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让-亨利·法布尔 页数:344 译者:刘莹莹,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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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823年12月22日,让一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此后的几年间,法布尔是在离该村不远的马拉瓦尔祖父母家中度过的,当时年幼的他已被乡间的蝴蝶与蝈蝈儿这些可爱的昆虫所吸引。七岁那年,法布尔回到圣雷恩开始上学,但那一段儿时岁月一直深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1833年,法布尔一家来到了罗德兹,其父靠经营一家咖啡馆维持生计。四年后,一家人又移居到图卢兹。法布尔进了图卢兹的神学院,但中途退学,出外谋生,曾在铁路上做过工,也在市集上卖过柠檬。后来,他通过了阿维尼翁师范学校的选拔考试,获得奖学金,并在三年的学习后获得了高等学校文凭。毕业后,时年十九岁的法布尔在卡本特拉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所教授的课程就是自然科学史。1849年,他被任命为科西嘉岛阿雅克肖的物理教师。岛上旖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物种,燃起了他研究植物和动物的热情。阿维尼翁的植物学家勒基安向他传授了自己的学识。此后,他又跟随着莫坎一唐通四处采集花草标本,这位博学多才的良师为法布尔后来成为博物学家、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内容概要
《昆虫记》融合了科学与文学,这也意味着它既有科学的理性,又有文学的感性。书中不时语露机锋,提出对生命价值的深度思考,试图在科学中融入更深层的含义。 作品中的理性成分体现在作者的研究与思考中。法布尔在对昆虫的观察研究中,反复试验,并考证多方资料,对主流学术观点敢于质疑,探求真相,追求真理,竭尽自己之所能对知识结构不断探索和补充,对自己的观察结果不轻易下定论,同时表明自己的怀疑态度与自身的局限。他在观察昆虫之余抒发感想时,清醒地认识到人类的自大,机械化社会的野蛮,话语间时常讥讽人类僵硬不化的成见,并谨慎地对社会现状进行冷静的思索。 这部作品中的感性成分,不仅反映在作品的内容与语言表达上,甚至还反映在作者的研究与思考中。从行文来看,作品充满了拟人化的昆虫生活,从用人类着装来形容昆虫的外部特征,到用婚礼来象征昆虫求偶交配的过程,再到对它们在自然界所做贡献的歌颂,作者的情感随着昆虫的命运而变化。此外,在研究记录之余,作者在字里行间也提及自己安贫乐道的乡间生活、所居住的庭院、外出捕虫的经历,向读者介绍膝下的儿女,乃至他的家犬,这正符合了“回忆”二字,充满了人情味。而作者在研究与思考过程中,使用野外实验法与观察法等研究方法,研究活着的昆虫,悉心观察生命,这与解剖分类相比,本身就带上了感性的色彩。他在许多观察之后的想法也无不与生命有关,建立在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之上。
作者简介
作者:(法国)让-亨利·法布尔(Fabre.J.H.) 译者:刘莹莹 王琪
书籍目录
红蚂蚁蝉和蚂蚁的寓言蝉出地洞蝉的蜕变蝉的歌唱蝉的产卵及孵化螳螂的捕食螳螂的爱情螳螂的巢螳螂的孵化绿蝈蝈儿蟋蟀的洞穴和卵蟋蟀的歌声和交尾蝗虫的角色和发声器蝗虫的产卵蝗虫的最后一次蜕皮大孔雀蝶小条纹蝶胡蜂胡蜂(续)黑腹狼蛛彩带圆网蛛蟹蛛迷宫蛛克罗多蛛朗格多克蝎子的住所朗格多克蝎子的食物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朗格多克蝎子爱的序曲朗格多克蝎子的交尾朗格多克蝎子的家庭萤火虫
章节摘录
插图:六七月炎热的午后,我经常看到这些亚马逊人走出兵营,出发远征。它们的队伍可达五六米长。如果一路上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队形便一直保持原样;可一旦发现有蚁窝的迹象,领头的蚂蚁便立刻停下散开,后面的蚂蚁大步赶上,大家便乱哄哄地挤成一堆。一批侦察兵被派了出去,原来是弄错了,于是队伍继续前进。大队人马穿过花园的小径,消失在草坪里,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又冒出来,再钻进一堆枯叶,然后又钻出来,一路盲目地寻找着。终于,它们发现了一个黑蚁窝!红蚂蚁们立刻下到黑蚁的蛹房,不一会儿就带着战利品上来了。于是,在地下城堡的门口,黑蚁红蚁混战在一起,一方要保卫自己的财产,另一方则竭力要把它夺走,真是触目惊心。不过交战双方的力量过于悬殊,结果毫无悬念。红蚂蚁大获全胜,它们带着战利品,颚间衔着襁褓中的蛹,匆忙打道回府。对于不了解奴隶制习俗的读者来说,这亚马逊人的故事也许很有趣;但很遗憾,我不能再讲下去了,因为这离我们要谈论的主题——昆虫回窝——相去太远了。强盗红蚂蚁队伍的远征路线长短不一,取决于附近黑蚂蚁窝的数量。有时候只要走十几步、二十步的距离就够了,可有时候却要走五十步、一百步,甚至更远的距离。我只看到过一次红蚂蚁到花园以外远征。这些亚马逊人爬上四米高的围墙,翻越过去,一直走到稍远处的麦田里。至于远征的路途如何,行进中的红蚂蚁毫不关心。无论是不毛之地还是浓密的草坪,是枯叶堆还是乱石堆,是泥石群还是杂草丛,它们一样走,并没有哪一种路特别偏爱。回来的路线却是铁定不变的:红蚂蚁们去时走哪条路,回来时就走哪条路,不管这条路有多么蜿蜒曲折,也不管它经过哪些地方,又是如何艰难困苦。红蚂蚁带着战利品回窝时,所走的原路是根据捕猎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决定的,而且往往十分复杂。它们走的就是去时的那条路,这对于它们来说绝对必要,即使这样会加倍辛劳,甚至会冒生命危险,它们也不会更改。我猜想,红蚂蚁们刚刚穿过厚厚的枯叶堆,这对它们而言是一条危机四伏的道路,随时都有失足坠落的危险;为了从洼地里钻上来,爬上摇摇晃晃的枯枝桥,走出迷宫般的小路,许多红蚂蚁累得筋疲力尽。但不管怎样,哪怕背负的战利品使它们步履维艰,回来的时候,它们还是会选择穿越那个困难重重的迷宫。要想减轻疲劳的话该怎么办呢?只需稍稍偏离先前的路线就可以了,在不到一步开外的地方,就有一条平坦的好路。可红蚂蚁们对这条近在咫尺的归途却视而不见。有一天,我发现它们又出去抢劫了,它们排着队,沿着池塘砌砖的内侧行进。池塘里的两栖动物前一天已被我换成了金鱼。呼啸的北风从侧面横扫队伍,把整排整排的蚂蚁都刮到了水里。金鱼们蜂拥而至,张开大口,吞噬着落水者。雄关漫道,天堑还没越过,队伍就惨遭涂炭。我以为它们回来时一定会改走另一条路,绕过这致命的危险。可根本没有。衔着蚁蛹的队伍依然沿原来的险途返回,于是金鱼们吃到了从天上掉下的双份馅饼:不仅是红蚂蚁,还有它们的猎物。红蚂蚁宁愿再一次被屠杀,也不愿换一条路线。如果这些亚马逊人在远征途中随意兜圈,经常走不同的路,那么它们回家识途的困难就会陡增;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它们养成了原路返回的习惯。如果不想迷路,红蚂蚁就别无选择:它们必须走自己认得、并且刚刚走过的那条路。爬行毛虫从窝里出来,到另一棵树或另一根树枝上去寻找可口的树叶时,会沿途织一条丝线,回家时它就循着这条丝线走。这是远行时可能迷路的昆虫所使用的最基本的方法。相对于爬行毛虫和它们幼稚的丝路,石蜂和其他昆虫的方法大不一样,后者依靠某种特殊的感觉来指引方向。虽然红蚂蚁和石蜂一样,也属于膜翅目昆虫,但它回家的办法却没那么高明,这一点可以通过它只能顺着原路返回的事实得到证明。那么,它会不会在某种程度上效仿爬行毛虫的办法呢?也就是说,它不一定在途中留下指路的丝线,因为它不具备这样的工具;但它可以留下某种气味,比如某种甲酸味,然后靠嗅觉来给自己指路。很多人就是这样认为的。那些人说:蚂蚁是靠嗅觉来指路的,而嗅觉器官似乎就是那动个不停的触须。对这个看法我不敢苟同。首先,我不相信嗅觉器官会是触须,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其次,我希望通过实验,证明红蚂蚁不是靠嗅觉来指引方向的。花整整几个下午等候我的亚马逊人出窝,而且常常无功而返,这实在太浪费时间了。于是我找了一个帮手,她可没有我那么忙。她就是我的孙女露丝,这个小调皮鬼对于我跟她讲的有关蚂蚁的故事很感兴趣。她曾经目睹了红蚂蚁和黑蚂蚁的大战,对于抢夺襁褓中孩子的事情一直若有所思。她脑子里充满着崇高的职责,对自己小小年纪就能为科学这位贵妇效力感到万分自豪;天气好的时候,她便满花园地跑,监视红蚂蚁,她的任务是仔细辨认红蚂蚁所走的路线,一直跟踪到被它们洗劫的蚁窝。她的热情已经经受过了考验,所以我很放心。那天,我正在书房写每天例行的笔记,她突然来敲门了:“砰!砰!是我,露丝。快来,红蚂蚁进黑蚂蚁的窝了,快来!”“你看清它们走的路了吗?”“是的,我做了记号。”“什么?做了记号?怎么做的?”“就像小拇指那样,把白色的小石子撒在路上。”我赶紧跑过去。情况就像我六岁的合作者露丝刚才所说的那样。她事先准备了小石子,一看到红蚂蚁的队伍出动,就一直跟着,每隔一段距离,便在它们走过的路上撒下几颗石子。现在,亚马逊人已经抢劫完毕,开始沿着用石子标出的路线回家了。这段距离大约有一百米,我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我事先策划好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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