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2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译者:叶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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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者序 在《寻欢作乐》最初出版的时候,报纸上沸沸扬扬地出现了不少议论,因为有些人认为我称作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个人物,写的就是托马斯•哈代。虽然我一再否认,但仍无济于事。我对那些前来向我打听的记者指出我小说中主人公的生活和托马斯•哈代的生活多么不同,也没有什么用处。的确,两个人都是农民家庭出身,两个人都写有关英国乡村生活的小说,两个人都结过两次婚,两个人都是到了老年才成名的。可是相似之处仅限于此。我只见过托马斯•哈代一次,那是在伦敦的一次晚宴上。当时按照英国的风俗习惯,女子全都离开了饭厅,留下男人们一边喝着红葡萄酒、咖啡和白兰地,一边谈论国家大事。我发现自己正坐在哈代身旁,我们一起谈了一会儿。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两位太太我都不认识。我想他的头一位太太是英国圣公会一个职位不高的圣职人员的女儿,而不像本书中的罗西那样是一个酒店女招待。我从来没有到他家拜访过。其实,除了从他的作品中知道的那一点儿情况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早忘了那次我们谈了些什么,只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所得到的印象是他是一个身材矮小、头发花白的人,看上去神情疲惫,一副落落寡合的样子。虽然他在这样一个场面盛大的宴会上一点都不感到局促不安,但是他也并不怎么特别关心,好像他只是在戏院里看戏的一名观众。女主人可以说是一个专事结交社会名流的人,我猜哈代之所以接受了她的邀请,只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不失礼节地予以回绝。他身上当然一点也没有德里菲尔德晚年所独具的那种略微有点儿奇特的、粗俗的生活态度。我想记者们之所以认为我笔下的这个人物是托马斯•哈代,只是因为我写本书的时候哈代正好刚去世不久。不然,他们可能同样轻易地就会想到丁尼生或梅瑞狄斯。我曾经得到机会,看见一些声名显赫的老作家如何接受他们的仰慕者所表示的敬意。我在一旁观察他们的时候,常常暗自寻思,不知在这种时刻他们心中是否会回想起他们默默无闻、动荡不定的青年时代,不知他们看到那些带着崇拜的神色两眼迷离地瞅着他们的女子,或者神情严肃地听着那些样子热切的年轻男子告诉他们说他们的作品对自己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时,他们是否会暗自好笑,并且饶有兴味地琢磨着要是这些仰慕者知道了他们全部的真情实况,究竟会说点儿什么。我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受到的那种尊崇景仰的待遇是否有时会变得很不耐烦。我也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被奉若神明是否心里感到美滋滋的。有时候,他们显然确实感到美滋滋的。有天晚上在拉帕洛,我和马克斯•比尔博姆一起吃饭,他提议我们去见见正在那儿盘桓的格哈特•霍普特曼。格哈特•霍普特曼是一个如今也许已经被人忘却的德国剧作家,当时却享有盛名。我们发现他高高地坐在那家旅馆客厅里的一把扶手椅上,那是一个一头白发的老人,生着一张有点发红、特别光溜的脸。在人们为了举办社交音乐会而租用的一大圈镀金的小椅子上坐了大约二十个人,大部分是男人,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在听他讲话。我们等着他讲完,好闯进圈子去和他打招呼。等他讲完话,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啧啧称赏的声音。我们走上前去,那个大人物挥手和我们打招呼,命人端椅子来请我们坐下。两个年轻人连忙去拿椅子;那个圈子扩大了,把我们都包括在内。我们互相寒暄了几句,但是显而易见,我和马克斯•比尔博姆的到来使周围的那群人觉得很不自在。客厅里一片寂静。那些神情热切的年轻人满怀期望地注视着那个有名的作家。寂静并没有给打破。寂静变得令人局促不安。最后有个机灵的小伙子向他提了一个问题。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在扶手椅上坐定,以一种在我看来似乎没有必要的长度回答了那个问题。等他讲完后,又传来一阵低低的表示敬意的赞叹声。我给马克斯•比尔博姆递了个眼色,于是我们起身告辞。当然,格哈特•霍普特曼给了他的听众他们所要听的东西;他对自己受到的这种崇拜显然一点也不感到拘束。我觉得我们英语国家的作家对于这样一种姿态不会觉得怎么舒服。叶芝往往以某种缺乏幽默的态度装扮成吟游诗人的样子,因而使自己受到他的轻狂无礼的同胞的嘲笑。那是一种矫揉造作的表示,亏得他的诗歌美妙,才显得情有可原。亨利•詹姆斯以他一贯的谦恭有礼的态度接受那些名媛淑女(她们多数已届中年,总相互争着想引起他全部的注意)的奉承,但是私底下,他却随时准备拿她们开一个谑而不虐的玩笑。小镇上定居的无名作家作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原型的。我的叔叔和监护人当时正是那个镇的牧师。我想不起那个作家的名姓了。大概他也没有取得什么成就,现在一定早已去世了。他是我见到的头一位作家。虽然我叔叔很不赞成我跟他来往,但是我一有机会总溜去看他。他的谈话使我心情激动。后来有一天,他丢下一身债务不管就从镇上消失了,这使我感到震惊,也使我叔叔感到满意。关于他,我用不着再多说什么,因为读者会在本书中看到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本书出版后不久,有封信由专人递送到半月街我的寓所。原来是休•沃尔波尔写来的。他是英国书籍协会委员会委员,晚上临睡前把我的小说带到床上阅读,有意把它作为当月新书推荐给读者。他一边往下看,一边竟然认为我笔下的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似乎是对他本人所做的冷酷的写照。当时有个作家团体总设法抓住一切机会出现在公众眼前,他们跟评论家保持着亲切友好的关系,好使他们的书籍得到好评,而且只要对他们有用,就不惜溜须拍马来取得以他们的文才几乎不配取得的成功。他们缺少才华,就设法依靠推举拉拢来加以弥补。休•沃尔波尔就是这个作家团体中最重要的成员。不错,在我构思我称作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心里想到的是休•沃尔波尔。哪个作家都不能凭空创造出一个人物。他必须有一个原型作为起点,随后他的想象力就开始发挥作用。他把这个人物逐步塑造成形,东一处西一处地添上一个他的原型所没有的特征。等他完成以后,他展示在读者眼前的那个完整的人物形象与最初给他启发的那个人已无多少相似之处。只有这样,一个小说家才能赋予他所塑造的人物那种既可信又有说服力的真实性和强度。我并不想伤害休•沃尔波尔的感情。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有不少真心喜爱他的朋友,尽管他们往往嘲笑他。他很容易叫人喜欢,却很难受到尊敬。在我构思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尽力掩盖起各种踪迹线索;我把他描写成一个经常骑马带着猎狗出外打猎的爱好运动的人,网球和高尔夫球打得比大多数人都要出色得多,而且是一个巧妙地避免了婚姻的羁绊的风月高手。以上这几点中没有一点可以放在休•沃尔波尔的身上。我在答复他的来信的时候向他提出了这几点。我还告诉他说我从我们俩都认识的一个作家身上选取了某一个特征,又从另一个作家身上选取了另一个特征,而且最主要的是,我还把自己的不少性格脾气写到了阿尔罗伊•基尔的身上。我一直知道自己的缺点,我从来也没有洋洋自得地看待这些缺点。我们这些作家全是爱好自我表现的人。不然我们干吗答应人家给我们拍照呢?不然我们干吗接受人家的采访呢?我们干吗翻阅报纸寻找我们的书的广告呢?我们真的干吗不像简•奥斯丁那样把这些书说成是“由一位女士所著”,或者像瓦尔特•司各特爵士那样把这些书说成是“由《威弗利》的作者所著”,而把自己的姓名摆在上面呢?可是,我实际上仍然把休•沃尔波尔声名狼藉地也具有的某些特征,他的某些丢人的弱点放在阿尔罗伊•基尔的身上,因此在伦敦文学界几乎没有几个人会看不出他就是我的原型。倘若他的鬼魂不安地在书店里徘徊,设法使他的著作陈列得井然有序,猛然想起我如何嘲笑他想有朝一日成为英国文学界的泰斗的抱负,那么在他看到我,就连嘲笑他的我,似乎也快享有那种昙花一现、既可悲又可笑的显赫声名的时候,他一定会幸灾乐祸地暗自好笑。可是我写《寻欢作乐》,并不是专门为了描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和阿尔罗伊•基尔这两个人物。年轻的时候,我跟本书中我称作罗西的那个年轻女人关系十分密切。她有重大的、令人恼怒的过错,但是她长得很美,人也诚实。我和她的关系正如这种关系一贯会有的结果那样后来结束了,但是我对她的回忆年复一年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一本小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经过了好多年,我始终没有找到我在寻找的机会。我担心自己永远没有这种机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我忽然想要描述一个上了年岁的著名小说家(他受到自己太太的悉心照料,死后却被他太太和其他人用来给他们自己增加荣耀,这想必会使他多少有点儿气恼)的时候,我才想到可以把罗西写作他的头一位太太,这样一来我就有了那个我渴望很久的机会。我还必须补充说我认为自己所创造的最动人的女主角的原型根本不可能在我的小说中认出她自己的面目,因为等到我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她已去世了。采访的记者往往向作者提出几乎同样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你对他们的大部分问题会有现成的答复。每逢他们问我我自认为哪部小说是我最出色的作品的时候,我总问他们说他们是指一般认为我最出色的作品,还是指我自己最喜欢的作品。虽然自从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校改校样以后,我就没有再看过《尘网》,但是我却愿意赞同公众的意见,认为它是我最出色的作品。那是一个作家一生只能写一回的那种书。归根结底,他只有一生。可是我最喜欢的书却是《寻欢作乐》。这是一部写起来饶有兴味的书。处理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和三十年后发生的事情,而不失去想要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所必需的连贯性,这颇费心思。我发现克服这个困难是一项很愉快的工作。我希望读者从过去跨入现在,再从现在返回过去,一点儿都不感到颠簸震动,因而故事的叙述应当像一条法国那种宁静的河流那样平稳地流去。可是这当然只是一个多少有点别出心裁的技巧的问题。在这方面,读者所关心的只是结果。读者对作家不得不应付的潜在的困难、无所适从的窘境和进退两难的局面,跟讲究饮食的人对把完好美味的弗吉尼亚火腿熏制出来放在他面前的那套工序同样漠不关心。不过这只是顺带一提而已。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一九五〇年一月
内容概要
1930年,《寻欢作乐》以连载的形式最初发表于《时尚芭莎》
1958年,毛姆在接受采访时称,《寻欢作乐》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
上个世纪的英国作家中,毛姆也许不是最伟大的,却无疑是最雅俗共赏、最令读者喜爱的一位。本书是毛姆公开承认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作品。他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点缀以许多文艺圈中的韵事逸闻。大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去世后,他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被传记作者请来回忆当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开,在阿申登的记忆深处,我们发现了作家的前妻,迷人的罗西,她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却不失善良坦诚与可爱……
在《寻欢作乐》里,毛姆从现实中取材,将虚实相掺,借故事叙述者阿申登之口叙述了其与著名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其前妻罗西的早年交往,而这段往事正是另一位流行小说家基尔所要挖掘的传记题材。读者可依稀指认出德里费尔德是在影射哈代,基尔由休•沃尔波尔脱胎而来,至于罗西,则分明是乔伊斯笔下莫莉•布鲁姆的翻版。
一个文学奇才绘声绘色地讲述文艺圈里的逸闻韵事……准确,机智,充满讥讽,却半点不浮夸。
——《旁观者》杂志
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谓大师。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
——伊夫林•沃
鄙意毛姆最好的小说是《寻欢作乐》和若干短篇,《刀锋》次之,《月亮和六便士》又次之。 ——止庵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译者:叶尊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二十世纪最雅俗共赏、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早年因长篇小说创作声名鹊起。三十三岁时成为伦敦最负盛名的剧作家。代表作有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寻欢作乐》,剧本《圆圈》等。另著有随笔、游记和文艺批评。
章节摘录
版权页: 评论家往往可以迫使世人去注意一个非常平庸的作家,而世人有时候也会为一个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的作家冲动发狂,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会持续太久;因此我不禁想到,一个作家要是没有相当的才能就不可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这样长久地吸引读者。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往往对作家受到大众欢迎表示讥嘲;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平庸的表现;可是他们忘了后人总是从某个时代知名的而不是不知名的作家中作出选择。可能某本应当传诸久远的伟大杰作刚出版就夭折了,但是后人永远不会知道;也可能后人把我们时代的畅销书统统摈弃,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必须在这些畅销书中进行选择。不管怎么说,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依然声名不衰。他的小说只是碰巧令我感到厌倦罢了,我觉得它们都太冗长;他想用离奇曲折的情节去引起那些头脑迟钝的读者的兴趣,我却觉得这种情节索然无味;不过他无疑是十分真诚的。在他最出色的作品中有着生活的激情,而且不管是哪一本中,你都能发现作者的难以捉摸的个性。在他早期的创作生涯中,他的现实主义受到一些人的赞扬和另一些人的指责;评论家们根据各自的癖好,有的称赞他真实,有的批评他粗俗。
后记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他出生在巴黎,十岁时父母双亡,由他的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在寄宿学校里长大,少年时的生活非常阴郁和凄苦。他先在坎特伯雷读书.后来又到德国海德堡求学。一八九二年他进伦敦托马斯医院学习.两年后参加实习,但是从未开业。一八九七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便开始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先在法国红十字会服务,后来在英国情报部门工作。一九三0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里维埃拉。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作。一九四八年后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及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中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一九六五年病逝,终年九十一岁。 毛姆在十九世纪末叶开始写作,但是他的主要创作活动时期是在二十世纪的开头四十多年。他先写小说,但是早期作品并没有引起热烈的反响,于是转而创作戏剧,从一九0三年到一九三三年,他一共写了近三十个剧本。一时间成为当时英国最受欢迎的剧作家之一。他的剧作大都情节紧凑.对话生动.可是内容和深度均不及他的小说创作。毛姆一生创作了《尘网》、《月亮与六便士》、《寻欢作乐》、《刀锋》四部主要长篇小说及一百多篇短篇小说。虽然他不无自嘲地认为他只是个“较为出色的二流作家”.但他却是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界为数不多的一个雅俗共赏的作家。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游历和学医生涯这三件事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特别重要的影响。他推崇法国文化,师从法国自然主义作家特别是莫泊桑的写作技巧,总是冷静地通过情节的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性格,并且对他们作出含蓄而又深刻的褒贬。广泛的海外游历又大大丰富了他的写作素材,而为时不久的学医生涯又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的方式超然地剖析人生和社会。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职能并不大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小说和戏剧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文学如果不能为人提供娱乐,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写作时所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化.而是情节的冲突。他声称他的基本题材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在他看来是文学为读者提供娱乐所必需的。另一方面,毛姆强调作家应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他从不试图去写他自己所不熟悉的人物和事件。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每个有理智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生活环境,除此以外他还能写些什么而不失其权威性呢?”他主张故事要有完整性、连贯性和一致性,而且要求自己的作品在语言上必须以明晰、朴素与和谐为目标。因而毛姆的小说都有故事曲折生动、文字明净流畅的特点,这使毛姆不仅在英语世界里,而且通过翻译在其他语言世界里都长期拥有大批热情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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