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

出版时间:2012-9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凤凰阿歇特  作者:(美)道格拉斯·肯尼迪  页数:370  字数:250000  译者:陈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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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你能为人生做多少减法,只为让一切从头再来?
  华尔街某律师所的初级合伙人本,原本想成为一名职业摄影师,现在却只能整天替人写遗嘱。他觉得自己正在被日复一日的庸常生活消耗殆尽。
  和他一样,妻子贝丝梦想成为小说家,最终却成为家庭主妇外加古董家具收藏狂。两人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失败。他们恨自己没有坚持理想,恨最亲密的人也和自己一样。生活彻底失去了激情。
  贝丝有了外遇,对象是他们的邻居,一个名叫盖瑞的落魄摄影师,这是本最不能忍受的一点。在一次亲眼目睹贝丝与盖瑞的幽会之后,本失手杀死了这个奸夫。
  自首意味着至少18年的监禁,意味着儿子再也不会认他做父亲,意味着他在世间从此永就是一个杀人犯……那还不如去死。
  本确实死了,在海上遇难,尸体被烧焦。但盖瑞却复活了,并声名鹊起…… 

作者简介

  道格拉斯·肯尼迪(Douglas Kennedy)
  美国知名国际畅销书作家,生于1955年,作品已被译成22种文字。婚姻的悲剧、工作的屈辱、做父母的愧疚,他书中的主题总是贴近人心,这使得他的作品不论是黑色惊悚小说,还是成人爱情故事,都大获成功。
  肯尼迪的作品摆满书店的书架,同时,好莱坞代理人也人手一本。他的小说获得各国电影导演的青睐,其中,由《摄影师》改编的电影《全局》,由法国王牌影星凯瑟琳·德纳芙主演,于
2011年第八届法国影展期间在中国四个城市巡回展演,受到中国年轻人的喜爱。

书籍目录

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第五部第六部第七部第八部第九部

章节摘录

1现在是凌晨四点,我已经数周未合眼,孩子又哭了。不是孩子吵醒了我—在他号啕大哭之前,我已经眼睁睁看着天花板几个小时了。我累得浑身麻木,听到哭声,只能躺在床上无动于衷。几分钟过去,我还是像个死人一样躺着,而三个月大的乔希,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拼命地哭。终于,他那坚持不懈的锐利哭声刺进了他妈妈的耳朵。我的妻子贝丝,在熟睡中睁开蒙眬的双眼,一副半睡不醒的模样。她用手肘碰了碰我,开口跟我说了两天来的第一句话。“你去搞定他。”说完她便翻了个身,拖过一个枕头捂住了头。我奉命而行,动作机械而迟钝。我坐起来,双脚着地,摸到扔在床边椅子上的条纹睡衣套上,又穿上有同样条纹的睡裤,费力地想把它系稳在腰上,我走向孩子的门口,推开了门。我的一天又开始了—虽然实际上,它从来也没有真正结束过。孩子的房间在我们房间对面。直到上周,乔希才没在我们房间睡。他不像我的大儿子—四岁的亚当,亚当长到两个月大后就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了。乔希不,这个孩子是个深度失眠者。他睡觉前不耗上两个小时不会罢休,一旦醒来,就会放声大哭,声音尖利,非得把人吵醒,然后还要我们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他身上。我们试过让他连续八个小时保持精神,一直到深夜才准他睡,也试过睡前灌他两大瓶牛奶以防止他后半夜饿醒,还试过给他服婴儿最大剂量的阿司匹林,可是都不奏效。最后我们只得把他移到婴儿房,想着也许他在自己的房间会睡得好些。可是没门儿,他现在一次可以嚎上三个小时了。因为他,连续二十个星期以来,我和贝丝都没睡过一个囫囵觉。最近,我一直在企图说服自己,我跟自己说,我们那趋近崩溃的神经,长久累积的疲倦,才是造成我们夫妻之间诸多不和谐的罪魁祸首。而这不和谐,在大前天晚上加剧了。那天晚上,贝丝对我发泄了积累已久的怨气,骂我是一个十足的窝囊废。我自然不会像她那样,对她恶言相向,但也不甘示弱,我回敬她,说她是个市郊泼妇。吵架后的四十八个小时里,她都没有理我。就像上个月一样,我们就快递账单吵了一架,她整整一个周末都对我一言不发。还有上上个月也一样,她在坐月子时,大骂我是有史以来最自私自利的家伙。所以,不仅仅是乔希的哭声让我夜不能寐,还有许多其他鸡毛蒜皮的事也让我无法入眠。比如说这座房子。我现在痛恨这座房子。并不是我的房子有什么特别可恨的,相反,它是那种能让这个国家许多公民都梦寐以求的一流城郊房:两层,新英格兰殖民时期风格的白色墙板,墨绿色百叶窗,四个卧室,有厨房,还有全家可入的地下室,半英亩大的后院,能停两辆车的独立车库。它当初的要价是四十八万五千美元……但这个康涅狄格州的角落地区,在经济衰退期间还真是遭受到了打击。所以,一九九一年,我们以四十一万三千美元的价格拍下了这座房子。那时,好几个同事都跟我说,你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但当我和贝丝签下贷款条约时,我脑中唯一的念头便是:我们真的成为房奴了,我们把自己给囚禁了。和其他房间一样,乔希的婴儿房的装修都是未经修饰的松木,早期美洲风格。他睡在一张红木婴儿床上,殖民时期的,大约出自一七八二年。他的换洗尿布放在一个抽屉式的松木柜上,柜子来自老约克郡的魅音酒店。等他大一点儿时,可以坐到一张小摇椅上,这张小摇椅曾载过小霍桑,他还可以玩一玩古老的破布娃娃,当然,这娃娃就是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陪伴在她身边的。我怎么知道孩子房间里这些家具的狗屁历史?这得归功于贝丝。我们从城里搬到这城郊,两年之内,她便把所有家具脱胎换骨,扔掉了我们之前在伯特利家居店买的简单实用的东西,并宣称:我们要复古,回到殖民时期。但是,对她来说,这不是说开车到最近的伊森艾伦市场,买些人造革的威廉斯堡扶手椅就完事了。她要的是,我们新家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百分之百的联邦党派风格。一连几个月,她展开了疯狂的搜索行动,从家里到新伦敦,她在每一个古玩店里搜寻什么原始的棕绷床垫,波士顿?威拿牌的正品军用小提箱,普罗维登斯会议室里的靠背长椅等。每一件东西都还必须有一段小小的历史渊源。据贝丝称,托马斯?杰斐逊曾在家里一张沙发长椅上干过他的一位情妇,而挂在家中浴室里的新英格兰正版地图,是丹尼尔?韦伯斯特的继妹亲手绣的……也有可能是他的瞎侄女(反正我也搞不清)……贝丝上瘾了,成了所谓的正品家具狂,难以自控。这是一种昂贵的瘾,那一年,我年底七万九千美元的奖金,全都搭进去了。不过,我还是随她去,因为这占据了她的全部时间,延期了她将要面对的巨大失落。同时,买下每一件她迷恋上的古董,确实能减弱她内心的挫败感。但最终她还是渐渐厌倦了,厌倦了古董拍卖室,也厌倦了四处疯狂猎寻奥杜邦的系列原作。房子里已经全副武装了,这是一个收藏家的胜利。朋友来访时,她可以花上几个小时去讲述一个一七八九年的缺口瓷杯的渊源,讲它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三文市东部,讲一个海军准将曾用过它。尽管贝丝从未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但我知道,她暗地里也瞧不起自己的行为。她很清楚,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她不过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从一些令人不舒服的真相上逃离。像我一样,她现在也讨厌这座房子,讨厌它带来的全部暗示。当我走到乔希的床边时,他已经哭得抽搐了—这是他用嚎哭来获取父母注意的临界点,他也已经精疲力竭了。亚当在这么大的时候,只要简单的三步就可以停止他的哭泣:把奶嘴重新放进他嘴里,抱着安慰一下,再把奶嘴插入热奶瓶里即可。但要是对乔希这样做,就是强迫行为了。他就是喜欢哭,对什么奶嘴、抚慰、奶瓶那老一套根本不买账。你必须得抱着他来回踱上一个小时,你得不停地唱歌逗他,不能歇一下,你要是胆敢歇一下,他马上就又会抓狂。要是你坐在椅子里不动,嚎哭马上会自动再次爆发。他是一个专门对付人睡觉的恐怖分子,你要是不答应他的全部要求,他绝不罢休。我在地板上四处找寻他甩到地上的奶嘴,最终在那个抽屉式柜子下面找到了。我把奶嘴放在自己嘴巴里消了消毒,然后塞进了他的嘴里。接着我就把他从婴儿床里拎了出来,扔到肩膀上坐着,开始不停地唱“一闪一闪亮晶晶”。他马上就把奶嘴吐了出来,又开始嚎哭起来。奶嘴在楼梯上跳了几跳,又重新蹦到了地板上。当他跟着我走到厨房,看到微波炉里的牛奶瓶这老把戏时,他一下把哭声提高,整整二十秒的时间,震耳欲聋。亚当是一个真实的理想型宝宝,就是那种你能在尿布广告里看到的,非常煽情但是死可爱的宝宝类型;而乔希则非常要命。他是一个小号的彪形大汉。超大的头颅,拳击手的鼻子,斗牛士般的性格。我当然也爱他……但是,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喜欢他。他让我焦躁不安—不仅仅是因为他哭个不停,似乎不太高兴自己被人带到了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原因我想就是—像这座房子一样—他代表了另一种内在的束缚。我的一个朋友曾对此发表过精辟的言论。他说:当你有了第一个孩子时,你还自信自己得心应手,还没有深陷透支的生活里。但当你有了第二个孩子后,那你就是一个真正成了家的男人了,你的义务会堆积如山,你不再是什么可以脱身的代理人了,你失去了在世界上自由漂泊的权利。当然,对于乔希这个爱哭鬼我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他只不过是直接反映了他父母之间的不和。孩子对这种事很敏感。即使只有五个月大,他们的感官也异常灵敏。亚当也是,当我和贝丝不和时,他非常清楚。不管我们是吵了一架,还是彼此冷战一场,我都能看出来,亚当在恐惧。他那灰色的大眼睛里,满是请求,请求我和贝丝和好。这种关心,使我内心痛苦。因为他那对家庭和睦的无声请求,让我回想起了三十四年前的事,那时我就是他这么大,在父母各守一隅时,我也只能无助地注视着他们。乔希一看到我从微波炉里取出热奶瓶,就开始双手乱舞起来,直到我把奶瓶塞到他手里才罢休。我拖过厨房里的一把椅子坐下,面对面地抱着他,他吧唧吧唧地吸着奶。在他喝完之前,大约会有五分钟的安静时间。所以,我空出一只手来,打开了放在角落柜子上的一台九英寸电视机。我从没想过最终自己会住在一座厨房有电视机的房子里。但贝丝坚持如此,她说这样方便看美食节目。我没有为此事争论不休,尽管我很想指出,索尼公司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都还没开始运营呢。和房子里的其他三台电视一样,厨房这台也装了有线。所以我立马调到了新闻频道,即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一调到新闻台,我便看到一些想别过头去的东西。准确地说,不是一些东西……而是某个人。她名叫凯特?布莱梅尔,目前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战地明星记者。此刻,她正穿着一套合体的迷彩服,还有一件防弹背心。她站在萨拉热窝被严重轰炸过的医院前进行报道。她身后,一组医生正在为一位战士截肢。他们的医疗物资紧缺,做手术都不用麻醉剂。低沉而又慷慨激昂的评论是凯特的拿手好戏,但透过她的声音,你还是可以听到那些可怜家伙的哀号。我注意到,她那头栗色短发很适合战区里的装扮。话说回来,她在头发上向来就很会来事儿。当我和她在大学里住在一起时,她就从未停止过摆弄头发。她的装扮也一样,那时,她总是以一副让人流鼻血的打扮出现在课堂上,还善于用各种白痴问题巧妙地满足男教授的虚荣心,让他们在课堂上光芒四射。从那时起,她就已然是一个精明的政治人物了。她很清楚,作为一个大有野心的女人,会调情是必须的,手段是否合适,对她来说尤为重要。我记得某个潮湿的星球六下午,她躺在床上,浏览着一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它们分别是玛莎?盖尔霍恩、奥莉娅娜?法拉奇以及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的书,这三个女人,她认为是过去四十年以来,最伟大的战地记者。“有一天,我也会写一本这样的回忆录。”她说道,语气不容置疑,对自己的职业前途非常肯定。接着,她举起一本战地照片集,那是伟大的罗伯特?卡帕的作品。她又加了一句:“而你,将会成为他。”乔希突然把奶瓶甩到了地板上,他用他的方式告诉我,他喝饱了。迅雷不及掩耳,他又开始号哭起来,而且很快发展成高亢的咏叹调,大有吵醒亚当和贝丝之意。我赶紧又把他扔回肩头,随即打开冰箱旁的门,步向地下室的楼梯。地下室并不大,大约十六英尺长,十二英尺宽,主要由两个小房间组成。我认为自己已经设法充分利用了这里的空间。这里也是这所房子中,贝丝唯一没有整成玛莎?华盛特奈兹统一设计风格的地方,即漂白过的镶嵌式芬兰木地板,中度灰的斑点地毯,隐藏式的顶灯。一下楼梯,便能看到我进行锻炼的活动区域,那里有一台诺迪克牌越野滑雪式跑步机,一台班霸牌登山机,一套索洛夫勒克斯牌的小型健身器。我每天早上都尽量抽出四十分钟的时间来锻炼。十分钟跑步机,十分钟登山机,最后二十分钟的重量训练—是为了保持我的体重维持在一百七十五磅左右。我的医生告诉我,这对于一个五英尺十一英寸,胆固醇值是五点五,不吸烟的三十八岁男人来说,一百七十五磅是最完美的体重。他常常对我保持苗条的能力称赞不已。但我想,我能如此健美的真正原因是,我从来没想过在墙壁上砸几拳,而是每次都是跑到地下室,在卧举长凳上发泄愤怒。或者我会听音乐。我拥有一千二百张以上的光碟,全都存放在一个旋转木架上,坚固的樱桃木做的木架。它是我在康涅狄格州一个叫做西部康尼尔的小镇定制的。虽然花了一千八百三十美元,但凡是见过的人,都对它的独立装置和简单操作羡慕不已,就像他们也羡慕我的高保真音响设备一样。我去了纽约曼哈顿区西边的第四十五街,那里有家高保真音响装备店,只出售来自英国的高端设备,要是你了解一些小牌子的话,你就能买到世界上最好的。我花了不到五千美元自己搭配了一套装备:一对美声七五三落地式扬声器,一台雅俊的德尔塔CD转盘以及黑匣子数模转换器,还有一个真正令人叹为观止的赛纳斯三号喇叭,它以钻石般细密而清晰的音质著称。我收集的光碟,大多是来自《古典音乐企鹅指南》一书的建议。我对音乐是认真的,曾很想在锻炼的时候听上一段完整的演奏(或者歌剧)。但不幸的是,所有超过四十分钟的音乐都不太适合我的锻炼过程。所以,在晨练时,我不得不听上几遍放松神经的马勒或布鲁克纳的浪漫音乐,不过,其实我更喜欢在晚上听他俩的交响乐。因为那时,我可以完全置身于黑暗中,也就是我最中意的地方—暗房。以前,我的暗房就是洗衣房。但我们搬到这座房子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洗衣机和烘干机转移到了厨房里一个隔离的储藏室里。然后木匠和水暖工开始在洗衣房动工。他们拆除了原有的橱柜和一些固定装置,重新安装了两个专业的不锈钢水槽,原来唯一的一个窗口也用砖头砌上了,墙壁重新刷了一遍,涂成了灰白色,然后,把一组定制的表面散发光泽的钢制壁橱,镶嵌进了一面墙里。我还花了二千三百美元买了一个真正的奢侈品:最新上市的带挡光板的旋转门。旋转门是一个圆柱体,里面还套了另一个圆柱体,这是为了挡光,制造出完美的暗房黑视效果。我认识《新闻周刊》的一个摄影记者,根据这个家伙的建议,我还采用了一流的洗印设备:贝思乐四十五倍放大机一台,肯德曼胶片干燥箱一台,柯达自动托盘摇杆一根。我还只用最上乘的伊尔福特牌的相片冲洗液,只上免税店买溴纸打印照片(溴纸是美国所有一流摄影师的选择用纸)。像许多专业的摄影师一样,我最中意两种顶级的黑白胶片:柯达3X和伊尔福特HP4。和洗印设备相辅相成的,就是那个大壁橱,从地板延伸到天花板,防火,防水。有可卷的铝制挡光柜门,由两把防盗锁锁着。这一切说起来似乎有点儿谨慎过头,但如果你有一个价值超过四万五千美元的照相机及其镜头,你就承受不起任何万一了。我开始收集相机是在一九六三年,那时我六岁,去外公外婆家玩,他们住在劳德代尔堡的退休公寓里。靠墙的一面桌子上,留有一台老布朗尼相机,我拿了起来,从取景器里往外看,立即被迷住了。一种全新的视觉方式在我这儿诞生了。它就像从一个小洞里往外窥视,你不必去看身边所有的东西,你可以缩小视觉范围,只看一副景象都行。不过,对于只有六岁的心灵来说,最为喜悦的是发现了你可以躲在镜头后面—照相机把你和世界分离了。接下来在外婆家的日子,爸爸妈妈不停地争吵,外公外婆也不停地争吵,他们都惹怒了对方。而我,大多数时间都躲在了老布朗尼取景器的后面。事实上,当我和大人们待在一起时,我也把相机放在眼前,把他们隔离开来,而且在和他们说话时也拒绝放下。我爸爸不乐意了。一天晚上,大家坐在餐桌旁吃晚饭,我一边吃着番茄酱蘸虾,还一边举着相机看,爸爸的耐心耗光了,他一把从我手上夺走了相机。外公莫里斯觉得爸爸过于苛求,于是开始为我辩护。“让本尼自己玩自己的。”“他不叫本尼。”爸爸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老耶鲁生的傲慢讽刺,“他叫本杰明。”外公并没有接他的茬儿。“说不定这孩子将来长大了能成为一个摄影师。”“除非他想饿死。”爸爸说。在摄影和照相机这件事上,这是我和父亲的对抗中,最为温和的一次。但是,当我们在劳德代尔堡短暂而不太愉快的拜访最后结束时,外公在机场郑重其事地把老布朗尼交到了我手上,他对我说,这是一份临别礼物,是送给他最喜爱的外孙本尼的。我现在还保存着那台老布朗尼,就放在暗房壁橱的最顶层,和它放在一起的还有:我十四岁时得到的第一台柯达傻瓜机,高中毕业时得到的第一台尼康,一九七八年大学毕业时的第一台莱卡—就在妈妈与世长辞前六个月,那年她才五十一岁。壁橱下面的三层,放的都是我从那时起收集的相机。其中有几台稀有的珍品:一台宾得自动聚光单反机,一台古老的柯达伊斯特曼落地箱式照相机,还有一台柯达第一批出产的古典旁轴相机。还有就是我目前使用的装备:一只原装的速像新闻摄影镜头,一台新莱卡M9相机(带有价值五千美元的莱卡三百大炮镜头),一台莱卡福勒克斯,一台瑞典的哈苏五百厘米长焦机,还有一个坚固的樱桃木的三脚架,只有在拍特殊风景或人物肖像时我才使用。地下室的一面墙上挂了我拍的一些精选风景照,安塞尔?亚当斯风格的远景低压云,在康涅狄格州的海岸边拍的,还有白色仓库对着黑下来的天空。另一面墙上都是人物照,有用非常类似比尔?布兰德的手法拍摄的贝丝,还有孩子们,他们摆出了各种姿势,亲密无间。这些照片我只用了当时的环境光,光圈开得很小,照片看起来格调自然,很有质感。第三面墙,也是最后一面墙上挂的是我称之为黛安?阿勃丝派别的作品:一个没有双腿、一只眼戴着眼罩的男人,在布鲁明戴尔百货店前面乞讨;一个西印第安老妇人戴着口罩,搀着一个人在中央公园西路上走着;一个一边脸烂掉的醉鬼,在一个廊下的垃圾桶里,扒出半只巨无霸。贝丝很不喜欢第三面墙上的照片,她认为它们太夸张,呈现出太刻意的病态。她也不太喜欢那些黑白分明的家庭照片,她说我把他们照得像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人一样。不过,她倒很是赞赏那些风景照,常跟我说:你真正看到了新英格兰田园生活的黑暗面。与贝丝相反,亚当则很爱我的病态城市系列。每次他摇摇晃晃走到地下室来看我工作时,便爬上那张灰色的单人沙发床,踩在上面,指着那幅“廊下的酒鬼”,咯咯笑着说:“脏鬼!……脏鬼!”(这是他的批评)。小乔希呢?他什么都没注意到,他只会哭。那个早上,他自然也是一直在哭。从我把他从厨房带到地下室,就一直没停过。二十分钟过去了,这黎明前的爆发还未结束。我至少已经在地下室的楼梯上来来回回踱了四十次,会的摇篮曲也唱了一遍又一遍,又开始重新唱起“一闪一闪亮晶晶”来,这已经是第十四次了。终于,一股疲倦袭遍全身,我不得不坐了下来,把乔希放在膝盖上抖动着,让他以为我还在走动。过了一两分钟,他好像确实是停歇了。我四周看了看,对着音响旁边的一块空白墙壁盯了一会儿。那个地方是我为战争照片而一直预留的,就是那种大幅的卡帕式的运动摄影,凯特?布莱梅尔曾对我说过的,她说有一天我会拍出来的。但是,我从未靠近过任何战场,从未到达过任何前线……而且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去了。短暂的遐想结束了,乔希又大哭起来,也许是他的尿布该换了。我把他放在长沙发上,解开他的连体衣下面几个摁扣,检查他的屁股。尿布装满了。从来都是惨不忍睹,特别在彻夜未眠之后,更糟糕。所以,现在得回他的婴儿房了。我把他放在一个塑料尿垫上,就是放在他那松木抽屉式柜子盖上的。乔希患有无法治愈的尿布疹,从他出生以来,他的屁股就经常红红的,还总是溃烂。所以,对他来说,换个尿布,就像受一场刑一样。一发觉屁股下面的塑料尿垫,他就开始扭动,哇哇大哭。他太过激动,我不得不抽出一只手来摁住他,另一只手还得继续解开他的连体衣,好把他的腿从衣服里退出来。当我费了相当大的劲儿把他的衣服解开后,才拉住衣服的一头,把他屁股抬了起来,最后才完全脱掉了。这时,恐怖的尿布在我面前暴露无遗:稀屎从屁股一直糊到肚子上,我都看不到他的肚脐了。我一阵恶心,闭上了眼睛,但逃无可逃,没一会儿,乔希开始双腿乱蹬,并一脚踹进了脏尿布里。现在好了,脏东西弄得脚底板和脚趾缝里都有了。“啊,老天爷啊!”我嘀咕着,赶紧跑到窗台边,想去抓一把婴儿湿巾过来,还好湿巾就在那里。但就是这两三秒钟的光景,就在我手没有摁住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他翻腾得太厉害了,想把自己从塑料尿垫上移开。当我从窗台边返回时,眼看着他就要从四英尺高的柜子上滚落下来。我大叫着他的名字,在他从柜子边缘滚落的瞬间,俯冲了过去。他跌落下来,我一头撞到了抽屉柜的底部,他掉在我的身上,因受惊而尖叫起来。婴儿房的门突然哐当一声打开,贝丝出现在门口,低头看着我,大喊大叫起来:“该死的!我早说过,早说过,早说过……”贝丝一把从我手上抱走乔希,我无力分辩道:“他没事……没受伤。”这时,尿布从乔希身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我的肚子上。但我并不在乎睡衣现在被大便弄脏了,我更在乎的是,贝丝的语气冷酷无情,而我头上撞的大包正在隐隐作痛。“你从来就没听过我说话,是不是?”“这只是个意外。”我说。“我说过,不要把他一个人放在尿垫上……永远不要那样做。”“只不过一两秒钟……”“我跟你强调过无数遍了!”“好吧,好吧,是我……”“错了!”“是,是我错了。”我站了起来,就在这时,尿布从我肚子上滑落,软塌塌地扑到了地毯上。这地毯来自一七七五年费城一家公寓式酒店,传说约翰?亚当斯曾在上面踩过。贝丝傻眼了,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的一副狼狈样,看着一千五百美元的古董地毯一塌糊涂,看着仍在疯狂挣扎的乔希把屎糊糊涂到了她的睡裙上……“太可怕了,”她喃喃自语道,声音疲惫而涣散,“真是太可怕了。”“对不起。”我说。“你只会说这一句。”“贝丝……”“你走吧,本。去洗个澡,去上班。我会处理这些,和以前一样。”“好吧,我走。”我迅速退出了房间。但走到过道上时,发现亚当站在他自己房间的门边。他把自己最喜爱的玩具,一只笑容可掬的考拉熊,抱在胸前,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焦虑的样子。我知道,是我们的大声咆哮吵醒了他。我蹲下来,亲了亲他的金色头发,柔声说道:“没事了,回去睡觉吧。”他显然不相信没事了。“你们为什么要吵架?”“我们只是累了,亚当,真的。”这话听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他指着我脏兮兮的睡衣睡裤,皱起了鼻子,那气味刺鼻。“脏鬼,脏鬼。”我无力地微笑了。“是,真正的脏鬼。那你现在回去睡觉好吗?”“我要去找妈妈。”他说着,便跑进了乔希的房间。“不要告诉我你也起来了。”他一进去,贝丝就叫了起来。我返回卧室,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一条运动短裤,一件T恤,一双耐克鞋,然后下楼,把发臭的衣服扔进了洗衣机。在回到地下室前,我转动碟柜,找到B部,逐一翻看几十张碟之后,终于找到了巴赫的《英国组曲》,这张碟是由格伦?古尔德演奏的,我把它从架子上抽了出来。早上是听耳机音乐的时间,所以,我戴上了塞尼黑穆斯(Sennenheims),它有着世界一流的立体声效果,拧开了声音开关,然后想用以往的冲劲迈步到登山机上去。但我发现自己突然不能动了,我的手指抓不住扶手,我想,大概是指关节断裂了。最后,我强迫自己运动起来,努力使双腿稳定步伐的节奏。没过多久,我便以每小时三英里的速度在攀登了,脖子上开始冒出一串串汗珠。我继续加大步幅,更加卖力地踩下每一个步子,想象着自己正在进行一场比赛。我越爬越高,根据机器上的数据显示,我已经爬了差不多相当二十层楼的高度了。我的节奏已经疯狂了,处于超负荷失控的边缘。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狂跳,为了与我的运动节奏保持一致,它已经达到了极限。巴赫在播放着,但现在我已经听不到了。我只听到自己胸膛里擂鼓般的轰鸣,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没有愤怒,没有对家事的绝望,摆脱了一切义务,所有的束缚都解开了,我无所不在,除了在这里。不知过了多久,我眼角的余光中,瞥见亚当正从楼梯上走下来,他身后拖着一个大大的棕色挎包,我的公文包。当他下到地面时,朝我咧开嘴笑了,然后双手放在挎包两边往前推,嘴里咕哝着什么向我走来。我取下耳机,在气喘吁吁中,我听见他说:“响爸爸,做律西……响爸爸,做律西……响爸爸,做律西。”我感觉自己的眼泪涌了出来。不,孩子,你不会想要像爸爸一样做律师的。……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他写得如此好,以至于你会一路追读下去,希望它永远不要结束……——美国《纽约时报》富有创意的恐怖小说,高潮迭起,显示了真正的心理洞察力。——英国《星期日电讯报》肯尼迪擅长跨风格写作,他笔下的惊悚小说很浪漫,爱情小说很惊悚,同时具有浓郁的文学气质,深入爱与生命的话题。在肯尼迪看来,“生活是很矛盾的。不这样想的人都是牧师。”——爱尔兰《星期日论坛报》

编辑推荐

1) 《摄影师》——备受英法美三国读者、评论家推崇的浪漫惊悚小说家道格拉斯·肯尼迪悬疑力作。道格拉斯·肯尼迪(Douglas Kennedy)是法国政府颁发的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还是英国W.H.史密斯最好读图书奖得主,美国超过百万册畅销书作家。道格拉斯·肯尼迪已写了10本小说,他的书已经被翻译成22种语言。2) 《摄影师》——融合谋杀、魅惑、变换身份等诱人戏剧元素,深入爱与生命的话题。小说融合谋杀、魅惑、变换身份等诱人戏剧元素,探讨的主题蕴含哲学深度和艺术质感。肯尼迪擅长跨文学样式写作,他笔下的惊悚小说很浪漫,爱情小说很惊悚,同时具有浓郁的文学气质,深入爱与生命的话题。他书中的主题总是贴近人心,比如婚姻悲剧、工作上的屈辱和父母的愧疚。这使得他的书,不论是黑色惊悚小说,还是成人爱情故事都成功造成轰动。“我所写的都是人们平时会碰到的,并不遥远。毕竟,故事本就来源于生活,这就是我的书大受欢迎的原因。”他这样说。3) 《摄影师》——改编电影全球票房大破千万美金!勇夺法国黄金档期首周票房Top3!小说改编影片成功挑战悬疑惊悚类型电影,主角演技动人心弦,重现紧张大师希区柯克神采的悬疑杰作。《巴黎爱情故事》、《我心遗忘的节奏》全欧首席票房男星罗曼·杜里斯携手法国国宝级影星凯瑟琳·德纳芙再次征服全球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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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条)

 
 

  •   拿到书后我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感觉很特别,不同于一般推理小说的案件进入破案的过程,而是以第一人称的缓慢又扣人心弦的叙述来展开故事,值得一看~PS:电影没什么意思,稍作了些修改,节奏不是很连贯,所以还是推荐看书
  •   电影版本和原著,总是原著的好看。一直感受到美国那种小资的生活,以及后续的紧张情节!
  •   读了几天,不错,作者创意很好,文字特别。
  •   个人喜欢的风格和题材,会看下去的
  •   比较精彩的小说,然后又看了电影,还是觉得小说比电影更加精彩。
  •   刚看了十几页,看的有点迷茫,对故事内容也挺好奇的,继续看!
  •   还没看完,前面有点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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