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之旅

出版时间:2004-1-1  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  作者:查理・狄更斯  页数:147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阅读《世界名著之旅2:远大前程》时,首先要搞清楚,《世界名著之旅2:远大前程》的主要人物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如:小浦和艾丝黛娜,是被所谓的“高贵的上等人”腐蚀了思想、出身穷苦的青年,他们被视做报复的工具来供“上等人”使用,而最终也没有被上流社会所接受;乔和毕蒂,尽管某些举止在“上等人”看来是粗俗的、可笑的,但他们却是善良的,富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并且乐于助人,这正是劳动人民本身所固有的优秀品质。而络威斯也有他善良、真诚和慈爱的一面,他之所以犯罪,是不平等的社会制度造成的悲剧;相比之下,郝薇香为了个人的恩怨而迁怒整个社会,不惜牺牲别人的青春来实施自己的所谓报复,这是十分自私和卑鄙的行为。  其次,还要认识到,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不能抱有脱离现实的幻想和空想,更不能见利忘义、昧着良心,在金钱、物质和地位的诱惑下,丧失了本性和理智。否则,就会上当受骗,铸成大错,葬送掉自己真正的幸福。

作者简介

  英国小说家查理·狄更斯,1812年出生于英格兰南部的朴次茅斯,两岁时随家庭定居伦敦。父亲是一个收入低微的公务员,后来因欠俩被关进监狱。狄更斯十二岁那年,便到工厂当童工,帮补家计,因此没有读过多少书,所得的学问全靠自修而来。父亲出狱后,他才入学读了两年书。他受父亲的影响看了许多书,学会了写小说的技巧。十五岁时,狄更斯到一家律师行当记录员,这使他常有机会练习运用文字,剪裁文章。十九岁他开始了记者生涯,在晨报发表了反映伦敦生活的杂文,开始被人注意。后来,他为连环画《匹克威克先生》撰写图画说明,才知道他的文字比图画更受欢迎,那时他才二十四岁。自此他写作不辍。至1870年五十八岁突然去世为止,共写了十五部家喻户晓,震撼人心的名著,其中《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和《双城记》等后来都被拍成电影。他的文学成就对世界文学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的作品很早就被介绍到我国。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墓地里的遭遇第二章 姐姐和乔第三章 两个囚犯第四章 乔是个大好人第五章 在郝薇香小姐家第六章 吻了艾丝黛娜第七章 告别了郝薇香小姐第八章 善良聪明的毕蒂第九章 好运从天降第十章 学做上等人第十一章又见到艾丝黛娜第十二章姐姐病逝了第十三章喜悦与痛苦第十四章他才是我的恩主第十五章络威斯的苦难经历第十六章别了,艾丝黛娜的身世第十七章最后的醒悟第十八章艾丝黛娜的身世第十九章络威斯的结局第二十章走向新的生活

编辑推荐

  文学名著,具有永久的魅力,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曾从中吸取智慧和力量。  面对未来竞争性很强的社会,少年儿童需要做好准备,从素质的培养、性格的塑、心理随力的加强,到思维方式的形成、智力的开发以及意志的锻炼,都是重要的课题。家庭教育的单调,学校教育的局限,社会教育的不足,使孩子们面对许多问题感到困惑。而文学名著展现了丰富的世界,书中生动具体的形象、曲折有趣的情节,促使小读者从中观察人、人与人的关系和错综复杂的社会,体察人生,不知不觉地得到遍心灵的钥匙。而名著中文学的美,语言的美,更是滋润心田的清泉。  小读者的学识、时间有限,阅读大量文学名著全文比较困难,这套缩写本图文并茂,还有助读的注释,会是一份客观存在欢迎的礼物。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世界名著之旅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25条)

 
 

  •     第一次见面,她就摄入了他的灵魂
      她盛气凌人,不信人间还有感情
      那又怎么样,她已经成了他的一部分。
      原来爱情,不是我爱你,你爱我。
      而是,你已经变成了我的一部分。。
      在那薄雾中,I saw no shadow of another separation from her..
  •     匹浦是姐姐亲手带大的,姐姐无时无刻让其记住要有感恩的心,语气的生硬让人不免有些许的反感之情。相比姐姐,姐夫当然是显得更为有亲和力,更懂得如何去呵护一个孩子。但是,在这样的家庭下,受的教育是有限的,这让匹浦在去拜访维拉时因此受到了黛拉的无情羞辱。
      这激发了匹浦对远大前程的追求,不再安于做个铁匠。他羞于自己在黛拉面前显示的粗鄙,更恼于自己对她的倾慕之情。
      现在看来,匹浦想要的前程是一片光明的,迫不及待想要摆脱当下的低贱身份。他渴望赢得黛拉的尊重更加渴望成功。他开始嫌弃 最敬爱的乔(这是叫三观发生了偏执?)-各种行为的不得当。
      
      再后来,在神秘人(后得知竟然是他曾帮助过的逃犯)的帮助下,开始了匹浦梦想的远大前程。他开始了绅士培训课,不管怎样,幸运的是他结交了一位不打不相识的知己,成为了再伦敦的精神支柱。
      其实梦想本是美好的,当匹浦见到了梦想中的伦敦,不免有些失望。
      人们一直在梦想的道路上追寻着,就怕片刻的停留会让自己被抛在脑后于被遗忘的角落。其实,累的时候应该歇歇,想象自己一直奋不顾身追求的到底是什么,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人生重要的是选择吧,在遇到许多分叉路口时真的很迷茫。。。。
      
      最后好个急转弯,恭喜匹浦收获了想要的爱情。。。。(突然不想说了)
  •      A person who wants to have a bright future must rely through his own efforts. A one who thinks of relying on others will never succeed. At the beginning, Pip was a industrious and plain child.His only dream was to be a blacksmith like his brother-in-low. But things changed after he had known he would have a heritage and a great expectation. As you can see,according to this novel,Pip's character was changing as the environment changed. He became so pround that he looked down on his friends even his relative. He was full of yearning to enter the fashionable world. Then he could marry the girl he fall in love with. Do you believe that the "bubble" would never burst? Pip's dream was just like the bubble, beautiful but fragile. Knowing his expectation was given by the prisoner who he helped before was a huge blow to him, and made nothing remained at last. At that time,environment changed again,Pip returned to be a person who support himself.
       No matter how much money you have, living within your means is of importance , I think. Environment can change, but a strong-minded man will never lose himself.
  •     狄更斯的笔触很好,但是自己英文水平有限,很多古英语看起来有点吃力。很多美妙的地方,肯定没有欣赏到。大体的情节基本上读懂了,而且很多地方是从最初就猜到了。但还是佩服作者对于情节的安排,很是巧妙。人物关系曲折而不离奇。整体感觉节奏紧凑、引人入胜、一气呵成。
  •     狄更斯(Dickens)的《远大前程》是我少看的名著之一,里面的剧情用现在的话就是通俗,故事是讲一心想成为“上等人”的普通孤儿意外得到一笔遗产,他身边大部分的人旋即对他阿谀奉承,孤儿也开始过上富日子,渐渐地厌弃乡里唯一对他好的朴实姐夫,然而遗产最后却不幸地被充公,身边的人对他马上又变回原来鄙视,而孤儿的“远大前程”转眼化为泡影。就主人翁而言,当我们在大都市接触得越多,失去的也越多,回到原来的地方就会埋怨各种的不是,接着改造它们以迎合自己的所谓档次,最后反而改得不伦不类。其实,故事里其他的人物都非常熟悉,因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周边的现实中,心中怀揣着各自的“远大前程”。
  •     终于把狄更斯老爷子这本书读完了。读的过程很艰难,尤其在网上看过一句话说,如果你觉得读不下去的书,就扔掉,换别的书读。我也一度想放弃,但我总觉得这样对不起狄更斯老爷子,我也想知道过程有时晦涩一些,那结局究竟会哪样?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读下去,我有个不太好的习惯,手上同时在读的书至少有三本,然而最难为我的一本竟然最先读完。
      
      主人公皮普的三段远大前程,第一段还算有趣,第二段出场的人物以及皮普的内心变化让我每次读罢便不想再读。而到了第三段,峰回路转,让人欲罢不能,感知到皮普内心的强大,我竟然也为他这般争气而高兴。从一开始,皮普就是个胆小怯懦内心善良的孩子,经历了混沌的灯红酒绿的生活,到最后又变回最初那个善良的男孩,成长为宽容的男人。
      
      而乔,淳朴的打铁匠,内心柔软到每次狄更斯爷爷描写到乔,文字都生出温柔之情。毕蒂是那般懂事,善解人意。他们也是皮普最心安的地方。
      
      这世界要有多少恶意才让人生的怨恨和报复,这世间的骗子骗了人心骗了钱财,还不够么?郝维仙小姐如同个鬼魂游荡在世间,从刚出场声声念报复全世界的男人,到与皮普对话,祈求皮普能原宥她,我觉得那一刻,头发苍白的老人才真正长大。
      
      艾斯蒂娜从最开始也认定皮普的不同,她用冷漠去划开和皮普的界限。
      
      赫维特和皮普真是对好基友。
      
      那些权势下的人物,无论是贾格斯还是温米克,我认为都是串起整个故事用的。实实在在是无感。
      
      而那个外表狂躁无比的罪犯,为了报答一个孩子的一顿晚饭一把铁锤,用一生去回报,不息生命,不为救赎,皮普也忽的觉得罪犯身上的人性光辉并不比乔少。罪犯不一定都是罪犯,而不犯罪的人不一定都未曾犯过罪。
      
      像一座迷宫,通往终点每条线路都清晰可见;像一个圈,每个人都回到原点。
      
      也许,我们的人生里,有过很多梦,有过很多空,但正是这些,构成了我们的人生。结局十年后皮普和艾斯蒂娜的相见,而现世中我们每个十年,每个不曾忘记的人,每段不曾忘怀的事,虽不伟大,也可称之为Expectations.
  •     这书吗,翻译是个大问题,我想原文读来应该更有趣,不过翻译常会让问道流失一半。有机会还是读原文,即便进程慢。
      
      爱你的人让你觉得不配和你一起。
      
      我爱一个女孩,女孩却嫌弃我衣着不够光鲜,门楣不够显耀,举止不够优雅。尽管我对她的爱如此深刻,她的远大前程是我不能够实现的,对,她想嫁入豪门。在落魄的时候我能把微薄的收入省吃俭用给了她做盘缠旅费来追求她的梦想,这时候她也落魄。
      
      有一天,我要去看她,她害怕我让她的朋友丢脸,她害怕我让人笑话她。可是她也不想想,我毕竟是她的父亲。
      
      远大前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可是最令人爱怕的是小人物上了一个层次,就嫌弃原来的朋友伴侣是不够优雅的。这才是最令人害怕的事。
      
      不要为了这些虚妄的前程丢弃美好的品德。脚踏实地。
      
      给我自己。
  •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后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起生活,认为自己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特别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写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后来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只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直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但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己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来一直以来资助自己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曾经帮助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己的生活,认清自己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己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写,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后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么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表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己讨厌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助自己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己生活、现在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有趣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起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2012年12月30日
      
  •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着《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同,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己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非常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非常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起,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爱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爱情就没有生命的活力,没有激情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爱情,最后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爱情,让自己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爱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爱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毁了自己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己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爱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己的一生,只有自己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己又能挽回什么呢?
      
        而主人公匹普同样疯狂地爱上了艾丝黛拉,他非常自卑,因为等级的差异觉得爱情无望非常绝望,觉得曾经温暖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连真诚地爱恋他,青梅竹马的善良温暖的贝蒂也选择无视。等他交了好运变成上等人,爱情却对他依然是幻梦,艾丝黛拉已被试练得不会爱,不懂爱,心里从小就塞满了冰,他的爱情依然是空。但他不能不爱她,不管她多么恶劣,所以他觉得无怨无悔。等他的远大前程走到尽头,在乔与贝蒂的感召下,他恢复了纯朴的本性,决定去寻找贝蒂,重新开始踏踏实实的生活。但他病愈后正赶上贝蒂与乔结婚。两头落空的匹普远赴他乡十多年。匹普对待爱情是真诚的,是无私的,想与贝蒂一起生活是现实的选择,这是普通人都会遇到的,也无可指责。
      
        而贝蒂,这个书中着墨不多的人物,却是女性角色中最光辉的,而拥有最正确的爱情态度是贝蒂,她纯洁无私,善解人意,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匹普,从来没有要求过回报。在匹普变成上等人之后,在匹普变得自私虚荣以后,依然真诚地帮助他却不打扰他,匹普打回原形梦幻破灭,与匹普的姐夫乔一起,又给予他最温暖的人间真情。但贝蒂忠于自己的爱情,也爱惜自己,不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在知道与匹普不可能有结果,她还是认真地生活,努力地读书提高丰富自己,但却不是为了成为所谓的上等人,最终与同样朴实善良的乔产生感情,过上幸福真实的日子。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己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爱情,但不能把爱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爱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己,不纠结曾经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己。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      前半段的铺垫稍显冗长,每一个角色都有其现实性。我对每一个人物都怀有极大的不满,这样的书我还是第一次读到。前半部分读的拖拖踏踏毫无激情,当作者渐入佳境,所有的真相浮出水面,所有的铺垫发挥的淋漓尽致之时,我真有些后悔没有抓紧阅读进度。可惜的是我手上的版本是结局修改后的版本,窃以为最初的结局是最好的,那个结局才是作者写这本书的意图吧,只可惜世人偏爱灰姑娘式的结局。
       细细的拜读完远大前程,突然生出一点感伤,这里面没有一个英雄式的主人公,没有一尘不染的美好灵魂,没有十恶不赦的坏蛋,有的只是人性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每一个人都心怀着远大前程,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折手段偶尔歇脚的时候会施舍别人一点同情。只是有的人扭头看了一眼,于是修正了走偏的路,有的头也不回的钻进了死胡同。Havisham走的太远,最终回头又能怎样呢?亲手毁了自己的人生,亲手毁了Estella的人生,于是无补。无论如何,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于是没有人爱越是要爱自己,那永远停在八点四十的时钟能留下什么呢?时间一样在飞逝。对于pip我是无论如何也爱不起来,他不断地前进不断地回头,却总是在该留下的地方决然的转头而去,在已经失去的时候才发现珍惜的太晚。一切的一切正如同他的远大前程一样虚无缥缈,因此我更喜欢原结局的Estella另嫁,这样才更真是吧。
       要说最能打动人心的非wemmick的“castle”莫属了,黄昏的橘黄灯光笼罩着这座神秘的城堡,放下吊桥,踏入自己亲手打造的城堡,对着耳背的可爱老父亲认真的点头,为他做好晚餐,一起在炉火前取暖。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不管白天的生活有多艰难,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黑暗,守得一方净土就已足够。
       从360页,我开始爱上这本书。
  •     几年前,在ccav6偶尔还放点好片子的时候,我正好播到那,看到一个镜头,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在喷泉喝水的时候小女孩亲了男孩。当时一下就觉得好美,但是无奈妈妈叫我去睡觉,我连电影的名字都不知道。后来经过我各种百度知道,终于得到了电影的名字-------烈爱风云。但我没有匆匆忙忙去看电影,而是找这本原著看了看。
      于是高考完的两个礼拜都给了这本书。
      一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失望,狄更斯的语言真的不是我喜欢的风格,看是我还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了。开头进行的很快 但是看到他俩在花园里亲的那段的时候,我的失望真的是到了极点,影片中对我印象那么深的画面竟然在原著里就是这么的匆匆带过。
      可是故事要读完才可以评判
      于是我继续读。故事进行的很慢,中间一段其实很平淡,但是最后的部分却让我的心都随着激荡起来了
      
      这本书里人物的塑造真的很棒 一直活在过去的郝香薇;被郝香薇一手打造出来的艾斯黛拉;善良忠厚的乔;‘恶贯满盈’但心中仍有一片净地的那个犯人
      
      我真的不喜欢艾斯黛拉,甚至对郝香薇的喜爱都比她要多,她本身也是一出悲剧,但我连同情她也不想。皮普对她的爱我也是真的不能理解。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乔和毕蒂 最后他俩结婚的时候我真的好开心
      
      我没有读过多少名著,也没有写过书评,这就算是我的第一篇书评了,以后有好的书也会写一写,要不真的好像没有痕迹了一样
  •      文米克的城堡以及炮台让我想到——要想在这样的社会下过上好日子,是不是就得把自己的人性、善良、纯真、道德都给隔离在城堡内?这样就能够找到面对世间牛鬼蛇神的“正确”态度,从而生活有了保障,内心也不至于太煎熬。这样一来,做昧良心的事、说昧良心的话才不至于饱受良心谴责,因为这样做是为了生存呀!
       生存的手段有很多,但是能够对应艰辛的世道的则很少。面对如此世道,既想过有品质的生活又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似乎只有把自己锤炼成文米克——那样一个把自己分裂成天使与魔鬼,分裂成救世主与刽子手,分裂成水与火的人。
       当心里萌生对文米克的处世之道的赞叹之意时,忽而一个声音响起: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顿时情绪就来了——人都要饿死了,还要那么高的节气干什么?!
       清高的声音从古至今不断,为我们所取舍。然而如何取舍?这里不妨做个不恰当的比方:拿古人的“尺子”来衡量现代的尺寸。这样一来什么该取什么该舍应该很明了了。古人的“尺子”不是不能用,而是需要我们以审慎的态度去用。我们需要思考,需要怀疑,需要重新认识。不再需要权威。再者,我们应该都有推翻自己认知的经历吧。随着阅历的增加,我们回首去看自己留下的言论或者心情,还会有多少是仍然认同的呢?那么可不可以理解为我们留下的言论或心情是不全对的?古人呢,古人留下的遗训中有多少是他们自己都推翻过的呢?
       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特别的理想,特别的令人向往。但理想是理想,生活是生活。两码事儿。
  •     第一次鼓起勇气去读一本这么厚的英文原著,但是一开始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看到了Pip的成长经历,小时候遇到这等恐惧的事情,不敢透露一字,遇到Estella之后,深深地被她吸引了,深深爱上这位高傲,迷人的深宅女子。Pip渴望通过远大前程去获得Estella的爱,可是这一切都成为了Miss Havisham的复仇工具,看到Pip内心的挣扎,虽然染上了英国上层社会的恶习,但我能感觉到他骨子里的善良永远都在,追求真爱的渴望一直未远离。是一本值得认真去阅读的好书啊!
  •     "Dear Magwitch, I must tell you, now at last. You understand what I say?"
      A gentle pressure on my hand.
      "You had a child once, whom you loved and lost."
      A stronger pressure on my hand.
      "She lived and found powerful friends. She is living now. She is a lady and very beautiful. And I love her!"
      With a last faint effort, which would have been powerless but for my yielding to it, and assisting it, he raised my hand to his lips. Then he gently let it sink upon his breast again, with his own hands lying on it. The placid look at the white ceiling came back, and passed away, and his head dropped quietly on his breast.
      ~~~~~~~~~~~~
      
      很欣慰,很感动。
      Magwitch临死前知道女儿还活着,知道自己视作儿子的Pip爱着她。他一定是带着幸福和感激结束了坎坷的一生。他渴望落难时刻有恩于己的Pip变成绅士,其实他哪里知道,作为罪犯的他其实有着上流阶层也少有的高贵品质。而这才是Pip收到的最宝贵的财富。
      Magwitch的出现打破了Pip对阶层和地位的迷信,让Pip看到一个被社会唾弃之人身上的善良、热忱和友爱。
      Joe和Magwitch,两个Pip不愿产生过多瓜葛的社会底层,其实有着最闪光的人性。Pip所追求的远大前程化作泡影,但心灵的成长教育因为Magwitch和Joe获得实现。
      
      我们是有多像那个梦想着地位和财富的Pip啊?年纪轻轻的我们,离开老家的父母和朋友,来到一线城市,来到异国他乡,一路狂奔,追求着自己的”远大前程"。未来有无限的可能,我们躁动不安,踌躇满志,跃跃欲试,关于未来充满玫瑰色的幻想,甚至让幻想变成心里的魔障。有一天突然停下来,才发现,在还没有达到目标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太多。我们没有Magwitch,但至少有Pip,提醒我们要慢下来。
      
      喜欢Pip最后一章里平静的语气。十多年后,故地重游,偶遇故人,Pip牵着Estella的手走出曾经改变他命运的庄园。最初的结局是,Pip与Estella在路上偶遇,叙旧以后再次分开。接受朋友意见的狄更斯给了Pip和读者一个更美好的落幕。
      
      ~~~
      今天读到一段话,可能是对Pip和其他追求远大前程的普通人的最好描述:
      他在某些艰苦岗位努力钻研以干得出色,他以毫不松懈的勤奋夜以继日地埋头苦干,以获得胜过竞争者的才能。然后,他尽力在公众面前显示这种才能,殷勤地乞求每一个就业机会。为达目的,他向所有人献媚,为自己所痛恨的人奔走效劳,向自己所轻视的人卑躬屈膝。他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也许永远不能实现的某种造作的、讲究的宁静生活之理想。为此,他牺牲了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的真正安逸。如果他在垂暮之年最终得到它,他就会发现,无论在哪些方面,它都不比业已放弃的那种微末的安定和满足要好多少。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     远大前程给人的感觉是老爷子给膝下的儿孙讲当年的故事。我放弃字里行间那股亲切朴实娓娓道来的气息,却独爱那些大段描述郝薇香病态生活方式的语言。大概是被她为爱疯狂的强烈情感所折服吧。一个人散失理智的去爱另一个人,不计较得失,不计较生命,付出所有的血与泪。我做不到,只能痴痴的望着她,看着她。看着她毁灭自己,却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现实中,我却要计较,要理智。因为我不为自己而活,我为父母,我为亲人。我不能像书中的那么自私。想来,作家确实是造梦者。造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只为活出我们现实中不敢有的生命。
  •     2006-11-12 00:23:25   来自: 伽蘭
      
         自己是买的这个版本。高二买来时一口气看完,感觉很平淡,就像看一个冗长的电影,虽然感觉很好,却总是记不下什么~~~~
         后来上了大学,从书架上拿下来,以一种很平淡的心情去重读时,皮普就像融入自己心灵的人物一般给自己演绎着他的经历~~~从那刻起,就再没愿意放下过。 虽然每次总是仅仅读上两三页,但那种从书中飘来得淡然感觉仍是让自己心动不已;就像读《马上沉思录》一样,仿若一个久经尘世的老人在跟你静心讲述他对于这个世界、对于很多很多人事的理解.....不离奇、不骚乱。
         自己曾劝说一个喜欢诗的同学读小说,而心有不舍借给她的书中就有它。 书的第一页还附了一朵母亲种的枝子花,每每翻开书页,总是飘来一股淡淡的香,就像书所给你的感觉般~~~~后来,因为人事的变迁,书随着同学的音信,没了。
         今年去第一次遇见它的书店转转,老板还认识我,只是店门口打着促销的牌子,店内的杂志也没有及时更新,而是杂乱的摆着......转下,看到仅有的几本书中摆着它,便买了下来,依然是盗版。
         一个时代久远的故事就再次回复到自己的身旁,我的收藏。 依然读的很慢,这次有点闹不清是书的节奏如此,还是自己读书的节奏如此了~~~~从前看,从后看;正着看,倒着看。百般韵味,尽由皮普一一展现。
      
      2006-12-11 23:40:43 伽蘭
         不知道喜欢这本书的人,都手执的怎样的版本!
        我手上的却不是这个封皮,是只有埃斯苔娜和皮普的,感觉很相配!
        只是自己后来逛过各大书城,却都是这个封皮,才断定自己手上的是“盗版” 但那委实没有什么差池之处,纸张质量、错字频率、包装都是可以接受的,只是封面里面的那页有点水,自己用喜欢的图片用胶水装裱,很是另一番雅致!^_^
      
      2006-12-11 23:48:17 伽蘭
         我喜欢上这本书纯是个偶然,就像喜欢上无意中听到的一首歌一样!还有,记得高二刚买来时,顺着故事,很是匆忙的结束读程,后来相当久的时间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没有很强烈的一见钟情感)
         但是后来,偶然的把置于书架许久的它拿下来,翻开,竟是惊人的疼爱,现在想起来,那第一次的阅读,只是为了形成一个久远而模糊的记忆吧!
      
  •     2006-11-12 00:40:34   来自: 伽蘭
      
         这本书有两个主要的译名。一个是《孤星血泪》,另一个是普遍采用的《远大前程》。 前者始终另人费解,是作为皮普的艰辛成长历程来说? 喜欢这本书的人,大多都更乐意选择后者,因为这个译名更具有讽刺意味。 其实,这本的译者序里作者也写的《远大前程》,绝字没提《孤星血泪》。所以不知缘何都译成前者。
         很多评论家说这个书写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亦或金钱对于人性的歪曲,还有环境对于人们的影响等等。 作为一个喜欢这个小说的读者。我喜欢的只是这个故事,喜欢书给我们带来的阅读感受。
         书以皮普的恩人这个迷贯穿始终。而结果更是让我们这些想当然的读者大惊失色。 (待续 ~~~)
      
      2006-12-11 13:02:40 无机客
        我买的是译林社的简装本,特别喜欢罗老师的翻译。
        
        罗老师的译序里也写了,原文题目是Great expectations,其实是个反讽,Pip并没有啥远大前程~~
        
        《孤星血泪》这个题目还是沿袭解放前的旧译,和《雾都孤儿》倒蛮般配的。
      
      2006-12-11 23:34:17 伽蘭
         我喜欢的也是罗志野翻译的,因为喜欢,其他的版本也找过,可是纵然放于眼前,也是不感兴趣;我们被这位罗先生哄的还没有开放就变的固执了,呵呵!
         狄更斯其他的名著也有,但就是没有读《远大前程》的感觉(比如《双城记》) 最近,实在禁不住诱惑,买了《大卫`科波菲尔》
        可是翻译感觉不好 这本书可真是不一般的喜欢啊!呵呵
        俗气点 送人一本,补买一本,一本英文原著
        自己喜欢的小说中,有这样份量的 还是不多的
      
  •      这个时间,夜深人静,明白该睡觉了,却毫无睡意。因此闲得无聊写点关于这本小说的东西。
       很多理由,如果细细探寻,都可以作为我读这本小说的原因。但是理性的东西并不适合所有的事物,对于文学,我相信存在着许多的偶然性。我是一个懒惰的人,因此总习惯于将许多事情归结到命运的名下。“文学是天才们干的事情”(忘记了出处),天才们的天赋可是与生俱来的,说得再唯心些,天赋可都是丫的上帝派发的。所以当我读到狄更斯那些从容的、随心所欲的文字时,深感命运不公。哈~玩笑而已(大家千万别忘记那句可适用于N个高中议论文题目的黄金论据:天才=99%勤奋+1%天赋)。只不过狄更斯对于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似乎所有的文字都是他家养的一样,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撇开剧情、人物、思想不说,单他那些漂亮的句式就够令人心醉了。
       当然,作为一个英语将将过六级,没读过原文,只通过译本去阅读这本小说的我,以上的说法未免言过其实。不过,在读这本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想法强烈袭来,前所未有。这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
       关于里面的人物,存在着一些可爱的角色,在他们身上有着可以打动人心的举动与言语(心软点的很可能掉眼泪)。对于这本书的想法是:别什么远大前程了,平平凡凡过日子才是真的。关于剧情,还是一个有关孤儿的故事。
  •   我也特别喜欢同时阅读好几本书。
  •   哈哈 握爪~~
  •   第一次在AV6看到烈爱风云是把它当三级看的= = 今天你竟然告诉我它是远大前程改编的= = 囧啊= = 有空要看一下了= =
  •   我不知道啊是我找的时候拿回复的人说的啊
  •   烈爱风云和远大前程。。。我被科普了!
  •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2557/自己看吧又不是我说的
  •   这个和文化没有关系,且不说当年狄更斯就是流行小说,就说这部书也是古典作品里最通俗易懂的了。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