,在5月20日的《民权报》上写了一篇短文,题曰:《杀》。全文如下:  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此四人者中华民国国民之公敌也。欲救中华民国之亡,非杀此四人不可。杀四人而救全国之人,仁也;遂革命之初志,勇也;慰雄鬼在天之灵,义也;弭无穷之后患,智也。革命初成,不少健儿,以全国之国民而无人敢诛此四贼,以救全国人民之生命财产,以保五千年之荣誉之历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诬我国民也。  戴季陶当时虽虎虎有生气,但毕竟年少气盛,不免鲁莽从事,不仅文字偏激,连倾向同盟会的唐绍仪也无端受责。不过,区区短文,也只是愤激之辞罢了。  然而,此文一出,不仅得罪了袁世凯,也得罪了列强。22日午后4时,租界巡捕房西探和华探各一人,至《民权报》编辑部,向戴季陶出示租界会审公廨提票一张,以“鼓吹杀人”为由,拘捕戴季陶入狱。  戴季陶入狱后,同牢监犯问他因何被捕,他感慨地说:“仓颉造字累我,鸦片条约病我……我住租界,我不做官,我弱,我为中国人,有此种种原因,我遂来此矣。”当晚,他的妻子来探监,用周浩常用的话勉励他说:“主笔不入狱,不是好主笔。”第二天上午,会审公廨即开庭审理此案,戴季陶延请德雷斯律师辩护。德雷斯向问官指出:“际此共和时代,报馆为舆论机关,有言论自由主权”,要求延期审理。于是,问官判为交保释放,改期再审,由通义银行经理张静江投案具保。  戴季陶的文字狱由于发生在民国成立之后、租界之内,舆论界反映十分强烈。他们一致谴责租界当局干涉言论自由。邵力子在一封读者来信附言中表示,准备将《民立报》迁出租界,“以中华民国之大国民,处中华民国完全主权之地,以组织中华民国之真正言论机关”。上海的日报公会于23日为此特邀各报同仁到会研究,他们对租界当局这一文字狱一致表示愤慨,议决由日报公会函请沪军都督陈其美、上海通商交涉使陈贻范与租界当局据理力争。他们指出:“(租界当局)以鼓吹杀人四字罗织其罪……报界记者人人自危,其关系天仇个人之事小,而蹂躏我舆论,蔑视我民国,其事实大。”同时,各界纷纷电请袁世凯、唐绍仪保护言论自由之权。唐虽也属戴文指“杀”之列,但十分大度,他致电陈贻范,请其向租界当局交涉:“共和初建,报纸偶有失检,此时不宜深究,请即转知公廨,转致工部局,即行将案注销。”  于是,陈贻范致函上海领袖领事、比国总领事薛福德和会审公廨进行交涉。他指出:“文字之狱,为中国历史所指斥”,要求尊重言论自由,并指出:“公堂不用传单,竟发提票,有失检点。”华籍会审委员关炯之迫于舆论,复函表示,公廨本不赞成使用提票,但巡捕房以刑事案件为由,坚请立提,从上午9时争到下午5时,只好迁就,他表示:“既无实力,又无后盾,不能处处坚持到底,不胜羞愤惶愧之至。”准备收场。  6月13日上午10时,会审公廨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戴季陶请的律师德雷斯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指出,戴文属于言论自由,关系国事,既未妨碍租界治安,亦无鼓吹阅报之人暗杀实迹,只是因为爱国热心,反对借债,才有此规劝此事的议论,而且北京政界无人起诉,与租界工部局无关。他特意指出:“今《民权报》所载反对外债文词,工部局竟出干涉,似与国事有关,以故中国人民皆不欢悦。”会审公廨在中国政府和公众的压力之下,最后草草判决:“依照中华民国新刑律第二百七十条妨害秩序罪减等处断,着罚洋三十元。”  宣判之后,戴季陶坦然地询问问官:“不知定案之后,将来再有此等言论,尚可发愤登载否?应请明示。”问官难以回答,只好说:“以后言论,总以和平为是。”当然,戴季陶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政治见解,不久又写出了“投之以兵力,报之以铁血”、“武力解决”一类的激烈反袁文字。而《民权报》也一再抵抗着租界当局对革命言论的干涉。  当时,戴季陶的轻易获释和拥有的革命言论自由,是以革命党人的政治、军事力量的存在为前提的,但袁世凯和租界当局一直在企图压制革命舆论,随着二次革命的失败,自由地发表革命言论的权利在国内也就丧失了。

编辑推荐

  历史是一面三棱镜,斑驳灿烂,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到不同的色谱。舞台上的历史人物,有形无形地脸谱化了,黑白分明。即使历史生活的理论抽象,往往也是两军对垒,两条路线,两种命运,同样具有脸谱性,而实际生活,却复杂多变,令人眼花缭乱。  选入本书的39则故事,不过是沧海一粟。为了方便读者从有限的故事中,品味先人的足迹,我们在这里多少勾勒一下历史运动的大脉络,以便读者体察每一个故事在沧海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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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以往的民国史,多将这些鲜活的人物脸谱化,将丰富多彩的故事抽象化,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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