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1-1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作者:罗曼・罗兰 页数:1669 字数:1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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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编选者序许渊冲为了更美,没有一条清规戒律是不可以打破的。——贝多芬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验自己。——罗曼·罗兰二十世纪的世界文学名著中,最能引起一代人共鸣的,可能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早在五十年代,这本书是北京大学出借率最高的一部。到了六十年代,中国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批判了这部小说中的个人奋斗精神。但是说也奇怪,“文革”十年浩劫之后,在北京大学,这部作品又成了三十几部世界文学名著中的必读书之一。由此可见这部小说的影响力之大。为什么呢?罗曼·罗兰创造约翰·克里斯托夫的时候,是以音乐家贝多芬为蓝本的。贝多芬通过痛苦,争取欢乐的一生,对后来人具有典型的意义。贝多芬的名言:“为了更美,没有一条清规戒律是不可以打破的。”更鼓舞了年轻一代人争取完美幸福的斗志。更兼罗兰写这本书,还加进了自己的生活经验;读者阅读时,再用自己的切身体会来印证,于是本书就如浩荡的江声传遍全球了。一九三二年,罗曼·罗兰对一个德国的采访记者说过:“我是一个根深蒂固的法国人,但是我从来就对本国人和外国人一视同仁。从小时候起,我吸收的营养来自法国的高乃依和莫里哀,德国的席勒和贝多芬,英国的莎士比亚和狄更斯,西班牙的塞万提斯和俄国的托尔斯泰。我没有停留在表面的矛盾上(不管是时代的还是国家的冲突),而是深入内心,发现无论在哪里,人心都是一样的。”罗兰接着说:“当我开始写我的人物时,我发现这个人物立刻唤起了世界各地人的共鸣。多少俄国青年,印度青年,中国或日本青年,南北美洲的青年,还有欧洲邻国的青年,都给我写信说:‘我是约翰·克里斯托夫!’当然,他们给克里斯托夫穿上了本国的服装,俄国的,日本的,印度的,不管是哪国的,那有什么关系!在不同的服装之下,流着相同的友爱的血液。”一八八六年,罗曼·罗兰二十岁时,考入了巴黎高等师范学校。一八八七年五月八日的日记中记下了他的学习成绩:顾弥老师给他的评语是“中等”,文法知识“薄弱”,历史和法文成绩“优秀”。所以他在五月十五日的日记中说:“我要学习历史。”但在课余,他从世界文学名著中汲取营养。从小他就是个国际主义者,喜欢读莎士比亚的作品,甚至超过了法国的戏剧。他在一八八四年报考高师,读莎士比亚的时间比温书的时间还多,结果没有考取,“就是因为我把最好的时光都给了莎士比亚,我把他整个儿吞下去了,或者不如说,我被他整个儿吞下去了。”考入高师之后,他在日记中说:“莎士比亚的戏剧令人倾倒,但是只能阅读,不能上演。”他还比较了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拜伦的《曼弗雷特》说:“哈姆雷特是绝对的怀疑;曼弗雷特却完全是虚无主义。在哈姆雷特身上,意志已经死亡;在曼弗雷特身上,却连欲望本身也死亡了。”又说:“《哈姆雷特》有三场戏写得特别好:一是老王显灵;二是假戏演真事;三是生死决斗。”由此可以看出罗兰批评精神的发展。关于莎士比亚剧本作者的问题,最近莎剧评论界的意见越来越倾向于牛津伯爵。因为目不识丁(希腊拉丁)的戏子莎士比亚很难写出词汇丰富的莎剧;而身为贵族,“不为雕虫小技”的牛津伯爵,他的家徽正是一只狮子摇动长矛(shake spear),于是就借用莎氏之名了。罗兰认为莎剧只宜阅读,不宜上演的意见,又从侧面说明了剧作者不是会演戏的莎士比亚,而是善于舞文弄墨的牛津伯爵。对于和莎士比亚差不多同时代的法国作家,罗兰得益较多的可能是拉辛,因为他在日记中抄下了布云杰尔的评语:“拉辛是个心理分析大师,我们这个时代除了巴尔扎克之外,也许没有人能和他相提并论;他又是个诗人,我们这个时代除了拉马丁之外,也许没有人能和他并驾齐驱。”不过罗兰和布云杰尔的看法有同有异,因为他认为司汤达更是个心理分析大师,在日记中谈到司汤达的《红与黑》时,他说:于连是个“没有得到应有地位的人,他很聪明,凭着自己的才能,勾心斗角,步步高升,但是受到别人嫉恨,为轻视他的大人物所打击,为爱他的人所侮辱,又疏远了他所爱的人,在一个堕落的社会中成了一个孤独者。司汤达分析他个人主义的心理,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如果说于连是十九世纪个人奋斗的失败英雄,那么,克里斯托夫则是二十世纪个人奋斗成功的奇才。这也可以说明罗兰和司汤达之间的继承关系。至于比拉辛略早的剧作家高乃依,罗兰在中学时代就背熟了他的名著,但是评价并不太高。他在日记中说:高乃依的“人物没有现实性。一个人物很少变化,剧中充满了‘令人钦佩的义愤’,女主角总是苍白无力,听天由命的情人;男主角总是英勇善战,多情重义的骑士;父亲总是高尚的贵族,还总有一个反面人物……”后来罗兰创作革命戏剧,并不是得益于高乃依,而是受惠于雨果的《九三年》,更从英国的莎士比亚作品中汲取了营养。至于其他英国作家,罗兰在高师的日记中谈到了狄更斯,萨克雷,乔治·艾略特。他对狄更斯的评价,有点像是评高乃依,说“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读得令人生厌。我几乎不耐烦把全书读完。夸大其词,蠢话连篇。一大堆稀奇古怪的情节,压得生活都窒息了。全是细节在说话,灵魂反倒哑口无言。”对于狄更斯的名著《大卫·科波菲尔》,他的评价也不高,说:“我不喜欢狄更斯借一个小男孩之口,来说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才有的浪漫情调。狄更斯不肯正眼面对现实,因为他对真理没有热爱,不像托尔斯泰。这本书中戏剧性的情节太多,很多人物性格都像天使。狄更斯会用简单的话说简单的事,但是不会用简单的文字来写大事,例如死亡。一写大事,他立刻想到应该装腔作势,摆出一本正经的架势来。我只喜欢他写的小朵拉,他没有力量去爱,又不会恨,又不会从正面看清现实。”所以罗兰的作品中没有狄更斯的影子。对萨克雷的评价却大不相同,他在日记中写道:“三四个星期都沉浸在萨克雷的世界里,读他的《名利场》和《亨利·埃斯芒德》。这是我一生中最甜蜜的几个星期。我似乎觉得自己在这些令人神往的人物当中,和他们的心灵一同呼吸着柔情如水的空气。读完之后,我感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被人爱过,也从来没有这样爱过别人。这些可爱的人物使人热爱生活。这是一些实事求是看待世界的人,他们看到现实世界的自私性,但还是带着几分讽刺,几分温存,带着全心全意的同情去热爱世界。这就是我需要的友好心情!每读完他的一部小说,我感到我一部分生命随之而去了。我的心灵深处也在哭泣。亨利·埃斯芒德用心周到,体贴入微。这部书是一本回忆录。微妙细致的分析使你自始至终深入到书中人物的内心。英国小说家惟一的大缺点是结构不够严密。狄更斯让感情牵着自己走,一发不可收拾;萨克雷却是横生枝节,一斜离题千里。”看来罗兰受到萨克雷的影响,似乎不比司汤达的影响小。关于乔治·艾略特,罗兰在日记中把她和托尔斯泰做了比较。他说:“读艾略特,你会觉得她书中的人物都是你的朋友,虽然你并不认识他们。读艾略特,你会感到两个不同的观点,你总是在听别人讲故事。而托尔斯泰呢,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两个观点。他使我们不得不成为他书中的人物。艾略特却保留了我们的个性,也保留了她自己的。托尔斯泰的爱是对一切的博爱,对宇宙的泛爱,因此他宏伟无边,公正无私。艾略特的爱却是对具体人物的爱,不管人物多么渺小,因此她对每个人都看得清楚,写得动人。”看来罗兰兼容并包,吸收了艾略特和托尔斯泰两个人的长处,即使世界各国的读者成了他书中的克里斯托夫,又不勉强他们改变自己的观点。至于其他俄国作家,罗兰谈到了果戈理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在日记中说:“读果戈理的《死魂灵》,(许注:应译为《农奴魂》。)抄下了有关现实主义艺术的一页。”在读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时,他把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进行了比较说:“《战争与和平》使人想到无边无际的人生;那是一片心灵的海洋,思想起伏有如成千上万的汹涌波涛。《罪与罚》却是一个心灵中的狂风暴雨。读托尔斯泰的人物,你仿佛投身于一个还不了解的世界。开始感到局促不安,然后产生好奇,然后发生兴趣,然后产生了深刻的感情,感情并且越来越深。”由此可见罗兰得益于托尔斯泰的现实主义,他的《约翰·克里斯托夫》中既有无边无际的人生,也有心灵中的狂风暴雨。关于法国作家,他提到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说:“我发现这本书是一部出色的现实主义作品。这是法国小说中能和托尔斯泰比美的惟一的一部,它使我们对人生有深刻的认识。使我们关心的不是感情,而是理智,而是新奇。”对于福楼拜的弟子莫泊桑,托尔斯泰也很赞赏,曾为《莫泊桑文集》写了序言,但罗兰对他的评价却不高。他在日记中谈到莫泊桑的小说《温泉》时说:“我从书中抄了下面一句:‘她认为所有并肩前进,穿过时代洪流的人,从来没有两个是真正团结如一的。’我也写了一句:‘看来你从没有真正爱过,也没有感到过上帝的存在。’”由此可见罗兰赞赏的是有信仰的现实主义,不是莫泊桑那种悲观的现实主义。罗兰崇拜的英雄不是用思想或武力取得胜利的人,而是有伟大心灵,伟大性格的人物。伟大的性格往往是在和命运做斗争中形成的,一方面和外在世界,另一方面也和内心世界。罗兰在高师毕业后,开始创作革命戏剧和《名人传》,歌颂英雄人物和伟大的心灵。他的戏剧多数没有上演,《名人传》却为他取得了声誉。他在《贝多芬传》中写到《第九交响乐》(欢乐颂)时说:欢乐抓住了人。这是一种征服,是对痛苦的一场战争。然后是进行曲的节奏,浩浩荡荡的大军,男高音那热烈而急促的歌唱,以及所有那些令人震颤的乐章,我们在其中可以听到贝多芬的气息,他呼吸的节奏和受启迪而发出的呼喊,使人看到他正穿过田野,一边还在作曲,如痴如醉,激动狂放,犹如李尔王在雷雨中。比较一下《约翰·克里斯托夫》第四卷第一部《流沙》中对欢乐的描写:欢乐,欢乐的狂热,照耀今天和明天的太阳,开天辟地,创造的欢乐!没有创造就没有欢乐。不会创造就没有生命。其他一切都是浮光掠影,在大地上漂流,与生命并没有关系。人生的欢乐都是创造的欢乐:爱情,天才,斗争——都是这独一无二的熔炉里流出来的光辉力量。甚至那些在伟大的熔炉中没有立足之地的野心勃勃,自私自利,花天酒地,无所作为的人,也千方百计,要从那炉火的回光返照中沾光取暖。创造,肉体也好,精神也好,都要冲出躯壳的牢笼,在生命的狂风暴雨中冲锋陷阵,成为开天辟地的神灵。创造就是消灭死亡。在《贝多芬传》中,欢乐征服了痛苦;在《约翰·克里斯托夫》中,创造的欢乐消灭了死亡。这就是克里斯托夫和贝多芬在精神上的血缘关系。在形体上,贝多芬“矮小粗壮”,“一张土红色的宽脸庞”,“额头突起,宽大。头发乌黑,极为浓密,似乎梳子都从未能梳通过”,“双眼闪烁着一种神奇的力,使所有看到它的人都为之震惧”,“鼻头宽大短方,一张狮面脸”,“牙床可怕之极,好像连核桃都能咬碎”。克里斯托夫呢,“他的相貌与众不同”,“丑得出奇,模样,装束,突然的动作和笨拙的举止,都会使人发笑;他有时会说出似是而非的奇谈怪论;他的智力没有经过加工,但是溢于言表。”前者描写细致,后者印象深刻,合起来就全面了。至于家庭,《贝多芬传》中说:“他父亲想到用他的音乐天赋,把他炫耀得如同一个神童。四岁时,父亲就把他一连几小时地钉在羽管键琴前,或给他一把小提琴,把他关在房间里,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差一点因此而永远厌恶艺术。父亲必须使用暴力才能使贝多芬学习音乐。年少时的他就得为物质生活而操心,想法挣钱吃饭,为过早的重任而愁烦。十一岁时,他进了剧院乐团;十三岁时,他当了管风琴手。一七八七年,他失去了他崇敬的母亲。”克里斯托夫呢,他的父亲梅希奥“发现孩子坐在太高的键盘前,他注视了一会,一个念头闪过心上:‘这是个小神童!……怎么早没想到!……那我们家要走运了!’……梅希奥无论做什么,总想在平凡中发现出隐藏的高雅来;而他很少有落空的时候。有了这个坚强的信念,他一吃过晚餐,刚咽下最后一口,就把孩子又摆到钢琴凳上,要他温习白天的功课,不累得他闭上眼睛不罢休。然后,第二天又是三次。第三天还是一样。从此以后,天天不变。克里斯托夫很快就累坏了;后来,他厌烦得要死;最后,他受不了,想要反抗,……他到底还是屈服了。无论多么英勇顽强的抵抗,多么倔犟的脾气,也招架不住戒尺的打击。……大颗的眼泪顺着脸颊和鼻子流下来,……老爷爷看见孙子哭,就认真地对他说:为了人类最美好,最高尚的艺术,为了给人类带来安慰,带来光荣,吃吃苦也是划得来的。”“克里斯托夫快满十一岁。……他的小提琴听起来甚至已经有一种吸引人的力量。他的父亲出了一个主意,在乐池里给他摆了个乐谱架。他演奏得这样出色,实习了几个月之后,他就被正式任命为音乐院的第二小提琴手了。就是这样,他开始挣钱养家。”他的母亲是个厨娘,在他挨了小主人打的时候,“她不但不为他辩护,反而不问三七二十一,就打了他几个耳光,而且还要他赔不是。……他哪里想得到:母亲为了生活,为了把他养活,吃了多少苦头!甚至不得不狠下心来,违背自己的意愿,和他作对!”“她疼爱儿子,儿子使她快活;而她也是儿子在世上最爱的人。然而,他们互相使对方痛苦。她不太了解克里斯托夫,……她很器重儿子,觉得他本领大;但是她做什么都使他的本领不得施展。……她不了解什么是雄心壮志,以为人生的幸福全在家庭团聚之乐,全在尽了一个平凡人的本分。”而贝多芬的“母亲是个女佣,是个厨师的女儿,第一次嫁给一个男仆,丧夫后改嫁贝多芬的父亲。”两个母亲大同小异。贝多芬具有反抗精神,不把权贵放在眼里,这一点和歌德恰恰相反。《贝多芬传》中说:“昨天,在归来的路上,我们(贝多芬和歌德)遇见全体皇族,我们老远地就看见他们了。歌德便挣开我的手臂,立于大路旁。我白费口舌地对他说了我想说的所有的话,但我就是不能让他多走一步。于是,我把帽子压得低低的,扣上外套上的纽扣,倒背着双手,钻进密集的人群中去。亲王们和朝臣们排队恭迎;太子鲁道夫向我脱帽;皇后娘娘先向我打招呼。——大人物们认识我。——我觉得好玩地看着皇家车马在歌德面前经过。他立于路边,低低地弯着腰,帽子拿在手里。事后,我毫不留情地把他狠狠地训斥了一遍。”克里斯托夫呢,他的反抗精神甚至发展到和公爵大人顶撞,大喊大叫“我不是你的奴仆,我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结果公爵把他赶出了大门,使他失去了公爵府乐师的职位。关于爱情,《贝多芬传》中说:“他把富于梦幻和畅想的奏鸣曲(作品第七十八号)题献给了泰蕾兹,并附有一封没有日期的信,写上‘致永远的爱人’。”他们不但相爱,还在一八○六年五月订了婚,但是,“婚约毁了;然而双方似乎谁也没有忘记这段爱情。……泰蕾兹曾把自己的肖像送给贝多芬,并题赠云:‘送给罕见的天才,伟大的艺术家,善良的人。泰·布赠。’在贝多芬的晚年,一位友人见贝多芬形单影只地抱着这幅肖像痛哭流涕。……他在笔记中写道:‘屈服,深深地屈服于你的命运;你已不能再为自己而存在,只能是为他人而存在;对于你来说,只有在你的艺术中才有幸福了。’”在《约翰·克里斯托夫》中,葛拉齐亚就是泰蕾兹的影子,我们可以读读她和克里斯托夫的谈话。“我们之间应该说老实话,这样才够朋友。”“只是朋友?”他忧伤地说。“没有别的?”“别不安分!你还要什么?要和我结婚吗?……我们的感情没有受到共同生活的考验,而在日常生活中,即使是最纯洁的感情到头来也会玷污的……”“你这样说,因为你不那么爱我了。”“呵!不对,我一直是同样爱你的。”“啊!你这还是头一回这样说呢。”“我们之间用不着再有什么隐瞒了。你看,我已经不再相信婚姻有什么好处。我自己的例子,我知道,也许不足为训。但我思考过,也看到了我周围的事。幸福的婚姻实在太少了。婚姻有点违反天性。怎么能把两个意志不同的人永远拴在一起呢?那总要损害一方的,如果不是双方的话。即使受到损害,沉浸在痛苦中的心灵也许得不到什么好处。”“啊!”他说,“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婚姻是两个心灵都做出牺牲,溶合成为一个心灵,那是多么好呵!”“在你的梦中那是非常好的,但在现实中,你会比谁都更痛苦。”(葛拉齐亚又说:)“既然我知道你的价值比我大得多,我就会怪我这个小人物不应该妨碍你,于是我就会压制个性,会不说话,并且会痛苦。”克里斯托夫的眼泪涌上来了。“呵,那可不行。一定不行!我宁可受苦受难,也不能要你为我受苦……”“我的朋友,不要难过……你要知道,我这样说,也许是在抬高自己……也许我还舍不得为了你牺牲我自己呢。”“那就更好!”“那我要牺牲的,就是你了,而回过头来,我自己也痛苦……你看,不管牺牲你还是牺牲我,都不能解决问题。所以还是像我们现在这样好。难道还有什么比我们现在的感情更好的吗?他摇摇头,微微苦笑了一下。从葛拉齐亚的现实主义态度中,可以看出泰蕾兹在婚约毁了并且再婚之后,还是爱着贝多芬的。浪漫主义的贝多芬如何在艺术中超越痛苦的呢?可以再读《克里斯托夫》。一个人生活得越久,创造得越多,爱恋得越深而失掉情人越痛苦,就越能够超越死亡。我们每受一次打击,每创造一件新的作品,就远离了我们自己一步,进入了我们创造的作品,深入到我们爱恋而失掉了的心灵。结果,罗马已经不在罗马城内,我们的精华已经在我们身外。在城墙边,本来只有一个葛拉齐亚在留住他。现在她一走……痛苦的世界就对他关上了大门。……他回头看看燃烧的荆棘,脚下的火炬已经消失在黑夜里了。火炬离他多远呵!在火光照亮了他的道路时,他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到达顶峰了。从那时起,他又走了多远的路呵!然而,顶峰并不见得离他更近。他现在才知道,即使他永远走下去,也到不了顶峰的。但只要走进了光明的领域而没有把自己心爱的人丢在后面,只要有心爱的人同路,那永恒也不会显得太远的。关于“永恒”,罗曼·罗兰在《约翰·克里斯托夫》第五卷第二部中说过:爱和恨,取和舍的意志,人的一切力量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顶点,就接近“永恒”了,就已经成了“永恒”的一部分。每个人身上都有“永恒”的因素。……各种矛盾都溶化在永恒的“力”之中。对克里斯托夫说来,重要的是唤醒自己心中和别人心中的“永恒之力”,把木柴投入“永恒”的火炉之中,使“永恒”燃烧得更加光辉灿烂。这就是克里斯托夫,罗曼·罗兰,贝多芬如何超越痛苦,寻求幸福的。《约翰·克里斯托夫》不但是以贝多芬为蓝本,而且还有罗曼·罗兰自己生活的踪迹。他在第六卷《安东妮蒂》第一页描写他的故乡:使他们和乡土难分难解的,是一种说不出,除不掉的共同感,无论粗俗文雅,人人都感到几百年来,和土地同生活,共呼吸,心心相印,息息相通,自己也成了一块泥土。……死气沉沉的小小古城在一条运河一动不动的浑水中照着自己闷闷不乐的面容,周围是千篇一律的田野,耕过的土地,草场,小溪,树林,然后又是千篇一律的田野……这种没有动静的景象,这种和谐的沉闷,这种单调,对他说来却有一种魅力,一片深刻的温情,他自己也不明白,甚至不以为贵,但却一往情深,终生难忘。关于故乡,罗兰在《哥拉·布勒尼翁》中还有更多的描写,可以看插图中的照片。早在一八八八年,罗兰写的第一个短篇小说《童年的初恋》中的女主角,就是《约翰·克里斯托夫》第二卷第三部中的蜜娜。克里斯托夫穿着不合身的礼服,束手束脚,……他越窘,蜜娜越开心,他便结结巴巴,不知所云……蜜娜还为了寻开心,故意眉目传情,顾盼卖俏,使他更紧张了。……蜜娜对他本来就不在乎,头一次见他,不惜露出笑容,那是女孩子要讨好的本性,她喜欢试试自己的魅力。不管碰到什么人,只要她闲得没事,都会一视同仁。但从第二天起,她对这种容易到手的东西,就不再有什么兴趣了。一八九二年十月,罗兰和犹太教授的女儿克洛蒂结婚,八年之后,他们离婚了。在《约翰·克里斯托夫》第四卷第一部《流沙》中,也有犹太才女于蒂思的故事。克里斯托夫见到了于蒂思。……从正面看来,喜怒哀乐的表情并不分明,叫人捉摸不定,显得内心复杂,……她喜欢深入到人的内心,来衡量人的价值,……看到人的缺点和弱点(那是打开人心的钥匙),看出人心的秘密,这是她掌握别人的办法。但她对胜利并不留连忘返,也不利用她的战利品。两个人——女的感情细腻,男的本能强烈,天生的聪明……于蒂思眼看自己只能够对他的理智施加影响,(而女人的影响要使男人失去理智才更有价值!)她感到有点丢脸。……她习惯于随心所欲地践踏那些软骨头的思想。但她认为她认识的那些年轻人都太平庸,控制他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一九一二年,罗兰和一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达丽同居,两年之后,欧战爆发,达丽回美国去了。《约翰·克里斯托夫》第四卷第二部《失落》中写到一个莎剧女演员柯琳娜,其中可能有达丽的影子。她并不像莎士比亚悲剧中的奥菲利娅。这是个漂亮的女郎,高大,结实,苗条,像一尊希腊女神的雕像。她浑身洋溢着生命力。虽然她努力不演得出轨,但她的肉体,一举一动,一笑一眨眼,都流露出青春和欢乐的魅力。美丽的肉体有多大的能量!克里斯托夫看到奥菲利娅并不像他想像中的人物,却并不感到遗憾,反倒毫不惋惜地为了台上的女角而牺牲心中的形象……柯琳娜问克里斯托夫弹的是谁的作品;一听说是他自己的,不禁大叫起来。……一个德国人居然碰到了一个法国知音,真是惊喜交集。……柯琳娜要求他再弹一次,而且站了起来,把调子从头到尾唱了一遍,几乎一个音符也没有背错。这时,克里斯托夫简直惊喜若狂了!在《约翰·克里斯托夫》中,我们看到了一片心灵的海洋。罗兰把他和美国女演员的爱情写成一个德国人碰到了一个法国知音,这是后来写克里斯托夫和奥里维亲密友情的先声。其实,《约翰·克里斯托夫》中的葛拉齐亚不但是贝多芬情人泰蕾兹的影子,也有罗兰自己热恋过的意大利女郎索非亚在内。罗兰国际主义的博爱思想受到过托尔斯泰的影响。一八八七年四月十六日,二十岁的罗兰给快到六十岁的大文豪托尔斯泰写信,“想知道人应当如何生活”。托尔斯泰用法文回了他一封长信,明确指出人生的真谛在于博爱,爱人甚于爱己,舍己为人,是人生最高的道德标准。后来,罗兰在《托尔斯泰传》中说:“他是我们的,由于他对博爱的梦想以及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的梦想。”但一九一四年欧战爆发,博爱的梦想破灭了,所以罗兰终生反对战争。这种反战思想,在《哥拉·布勒尼翁》中也有表现。哥拉生活在十六世纪宗教战争时期,他对战争非常反感,在第二章《围城》中说:谁晓得他们为了什么理由打仗?昨天为了国王,今天为了神圣同盟。一会儿为了旧教,一会儿为了新教。所有的教派都是一样,没有一个好人。吊死他们,我都怕会玷污我的绳子。哥拉是罗兰故乡小市民的典型,他的立场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信仰自由,理性至上。”罗兰和他父亲身上都有哥拉的影子:他的父亲是一个乐天知命的公证人,罗兰在《超乎混战之上》中显示的是自由主义思想,而哥拉在《围城》中说:宇宙就是我的剧场,我可以动也不动,坐在安乐椅上观赏,我为吹牛大王和马屁精鼓掌;我欣赏骑士比武和皇家仪仗,并且对这些打得头破血流的人大喊:“再来一场!”高尔基非常欣赏《哥拉·布勒尼翁》,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三日写信给罗兰说:他一边读《哥拉》一边笑,有时笑得眼泪直流。他认为哥拉是自由思想的代表,不像托尔斯泰的人物那样简单化,而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奇迹”。他还送了罗兰一张托尔斯泰和他的合照(见插图中的照片)。一九三五年罗兰在莫斯科见到高尔基,他在《莫斯科日记》中写道:“高尔基的形象与斯大林相比形成鲜明的反差。……我觉得,这种合唱赞歌试图淹没发自他的内心深处的哀怨声。我觉得,在他身上掩藏着深深的忧伤。”由此可见罗兰认为在斯大林的统治下,高尔基并没有言论自由,所以欣赏哥拉的自由思想。从中也可看出,读书时应该用自己的体验来印证。罗兰在《内心历程》三十五页上说得好:“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验自己。”罗兰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心醉神迷》(现译名为《母与子》),高尔基的评价也很高,认为这部作品宣告了旧世界的死亡,预示了新社会的诞生。这本书的法文原名是l’Ame enchantée,最初译成《欣悦的灵魂》,后来拟改为《被魅惑的灵魂》,那就不如《神迷》或《心醉神迷》更好了。《约翰·克里斯托夫》第一句,傅雷译成“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有人说是译文胜过了原文,有人却说声音不能浩荡,我看如果说“江流滚滚,声震屋后。”也就可以算是译笔生花了。贝多芬说过:“为了更好,没有一条清规戒律不可打破的。”原文也并不是不可超越的文本。英国十九世纪作家王尔德说过:“语言是思想的父母,不是思想的产儿。”新世纪语言学革新派更认为语言不但表达意义,而且创造意义。为了说明翻译也可创造意义,我把傅雷的译文附在后面,只要比较一下两种译文,就可以看出意义是如何创造出来的了。罗曼·罗兰的夫人玛丽亚·帕夫洛夫娜出生于俄国,父亲是俄国人,母亲是法国人。一九二九年在高尔基的帮助下,她到瑞士担任罗兰的秘书,一九三四年和罗兰结婚。我翻译的《哥拉·布勒尼翁》出版后,寄了一本给她,得到她的回信,并且送了我一些罗兰的新作,还有一张罗兰和她一九三五年在瑞士新城的合照,现在附在插图的照片中,作为纪念,可能是现在中国难得的罗兰夫妇的原照了。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内容概要
二十世纪的世界文学名著中,最能引起一代人共鸣的,可能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早在五十年代,这本书是北京大学出借率最高的一部。到了六十年代,中国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批判了这部小说中的个人奋斗精神。但是说也奇怪,“文革”十年浩劫之后,在北京大学,这部作品又成了三十几部世界文学名著中的必读书之一。由此可见这部小说的影响力之大。罗兰写这本书,还加进了自己的生活经验;读者阅读时,再用自己的切身体会来印证,于是本书就如浩荡的江声传遍全球了。罗兰崇拜的英雄不是用思想或开武力取得胜利的人,而是有伟大心灵,伟大性格的人物。伟大的性格往往是在和命运做斗争中形成的,一方面和外在世界,另一方面也和内心世界。
作者简介
罗曼·罗兰(1866-1944),法国思想家,文学家。其代表作《约翰·克利斯朵夫》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该巨著获得1913年法兰西学士院文学奖,1915年获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圣爱克絮佩里(1900-1944),法国作家、飞行员。他于1943年出版的童话《小王子》(Le
Petit Prince)而闻名于世。
柯莱特(1873--1954),法国国宝级女作家。她的作品语言平易近人,真实的再现了法国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情趣盎然,却发人深思。主要作品有《克罗蒂娜》《流浪女》等。
书籍目录
编选者序约翰·克里斯托夫哥拉·布勒尼翁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罗曼·罗兰生平及创作年表
章节摘录
约翰·克里斯托夫许渊冲译献给世界各国受苦受难、英勇斗争取得胜利的自由心灵!我认为重译是提高翻译水平的一个好方法。我曾说过: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的竞赛。而重译则是两个译者之间、有时甚至是译者和作者之间的竞赛。其实,文学翻译的最高目标应该是取代原作。因为二十一世纪的文学家不可能只知道本国文学,而不了解世界文学,因此必须阅读翻译文学,而译作如果能和原作比美,甚至胜过原作(如英译《鲁拜集》)的话,那就可以在本国建立世界文学。二十一世纪的翻译家应该和作家不分高下,所以我要和傅雷展开竞赛。如果译文只寻求和原文“对等”、“等值”或“等效”,那结果往往只能使读者“知之”,不容易使人“好之”,更不容易使人“乐之”;在两种语言的竞赛中,只能紧紧跟在原文后面,永远不能超越原文;这就是说,翻译文学永远不能和创作文学比美,更不可能胜过创作了。但是,如果能用“再创作”的方法,充分发挥译语优势,使人读译文后,不但“知之”(信),而且“好之”(达),甚至“乐之”(雅),那翻译文学才有可能和创作文学平起平坐,才有可能在本国建立起世界文学。如果能把本国文学译成外文,能使外国读者“知之、好之、乐之”,那就是在全世界建立世界文学了。重译《约翰·克里斯托夫》不仅为了使人“知之、好之、乐之”,首先是译者“自得其乐”。叔本华说过:“美”是最高级的“善”,创造“美”是最高级的乐趣。傅译已经可以和原作比美而不逊色,如果再创造的“美”有幸能够胜过傅译,那不是最高级的乐趣吗?如果“自得其乐”能够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那不是最高级的“善”,最大的好事吗?乐趣有人共享就会倍增,无人同赏却会消失。这就是我重译这部皇皇巨著的原因。一九九四年八月六日第一卷黎明白日降临前的黎明时刻,你的灵魂还在体内酣睡……《炼狱》第九歌第一部当潮湿的浓雾开始消散,太阳软绵绵地显露……《炼狱》第十七歌江流滚滚,声震屋后。从天亮的时候起,雨水就不停地打在玻璃窗上。的雾气凝成了水珠,涓涓不息地顺着玻璃的裂缝往下流。昏黄的天暗下来了。房子里又闷又热。新生的婴儿在摇篮里动来动去。虽然老爷爷进门的时候脱了木靴,他的脚步还是踩得地板格格作响:婴孩哭起来了。母亲把身子伸到床外,想让他不要哭;老祖父摸摸索索点着了灯,免得孩子怕暗。灯光照亮了约翰·米歇尔通红的老脸,又粗又硬的白胡子,要找岔子的神气,一双灵活的眼睛。他走到摇篮旁边。他的外套闻起来有一股潮味;脚上拖着一双大蓝布鞋。路易莎做了个手势,叫他不要过来。她的淡黄头发几乎白了;她的面目消瘦,绵羊般温顺的脸上有些雀斑;她的嘴唇很厚,但是没有血色,并且老合不拢,即使微微一笑,也显得畏畏缩缩;她怎么样也看不够似地盯着孩子——她的眼睛很蓝,迷迷糊糊,眼珠只是小小的一个圆点,却深藏着无限的脉脉温情。孩子醒过来又哭了。他模糊不清的眼睛东溜西转。多么可怕!一团漆黑,突然而来的耀眼灯光,头脑里乱七八糟的错觉,周围的熙熙攘攘、压得他透不出气的黑夜,高深莫测的阴影,影子里恍惚射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光线一般,蹦出了尖锐的感觉、痛苦、梦幻;这些大得吓人的面孔俯下身子来看他,这些眼睛穿透了他的身子,深入到他的心窝,而他却感到莫名其妙!……他没有气力叫喊;恐惧把他钉在摇篮里,一动不动,他睁大了眼睛,张开了嘴,喉咙里直喘气。他的大脑袋似乎肿了,皱起了奇形怪状、不堪入目的皱纹;他脸上和手上的皮肤褐里带紫,还有黄斑……“老天爷!他长得多难看!”祖父用深信不疑的口气说。他把灯放在桌子上。路易莎像挨了骂的小姑娘似的撅起了嘴。约翰·米歇尔瞟了她一眼,笑了。“你总不会要我说他长得好看吧?我就是说了你也不会相信。得了,这也不能怪你。娃娃都是这副长相。”灯光和老爷爷的眼光把孩子吓呆了,好不容易才脱离了一动不动的状态。他又哭了起来。说不定是他从母亲的目光中,感到了对他的疼爱,怂恿得他吐苦水了。路易莎伸出手臂对爷爷说:“让我抱抱。”爷爷照例先发一通议论:“孩子一哭,可不应该迁就。叫就让他叫去。”但他还是走了过来,抱起孩子,唠唠叨叨地说:“从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路易莎用发烧的双手接过孩子,抱在怀里。她不知所措地笑了一笑,却心醉神迷地瞅着他。“哦!我的小宝宝,”她不好意思地说,“你多么难看,你多么难看,我多么爱你啊!”约翰·米歇尔转过身来,走到壁炉旁边;他板着脸拨了拨火;但他一本正经、闷闷不乐的面孔掩盖不住内心的微笑。“好媳妇,”他说,“得了,不要难过,他的日子还长着呢,会变好的。再说,难看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做个好人,我们也就别无所求了。”孩子一接触到母亲温暖的身体,立刻安静下来。听得见他噗哧噗哧咕咕噜噜地吃奶。约翰·米歇尔在椅子上稍微把头往后一仰,又郑重其事地说了一遍:“做个正派的人,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他沉默了一会儿,考虑要不要把这个意思说得更清楚一点;但他再也找不到什么词儿好说,于是又沉默了片刻,才不自在地问道:“你的丈夫怎么还不回来?”“我想他是在戏院里,”路易莎畏畏缩缩地回答,“他要排演。”“戏院已经关了门。我刚从门口走过。他又在说谎了。”“不,不要老是怪他!也许怪我没听清楚。他说不定是讲课耽误了。”“那也该回来了。”爷爷对解释并不满意地说。他犹豫了一阵子,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声问道:“他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不是,父亲,不是。”路易莎赶快回答。爷爷瞧住她,她不敢看他的眼睛。“你没有说实话,你在骗我。”她悄悄地哭了。“老天爷!”祖父叫了起来,踢了壁炉一脚。拨火棒嘁哩哐啷掉到地上。母亲和儿子都吓了一跳。“父亲,我求求你,”路易莎说,“不要把孩子吓哭了。”孩子有几秒钟不知道如何是好,到底是哭呢还是吃奶;既然不能同时又哭又吃,他就照常吃奶不误。约翰·米歇尔继续压低嗓门,但有时还是压不住火气,他说:“我什么事得罪了老天爷,才生了这个酒鬼儿子?我这辈子节吃省用,累死累活,得了什么报应!……可是你呢,你,你怎么没法子拦住他呀?天啦!说来说去,这是你的本分啊。要是你能把他留在家里,唉!……”路易莎哭得越发厉害了。“不要怪我,我已经够难过的了!我尽了我的力。你哪里知道我一个人在家里多么害怕!我好像老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于是我就等他推开房门,心里暗想:天啦!不知道他又醉成什么样子了?……一想起来,我就难过得要命。”她一边呜咽,一边哆嗦。老爷爷觉得于心不忍了。他走到她身边,把她发抖的肩膀上掉下来的被子又拉了上去,用他的大手摸摸她的头:“得了,得了,不用害怕,还有我呢。”她想起了孩子,就不哭了,还勉强笑了笑。“我不该说那些话的。”老爷爷瞧着她,摇了摇头:“可怜的小媳妇,我给了你一个丈夫,可叫你吃不消了。”“这都怪我自己,”她说,“他本不该娶我的。现在他也后悔了。”“他有什么可后悔的?”“这你还不知道?你自己本来也不高兴要我这个媳妇。”“过去的事就不必提了。你说的倒也是事实。我当时是有点难过。一个像他这样的男人——我这么说也不会叫你脸红——精心培养出来的、出色的音乐家,名副其实的艺术家——他本来可以另外攀一门亲事,而你却一无所长,门不当,户不对,又不是搞我们这一行的。克拉夫特家娶一个不懂音乐的媳妇,这是百年不遇的怪事!——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当然知道我并不怪你,认识了你以后,我对你还有了感情。再说,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何必翻什么老账?只要你老老实实尽本分也就算了。”他转过身来坐下,歇了一会,郑重其事地像要发表什么警世名言似的说道:“人生在世,头等大事就是要尽本分。”他等待不同的意见,向壁炉里吐了一口痰;然后,母亲和孩子都没有反对的表示,他还想说下去,但说不出——就打住了。他们两个都不再说话。约翰·米歇尔坐在壁炉旁边,路易莎坐在床上,两个人闷闷不乐地各想各的心事。老爷爷口里说得好,心里一想起儿子的婚事就不好受。路易莎也在想这桩事,她老是怪自己,虽然这并不是她的错。她本来是个女佣人,居然嫁了约翰·米歇尔的儿子梅希奥·克拉夫特,使每个人,尤其是她自己,都觉得大出意外。克拉夫特父子虽然不是有钱人家,但在莱茵河畔的小镇还是大家看得起的人物,老爷爷在镇上成家立业,差不多有半个世纪了。父子两人是世代相传的乐师,是科隆到曼海姆这一带音乐界的知名人士。梅希奥是宫廷剧院的提琴手;约翰·米歇尔从前还在大公爵的宫廷音乐会上当过指挥。老爷爷觉得梅希奥的婚事有辱门庭,辜负了他对儿子的莫大期望,原来他自己没有成名,所以把成名的厚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了。不料儿子一时冲动,却使他的奢望全落了空。因此,他先是大发雷霆,把铺天盖地的咒骂都泼在梅希奥和路易莎身上。但他到底是个好人,等到了解媳妇之后,就又原谅了她;甚至自以为对她有了慈父般的感情,不过他的感情一发作,却老叫人下不了台。没有人搞得清楚梅希奥是怎样攀上这门亲事的,——梅希奥本人更不清楚。当然他不是看中了路易莎的漂亮。她一点也不动人:个儿矮小,脸色苍白,身子单薄;跟梅希奥和约翰·米歇尔一比,更是出乖露丑。他们两个又高又大,脸红腰粗,拳头硬邦,能吃能喝,笑声震天。她给他们压得抬不起头来;没有人把她看在眼里;她自己更是知趣,尽量销声匿迹。如果梅希奥心地好,还可以说他是把路易莎的朴实看得比别的条件更重,但他却是个最重虚荣的人。像他这样的男子汉,要漂亮有漂亮,又有自知之明,而且自命不凡,也不是没本领,大可高攀一个有钱人家的千金,甚至不妨——谁说不行?——像他吹嘘的那样,勾引个把大户人家的女弟子,谁想得到他却突然心血来潮挑了个穷人的女儿,既没受过教育,又不好看,还没追求过他……这真是咄咄怪事!但是梅希奥是这样一种不寻常的人,做起事来总是和大家的期望,甚至和自己的期望背道而驰。并不是他不知道——俗话说得好,知错不改才是双料的傻瓜……他自作聪明,以为见风使舵,万无一失,稳达目标。但他没把舵手的主观因素算进去;他没有自知之明。他不知道舵手往往心不在焉,让舵自行其是,而舵偏偏又喜欢搞鬼捣乱,和舵手作对。船一放任自流,就会一直朝着暗礁冲去;于是自作聪明的梅希奥就娶了个厨娘。在确定终身大事的那天,他既没有喝醉,也不糊涂,但并没有热情冲动:还差得远呢。唉!说不定我们身上除了理智、心灵、感觉之外,还有些神秘的力量,善于钻其他力量的空子,见缝插针,自作主张;说不定梅希奥就是在路易莎苍白的眼珠子里看到了这些神秘的力量,所以那天晚上他在河边碰到了这个年轻姑娘,同她一起坐在芦苇丛中,她畏畏缩缩地望着他——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和她订下终身了。刚一结婚,他就发现自己做了冤大头。在可怜的路易莎面前,他也毫不隐讳地发牢骚,她却总是低声下气地赔不是。好在他并不是存心和她过不去,发发牢骚也就算了;但过不了多久,一到朋友中间,或者是给有钱的女学生上音乐课时,看到她们的态度变矜持了,他校正她们的指法,她们碰到了他的手也不再颤抖了,他又不免后悔起来。于是他一回家,脸色就不好看,路易莎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怨气,虽然习以为常了,心里还是难受;有时他干脆在酒店里消磨时光,自我陶醉,或者怂恿别人而自得其乐。这种时候,他深夜才回家,并且哈哈大笑,在路易莎听来,笑声比话里带刺还更刺耳,比无声的埋怨还更痛苦。她觉得自己对他的放荡无度也要负一点责任,因为家里的钱越来越少,她的丈夫也越来越不通情达理,所遗无几的本钱都消耗殆尽了。梅希奥越陷越深。他只是个中等人才,人到中年,本来应该加倍努力,发挥自己的长处,他却放任自流,顺着下坡路滑了下去;结果,别人就取而代之了。不过,这和无名的神秘力量有什么关系呢?它把梅希奥和金发厨娘一撮合,就完成了任务;小约翰·克里斯托夫刚刚在世界上落了脚,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吧。天完全黑下来了。老约翰·米歇尔正坐在壁炉前想着过去和现在不称心的事,想得迷糊了,路易莎的声音使他醒了过来。“父亲,时间已经晚了,”年轻的媳妇亲切地说,“你该回去了吧,你要走的路还不近呢。”“我要等梅希奥。”老爷爷答道。“不,我求你了,我看还是不等的好。”“为什么?”老爷爷抬起头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不回答。他又接着说了:“你说你害怕,怎么又不要我等他?”“唉!我怕是怕,但你在这里会把事情搞得更糟,你自己也会生气,那何苦呢?我求你还是回去吧!”老爷爷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说:“也好,那我走了。”他走到床边,用他那锉子般的硬胡子在她的脑门上刷了一下;问她是不是还缺什么,又把灯光捻小。房间一暗,他走的时候还撞了几张椅子。但他刚一走上楼梯,就想起了他的儿子喝醉了酒怎么回来;于是他走一步停一步;想像着儿子一个人回家多么危险……在床上,在母亲身边,孩子又乱动了。一种说不出的痛苦从小生命的内部向外迸发了。他使劲顶住。他扭着身子,捏着拳头,皱着眉毛。痛苦越来越大,虽然不声不响,但肯定不会放松。他说不出这是什么痛苦,要发展到什么地步。他只觉得痛苦无边无际,没完没了。于是他难过地哭了起来。母亲温柔地用手抚摩他。痛苦立刻不那么厉害了。但他还是在哭;觉得痛苦总是在他身边,在他体内——大人知道痛苦是从哪里来的,所以有法子减轻痛苦,可以在思想上把痛苦局限在身体的某个部位,那就好治疗了,必要时可以连根拔掉;他可以划定痛苦的范围,把它隔开。孩子可不知道这套自己骗自己的法子。头一次碰到痛苦更厉害,更难受。痛苦就像他自己的生命一样漫无边际,似乎在他胸中安营扎寨,在他心中扎下了根,成了他皮肉的主宰了。的确是这样:痛苦如果不把他的肉体啃得一干二净,是决不肯善罢甘休的。母亲紧紧把他抱在怀里,用小孩的话说:“好了,好了,不要哭了,我的小宝贝,我的小金鱼……”他老是断断续续地哭哭啼啼。人家会以为这一堆既无意识、又没成形的可怜巴巴的肉体,已经预感到了他命中注定的坎坷生涯。因此,无论怎样他也静不下来。圣·马丁教堂的钟声划破了夜空。声音沉重迟缓,穿过雨水润湿了的空气,就像在藓苔上的脚步声。孩子正在呜咽,忽然一下不哭了。奇妙的音乐温柔地流过他的胸中,好像一道乳流。黑夜放出了光明,空气显得亲切而温暖。他的痛苦消失了,他的心笑了起来,他从容地吐了一口气,就溜进了睡梦之中。三口钟继续平静地奏鸣,宣告明天节日的来临。路易莎也一面听着钟声,一面回想如梦的苦难历程,同时幻想着睡在自己身边的爱儿将来会成为什么人。她在床上已经躺了几个小时,又疲倦,又难受。她的手和身子都在发烧;羽绒被压在身上也嫌沉重;她甚至觉得黑暗压得她遍体鳞伤,闷得透不出气来;不过她连动都不敢动一下。她瞧着孩子;在昏暗的夜色中,她还是看得出孩子的面孔显老了……她到底斗不过瞌睡,发烧时会看到的形象在她的脑子里跑马。她以为听到了梅希奥开门的声音,心不由得怦怦跳。有时,滔滔江水声在一片寂静中显得更响,好像野兽的号叫。雨打玻璃有如手指落在琴键上,响个一声两声。大钟的奏鸣曲越来越慢,最后变得无声无息;而路易莎也在她的儿子旁边睡着了。这时,老约翰·米歇尔站在门外雨中,胡子给氤氲的水汽沾湿了。他在等他荒唐的儿子回来;因为他的脑子总在胡思乱想,不断地对他讲酗酒造成的祸事;虽然他并不信,但今夜要是不见到儿子回家,自己就是回去也睡不着一分钟的。钟声使他感到非常忧郁,因为他想起了烟消云散的希望。他问自己深夜站在街头,所为何来。他感到惭愧,不禁哭了。时光的洪流缓慢地滚滚向前。白日和黑夜永恒地此起彼伏,宛如汪洋大海中的潮汐涨落。一周,一月,旧的才去,新的又来……每一天都像是同一天。漫长的、沉默的日子,只看得见光和暗的循环交替,只听得见摇篮中浑浑噩噩的小生命在睡梦中呼吸的均匀节奏——每一天、每一夜都带来了小生命的迫切需要,痛苦的或快乐的需要,来得这样及时,似乎是他的需要带来了白天和黑夜。生命的钟摆沉重地摇来摆去。小生命整个沉浸在钟摆缓慢的脉搏中。此外,一切都是梦幻,支离破碎、不成形状、乱七八糟的梦,或者是盲目飞舞的一片原子尘埃,或者是令人头昏目眩、哭笑不得的一阵旋风。还有喧哗,乱影,丑态,痛苦,恐怖,笑声,梦幻,梦幻……一切都是梦幻……而在这一片混乱中,也有对他微笑的友好目光,还有母体的乳汁在他全身循环而涌起的欢乐暖流,还有不知不觉地在他体内从小变大,积少成多的生命力,还有婴儿的身体这个狭窄的监牢禁闭不住的汹涌奔腾的汪洋大海。在他身上可以看到隐蔽在黑暗中的世界,正在形成的星云,正在酝酿中的宇宙。小生命是不可限量的。生命就是存在的一切……岁月流过去了……回忆的岛屿开始在生命的长河中升起。先是一些若隐若现的小岛,一些昙花一现、浮出水面的岩礁。周围,在熹微的晨光中,平铺着波平浪静的一片汪洋。然后,又是一些阳光染成金色的新岛。从灵魂的深渊里,浮现了一些形象,清楚得令人惊奇。漫无边际的日子周而复始,节奏单调而有力,其中有些日子开始手牵着手,前后衔接起来了;有的笑容满面,有的愁眉苦脸。但时光的连环图画经常中断,而回忆却能超岁月,把往事连成一片……江流滚滚……钟声当当……只要他有记忆——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无论现在是什么时刻——他一回忆,总会听到深深印刻在心里、熟悉而又亲切的江声、钟声……夜里……他半睡半醒……一道暗淡的光线照白了窗玻璃……江流滔滔。在一片寂静中,江水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无所不在地统治着万物。有时,江声抚摩得万物入睡,连江本身也在波浪的安眠曲声中,几乎昏昏欲睡了。有时,江中怒涛澎湃,好像一头要咬人的疯狗。等咆哮一停,那时又是无限温柔的潺潺水声,像银铃般嘹亮,像铜钟般清脆,像儿童的欢笑,像轻歌曼舞的音乐。伟大的母亲的声音,是永远不会入睡的!她催着孩子入眠,就像千百年来一直抚慰着一代一代的儿女从生到死一样;声音渗透了孩子的思想,滋润了他的美梦,用流动的乐声织成了外套,穿在他的身上,现在还保护着他,直到他安眠在莱茵河畔的小公墓里……钟又响了……天破晓了!钟声互相呼应,如怨如诉,友好平静。缓慢的钟声里,飞出了模糊的梦、往事、欲望、向往、对先人的怀念——孩子虽然没有见过先人,但他却是先人的一部分,因为他曾在先人体内存在过,而先人现在又要借他的肉体再生。——几世纪的回忆在钟声中回荡。多少悲伤,多少喜庆!——而在室内听来,仿佛看到美丽的音波在清新的空气中荡漾,自由的飞鸟在翱翔,和暖的春风在飘香。一角青天对着窗口微笑。一道阳光穿过窗帘溜到床上。孩子的眼睛看惯了的小天地,每天早晨醒来在床上看到的一切,他费了吃奶的气力才开始认得清、叫得出、用得上的东西——他的小小的王国亮堂起来了。瞧,有吃饭用的桌子,有他捉迷藏用的壁橱,有他爬来爬去的菱形砖地,有会扮鬼脸讲笑话或恐怖故事的墙纸,有讲得叽里呱啦除了他没人懂的时钟。这间房子里有多少东西啊!连他还认不全呢。每天,他都要去发现他的新大陆:——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没有什么东西和他没有关系,人也好,苍蝇也好,都有同等价值,一切地位平等:小猫,壁炉,桌子,甚至在阳光中飞舞的灰尘。房间就是一个国家;一天就是一生。在这辽阔的空间,怎么认得出什么是自己的呢?世界这样广大!人怎能不晕头转向?这些面孔、手势、动作、响声,永远在他周围旋来转去……他看累了,闭上眼睛,就睡着了。甜蜜的酣睡会突然降临到他身上,随时随地,不管他在哪里,在母亲的膝头,或是在他喜欢藏躲的桌子底下!……多好啊!多舒服……这些最初的日子在他头脑里闹哄哄的,好像一块大风吹动、云影掠过的麦田。阴影消失,太阳升起。克里斯托夫又开始在白天的迷宫中找到了路。早晨……父母还在睡觉。他仰面躺在小床上。他瞧着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光线。真是乐趣无穷。有时,他高声笑了起来。孩子的憨笑听得叫人开心。母亲伸出上半身来问他:“你怎么啦,小淘气?”那时他笑得更厉害了,也许正是因为有人听,本来不笑也得勉强笑笑呢。于是妈妈装出认真的神气,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叫他不要吵醒了父亲;不过,她疲倦的眼睛不由得也笑了。母子俩悄悄说着话……忽然听到父亲生气的抱怨声。他们俩都吓了一跳。妈妈赶快转过身去,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姑娘,假装睡了。克里斯托夫也钻进他的小被窝,不敢出气……死一般的寂静。过不了多久,缩进了被窝的小脸又伸了出来。屋顶上,定风针转得吱吱响。屋檐在滴水。早祷钟响了。东风一吹,河对岸村子里的钟声还会遥相呼应。麻雀成群,在长满了常春藤的墙头上叽叽喳喳叫,叫得人心烦,就像一伙孩子在闹着玩一样,总有三四只麻雀,而且老是那三四只,叫得比别的麻雀更响。一只鸽子在烟囱顶上咕咕叫。孩子仿佛听到了摇篮曲,摇着摇着,他也轻轻地哼了起来。不料他哼的声音由低到高,越来越响,最后气得他的父亲骂道:“这只小驴驹子老是不肯安静!等我来扭你的耳朵!”于是孩子又钻进被窝,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他吓怕了,但叫他做“小驴驹子”,又使他要扑哧笑出来。他就在被窝里学驴子叫。这一下他可挨了打。他肚子里的眼泪都要哭出来了。他做了什么错事呢?只不过是想笑、想动而已!但偏偏不许他动。怎能老是睡觉呢?什么时候才能起来啊?……一天,他再也忍不住了。他听见街上有只猫,有只狗,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他溜了下来,光着小脚丫踢踢踏踏地在砖地上走,他想下楼去看一看;但房门是关着的。他要开门,就爬上椅子;椅子倒了,他跌得很痛,哭了起来;更倒霉的是,他又挨了一顿打。他总是挨打的!……他跟着祖父上教堂。他觉得不好玩。他感到不自在。人家不许他动,大家一起说些他听不懂的话,然后又一起不做声了。他们都板着脸,一副苦相。他瞧着他们都害怕。老利娜是他家的邻居,坐在他的旁边,显得脾气不好;有时,他连自己的祖父也认不出了。他有点怕。后来他习惯了,就想尽了一切法子来出闷气。他摆动身子,仰起脖子看天花板,做做鬼脸,扯扯祖父的衣角,研究椅子上的草垫,想用手指头挖一个洞,听鸟叽叽喳喳地叫,呵欠打得几乎下巴都要掉了。忽然,瀑布般的声音倾泻而下:风琴响了。他的背脊从上而下颤抖起来。他转过身子,把下巴搁在椅子背上,变得非常乖了。他不懂得这是什么声音,也不知道这有什么意思:只是觉得眼睛一亮,头脑在转,什么也分不清。不过这多好听!仿佛一个钟头以来,他不是待在一座陈旧得令人厌恶的房屋里,坐在一张很不舒服的椅子上。他是悬在空中,像只飞鸟;声音的洪流洋溢在教堂的前后上下,充满了圆形的屋顶,又从四面的墙壁上反溅回来,听得人心醉神迷,随风飞舞,东西飘荡,只要放任自流,人就可以自由,人就可以快乐,到处一片光明……他迷迷糊糊入睡了。老祖父对他不满意,说他做弥撒不规矩。他在家里,坐在地上,双手扳住双脚。他刚刚决定了把草地毯当条船,把方砖地当条河。他相信一走出地毯就会淹死。别人不理会他那一套,随便在砖地上走来走去,他觉得很奇怪,并且有点恼火。他拉住母亲的裙角说:“你看,这里是水。应该从桥上走。”——他说的桥是指两排红色方砖之间的一道沟。——母亲没有理他,还在砖地上走。他生气了,就像一个剧作家在作品演出时看见观众谈天一样。过了一会,他自己也忘了。砖地不再是海水,他伸手伸脚躺在上面,下巴搁在砖上,哼着自己编的调子,一面流着口水,一面吮大拇指,吮得挺带劲的。他出神地瞧着砖地上的一条裂缝。方砖裂得像个鬼脸。有个看不清的小洞也变大了,变得像个山谷;周围的泥土却成了山。一条百足虫爬过来,大得像一只象。天上即使打雷,孩子恐怕也听不见了。没有人管他,他也用不着别人。甚至草地毯做的船,方砖上的洞穴和奇禽怪兽,有没有都不要紧。他自己的身体就够好玩的了!他可以花几个钟头瞧着指甲,发出笑声。指甲也都面貌不同,像他见过的人。他要指甲互相谈话,跳舞,打架。——身上还有别的呢!……他继续察看属于他的一切,多少令人惊奇的东西啊!有些东西真古怪,他瞧得忘记了一切。有时,他冷不防给逮住了,那就有他好看的。有些日子,他趁母亲没功夫管他的时候,溜了出去。开始,母亲还追他,抓他回来。以后,她也惯了,就随他一个人走去,只要不走得太远。他家在城乡交界的地方,几乎一走出去就到了乡下。只要他还看得见窗子,他就稳稳当当地一小步一小步向前走,偶尔也一只脚跳几步。但一等到转了弯,有小树丛挡住了窗口的视线,他马上就改变了主意。他站住了,手指放在嘴里,开始要自己给自己讲故事;因为他的故事多着呢。当然那些故事都差不多,每个故事也只有三四行。于是他来挑选。通常他接着头一天的故事讲,或者从头来过,讲法有点不同;但是只要他随便听到一件事或一句话,他的思想就跑上了一条新路。新路子多的是,随时随地都有。你想像不到只要一块小木头,一根断树枝,他就能变出多少新鲜玩意儿来,而断树枝在篱笆上有的是,即使没有,也可以折一根。树枝成了仙女的手杖。如果它又长又直,那可以做一根长矛或者一把长剑;只要挥舞树枝,就会杀出千军万马。克里斯托夫成了将军,身先士卒,做出榜样,冲上山坡,攻击敌人。如果树枝柔软,那又可以做条鞭子。克里斯托夫挥鞭上马,跃过悬崖峭壁。有时马失前蹄;骑士跌倒在沟里,只好尴尬地瞧着自己弄脏了的双手和擦破了皮的膝盖。如果树枝很小,克里斯托夫就用它做乐队的指挥棒,他自己既是指挥,又是乐队;他指手画脚,又开口唱歌,然后,他向小树丛行礼,微风一吹,绿树也向他点头了。他也用树枝做魔术师的魔杖。他大步在田里走,眼睛望着天,挥舞着胳臂。他向云发命令:“我要你向右去。”——云偏偏向左飞。于是他就骂云,重新发出命令。他眼急心跳,偷偷看是不是总有一小块云会听人的话;云还是不声不响地照旧往左飞去。于是他跺起脚来,用魔杖威吓云,生气地命令云向左去:这一回,云居然听话了。他又高兴,又骄傲,以为自己真有本领。他用魔杖碰碰花,要花像童话中说的那样变成金色马车;虽然这是从没有过的事,但他相信只要有点耐性,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他捉到一只蟋蟀,要它变马:他把魔杖轻轻放在蟋蟀背上,念起咒来。蟋蟀跑了,他就挡住去路。过不多久,他又俯卧在地上,看着身边的蟋蟀。这时,他忘了自己是魔术师,把可怜的蟋蟀弄个仰面朝天,扭来扭去翻不了身,自己却笑了起来。他还会搞发明创造,把根旧绳子绑在他的魔杖上,认真地抛进河里,等鱼来咬。他明知鱼不会咬既没有钓饵、也没有钓钩的绳子;但他却异想天开,以为鱼会看在他的分上破一次例;他的信心十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居然想到在街上拿根鞭子穿过下水道的格子盖去钓鱼。他等不了一会儿就心情激动,觉得这一回绳子重了点,一定可以像他祖父讲的故事那样,从下水道里钓上什么宝贝来……在玩游戏的当儿,他有时会如梦如幻,忘了一切。周围的都视而不见,他不知道他在做什么,甚至忘了自己的存在。这时刻是突如其来的。有时在走路,有时在上楼,忽然一下眼前出现一片空虚……脑子里空空洞洞,一无所有。等他恢复过来,发现自己还是在原来的地方,在阴暗的楼梯上,他又茫然若失了。他恍惚过了一辈子——其实只上了几步楼梯。晚上,祖父常带着他散步。孩子拉住老人的手,在他身边小步跑着。他们顺着路走,穿过耕了的田地,田野的味道很足,很好闻。蟋蟀唧唧地叫。大乌鸦的侧影斜投在道路上,远远地看着他们走近,就拍拍笨重的翅膀飞走了。祖父轻轻咳了两声。克里斯托夫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老爹爹想要讲故事,不吐不快,但是要孩子求他讲。克里斯托夫不会错过机会。他们两个心照不宣。老爹爹非常喜欢小孙子;有个乖乖听他讲故事的小孩,是他的一乐也。他爱讲自己亲身的经历,或者是古今大人物的故事。他会越讲越来劲,从他发抖的声音可以听得出他自己先感动了;他高兴得有如返老还童一般,压也压制不住。他自讲自听,自得其乐。可惜话到嘴边,他却忘了词儿。不过他对遗忘倒也习惯了;每逢话说到兴头上,遗忘就会卷土重来。好在他并不记得自己多么健忘,所以老也不会下决心不再讲了。他讲起古罗马执政官雷古卢斯,日耳曼人的领袖阿米奴斯,德国吕佐夫将军的轻骑兵,行刺拿破仑大帝的弗雷德里克·斯塔普斯。他讲到惊心动魄的英雄事迹,讲得容光焕发。他一本正经地说些历史名词,说得谁也不懂;他还在紧张关头卖关子,惹得小听众发急,却自以为得计;他突然打住,假装透不出气来,大声地擤鼻涕;孩子急得用哽住了的声音问他:“后来呢,爷爷?”他简直心花怒放了。等到克里斯托夫长大了一点,懂得了祖父那一套;他就故意装出对听下回分解并不在乎:这可使老爷爷难过了。——不过目前,他是全神贯注听故事的。听到戏剧性的关头,他的心跳得更快了。他也不太清楚故事讲的是什么人,这些光辉事迹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祖父是不是认识阿米奴斯,他甚至莫名其妙地猜想:雷古卢斯是不是上个星期天在教堂里看到的那一个人。不过他和老爷爷都给英雄事迹激动得心潮澎湃,并且引以为傲,仿佛那是他们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一老一小,已经难分彼此,都成孩子了。祖父正讲得动听的时候,忽然插上一段老生常谈,克里斯托夫听得可不带劲。祖父的插话总是道德教条,总是劝人为善,但是讲过不止一次,如“柔能克刚”——或者是“荣誉重于生命”——或者是“善比恶好”——可惜总是讲不清楚。祖父不怕小听众的批评,照常夸大其辞;他不在乎重来复去,说话只说半句,甚至忘了说到什么地方,于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信口开河,前言不对后语,把话来填满时间的空缺;他还比手画脚,表示说的话重要,结果却适得其反。孩子恭恭敬敬地听着,觉得祖父很有口才,可惜不太讨人喜欢。他们两个都爱反复谈拿破仑神奇的传说,谈这个征服过欧洲的科西嘉人。祖父见过他,还几乎和他打过仗。不过他承认对方伟大,并说假如这个伟人生在莱茵河的德国这一边,就是打断了他一只胳臂,他也不在乎。但是天意偏偏要他生在莱茵河的法国那一边;他虽然佩服他,也只得和他打仗,——这就是说,几乎和他打了一仗。当时拿破仑离他只有十古里,祖父这一小队人马正开去迎敌,到了森林中忽然兵荒马乱,大家边跑边叫:“我们中计了!”祖父讲道:他怎么也阻挡不住这些未战先逃的残兵败将,哭呀,骂呀,都不顶事;他自己反被这股人流卷走,第二天一看,已经远远离开了战场——所谓战场,就是未开一枪、已打败仗的地方。——不过克里斯托夫却心醉神迷,急着要听打胜仗的大英雄是如何南征北战的。他仿佛身入其境,目睹拿破仑身后的千军万马,齐声高呼“万岁!”只要皇帝一挥手,军马就如风卷残云,横扫敌人。这当然只是个神话。祖父又添油加酱,讲得更加好听,拿破仑怎样征服了西班牙,还几乎征服了势不两立的英国。有时,老克拉夫特讲得忘乎所以,不免把满腔的怒火发泄在大英雄的头上。那是他的爱国心觉醒了,他讲拿破仑打败仗时更加得意扬扬,讲他打胜仗时却不眉飞色舞。他讲耶拿的败仗讲不下去,就对着河挥动拳头,不屑地口沫横飞,说些不失身份的骂人话,——他还不至于气到说粗话的地步。——他叫拿破仑做坏蛋、野兽、不道德的人。如果这些话的目的是在儿童心里树立正义感,那恐怕就要落空了,因为儿童的逻辑非常可能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这样一个大人物都不道德,那道德有什么要紧呢!而头等重要的大事,是做一个大人物呀。”老爷爷哪里猜得到,小孙子在他身边小步跑着,小脑子里想的却跑得离他很远了。他们两个都不说话,回味这些奇妙的故事,各有各的乐趣。——但是在路上,祖父会碰到资助过他的贵人也在散步。那时,他就不知道要站多久,鞠躬到地,说些卑躬屈膝、过分恭维的客套话。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听得脸都红了。其实,祖父打心眼里尊敬那些“飞黄腾达”、有权有势的人物;他热情洋溢地谈到故事中的英雄,可能只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加青云直上,地位爬得更高。天气很热的时候,老克拉夫特坐在树阴下,不消多久就打盹了。那时克里斯托夫坐在他身边,不是在一堆滚动的石头上,就是在一块界石上,或是在什么古里古怪、很不舒服、高出地面的位置上;他摇晃着两条小腿,口里哼哼唧唧,心里胡思乱想。要不然,他就朝天躺着,看着飞跑的云;云看起来像牛,像巨人,像帽子,像老太婆,像一大片风景。他低声对云说话;他担心小云被大云吞掉;他怕黑得几乎变蓝的云,怕云跑得太快。在他看来,云在生活中占了一大片地方;他很奇怪,祖父和母亲都没有注意。假若云要做坏事,那一定很可怕。幸亏云飘过去了,和和气气的,形状有点奇怪,但是都没打住。孩子到底看得太久,有点头晕,两脚乱蹬,两手乱动,好像要从天上掉下来了。他的眼皮眨个不停,瞌睡终于战胜了他。……一片寂静。树叶在阳光下微微震动、哆嗦,淡淡的雾气在空中消散,拈花惹草的苍蝇飞来飞去,发出风琴的嗡嗡声;熏风吹醉了的蟋蟀高兴地叫得刺耳;一切都静下来了。……在蔽日的叶丛下,绿色啄木鸟的魔嘴啄不破这片浓荫。在远处,在平原上,听得见一个乡下人吆喝牛的声音,在白色的大路上响起的马蹄声。但克里斯托夫的眼睛却闭上了。在他身旁,一只蚂蚁爬上横在沟里的一根枯枝。他没有察觉……仿佛过了几个世纪。他醒了过来。蚂蚁还没有爬完短短的枯树枝。有时祖父睡得太久;脸显得僵硬,鼻子拉得更长,嘴张得很大。克里斯托夫看了,不免惊慌不安,不知道祖父的头会变出什么怪模样来。于是他高声唱歌,想把祖父叫醒,或者索性从石头堆上滚下来,发出了稀里哗啦的响声。有一天,他想出了一个花招,把几根松针撒在祖父脸上,骗他说是树上掉下来的。老爷爷信以为真;克里斯托夫开心得暗笑。他自以为得计,正要故伎重演;不料他刚刚举起手来,就见祖父瞪大了眼睛望着他。这下可坏了事:老爷爷是不开玩笑的,不答应人家对他失敬;因此,他有一个多星期不理睬孙子。路越坏,克里斯托夫越觉得美。每块石头的位置对他都有意义;他记得哪一块在什么地方。车轮压得高低不平的轨迹在他看来等于地形的起伏,几乎和陶努斯山脉可以类比。他脑子里有张地形图,图上画着他家周围两公里以内路面的坑坑洼洼。因此,只要他稍微改动一点定了型的小沟,他那股得意的劲儿,简直不下于一个工程师和他的全班人马;如果他用脚后跟踩平了一块干泥巴的尖头,并且用碎泥填满了下面的一个小坑,他就认为自己这一天有所作为。有时,路上碰到一个乡下人赶马车走过。如果是祖父认识的,老少二人便上车坐在他旁边。车上真是人间天堂。马一直往前飞跑,克里斯托夫一直开心得笑,若不是碰到过路的人,他决不会装出一本正经、满不在乎的神气,好像是出门坐惯了车的人一般;其实,他心里得意扬扬。祖父只顾和马车的主人谈话,管不上孩子。他蹲在他们的膝盖之间,给他们的大腿夹痛了,几乎坐不下来,往往是没有坐位,但他却快活得不得了;一个人高声自言自语,根本不管人家答不答理。他瞧着马的耳朵摆动。马耳真是怪物!前后左右动个不停,十分滑稽,他不禁发出了阵阵笑声。他捏祖父的腿,要他看看。祖父没有兴趣,就把克里斯托夫的手推开,叫他不要闹。克里斯托夫心里仔细想着事;他以为人一长大,就不会大惊小怪了,人有本事,就什么都会知道了。于是他也想尽快长大,也想掩盖自己的好奇心,装出不在乎的样子。他不再开腔了。车轮滚滚的声音使他昏昏沉沉,要打瞌睡。马颈圈上的铃铛在跳舞。丁、丁、当、当。音乐也在空中起舞了,围着银铃飞来飞去,好像一群蜜蜂,随着马车前进的节奏,摇摇晃晃;铃铛有唱不完的歌,一支接一支。克里斯托夫觉得歌声好听。有一支歌特别美,他要引起祖父注意,就高声唱了起来。祖父仿佛没有听见。他又再唱一遍,声音更高了,——接着还唱一次,简直是在喊叫,——气得老约翰·米歇尔对他说:“咳!你还有没有完!你的破锣嗓子吵死了!”——这当头一盆冷水浇得他出不了气;他羞得连鼻子都红了,无可奈何,闭上了嘴。他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两个老糊涂,居然听不懂他这高超的歌声,他的歌可以打开天堂的大门啊!他觉得他们很丑,胡子八天没刮,身上气味难闻。他要消愁解闷,只好望着马的影子。这看起来又是一件怪事。这头黑黑的牲口怎能侧身躺在路上跑呢?到晚上回家的时候,影子大得遮住了一大块草地;碰到一个草堆,影子的头会爬上去,草堆一过,头又回到地上;马的影子拉得老长,好像一个吹爆了的气球;耳朵又大又尖,简直是一对蜡烛。难道这真是个影子吗?还是别的什么活东西呢?克里斯托夫要是一个人碰到它,恐怕要吓坏了。他决不敢跟着跑的,像跟着祖父的影子那样,还在影子头上踩几脚。——夕阳西下的时候,树的影子也引起了他的思考。一排树影成了横在路上的栏杆,看来鬼头鬼脑的,阴沉可怕,奇形怪状,挡住去路说:“不许走了!”嘎吱响的车轴和踢哒响的马蹄也互相呼应:“不许走了!”祖父和车夫谈起天来没完没了,一点不累。他们的嗓门提得很高,尤其是谈到本地的大事,或是损公肥私的勾当。孩子不敢胡思乱想了,忐忑不安地瞧着他们。他以为他们双方都生了气,怕他们两个会打起来。哪里晓得他们都是动了公愤,谈得正投机呢!即使他们并不气愤,甚至一点也不激动,只是谈到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也扯开嗓门大叫大喊,仿佛为叫喊而叫喊似的,老百姓能够发泄发泄,也就是一种乐趣了。但克里斯托夫听不懂他们谈的话,只听见他们的粗声大气,看见他们横眉怒目,他着急地想:“他好凶啊!他们一定互相仇恨。瞧他怎样转着眼睛!看他的嘴张得多大!他一生气,口水都吐到我脸上来了。天啦!他会打死祖父的……”车子停了。乡下人说:“你们到啦!”两个死对头握握手。祖父先下车。乡下人把孩子递给他,然后抽了马一鞭子。车走远了;祖孙两个又回到了莱茵河畔凹下去的小路口。太阳沉进田里。蜿蜒的小路和河水差不多一般高。葱茏茂密的软草在脚下发出的声音。几棵桤树一半淹在水里,俯视着河上的倒影。小苍蝇像一片乌云,在旋转飞舞。一条小船随着平静的流水,不声不响地大步前进。水波吮着垂柳的枝叶,发出了嘴唇的接碰声。暮色苍茫,空气清新,河水闪烁着银灰色的光辉。他们一回到家,蟋蟀就叫了起来。一进门槛,妈妈就笑脸相迎……啊,美好的回忆,温存的形象,有如和谐的音乐,会使人魂牵梦萦,终生难忘!……后来在人生旅途中看到的名胜古迹,汪洋大海,梦里风光,情人丽影,在心灵中留下的印象,怎么也不如这童年的漫游清楚,甚至比不上小嘴贴着窗子,鼻息弄湿了玻璃时,模模糊糊看到的一角花园……现在,是家里关门闭户的黄昏时分了。家……是一个庇护所,能够挡住一切可怕的东西:阴影,黑夜,恐惧,无以名状的怪物。任何含有敌意的东西都不能跨越家门一步……炉火熊熊。烤成金黄色的大鹅滑溜溜地在铁杆上转动。油淋淋的脆皮,软绵绵的酥肉,使得满屋子都香味扑鼻。美食的快乐,无比的幸福,宗教般的热忱,使人欢喜得手舞足蹈!身体懒洋洋地沉醉在家庭的温暖、白天的疲劳、熟悉的声音中。消化食物使人心醉神迷,面孔,阴影,灯罩,黑色的壁炉吐出星光四溅的火舌,看来令人心旷神驰,如梦如幻。克里斯托夫把脸贴在盘子上,好享受这种乐滋滋的趣味……他已经在温暖的小床上。怎么上来的?他累得忘了。房子里乱糟糟的声音和白天见到的面孔,在他脑子里朦胧地混成一片。父亲拉起小提琴来;高音划破夜空,如怨如诉。但最大的幸福是妈妈来了,握住昏昏欲睡的克里斯托夫的小手,俯在他的身上,依着他的话,低声唱一支没有意思的老歌曲。父亲说这是傻瓜才听的音乐;但克里斯托夫却听不厌。他连大气都不出一口;又想笑,又想哭;他的心陶醉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沉浸在脉脉的温情中;他把小胳臂搂住母亲的脖子,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抱住她。母亲笑着对他说:“你扼得我透不过气来了!”他却把她搂得更紧。他多么爱她,多么爱一切!一切的人,一切东西!一切都好,一切都美……他睡着了。蟋蟀在灶里叫。祖父的故事,英雄的面孔,都浮现在幸福的夜里……要像他们那样做个英雄!……是的,要做英雄!……他是英雄……啊!活着多么好啊!……这个小家伙全身洋溢着力量,欢乐,骄傲!生命力太旺盛了!他的身体和心灵一直在动,循环往复,周而复始,转得上气不接下气。像一条小火蛇,日日夜夜都在火焰中飞舞。奔放的热情永远不会疲倦,吸收一切营养。如狂如痴的梦幻,泡沫四溅的喷泉,无穷希望的宝库,欢笑,歌舞,没完没了的陶醉。生命还没站稳脚跟,随时可以溜掉;他在无限希望中游泳。他多么幸福!他是为幸福而生的!他身上没有一点一滴不相信幸福,不全心全力追求幸福!但是生活很快会使他懂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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