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1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页数:共三册 字数:1650000 译者:贾文浩,贾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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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译者序本书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迄今为止仍是全世界最畅销侦探小说作家之一。年轻时就学于爱丁堡医科大学,毕业后行医,工作之余对写作发生了兴趣,开始尝试创作,范围包括科幻小说、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其中最成功的是侦探小说。首部中篇侦探小说《血字研究》几经周折终于在一八八七年发表,就此开启了他的写作生涯。两年后又发表长篇作品《四个签名》,一炮走红。遂于一八九一年弃医从文,成为专职侦探小说作家。此后他的创作一发不可收拾,写出一系列精彩的侦探故事,如:《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粒橘子核》等。短短几年后道尔的名声便如日中天,经济状况也大为改观,于是他在一八九四年决定金盆洗手,在小说《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搏斗中坠崖而死。不料他的读者对这个结局大为不满,甚至感到气愤,他们已经习惯经常读到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他们不相信这位了不起的大侦探竟会这样死去。读者的抗议使道尔深受感动和鼓舞,作为对读者热切希望的回应,他又握起想象之笔,构思新的案件,在《空屋》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满足了读者的愿望。随后又相继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归来记》、《恐怖山谷》、《福尔摩斯探案经历》、《福尔摩斯回忆录》、《最后的致意》等作品。到一九二九年,他的全部侦探故事集结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下卷在英国出版。翌年七月七日柯南道尔与世长辞,享年七十一岁。一个世纪以来,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一直风行全世界,成为现代侦探小说的经典之作,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在各国出版,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侦探小说迷。今天他的作品依旧脍炙人口而未被任何同类作品取代,福尔摩斯也早已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以长篇小说《人性枷锁》著称于世的英国作家毛姆曾说:“柯南道尔的作品举世闻名,卓然独步于世界侦探小说之林。” 我国近代著名侦探小说翻译家周桂笙也曾这样描述道尔的作品:“晨甫脱稿,夕遍欧美,大有洛阳纸贵之概。”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选出的史上最佳百部推理小说中,《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名列榜首。柯南道尔的每一个侦探故事都能紧紧抓住读者。故事情节总是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故事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充满悬念,让人一读就放不下,非要看到结局才肯罢休。其中对案情的分析严谨缜密,具有高度逻辑性。一个最初看来是那样扑朔迷离的案子,破案过程的推理却总是令人十分信服。主人公福尔摩斯是小说中一个最典型的人物形象。这个私家侦探是每个故事的核心,他具有过人的智慧和知识,胆识和气魄,在引领读者一步步深入案情的同时,还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智者和勇者的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周桂笙说福尔摩斯“所破各案,往往令人惊骇错愕,目眩心悸。”但是作者并没有把这个人物神化,他身上优点缺陷并存,绝不是个完人,因而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和亲切感。小说的叙述紧凑流畅,事件的前因后果交代得非常清晰,但又绝不繁冗沉闷。人物对话也简洁明快而意味隽永,看似简单的对话里往往交待情节的重要线索。故事中还加入了许多学科的知识,如有关物理、化学、解剖、病理、地理、心理、法律等学科的知识。这使他的小说不仅具有文学性,而且还兼具科学性和社会性,这也是令各个层面的读者都感兴趣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通过故事中的各个不同案件,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状况,特别是犯罪问题。尽管所揭示的问题总是被“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之类的理想主义观念所消解,但其惩恶扬善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这可以说是道尔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过,由于故事越写越多,一些短篇故事的情节难免有些雷同。而且,过分沉湎于对科学现象的详尽描述,也会使一般读者感到沉闷,读者毕竟是在阅读文学作品,而不是学习科学。因而,就像所有重要作家的情形一样,道尔的作品也并非篇篇都是精品。柯南道尔的小说早在一八九六年就有了中文译本,当时柯南道尔还处在创作的鼎盛时期。最早的一篇译名叫《英包探堪盗密约案》,刊登在当时由梁启超主编的《时务报》上,译者是该报英文翻译张坤德。这之后翻译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译者主要有周桂笙、奚若、林纾、周瘦鹃、严独鹤等人,而一般涉足侦探小说的译者人数更多。当时翻译界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凡翻译外国文学的译者很少有不翻译侦探小说的。阿英曾说:“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可见侦探小说在中国翻译文学中的重要地位。再往后,译者越来越多,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译本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出现,这既是文学翻译界的自然现象,也是语言发展的必然结果。今天,在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块独特的翻译园地里,早已是花草葱茏,争奇斗艳,花丛中再添一朵会使花园更加美丽。今年五月二十二日是作者诞辰一百五十周年纪念日,我们谨以此译作纪念阿瑟•柯南道尔爵士。贾文浩序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二零零九年一月
内容概要
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全译本,包括四个中篇:《血字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山谷》和分别收入五个故事集:《福尔摩斯探案经历》、《福尔摩斯回忆录》、《福尔摩斯归来记》、《最后的致意》、《福尔摩斯案卷集》的五十六个短篇故事。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
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悬疑、 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这些故事在40年间陆陆续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这是当时的习惯做法(查尔斯·狄更斯也是用类似的形式发表小说)。故事的主要发生在 1878年 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 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2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
书籍目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译者序 原序 ○血字研究 ●四个签名 ○波希米亚丑闻 ●红发会 ○身份案 ●博斯科姆山谷的神秘案件 ○五粒橘子核 ●歪唇男人 ○蓝宝石案破案记 ●斑点带子案 ○工程师大拇指案 ●贵族单身汉案件 ○绿宝石王冠案件 ●紫叶山毛榉案 ○白额马 ●黄面人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福尔摩斯探案全集:2 ○马斯格雷夫仪式案 ●赖盖特之谜 ○驼背人 ●住院病人 ○希腊语译员 ●海军协定失窃案 ○最后一案 ●空屋案件 ○诺伍德的建筑师 ●跳舞小人符号案件 ○孤身骑车人 ●修道院公学 ○黑彼得 ●查尔斯·奥古斯塔斯·米尔弗顿案件 ○六座拿破仑石膏像 ●三个大学生 ○金边夹鼻眼镜 ●失踪的中后卫 ○阿比农庄案件 ●第二片血迹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3 ○恐怖山谷 ●紫藤别墅案件 ○硬纸盒子 ●红圈会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 ●垂死的侦探 ○弗朗西斯·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 ●魔鬼之足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最后致意 ●显贵的委托人 ○皮肤白化的士兵 ●王冠宝石案 ○三角楼山庄 ●吸血鬼 ○三个姓加里德布的人 ●雷神桥之谜 ○爬行人 ●狮鬃毛 ○戴面纱的房客 ●肖斯科姆老宅 ○退休的颜料商
章节摘录
血字研究第一部华生博士回忆录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便去内特利进修,掌握军医的基本功。结业后,立刻被派到诺桑伯兰,在第五火枪团当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赶到部队报到,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在孟买一上岸,便听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开拔,穿过一道道山口关隘,深入到敌方境内去了。可我并不气馁,还是跟着一批军人尾随部队的足迹而去。这些军人和我的情形一样。后来,我们终于到达了坎大哈。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那个团,立刻开始工作。许多人在这次战役中得到提升,获得荣誉,可我得到的只有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到伯克郡旅,和这个旅一起参加在迈旺德的殊死激战。在那次战役中,阿富汗长枪射出的子弹击中我的肩膀,打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幸亏我的勤务兵默里忠勇双全,把我拽起来搭在马背上,安全带回了英国阵地,要不然,我准得落入那帮残忍的伊斯兰暴徒手中。枪伤难愈,加上长期随军转战劳顿,我的身体变得虚弱不堪。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进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渐渐好转,后来能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了,可就在这时候,我又感染了伤寒。印度属地的这种传染病真可恶。有好几个月,我万念俱灰,奄奄一息。后来,我竟然恢复了神志,开始逐渐痊愈。但是我的身体极其虚弱,简直是形销骨立。医生会诊后,决定一天也不耽搁,立刻送我回英国。我受命搭乘运兵船“奥仑茨号”回国,一个月后,在朴次茅斯港上了岸。我的健康状况实在太糟了,几乎难以复原。政府开恩放了我九个月假,让我休养。我在英国既无亲戚也没有朋友,便像空气一般自由,加上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十分逍遥自在。我自然混进了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大英帝国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里。我在伦敦滨河大道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生活既不舒适又无聊,钱总是花个精光,这里的开销大大超过我的能力,我的经济状况让我产生了恐慌。我不久就意识到,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乡下,要么就得彻底改变生活方式。我选择了改变生活方式的办法,打定主意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华、花费较小的住处。那天,我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正站在克莱特隆酒吧门前,只觉得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跟班。我那时非常孤独,在伦敦的茫茫人海中,居然碰到一个熟人,便觉得非常愉快。斯坦福当年并不是我特别要好的朋友,可这时我热情招呼他。他见到我,看来也很高兴。我非常兴奋,立刻邀他到霍尔本餐厅吃午饭。我们就搭了辆二轮马车一同前往。 车轮辚辚驶过伦敦闹市。他掩饰不住内心的惊讶,问我:“华生,你怎么把身体搞成这样,骨瘦如柴、脸色蜡黄的?”我把冒险经历草草讲述了一番。话还没有说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同情道:“真可怜!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套房子,既要舒适,价钱又不能太高,不知道有没有可能。”这位伙伴说:“真怪,今天对我说这话的人,你是第二个了。”我问道:“头一个是谁?”“一个医院化验室的。今天早晨他还唉声叹气,说是找了套好房子,可租金太贵,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我说:“太好啦,要是他想找人合住,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我看有人做伴比独自一人好得多。”小斯坦福的目光离开酒杯,望着我,眼神里带着诧异,说:“你不了解夏洛克•福尔摩斯吧,要是知道,大概就不愿跟他做长期伙伴啦。”“怎么,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只是有些古怪念头而已——他热衷于研究某种类型的科学。不过就我了解,他倒是个正派人。”我问道:“这么说他是个学医的?”“不是,说实在的,我根本不知道他钻研些什么。我猜,他精通解剖学,还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不过,据我了解,他不是医学科班出身。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支离破碎,不过他积累起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就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我问道:“你从来没问过他钻研的是什么?”“没有,他不是个轻易吐露心里话的人,不过有时兴致上来,也能滔滔不绝说个没完。”我说:“我倒想要见见他。要是跟别人合租房子,我倒宁愿跟生性好学、脾气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眼下身体不够结实,受不得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尝够了喧嚣和刺激的滋味,这辈子再也不想体验了。我怎么找你的这位朋友呢?”我这位同伴回答说:“他肯定在化验室。他这个人,要么几个礼拜不去,要么从早到晚待在那里埋头苦干。要是你愿意,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我当然愿意啦!”我说。后来话题又转到别的方面了。饭后,我们离开霍尔本餐厅,前往医院化验室。一路上,斯坦福又给我讲了些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他说:“咱把丑话说在头里,你和他处不好可别怪我。我不过是在化验室里跟他偶然见一面,点头之交而已,别的可就一无所知了。你自己提出跟他见面,以后的事千万别怪我。”我回答说:“要是我们合不来,散伙还不容易?”我盯着同伴接着说,“斯坦福,你想对这事撒手不管,我看其中一定有缘故。是这个人真的特别吓人呢,还是另有原因?你别这么吞吞吐吐嘛。”他笑了笑说:“他这个人难以用言辞形容。我感觉,福尔摩斯这个人太过于重科学,几乎到了冷血的程度。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要知道,他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是为了研究,要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说句公道话,我看他自己为了试验也会一口把那东西吞下去。看来他热衷于把握知识的准确性。”“这也没错啊。”“的确没错,不过有时会走上极端。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件怪事吧。”“抽打尸体?!”“是啊,他想证明人死后挨打会留下什么样的伤痕。我就亲眼见过他抽打尸体。”“可你说他不是学医的。”“没错。天知道他研究的是什么。就这儿,咱们到了,他是个什么人,你自己体会吧。”说着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窄胡同,从一个狭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我熟悉这种地方,不用人指路我们就踏上了白色石台阶,走进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有一条低矮的拱形过道,通往化学试验室。化学试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摆满了一排排的瓶子。几张低矮宽大的桌子纵横排列,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煤气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只见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聚精会神伏案工作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乐得跳了起来,欢呼道:“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面对我的同伴大声嚷着,一面手拿一个试管朝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他那一脸的喜悦,就是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更高兴。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大夫,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您好,”福尔摩斯使劲握住我的手,态度十分热诚。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有这么大的力气。“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我吃了一惊,问道:“您怎么知道?”“这没什么,”他格格笑了两声,“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毫无疑问,您一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我回答说:“从化学上说,无疑这很有意思,但是在实用方面……”“怎么,先生,这可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啊。难道您看不出,这种试剂能让我们准确鉴别血迹,甚至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跟前。“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那滴血,“现在把这一小滴鲜血溶进一公升水中。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不过,我确信能获得典型的反应。”说着他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呈现出暗红的色泽,一些棕色微粒渐渐沉淀到玻璃瓶底上。“哈!哈!”他拍着手,就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样兴高采烈,喊道,“您看怎么样?”我评论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细的试验。”“漂亮!真是太漂亮了!老办法是使用愈疮木愈疮木:一种珍贵的高硬度常绿乔木,生长在南美,其粉末在不同介质中可变色。——译注做试验,这种试验既难做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效果也不好。几个钟头后血迹一干,用显微镜检验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会起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如今世界上千百个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受到法律制裁了。”我喃喃道:“的确如此!”“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证据。也许罪行过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他的衣物时,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渍呢,还是泥污,是锈迹还是果汁,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使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他说话时,两眼炯炯有神,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仿佛是在向鼓掌的观众致谢。我看着他那兴奋的样子,心里很惊讶,说:“我向你祝贺。”“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过冯•比肖夫谋杀案。假如当时有这种检验方法,早就送他上绞架了。此外还有布拉德福的梅森、臭名昭著的马勒、蒙彼利埃的洛弗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这类案件,在那些案件里,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斯坦福不禁放声大笑,说:“你简直就是一本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完全可以创办一份报纸,取名叫做《警务旧闻》。”“读这样一份报纸一定很有趣味,”福尔摩斯动手将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我得小心一点才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笑,接着说,“因为我常常接触有毒药物。”说着他伸出手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上的皮肤颜色都变了。“我们到这儿来有事要找你谈,”斯坦福说着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坐下,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挪了挪,接着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租房子,我就想给你们两人撮合一下。”福尔摩斯听说我要跟他合住,显得很高兴,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我回答说:“我自己也抽‘船’牌香烟。”“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反对吧?”“决不反对。”“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毛病呢?遇上心情不好,我一连几天不开口,您别以为我是生你的气,顺其自然,不久就会好的。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同住一套房子,最好能彼此先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听他这么追根问底,我不禁笑了,说:“我养着一条小斗牛犬。另外,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非常懒。我身体健壮的时候,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不过眼下主要就是这些毛病了。”他神色不安道:“你认为拉提琴是不是也属于吵闹?”我回答说:“那要看提琴拉得好不好了。琴拉得好,就像对上帝的奉献,要是拉得不好……”福尔摩斯欣喜道:“啊,那就没问题了。如果您对那套房子还满意,我看咱们就这么定下来了。”“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一起去看,把一切都敲定下来。”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见。”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和斯坦福便一起向我此时住的公寓走去。“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扭头对斯坦福说,“真见鬼,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我这位同伴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说:“他这人就这么怪僻。很多人都不清楚他到底怎么看透事物的。”“哈!很神秘,对吧?”我搓着两手说,“真够刺激的。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我要感谢你。正所谓‘要想研究人类,必先研究人。’”“嗯,那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福跟我告别时说,“但是你会发现,他是个难以捉摸的人物。我敢打赌,没等你了解他的皮毛,他对你的了解早已入木三分了。再见吧!”我答了一声:“再见!”就溜达着朝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这个新结识的朋友非常有趣。第二章科学推理按照与福尔摩斯的约定,我们第二天见了面,一道去他说的贝克街221B号看房子。这套房子有两间卧室、一间起居室,卧室十分舒适,起居室相当宽敞,有两个宽大的窗子,屋内光线充足,室内陈设风格明快,若两人合租,每人支付的租金也很适中。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套房子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当场便决定租用,马上就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当晚,我就收拾行囊搬出公寓,迁入新居。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搬来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我们打开行囊,布置陈设,忙碌了一两天,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没过多久,我们便渐渐安顿下来,也慢慢熟悉了周围的新环境。福尔摩斯其实并不是个难以同室相处的人。他生性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晚上十点上床睡觉,很少熬夜。每天早上,他总是不等我起床就吃完早饭出门。有时,他整天都待在化学试验室,有时,整天待在解剖室,有时候,他会步行很长的路程,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的底层居民区。遇上他来了兴致,那份旺盛的精力谁都比不了,不过,他偶尔也会意气消沉,一连几天,从早到晚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一动都不动,几乎一句话也不说。每逢这种时候,我便从他眼睛里看出茫然若失的神色。要不是他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简直要疑心他是服过麻醉剂才成了这模样。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对他的追求越来越好奇。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和外表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瘦削,显得格外颀长;他只偶尔有点儿茫然迟钝的样子,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的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他的两手总是沾着斑驳的墨渍和化学药品,动作极其细致准确。他操作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时常有机会在一旁观察他。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还时时想方设法,想引他谈谈自己,可他从来矢口不谈。读者也许认定我爱管闲事,简直不可救药了。但是,你做出这个判断之前,别忘记当时我的生活多么空虚,难得有什么事情吸引我的注意力。我的健康状况不佳,除非天气特别晴好,否则不能到室外活动。另外,我没有好友来访,日常生活无比单调。在这种情况下,同室伴侣的神秘感自然激起我极大的兴趣,让我渴望花费工夫弄个明白。他并不研究医学。有一次,他回答了我的一个问题,证实斯坦福说得没错。他显然既不是在攻读某种学位,也不准备采取一般的途径进入学术界。他是以非凡的热忱从事某方面的研究工作,在一些鲜有人涉足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异常渊博,观察细致而准确,观察结果往往让我大吃一惊。没有明确的最终目标,一个人肯定不会下那么大的工夫,也不会追求获得那么精确的信息。凡是读书涉猎广泛的人,难以成为某种学问的专家。相反,没有充分的理由,也不会有人在种种细枝末节上耗费精力。他知识丰富广博,这方面十分惊人,可他也有无知的一面,而且同样令人诧异。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我交谈时引用了英国作家托马斯•卡莱尔的一句话,他竟天真地问我,卡莱尔是谁,是干什么的。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知,让我不禁咋舌。一个十九世纪的知识分子,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转,这简直是咄咄怪事。他见我一副吃惊模样,不觉微笑道:“怎么,你觉得奇怪了?告诉你吧,就算我懂,也要尽力忘掉。”“忘掉?”他解释道:“你知道吗?我认为人的大脑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在里面摆什么家具应该有选择。只有傻瓜才会把手头的各色破烂一股脑儿装进去,结果呢,对他有用的知识反倒被挤了出去,充其量不过是跟许多其他东西混杂在一起,到了要取用的时候,就困难了。所以嘛,有经验的工匠往大脑这间阁楼里装东西,要经过仔细挑选。除了有利于工作的工具,其他东西什么也不带进去,这些工具样样齐备,有条有理。要是以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相信我吧,总有一天,你的大脑会装满,增加了新知识,却会忘掉以前熟悉的东西。所以不要让无用的信息把有用的知识挤出去,这一点至关重要。”我分辩说:“可那是太阳系啊!”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与我何干?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转,就算是绕着月亮走,对我和我的工作难道有半点差别?”我差点儿脱口问他究竟干的什么工作,可我从他的神色中看出,这个问题也许会叫他不高兴。后来,我仔细回顾了一遍这段简短的交谈,努力从中得出一些推论。他说他不愿获取与他的研究无关的知识,因此他具有的一切知识对他都有用。我便在心中一一列举出他的知识,还用铅笔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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