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1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作者:(英)多迪·史密斯 页数:352 字数:292000 译者: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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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一刻,我在写作,就坐在厨房的水池里。水滴顺着房檐落进门边的集雨桶。
我和姐姐罗斯,两个女孩子,住在这么一幢始建于查尔斯二世、孤单奇异的宅子里,处境相当浪漫。但罗斯却不这么认为:深锁在衰败的废屋里,四周泥沼重围,哪里有什么浪漫可言?的确,我们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睡衣穿。
罗斯决定像浮士德一样,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条件是趁青春仍在时好好享受它。
就在那天夜里,两个年轻的美国人闯入古堡,惊起一片涟漪……
作者简介
多迪·史密斯(Dodie
Smith,1896—1990),英国家喻户晓的女作家、好莱坞编剧,电影作品有《不速之客》《风流种子》《我的秘密城堡》《101只斑点狗》等。这位女作家有童话般的一生。本书销量至今已逾百万册。
章节摘录
这一刻,我在写作,就坐在厨房的水池里。那情形是:我双脚在池中,身子则在滴水板上。事先我垫好了宠物用的毯子和茶壶套。也不能说这样就实在很舒服了,何况那里还有一股碳酸皂的呛人气味。不过,整个厨房只有这一处晒得到些许日光。我发现,坐在一处从未坐过的地方可以启迪文思——我坐在鸡舍里写过本人的最佳诗作,即便如此,那诗也实在算不得很好。于是我认定,我是写不好诗歌的,不该为它们再费半点笔墨。水滴顺着房檐落进门边的集雨桶。水池上方,窗外的风景格外阴郁。潮湿的花园外,庭园的周围,是残破的墙挨着城壕的岸边。城壕外,犁过的农田犹如泥沼,一路延伸到铅灰色的天边。我告诉自己,我们这里一向承受的所有雨水都对自然界有益无害,而且不知什么时候,春天就会奔放地涌向我们。我刻意在树上找寻叶子,臆想着庭园里充满阳光。很不幸,心眼看到的绿叶金光越多,肉眼看到的黄昏色调就越显枯瑟。我把目光从窗外移开,望向厨房的炉火,这感觉舒服多了。就在炉火的左边,我的姐姐罗斯正在熨衣服 —尽管她显然眼神不太灵,而且如果烫坏了她唯一的睡袍,会很可惜的。(我有两件,不过有一件没有后背。)罗斯在炉火边尤为动人,炉火的光为她镀上金粉色的光晕,令她越发显得轻盈柔婉。她已近二十一岁,对生活怀着尤怨之心。我十七岁,容貌比年纪轻,心绪比年纪老。我不是个美女,面容倒还修洁齐整。我曾经和罗斯谈论过,我们的处境是相当浪漫的:两个女孩子,住在这么一幢孤单奇异的宅子里。她的回答是,深锁在衰败的废屋,四周泥沼重围,哪有什么浪漫而言?我必须承认,我们的家,算不上一处理想的居所。可是我喜欢它。这房子始建于查尔斯二世,又毁于克伦威尔当政时期。我们的整面东墙都是城堡的一部分,城堡中还竖着两座圆塔。城堡的箭楼依然完好,有一带未受缺损的城垣把它与主建筑联结在一起。而贝尔摩德塔楼则是更古老的一部分城堡的残余,它依然矗立在旁边的基筑上。不过此刻,我是没有心情周详地描绘我的家园了,除非将来哪一天,比眼下有更多的时间。我写这篇札记,一部分原因是想练习新近所学的速记法,再者,我也想自己学着写小说我想设计好所有的人物,用对话的形式把他们表现出来。我依着自己固有的风格:不假思索,信笔疾书,按理应该是不错的,然而到目前为止,我的文字仍然僵板生涩。唯一的一次,父亲赏脸,读了我的一篇习作。他说我的文字搔首弄姿,竭力搞笑,却又蕴藏着庄重的格调。他要求我放松精神,让字句从心灵中流淌出来。我倒是希望能有什么办法,让字句从父亲的心灵中流淌出来。许多年前,他写了一本非同小可的书《雅各布角力》,其中融合了小说、哲学、诗歌。此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在美国 ——父亲在那里举办讲座,解读他的大作,也因此赚了很多钱,似乎转眼间就要成为不折不扣的大作家了。然而从那以后,父亲却停止了写作。母亲认定这是在我五岁时发生的一桩变故造成的。当时我们住在一幢海边的小宅子里。父亲刚刚结束了第二次在美国的讲学,回到家中与我们团聚。一天下午,我们在园中用茶点,父亲对母亲发起火来,大声地叫嚷着。那时他正在切蛋糕,顺手便向我母亲挥舞起手里的刀。父亲的架势相当凶恶,竟然惊动了一位见义勇为的邻居。他越过篱笆前来劝阻,自己却被揍了。后来父亲在法庭上辩称,用一把切蛋糕的银质餐刀杀害一名妇人,必定会漫长而难熬,恐怕要一寸一寸地拉锯,才能把人杀死;他丝毫没有杀害我母亲的动机,这一点确定无疑。整个诉讼显得相当滑稽,除了正义的邻居,其他人都十分搞笑。不过父亲的搞笑过了头,竟盖过了法官的风头,再加上他的确让邻居伤得不轻,于是被判入狱三个月。他出狱以后,变得温良和善,无以复加,简直是男人可以做到的极致了。那是因为,他的坏脾气改掉了很多。除了这一条,他在我眼里似乎没有任何改变。然而罗斯却记得父亲已经开始落落寡合。就在那前后,他签了一份为期四十年的租约,租下了这座城堡。这个居所,对于遁世寡合之辈,的确值得艳羡。我们在这里住下。那时,他照计划应当动笔撰写新书,不过时光流去,却全然没了写作的下文。最后我们发现,他已彻底放弃了著书的念头。到如今多年过去,他一直拒绝讨论继续写作的事。他的大部分时光都在大门旁的墙顶小屋里流连。那个地方冬天冰冷,而且没有壁炉,他只能偎着油炉取暖。据我们所知,他所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阅读从镇上图书馆借来的侦探小说。镇上小学图书管理员兼校长玛希小姐把这些书带给父亲。她十分崇拜他,而且常说:“他的灵魂里铸进了铁。”我个人以为,区区三个月牢狱生活不至于让一个男人的灵魂生硬如铁,最起码,对于像我父亲这样活力满满的人不至于。说到活力满满,他刚出狱的时候似乎的确如此,不过现在却消逝了——他的落落寡合几乎发展成了病态。我常常觉得他根本不喜欢和家人打照面。他以往那种天真的愉快情绪无影无踪了。有时候他强作欢笑,越发让我尴尬无措。不过通常情况下,他并不郁闷或者恼怒。我认为比起他过去的坏脾气,我应当对现状感到庆幸。唉,可怜的父亲,的确相当落魄了。不过他至少还能在园子里多少干些活儿。我知道如此描绘父亲有失公允,今后我一定要用心观察。八年前母亲故去了,死因则完全属于自然规律。我认为她一定是个内向的人,因为我对她的记忆极为模糊,而对于其他事物,偏又有绝佳的记忆力。(狂舞餐刀的事件,我记得一清二楚——我当时还用小木铲去揍那位跌倒在地的正义邻居,父亲一直说这个情节累得他多判了一个月。)三年前(或许是四年前吧?我知道父亲那一阵心血来潮,热衷起社交活动,那一年是一九三一年),一位继母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当真为此惊讶了。她是一名著名的艺术模特,自称其教名为陶珮兹。就算它真的是洗礼的时候取的,作为一个女人,难道非要坚持用这样的名字?她非常美丽,面色格外苍白,一头浓密的金发,发出近乎白色的光芒。她不用化妆品,连粉底也不用。在泰特美术馆有两幅以她为模特的画作:一幅是麦克摩里斯所作,名为《佩玉的陶珮兹》,画中的她戴着一件极美的翠玉项链;另一幅是阿拉迪的作品,画中的她裸体倚在旧式的马鬃套沙发上,据她说那面料刺得她非常痒。这便是所谓的“组合创作”。不过由于阿拉迪把她画得比她本人更加苍白,似乎称为“分解创作”更为贴切。其实,陶珮兹的苍白并非不健康的那种,只不过,如此肤色使得她看起来似乎属于某个奇异的族群。她的嗓音非常沉厚,其实那是她刻意装出来的,一如她在绘画和鲁特琴演奏中的装腔作势。然而她的善良,却和她的上乘厨艺一样,绝对真实,我非常非常喜欢。写完这段时,她恰好出现在厨房的台阶上,多美好的巧合。她穿着古色古香的橙色茶会礼服,一头笔直而泛白的金发飞泻到腰部。她在最高一级台阶上站定,说:“啊,姑娘们……”半句话里有三个变调,音质丝般柔滑。此刻,她坐在钢质三脚架上,拨弄着炉火。粉红色的火光映得她更显平和,然而十分漂亮。她二十九岁,在父亲之前还有过两任丈夫(关于他们的事,她从不和我们谈论太多),却依然年轻。这一点或许得益于她寡淡的表情。此时的厨房看起来分外美好。火光烁烁,从炉灶围栏间沉稳地漫出来,从盖子掀开的炉顶漫出来。刷了白浆的四壁染成了玫瑰色,连黑暗的房梁也变成了金黑色。最高一根横梁距离地面超过三十英尺。罗斯和陶珮兹就像火光闪耀的巨大山洞里的两个小矮人。罗斯正坐在靠垫上,预热着熨斗。她带着不满的表情盯着陶珮兹。我常常能猜透罗斯的心思,我打赌她此刻必定是在艳羡那件橙色茶会礼服,嫌弃自己寒酸的旧衣裙。可怜的罗斯几乎嫌弃自己拥有的一切,而对自己没有的东西,她多半是要艳羡的。其实,我也一样心存不满,只不过我似乎不大为此纠结。这一刻,我望着她们两个,无端地觉得开心:虽然依旧坐在冰冷的滴水板上,我却知道随时可以凑过去,同她们一道分享温暖。哦,天哪,那光景真的有些无聊!罗斯提议陶珮兹去伦敦赚些钱回来。陶珮兹说她觉得那样不值,因为在伦敦生活的开销太大。就算她能省下几个钱,也一定用来给我们买礼物了——她真的非常慷慨。“用我做模特的两位画家现在都在国外,”她接着说,“而且我不喜欢为麦克摩里斯做事。 ”“为什么不喜欢?”罗斯问道,“他比其他人付的价钱高,不是吗?”“那是他应当的,你要想想他多么有钱。”陶珮兹说,“可是我不喜欢给他当模特,因为他只画我的头。你们的父亲说过,画我裸体的男人会专注于他们的作品,而这位麦克摩里斯手上只画我的头,心里却专注于我的身体。他说得绝对没错。我和他之间的麻烦太多,已经不得不瞒着你们的父亲了。 ”罗斯说:“我倒觉得要是能赚点大钱,摊上些小麻烦也值得了。 ”“如果是那样,你可就真的麻烦了。”陶珮兹说。罗斯一定会感到很气恼的,因为她自己从没遇到过这类麻烦,从来没有。她突然夸张地扭过头说:“我绝对愿意惹点麻烦。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或许会觉得有意思:我考虑出卖自己,已经想了有一阵子了。要是有必要,我甚至觉得不妨站在街上卖笑。”我告诉她在萨福克郡的腹地,她根本不可能站街卖笑。“不过如果陶珮兹乐意好心借给我去伦敦的路费,再教我几招……”陶珮兹说她从来没有当街卖笑的经历,而且深以为憾事:“人要想精进升华,就必须先泥足深陷。”这就是陶珮兹的做人理念,你必须有巨大温情,方能包容得下。“而且不管怎么说,”她告诉罗斯,“你就算真想做个努力赚钱、努力堕落的女孩,也只能排在最后一名了。如果你决心要出卖自己,最好选定一个有钱人,体面地嫁给他。”这个主意,罗斯当然也是想到过的,然而她总盼着这个富有的男人还能够英俊、浪漫。她始终没有遇上一个可以谈婚论嫁的男人,哪怕丑一点的、穷困潦倒的也不曾有过。我觉得她一定是因为想到此处,这才失望至极,竟然流下泪来。她一年才哭这么一次,所以实在应该上前安慰才对,然而我宁可安坐在水槽里不动。我开始意识到,身为作家就难免变得麻木无情。所幸,陶珮兹安慰人的本事远远胜过我,因为我向来不会把别人紧紧揽在怀里。而她却母性泛滥,任由罗斯的鼻涕眼泪沾满了她的橙色丝绒礼服,好在这件衣服已遭受过许多种不同的沾污了。此后,罗斯一定会对自己的表现大为恼怒,因为她对陶珮兹怀有一种恶意的蔑视。然而此刻,她们彼此却温情脉脉。罗斯把熨烫的活儿放在一边,渐渐止住哭泣,而陶珮兹一边为茶点铺排桌面,一边漫无边际地谈着赚钱计划,比如在镇上举办一场鲁特琴演奏会或是分期付款买一头猪。我写累了就放下笔一道聊两句,不过没说过什么切中要害的话。雨又要下起来了。斯蒂芬穿过庭园向我们走来。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就和我们住在一起,他的母亲当年是我们的女佣,她死后,儿子便没了去处。他为我们种菜、养鸡,还要干数不清的奇怪活计——我想不出要是没了他我们怎么生活。如今他十八岁了,生得十分健壮俊美,然而外表之下,他的谈吐却生涩迟钝。他对我一向十分殷勤卖力,父亲称他是我的乡村情郎。他很接近我想象中《皆大欢喜》里的牧羊人西尔维厄斯,不过我却一点也不像那个菲比。此时斯蒂芬已来到近前。他点燃一支蜡烛,把它插进我身边的窗前烛槽里,说:“您这样会看坏了眼睛的,卡桑德拉小姐。”接着他在我的札记簿上丢下一小块紧紧折叠的纸。我心头一紧,因为这里面很可能是一首诗,我想是他在谷仓里写的。他的笔迹严谨而漂亮,抬头写的是“斯蒂芬·考利致卡桑德拉小姐”,内容的确是一首动人的诗歌——是罗伯特·赫里克的作品。我该如何面对斯蒂芬呢?父亲说,他那自我表现的欲望是不足道的,然而我觉得他的根本欲望是令我欢喜 ——他知道我对诗歌的钟爱。我应当告诉他,我知道他不过是照抄原作,整个冬天他一直如此,大约一周一次。然而我实在狠不下心去伤害他。或许开春以后,我可以带他散散步,顺便用一种婉转勉励的语气揭穿他。这一次,我没有说些伪善的赞美之词,而是代之以一个微笑,示意他可以去忙别的了。于是他穿过厨房,汲水灌入蓄水池里,面色十分愉悦。水井就在厨房的地面以下,从城堡建成之初它就在那里,六百年来一直承担着供水的职责,据说从来没有干涸过。当然,它必定见证过无数台水泵,而眼下的这一台买来的时候,据说维多利亚热水系统就要引进了。我的写作一再被人打断。陶珮兹刚刚过来灌水壶,却溅湿了我的腿,而我的弟弟托马斯又从距我们最近的镇上的“王家地穴”学校放学回来了。他是个毛手毛脚的十五岁愣小子,有一头丛生的乱发,梳理都很困难,颜色也和我头上的一样,像老鼠毛。不过,我的头发可服帖得多了。托马斯一进来,立刻让我想起了当初自己是怎么放学回家的——那是数月之前日复一日的经历。一闪念间,我仿佛又坐上了缓缓蠕动的小火车,漫漫十英里后,再从斯考特尼车站改骑自行车,再跋涉五英里!冬天的时候我简直恨透了这趟路程。不过,去学校读书也有我喜欢的事情,比如,电影院经理的女儿也在同一所学校,她隔三岔五会带我看免费电影,这一点我很怀念。对学校本身,我也相当留恋:在如此安静的小镇,有这么好的一所学校,的确令人惊讶。同托马斯一样,我当初在自己的学校里也获得了奖学金,我们的聪明伶俐,还算说得过去。此时大雨猛烈地敲打着窗户。我身边的烛火令户外更显昏暗。厨房的另一端此时也暗了一些,因为水壶盖住了炉灶的火光。她们两个坐在地上,用架子烤着吐司。每个人的头上都镀了一道闪亮的金边,那是火光漫过各人的头发。斯蒂芬已经汲过了水,正在给炉子添料——这是一座旧式的砖砌炉,它可以给厨房供暖,还可以提供额外的热水。有了炉火加上灶火,厨房成了整座宅子里最温暖的地方,因此我们一向最喜欢坐在这里。纵然到了夏天,我们照样在此用餐,因为餐厅的家具一年前就卖掉了。天哪,陶珮兹煮上鸡蛋了。母鸡感念我们的祈祷竟产下蛋来,居然也没人告诉我。哦,英雄的母鸡!我原指望茶点只能吃些面包涂植物黄油,我早已吃厌了植物黄油。谢天谢地,我们的面包已经不能再廉价了。多么奇怪:我们居然还依稀记得,“茶点”就是休息室里的小蛋糕和薄片面包涂黄油。如今它成了一顿干瘪的简餐,而我们还是得应付着吃下,因为必须熬到次日的早餐才能再次进食。这一“餐”,我们通常等托马斯放学后一起吃。斯蒂芬在点灯了。玫瑰色的炉火光芒马上就要在厨房退去,不过,灯光也是很美的。灯火燃起。斯蒂芬把灯端上桌子。父亲来到了台阶前,肩上裹着一条旧格子花呢旅行毯。他刚从城堡墙顶上的门房走下来。他嘟囔着:“茶点,茶点,玛希小姐有没有带书来?”她没有。然后他说他的手冻得麻木了,不是在抱怨,倒像是一种带着少许惊讶的口气。不过,我很难相信城堡里的人会因为冬天冻僵了身子而觉得惊讶——不管是身体的什么部位。他走下楼梯,甩掉头上的雨水,此时我突然觉得我好喜欢他。如果不能时常抱有这种感觉,我会害怕的。他依旧是位仪表出众的男人,尽管他精致的五官因为多余的脂肪而少了些光彩,而肤色也较以往暗淡了。曾经,他的皮肤和罗斯的一样光润。此时,他和陶珮兹聊起来。我不无遗憾地注意到,他此刻又在伪装心情愉快了——尽管我相信这些日子以来陶珮兹会为他的强颜欢笑而存有感激之心。她崇拜他,而他似乎对她兴趣不大。我必须从滴水板上站起来了——陶珮兹要用茶壶套了,而我们的爱犬海洛薇兹也晃了进来,看到我借用了她的毯子。她是一只牛头梗。除了尾巴上露出的奶糖般的粉色皮肤,她通体雪白。好吧,海洛薇兹,亲爱的,拿回你的毯子吧。她盯着我,眼里充满爱意、责备、自信和幽默——她只有一双很小的、长歪的眼睛,为何能如此丰富地表情达意呢?我坐在台阶上写完了这一则。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尽管父亲伤怀,罗斯抱憾,斯蒂芬的诗歌令我窘迫,我的家庭前景也不见得有多少希望。或许这仅仅是因为我满足于自己的创作冲动,又或许是因为想到了茶点时的鸡蛋。……
媒体关注与评论
《我的秘密城堡》是我读过的最有魅力的作品。——J. K. 罗琳梦幻而有趣的作品,值得为它1001次地喝彩。——《娱乐周刊》时隔多年,这部充满智慧、闪闪发光的作品得以再版,让我们开瓶香槟庆祝吧!——《洛杉矶时报》比读者的所有想象更为精彩。——《标准周刊》像上午刚写成的一样新鲜,像简·奥斯丁一样经典。——美国著名作家 唐纳德·韦斯特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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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J. K. 罗琳誉为“最有魅力的作品”《我的秘密城堡》是我读过的最有魅力的作品。(J. K. 罗琳)入选BBC100部英国人最喜欢的文学作品 《卫报》一生必读的1000本书全球销量逾百万册年轻人的忧伤令人沉迷像上午刚写成的一样新鲜,像简·奥斯丁一样经典。(唐纳德·韦斯特莱克——美国著名作家)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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