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3-1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作者:北村 页数:167 字数: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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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我想,爱应该是对一种对象的重要价值的确认。这种确认到一个程度,就称为爱。而且这种价值有惟一性,所以爱是专一的。因此爱是真理。 爱有不同的深度,那么爱到最深的才是爱,要爱到那么深,只有舍已,别无他途。因此爱是信仰。 爱肯定是不求回报的,但爱真的有回应。如果没有回应,不是我们给出的爱并不是爱,就是爱得不够深切,那人(耶稣)爱拉擞路爱得何等深切,拉撒路就要活过来。因此爱是复活。 爱得真,不但对方得安慰.自己也得安慰,真是奇妙的事。一个深爱着的人是大无畏的。看来人类的主要职业就是爱,要一刻不停地爱,哪一刻停下来了,那种神圣的同在就要消失,爱里没有惧怕。因此爱是永生。 ——北村
作者简介
北村,原名康洪。1965年出生于福建长汀,毕业于厦门大学中文系。主要作品有:《周渔的火车》、《愤怒》、《鸟》、《伤逝》、《长征》、《我和上帝有个约》等。上个世纪80年代,北村与马原、余华、苏童、格非等同属中国“先锋小说”的主将。后来,成功突围,创作不再局限于语
书籍目录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章节摘录
第一节 (1) 李-达特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李文和罗达特。二十年前我们在海边的一所大学读中文系。二十年后,这两个人都名声鹊起。我们三个形影不离,所以我也跟着有了臭名。我是老六,我看着他们长大,如何成为诗人,如何出名。我最有资格来讲述他们的故事,我姓曹,是讲故事的高手。我称他们叫李-达特,实在是出于无奈,这两个人只能当做一个人叙述,因为他们形同一人。两个脾气性格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会被人看成一个人,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其中缘由。我手上有两张照片,一张是李的,另一张是达特的。李生得白净瘦小,男人女相。达特却不怒而威,两条眉毛往天上飞,就是因为这两根眉毛,达特常导致误会,与人动手,打碎过肋骨,掉过牙齿,脸上还拉出两寸长的伤口。他的一条腿有些瘸,右手尾指骨折,到现在仍无法弯曲。这一切都是为了李,他是李的保护者,为李打架打了四年。大学四年以至于毕业,达特一直充当这样的角色。当然,他头上有一处摔伤则与此无关,那是达特和李打架时摔伤的,他为了躲避李的反扑,竟然自己摔到墙根下面,头上摔出不规则的裂伤。这是一个笑话,一米八的达特会被一米六的李摔到墙下面,这是没一个人会相信的,除非他是傻瓜。不过连傻瓜都知道是达特在让着李。这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竟然成了密友,真是一个奥秘。我作为他们共同的朋友,见证了这一过程。有人管我们叫三剑客,但只有我知道,他们才是一窝里的蛇,我呢,最多不过是洞外边蹦跶的蚂蚱。 他们的交情在于写诗,这谁都知道,当时写诗可是时尚,会写诗可以勾引女人,写出好诗则可以勾引漂亮女人。李和达特都是写诗好手,但达特能勾到女孩,李却很少得好处。那时候学校的诗坛基本上由这两个人占据,不过没有人怀疑他们的才气,这是李和达特惺惺相惜的奥秘。达特是学校诗刊的社长,李是主编,他们把持大权,我凑上去做了个编务主任。不过大家很服气,李-达特在全国性的刊物发表的诗歌超过我们的老师,他们发表的数量如果换成教师的工作量,可以评副教授,这很让老师尴尬。当时达特首次发明阶梯式诗句,像是楼梯一样排列诗行,达到奇效。李的诗虽然也很不错,但从来没形成达特的影响,他写的诗缺乏效果,显得平淡深奥,我敢说如果没有达特,他将默默无闻。 达特不论到哪里都带着李,这不由得让我妒忌,我喜欢达特几乎到爱慕的程度。我喜欢看他马鬃一样坚硬发臭的头发,敞开的破衣领,走路时潇洒的外八字。他喜欢衣兜里插着一个小本子,还有一支笔,不过那绝对不是用来写诗的,他写诗几乎不用自己动笔,他早期的大多数诗都是兴之所至,不是由李记录,就是让我代写下来。有一次他想到一首诗,因为在操场上找不到纸,他竟然让我脱掉衣服,在我的背上写出来,我背着他的诗飞快地跑回宿舍,让李对着我的背抄。这就是后来在全国产生影响的诗《致曹同志》,这首诗让我名声大噪,因为我认为他这首诗是写给我的,它写在我的背上,所以叫《致曹同志》。 当时诗坛有三大诗人像丰碑供人瞻仰,达特被誉为第四大诗人,这第四个是从校园走出来的。有诗评说,三大诗人的特征是控诉、歌唱、幻想,第四大诗人不同,他撒野。这种望文生义的评价对达特毫无意义,他从不参加文坛的任何集会,成天在校园打架和追逐女孩,但说他撒野倒是点到要害,不过他撒野并没有经典意义,他撒野就是打架。在用拳头更有效时,他不用诗说话,一般都用拳头说话。这个来自农村的人粗鲁得像个流氓一样,动不动就挥拳头。有一次在食堂把一个来自新疆的维族大个子打在地上,两颗牙齿掉在饭盆里,从此声名大噪。他作为拳击手的名声远比他作为诗人的名气大。在他打架的时候,我就帮他拿衣服。他常常是为了李而打架,虽然李害怕打架,不喜欢达特用这种方式维护他,但达特还是义无反顾地为他出气。在食堂打新疆佬就是替李出气,新疆佬抢李的位置,达特就上去一拳把他打倒。我在旁边替他拿衣服,李坐享其成,这让我非常妒忌。我告诉你,除了写过一首《致曹同志》,他从来没为我打架,想到这个我很伤心。我不知道李和达特之间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否则不可能亲密至此,有一段时间他们的关系达到如胶似漆的程度。 达特打完了架,就掏出上衣口袋的纸笔,这不是要写诗,而是要画画。他喜欢把他打倒的人的样子画下来,我不敢说他的画技如何,但他有一项本领,速度极快,几笔就把躺在地上的人画下来了,还挺传神。但他从不替人画像,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和李算他的好友,就勉强画一张,画出来是这个效果:我被画得没有眼睛,李画成没有嘴巴,真是无比滑稽。 达特的家在遥远的北方农村,他吃不惯白米,总是要弄些面吃,他可以一连吃下五个馒头,不喝一滴水,他手上常常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生大葱,一边吃一边和我们说话,他的嘴喷出冗长的臭气,把整个宿舍熏得臭不可闻。有一次他竟然用筷子插着一个馒头和我们谈论诗歌,十分恶俗。我可以忍受,但我对似有洁癖的李竟然能对此熟视无睹感到不可思议。李是一个不停地洗手的人,在我们对洗手一无所知的时候,他就知道像外科大夫一样洗手。他告诉我们,外科医生的手是最干净的,接着他向我们演示如何洗手,在流动的水下李用了足足半分钟时间搓肥皂,然后又用了半分钟冲干净,然后他伸直双手在空气中晾干。这种像仪式一样的洗手让我们大开眼界,我们耻笑他,用了许多恶劣的语言,但他依然如故。 这两个人傍在一起真的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李不仅喜欢和达特在一块,愿意闻他的臭气,而且还供他钱花。李出身一个教师家庭,虽然不算富裕但比达特要好得多,他家里寄来的零花钱至少有一半是达特花掉的,更奇怪的是达特花起李的钱不脸红,好像花他自己家的一样。有一回我看李在学校外面的当铺当他的一支外国金笔,感到很奇怪,问他原因他不肯说。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月他的钱被达特花光了,现在他们连饭票都没有了,达特脸皮厚,到处要找人借饭票,可是李难为情,不让他去借饭票,只好偷偷去当他自己的金笔。他还叫我不要告诉达特。达特喜欢喝酒,喜欢借钱,但他总有办法还钱,从来不赖账。自从铆上了李,他的生活开支就靠李来承担。我至今不知道达特是用什么魔法让李心甘情愿供他钱的。我是最崇拜达特的,但我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我猜测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可是至今我没找到证据。 有一个隐秘的事情是我后来才了解到的,达特和李臭气相投据说是因为他们有远大志向。他们想当英雄,要是这一辈子当不成英雄,就自杀。至于什么叫英雄,是黄继光那样的英雄,还是雷锋那样的英雄,我不知道。他们对于什么叫英雄认识模糊。他们都认为创造一个美好世界需要英雄,但对于通过什么途径,两人有不同认识。李认为只要每个人的心灵变化,达到圣人境界,一切问题可以解决。而达特不同意,他认为要建立一个明确公正的制度,才能约束像野兽一样的人类,所以他要当政治家。 达特的床头除了文学书之外,还有大量的政治书籍,尤其是间谍和中东战争方面的书籍,现在我们才知道沙龙是什么人,可是我记得十几年前他就知道沙龙了,达特在校刊上写过的唯一一部小说就是写沙龙的,他笔下的沙龙被描绘成一个神秘的不可战胜的英雄。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之类的东西。而李却除了读诗,连小说都不看,他觉得世界上只有诗是最纯粹的,小说则是一个愚蠢的人在喋喋不休。但奇怪的是,他们从不因此争吵,在十几年前的大学校园,挤在宿舍里手扶床杆争论国家大事或哲学问题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就算我和达特争吵起来,李也不搭腔,他只是笑笑地看我们口沫四溅,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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