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北京燕山 作者:浦漫汀//曹文轩 页数:214
前言
动物是有情有欲的生灵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尽管我在许多地方离开了严格的史实界线,但本书所有的动物没有一个是虚构的。他们过的是我所描述过的生活,所表现的英雄气概和个性特征比我诉诸笔端的要鲜明得多。 我相信,那种司空见惯的含混笼统的论述大大损伤了博物学的元气。一篇描述人类风俗习惯长达十页的概述,会取得什么令人满意的效果呢?如果用同样的篇幅来专写某个伟人的一生,收益不是要大得多吗?以下是我描写这些动物时努力遵循的原则:个体的真实个性及其生活图景才是我的主题,而不是漫不经心、充满敌意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某一类动物的一般情况。 由于我把一些动物拼凑在一起,上述观点听上去好像与具体的做法自相矛盾,但是,记录的不完整性迫使我不得不这样处理。无论如何,在老暴、宾狗和野马身上,几乎一点儿也没有背离事实。 农场主们一清二楚,1889年到1894年间,老暴在喀伦泡地区过着狂放的传奇般的生活,按照他们的准确说法,他死于1894年1月31日。 1882年至1888年,宾狗是我的爱犬,尽管在此期间,我曾到纽约进行过几次长期访问,关系时有中断,这一点我的马尼托巴省的朋友都会记得的。 我的老朋友,坦恩农场的主人,会从文中得悉他的狗到底是怎么死的。 野马生活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离老暴的时代不远。这篇故事是一篇严格的纪实文学,除了对他的死亡方式尚存争议。根据某一证据表明,他第一次被赶进畜栏时扭断了脖子。“老火鸡爪印”现在何处,不得而知,因此无法向他请教,加以断定。 从某种意义上说,巫利是两条狗的混合体;他们都是杂种狗,带有大牧羊犬的血统,被培养成了牧羊狗。《巫利》的前半部分是一篇实录,至于那条狗后来的事,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一个凶残狡诈、杀羊成性的凶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细节实际上是根据另外一只狗写的。那是一只黄狗,与前一只相类似,他长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只忠实的牧羊犬,夜里便成了嗜血好杀、大逆不道的怪物。这样的事情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么罕见。自从着笔写这些故事以来,我就听说了另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他凶残地虐杀附近的小狗,把这种登峰造极的暴行当成他夜间的一项娱乐活动。待主人发现了他的行径时,他已杀死了二十条狗,把他们统统藏在一个沙坑里。他死的情况和巫利一模一样。 红颈毛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谷,我的很多同伴都记得他。他于1889年在宝塔山和法兰克堡之间的地方被害,我隐去了凶手的名字,因为我想揭露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某个人的行为。 雌狐的故事也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虽然我把她同类中不止一个动物的冒险经历都集中到她身上,但她的传记中的每~件事都来源于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的,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书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这样一本故事集自然要暗示一个共同的思想——上一世纪会被称作道德寓意。毫无疑问,每个人都会找到一个自己中意的寓意,但我希望一些人会从中发现,一种同《圣经》一样古老的寓意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人类所具有的东西动物不会一点儿没有,动物所具有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人类所分享。 既然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只不过同我们在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应有他们的权利。这一事实自人世界才开始认识到,但是佛教徒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加以强调了。 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1898年8月14日
内容概要
浦漫汀、曹文轩主编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彩绘本快乐分级阅读小学高段)》中狼王洛波,在原野上游猎,泉原狐与猎手斗智,忠心的牧羊犬为什么变成羊群杀手,大自然中的人类与动物上演着一幕幕动人的故事……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彩绘本快乐分级阅读小学高段)》中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使读者感到信服。他描写的都是一些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他展示动物的心理时,强调的是仇恨、寂寞、饥饿、痛苦这些最基本的感情,而不是更为复杂的人类的思想情绪。他抓住动物的生存斗争这个关键,突出动物的个性,避免笼统的叙述。他的文笔简练,语言朴直,无论是传递信息还是构成紧张的戏剧冲突,效果都十分明显。
作者简介
浦漫汀
中国作协会员、北师大教授、著名儿童文学理论家。著有专著《安徒生简论》《童话十六讲》《浦漫汀儿童文学评论集》、作品选集《中外儿童文学精品文库》《中国当代儿童文学名篇》《世界童话经典》《东方童话》丛书等百余种,荣获中国图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图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特殊贡献奖等。
曹文轩
我国当代著名作家、北京作协副主席、北大教授、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代表作有《草房子》《根鸟》《细米》《青铜葵花》等。荣获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宋庆龄文学奖金奖、冰心文学奖、国家图书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德黑兰国际电影节“金蝴蝶”奖等。
书籍目录
喀伦泡之王老暴(蒲隆译)
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蒲隆译)
遛蹄的野马(脱剑鸣吴静译)
红颈毛,唐谷松鸡的故事(蒲隆译)
泉原狐(赵红译)
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卢波译)
白驯鹿传奇(蒲隆译)
诚哥儿一小狗成长记(祁和平译)
烈马墨黑枣红驹(祁和平译)
吉妮之死(祁和平译)
章节摘录
喀伦泡之王老暴喀伦泡是新墨西哥北部的一片大牧区。那儿有丰美的牧草,成群的牛羊,还有绵延起伏的高坪和银蛇般蜿蜒的流水,这些流水最后都汇人了喀伦泡河,整个地区就是从这条河而得名的。而在这一带威震四方的大王却是一只老灰狼。 老暴,墨西哥人又管他叫大王,是一群出色的灰狼的大头领。这个狼群在喀伦泡河谷残杀洗劫已经多年了。所有的牧人和牧场工人对老暴都非常熟悉,而且,不管他带着他那忠实的帮凶出现在哪儿,牛羊都要吓得失魂落魄,牛羊的主人也只能干生气,无可奈何。在狼群中间,老暴论身材高大无比,论狡诈和强壮也毫不逊色。他在夜晚的叫声老少皆知,所以很容易同他的伙伴的声音区分开来。只普通的狼,哪怕在牧人的营地周围叫上半夜,充其量也不过是秋风过耳,但是当大王低沉的嗥叫声回荡在山谷里的时候,看守人就要提心吊胆,惶惶不安,眼巴巴地挨到天亮,看看羊群又遭受了什么严重的祸害。 老暴统帅的那一群狼数目并不多,这一点我始终不大明白,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一只狼如果有了像他这样的地位和权势,总会随从如云,前呼后拥。这也许是因为他只想要这么多,要么就是他暴虐的脾气妨碍了他那个群体的扩大。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老暴在他当权的后半期只有五个追随者。 不过这些狼每一只都威震四方,其中大多数,身材也比一般的狼大,特别是那位副统帅,可真算得上是一头匹狼了。但即便是他,无论看个头,还是讲勇武,在狼王面前就小巫见大巫了。除了两个头领,狼群里还有几只也是超群绝伦的。其中有一只美丽的白狼,墨西哥人管它叫“白姐”,想来该是只母狼,可能就是老暴的伴侣。另外还有一只动作特别敏捷的黄狼,按照流行的传说,他曾好几次为狼群捕获过羚羊。 呆会儿就会知道,牛仔和牧人们对这些狼真是了如指掌。人们常常看到他们,而听到他们的次数更多,他们的生活和牧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牧人们却巴不得除之而后快。在喀伦泡,没有一个猎人不愿意出一笔相当于很多牛的好价钱,来换取老暴狼群里随便哪一只的脑袋。可是这些狼好像受到了神鬼的保佑,人们尽管千方百计要捕杀他们,但都无济于事。他们蔑视所有的猎手,嘲弄所有的毒药。至少有五年光景,他们接连不断地要喀伦泡牧民进贡,很多人说,一天没有一头牛是不行的。因此这样估算下来,这群狼已经杀死了不下两千头最肥壮的牛羊,因为大家都知道,每次他们总是挑最好的下手。 人们认为老狼老是饥肠辘辘,因此就饥不择食,这种旧观念对于这群狼完全不适用,因为这伙强盗总是毛色光滑,体质健壮,吃起东西来挑剔得不得了。凡是老死的、有病的或是不干不净的动物,他们连碰都不肯碰一下。 就连牧人宰杀的东西,他们也绝不沾边。他们挑选的日常食物,是刚刚杀死的一周岁的小母牛,而且只吃比较嫩的部位。老公牛和老母牛,他们根本瞧不上眼。虽然他们偶尔也逮个把牛犊子或小马驹,但是很显然,这群狼并不欣赏小牛肉或马肉。大家也知道,他们对羊肉也不热衷,虽然他们时常杀羊取乐。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一天夜里,“白姐"和黄狼就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羊,但一口肉也没有吃,一目了然,他们这么干纯粹是为了开心取乐。 这些只不过是很多故事中的几个例子而已,我可能还要重复以表明这群恶狼为非作歹的劣迹。为了消灭这群狼,人们每年都试用许多新招,但是,尽管人们竭尽了全力,这群狼还是活得越来越健壮。人们出了一笔很高的赏金,悬赏老暴的脑袋。于是有人采用了几十种妙诀,投放毒药来捕捉他,但全都被他发觉避开了。他只怕一种东西,那就是枪,他心里明白,这一带的人个个都带枪,因此从来没有听说他向人发起攻击或跟人对峙的事情。的确,这群狼的既定方针就是:在白天,只要有人发现,不管距离多远,撒腿就跑。老暴有个习惯,他只允许狼群吃他们自己杀死的东西,正是这个习惯一次又一次救了他们的命。他嗅觉敏锐,能发现人手的痕迹或者毒药本身,这就保证他们能够万无一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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