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3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作者:托马斯·哈里斯 页数:448 字数:337000 译者:孙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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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将恶行变成艺术 《汉尼拔》中译本序 周黎明 《汉尼拔》是这个系列的第三部,更是《沉默的羔羊》的续集,莱克特和史达琳再度作为男女主角交锋。但是,喜欢《沉默的羔羊》的读者或观众,很多人对于《汉尼拔》的小说或电影均颇有不满,因为人物的搭档只是表面现象,作者的关注点有了较大的转移。 在《沉默的羔羊》中,莱克特和史达琳属于互补的“双簧”,“野牛比尔”更多像一个剧情的设置,为他俩的见面提供了借口。到了《汉尼拔》,莱克特和史达琳的惺惺相惜上升为一种缱绻之感,莱克特不忍心伤害史达琳,而史达琳也在千钧一发之际救莱克特于危难。其实,故事开场时,史达琳事业遭遇挫折,而远在意大利的莱克特居然来信“深表同情”,可见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中文里面的“冤家”二字套用在他们身上最合适,他们是对手,但互相欣赏,甚至心心相印,按照剧情的暗示,差不多是在往男女情深的方向迈进。 然而,真正有趣的搭配是莱克特和梅森·韦尔热。他们属于“同色调”搭配,如同张艺谋在《英雄》和《十面埋伏》中玩的绿色背景配绿色戏服,从“合并同类项”中挖掘戏剧效果,其难度远高于反差型。莱克特曾经是韦尔热的心理医生,他用催眠术诱导后者把自己脸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喂了狗,甚至吃掉了自己的鼻子。韦尔热醒来后,发誓要抓获莱克特,并拿他来喂野猪。这两个变态佬的斗智成了本书的出彩篇章。 如果说《沉默的羔羊》把莱克特从配角升到主角,那么,《汉尼拔》开始把他从反角向正角转移。在我们普通人看来,莱克特和韦尔热的变态凶残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但作者显然不这么看,他给了莱克特一个童年经历,使得他的行为有了外在的理由。说实在,这个借口很俗套,不仅在史达琳身上用过,在美国几乎到了滥用的地步,什么人犯罪都喜欢归咎到童年的不幸遭遇,老美将这类开脱之词统称为“心理瞎掰”(psychobabble)。 文艺作品有一套自己的价值体系,跟现存的法律或道德不完全对应。比如说,韦尔热诱奸儿童,他的父亲靠不光彩的手段发家,串通白道黑道……这些都是文艺道德观(即“诗的正义”)所不能容忍的,当然本身也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相比之下,莱克特的罪行却处处体现着他的“品味”:他本身具有超级的文艺鉴赏力,不然怎么能够隐姓埋名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艺术博物馆当馆长;他不能容忍平庸,他吃掉巴尔的摩交响乐团的笛子演奏员,是因为那人的水平太臭!……他令人联想到中国历史上的酷刑,其发明和使用者不是为了简单的惩罚,甚至不是为了杀一儆百,而是为了享受那种剥皮剐肉的变态心理刺激。心理健康的人实在无法想象那样的恐怖场景怎能产生快感,但显然,人的内心世界有这等需求和冲动,不然,杀人全都会像纳粹屠杀犹太人似的以效率作为最高境界。 把汉尼拔描写成温文儒雅的“艺术家”,很多人可能难以接受,但暴力可以表现为艺术,这是确信无疑的。在张彻的影片中,姜大卫等人扮演的男主角通常会死得很惨,但又很艺术,在电影画面中诡谲壮美,充满英雄气概。后来发展到吴宇森的子弹芭蕾舞,其实也是暴力美学的延续。暴力(尤其是极度的暴力)是一种可怕的对象,它包容了弗洛伊德学说中人的生存和死亡两种相反相成的本能,将人们稍纵即逝的极端念头加以铺陈、夸张,并配上了适当的“合理性”。这种手法跟《拯救大兵瑞恩》所开创的极端写实是背道而驰的,它能“美化”暴力,同样也能起到宣泄作用,将罪恶的念头“引爆”在安全的文艺替代品中。 雷德利·斯科特导演的《汉尼拔》电影版深得原著的灵魂,借助佛罗伦萨这个欧洲文艺复兴的圣地,将最阴暗卑鄙的思想和行为渲染成美妙的镜头,如同意大利歌剧一般。在这样的环境中,相对比较“写实”的史达琳反而较为逊色,难怪朱迪·福斯特不再续演这个角色。朱丽安·摩尔是一个称职的演员,但光彩夺目的依然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莱克特,他从声音到眼神都散发出一种难以言传的磁力,他有一种特殊的处理台词的方法,尤其把每句话的最后一个音节变得玩味无穷。 影片的结尾跟原著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是出于影像化的考虑,也许是编导跟原作者有不同的理念。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是字里行间,还是光影闪烁,虚构的恶魔或可以被塑造的富有魅力,让人流连忘返。这是生活和艺术的一大区别。
内容概要
《汉尼拔》是这个系列的第三部,更是《沉默的羔羊》的续集,莱克特和史达琳再度作为男女主角交锋。但是,喜欢《沉默的羔羊》的读者或观众,很多人对于《汉尼拔》的小说或电影均颇有不满,因为人物的搭档只是表面现象,作者的关注点有了较大的转移。 在《沉默的羔羊》中,莱克特和史达琳属于互补的“双簧”,“野牛比尔”更多像一个剧情的设置,为他俩的见面提供了借口。到了《汉尼拔》,莱克特和史达琳的惺惺相惜上升为一种缱绻之感,莱克特不忍心伤害史达琳,而史达琳也在千钧一发之际救莱克特于危难。其实,故事开场时,史达琳事业遭遇挫折,而远在意大利的莱克特居然来信“深表同情”,可见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中文里面的“冤家”二字套用在他们身上最合适,他们是对手,但互相欣赏,甚至心心相印,按照剧情的暗示,差不多是在往男女情深的方向迈进。
作者简介
作者:(美)托马斯·哈里斯 译者:孙法理
章节摘录
1 你会认为这样的一天 会是颤栗着开始的…… 克拉丽丝·史达琳的野马车轰轰地开到了马萨诸塞大道烟酒火器局门口的坡道上。这地方是为了节省开支向孙敏文牧师租来做指挥部用的。 突击组在三辆车里待命。指挥车是一辆伪装的厢式货车,形象破烂,后面是两辆黑色的特种武器和战术警察部队的厢式货车。人员都已到齐,在洞穴样的车库里闲着。 史达琳从自己车里取出装备包,向指挥车跑去。那是一辆肮脏的白色长头厢式货车,两边贴着“马塞尔蟹店”的标志。 四个人从货车敞开的后门里望着史达琳到来。史达琳身材苗条,穿一身工作服,扛着包,步履矫健,头发在荧光灯阴森的光下闪闪发亮。 “女人,总是迟到。”一个哥伦比亚特区的警官说。 负责人是烟酒火器局的特工约翰·布里格姆。 “她没有迟到——在我们得到密报之前我并没有呼她,”布里格姆说,“她准是从匡蒂科赶来的——嗨,史达琳,把包递给我。” 史达琳迅速举起手跟他击了一掌。“嗨,约翰。” 方向盘边坐了位邋遢的卧底警官,布里格姆向他说了句什么,货车不等后门关好就已向秋高气爽的午后世界开了过去。 克拉丽丝是侦察车上的老手,弯腰从潜望镜观察孔下面走过,在车后找了个座位,尽可能靠近那袋重150磅的干冰,干冰是在引擎熄火之后当空调用的。 旧货车有一股洗刷不掉的阴森与汗臭,像船上的厨房。许多年来车身上贴过无数标志。门上那肮脏暗淡的标志寿命不过三十分钟,而用邦德奥补过的弹孔的寿命要长得多。 后窗是单向玻璃,喷涂良好。史达琳能够看见后面的特种武器和战术警察部队的黑色大货车。她希望不至于连续几个小时被关在货车里动弹不得。 她的脸一转向窗外,几个男警官就打量起她来。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三十二岁,外形跟年龄永远一致,也永远让她显得那么漂亮,连穿工作服也漂亮。 布里格姆从乘客座取回了他的书写板。 “你为什么老赶上这些破事,史达琳?”他笑嘻嘻地问。 “不就因为你老点我将嘛。”她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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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描写了联邦调查局一个女探员史达琳因为战功卓著、是非分明,惹人嫉妒,一再受人陷害,终于脱离了自己忠诚献身的事业,变成她所追踪的精神病杀人者的情人的故事。情节极其曲折,悬念迭起,大起大落,波诡云谲,十分引人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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