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英] 安东尼·伯吉斯 页数:209 字数:117000 译者:王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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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再吮发条橙 我的中篇《发条橙》于一九六二年初版,现在时间已过去很久了,久得足以为世界文学界所忘却了。然而,它拒绝被忘却,这主要归功于斯坦利·库勃里克的同名电影。我自己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理由有许多,可惜做不到。我收到过学生的来信,说要写论文讨论它,日本的戏剧界也要求将它改编成能剧(从中国引进的一种戏剧。)。这部作品似乎可以天长地久,而我看重的其他作品却在堆灰。对于艺术家,这不是异乎寻常的经历。拉赫玛尼诺夫就常常抱怨,他的成名主要靠孩提时写的升C小调前奏曲,而成熟期的作品却从不进入节目表。贝多芬创作G调小步舞曲是为了鄙视它,但孩童们却用它来上钢琴启蒙课。我不得不继续忍受《发条橙》的流传,这意味着我对这本书拥有某种著作者责任。在美国我对它拥有一种特殊的责任,专此加以说明。 还是开门见山吧。《发条橙》在美国从未全文发表过。原书分为三部,各七章。取出计算器一算便知,共计二十一章,而二十一是人类成熟的标记,至少过去曾经是,因为人到二十一岁拥有选举权,开始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不管二十一具有什么样的象征意义,我起先就是使用这个数字的。像我这种小说作者,都对所谓的数学感兴趣,也就是在处理数字的时候,要使之对人类有所意味。章节的数目从来都不是完全任意的。正如作曲家写谱的时候拥有一个含糊的总体和持续度概念,小说家也拥有长度的概念,它通过作品所分章节的数目表达出来,故二十一章对我很重要。 但对于纽约出版商来说,它们是无关紧要的。他出版的小说只有二十章,执意要砍掉第二十一章。当然,我是可以提抗议的,把书稿拿到其他地方出版,但考虑到他接受此书本身就表现出乐善好施,而纽约、波士顿的其他出版商说不定会将书稿一脚踢出的。我在一九六一年的时候缺钱花,连给我的一丁点预付款也不无小补,如果出版此书的条件就是删节,那就删吧。所以,英国的《发条橙》和美国的同名薄书也就相去甚远了。 更有甚者,世界其他地方是从英国订购此书的,所以大多数外文版,当然包括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加泰罗尼亚文、俄文、希伯莱文、罗马尼亚文、德文版,都拥有原来的二十一章。斯坦利·库勃里克拍电影的时候,尽管是在英国拍的,却取法美国版本;对于其他国家的观众来说,似乎故事提前结束了。观众倒没有嚷嚷着要求退票,只是纳闷库勃里克为什么把大团圆排除在电影之外。人们便给我写信,我的后半生确实有大量时间在复印关于创作意图和意图落空的声明,而库勃里克和纽约出版商却在恬不知耻地享受肆意歪曲带来的回报。当然,人生不如意啊。 第二十一章里发生了什么呢?读者现在有机会一睹真面目了。简单说,我的恶棍小主人公长大了,遂厌倦了暴力,承认人的能量用于创造胜过用于破坏。无谓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权,因为青少年能量充沛,却没有从事建设性活动的才能。其精力必须通过砸电话亭、撬火车铁轨、偷窃并破坏汽车来发泄,当然,摧毁人命是更令人满意的活动啦。然而,总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气盛的产物,令人生厌,是愚昧无知者的急智。小说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应该有所为——结婚生子、使世界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转动,甚至有所建树——比如说作曲。毕竟,莫扎特和门德尔松在十几岁的纳查奇,即青少年时代就创作了不朽的乐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却在冲杀和抽送中取乐。这位长大的青年颇为羞愧地回顾着自己肆意破坏的过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来。 第二十章里面并没有暗示这种意图变化。孩子的心理状况被硬性调整,接着再作恢复调整,他还愉快地预见到自由暴力意志的恢复。“我真的痊愈了。”他说,美国的版本就这样收尾了。电影也是这样结束的。第二十一章使全书产生了真正虚构小说的品质,小说是建立在人生变迁的原则之上的艺术。除非能够表明主角或人物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长的可能性,创作小说其实是意义不大的。连垃圾畅销书都能说明人们在变。如果小说不能表明变化,只是说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说。 纽约出版商认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国方式,知不知道?它温和乏味,活像主张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怙恶不悛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坚强,更能够面对现实。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接受道德进步的概念;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义的书,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间活跃吧;直到最后一行,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犹太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这种书会轰动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 我这样认为,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实体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不幸的是,我们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认为恶很诱人,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更加壮观。我们喜欢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哪怕吓得裤子拖地。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庄严弥撒曲》、《抑郁剖析》,就无法上头条新闻,无法成为电视的插播新闻。不幸的是,我的讥讽小书竟吸引了许多人,因为它就像一筐坏蛋,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 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似乎有点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这在书中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别人烧杀奸淫。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物身上。不过此书也有道德教训在内,这就是强调道德选择的根本重要性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为此我倾向于贬低《发条橙》,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性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够多了,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纳查奇语,借以缓和色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露骨反应,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人们更喜欢看电影,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这是正常现象。 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书名的意义是什么。发条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伦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较怪异,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He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尽管queer一词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性恋的涵义,此处主要不是指这个。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时钟橙子),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机械橙子),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伦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是廉价的椰子手雷。我的原义是,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它是增强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感染力,还是可以截去的肢体。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不过我的审美判断不一定正确。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评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耶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但不能推倒重写。我漠不关心地(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写下的东西留给美国人口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判吧。可以吃掉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来嘛。悉听尊便。 安东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 后记 那不是我的发条橙 文/安东尼·伯吉斯 我敲出一个题目——“发条橙”——思忖着这题目应该配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一直很喜欢这句伦敦话,感觉它不只是对怪异行为(不一定是关乎性的)的怪诞比喻,也许还包含着更深刻的意义。一个故事便开始涌动了。 琳内(伯吉斯的第一个妻子)和我已经认清了一种新的英国现象——青少年团伙的暴力。1957年和1958年休假的时候,我们都在咖啡吧见到不良少年。这些少年一身新爱德华风格的时髦服装,鞋底厚重的靴子,奇特的发型。他们看起来如此优雅,不像暴力狂的样子,但胆小的人都怕他们。他们是“时代精神”的化身,似乎想藉此直白地表露他们对世界霸主英国战后衰落的失望情绪,并为爱德华王朝扩张时代招魂,至少通过他们的服饰。他们原来被叫做“爱德华公子哥”。现在到了1960年代,一批穿着更随意的小流氓又取而代之。他们人称“现代哥”和“摇杆仔”,因为第一帮不管是做什么的都穿着现代派服装,其他的则骑着带摇杆和车撑的摩托车。《牛津英语词典》第二版说皮夹克是摇杆仔的标志性服装是对的,但认为他们因喜欢摇滚乐而得名就错了。琳内和我在赶往黑斯廷斯的路上,曾目睹现代哥和摇杆仔们互相往死里打。 这些年轻人好像单纯地酷爱攻击本身。他们正是摩尼教的宇宙原理的体现,为对立而对立,阴与阳相对,X和Y相斥。我预感这些口袋里塞满钞票的新生代身上盲目的能量将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当然,他们也并非前无古人。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代的学徒也起过暴动,但对付他们的方式非常简单——有时干脆就地绞死。起初我考虑把这部新作写成历史小说,讲述1590年代的一次学徒暴动,当时,暴力少年们毒打一个卖鸡蛋的妇女,纠缠鸡蛋价格过高,好像威尔?莎士比亚也滑倒在涂着血和蛋黄的路面上,跌破了嘴唇。然而最后我决定搞一下预言,将背景设在不远的未来——比如1970年——那时青少年的攻击性达到如此骇人的程度,使得政府试图采用巴甫洛夫的负强化技术将其斩草除根。我感觉这部小说必须有一个哲学或者神学的基础——青少年的自由意志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选择,尽管大都选择恶;通过科学手段的调节,人为地消灭这种自由意志;而这种行为在神学意义上是不是比自由选择做恶更大的恶呢? 写这部小说所面临的问题完全是在文体方面。讲故事的必须是未来时代的一个流氓少年,必须用他们自己的那种英语来讲。这种英语应该是他们团伙内的俚语和他自己的惯用语混合而成。若用60年代早期的俚语来写这部书就不对了:像所有俚语一样,它不能持久,也许待到手稿送去排字的时候,它已经散发薰衣草的香味了。这个问题在当时看来似乎很棘手。必须创造一种1970年代的俚语,但我不敢把它信手捏造出来。那完成了一半的草稿中的60年代的俚语明显是行不通的,我把它锁在抽屉里,去写别的东西了。 琳内和我感觉该去度个假了。有艘俄国轮船从蒂尔伯里出发去列宁格勒,中途停靠哥本哈根和斯德哥尔摩,然后驶回。航行间歇会在列宁格勒酒店作短暂停留。俄国人是有名的善饮,琳内知道跟他们一起会很自在。我完成了白天的小说写作和校改任务,便开始重温俄语。我想说服琳内,让她至少学学西里尔字母,这样就能知道哪里是女洗手间,并且也能说上几句人际交往的客套话。但她不屑于再回学校读书。我叹了口气,埋头苦学我的词汇表和常用动词。不久,灵光一闪,我找到了《发条橙》文体难题的解决办法。我的太空时代的小流氓们的词汇可以是俄语和通俗英语的混合,再佐以押韵的俚语和吉普赛人的醉话。俄语“少年”的词尾是“纳查奇”,就用它来命名这种drugi或说droogs或说暴力哥们儿所讲的少年惯用语吧。 俄语比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更适合放在英语中做外来语。毕竟,英语中已经混有法语和德语了。俄语中有多音节词,比如zhevotnoye(最好的),也有短词,比如brat(兄弟)。像东方语言一样,俄语不分腿和脚——一个noga就把两样都包了,手和胳膊,同样有一个词ruka。这种语言的限制可以把我的可怕的年轻叙事者变成一个有着活动四肢的发条娃娃。我那在抽屉里闷燃的草稿中已经很多暴力,而完成后的作品中还会有更多,这种陌生的新标志就像一种雾气,可以将书中的破坏行为略加遮掩,保护读者免受自身卑劣本能的伤害。这是个绝妙的讽刺,一群令政治无计可施的少年,施行着极权主义的终极暴力,操一口取自当时两种主要政治语言的俚语。 最后我造出了大约200个词。书是关于洗脑的,那么最好书的文字本身就是洗脑工具。要给读者洗脑,让他学一点俄语。这部小说就是要实验一下语言操控,其中的外来语可以慢慢通过语境了解含义:任何出版商要求加词汇表,我都会断然拒绝。词汇表会对语言操控造成干扰,破坏洗脑的效果。创造新韵律,挖掘老韵律(主要是从钦定版《圣经》中挖掘),用在这种拼凑的怪话上,这做起来非常有趣。到我们踏上亚历山大·拉季谢夫号这艘波罗的海航线上装备精良的轮船准备向蒂尔伯里进发时,小说已经快完成了。 1962年5月,《发条橙》面世了……英国没有一个评论家喜欢它,《泰晤士报文学副刊》说它是:“黏糊糊的空话……肚子空空的腐朽的产物。”当年晚些时候,《发条橙》由W.W.诺顿公司在纽约出版。诺顿的副总裁埃里克·斯温森坚持要删掉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不得不同意删改,因为我需要这笔预付金,但我并不乐意这样做。这部作品我是精心布局的。全书分为三部,每部七章,总的章数在传统数字观念中象征人的成熟。我的年轻叙事者,这个爱听音乐的恶棍亚历克斯在故事最后终于长大成人,将暴力当作孩子气的玩具抛弃了。这就是末章的主题,是它让这作品成为一部虽然简短但却真实的小说。然而斯温森想要的只是政府通过人为调节带来的可逆的变化。他想让亚历克斯成为一个寓言人物,而不是小说人物。第二十章末尾,亚历克斯说“我真的痊愈了”,他又重饮恶的欢乐。因此,我这部小说的美国版和欧洲版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美国流行小说的粗鲁传统将所谓的英式温和驱逐了。 尽管读的可以说是一本不同的书,美国评论家似乎比英国同行更能理解我的用心。《时代》周刊说:“本书也许看似一本淫秽惊悚的小书,但伯吉斯用英语写了一部珍品——一部哲理小说。这一点也许会被忽视,因为小说主人公说的都是纳查奇语,以便给予他应有的特殊身份——半人半非人。这个‘垮掉的一代’的斯塔夫罗金的朝圣之路是一篇严肃而成功的道德随笔。伯吉斯直截了当地认为作为恶人的亚历克斯比作为一个善良的僵尸的亚历克斯更像是一个人。机械社会的发条决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如果恶不能被接受为一种可能性,那么善就是无意义的。” 在美国获得理解让人欣慰,在自己的国家却被误读则让人羞愧。美国批评家们使我不得不认真对待自己的作品,思考这部小说中蕴含的道德观是否合理。我自小接受天主教的教育(这部书也更多的是天主教和犹太教的,而非新教的),自然而然地认为人性应当由其胜任圣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的程度来定义,而假若没有道德的两极对立,就不存在道德选择。我感觉它会是一部危险的书,因为它将善,或者至少是无害,呈现为某种对我的主人公未来的成人生活而言是遥远和抽象的东西,而却把暴力描述为欢乐的酒神赞歌。不过暴力不能不加以表现,因为如果故事一开始我就把亚历克斯推上被告席,给他加上归纳为司法辞令的罪名,这样的话,即使是最随和的老处女读者也会理所当然地抱怨我偷工减料。小说就是要处理具体和个别的事物,哪怕是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于是展现少年暴力这一罪过对我来说便不可或缺了。但是,我自己下笔时的那种兴奋让我感到恶心,奥登说得对,小说家必须与污秽同流合污。 我曾与乔治·德怀尔在其利兹主教辖区讨论小说家的道德责任的问题。我被邀请参加《约克郡邮报》组织的文学午餐会,乔治在餐会上带领大家作了饭前祷告。乔治硕士论文做的是波德莱尔,他对《恶之花》了如指掌。文学,即便是这种走俏于文学午餐会的文学,都是这个堕落的世界的一面,它的使命便是澄清堕落的本质。一部小说的主人公犯了罪或是不道德,如果给有思想的读者读,他也能由恐惧得到陶冶,让自己远离自身的罪恶之根。而对于没有思想的读者,它什么作用也不会发生。迷失了本性的文学固然会诱发恶行,但那不是文学的错。《圣经》也曾让纽约的一个杀手受到启发,用孩童祭祀他的邪主;杀人犯黑格,他杀掉女人,然后喝她们的血,就是因为沉迷于圣餐。 1971年秋天,利亚娜(伯吉斯的第二个妻子)和我应华纳兄弟公司的要求(从他们在罗马的家)来到伦敦,下榻克莱里奇饭店,准备参加斯坦利·库布里克电影《发条橙》的一个内部预映。 我对库布里克的作品很熟悉,而且很钦慕。《光荣之路》当时在法国还没有公映,它是对战争的残酷性的一个简洁的隐喻,在这部电影里,法国人比德国人表现得更加凶残。《奇爱博士》便是对我们都期待的核毁灭的一种尖刻讽刺。库布里克通过这种点缀着蘑菇云的独幕剧把握到一种真实的受虐心理:惧怕某种东西,同时又暗中期待它。不过,我感觉他高估了彼得·赛勒斯的演技,让他在这部力作中同时扮演三种大相径庭的角色,以致模糊了强迫性技术崇拜的讽刺性。《洛丽塔》不会成为佳作,不仅因为詹姆斯·梅森和赛勒斯的角色分配有问题,而且因为库布里克并没有找到与纳博科夫文学的奢放风格相匹配的电影手法。我知道,纳博科夫被退过稿;况且,我自己的《发条橙》的全部手稿也被退过。于是我担心那曾经害了电影《洛丽塔》的删减至只剩情节骨架的手法会把电影《发条橙》拍成一部可有可无的色情片。这两部书的作者的意图都在于突出语言,而非性和暴力;然而,电影却不是词语构成的。看了《2001太空漫游》,我期待一种对视觉未来主义的专业尝试。小说《发条橙》的背景设置在一个年代不详的未来,或许已经成为过去了;库布里克有机会创造一个幻想的未来,通过布景增加逼真度,它可以对当下生活产生影响。 当克莱里奇酒店的接待人员认可了利亚娜是我的妻子,而不是一个讲意大利语的保姆,他们给我们一间阿拉伯石油酋长的套房,把我吓坏了:我担心我必须为这部电影卖苦力;电影公司可不允许不劳而获。利亚娜、德博拉·罗杰斯(伯吉斯的代理人)和我来到一间“索霍”放映室,后面坐着库布里克,听完沃尔特?卡洛斯电子乐版的亨利·珀塞尔为玛丽女王作的哀乐,电影便开幕了。十分钟后,德博拉说她受不了想出去;十一分钟后,利亚娜也这样说。我把她们都拉回座位;面对这些高度渲染的攻击镜头,她们再愤怒也不好对库布里克失礼。我们把电影看完,但结局并不是我1962年在伦敦出版的那本书的结局:库布里克参考的是美国的删节本,电影以一个逼真呈现的幻想作为结局,这个结局出自美国版的最后一章,也就是另一版的倒数第二章。亚历克斯,这个恶棍男主角,本来被调节得厌恶暴力,如今条件反射失效,他正在跟一个赤身女子扭斗,围观的人穿着赛马服,都在小心翼翼地鼓掌。亚历克斯沾沾自喜的画外音:“我真的痊愈了。”为自由意志的辩护成了犯罪冲动的洋洋自得。这本书的英国版写了亚历克斯长大,并且抛弃了暴力,将它称作孩子气的玩偶;库布里克承认他没见过这个版本:这个美国人,尽管他住在英国,只参考了美国人被允许看到的唯一的版本。我诅咒诺顿公司的埃里克·斯温森。 这部电影现在公映了,保守派认为它拍得如此才华横溢,这使它更加危险。电影的才华不可否认,有些亮点是导演对小说中文字游戏的回应。镜头在表演,时而放慢,时而加快;当亚历克斯从窗户跳下,为了展现他自杀未遂的一幕,一部摄像机也被从窗户扔出来——一千镑的机器一下子就报废了。针对它的可怕的主题——个人的暴力比国家的暴力更可取——议会中颇有质疑,电影被强烈要求禁映。当志得意满的艺术家库布里克在他位于布汉伍德的府宅里剪指甲的时候,事情都落到我头上:向媒体解释这部电影,还有那部几乎被遗忘的书,究竟讲了些什么,作些“自由意志”的说教,确认其中的天主教元素。天主教媒体有些不快。我对《标准晚报》说,这本书的构思源于几个美国流氓对我妻子的攻击,这件事被卖报人写在海报上:发条橙流氓攻击了我的妻子。莫里斯·埃德尔曼议员,一位老朋友,在同一份报纸上抨击这部影片,我只得打电话回应他。我搞不清自己在为谁辩护——那本被称为“淫秽惊悚的小书”的小说还是那部库布里克一直缄口不谈的电影。我认识到,这不再是第一次,即使是一本惊悚小说,它能造成的影响跟电影相比也是微乎其微。库布里克的成就彻底将我的湮盖,而我却要为所谓的给青少年造成恶毒影响负责。 的确有种影响无法以恶毒一概而论,那就是《发条橙》中的音乐内容,它不仅是一种情绪的刺激,而且本身就是一种角色。如果能说服热衷流行乐的青少年去谛听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即使是穆格电子乐版——那么鉴于这种艺术的提升,某些人的中伤之辞应该有所收敛吧。但是这部电影,也许这本书也是,似乎否认了这种维多利亚时代观念中的伟大音乐与高尚品德的联系。当时依然到处有音乐理论学者宣称贝多芬让人看到神的显现。亚历克斯在第九交响曲的谐谑曲中看到的东西却截然相反:基督的圣像在游行队伍中,画中的基督在行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致礼。音乐还是那样的音乐,但伦敦到处可见的《发条橙》唱片的封面上只能看到暴力。 我去库布里克家吃饭,在他家里,我首先看到的是他的看门狗,然后是他女儿,她现在已经长大了,当初她曾在《2001太空漫游》中扮演一个口齿不清的婴孩,后来又在《光荣之路》的结尾扮演一个曾做过德国歌女的可爱的妻子。我也感到了库布里克对音乐的重视。当亚历克斯·诺思正为《2001太空漫游》赶写音乐写到崩溃时,库布里克已经决定在既有的交响曲中选择他的配乐了。库布里克为他的追随者们作了个坏榜样。比如说,约翰·布尔曼的《王者之剑》的配乐就选自《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和《众神的黄昏》,音乐中的非亚瑟王时代的元素显得很突兀。不过库布里克经常能找到恰当的配乐。我在他的钢琴上给他演示《欢乐颂》和《雨中曲》(亚历克斯在殴打他计划强暴的那个女人的丈夫时唱的就是此曲)之间存在着可接受的对位,但他并不在意。他给予我的有价值的东西是我下一部小说的构思。这都是关于音乐的。 有段时间我曾漫想着写一部摄政时代风格的小说,某种对简·奥斯丁的戏仿,它应该仿照莫扎特交响曲的形式。小说将分为四个乐章——一章快板,一章行板,一章小步舞曲和三重唱,然后是急速的终曲——故事情节依循的也是交响乐的形式,而不是心理的可能性。所以,在第一乐章,一场乡间别墅舞会上,人物在展示部出场,又在发展部卷入暴力的幻想曲,然后在再现部复归其本来面目。其中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原样的重复可以在音乐中存在,但在叙述性的文字中就行不通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采用非照搬原样的重复来解决——人物的行为借助别样的文体加以再现,或者有新的举动,但其行事风格能让人想起(通过韵律和意象)前文讲过的事情。这个方案显示出这样的困难,并且很可能可读性不好,所以我把它丢在了抽屉里。和库布里克一起讨论叙事技巧的时候,我向他谈及此事,他给的建议是我本应想到的——那就是,模仿本身包含叙事联想的交响曲。他指的是贝多芬降E调第三交响曲《英雄》,这个“英雄”一开始是拿破仑,到后来他可以代表任何一位伟大的军事英雄。叙事联想在哪里?第一乐章明显地表现了斗争和胜利,第二乐章是关于一场盛大的公共葬礼,而在第三、四乐章中,英雄被提升至神话的高度——一个关于普罗米修斯的特别的神话,贝多芬在他的芭蕾舞曲《普罗米修斯》中有详尽的演绎。 库布里克提供这个主意并非出于纯粹的慷慨。他想拍一部关于拿破仑的电影,运用阿贝尔·冈斯所没有的拍摄技法,他希望能用中等的片长概括拿破仑的生涯。他需要一个剧本,但这剧本必须首先是小说。将拿破仑的一生音乐化,从意大利战争到流放圣赫勒拿岛,将会是个浓缩的过程,这意味着要在电影中运用浓缩技术。于是,如果滑铁卢之战配合贝多芬的谐谑曲,那么在电影叙事中即使把情节加速到喜剧化的程度也不为过。在圣赫勒拿岛的流放和客死则必须依照贝多芬的主题和变奏来表现——也许是创自爱森斯坦的再现的拍摄风格——拿破仑之死后面应该是他的神话般的复活,因为贝多芬这样说过。这部电影需要直升机拍摄宏大的战争场面,所有场面都要营造得过分细致,其拍摄经费将会比《发条橙》高几百万,但这部电影早晚必须拍,而库布里克显然是不二人选。同时,写一本叫做《拿破仑交响曲》(不可能取别的名字)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我发现华纳兄弟公司想依靠我来为刚在纽约公映的《发条橙》作宣传。他们安排我住在阿尔冈昆酒店,马尔科姆?麦克道威尔住在皮埃尔酒店。他和我要在广播和电视上做节目推广这部电影,我们两个活像一对滑稽的父子。这种关系也挺合适,因为影片里的主人公就叫亚历克斯·伯吉斯,尽管他原来叫亚历克斯·德拉奇①(这出自亚历克斯对自己的称呼——尽管只是在小说里——大人物亚历克斯或者伟人亚历克斯)。影片没犯前后不一的错误,因为没有哪个文字编辑会喜欢看小说。 在和马尔科姆着手做宣传节目之前,我去办了一场《发条橙》的公开预映,试试观众的反应,因为库布里克还在布汉伍德修他的指甲,这好像赋予他一种无形的神光。观众都是年轻人,一开始我因为太老,差点被拦在门外。情节中的暴力深深打动了他们,尤其是黑人们,他们站起身来喊“加油,老兄”。一位非常美丽的采访女伴正确地预言法国人会“看待它时理智得像疯子”,而对美国青少年来说,它看起来就是对少年暴力的刺激,这让我稍感轻松。不久前还看到报道,说四个男孩,穿着仿自这部电影的流氓服装,在波基普西轮奸了一位修女。服装风格问题后来被否定了——这些孩子并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但强奸确有其事,于是罪责便落到了马尔科姆和我的头上。库布里克还在修指甲,即便当他被授予两项纽约评论奖时也是如此。我只得在萨蒂餐厅接受了这些,并致了答谢词。库布里克通过电话说了我想说的话。我便说了些别的。 回罗马的中途,我在伦敦逗留。我不得不将那两只表明纽约评论界将斯坦利·库布里克视为年度最佳导演和剧作者的奖章寄出。另外,我还不得不出席BBC的一档广播节目,为斯坦利?库布里克的艺术和那本没有几个人读过的书的显而易见的堕落辩护。 所以,回到罗马,回到利亚娜身边,是在一种超越地理学的意义上回归了欧洲。我在意大利将要遇到的麻烦,在很久以后,是渎神的嫌疑,而不是教唆了少年暴力。欧洲多少有些天主教色彩,它看到了小说和电影的真正内涵。罗马新闻界想鼓吹一下我的罪恶教父的地位,但它也承认罪恶并非我的创造。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关于自由意志的说法和圣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论接近,一谈到libre arbitre(法语,自由意志)或者libero arbitrio(意大利语,自由意志),就不免援用神学。不管清教的英国人怎么说它,《发条橙》毕竟是神学的声音。 节选自安东尼·伯吉斯自传(寒朔 译)
内容概要
发条橙,貌似有着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却只是机械玩具,被神秘之手悄悄拧紧了发条……
《发条橙》是一部反英雄式的成长小说。一个生活在英国未来社会的问题少年,由于青春期躁动走上犯罪道路,后受到社会制裁,被剥夺自由意志。经过思考与改造,他重新融入社会,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上帝手中的一只发条橙……
著名导演库布里克根据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禁数十年,却在世界各地被奉为青春影片的经典。
当代世界的梦魇式预言 冷酷书写迷失的青春
作者简介
安东尼·伯吉斯 Anthony Burgess(1917—1993)
英国当代著名文学家、作曲家和文学评论家。
早年在大学攻读文学,做过钢琴师,进过情报部门。
20世纪60年代被诊断患脑瘤,从此隐居,专事文学创作。
后得知脑瘤纯属误诊,但其文学创作一直延续。
一生发表作品几十部,以《发表橙》最为著名、最具影响,
另著有《尘世种子》、《尘世权利》等。
他一直希望被看作会写小说的音乐家,而非会作曲的小说家。
媒体关注与评论
发条橙,貌似有着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却只是机械玩具,被神秘之手悄悄拧紧了发条…… ——安东尼·伯吉斯 它的一切都让我激动不已,情节、思想、人物,当然还有那语言…… ——斯坦利·库布里克 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貌似哗众取宠的滥俗之作,实际上是英语文学中的珍品,是一部哲理小说。 ——《时代》周刊 在现代小说史上,《发条橙》令人联想到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和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在阴郁的论调中充满青春肉感的色泽和汁液,俚语的活力和狂躁的动感。 ——朱朱 迄今为止,只有三部作品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一部是《发条橙》,另外两部分别是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 ——阿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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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畅销50载,再版逾30次 ◎文学巨匠安东尼·伯吉斯影响最深远的作品 ◎导演库布里克名作《发条橙》原著小说 ◎《发条橙》荣获 美国“现代文库”百部最佳英语小说 英国《时代》周刊百部最佳英语小说 2008年普罗米修斯名人堂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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