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立信会计 作者:翟继光 编 页数:279
前言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保障财政收入、调控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修订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制约了企业技术改进的积极性。随着这些年来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各界要求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的呼声很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适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一五规划”明确在十一五期间完成这一改革。自2004年7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已先后进行改革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为了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必要尽快在全国推开转型改革;尤其为应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扩大需求,作为一项促进企业设备投资和扩大生产,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紧迫性更加突出。因此,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企业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入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一变化,与修订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不得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有冲突。因此,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需要对《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转型改革的紧迫性,此次对《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的原则是:(1)确保改革重点,不作全面修订,为增值税转型改革提供法律依据。(2)体现法治要求,保持政策稳定,将现行政策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3)满足征管需要,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此次修订三个条例主要是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需要,时间十分紧迫,因此基本上没有对优惠政策作出新的调整。对过去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而不必对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因为三个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国务院可以在执行中对税收优惠范围进行调整。
内容概要
本书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解读。 本书不仅收录了最新的税收政策,还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阐述了企业节税筹划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是广大企事业单位掌握最新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政策以及进行相应纳税筹划的最佳读本。
作者简介
翟继光,企业税务规划专家,哲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主任,《法制日报》、《第一财经日报》特邀评论员。在全国各地讲授税法与企业税务规划120余场。
在《中国税务》、《税务研究》、《涉外税务》、《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财经报》、《第一财经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4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篇论文被《经济研究参考》全文转载,1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部分转载。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目前已经出版个人专著18部,合著12部,主编6部、副主编2部,译著2部,参著20余部著作。
书籍目录
第1章 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 1.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2 增值税的税率 1.3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4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5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6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1.7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8 增值税免税项目 1.9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第2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征管制度 2.1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2 增值税的征收机关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增值税纳税地点 2.5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2.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2.7 出口退税制度 2.8 增值税特别征管制度 第3章 增值税税务规划指南 3.1 选择纳税人身份的节税筹划 3.2 巧选供货人类型降低增值税负担 3.3 兼营销售的节税筹划 3.4 混合销售的节税筹划 3.5 企业运输费用的节税筹划 3.6 折扣销售中的节税筹划 3.7 将实物折扣变成价格折扣 3.8 销售折扣中的节税筹划 3.9 利用不同促销方式进行节税筹划 3.10 利用购进扣税法进行节税筹划 3.11 销售软件产品的节税筹划 第4章 营业税最新税收政策 4.1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4.2 营业税的税目 4.3 营业税的税率 4.4 应纳税额的计算 4.5 营业额的确定 4.6 免征营业税项目 4.7 其他营业税优惠政策 第5章 营业税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5.1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2 营业税征收机关 5.3 营业税纳税地点 5.4 营业税纳税期限 5.5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第6章 营业税税务规划指南 6.1 利用不同税目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 6.2 工程承包公司纳税筹划 6.3 降低原材料成本进行纳税筹划 6.4 安装工程纳税筹划 6.5 合作建房纳税筹划 6.6 利用营业税征税范围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6.7 利用营业税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 6.8 利用营业税减免税项目进行纳税筹划 6.9 利用营业税起征点进行纳税筹划 6.10 娱乐业营业税纳税筹划策略 6.11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6.12 代理销售中的纳税筹划 6.13 通过降低转手费用进行纳税筹划 6.14 委托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6.15 改变运费收取方式减轻税收负担 第7章 消费税最新税收政策 7.1 消费税的纳税人 7.2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7.3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7.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7.5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7.6 应税销售额 7.7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7.8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7.9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7.10 核定计税价格 7.11 出口免税与税收优惠 7.12 退还消费税与税款抵扣 第8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8.1 征收机关 8.2 征收地点 8.3 纳税期限 8.4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第9章 消费税税务规划指南 9.1 征收范围的纳税筹划 9.2 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9.3 利用生产制作环节纳税的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9.4 利用委托加工消费税由受托方收税的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9.5 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9.6 利用联合企业的纳税筹划 9.7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9.8 以外汇结算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9.9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9.10 自产自用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9.11 包装方式的纳税筹划
章节摘录
插图:第1章 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 1.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1.1.1 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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