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湖北辞书 作者:柯南·道尔 译者:余芳
前言
福尔摩斯问世已经有100多年了,问世以来,它已被翻译成57种语言,出版的次数和累计销量更是无法统计。很多读者是从读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的。全世界的侦探推理小说不计其数,但如果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其中最有名的,拥有最多的读者,相信不会有人怀疑。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一部侦探小说曾享有如此大的声誉。”柯南·道尔有“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之称,他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风靡全世界,是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出生于英国爱丁堡的一个艺术世家,他的祖父、伯父都是颇有名气的画家,他的父亲也很有绘画天赋,但是他生活放纵,酗酒成性,最后导致精神失常。幸亏母亲以其特有的坚毅性格撑起了这个家,在亲友的资助下,柯南·道尔进入了一所教会寄宿学校读书。不过,后来他并没有选择画家这个职业.1876年,他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最终取得了博士学位,选择了当一名医生。毕业后,他当了一名随船医生去了非洲西海岸,后来回国在普利茅斯港开业行医。19世纪的英国,医生的收入很低,柯南·道尔开的诊所门可罗雀,收入仅能维持生活。于是,他开始考虑写作。当时,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很受欢迎,柯南·道尔本人也很喜欢读侦探小说,尤其是美国小说家爱伦·坡的作品。 在大学期间,柯南·道尔的医学老师约瑟夫.贝尔博士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贝尔博士身材高瘦,长着鹰勾鼻子和一双锐利的灰色眼睛,他只要看上别人几眼,就能判断其职业与习好。有一次,他指着一个病人对柯南.道尔说:“那人穿着一条右膝磨损的灯心绒裤子,他是一个鞋匠,而且是左撇子,只有左撇子鞋匠才会在裤子那个地方磨损得那么厉害。”事实证明他说得很正确。这种推理方法引起了柯南·道尔浓厚的兴趣,他做了不少有关贝尔博士推理判断的笔记。柯南·道尔就是以贝尔博士为原型,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脍炙人口的艺术形象。 1888年,29岁的柯南·道尔创作出《血字的研究》这一中篇侦探小说,在杂志上一经发表,便引起了轰动,随后,他一发而不可收拾,在几年时间里又陆续创作出《四签名》、《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斑点带子案》、《蓝宝石案》、《歪唇男人》、《银色马》等25篇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中短篇小说。福尔摩斯名声大震,受到读者极大的喜爱,成了妇孺皆知的英雄人物。 由于在探案小说的创作上取得了极大成功,柯南·道尔选择放弃了医生这一职业,专门从事写作。除了侦探小说外,柯南·道尔还进行其它类型文学题材的创作,如科幻、历史、爱情等题材的小说,以及戏剧、诗歌等,但这些作品都反应一般,远没有取得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的轰动效应。柯南·道尔把原因归结为福尔摩斯探案小说抢了他的其它作品的风头,加上这时他已摆脱了经济困境,于是他在1893年12月创作的《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于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他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我打算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用了我太多时间。”但是,此举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几万读者甚至要求退掉发表《最后一案》的《海滨》杂志。公众不希望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死去,这简直成了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 这样,柯南·道尔在1901年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猎犬》,这部以福尔摩斯早期探案故事为题材的侦探小说,再次显示了柯南·道尔高超娴熟的写作水平,并再次获得了巨大的成功。1903年柯南·道尔写作出《空屋》,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再次活跃在读者面前。此后又陆续写出了《归来记》、《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等侦探故事集。 纵观柯南·道尔创作的探案小说,案情设计巧妙,结构合理紧凑,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出人意料,可读性很强。每一个案子都有作者精心设置的悬疑情节,极大地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使读者体验到惊险、紧张的阅读乐趣。故事推理严谨,情节丝丝入扣,起伏跌宕;语言细腻而不拖沓,有非常强的画面感。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和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甚至英国首相也亲自登门拜访,邀请其出马追回机密文件。 书中描写了形形色色的罪犯:小人物、大人物、犯罪团伙甚至黑帮集团,案件涉及谋财害命、行凶作恶、通奸情杀、诈骗勒索、背信弃义等犯罪现象。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精密严谨的推理分析是福尔摩斯成功的法宝,他深入虎穴,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脚印、烟灰、笔迹、物品和案中人的叙述都成为破案的重要线索。 此外,书中涉及的人物和场景十分丰富,上至国王、官员、庄园主、爵士、上校等上层人物,下至店员、车夫、水手、仆役等普通民众;从喧嚣繁华的伦敦街市到偏远幽静的乡间庄园,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立体、丰富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画卷,读者在欣赏惊险、刺激的探案故事的同时,还可以从中充分领略到19世纪后期英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 福尔摩斯问世100年后,英国王室决定授予小说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王室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破天荒地给一个书中的虚构人物授爵更是绝无仅有。可见100年前的柯南·道尔的著作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福尔摩斯不仅成了神探的代名词,更成了英国的一个文化象征。 时至今日,福尔摩斯和米老鼠、圣诞老人一起被并称为世界三大虚构名人。每年有数以万计的福尔摩斯迷们到英国伦敦贝克街去寻访文学中的福尔摩斯,每天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寄往伦敦贝克街221号B,英国政府不得不专门雇人去接待这些游客和处理这些信件,并设立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供游人参观。许多读者谈起福尔摩斯,就像谈论自己的老朋友。有关福尔摩斯的影视作品拍了一遍又一遍,福尔摩斯的神奇故事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历史长河中淹没和消逝,而且仍以其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
内容概要
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是享誉世界的“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开辟了侦探小说创作的崭新时代,他精心塑造的神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早已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人物。
小说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不引入入胜。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评论该书的艺术成就时说:“与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本书精选了探案系列中具有代表性和可读性的九篇故事,以精练简洁的语言,再现了福尔摩斯这一集正义、智慧和勇敢于一身的神探形象。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柯南·道尔 译者:余芳
书籍目录
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波希米亚丑闻
红发会
五粒橘核
最后一案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空屋
狮鬃毛
章节摘录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随后又到内特里攻读军医的必修课程。完成学业之后,我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任军医助理。该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可在我赴任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之后,得知我所属的部队已经越过边境,深入敌国领地,而我却随从一群跟我处境相仿的其他军官,追赶部队,并安全抵达坎大哈。在那里找到所属部队,我就立刻着手新工作了。 这场战争带给许多人名誉与地位,但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奉调前往巴克州旅,并随之参加了迈旺德那场致命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一颗阿富汗滑膛枪的子弹击中了我的肩部,击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下的动脉。要不是我那忠心耿耿的勤务兵莫瑞英勇无畏地把我拽上一匹驮马,并安全带回英国营地来,我早就落入那帮杀人不眨眼的穆斯林英雄的手里了。 由于伤痛的折磨,我已面容憔悴,再加上长期的鞍马劳顿,我显得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随同一大批伤员被转送到了白沙瓦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渐渐康复,有时甚至可以在病房中稍稍走动,还能到回廊上晒晒太阳,却不料在此时,我又染上了在印度令人诅咒的伤寒,一连好几个月我都不省人事,生命岌岌可危。最后,我总算恢复了神智,身体也开始好转,可仍然十分消瘦,医生会诊后决定将我送回英国,刻不容缓。随即我搭乘部队的运输船“奥仑蒂斯”号返回英格兰,一个月后在朴茨茅斯码头上了岸。当时,我的健康状况简直糟糕透顶,几乎到了难以恢复的地步,不过承蒙政府的关照,恩准我九个月的假期来调养身体。 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生活得倒也逍遥自在,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11先令6便士那么自由快活的人。处在这种状态下,我便自然而然地卷入伦敦这个大染缸里,大英帝国里凡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都汇集于此。到了伦敦,我在斯特兰德大街上的一家私人旅馆住了一段时间,生活过得既不舒适,又很乏味。钱一到手我就花光了,甚至还入不敷出。所以,这样的经济状况让我开始惊慌,并很快意识到,要么就离开这个大都市搬到乡下去住,要么就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离那家旅馆,另找一个不那么讲究排场、租金比较便宜的住处。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当天,我正站在克莱蒂里酒吧的门前,突然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我转回头,认出那人是小斯坦福德,他以前在伦敦圣·巴多罗马医院当过我的助手。对于一个孤独的人而言,能够在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的确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斯坦福德并非我当时特别要好的朋友,可现在我竟然热情地跟他打招呼,而他似乎也很高兴见到我。欣喜之余,我邀请他到霍尔本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一同乘马车前往。 我们的马车驶进拥挤的伦敦街道时,他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华生,你最近怎么了?看你一副面黄肌瘦、瘦骨嶙峋的样子!” 我向他大致讲述了一下我的生活经历,可还没讲完,我们就到了目的地。 “可怜的家伙!”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深表同情地说,“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找个住处,”我答道,“看看有没有办法租到几间价格合理而又舒适的房子。” “真奇怪!今天你是第二个跟我说这话的人。” “那第一个是谁?” “是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还在唉声叹气呢,因为他找到了一套好房子,可租金太贵了,他一个人负担不起,而又找不到人同他合租。” “好啊!要是他真想找个人合租,我再合适不过了。与其孤单一个人,我倒宁愿找个伴一起住。” 小斯坦福德手里握着酒杯,神情诧异地望着我说:“你还不了解歇洛克·福尔摩斯,也许你会不愿意与他长期相处呢。”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哦,我并不是指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是他的思想有点古怪,他十分着迷于某些科学领域。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品行端正的人。” “他从事医学?” “不是,我不知道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他精通解剖学,又是个一流的药剂师。据我了解,他从未系统地学过医学,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而且离奇古怪。可是他却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那些教授都深感震惊。” “你从来没有问过他从事些什么研究吗?”我问道。 “没有,要引他开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过,要是遇到他感兴趣的话题时,他就很会聊。” “我倒是想见见他,”我说,“真要和别人合租,我倒宁愿跟一个勤奋好学而又稳重沉静的人住一起。现在我的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在阿富汗我已经尝够这种苦头,这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 “他肯定在化验室里。”我的同伴回答道,“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没日没夜在那里工作。你若愿意,我们吃完饭就乘车去。” “当然愿意啊!”我答道,随后,我们就转到其他话题上去了。 从霍尔本餐厅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德又给我讲述了一些有关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如果你与他相处不来可别怪我!我只是偶尔在化验室碰到他,对他了解不多。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做,那以后可别让我负责噢!”他说。 “就算我们相处不好,散伙也很容易。”我紧跟着他回答说,“斯坦福德,你似乎不想插手这件事,其中肯定有原因,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很可怕?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不要这么吞吞吐吐、拐弯抹角的。” “这事也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他笑了笑答道,“我觉得福尔摩斯这人有点太理性化了,近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竞拿了一小撮生物碱给他的朋友尝。你要知道,他这样做并没有什么恶意,只不过出于一种钻研的目的,想要准确了解生物碱的药效。平心而论,我相信他自己也会一口把这药吞下去的,他似乎对准确无误的知识有着强烈的兴趣。” “这种精神也对啊!” “话是这么说,但这样做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可谓是一件奇事。”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这是我亲眼目睹的。” “可你说他不是从事医学的。” “是啊!可天晓得他究竟在研究些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你自己去了解吧。”说着,我们拐进了一条小胡同里,然后走进了一个小小的旁门,一直走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我很熟悉这种地方,所以不用别人领路,我们就径自走上那看似阴冷的石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旁是刷得雪白的墙壁,以及一排深褐色的房门。靠近走廊尽头的岔口处,有一个低矮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天花板很高的房子,四处杂乱地摆放着许许多多的瓶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横七竖八地摆放着,上面堆满曲颈瓶、试管和本生灯,灯上闪烁着蓝色的火苗。屋内只有一个人,他俯身在稍远的一张桌子前面,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转过头瞧了一眼,随即他跃身而起,兴奋地喊道:“我发现了!我发现了!”并拿着一个试管冲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必须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他那欣喜若狂的神情,恐怕即使是发现了一座金矿,也不会显得比此时更高兴。 斯坦福德给我们彼此介绍:“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并紧握着我的手,以一种几乎难以置信的力度。“我看得出来,您去过阿富汗。” “您是怎么知道的?”我惊奇地问。 “这没什么,”他咯咯地笑着说,“现在我们要谈的是有关血红蛋白的问题,您肯定能明白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意义吧?” “当然,从化学的角度来看,这的确很有趣。”我回答说,“但是,从实用的角度来考虑……”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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