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菲尔德庄园

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简奥斯丁  页数:450  字数:315000  译者:孙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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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简·奥斯丁创作《曼斯菲尔德庄园》,开始于1811年2月,亦即《傲慢与偏见》出版两年之前,完成于“1813年6月之后不久”。1811年存留下的几封简·奥斯丁信件中,没有一封再提及这本书;而1812年则没有一封筒·奥斯丁的信件存留下来。可是到了1813年初,简·奥斯丁曾多次在信中提及《曼斯菲尔德庄园》,从中可以看出,作者的姐姐卡桑德拉已经颇为熟悉小说的内容。作者在1814年3月2日的信中谈到,其四哥亨利已在阅读小说(手稿)。据研究者推断,大约在1813年11、12月间,或1814年1月,作者将该书的版权再次卖给了《理智与情感》和《傲慢与偏见》的出版人埃杰顿。1814年5月23日及27日,埃杰顿连续在《记事晨报》上发布出书告示。照此推断,《曼斯菲尔德庄园》应在1814年5月底面世。小说封面注明:“一部三卷小说/《理智与情感》与《傲慢与偏见》作者著/1814年”。  虽然该书比《傲慢与偏见》长四分之一,但每本售价却一样:18先令。第一版的印数很少,据查普曼考查只有1250册,而且纸张、印刷都较差,标点符号不规则,语言错误也较多,质量远不及《傲慢与偏见》;但是,这1250册在六个月内即已销售一空,销售速度却快于《傲慢与偏见》。

内容概要

善良懂事的芬妮由于家境穷困,从小被寄养在富裕的姨妈家。姨妈家的两个表姐虽然聪敏美丽,但都高傲任性,幸亏表兄埃德蒙的亲切关怀,才使她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得到安慰和快乐。成年后的芬妮也常随表姐表兄参加社交聚会,他们在牧师家里结识了风流倜傥的青年克劳福德和他的妹妹玛丽。埃德蒙对美丽机智的玛丽一见倾心,芬妮的两个表姐则拼命追求克劳福德,未料克劳福德在逢场作戏后发现自己真心喜欢的是芬妮,而芬妮深爱的却始终是温和真诚的埃德蒙……陷入感情纠葛的这几对青年男女最后的结局出入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

章节摘录

  1  大约三十年前,亨廷登的玛丽亚·沃德小姐交了好运,仅凭七千英镑的陪嫁,就赢得了北安普敦郡曼斯菲尔德庄园托马斯·伯特伦爵士的倾心,一跃而成了准男爵夫人,既有漂亮的宅邸,又有大笔的进项,真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亨廷登的人无不惊叹这门亲事攀得好,连她那位当律师的舅舅都说,她名下至少再加三千英镑,才配嫁给这样的人家。她富贵起来,倒有两个姊妹好跟着沾光了。亲友中但凡觉得沃德小姐和弗朗西丝小姐长得像玛丽亚小姐一样漂亮的,都毫不犹豫地预言:她们两人也会嫁给同样高贵的人家。然而天下有钱的男人,肯定没有配嫁这种男人的漂亮女人来得那么多。沃德小姐蹉跎了五六年,最后只好许身于她妹夫的一位朋友,几乎没有什么财产的诺里斯牧师,而弗朗西丝小姐的情况还要糟糕。说实在的,沃德小姐的婚事还真算不得寒碜,托马斯爵士欣然地让他的朋友做曼斯菲尔德的牧师,给他提供了一份俸禄,因此诺里斯夫妇每年有差不多一千英镑的进项,过上了甜蜜的伉俪生活。可是弗朗西丝小姐的婚事,用句俗话来说,却没让家里人称心,她居然看上一个一没文化,二没家产,三没门第的海军陆战队中尉,真让家里人寒心透顶。她随便嫁个什么人,都比嫁给这个人强。托马斯·伯特伦爵士出于自尊心和为人之道,本着从善而为的愿望,加上总希望与他沾亲带故的人境况体面些,因此很愿意利用自己的情面为伯特伦夫人的妹妹帮帮忙。但是,在他妹夫所干的这个行当里,他却无人可托。还没等他想出别的法子来帮助他们,那姊妹俩已经彻底决裂了。这是双方行为的必然结果,但凡轻率的婚事几乎总会带来这种后果。为了免得听些无益的劝诫,普莱斯太太在结婚之前从未给家里人写信谈论此事。伯特伦夫人是个心境沉静的女人,性情异常随和、异常懒散,心想索性不再理睬妹妹,不再去想这件事算了。可诺里斯太太却是个多事之人,这时心犹未甘,便给范妮写了一封气势汹汹的长信,骂她行为愚蠢,并且威吓说这种行为可能招致种种恶果。普莱斯太太给惹火了,在回信中把两个姐姐都痛骂了一顿,并出言不逊地对托马斯爵士的虚荣也奚落了一番。诺里斯太太看了这些内容,自然不会闷在心里不说,于是他们两家与普莱斯太太家多年没再有任何交往。  他们的寓所彼此相距遥远,双方的活动圈子又大不相同,因而在以后的十一年里,他们甚至连对方是死是活几乎都无法知道,至少是托马斯爵士感到非常惊讶,诺里斯太太怎么能隔不多久就气冲冲地告诉他们一次:范妮又生了一个孩子。然而,十一年过后,普莱斯太太再也不能光顾自尊,怨恨不解,白白失去一门可能对她有所助益的亲戚。家里孩子一大帮,而且还在没完没了地生,丈夫落下了残疾,已不再能冲锋陷阵,却能照样以美酒招待宾朋,一家人吃的、穿的、用的,就靠那么一点微薄的收入。因此,她急切地想与过去轻率放弃的亲戚们恢复关系。她给伯特伦夫人写了一封信,言词凄凉,满纸悔恨,说家中除了儿女成群之外,其他东西几乎样样都缺,因此只能跟诸位亲戚重修旧好。她就要生第九胎了,在诉说了一番困境之后,就恳求他们给即将降生的孩子当教父、教母,帮助抚养这个孩子。然后她又不加掩饰地说,现有的八个孩子将来也要仰仗他们。老大是个十岁的男孩,既漂亮又活泼,一心想到海外去,可她有什么办法呢?托马斯爵士在西印度群岛上的产业将来有没有可能用得上他呢?叫他干什么都行——托马斯爵士觉得伍里奇陆军军官学校怎么样?还有,怎样把一个孩子送到东方去?  信没有白写。大家重归于好,又对她关心起来。托马斯爵士向她表示关切,替她出主意,伯特伦夫人给她寄钱和婴儿穿的衣服,诺里斯夫人则负责写信。  那封信当即产生了上述效果,过了不到一年,又给普莱斯太太带来一桩更大的好处。诺里斯太太常对别人说,她对她那可怜的妹妹和那帮孩子总是放心不下,虽说大家已为她们尽了不少力,她似乎觉得还想多帮点忙。后来她终于说出,她想让普莱斯太太少负担一个孩子,从那一大群孩子当中挑出一个,完全交给他们抚养。“她的大姑娘已经九岁了,她那可怜的妈妈不可能使她得到应有的关照,我们来照管她怎么样?这肯定会给我们带来些麻烦,增加些开销,但相比起行善来,这算不了什么。”伯特伦夫人当即表示赞同。“我看这样做再好不过了,”她说,“我们把那孩子叫来吧。”  托马斯爵士可没有这么痛痛快快地立即答应。他心里犹豫不决,踌躇不定。这件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在他们这样的家境里长大的姑娘,可得让她一辈子丰衣足食,不然的话,让她离开自家人,那不是行善,而是残酷。他想到了自己的四个孩子——想到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想到了表兄妹之间会相爱等等。但他刚审言慎语地述说起自己的意见,诺里斯太太便打断了他,对他的理由,不管是说出的还是没说出的,都一一给以反驳。  “亲爱的托马斯爵士,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也很赞赏你的想法,真是既慷慨又周全,完全符合你一贯的为人。总的说来,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要是领养一个孩子,就得尽量把她抚养好。我敢说,在这件事情上,我决不会拒不竭尽我的微薄之力。我自己没有孩子,遇到我能帮点小忙的地方,我不帮助自己妹妹的孩子,还能帮助谁呢?我看诺里斯先生真是太——不过,你知道,我这个人话不多,不爱自我表白。我们不要因为一点小小的顾虑,就吓得不敢做好事了。让一个女孩受受教育,把她体面地引进社交界,十有八九她会有办法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用不着别人再来负担她。我敢说,托马斯爵士,我们的外甥女,至少是你的外甥女,在这个环境里长大肯定会有许多好处。我不是说她会出落得像两位表姐一样漂亮。我敢说她不会那么漂亮。不过,在这么有利的条件下,给引荐到这个地区的社交界,她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个体面人家。你在顾虑你的两个儿子——可你难道不知道,他们会像兄妹一样在一起长大,而你顾虑的那种事决不会发生吗?从道德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从没听说有这样的事。其实,这倒是预防他们之间结亲的唯一稳妥的办法。假使她是个漂亮姑娘,七年后让汤姆或埃德蒙第一次遇见,那说不定就麻烦了。一想到居然会让她住在那么远的地方,生活在贫困和无人疼爱的环境中,那两个天性敦厚的好孩子哪个都可能爱上她。可是,如果从现在起就让她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哪怕她美如天仙,她对他们充其量不过是个妹妹而已。”  “你的话很有道理,”托马斯爵士答道,“我绝不是无端找些理由来阻挠一个非常适合双方境况的计划。我只是想说,不能轻率从事,而要把事情办得让普莱斯太太真正有所受益,我们自己也觉得问心无愧,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没有一个体面人家的子弟像你乐观估计的那样愿意娶她,我们就必须确保,或者认为我们有义务确保她过着一个有身份女人的生活。”  “我完全理解你,”诺里斯太太嚷道,“你真是慷慨大方,对人体贴入微,我想我们在这一点上决不会有什么分歧。你很清楚,只要对我爱的人有好处,凡是我办得到的,我总是愿意尽力而为。虽然我对这孩子的感情达不到对你亲爱的孩子们的感情的百分之一,而且也绝没有像看待你的孩子们那样把她看做我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是放手不去管她,我就会痛恨我自己。难道她不是我妹妹生的吗?只要我能给她一点面包吃,我怎么能忍心眼看着她挨饿呢?亲爱的托马斯爵士,我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还有一副热心肠;我虽然家里穷,但宁肯自己省吃俭用,也不做那小气事。因此,如果你不反对,我明天就给我那可怜的妹妹写信,向她提出这个建议。等事情一谈妥,我就负责把那孩子接到曼斯菲尔德,你就不用操心啦。至于我自己操点心,你知道我是从不在乎的。我打发南妮专程去一趟伦敦,她可以住在她堂哥的马具店里,叫那孩子去那儿找她。那孩子从朴次茅斯到伦敦并不难,只须把她送上驿车,托个信得过的同路人关照一下就行了。我想总会有个名声好的生意人的太太或别的什么人要到伦敦来。”

编辑推荐

  《曼斯菲尔德庄园》与作者其他小说一样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是,比较而言,《曼斯菲尔德庄园》情节更为复杂,突发性事件更加集中,社会讽剌意味也更加浓重。小说最后以范妮和埃德蒙的美满姻缘为结局,但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作者的讽刺笔锋主要指向了以富足人家为代表的英国上流社会,揭示了他们的矫揉造作和荒唐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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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93条)

 
 

  •   曼斯菲尔德庄园
  •   在春节期间读这本书,能在外面的喧嚣中静下心来,感受范妮,与埃德蒙德细腻如流水一般的故事。非常喜欢奥斯汀的作品,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文章的翻译也不错,小缺点是配了几幅插图,但插图内容我却不知所云,应该有所标记。
  •   简奥斯汀写的比较理性的一本书 不会有说教的嫌疑 总之很喜欢~
  •   书的内容不是太复杂,需要细细品,慢慢看。细水流长的感觉。喜欢!
  •   因为喜欢傲慢与偏见所以购买了这本书,感觉不错,符合简奥斯丁的一贯风格,内容具有女性的柔美和细腻。
  •   之前的《爱玛》正好买的这个版本,非常喜欢。
    大小装帧都很合我的喜好。真希望能买全!
  •   开本不大,纸张不错。之前看过的书,原来买的版本不好。这个版本很好 封面也很喜欢。就是买不到一套。真想收集奥斯汀的这一套
  •   这套书的封皮我觉得是所有简奥斯丁作品封皮最漂亮的一套,所以很喜欢~本想入一套,可惜不能买全,有一些没货了~翻译还是可以,一般性看看挺好的。挑剔翻译的话就努力看原版吧~
  •   之前就因为在书店看到这个封面的《傲慢与偏见》喜欢得不得了,就买回家了。这次在当当发现简·奥斯丁的作品有一系列这个版本的,而且正赶上当当店庆6.9折买的,非常之开心。
    这个系列的封皮很适合收藏,而且感觉挺小巧精致的,里面还有可爱的小书票,对于喜欢简作品的人来说非常物有所值!
  •   很细腻的文笔。喜欢
  •   纸质的感觉是淡淡的发黄,伴着书香,很vintage~~
    像一本日记,还有精致的插画,喜欢的很...
  •   坏了坏了,那书竟然是坏的,客服已同意我更换,邮去北京,邮费要20元,这书也就20元,我不想再买一本书的钱去更换了,我放弃了,我愿意读这本"破"书~~~
  •   很好的一本书,邮寄也很及时,满意,以后会经常来当当买书的
  •   简奥斯汀的这几本书都写得很好,不相上下。
  •   这个就不用说了 都知道是经典吧
  •   价钱实惠
  •   字体有点小,看时间长了眼睛会不舒服。还有就是书送来的时候有点破损。不过书内容本身很棒!
  •   给你家先生买的书,他说非常好
  •   书写的很好,虽没有傲慢与偏见那么好,但是差不多了
  •   货到速度很快,服务不错.书质量也可以
  •   几乎整本书都是在写埃德蒙和玛丽的恋情,结尾时埃德蒙与范妮之间的关系的转变描写的过于简单,几页就把男女主角的恋情及结婚交代,感觉有点虎头蛇尾(个人看法)不过,故事整体还可以
  •   刚开始觉得写得特别的好,可是,最后男女主人公在一起的时候太突然了,没有那么多的细节描写,有点觉得遗憾,不过,很不错,简单中也有人性的光芒!
  •   这本书在简奥斯汀的所有著作中,最像一本思想政治教材。内容比较无趣,女主和男主都缺乏魅力,爱情的发展没有太大的悬念。整本书最让人记得住的地方有两个:一是良好的环境能塑造人的优良品质;二是良好的品质成就幸福的婚姻;这是简奥斯汀的一贯观点,只是在这本书中表达得相当的直白。
  •   喜欢奥斯丁需要理由吗?答案你可以在书中寻找。
  •   应该算简的作品中最主动最笨的女主角了。印刷不错,喜欢封皮的感觉。
  •   质量还不错~!只是可能在送货途中把书角给撞歪了之外 没有什么问题.书的质量也不错!很喜欢Jane 终于把她的书都买齐了!哈哈
  •   只有这部奥斯汀的著作以前没买到,读到一半,感觉不如其他四本,没有太多感觉。另外的一本是《理智与情感》,我也不是很喜欢。
  •   这是第一次从当当购书,这本书装帧不错,就是字体点小,感觉还行。
  •   因为是奥斯汀,因为是孙致礼不会叫人失望。可惜劝导没买到这个版本的。
  •   封皮有破损,而且字体有点小了
  •   书的质量、包装都非常满意,当然这个本身就是名著,内容当然也不必说了。赞一个!
  •   字体比想象的小,不适合睡前床上看。里面的插图不错!
  •   除了《傲慢与偏见》以外,这算是很好不错的,笔调有些不同,偏于凝重。
  •   送货快,图书质量好
  •   书拿到手后,发现是小32K版本,字比较小,纸也比较薄,不是很喜欢。
  •   没有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出色。看过傲慢后再看这有点差强人意,译者孙感觉这部译不是特别好,蛮拗口,还没全部看完,也许看完后会有不同的感受吧
  •   是代人买到,感觉插图还不错,时代风貌很明显。
  •   字太小,
    以后不会买这个出版社出的书!!
  •     范妮这个黛玉之所以求仁得仁完全由于奥斯丁硬要让她上位。从默默无闻到派对女王只是因为两个表姐去了伦敦。
      
      她拒绝克劳福德少爷那时如履薄冰,前途堪忧,还回到了穷父母身边,不料已婚大表姐和克劳福德少爷私奔,二表姐也有样学样跟人跑了。范妮被急招回曼斯菲尔德。还捎上家乡妹妹,这妹妹我们一开始不知道有什么用,为什么花很多笔墨写她,最后知道了,范妮婚后搬出去,总得有人在家服侍养父母吧,这妹妹就派上用场了。埃德蒙是否爱她也始终成疑,傲娇的玛丽永远会在埃德蒙心里占有一席之地吧。
      
      埃德蒙这人似乎是要往达西的路上走的,但走了一半,没走完,又不如《艾玛》里的奈特利尖酸好玩。反而是个灭high王,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里最老成无聊的年轻人。
      
      最后一章作者干脆跳出来自我说明,希望读者相信时间的魔力,会让各位各就其位。但你可以想象范妮婚后的生活有多无趣,她本来也就是个无趣的人,是养父母的贴心仆人。
      
      不过呢,在奥斯丁的世界里,没钱你就得乖点。有钱到艾玛的地步,自然可以心安理得宣称不婚,或者像这里的玛丽,晾着埃德蒙。埃德蒙尽管一路对范妮这个垃圾桶抱怨个没完,一副明天我就要和她断的样子,心里还是不舍得啊。
      
      结尾对躺枪的大表姐和嘴贱的norris太太也太狠了点。倒是玛丽始终活泼可人,奥斯丁也没办法降服她,让她继续颠倒众生去了。
  •      《曼斯菲尔庄园》表明,想成为简 奥斯丁,不仅仅是罗曼蒂克跟顽强的女性形象,她看得更远,所以在这本书里,她坚持自己的立场与读者作对,有偏见的芬妮没有戏剧性地爱上傲慢的亨利,而是跟性情相近的表哥埃德蒙结为伉俪。可是,不变的是芬妮还是一个乡村淑女,只不过她的战斗更加曲折。
      
       我总认为,奥斯丁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很犹豫的。或者说她埋得比较深,芬妮这个形象,真的很值得玩味。一开始,对她是有种暗暗的讽刺的。芬妮是个好姑娘,可是就是不讨人喜欢。她太不像从前那些有个性的姑娘,或者说她根本就没什么个性可言。作为一个寄人篱下的穷亲戚,被唠叨的姨妈呼来呼去,也受不到表姐的青睐,一家之长的姨夫更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她与自己的宝贝女儿放在同样的地位看待,也生怕她不明白自己的区别对待。芬妮本身也少年老成,缺少少女的烂漫,或许环境也不允许她烂漫,她墨守成规,思想陈旧,不愿参加戏剧的排练。所以她不会反抗姨妈的无理训斥,安然接受整个房子里最不好的房间,难过的时候只会偷偷流眼泪,或者在自己的狭小天地里看书。就连良好性情的养成,也是因为有了表格埃德蒙的良好表率,她深深地依赖于表哥的庇护,逐渐萌生爱恋情愫。这种暗恋一直伴随着她的少女生活,直到她结婚,修得圆满。乍看之下,芬妮的故事不像是描写一个反抗的女性,而是一个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忍者。
      
       这不是奥斯丁要表达的,所以对前半部分的芬妮,实在是让人爱不起来。直到,直到花花公子亨利的追求开始。情场无败績的亨利为什么突然看上了奥斯丁?其实习惯于爱情小说的读者是可以看出端倪的。写爱情小说的女作者总喜欢让深受女性青睐的男性爱上小说中不起色的女主人公,以满足众多女性读者的幻想。一出场就深受优秀的表姐们争风吃醋的亨利,一定会爱上对他没有兴趣的芬妮。猎艳心理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芬妮的确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姑娘了。埃德蒙绝对是爱过芬妮的,甚至就算与玛利亚偷情,他也是爱着芬妮的。只不过芬妮的拒之门外实在是让风流成性的他不太习惯没有女性围绕的日子,所以他反而追求更加容易上手的玛利亚。何况玛利亚曾是他爱情战场的猎物。
      
       面对这么一个情场得意的亨利,芬妮内心中的高傲终于被激发出来,她说:”每个女人必须明白,任何男子都有可能得不到女子,至少是其中一个女子的好感和爱情,尽管他一向得到大家的赏识。哪怕他十全十美,具备世界上的一切优点,我也不应认为,他所爱的女人非得都爱上他不可。而且即使真的这样,即使克劳福德先生具有他的姐妹们认为他具有的一切权利,我怎麽会已经准备好相应的感情来满足他的要求呢?“这一段真的是慷慨激昂,让人忍不住就放下之前对芬妮的偏见,爱上这个乡村淑女。她拥有淑女身上最美好的品德,这是阅读书籍给她带来的,她又有着贫寒出身的少女的坚忍。她不是非要故作姿态拒绝亨利,而是她认为在没有相对彼此了解只是看重对方的外貌与家财的条件下与之结合是不可行的。芬妮不是不反抗,而是不拘小节,她不在乎姨妈表姐对自己的不平等待遇,不是在自己家所以她尽量保持客气有礼貌,但是当出现这种原则性问题时她勇敢地出来反抗,并且坚决划明自己与表姐的界限:”一个女人可以随时响应男人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与她们又很大的分歧。“
      
       我总以为,简爱的勇敢有一意孤行的成分,伊丽莎白的偏见则是不成熟的表现,只有芬妮她躲在小小的角落用自己的眼睛冷眼旁观这些纷纷扰扰,然后静待着属于自己的幸福。就算她没有如愿以偿地得到埃德蒙,跟亨利在一起,她也会得到尊重收获幸福。建立在理解尊重基础上的爱情才是幸福婚姻的保障。芬妮这个为幸福而默默战斗着的乡村淑女,真的让人刮目相看。
  •     Without Mr. Darcy you must still value the House;
      
      Of course affections are attached to personality, not ONLY to real estate;
      
      When things are changing fast you must be patient;
      
      Virtue will be rewarded with--House with Darcy in it.
      
      As in many other 19th century novels (Bleak House, Shirley, Our Mutual Friend, Jane Eyre, etc. etc.), falling critically ill or getting fatally wounded is an opportunity to be reborn.
      
      You should never settle with mere "good" at the 90%, knowing that "perfect" is sure to be granted at the ending
      
      Jane Austen is a real danger to minds of young women.
  •     这本书写的很好,作者有本事将各种各样的人物性格刻画的栩栩如生,人物心理也写得细腻贴切。她的书里,永远没有相同性格的人,这些人或温柔善良,但不失聪明和理智(如:本书中的芬妮);或聪明美丽,但没有是非观和道德之心(如本书中的克劳福德小姐);或善良天真、活泼可爱,但又过于单纯、头脑有些简单(如《诺桑觉寺》中的凯瑟琳;或善良无修养,絮絮叨叨,但为人热心、热情(如《理智与情感》中的詹宁斯太太)等等。此外,作者对心情、心理及景物的描写也让人喜爱(可能有些人嫌它过于冗长,但我爱看,如果翻译的再好点就更好了),她的书除了给我们刻画各种不同的男女主人公,还给我们刻画了那么多的小人物,这些小人物各有不同,都有一些这样和那样的缺点,这些都不禁使人联想起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来。
      
      引用一位读者读 简·奥斯汀小说的评价,“......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足,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     小說在結構上可以分成前後兩部份,把21回前後是分界點,是介於范妮是否成為人物群的中心而言。在21回之前范妮基本處在一個可有可無的、被忽略的位置上。我們可以從幾件事中看出范妮成年后的地位一如幼年時的卑微:范妮沒有馬騎,只有艾德蒙竭力為其爭取;年輕女性參加的舞會,只有范妮陪太太的就坐;索色頓一行不是艾德蒙的讓步,范妮也去不成,即使去了她也處在被晾一邊的窘境——表哥固然重視與克勞福德小姐樹林散步,瑪利亞、羅什沃茲與克勞福德、茱麗葉四人又忙於情感糾葛爭風吃醋,無人在意她,也無人不在意她,她存在與否皆不重要。這樣的局面在排演《山盟海誓》時依舊如此,小說還是在借戲中人角色,讓艾德蒙與克勞夫特小姐彼此傾訴能以表達的衷腸,讓那四個人落入多重愛恨情感糾紛中,使戲劇衝突加大。就小說人物關係來說,范妮還是處在邊緣(但這不意味著這個人物沒有作用。因為范妮既不是劇中的人物,就比其他人少了一重角色,少了一份投入,多了一點理性,所以故事也是通過范妮的視角來觀察戲裡戲外人物的千姿百態,范妮的視角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了作者的觀點)。
      范妮真正成為主角是21回以後的事。我們來看作家是如何安排的:21回中瑪利亞下嫁羅什沃茲先生,妹妹茱麗葉陪同度蜜月。一下子曼斯費爾德莊園走掉兩位年輕女性,而她們卻是上述情節中兩對情感關係中的非常重要的兩位人物,處在姐妹倆同愛上一個男子的多重複雜糾紛。作者在這裡突然安排她們退場其意何在?我們可以這樣想,首先她們留下的情感漏洞需要人填補——克勞福德先生在曼斯費爾德莊園沒有伴侶了,唯一剩下的年輕女性是以往不受重視的范妮,從這點而言,范妮也不會再被忽視。因而我們可以說范妮的出場是“救急”,但我們也可以說,正是爲了讓范妮出場,才讓這對姐妹在21回,小說未過半就匆匆退場,并后27回再沒有得到正面描繪。其次,我們還可以考慮爲什麽連茱麗葉也要走,她是不是可以不走。我們記得在索色頓的莊園裡,克勞夫特說茱麗葉愛笑,一路上笑個不停;我們也記得她見姐姐得到了心愛的角色時,出色反擊克勞夫特先生的那句妙語;還記得她們父親回來的那天她慌忙報信,見克勞夫特正將姐姐的手按在他胸口,氣的轉身就走。那麼我們也不會忘記,她與姐姐在性情和愛情上相似的地方太多了,比如她們都自以為是藐視禮教,她們都愛上了克勞福德先生。而正是這兩點,同為女性的范妮與之差異卻很大:范妮的嚴肅認真和鍾情表哥兩點,使日後克勞福德與之相處時會有他先前不曾遇到的困境,使小說的情節起伏不定難以預測。從小說情節考慮,這也就是需要她出場的原因。沒有一個讀者喜歡看前後重複的劇情,小說家在安排情節時需要考慮到這點,而用完了的人物也要及時退場才能使后面的人物便於凸顯出來,否則試想21回后,兩位嬌貴大小姐的在場會給范妮帶來多大的遮蔽,小說家由怎麼能容許她們呢。
      在21回以後范妮的身價抬得很快。先是在23回中受到了格蘭特牧師家的就餐邀請;臨接的26-29回,是托馬斯爵士為讓范妮和她遠來的哥哥高興而舉辦舞會,并使不久前沒有舞伴的范妮在眾人面前領舞;32回中范妮多年來不生火的東室第一次生起了火爐,而且還是爵士親自的交代。如果說格蘭特家的邀請和舞會還使范妮的位置出在遊動和旋轉的狀態,爵士的肯定代表著她在這個家已有了固定的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而這份重視恰恰與克勞福德先生的求婚有關。小說的敘事至此有一個麻煩:既然確定了范妮情感上不會動搖的決心,克勞夫特先生長期而無效的糾纏難道要一直持續下去嗎?小說在這裡可以說已經到了一個“散”的過程。相比較第3、4回中克勞福德姐弟、羅什沃茲先生、耶茨先生聚于曼斯維爾的莊園,為一切戲劇衝突上演做準備,那麼現在讓矛盾衝突暫時緩解的辦法就是要讓人物逐個都散去,在某種意義上,人物歸於何處也是一個作者用心的地方:我們發現其實他們各去了兩種地方:在37回中克勞福德姐弟去了計劃中的倫敦,并在不久后與先前退場的瑪利亞、茱麗葉姐妹相逢。而范妮則在同一回中與哥哥返回闊別多年的自己家。唯一留在曼斯費爾德莊園的是艾德蒙。隨著情節的發展,克勞福德先生果然風流原型畢露,將受范妮影響的好品德殆盡,再次與瑪利亞勾搭上,并促成她最終的私奔;而克勞福德小姐在倫敦女朋友影響下,更多以野心和金錢來考量自己與艾德蒙的戀情發展。對上述幾位本就品行有缺憾的朋友,倫敦無疑是一個更促其變質的環境。然而范妮所待的朴茨茅斯呢?范妮看到的是粗魯無禮的家庭、狹隘的環境、難以入口的食物。我們知道37回后是兩條線發展,而作者將敘述焦點放在范妮所處的朴茨茅斯,她對倫敦的所知完全通過與克勞福德小姐的通信完成,信完全是她一方獲取信息的方式,而非雙方交流情感的手段。這也是爲什麽小說中盡是羅列范妮讀到的信,而沒有一篇范妮的回信呈現出來,甚至沒有敘述她寫回信這回事。范妮不僅自己非常想念曼斯費爾德的一切,連她那潑辣的妹妹也被她說服,開始與她一起做起了嚮往一種更有教養、更文明、更寧靜的生活方式——以曼斯費爾德所代表的英國鄉村!(曼斯費爾德留駐著品質高尚的艾德蒙表哥)這可憐的受工業革命威脅的農業社會。既然大城市倫敦生活代表放蕩,小城鎮朴茨茅斯生活代表粗魯,作家心靈的後花園在哪不是很明顯嗎?
      
      
  •     上周末回到学校,在三个月没睡过的宿舍床上发现了一本《曼斯菲尔德庄园》,本以为是哪位舍友在我外出的这段时间内无意间遗留在床上的,但一番询问后,却无人认领,便只得将书暂且继续放在床头。傍晚思念爱人,百无聊赖之下随手翻开此书,看了前言,又翻了二三十页,感觉通俗易懂,翻译保持了上译的一贯水准,写得也算引人入胜,便这几天都随身携带,有空便翻一翻,不知是因为这个故事情节过于生活化,还是爱情与婚姻的题材永远是女人的不二选择,不到五天便看完了这本不算薄的书。
      
       书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就是个生活化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故事,围绕着亘古不衰的人民话题——爱情、婚姻。并一如其他外国名著一样,有大篇幅的心理描写、细节描写和人物对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印象、情感,倚靠着这些大篇幅的对话得以一步步发展。阿磊说这是:“一点都不含蓄!”我倒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实在太含蓄了,要知道故事发生在两三百年前的英国,礼仪规矩之繁琐,恐怕是无孔不入,在现代人看起来芝麻大的事,恐怕都是有违礼仪,不小心就会被贯上忘恩负义,不懂礼节之名。比如芬妮冬天的时候没在房间里烧火取暖,便引来了伯爵长达十五六行的语重心长的教导。。ORZ。。。
      
       虽然描写得细致入微,但是读完后却有几个情节仍让人感到不解,比如托马斯伯爵远行回来后,对主人翁芬妮的态度有一个明显的改变,而且这个态度的改变对之后一大半的故事发展都有不大也不小的作用——避免了聒噪姨母的多次刁难,并且,在芬妮拒绝了德才兼备家财万贯但品行不正的克劳福德先生的求婚之后,这位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最高权威者对芬妮的庇护,是非常重要的,避免了无数的伤心、麻烦与诘难。然而自始至终我都没明白为何伯爵前后的态度会转变如此之大。阿磊说:“这种令人烦恼的书,很费脑子,必须毫不分心的阅读,经常发现不能理解的地方,还要翻到前面找原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发现:哦!原来是这样,他前面说了这么一句话,所以引起了他心理的转变,所以才会有后面的。。。”,我实在懒的去翻前面的几百页找原因,但我虽读得快,却并不粗糙,凭记忆,前文没提到任何这种变化的可能原因,仅仅在书临近结尾时含糊的说了一句:“这是他判断的失误,它使他的外表显得过于严峻。”完全让人不能置信的理由。。
      
       书里人物的心理变化结果,大多由一段对话作为其原因,但至少我有一半不能理解,完全不能从上一段对话中找到产生心理变化的确凿原因。我反而觉得,那个时代的人说话过于含蓄,总绕着弯表达自己的想法,隐喻、借喻太多,不能让人感到言语的精彩,反而觉得这是为了保持他们的绅士风范与典雅形象,或许,我应该这样想: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独特文化。
      
       不过,书中还是有不少让我过目不忘的经典台词,比如在克劳福德先生滔滔不绝表达着自己情感的时候,对芬妮的心理活动描写中,有这么一句:“在一颗不能为别人着想的心中,人的本性是不能代替义务的。”,还有这位女孩说的那段经典的话——他优秀,为什么我就要喜欢他?一个女人并不是可以随时响应男人的感情。
      
       看书的过程中,一直在和阿磊交流心得,最后来说说他的反应,作为他最讨厌的西方文学(据说他看了高尔基的三部曲后,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不好的印象:怎么这么长!怎么这么烦!哎哟妈呀!),他每次听我说这本书时都昏昏欲睡,半死不活,还把主人公芬妮的名字叫成达芙妮。。
      
  •     据闻奥斯丁在英国一度与莎士比亚齐名,说实话不懂她为何得以享此盛誉。然而从小学开始对她便一直有种说不出所以然来的喜爱。我猜想是自己摆脱不掉那种不费力又甜软的枕边故事罢:她的小说就像在玩过家家。此话毫无贬义,游戏就是一门艺术,小游戏也有大智慧,不是所有人都能把游戏玩好。
      
      在图书馆偶遇在珠海一直找不到的曼斯菲尔德,也顾不上自己的功课多,如获珍宝,也是因为不愿意一直拖拉着未完成状态(前五本小说已经读过,尽管印象模糊),数日之内,便结束了这本书。
      
      两寸象牙再壮观也有限,都说本书是奥斯丁情节最为复杂的一本,倒觉得,不过如此。奥斯丁的情节欢乐忧愁悲哀痛苦往往有一套程式,生活的忧愁至多不过由于某人的病丧抑或某两人的私奔,看你如何排列组合罢了,且从来是为人物服务,哪怕情感也是。六本小说,六个女主角,是六本小说在人们心目中排位高低的关键。如果说我最喜欢《傲》和《劝》,那是因为我对这两位女主情有独钟。不幸的是,这样一个寡淡无味、怯懦文弱的道德红绿灯,范妮赢得的同情、敬重和怜悯,远甚于像对伊丽莎白和安妮那种发自内心的喜爱。
      
      的确这是一本相对而言道德教化意味浓厚的书,充满着秩序。
      
      看着纸页上的范妮,我在想如果在从前遇到这本书我是否会有别种想法,也许两年前,也许三年前。也许我会很喜欢她,因为曾经我就是一个她。我以为自己在读她,却不料读到了随时间流动的自己。
      
      是否时间对范妮太不公道,让她遇上这样的我。
      
      也许从来没什么喜欢不喜欢,只有不公平的时间。
  •     这篇不算书评,只是读后感
      
      刚开始读,就先被译本序提醒:范妮与林黛玉有一些相似之处。受到了这样的暗示,小说开端的情节在我眼里就真的酷似林黛玉进贾府了。这样的感觉如同一根若有若无的丝线,在字里行间时隐时现。
      
      直到埃德蒙与范妮之间第一次真正直接的交往发生。“他在她身边坐下,费尽心思使她克服由于啼哭被人发现而感到的难为情,并劝她把什么都告诉他。她是否病了?谁对她发火了吗?她和玛丽亚、朱丽叶吵嘴了吗?……‘你离开妈妈感到难过,我亲爱的小范妮,’他说,‘这说明你是个好孩子;不过,你要记住,你是和亲戚朋友们在一起,他们人人爱你,人人想使你快活。’”
      
      埃德蒙像是永恒的、稳定的火焰,散发着绵绵不绝的脉脉温情,使范妮有了勇气和幸福感。读到这儿,毫无疑问,我懂了范妮需要的是什么,自然也就读懂了她与充满叛逆精神的黛玉本质上的不同。
      
      另一个使我深受触动的段落,是第十六章关于范妮的“东室”的一段:
      
      “房间面向非常有利的方向,再加上范妮偏爱,即使不生火炉,在早春和晚秋季节,她仍然有许多个上午可以呆在这里。但凡有一线阳光,即使冬天已经来临,她也不希望完全离开这间房子。在她闲空无事的时候,这间房子是她极大的安慰。她养的花,她买的书——自从她有权支配第一个先令的第一天起她一直不断地买书——她的写字台,她为慈善事业做的活,她绣的花,都在她的手边。如果她没有心思做活,如果她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沉思默坐,她在房中看到的事事物物没有一样不给她带来愉快的回忆。每一样东西都是她的朋友,或者使她联想到她的某一位朋友。虽然有时候她遭受巨大的痛苦,虽然她的动机常常让人误解,她的想法别人不加理会,她的见解人家不予重视,虽然她饱尝了专横的嘲笑和冷漠,但是几乎所有这些往事的回忆又都引起了某种安慰:……更常发生并且更使她珍惜的是,埃德蒙替她打抱不平,对她友好。他支持她干的事情,解释她的动机,他劝她不要哭,或者向她证明对她的友爱,使她破涕为笑。……这间房子对她来说比什么都宝贵。……”
      
      像范妮这样,内心细腻却又不很乐于表白自己的人,最需要一个只属于自己的近乎与世隔绝的空间。养的花、读的书,各种绣活,把这些需要持续将精力投入其中的物品,放在自己伸手可及的地方,以保有一种将所有进度控制在力量范围内的安全感——这是一个精神上长期处于孤独状态的人需要的感觉,它非常必要,能带来长久的安慰。至少对我自身来说是这样的。
      
      我不喜欢小说中的索色顿之行和演剧活动,尽管它们是全书最重要、出场人物最齐全的两个重大事件,但前者太简单,后者又太冗长。反而是在小说中后部分,范妮回朴茨茅斯的故事,非常吸引我。托马斯爵士让范妮回家探亲的一大目的,是想使她明白克劳福特先生的求婚对她来说是多么难得和珍贵,换言之,托马斯爵士是想利用范妮亲生父母家庭中的恶劣环境对她进行刺激。读到范妮离开曼斯菲尔德之前的部分,我仍不能准确猜出范妮的家会是什么样子的,只是怀着美好的愿望,希望那个家庭贫穷而温暖。不幸的是,范妮的家如托马斯爵士所料,情形混乱。贫贱夫妻百事哀,贫穷而多子女的家庭更是景况艰难,而最令范妮痛心的是家庭成员的愚昧、粗鲁。
      
      这儿与曼斯菲尔德庄园完全不同,“根据一周的印象,范妮把两个家庭作了个对比。她想借用约翰逊博士关于结婚的独身的著名论断来评论这两个家庭。她心想,虽然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会有一些痛苦,但在朴茨茅斯却没有任何快乐。”面对这个血缘最亲近、感情最陌生的家庭,范妮的心情很矛盾,一方面她不想让家人觉得自己因为在外面生活、受教育,就瞧不起自己的亲人;而另一方面,她又无法抑制对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那种文明、优雅、和平的生活的想念,同时也不得不面对自己对最亲的亲人那粗俗的生活方式的厌恶之情(奥斯丁并没有因为范妮是正直的主人公就对她的这种复杂感情避而不谈,这引发了我对奥斯丁本人生平故事的极大兴趣)。也许我可以这么理解:这种矛盾的心理,来自原本并不矛盾的两端——范妮善良的本心,和文明教育的成果。它们在范妮复杂失衡的生活环境中交会、扭结在一起,形成了她的心结。
      
      
      
      书里的这一位范妮,有曼斯菲尔德庄园,有东室,有埃德蒙,也就有了平静的生活、私密的空间和温暖的支撑力,可是,毕竟不是每一个范妮都能去到她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大部分的范妮们还是得生活在朴茨茅斯的家中,为母亲做各种杂活儿,粗着嗓子呼喝弟妹们,随时应付父亲的暴怒和责骂。那样“范妮”一定会变成另外的人。
      
      最终到来的是预料之中的大团圆结局,然而直到小说最后几章,范妮和埃德蒙终成眷属的迹象,或更准确地说,埃德蒙“爱”范妮的迹象还不很明显。于是现在的结局成了为团圆而团圆,我真的不喜欢。范妮为什么就一定要拥有埃德蒙的爱情和婚姻呢?说这话并不是出于嫉妒……只是像范妮这样的一个严肃、坚忍,却又无法独立排遣内心的苦闷和压力的姑娘,如果有一天能离开埃德蒙的庇护,那才能算是真正“成人”。小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但在无尽的时间空间中生活着的那些没有去到自己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范妮们,大概都已经自行长大,或者正在努力地成长。
      
      书本来只想给四星,加的一星是感情分
  •     忽然发现还漏了本奥斯汀的书,于是就拿来开始看。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水平的问题,我最后看的极其火大。
      
      奥斯汀的小说,不是悬疑,不是侦探,不是惊悚,
      
      我简直怀疑这部小说是伪作,或者是拼凑出来的,或者是后人续作的。
      
      或者就是翻译有问题,要知道,中文和英文的语感,确实是会引起读者的很大误解的。
      
      整部小说,反反复复,犹犹豫豫,除了外表最为柔弱的 FANNY 之外,所有的人的形象都传达地反复无常。 反倒是 FANNY 默默坚守着她那完美的初恋暗恋,还坚贞不渝。
      
      最后就给这小妮子给梦想成真了。
      
      如果让大儿子死翘,顺利地让玛丽和男猪终成眷属是恶俗,并且是阴暗心理作怪的话。
      
      FANNY 最后的美梦成真,真是***的毁灭理论了。 往死了作去整死那些男配女配,活生生地毁灭了一些没有大恶的人的一生。
      
      何必呢?
      
      我决定不相信这是奥斯汀写的。得有多大的人生失败,才能写出这种东西啊?
      
      得受过多大的遭罪,才会报复这么些人呀?
      
      我喜欢那个狡黠可爱,嘲笑坏人的奥斯汀,让坏人倒霉,倒霉蛋扎堆的清新可爱的奥斯汀,不是这货,不是这货~
      
      分两天看了这部小说,最后看完的时候,怒气冲冲地把书丢在地板上就睡觉了。
      
      过了两周,发现这本书在书架上好好躺着呢,没有被分类。
      
      我居然满心欢喜地拿起来,看了眼,想看看。 以为自己没有看完。
      
      忽然想起来我是看完了的,
      
      也许是我不相信这后半部惊天大阴谋TVB剧本般的剧情罢了~
      
      不相信这书是奥斯汀写的。
      
      就我对她的爱戴,这书太阴暗了,太阴暗了。
  •     看完《曼斯菲尔德庄园》(项星耀译)这部四百多页的砖头书,已近午夜时分。芬妮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其内心的法则却坚硬如石——做人不能固执己见,不能忘恩负义,这个法则贯穿始终,从她人生启蒙之初到最后情感归属地。
      贫困家庭出生的芬妮,温柔,内向,怯弱,十岁时寄养到富裕的姨妈家,有区别地对待养大,玩两位表姐剩余的玩具,住在冰冷的阁楼间。小芬妮在庄园成长过程中受到其表兄埃德蒙的关心,他理解她的痛苦和不安,处处维护弱小地位芬妮的尊严,从那时起地位卑微的小芬妮就深深眷恋上了这个把她平等对待的表兄。小芬妮的保护神,埃德蒙善良、正直、公正,一个完美的英国绅士的化身。然而他是托马斯男爵的次子,其地位决定了还得靠自己谋生(当一个教区牧师),不是像长子享有特定的继承权就可以过优渥的生活。埃德蒙由于即将所从事的职业,即后天教育所赋予他的道德和观念,毫不费力地把此传给了对他崇拜的芬妮,后者与他共享相同的价值观和世俗准则。
      卑微的小芬妮,自负的两表姐,花天酒地的大表哥,公正的埃德蒙二表哥,在曼斯菲尔德庄园土地上静静地成长。当托马斯男爵短暂离开时,亨利和玛丽兄妹来访时,平静打破了。享利这个花花公子,年轻的女人总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两位表姐也不例外,此时大表姐已与一位财富惊人,然智趣却成反比例的年轻绅士订婚。二表姐便和“吃着锅里的,盯着碗里的”大表姐为了得到他的殷勤和恭维,上演了一场场嫉妒、猜疑和争风吃醋的闹剧,旁观者芬妮是唯一的观众。玛丽是集美貌与才智为一身的女子,她优雅的谈吐使埃德蒙对其一见倾心,并且努力幻想这是与其相伴一生最佳的女人,这是他向红颜知己芬妮吐露内心的秘密。芬妮只能痛苦地暗恋着埃德蒙表哥。偏偏此时享利对两位表姐的感情玩腻了,为了排遣自己的无聊,策划出一个有趣的游戏,设法让芬妮爱上他。在其妹妹玛丽的协助下,对纯洁的芬妮发动了甜蜜而猛烈的进攻,以为芬妮会像一头小羊撞进其温柔的陷阱,恰恰相反,在这个追逐的游戏中,他自己却不能自拔,他在芬妮身上找到了真爱!
      然而难得可贵的是,芬妮坚持自己的看法,她对于这傲慢的享利和玛丽两兄妹的为人洞悉一切,她一直认为,他们两个除了爱自己,谁都不爱。她是根据他们的所谈到养育、培养他们的叔叔婶婶轻蔑的态度中,发觉他们忘恩负义。这是芬妮不可忍受的品质。
      奥斯丁在书本结尾,托马斯男爵反省自已在教育上子女失败的问题时,“他本意是要她们变好,他的注意力却集中在她们的知识和外表上,不是内心的修养。关于必要的自我克制和谦虚谨慎,他相信,凡是可以教育她们的人,恐怕从未向她们提出过。”,过份纵容和娇生惯养,只生增长虚荣和冷漠自负。由此可见奥斯丁极力推崇的处世原则和观念——稳重、谨慎。“玛丽已下定决心,不再爱长子以外的任何儿子,可是凭她的姿色和两万镑陪嫁,要在风流倜傥或游手好闲的法定继承人中间,物色一个即能满足她在曼斯菲尔德养成的高雅情趣,又在性格和举止足以保证她获得未来家庭幸福的人,并不容易。”她要一个既在钱财上与她相配,又能在性格和举止上符合她的品位的男人,显然埃德蒙只符合她后面的条件。尤其可怕的是当托马斯男爵的长子汤姆生病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死,如果埃德蒙继承名号,这一切多么称心如意(这赤裸裸表达在她给芬妮的信中)。
      大表姐聪敏美丽,高傲任性,最终也因此而自毁;小表姐姿色、智力较平庸,却有自知自明和知足,奥斯丁对她较宽容,获得一个平淡的婚姻作为结局。
      PS :我在土豆网上找到99年版本的电影《曼斯菲尔德庄园》,芬妮被改成一个具有现代意识、敢于追求自由新女性;大表哥成了反殖民、种族歧视的骑士;托马斯男爵成了庄园的集权统制者,书中具有反省精神的老绅士没了。 所以啊,读书还是比看电影能懂作者的精髓。
      婚姻爱情观:能保证门当户对,八九不离十,而且,过日子,跟谁过其实都是过,开始再色彩斑斓,后来都大同小异。
      
  •     很喜欢这个,有点灰姑娘得到幸运转变的意思.当然,也还是承袭作者的主路线,就是在社会的主流世俗中,灰姑娘得从小进入上流家庭,得到了上流社会陶冶和承认,才能得到这样的美事,这也是时代的影响,渗透了当时社会观念的,所以也能极讨那个时代的无事可做的太太小姐们的喜爱,给她们桎梏的生活提供了一份美好的向往.也是皆大欢喜的——太太小姐们娇弱,老流泪伤神就受不了了。虽然很厚的书,但是情节紧凑,幽默,轻松,风格依然。作者的书每一本讨论一种类型的爱情,往往也于性格有关,很耐玩味
  •     范妮,西方的林黛玉,可是她又是那样的羞怯。除了表哥对自己欣赏外,她就是一位小心翼翼的灰姑娘。强烈的自卑感让她变得更加沉静,可是她比二位表姐理性的多,她也没有对名利和金钱看的重要。她只是坚持着对威廉的思念,又深深的暗恋着埃德蒙。可是就是她这份恬静的美吸引了亨利,当然也发现了她就是位公主,一位纯洁且漂亮的公主。可是当情圣亨利无论怎样使出浑身解数去讨她欢心时,他始终动摇不了范妮的心。。。。也许当埃德蒙和玛丽小姐结婚数天后,她会被亨利所感动并死心塌地的爱上他,可是命运就是会在出现必然结果前开一个大玩笑,其中就是名利,金钱和虚荣心在做遂。。。。所以最终结果还是会让善良的人得到她应有的幸福。。。
  •     没有讨厌或者喜欢的人物,只有恍然大悟
      有些观念都过时了,道德感早已没有那么强烈
      发现一些细微的心理变化,让我心情大好
      生活里太多的麻木和不仁,过分的笑料,让生活都没了味道
      喜欢兄妹俩的心心相印,喜欢有知音有知己,喜欢这样的安全感
      精神需要物质,精神大于物质
      那些看上去无可挑剔的姐妹,最终都有各自的弱点,弱点来自教育,来自环境
      人生之初到底该吃多少的苦头,才能平衡
      
  •     没有暗恋的苦苦滋味
      只是一味的感激之情
      没有太多担心埃德蒙会不会和芬妮在一起
      更多的是担心埃德蒙本身遭到欺骗与伤害
      内心描写很细致
      芬妮的甜美与善良
      太值得让大家喜爱了
  •     以前觉得精装书正统严肃厚重僵硬。而这本书的装帧舒服,内容怡人,居然由此喜欢精装书了。虽然连着读了几天才读完,但过足了捧着精装书的精致阅读的感觉,甚至觉得那几天的生活都被蕾丝化了。
  •     "Let other pens dwell on guilt and misery. I quit such odious subjects as soon as I can." (Chapter 48)
      
      It is clear that Austen is no revolutionary, no advocate in redressing unbalance between either classes or sexes. It somehow reminds me of one of Browning's lines - 'God's in His heaven - All's right with the world!" Austen acknowledges, as well as accounts for, the clashes, the harsh disturbing sounds rising from a landscape of domestic quietness, and she seems to believe they can be all settled within domestic confinement.
      Clatter amid classes, sexes, and most abidingly, personal dispositions, are the unfailing themes of her writing. She tries to reconciliate them; sometimes she allows herself to accomplish it, sometimes not. The up and down of this attempt can be traced from the changes of places - from Mansfield Park, the symbol of peace and harmony, to the town, and to London, where the movements of society are most animated.
      
      Principle and delicacy are two treasures belonging to 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 epitomized by the Bertrams - that are brought on to a foolish degree: putting on disguise over everything that is in fact guided by money, and throwing restraint upon women who are voluntary and cool in judgement, like Miss Crawford and Fanny Price, when she told SIr Thomas of her turning Henry Crawford away. Yet Austen refuses to offer any concpicuous protestations - she is forever mild and contented in cavassing the present social proportion, as is done in Pride and Prejudice.
      Her contentedness was actually prized by Virginia Woolf (my favorite of favorites), because in so doing, she succeeded in writing for writing's sake; she was cool enough not to let her convictions speak for the characters. And it is true, that in such an age as hers, to write with such warmth, hope, and undisturbed exquisiteness, as is seeping through the pages, is exceptional.
      
      The Crawfords are curious people. Their position in society resembles that of the Bennets. And again, we see their division between honesty and cheat, decorum and indecency, true affections and mercenary pursuits, wisdom and folly, hope and no hope at all. The rising middle class is indeed curious.
      
      The ending is much like a children's tale.
      
      Sorry for the shattered train of my thoughts which are so hard to be made compact or serious, even when they are working for a serious purpose. And, I do detest this much affected style of writing, got from the reading.
      
      And! Caution! The Wordsworth edition has misprints!
  •     《爱者誓言》(Lover's Vow)蓝本是一出德文戏,叫做'Das Kind der Liebe' (“恋爱中的孩子”(The Love Child)或“庶子”(The Natural Child)。在《曼斯菲尔德庄园》卷一中后,一干人煽风点火,排练预演,要把宁谧庄园变成喧俗戏园,第二卷随着托马斯爵士返家,《爱者誓言》被腰斩,之后直至第三卷末,这个戏跃出文本渗进生活,新一轮威风,压迫主要人物,最终破局,可谓贯彻始末的“故事里的事”。戏文的部分内容,又缩映人物关系或预言他们的命运,历来为读评焦点,其著名程度,也许不输《劝导》里让路易莎摔倒的莱姆海滩吧。
      
      《爱者誓言》今天看来平淡无味,然而逆推两百年,又在那么拘礼的小说环境,说它伤风败俗,离经叛道,实不为过。讲的是困苦的阿加莎(贝特伦家大小姐玛利亚饰)沿街乞讨,巧遇失散多年的儿子、退役兵弗雷德里克(亨利.克劳福德饰,他是玛利亚的秘密情郎)。他们为好心乡人夫妇(汤姆.贝特伦,农妇原定格兰特太太,因其失约,众人强迫范妮续演)收留。弗雷德里克的生父,实为韦尔登海姆男爵(叶慈先生饰),他的女儿阿梅利亚(克劳福德小姐)爱上家教、牧师安哈尔特(爱德蒙),而男爵有意撮合女儿与家世殷达的卡塞尔伯爵(拉什沃斯先生),便请安哈尔特代为疏导,岂知二人两情相悦,即使安哈尔特避让嫌疑,也难以抑制,随后突围私奔。向男爵讨钱的弗雷德里克剑指父亲,锒铛入狱。阿加莎陈述其身份,男爵软化,对儿子做出补偿,与阿加莎破镜重圆,同时也应诺了女儿不合门庭的婚事。
      
      这部戏雷声大,雨点小,出现几个章节后就搁浅了。读者看不到奥斯丁写戏台演出,想看,得等她的续书人茜贝尔. 格雷斯.布林顿(Sybil. G. Brinton)排布哑谜戏(charade)了。于是就有詹宁斯太太(见《理智与情感》)大呼小叫乱点鸳鸯的事迹。而奥斯丁笔下,打不破含蓄,极少撕破脸正迎冲突,连面色铁青的托马斯爵士,也是礼貌而节制地请走叶慈先生这尊瘟神的。那么割开演出,演出前与撤戏后,《爱者誓言》对全书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是这项提议本身。诸人难合,他们一定要找一部大家都是主演,都有分量的戏,最后推出这么个俗物,皆大欢喜。自私、排他、完全不顾他人感受,在拉锯停当中表现得尤为显然。然后角色对号入座,像“四十又二句”的富家子拉什沃斯先生,戏里是草包男爵,扯进范妮的农妇角色,台词最少最无足轻重,这正如她在庄园的位置。两处艳情发生在玛利亚.贝特伦小姐与克劳福德先生,克劳福德小姐与爱德蒙之间,前者违背伦约,后者滞碍重重,都是无法直述而挪到戏的掩护,移情而发。托马斯爵士踏入门槛之际,演练母子的玛利亚和亨利.克劳福德惶惶中不忘“以手对心”,爱德蒙、玛丽.克劳福德同闯东厢合台词,直如范妮见证他二人爱情誓言,这都是精彩绝伦的小爆发,仍挡在帷幕以下,这属于奥斯丁式婉约,也恰恰强调了“偷食”之乐,所以作者其实深谙戏剧嵌套指点人心的奥妙。为企鹅初版写序的托尼.泰纳(Tony Tanner)说得很深入,他引述了柏拉图式意见,反对假戏真做:
      
      Plato thought that a person could not be both a good citizen and an actor because just to stimulate a base character has a debasing and demoralizing influence on civalized self.
      
      换言之,入戏太深会惑乱真实的自我,而假如戏情根本对立现实,成为催情滥情孕床时,那真是邪途上危险的引火。
      
      排演过程中,范妮是唯一置身事外的旁观人,连她两位高贵的姨母都被拉下水,生风造势。然而她同时也在内,不时听各路抱怨,或帮忙提词,也许任何参演者都不及她熟透脚本。诸人强迫她入伙,哪怕一个压根分不到几句话的龙套,她却极端反弹,简直是痛苦地拒绝。正因众皆迷醉我独清醒,她承担了独立判断、道德取舍的重荷,她能透析花花公子亨利.克劳福德轻浮的感情浓度,也深知表姐们为了他而堕落,嫌隙,她更知道爱德蒙对《爱者誓言》由抗拒到接纳,不单怕家门蒙羞,实在也敌不过克劳福德小姐的引诱。于是后来,当这种剧务风波人格化,她所无法容忍的克劳福德先生居然向她求爱,曼宅上上下下无人不对她施压,以为她攀高枝,欠人情时,她再一次独挡一面,守住最后道德防线。从这个懦小人物的巨大坚持来看,奥斯丁的爱情观里不乏明端的道德洁癖。
      
      再说戏后,小说剔汰闹剧所耗用章节,几与筹谋排练相当,缓延递推,直至每位参与人真实性情剖露停当。浪漫派克劳福德兄妹,自然失望透顶,冷凉如贝特伦姊妹,依然视自己高过一切,甚至失意,都斤斤计较很快转弯,不请自来的叶慈先生,此刻更反客为主,聪明的简小姐避开发难,由着黑脸托马斯爵士听完前者滔滔,前缘后继,也不言自表。唯一自省的人,是爱德蒙,唯一真诚欢迎姨父回家的,是范妮。爱德华怕父亲误会,说了一句为范妮辩解的话:
      
      “We have all been more or less to blame...every one of us, excepting Fanny”,泛览全书,尤其到卷三,“唯有范妮不逐流”是有双关意味的。另外,奥斯丁不放过任何一个讽笑诺里斯太太的好机会,到了曼府家具归位,这位太太动起戏幕的主意,因为那是她的杰作,她倾注了如许智慧,效果斐然(she had presided with such talent and such success)。她偷偷扯下帘子,渡进家宅,她家碰巧急需绿呢桌台呢(... where she happened to be particularly in want of green baize)。鼠眉鼠眼吝啬鬼,真正传神且好笑。
      
      有些读者不喜欢《曼斯菲尔德庄园》,究因之一在其“浓厚道德说教味”,《爱者誓言》之周边与后续推波,是为例证,评界也一直传相当的调风。但我想说,简.奥斯丁的小说,并不存在 “无道德说教”的。爱情为表,道德结核,是她每一个故事的衣体,对这两者,她现世务实,相关关键词包括:门楣,教养,外貌,圈子,等等。任性、私奔,几乎涉及她所有作品,然而她从不给正见,一律以风闻笔法画脉络,涉嫌人物以轻嘲薄讽漫画化,这都是她的态度。她的女主角大多地位菲微,与男将并列,却是秀外慧中,气质扬眉,因而最终以喜剧结合,符合人们对美与德的传统认知,是为虚拟佳话、仙侣伉俪。但我们不要忘了,伊丽莎白第一次对达西印象改观,发生在秀华隆郁的彭伯利庄园,她心思电闪:做这里的女主人也不错啊。埃莉诺痴情爱德华,可他真正放下心防来求婚时,已经稳获牧师职位,可以过养鸡鸭羊马的田园生活,或者说,他有经济来源负累一个爱人一个家。安与温特沃斯回首往事时表示,假如重来一次,她依然重视劝导对年轻女子的意义,也不排除做出同样选择,而彼时,温特沃斯除了爱慕烧昏头,不名一文。
      
      简.奥斯丁的爱情观,从来不是义无反顾的,她总是做好妥当设计,再放由角色冒险,对于不忌礼法或者不甚道德的行为,她也把后果展给你自己判断。比如《曼》一开篇介绍范妮的母亲普莱斯太太,就属于过度轻率误终生的,贝特伦姊妹因不自爱而实为阅女无数的克劳福德轻忽(这是女孩子最可悲的了),若能共久长朝暮,倒可堪奇闻。爱情离不开物质基本,不过我始终觉得,奥斯丁的实际,门楣面皮为次,她真正关心,是为女人幸福的久长永固。所以爱情依然被奉为最高原则,她自己拒过相当体面婚事,就是过不得心坎的证明了。
      
      于是这两英寸象牙的一小截、《爱者誓言》,把它列为道德寓言也对,不过也许,屡览前后林林总总,它更是为女性写的人生寓言,人生警言。
  •      也许简奥斯丁真的太局限于她所了解的小世界。她的书,大致看都差不多,情节内容往往脱离不了男子,女子,舞会,阶级等等。没有傲慢与偏见优秀,译本也有一些不求甚解的地方,往往人到了一定英语程度,便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读英文原版才能大呼过瘾吧。
  •     我总在Jane Austen的小说男角色身上寻找达西先生的影子。或者说,是在寻找与达西先生一样拥有美好品质的男子。在《傲慢》里,他就是达西先生,是彬格莱;在《理智》里,他是爱德华,是布兰登上校;在《爱玛》里,他是奈特利先生;在《劝导》里,他是温特沃斯上校;但在《孟斯菲尔德庄园》里,说他是埃德蒙,我认为不然。
      
      坦然,埃德蒙一出场便打动了不少女读者,如我。
      
      十五六岁的他看到独自缩坐在楼梯拐角抽泣的小表妹,他关切地问她为什么哭,是不是有人欺负她,是不是想家了。但范妮终于放下心防说出对哥哥威廉的挂念时,他二话不说给她纸和笔,还用父亲的章帮她盖上——试问哪个女子会对这样一个年纪小小便已细心体贴的男子心生厌恶呢?
      
      私认为范妮是很幸运的。出生在一个贫困且子女多的家庭,却能被收养在二姨妈家;虽受到二表哥埃德蒙意外的人的冷落,但她始终“有一颗温柔亲切的心”,始终能明辨是非、识人知心。她的不快乐,便仅是她喜欢的埃德蒙喜欢上别的女子,且经常向她倾吐心事而已——当然,这在有情人心里可不是小事。
      
      克劳福德兄妹是小说中另外两个重要的任务。这两兄妹都是拥有巨大财产的年轻人,长年寄住在叔叔克劳福德将军家。一个受叔叔的宠爱,一个受婶婶的溺爱,因此都给惯坏了。而将军是个行为不端的人,自然也给二人带来不良的影响。有必要提一提,我看的此书是译文出版社的孙致礼的译本。据译者的序言所述:“克劳福德起初想玩弄一下范妮的感情,后来居然真心爱上了她,便苦苦地追求了起来,遭到范妮拒绝后,又跟已婚的玛利亚(范妮的大表姐)私奔。”幸而我看小说没有先看序言的习惯,才得以不戴有色眼镜看这个男子。这本书的道德说教色彩,显然比我之前看的所有Jane的小说都要浓烈,而克劳福德无疑成了这番说教的“炮灰”。说明白点,我是来为他正名的。
      
      克劳福德是以拥有大宗财产的纨绔子弟形象、作为庄园客人而在故事中初登场的。起初他与玛利亚调情,又想玩弄范妮的感情,这也的确是真。但当他看到她那久别的哥哥威廉讲述航海际遇时她那焕发的容颜、纯真的感情和兄妹俩的深厚感情时,他真心的爱上了她。
      当一个男子爱上一个女子,他一定会想尽方法以赢得她的芳心。克劳福德亦然。他依靠自己社交的人脉到处奔走,为威廉安排了一个好的官职,想让范妮高兴。他为《莎士比亚选集》表现出很高的朗读能力,范妮认为这有一种她未曾听过韵味。而在当时,很多头脑聪明、见多识广的人在这方面仍显得粗俗无知。埃德蒙接受圣职(当时担任牧师之职并不被看好)后,克劳福德问了他各种问题、感受等,“虽然出于友好关心和快嘴问得随便一些,但却丝毫没有取笑之心,也没有轻薄之意”。埃德蒙认为这才是通向范妮的心灵之路,“光靠殷勤、机智、好脾气是赢不得她的心的。光靠这些特点,而没有情操、感情以及对严肃问题的严肃态度,至少不会很快赢得她的心。”这很明显埃德蒙是对他品行的肯定。仿佛是在为埃德蒙的观察提供论据般,接下来作者更从细节上写克劳福德的好。托马斯爵士让范妮回家散心,他解释说是顺路,其实是特意赶来拜访。尽管范妮的父亲表现得粗鄙、不得体,克劳福德仍是维持着一个绅士应有的修养。周末时也来拜访他们家,陪他们一起步行去教堂做礼拜。途中,每逢到了十字路口或人多的地方,作为父亲的只是喊一声叫姑娘们小心点,而克劳福德却是特意跑回去关照她们。他向范妮讲他之前去诺福克的原因,提及对他庄园的佃户的帮助时,说话客观而得体,让范妮更肯定他的品质。
      
      这么多的细节,无一不体现出克劳福德对范妮的真心,我列举这么多细节,无非也是想证明这一点。爱情啊真心啊什么的,我虽不相信现实中会存在,但起码小说里是有的。我仍是坚定的相信,凭着他对范妮的真心是可以战胜许多阻挠和诱惑的,他不会跟玛利亚私奔。其二,他本来已经有很好的家财,也无需为钱财而如此。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也不会冒这样的险,甚至以自己未来的幸福作赌注。
      ——然而又怎样,你最后还是被作者写为跟玛利亚私奔了。你不仅永远地失去了心爱的人儿,还在后世的读者眼中留下不好的形象。
      也许是我对那个为了所爱的女子而改变太多的克劳福德很有好感,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我总觉得这个结局太突兀。但我也不赞成他跟范妮喜结连理。范妮并不是多么出色的女子,她不像伊丽莎白那样活泼风趣,不如安妮那样一往情深(被克劳福德追求时她其实有动摇过),木讷如玛丽也尚且敢在大家面前大声说句话。故事结尾写道:“他不必等待,不必期盼,玛丽.克劳福德给他留下的感情空缺,自会有合适的人来填补。”我甚至觉得,那个她爱了这么多年的埃德蒙,也只是把她当做是他以前爱的女子的替代品而已。而她,也只是在埃德蒙的教育和影响下一直努力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并且真的做到了,而这一点却正巧被克劳福德看到了而已。再说,她和埃德蒙的结合,从生物学角度来看并不合适。但反正Jane早就把她许配给埃德蒙了,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Jane的道德评判就是如此苛刻。她对克劳福德兄妹的刻画非常细致,丝毫没有她的其它小说里的威肯、凯瑟琳之流的丑角那样讨厌。不过,Jane总是最实际的,她的小说里总需要哪个人来对比出主人公的好,所以只能是无奈。
      
      但再无奈,也不过只能写写字为你忿忿不平。谁叫你是Jane众多小说里最让我觉得不值得“炮灰”。
      
      --------------
      
      打三分是为克劳福德忿忿不平。。。
      http://leachun.blogbus.com/logs/70807056.html
      
      
      
  •     实话实说,这本书的阅读过程无趣的要命,早在把它列为“在读”状态时的短评中,我就不无诧异风格为何与《pride and prejudice》&《sense and sensibility》如此迥异?及至读完都说不出到底什么感觉,每个人物都是脸谱式的,本就套路化的英国乡村爱情就更加平平无奇,女主角Fanny,怎么说呢,完全就是一“三八红旗手”,滴水不漏、无懈可击,难怪就连Austen的娘都说这个人物'insipid'。
      
      不知道简小姐受了什么刺激,是不是应她们村委会之托要求文化名人做出表率,在“新女性、新乡村、新生活”主题征文活动中大力宣传“N荣N耻”,为女王陛下的女性子民们树立典范和榜样??!!
      
      好奇之余,百度了一下Mansfield的写作背景和周边信息。度娘告诉我说,这本书的出版时间只比《PP》晚了一年,可为神马性情大变??度娘又说鸟“Austen研究者认为,<<MP>>在心理描写和叙述技巧上有很大的突破,是英国小说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原谅我才疏学浅,读过的那几篇英国小说实在沧海一粟,因此无法总结常规模式。另外,也只追求一时快感,不求甚解,对于这种太过专业的研究结论实在无法产生更深刻的共鸣。
      
      在我读的Wordsworth的合集版中,《MP》的篇幅差不多是300页,主线大致可以如此划分:
      
      第一个100页,铺垫啊铺垫,大致包括无聊的乡村flirtation,某某跟某某的眉来眼去,谁谁又插了一杠子,某某又暗恋某某。光荣而伟大的女主角还是个丑小鸭,但其坚强不屈、自尊自爱的优良品质已经在闪闪发光,可惜那帮人都瞎了眼看不见啊看不见;
      
      第二个100页,亲爱的Fanny选手开始后来居上,印证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古训,多金帅气的公子哥开始猛献殷勤,矜贵骄傲的千金女也将其引为知己。然而,我们的Fanny那真是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依然那么的本本分分,继续专心的暗恋于她那善良高尚的埃德蒙表哥;
      
      第三个100页,简小姐再次用”事实“考验了Fanny同学的品质,正如日中天的范小姐离开庄园回到庸俗不堪的生身父母身边,在备受冷落和粗鄙的喧闹环境中,依然没有被Mr Crowford的糖衣炮弹击倒,其高风亮节至此已经蔚为壮观鸟。这还不算完,为了衬托范淑女的优雅,Mansfield的八卦绯闻开始接二连三,两个女儿全部私奔(这在维多利亚时期貌似很时髦?),更要命的是其中一个还是有夫之妇,而其私奔对象居然就是那个Mr Crowford!!拜托,简小姐,你需不需要这么鸡血啊,前面C先生的款款深情还令我误以为是另一个Mr Darcy,怎么一下子就抽风了?你不是批判过Prejudice了吗,怎么这里又要年轻女读者擦亮双眼,看清”狗改不了吃屎“??最后,当然啦,范小姐心满意足的嫁给了表哥,”从此王子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唉,对于这个结局真是无语,先是Mr C毫无先兆的抽风般私奔,紧接着Edmund斩乱麻式的忘情忘爱,就连牙尖的Mrs Norris也很识相的搬出了M庄园(以我对她的印象,应该继续死皮赖脸才对啊)。。。。这、这、这……人物性格一点都不consistency。
      
      简小姐自己也肯定是意识到了这点,所以最后一章就又特别无趣的、强词夺理的解释了一遍原因,甚至连二位小姐为什么会堕落至此的教育因素都以一位悔不当初的悲痛的父亲的视角分析个底儿掉,简而言之就是俩字“惯得”。
      
      最后一章无异于学校老师的操行评定手册,冷冰冰的说教和无厘头的happy ending让人,至少是让我,读来相当的不耐烦。不仅是内容的陈腐刻板,以我有限的英语能力,连文字都很纠结。记得以前还跟别人推荐过,初次读原版最好选Jane Austen的书,易懂、流畅、且容易看进去。这下才发现,原来那个原则只适用于《PP》。
      
      
      
      
      
      
  •   请勿在严肃的书评中夹杂个人私货
  •   我特同意,范妮嫁给埃德蒙这个结尾我觉得真是不怎么样。
  •   这个系列是我看过的奥斯丁的作品中无论是装帧设计还是文字翻译最好的一个版本,夜半无人私语时,捧在手里静静的看上一刻,便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
  •   哈,又是“二寸象牙”
  •   第一句中或许该是Das Kind der Liebe
  •   哎,我比喻贫乏。
    唔,谢谢指正。
  •   不是啦,是我考证过这个比方的来源,其实似乎是象牙画而非牙雕
  •   意闲这么比喻也没有错误,普遍都会这么说。而楼上的解释似乎也有道理。
    我正好有个例子,杨绛先生曾出过一本小册子《关于小说》,其中有一篇文章关于奥斯丁和《傲慢与偏见》,其中杨绛也提到这个说法,她是这么说的:
    “奥斯丁的侄儿一次丢失了一份小说稿。奥斯丁开玩笑说:反正她没偷;她工笔细描的象牙片只二寸宽,她侄儿大笔一挥的文字在小象牙片上不合用(奥斯丁书信集)。有些评论家常爱称引这句话,说奥斯丁的人物刻画入微,但画面只二寸宽。其实她写的人物和平常人一般大小,并不是小象牙片上的微型人物。......”
    用牙雕来比喻,人人可理解。但象牙画为何物,恐怕知道的人不多。杨先生译成“工笔细描的二寸象牙片”到底为何物,查书信原文,也许就知道了。
  •   我看到的是two inches wide of ivory on which I work with so fine a brush,倒真没考虑是雕还是画,但用brush应该是画,象牙为框,这个我再翻翻她的信看看,印象里的解释都说其“缩微”,但成品是什么我不记得了。
    谢谢楼上两位。
  •   我的,http://book.douban.com/review/1450847/
  •   我又仔细看过牛津出的书信集,周边一堆注释,偏偏这一处没有,不知是否以为很明显活着有意避开了。我以前也是受孙译本影响的,后来多次见过英文引述,但没有什么讨论,这是想法里的盲区了。
  •   刚看了电影,跑过来,写得不错啊
  •   很赞同。我也觉得克劳福德最后的炮灰太突然。而且范妮的性格很大程度上是埃德蒙养成出来的,最后和埃德蒙在一起,很奇怪的感觉……
  •   就是。。。而且近亲结婚。。。。= =
  •   克劳福德,我总是不忍心看范妮拒绝他的那几章
    人总是会变的。
    范妮和埃德蒙,总觉得两人奇怪呢。
  •   只能说,这爱来的离谱,去的也离谱。
  •   的确,变化太突兀了
  •   同样觉得一下子就转折了。。。。这是为了神马。。。
  •   原来还有这么多人为克劳福德忿忿不平~~~~~~~~
  •   我只是觉得这样转折太不靠谱啊。。。因为样貌喜欢上是无可厚非。。但是十几年都木有喜欢上他的小表妹,突然跟受了打击似的越看越顺眼。。。ed还是有点猛啊。。
  •   所以我最不喜欢这本
  •   恩啊 ~~~~写作还是没的说,单纯的觉得剧情带有时代特色 哇哈哈哈
  •   2011-06-07 22:02:20 Fly me@Germany  
    所以我最不喜欢这本
    其实也不是这样。。其实我觉得,喜欢这部书,是因为我喜欢的克劳福德是里面的人物。。。
  •   这本书时不时地闪着琼瑶的影子。
  •   话说没看过琼瑶的小说所以不是很清楚诶~~求推荐^ ^
  •   我觉得在《理智》里爱德华和布兰登上校真心算不上是达西类型的人物。
  •   @夏伤舟 说的也是。。
    其实感觉我目前为止我看过的jane的小说里就只有Mr.Darcy和Mr.knightly是最心水的。。
  •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如果不一定要是jane写的的话,《南方与北方》里的桑顿绝对是达西式人物呀~~~~大爱
  •   嗷同感啊!!!~~~外表看上去佷cool佷冷酷但其实内心是很温柔的!!有一颗美丽的心灵什么的!!
  •   @夏伤舟 同意 奥斯汀笔下的完美男人只有 达西和奈特利先生。
    另外关于前面的评论里很多豆油说替克劳福德惋惜,我想,奥斯汀的每部作品里都有提到,正直的道德观念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是最严格的标准。稍微有所逾越都是奥斯汀不能原谅的,不论这个人原来是多么的活泼或者可爱或者天真。
  •   @u.C 我承认我对克劳福德的偏爱。。但jane突然把他写得那么坏真的显得有点突兀~~
  •   不是坏,我觉得克劳福德一点都不坏,只是他违背了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我相信在奥斯汀笔下,克劳福德是个好苗子,就像埃德蒙对玛丽的评价一样的,她是被当时的伦敦的环境所影响的,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造就了他们贪财图享乐的品性,但是这个兄妹两的本质是好的,只是他们没有得到良师益友,照顾他们成长的婶婶和叔叔都不是正直的拥有好性情的人。@Lea | 等待光。
  •   你能说一个人戒烟后这辈子一根烟都不会再抽?克劳福斯惯常就喜好玩弄女子,纵使他真的爱上了范妮,难道过去的老毛病就一定不会再犯?
    我们能肯定的是,他发现自己爱上范妮之后对待范妮的真心真意天地可鉴,但并不能证明有真心的人就一定是个道德高尚的人不是
  •    好的爱情不就是会让当事人改变,变成他不曾了想过的更好的人。
      克劳福德兄妹并不是坏人,他们姐妹俩和范尼一样被人收养,不过他们经济境况要好的多,没有范尼的表哥那样的“精神领袖”。被人宠溺,不过也识遍人情世故,钱对他们是生存立命之本。但还是年轻人的单纯心性和对爱情的赤诚之心。至于表哥一路精英教育一心要做牧师,种种严谨的道德标准和绅士风度的体贴。但是不能不说他对范尼的熏陶,一群人在会客厅弹琴唱歌聊天,她一心躲在角落享受夜空的凉爽的夜风和闪烁的星座。我想说如果克劳福德抑或对于范尼来说不是一种互补的精神伴侣。 克劳福德一直都不蠢,求婚成功被出尔反尔真情被辜负,他突然和人私奔,这种理智丧失的行为难道这是jean做出的克劳福德但非良人的结果证明吗?
  •   TUT 好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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