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美]莱斯利·菲德勒 页数:314 译者: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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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莱斯利·费德勒编著的《文学是什么(高雅文化与大众社会)》很大程度上具有自传色彩,作者以美国精英文学和大众文学的彼此消长,显示文学不食人间烟火,但事实上文学不可能脱离金钱和市场;而另一方面,学院派的精英主义批评标准同文学的市场考量也并非不可通约。文学是什么?或者,文学曾经是什么、现在是什么、将来又会是什么?相信读者对于上述问题当会做出自己的解答。
作者简介
菜斯利·菲德勒(1917-2003)
美国犹太裔批评家和作家,后现代文学批评的领军人物之一。《牛津英语词典》称他是将“后现代主义者”(pC)Stmodemist)这个术语用于文学批评的第一人。他以犀利大胆的洞见、妙语连珠的文风著称,被视为美国文坛最顽皮、最率真的批评家。著有《纯真的终结》、《美国小说中的爱与死》、《怪胎》等多部著作。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颠覆标准
莱斯利·菲德勒是谁?
文学与钱财
走向大众批评
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
小说是什么?
作为机制的文学
什么是艺术小说?
何谓小说的死亡?
诗歌怎么了?
为什么批评?
有一个反传统吗?
该做点什么?
从伦理学和美学到心醉神迷学
第二部分开放经典
天堂之家、地狱之家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许多母亲
反汤姆小说与第一场大战的来临:
从小托马斯·迪克松到D.W.格里夫斯
《飘》:反汤姆小说的女性化
亚历克斯·哈利的《根》:
汤姆叔叔重写《汤姆叔叔的小屋》
后记:“回望旅途”
索引
章节摘录
版权页:我在课堂上滔滔不绝,讲授形形色色的作品四十余年,而今却发现正在扪心自问:我所操持的这个职业,是不是推波助澜,一劳永逸地将歌曲和故事不幸分隔成了高雅文学和低俗文学,或者有人爱说,分成了正宗文学和边缘(或次等)文学?也许,“少数人文学”和“多数人文学”这两个术语要更贴切一些,假如我们考虑到这个事实,那就是我们高谈阔论的诗歌和小说,都只在很小的受众圈子里被视若至宝,反之那许许多多的作品,则但凡目堪识丁,妇孺皆是爱不释手,尤其是它们一旦被译介为后印刷时代的媒体,受众就更是铺天盖地。理由很简单,后者几乎无一例外是一时兴起来读,有时候即便教师和批评家们给以忠告,也全然不顾,前者则经常是英语课上的作业。所以这样思考倒是不无裨益:一个是选修课,而另一个是必修课。有一个很离奇的观念,我好久才明白过来,比如说,“教授”莎士比亚的剧本,或者狄更斯和马克·吐温的小说,以及那些感动和逗乐自由大众读者的作品,事实上需要某一个有才情的学生读者做出愉悦反应。我情不自禁觉得,这整个儿的经过,有点像开设一门做爱或酗酒课程(当然,是要打分的)。更离奇的是,有人坚持认为,在莎士比亚、狄更斯和马克·吐温作品中找寻这类乐趣是顺理成章的,的确我们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可是用同样的方式来读赞恩·格雷、埃德加·赖斯·伯勒斯或者玛格丽特·米切尔,那就是倒行逆施。而试图构想出什么批评“标准”,来解释个中原由,那就是离奇透顶了。然而这恰恰是我们这一代文学批评家和英文教师的所作所为。而我长久以来就是身兼两职。可这是如何发生的呢?虽然教英文原不过是职业选择,要不然就是误人子弟,耽误了人家咬文嚼字的好天赋,可是,至少在美国,没有人存心来当批评家,不论他的天分是高是低。我自己回想起来,自然也是如此。即便我的名字开始见诸公众,名分也不是“批评家”,甚至“作家”,而是一个同时也写作的教书匠。不过,我最初发表的东西,既不是诗歌,也不是故事,那可是我打七岁起,就开始源源不断生产出来的;而是批评小品、评论文章、对流行文学现象的点评,全是那些我徒劳无功地用小说诗歌一一轰炸过来的杂志的编辑们叫我写的。即便到今天,我也弄不明白,他们是起了怎样的心思,会向我约这等文稿。也许是对一个拼死拼活求一声“好”的人,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说“不”之后,模模糊糊的一种内疚感吧。不过无论如何,我没有错过机会。不仅如此,那些我最初以为是鸡零狗碎,却又应邀写了又写的东西,结果证明我是相当在行。如此这般我的名字就不断被印刷出来。不过,那名字究竟是什么东西,我却说不清楚。在我投身激进政治的岁月,我变着法子,管自己叫“约翰·西蒙”和“德克斯特·费洛斯”。
媒体关注与评论
莱斯利·菲德勒是自古以来美国文学出产的“最棒的”家伙。 ——索尔·贝娄莱斯利·菲德勒是美国文学和社会批评界最钟爱的“裸泳者”。 ——《时代》周刊他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具价值的文学-文化批评家。 ——《村声》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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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什么?高雅文化与大众社会》是名家文学讲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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