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出版时间:2010-5-1  出版社:北京燕山  作者:(美)杰克.伦敦  页数:250  字数:287000  译者:贾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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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之一。青年水手马丁·伊登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罗丝小姐,受她的启发,发愤自学,并开始了艰苦的创作生涯。尽管处处碰壁,他仍不愿听从罗丝的安排,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做个“有为青年”。后来他突然时来运转,以前被退回的稿件纷纷得到发表,成为当红作家。以前看不起他的亲友都争先恐后地来请他吃饭,连已和他决裂的罗丝也主动前来投怀送抱。这使他看清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对爱情所抱的美妙幻想也彻底破灭……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是一位具有世界影响的近代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已被译成七十余种文字,在一些国家始终拥有众多的读者。他的《荒野的呼唤》、《海狼》和《马丁·伊登》等都属于经典作品。在美国文学史上,杰克·伦敦前承马克·吐温,后启海明威等人。在这前

书籍目录

译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第四十六章

章节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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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伊登》的作者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中国读者十分熟悉和喜爱的一位美国作家,记得我上初中时就把他的作品读了不少。大家提起他的作品来,都耳熟能详。杰克·伦敦在中国广受欢迎,大概因为他是劳动人民出身,曾积极宣传社会主义,作品涉及美国底层社会劳苦大众的生活。但这只是部分原因。撇开阶级的标志,他的作品本身的确是非常吸引人的,具有主题清晰、故事生动、语言朴素等特点,往往在生死攸关等重大事件的背景下刻划人物,富有独特的思想性和艺术感染力。   一九○九年发表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作品的情节虽属虚构,但整个故事具有自传性质,描写水手马丁·伊登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小姐罗丝,在爱情的鼓励下刻苦写作,经过艰苦奋斗终于成名;登上社会顶峰后却发现一切都是空虚,精神上的痛苦难以忍受,终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作品虽然塑造了马丁这样一个强者,但他的自杀却表现了作者相信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观点。在美国新批评盛行时期,杰克·伦敦的声誉大大滑落,因为他的作品缺少那一派偏爱的张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后他的声誉开始回升,作品又回到各类文学选集和教科书中,而且在全世界被译成六十多种文字,广为流传,畅销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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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7条)

 
 

  •   人可以努力到什么程度?努力到什么程度才算是真的努力?看看马丁伊登的奋斗历程即知。
    人啊,唯有“马刺”精神,才能不枉此生。
  •   不得不说这本书,马丁伊登很伟大。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最最记忆深刻的一本书,已经过去很久了,依然放不下。决定抽空再看一遍。燕山出版社真的不错,买了很多该出版社的书,价廉物美。
  •   杰克伦敦的经典励志小说,值得一看
  •   翻译很一般,找不到电子版那个版本的书,可惜啊
  •   写的太好了,读的时候很过瘾,总是让你想些什么
    推荐大家购买
  •   就书本身的价值来看,已经很不错了,做工很好。 内容也很充实,读起来令人热血沸腾
  •     Art, according to my understanding, is something entirely spiritual, showed in many forms and separated from material. When people in a gallery watched a painting and couldn’t help yielding or whispering, ”It is true art!”, then the art means something that can bring people overwhelming feelings merely by appreciating. I believe where material reigns, where art dies.
      Literature is art, definitely. But only when one certain book strikes you, you would like to say the book is art. Martin Eden reminds me of art. Not only the book itself is a piece of art, but also the motif of the book is art.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book, the author ushered me into a property with exquisite furniture, decorations and etiquettes. In the first impression, Martin was shocked and felt inferior. But it was an oil painting that finally made him to stillness. He got close and watched into every details of it. Though he humbly admitted that he couldn’t describe what he thought of it, he knew more of it than anyone in that house, as though he really got a talent for art in his blood.
      I believe that the oil painting gave him an impulse to win something. It made him believe there was something really beautiful and wonderful in the world, the art. And then Ruth’s appear made him eager to win a reputation and make a way to upper class because etiquettes and speeches of upper-class people convinced him that reputation and high social status would give him a life of art. He loved that girl, or should I say that he loved art? With pride, Ruth came in front of him. First, it was her politeness that made her different from others. Then, Ruth played piano to Martin and discussed poetry with him. With every proper word came out from her lips, his likeness became deeper. Martin appreciated Ruth for her understanding of literature and art. The point became clear when Ruth came back to him because of his reputation and wealth after having abandoned him; Martin sadly found that Ruth, who he used to consider as pure, clever and elegant, was just as materialistic and vulgar as girls from low class. At that moment, he realized that art in her was dead, or it didn’t ever exist. And he ceased to love her.
      In the ending part, Martin Eden’s death lingered in my mind as an artist soul and poetic figure. He died at his own will. After a few failure of drowning himself to death, he swam as deep as he could into the sea. Then even his unconscious actions of feet and hands, reacting to protect him, could not keep him from the death which he longed for in his deep mind.
       The inspiring story of a low-class man fighting to win an upper-class girl was put to a pause as Jack London wrote the last sentence, “And at the instant he knew, he ceased to know.” And the pause made me imagine uncontrolledly, why he chose to end his life? Or what put him to the death?
      The career he struggled for was literature because he had an interest in it and he found it a shortcut to marry Ruth. He read various books, from day to night, and even tried to read after heavy work. He believed that he would succeed once his writings were good enough. But when suddenly became successful and famous, all his writings, even including immature early works, were praised by the public. He was soon clearly aware that the public, as well as directors of magazines, didn’t have the ability to appreciate art and they only chased after material.
      It was the death of art—the art in Ruth and the public’s ability to appreciate art—that made Martin Eden to choose death. He used to lead a violent and mindless life, but he gained some hope to lead a polite and spiritual life. When he was nearly there, he found that all the society was materialistic and there was no space for art.
      Before Martin ceased to know, a lighthouse flashed in his brain. I wondered what did it mean? Was the lighthouse leading him to a world he dreamed of?
      
  •      工人阶级出身,或者说下层社会出身,漂泊无定,寄居在小气的杂货铺老板姐夫家里的水手马丁。伊登爱上了资本阶级小姐罗丝,光看内容简介,我们便能知道,这个故事注定要由悲剧结尾。
       那是一个阶级分明的时代,当然我并不是说现在的社会就平等了,只是那个时候更为尤甚。似乎古今中外的作家都善写悲剧,因悲剧最动人心,悲剧更令人容易找到着落点,更令人产生共鸣。自然每个悲剧里都有一些坏人,如果说莫里斯夫妇和马丁的姐夫和妹夫算的话,还有那些怜悯,饥饿,冷眼,失望,愤怒都算上的话。从前我是一定要分出好坏的,我甚至以为《红楼梦》里端庄的薛宝钗是坏人。然而,阻碍了马丁爱情的从来不是外在因素,恰恰是他自己和罗丝小姐。当罗丝深夜奔来,扑到他怀里,他却再无波澜,终于意识到他爱的罗丝是美化了的罗丝,活在他心里不可触碰的姑娘,而罗丝对他的爱情,就好像他做水手时吸引的许多女子一样,只是吸引,够不上爱。她是文学学士,他是只读过几本书的粗鲁水手,为了追求她,与她般配,他吃足了苦头,终于成功,却发现她是这样愚昧,所以在她勇敢献身的时候,他残忍的将她推开,亦如她在他最困顿时残忍的毁掉婚约,将他抛弃一样。当然这不是报复,而是马丁在短短几年里,历经了人世种种苦难,终于功成名就后,终于发现,他从前盼望的爱情和钱,对他都没有用处了。我并不是说他从此就变成了一个冷漠的人,他只是没有了激情,生的激情,他报答每个有恩于他的人,从前瞧不起他,对他冷眼相待的人,他也似乎忘掉了所有的不愉快。此时的马丁,近乎于中国的禅师。
       马丁与 罗丝的爱情,是纳兰诗里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不过我在这里要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马丁的梦想,尽管他梦想的最初,恰恰是因为爱情。
       我知道有一些文字工作者是想要做一个水手航海出行的,但应该没有哪个水手会梦想着成为一个作家。特别是马丁,连语法都不通,罗丝可以说是他的启蒙老师。他一开始想成为作家,是为了钱,未料他天赋非凡,远远的将罗丝、莫里斯一家和他们那个阶级甩在后面,他读越多的书,越觉得他们愚蠢。每个天才的伟业后面都有许多的坎坷与艰辛,马丁最大的困难是没钱吃饭,以致常常挨饿受冻,他在肚子饿的那一段时间里,产生了大量的作品,却并不为人接受,直至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懒惰,不愿靠自己的双手劳作,最后连罗丝也与他决裂。终于时来运转,成为畅销作家,所有作品全部出版,拿着最高的版税,那些从前拒绝过他的出版社,杂志社纷纷来巴结他。最重要的是,那些冷落过他的人,纷纷来邀请他吃饭。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来邀请他吃饭。马丁还是从前的马丁, 那些作品也是早已完成的作品。为何这些人的态度全部改变了?这是最后,马丁在他心里呐喊着的话。他是悄悄的死去的,原本是要带着所有的钱,去买下南边的海屿,平静度过后半生,原本,他还要带走一直爱着他,作为马丁的他,而不是作为名人的他,那个工人姑娘利齐,与她结婚。虽然他自己已不能够幸福,却能给她幸福。可是,他终于无法忍耐,这世态炎凉,这人性的嘴脸。
       从来只有锦上添花,而无雪中送炭。这人间,是怎样的一个人间。这大街上行行走走的芸芸众生,这冷漠的一张张脸,对这人是一副表情,对那人又是一副表情。
  •     在我的阅读清单里小说日渐式微,原因是我对知识的渴求已经大大超过了对一个好的故事带来的人性的思考。这本书是季压西教授——一个家中藏书过万阅读量堪比小型图书馆的老头——唯一的推荐,因而成为了想读书目中优先级最高的一本。
      一本好的小说对那些有着相似人生经历的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人愉悦、振奋甚至战栗,它不断印证着你对人生的一些思考与理解,使你更加坚定而充满力量。对于季教授而言,马丁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发奋学习坚持自己的信念最终取得成就的励志感人故事正是他人生的写照,因而可以想象这样一本书对他具有多么大的意义。
      如果是三四年前的我,在马丁的一生中应该也会感受到满满的正能量,同时对那个年代社会的功利人性的冷漠嗤之以鼻,但是现在的我,这样的故事已经难以产生多大的触动了。
      在物质的匮乏的条件下要求人们如何地慷慨无私纯粹是统治者的意淫,尤其是对那些没有机会受到教育或者自我教育的人;市场经济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增加了社会财富,同时也在缺乏良性的引导与制度规范的情况下驱动了人性追逐利益的本性;旧观念的破除有赖于以生产力发展为牵引的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进步。因而在马丁的时代背景下这样的社会、人性都是自然而然的结果,认识到这点就不会再义愤填膺恨世嫉俗了,对社会的发展应该有耐心,怀着包容的心态去等待它变得更好,就像面对当下的社会一样。
      马丁的学习精神在我的阅读经历中已经不是第一次(《曾国藩家书》、《少有人走的路》以及一些与努力有关的网文),他的故事在这方面也只是印证了我的一些信念,我的生活节奏没有变,仍旧会努力地学习与提高自己。
      这是个很好的时代。即使我明白取得马丁一样的成就的秘方,我也不愿选择那样的生活方式。我有追求自由的权利,我有各种各样的机会创造我的幸福生活,而我所谓的幸福生活里功成名就并不在必备清单之内。我不会为了为了热爱而牺牲健康,不会为了事业而不顾一切,也不会拿高高在上的爱情做精神的支柱。我会选择努力但是淡定的生活,平衡而丰富的生活。
      这就是我为什么对马丁不感冒的原因。感谢我的时代赋予我前所未有的追求自由的机会。
      
  •     让我在热血沸腾中度此一生
      让我在醇酒般的幻梦中沉醉
      莫使我眼见这泥塑的肉身
      终以空虚的躯壳毁于凡尘
       ————杰克伦敦《马丁伊登》
       每次站在黄河边,盯着每隔几秒便重复相同图样的浊浪与漩纹,心中总有莫名的惊惧。这时,我总能想起一个人和另一条河——杰克伦敦和育空河。
       也许城市里的娃娃小时候都有些不断闪逝的念头,比如女孩可能想拥有一座小农场和一间小木屋,过惬意的田园生活;男孩可能想去纹身刺臂,做一个纵横波涛的海盗船长。可对于他,杰克伦敦来说,谈得上这些幻想么?家庭的贫困使他从幼年起便靠卖体力谋生,当过什么报童,装卸工,洗衣匠,“蚝贼”,水手,流浪汉,还被关进监狱罚苦工。后来还读过大学,又去了加拿大淘金,得过坏血病。还有哪位作家,有这样传奇式的经历?
       小学在图书室借阅的《野性的呼唤》没有对我产生大的触动,觉得就是讲了一只狗重返自然的故事。可时隔多年后的高中再读到这些浸着育空河水刺骨的寒冷,弥散着淘金勇士们双手血与汗气味的文字时,我的心就像注视着黄河水时那般悚然。滚烫的年华里,血为何在这庸赘的都市生活中冷涩凝结?
       杰克笔下的文字,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他的作品中处处是蛮荒,冰雪,野性,这些元素如锋利的冰凌,和社会,文明的火盏交碰混融,使我读之血脉贲张。拓荒者们挣扎在凄厉绝人的环境中,原始的血性被完全逼出,那生命的无限张力和韧性如厚重的雪地靴般,每一步都使我为之颤动。
       现代社会中,人们很少有这样强烈的与自然共生的体会,文明的包裹下,再
      没有那么多碰触生命底线的绝境。我们、我们的杂志、我们的新闻中的天大的事
      情——房价上涨,税收增加,股票跌平,失业、失恋,挂科,甚至是,父母偷看
      了日记或者短信等等。多么耸人听闻的事情啊!简直叫我们活不成呐。。。人的
      冷酷与阴郁和发烧感冒一样稀松平常,咱中央台不得不每年选一次感动中国来提
      醒我们保持,尽管这种评选正被越来越多的质疑着。
      
       这也是为什么杰克的故事会那样引人入胜,如一个个鲜活的生灵给人冲击。
      
      这与学院里的文士们那类细腻娟婉的精致文笺方枘圆凿,也绝非背包旅行者们的
      
      单反、邮戳和日记所能展现。这是他那样亲身感知了大自然的广袤,经历了社会
      
      底层的洗礼、生与死的撞击才能迸出的耀眼火花,正如他那令人生畏的冒险热
      
      情。
       而把自己的经历的苦痛和不幸奉献给热爱的文学事业,就像化作养料给花朵
      
      的枝叶一样,是最凄惨的美,也是最真实的震撼。我觉得,陷于他的作品后,已
      
      经偏执到看书除了读哲学都要看作者是否有着丰富的履历,是否有着兼容并包,
      
      不温不火的博大胸襟,推理也不例外。
      
       我读过《野性的呼唤》这样剽悍而强烈的生命赞歌,也读过与它形式相似的
      
      《白牙》。有人评价《野性的呼唤》正是杰克的第一自传,而那主角,由强悍的
      
      城市狗变成雪橇犬再变作勇猛幽深的狼群首领的巴克,正象征着走向文学这条道
      
      路的杰克。而《白牙》则正好相反,描述的则是一只被人捡拾抚养的小野狼渐渐
      
      融入人类的社会,最终血性隐去,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狗。
      
       杰克的一生都充满着矛盾,可我觉得这也正使得《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并不矛盾。在文学上取得了成就,找到了属于自己归属的杰克就像接受着荒野呼
      
      唤的巴克;而由此离开了野蛮粗鲁的水手、探险者的生活方式,融入到所谓的文
      
      明人的社会顶层的他又像那只被驯化了的野狼白牙。两者既矛盾又融洽,正如从
      
      未放弃过冒险的杰克自己,在白牙的身上,仍激荡着不朽的、追求自由的野性。
      
      甚至这野性,使他了断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纵然带着永远的伤口,至少我还拥有自由。
      那是种骄傲,阳光的洒脱,白云从我脚下掠过。
      干枯的身影,憔悴的面容,挥着翅膀,不再回头。
      ————伍佰《白鸽》
      
       在我梦里,杰克是那样一个男人,一个被海风吹过,被马背颠过,被洗衣浆
      
      腐蚀过的男人,他拥有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和深邃、平静的眼神。冷漠的
      
      表情使人看起来像是一直微微皱眉。暴起的血管张扬着他不羁的人生,黝黑的皮
      
      肤说明着他体力的强劲。雪茄燃过的烟雾抚着他随意下垂的卷发,没有一丝异
      
      动。
      
       他在孤独中奋斗,为了简单的理想。他毕生贯彻着他在《马丁伊登》里所描
      
      绘的哲学:活着即是战斗。他在当铺中徘徊,省下每一分钱用来买邮票;他读
      
      书,工作,抱着刺每天只睡五个小时还嫌太多;他无数次的忍受着别人让他像个
      
      奴隶一样找个活干的嘲讽和作品碰壁的痛苦;他把自己锁在与世隔绝的房间里,
      
      独自战斗。但他也曾经嚷嚷着要给房东玛丽买一个奶牛场,要还给姐姐格特蕾五
      
      百个金币。他好似有无尽的生命,使他想都不会想放弃这两个字。
      
       他让我在无数个夜里眼睛和大脑筋疲力尽,也让我去书架里结识了以前从未
      
      谋面的斯宾塞,叔本华,康德。可是他老人家是否会让我追随他的脚步,牺牲自
      
      己顺利、正统的生活轨道,转而去发现这世界的美丽,去完成丰富的生命历程,
      
      我还在迷茫。
      
       我突然想起了四个字:寻找逆境。当然,天灾人祸也随时发生着。最近北京
      
      的暴雨如银浪倾泻,夺人性命。从报道中听来的东西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
      
      情。亲人离去的画面如同地震和战争让我们同情落泪,可这样稍显强烈的感情不
      
      会持续多久,安适的生活很快就会把这凸出的棱角磨的光滑平整。
      
       而他,杰克,教我们思考的更多是怎样挣脱这种安逸,怎样狠狠地用心体会
      
      大自然,怎样给你认为乏味到死的生活来意义和激情。大航海时代过去后,无情
      
      海浪似乎把那种朝着荒野进发的豪情与血性一并带走了。拓荒者的血脉与基因渐
      
      渐化成隐性,趋于平稳。我们心灵紧闭的门窗需要杰克这样的先辈的往事来冲击
      
      撼动一下,需要把那蛮荒的因子重新用重捶敲打出来。否则在中老年时和同样平
      
      庸的人坐在一起,还津津有味地回味一些根本没有血性的场景,信口开河地讲自
      
      己多么口多么口,那会是多么滑稽而讽刺啊。
      
       天快亮了,我睡意全无。突然想到前几天一个同学给我讲她们解剖尸体的
      
      事,就起了这个题目。我希望青春时代的疯狂念头,能被福尔马林浸泡,永远保
      
      鲜,伴我活出快意恣肆,浪行天涯的一生。我又一次翻开那本《野性的呼唤》,
      
      看到了那片在附中捡到的红叶书签。我又看到杰克为自己塑造的完美人物桑顿,
      
      在即将实现理想的时候,被印第安人杀害。在一定程度上,这暗示着杰克距离心
      
      中的伊甸园只咫尺之遥而理想不能实现的悲凉。然而已经回归自然的狗儿巴克依
      
      旧会在每年盛夏,在桑顿去世的地方“沉吟良久、良久,离开时,发出一声长长
      
      的哀号,深沉而悠远。”这是巴克对逝去主人的悼念与呼唤,而我想,这也是杰
      
      克对每个男人,每个真正的汉子内心中本应有的,“野性”的呼唤。
       "And here he muses for a time, howling once, long and mournfully, ere he departs."
  •     我感到遗憾.为什么杰克·伦敦的作品从未搬上过银幕.
      美国的现代文学要我评价的话就和现在上海的金融环境行业风气一样.充斥包装的产物.泡沫都能被塑造成塑料.可是即使如此,塑料和黄金的差异始终是不可逾越的.
      
      很期待有一天能有人把马丁伊登的故事搬上银幕.
      仅从文学性上说,这部作品就比盖茨比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读盖茨比让我昏昏欲睡
      读马丁伊登却让人热血沸腾然后绝望至极.
      
      杰克·伦敦是一位被流俗忽视的作家吗?
      我感觉可能是.是不是因为长得太帅了?
  •     小说很好,但既然是冲着尼采去的,我就奇怪,在和社会主义者辩论的那个夜里,描写了马丁伊登怎样演说了尼采的奴隶道德,然后杰克伦敦在这里居然一笔带过,就写了几句那些社会主义者竞相发言,理论各有千秋,不时让马丁伊登感到惊奇,就完了。而他的知己布里森登也就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尼采的超人——马背上的人属于过去的时代,历史是不会轮回的。
      我很好奇奴隶道德和超人理论是怎么被社会主义者的理论打败了的,在别处杰克伦敦有没有写过类似的讨论?
      
      
      
      今天正好看到查拉图斯特拉里《论创造者的路》,前半篇一看就想到了马丁伊登童鞋,查拉这段话的对象正是马丁伊登/杰克伦敦:
      
      我的兄弟,你要到孤独中去吗?你要寻找属于自己的路吗?请滞留片刻,听我之言。
      “寻找的人容易迷失。一切孤独都是罪行。”群众如此说。而你久已属于群众。
      群众的声音仍将在你的心中鸣响。而当你说:“我不再和你们共有同一个良心”之时,那会是一种怨恨和疼痛。
      看吧,这疼痛本身仍是生自同一个良心,这良心的余光仍闪烁在你的悲伤上。
      然而,你愿走你的悲伤之路,那通向你自己的路吗?那么,请向我证明你这样做的权利和力量!
      你是一种新的力量和一种新的权利吗?一个初始的运动吗?一只自己转动的轮子吗?你也能迫使众星围绕你旋转吗?
      唉,有如此多好高骛远的贪欲!有如此多虚荣之徒的痉挛!请向我证明你不是贪婪者和虚荣者!
      唉,有如此多伟大的思想,它们的作为不超过一个风箱:它们吹鼓起来,变得更加空洞。
      你称你是自由的?我愿听你的支配的思想,而不是你从轭下逃脱了。
      你是有权从轭下逃脱的那种人吗?有一种人,他一旦抛弃了他的服役,也就抛弃了他的最后一点价值。从何自由?这与查拉图斯特拉有什么关系!可是,你的眼睛应该明白告诉我:为何自由?
      你能给你自己以你的善和你的恶,将你的意志如同法律高悬在你之上吗?你能做你自己的法官和你的法律的复仇者吗?
      独自和自己法律的法官和复仇者相处是可怕的。那样,一颗星就被抛到了荒凉的空间里,孤寂的冰冷呼吸中。
      今天你还在因许多人而受苦,你这卓尔不群的人,所以今天你还完全拥有你的勇气和你的希望。
      但是,总有一天孤独会令你疲惫,总有一天你的骄傲会蜷缩,你的勇气会崩溃。总有一天你会喊到:“我太孤单了!”
      总有一天你会不再看到你的高贵之处,却十分亲近你的卑贱之处;你的崇高本身会像鬼魂一样让你害怕。总有一天你会喊到:“一切皆虚幻!”
      有那样一些感情,它们想要杀死孤独者;假使它们不成功,那么,它们自己就必须死去!可是你有能力做一个杀手吗?
      
      
      综上所述,我觉得,马丁伊登/杰克伦敦就是一个半吊子尼采主义者,虽然他的个人禀赋比较接近尼采的哲学,但是在意志方面还远远达不到其纯度和高度。求讨论。
  •     这本书是10年前朋友推荐给我的,想不到时光白驹过隙,我已经从高中生变成了剩男,才想起拿起这本书看。
      庆幸的也在这里,我是在27岁看的,所以能感受到马丁的孤寂。
      荒芜。
      我能想到的只有这个词。
      心灵的荒芜,世界的荒芜。
      这个世界并不在乎美,不在乎真理,也不在乎梦想。它光怪陆离,庸俗不堪。那些追求美,真理与梦想的人会被世界排斥,不断有人对你说,放弃吧,你在发疯,你为什么不像正常人一样。
      有的人向勇士一样在刀枪剑戟中一往无前,如马丁,他做到了,却更孤寂。
      大部分人退缩了,想正常人一样,假装很开心,也能骗过自己。
      我们最终都会老去,与世界妥协,变得庸俗,嘲笑后来者。要么像马丁一样走向海洋。
      但不是在27岁。
      剩男,开始掉头发,怪蜀黍,工作是混日子,抑郁症加拖延症,没有知心的朋友,心中一片荒芜,想爱却没有爱的能力。
      还记得心中那片海的样子。
  •     回到伊甸园
      ——迟到的《马丁•伊登》读后感
      “当我们抛开忧愁与希望
      对生活不再留恋
      让我们把几句肺腑之言
      向各位天神敬献
      谢谢天神让生命都有尽头
      已死的不会复生再现
      就像源远流长的百川
      归于大海最终都不见1”
      
      偶然间回想起了很久之前度过的一本小说《马丁•伊登》,无意中发现,这位以自杀为结局的主人公的姓竟然是伊甸园(Eden),不知杰克•伦敦是否是有心安排下这一切。有人说,伊甸园的存在是为了证明世界的罪恶。然而,世人多身陷于罪恶之中不愿自拔,我想这也是为何多数人并不真正愿意回到伊甸园的时代。
      青春文学中的文艺少女总爱将自己的少女时代称作伊甸园,这倒也不失为一种理解。当心中满怀最初的梦想,单纯地认为年华禁锢岁月静好的时代,也确确实实是每个人心中的完美世界,正如马丁•伊登最初简简单单为了爱情而学习而创作。那一刻,他的世界必定和他的姓氏一般,那纯白的年代。
      
      “往日流浪的渴望在跃动
      对着习俗的锁链怒号
      野性从冬日的睡眠里
      再次发出醒来的欢叫2”
      
      纯白的世界总是会随着成长而崩塌,一等在小心翼翼地生活了多月后终于厌倦了对自己的约束和石沉大海的投稿。有人说成长就是在一点点摧毁自己的天真中成熟起来。这话是有些矫情,却并不毫无意义。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存在,坎坷磨难是生活的必经之路,当你奋斗多时却最终只等来了残酷冰冷的现实,选择只剩下了两个。伊登的节衣缩食与辛苦努力没有换来等待已久的爱情,生活中只剩下了日渐拮据的经济状况。他的的确确是强者,杰克•伦敦式的强者,因为他在困境中选择了继续奋斗。
      
      “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
      活过并经历痛苦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3”
      
      我说过,他是强者,所以他等来了最终的胜利,他获得了自己想要拥有的一切。他的作品《太阳之死》被人一眼看中,金钱名利滚滚而来,他爱了多年的女子也主动投怀送抱。然而,他却厌倦了,彻彻底底地厌倦了。这是一种杰克•伦敦式的犀利,当人们费尽心血终于实现梦想时,却发现世界依旧不是纯白色的,最初的梦想早已在人生路远马亡的旅途中逐渐消失。这是现实。所以说,对于伊甸园,很多人不是不能回到,而是陷在名利中不想回去,甚至有人早已淡忘了伊甸园的样子。其实,谁都想在流景闲草中,不完美地安逸此生。
      
      “宁静深邃的海洋
      是万物安睡的眠床
      走出一步纵身跳
      水泡冒出人生便此购销4”
      
      回到伊甸园意味着放弃,意味着重新除了梦想一无所有,而屈从于现实意味着在名利之中失望疲惫,所以,伊登的选择,这一次,是死亡。都说《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最富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而这位育空河边淘金者出身的奇才也是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伦敦的死一直是个谜,但是我有理由相信,早在他完成《马丁•伊登》之时,就已看透了现实。
      细细品味杰克•伦敦的作品,却发现他的故事总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局,并且比欧•亨利式的结尾更富有现实意义。他的故事中总有强者,而那些强者在经历了困苦颠连之后却总是在出人意料的时刻显露自己的软弱。《野性的呼唤》中以忠心于人类而自傲的大狗巴克最终回归自然,成为旷野中的领袖。《雪狼》中充满野性的白牙却最终在人类家中定居。《热爱生命》中掘草根饮狼血只为求生的那个“他”,获救后却患上严重的心理疾病。《海狼》里暴戾的船长在刚刚体会到一点点人性之美的时候却病重去世……
      坚持着走过最艰难的岁月得不到最终的胜利,最初的希冀在实现之后却变成了另一个无法意料的结局。这就是杰克伦敦式的现实,这就是人类意志所无法掌控的生活。不是忘记了伊甸园,只是没有机会与决心返回。
      所以,这是一段故事,关乎梦想。这是一段故事,关乎现实。正如:
      
      “老流浪汉抚摸着旧疮疤
      后悔生活满盘皆错
      不堪回首5”
      
      
      
  •     我与马丁伊登
       当我闻着那股充满海洋气息的空气,淡淡的咸味和鱼腥味混合在一起刺激得我狠狠地抽了下鼻子。还是他吗?我忍不住仔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个西装革履的人:海风中,他静静地伫立在栏杆旁,仿佛那曾经令人贲张的热血已经冷却。无畏的勇士现在雕塑般地凝望着汹涌的碧浪。我想上前和他攀谈,想向他致谢。可我最终还是选择站在一边,但思绪却早已飘向远方、、、、、、
      有人说历史是由无数个相遇组成的。我说人生亦然。那时,我的生活就像男生寝室的卫生一团糟。百无聊懒、迷失方向的我随意地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黄色外壳的书:《马丁伊登》。我曾经领略过杰克伦敦笔下荒凉诡谲的育空河,也曾感叹白牙布克们的顽强野性的生命。可我打开《马丁伊登》:一个唯唯诺诺的水手出现了我的面前。初次相遇,我便戏谑了他的手足无措,戏谑了他和罗丝谈话时的语无伦次。可他的眼神中却流露出了一种强烈的渴望。那时的我认为是对爱情的渴望。无论如何,我对这个水手充满了好奇。于是,我开始走进他的世界。
      充满危险的水手生涯只不过是为他能和罗丝多增加一些谈资,而那肮脏的洗衣房和目不识丁的自卑使他的愿望显得遥不可及。虽然从粗野强壮的身体里散发出的乱哄哄的气息让她有点意乱情迷,但马丁伊登明白只有通过文学,只有成为作家才能撷取那朵娇艳的玫瑰。旁观的我嘲笑着他的妄想。一个连字都认不全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作家呢?于是,我等着他泡沫般的美梦破裂。可当我已经沉沉睡去的时候,那个小阁楼上的灯光仍然明亮。
      我从没有见过对知识如此渴望的人。也许只有那片鬼蜮般的北国里的饿狼才会拥有这样的欲望。每天繁重的体力劳动之后,他总是会捧着一本书孜孜不倦地读着。看着他身旁堆高的书山,我产生了一种幻觉:书里的知识仿佛化成了透明的液体正被他慢慢地吸取。我开始正视他的理想。也许,我不应该给他,不!是给我自己限定极限。我不该扼杀生活的可能性,更不应该躲在避风港里自怨自艾地诅咒着生活。马丁伊登向我展示着真正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每个人若生来便是一块薪柴,有的生来便是好柴,可以烧出一片大火;有的人生来就是枯枝败叶,烧了也不过是星星之火。但他却在毫无顾忌地燃烧着自己这块平凡的柴,甚至燃尽也毫不在意。一个敢于燃尽自己生命之火的人难道还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吗?我想着、心中默默感激着他对我的启示,即使无心。
      终于,成为了作家的马丁伊登再次与罗丝并肩而立。没有自卑、没有激动、平静得令人感到这不是一对热恋中的爱人。原来,罗丝并不一定都是红红的玫瑰。而玫瑰也并不一定都值得人去采撷。当初他妄想坐着爱情的泡沫飞过横亘在中间的万丈悬崖。但泡沫的轨迹本就难测,可惜没有人能够揭穿这件皇帝的新衣。泡沫破了,站在对岸指引着的她惊呼。可他却没有掉下去。披着超人的披风,我仿佛看见了泡沫破碎时,天空中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我知道自己错了。爱情的缰绳早已无法束缚住这个生命的勇士。但当他意识到自己追求的并非是现实中的资产阶级小姐,而是那个寄托了自己全部幻想的美好化身。幻灭感与空虚感充溢胸膛,薪柴燃尽,唯有毁灭。但我仍在默默祈祷:妥协吧!就这一次!可无论天上人间,所有的人都无法超脱那冷酷的法则。
      第一次,我看见了他的微笑。是彻悟还是绝望?我不明白!
      我疑惑地望着他。原来是这样:既然如此,何不皈依深邃广博的大海?为那燃尽的灰烬寻一具水晶的棺椁,长眠在纯洁的怀抱里。
      
  •     这本书是阿黄推荐的,阿黄是老guo死党。虽然我和阿黄不熟,但是热爱科研打牌又好的肯定是好同学。阿黄说你看《热爱生命》一定会喜欢《Martin Eden》的。她说得没错,如果我还是那个喜欢《Burning Daylight》的我的话。一边看书就像是一边看过去的自己一边想为什么会改变。
      
      小说的结尾是很震撼的,但是一直没想好怎么表达感受。直到前两天gxj看Grigori Perelman的传记,就是解决千禧年难题的那个奇怪哥们。(有的人吧,你看一眼他的样子就知道这哥们不是精神有问题就是超牛逼or both你们懂的)。然后说,你知道么,这哥们在美国做了博后以后普林要给他tenure track的faculty position.他说我要tenure.普林说那不能给.他说拜拜。数年后他解决了庞加莱猜想,拿了菲尔茨和千禧年大奖,普林说我们给你tenure.他说我并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我,你们以前不给我tenure现在也不该给我,拜拜。然后我听着觉得如此如此的耳熟。
      
      Martin Eden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一个水手,一个单三式都说不对的近似文盲的底层劳动人民。意外结识的女神点亮了他的人生。他拼命学习,拼命读书,每天思考,每天写作,起初赢得了女神的芳心。可是他投出去的所有文稿都石沉大海,又不愿意接受女神家安排的job offer而放弃文学梦想,又被女神dump了。dump了之后突然他所有的小说都被接受发表了,被各大review好评如潮,瞬间成为文坛一颗新星名利双收。然后女神回来找他,说我妈说现在我可以嫁给你了。
      
      然后Martin说:
      
      “You see I have not changed, though my sudden apparent appreciation in value compels me constantly to reassure myself on that point. I've got the same flesh on my bones, the same ten fingers and toes. I am the same. I have not developed any new strength nor virtue. My brain is the same old brain. I haven't made even one new generalization on literature or philosophy. I am personally of the same value that I was when nobody wanted me. And what is puzzling me is why they want me now. Surely they don't want me for myself, for myself is the same old self they did not want. Then they must want me for something else, for something that is outside of me, for something that is not I! Shall I tell you what that something is? It is for the recognition I have received. That recognition is not I. It resides in the minds of others. ”
      
      gxj说过,好的小说是一个牛逼的社会学实验,Jack London在提前约一百年的时间精准遇见了一个场景一段对话一次吁求。尽管这样的事情甚至之前就可能发生了。
      
      我的想法是,虽然俄国哥们和Martin说得看似有理,我觉得普林和女神也没错。
      
      本来Grigori拒绝菲尔茨奖,我还觉得没啥,颁给你了领不领都是你的。看到他拒领奖金的时候才震惊了,百万cash啊,开玩笑啊。顿时觉得这哥们是个真正的非物质主义者,对除了维持生存之外的物质没有需求,就像David Souter一样。无欲无求的人超牛逼的。可是我再一想,这哥们对物质没要求,他也是有所求的好吗?他想要普林的tenure嘛。人不给还硬要嘛。人只要有所求,在真我的认识上,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人。
      
      如果Martin如自己所说,在“nobody want me”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the same value”,那你为什么还要投稿?你认同Herbert Spencer的哲学观点,知道自己写的文字有价值,知道就好了么。为什么想要和豪门女结婚?这说明:一、你希望大众媒体通过发表来认可和广而告之你的观点。二、你希望你尊重的象征给你一个title。
      
      既然你自己有对recognition的诉求,凭什么要求别人就没有?在得到recognition之后,要不要title其实都无所谓了,为什么还要回头羞辱别人?他们只是跟你一样而已。Grigori和Martin,都是很牛逼的人,也不虚伪,只是双重标准而已。
      
      人如何认识真我(Martin说的“the same old self”)和外我(“recgonition”)的关系? 举个例子:早在“优秀”还是一个很不值钱的词的时候,某人为“盛名”所累,就问自己:“我不希望人们因为光环知道我认识我。可是如果没了那些东西,我还是我么?”
      
      真我和外我不能完全分得开的。如果人有遗憾的话,只是少有人在外我彰显之前提前肯定真我。比如说任盈盈对令狐冲,比如说希拉里对克林顿。这就太难了,要基于对一个人深刻的了解和信任。木有知己,人赤裸的颤抖的灵魂无处为生啊。
      
  •     当鲁莽无知的水手Martin Eden同志见到温婉如玉的Ruth小姐时,我想他心里一定像是吃了酒心糖,甜甜的,凉凉的,醉人的。而Ruth,这位养在深闺,不谙世事的纯洁大小姐也深深地被Martin火热的眼神,壮硕的身体所吸引。Ruth家的富丽堂皇,上层社会人温和的低声细语,这在Matin眼里就像天堂般的美妙境地。更要命的是,爱情像热带植物在他的心中疯长,爬满了他的肉体和灵魂。
      Mratin知道自己不配爱上这个女神般的人物,巨大的差异让他感到强烈的自卑,甚至觉得自己都不配和她呼吸同样的空气。
      He must be that if he were ever to be worth of breathing the same air with her. 他想。他已经无药可救地爱上了Ruth,他决定作出改变!
      Martin Eden,the first thing to-morrow you go to the free library an’ read up on etiquette. Understand!
      他开始疯狂地学习礼仪,语言,科学,每天只睡5个小时,仍觉得睡眠剥夺了他的时间。而Ruth的母性使得她此时站出来,承担起了Martin私人老师的责任。两人开始保持密切的联系。Martin时常到Ruth家拜访,和Ruth交流谈心,请教问题。随着见识的增长和进一步的接触,他逐渐意识到Ruth并不是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她像普通女孩一样,需要人爱怜:
      She had to eat to live, and when she got her feet wet, she cought cold. But that was not the point. If she could feel hunger and thist, and heat and cold, then could she feel love.
      两人的感情渐渐升温,终于,在一个温暖而美妙的午后,Martin和Ruth一吻定情。爱情的甜蜜让Martin为了Ruth,为了他们的未来更加疯狂地写作,焚膏继罟,旦复旦兮。虽然他坚信自己有朝一日定会成功,但是,饥饿的折磨,退稿,心上人的不理解,周围人鄙夷的目光还是让他感到悲伤和绝望。知识上的狂飙突进使他脱离了自己原本的轨道,他不愿接受自己原本的阶级,又不被Ruth的阶级所接受,变成了一个人人侧目的异类。
      Ruth看不到希望,离他而去。Martin心中所构想的那个早已风雨飘摇世界,此时终于轰然倒塌。讽刺的是,就在这时,他的文章被编辑们看中,几乎一夜间大红大紫,成为了上层世界竞相邀请的宠儿。
      多么可笑,那个原本在他眼里近乎天堂的上层社会,竟是如此的虚伪、浅薄和丑陋!
      到头来,相去甚远。Martin的心死了。
      在他投海自尽之前,就已经死了。
      这场由荷尔蒙所激发的链式反应,曾升腾起许多绚烂多彩的泡沫,但终究也只不过是泡沫。
      
  •     狼吞虎咽最终在一个凌晨把这本书看完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便像马丁一样感到厌倦,抑郁得想要像他一样沉入大海,永不复生
      
      杰克伦敦最高超技巧莫过于意识流一样的白描手法能把一个人的想法,状态,历程活生生地展现在你面前,叫人变成他笔下的主人公,如果他在写狗,那么你就变成狗,如果他写人,那么你就变成人
      
      所以,读这本书需要把自己当成马丁去读,理解却需要跳出这本书用高超的笔触所营造的圈子,用理智的眼光去看
      
      马丁的悲剧就是杰克伦敦的悲剧,他的一生都在这两个精神导向上挣扎:
      对于强者的渴慕和追求,以及对于强者压迫弱者的痛恨。
      他是鄙视弱者的,然而天性的热情开朗确是想要帮助弱者的
      他时而歌颂富者的优雅教养,时而又陷入深深的愤恨,对于这个阶层不接受自己的愤恨,而他的自负和才华又叫他深深看不起所谓的资产阶级
      
      马丁又是自负的,就像尼采的超人哲学,因此不被理解,可悲啊!唯一能够救他的“社会主义”他却本着个人主义的“优胜劣汰”原则而加以深深嘲讽,在他看来,对穷人的关照就是背离优胜劣汰原则的弱者在一起的自欺欺人,为什么他不能理解怜悯?因为他是孤独的,他是要强的,他的生长环境造就了他个人主义的独断和要强,而这个人主义既造就了他,又最终毁了他
      
      杰克在书本出版后十分失望,据说是因为他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评书人批评马丁伊顿,我想这是他敏锐的洞察力让他觉察到自己身上的缺憾而想要自我警醒吧
      
      
      首先我非常反感很多评书人简单地用“资产阶级的虚伪”去解释这本书描写的上流社会,因为
      1.如果罗丝真的只是看重钱,她根本不会和马丁恋爱,也不会再他穷困潦倒的情况下等他整整一年
      2. 如果他的作品真的高尚到别人无法理解,那么根本就不会有这本书的走红,就算很多人不理解这本书而冲着名声去读,那么也反映了别人对于“好”的追求吧
      
      马丁的错误就在于把阶级和高尚与否等同起来,而这两者可以是完全独立的,在穷人中有卑贱下流的人,也有慈爱的人,富人中有富有教养和学识的人,也有自私自利没有情趣的人。即使在马丁成名前,也有不顾一切爱着他的女人,而他却因为罗丝离开的失望而感觉生活乏味,对女人再也起不了兴趣。
      
      马丁由于爱着理想中的罗丝而在梦幻破灭后一切的价值观都随之破灭,那是因为他把爱情当成让他追求爱和美的外在条件,这就是错的,一个人追求高尚和智慧就应该追求高尚和智慧本身,它是没用的,真是因为没用,什么都不能带来,才显示了它的本身的珍贵。
      一个人有追求也不该奢求理解,一旦觉得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别人理解不了自己,那就走入了歧途
      
      马丁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他太单纯,太上进,以至于把追求美好的过程当成了目的,他的强大和才华又加剧了他的自负,以至于他不会谦卑,不知道:智慧本身不是目地。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头脑下而在于隐藏在或者卑劣或者高尚的行为下的 普普通通的人性。
      
      我想用乔治奥威尔在《1984》里的一段描写去解释马丁没有理解的东西:
      。。从他所记得的关于她的情况来看,他想她并不是个不平常的女人,更谈不聪明。但是她有一种高贵的气派,一种纯洁的素质,这只是因为她有自己的行为标准。她有自己的爱憎,不受外界的影响。她从来没有想到过,没有效用的事就没有意义。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爱他,当你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给他时,你仍把你的爱给他。最后一块巧克力给抢走时,他母亲怀里抱着孩子。这没有用,改变不了任何东西,并不能变出一块巧克力来,并不能使那孩子或她自已逃脱死亡;但是她仍抱着她,似乎这是很自然的事。那条沉船上的那个逃难的女人也用她的胳膊护着她的孩子,这象一张纸一样单薄,抵御不了枪弹。可怕的是党所做的事却是使你相信,仅仅冲动,仅仅爱憎并无任何意义,但同时却又从你身上剥夺掉一切能够控制物质世界的力量。你一旦处在党的掌握之中,不论你有感觉还是没有感觉,不论你做一件事还是不做一件事,都无关重耍。不论怎么样,你还是要消失的,不论是你或你的行动,都不会再有人提到。历史的潮流里已没有你的踪影,但是在两代之前的人们看来,这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因为他们并不想篡改历史。他们有自己的不加置疑的爱憎作为行为的准则。他们重视个人的关系。一个完全没有用处的姿态,一个拥抱,一滴眼泪,对将死的人说一句话,都有本身的价值。他突然想到,无产者仍旧是这样。他们并不忠于一个政党,或者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思想,他们却相互忠于对方。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不再轻视无产者,或者只把他们看成是一种有朝一日会爆发出生命来振兴全世界的蛰伏的力量。无产者仍有人性。他们没有麻木不仁。他们仍保有原始的感情,而他自己却是需要作出有意识的努力才能重新学会这种感情。他这么想时却毫不相干地记起了几星期前他看到人行道上的一只断
      手,他把它踢在马路边,好象这是个白菜头一样。
       “无产者是人,”他大声说。“我们不是人。”
      
      因为我有着和马丁一样的性格,写这个书评算作对自己的警示
      
  •     这是同事存放在我这里的一些盗版书中的一本,简介说这本书里面是小人物往上爬的故事。虽然有些兴趣,但要不是半夜三点醒来百无聊赖,我是决计不会读的,一方面是因为对名著这个头衔很不感冒,另一方面是我宁愿头昏脑胀地读些科幻小说或玩些游戏来打发这让人头疼又尴尬的时光,并着急着等待下一波的睡意。
      我是从马丁听说布里塞顿一枪崩了自己后的那一章开始读的,因为我觉得开头太无聊了,随便一翻就到了那里。读了不久我就在想,这之前的几十章,应该都不需要读了。读了不久我就在想,如果写小说的话,这就是那种想要的小说,就像如果拍电影的话,《悲情城市》《步履不停》《格莫拉》《白丝带》和《The Insider》就是想要的并且应该能拍出来的电影一样。这书为什么要归在名著里面,难道小说不就应该这样写吗,如果这样写的小说是名著的话,那些不这样写的小说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在写的书卖出去后,马丁就一直不停的想,这些书都是我早就写好的,为什么你们要请我吃饭呢,我现在有足够的钱可以吃无数顿饭。现在的我和当初的我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任何不同,当初这些书都写出来了没卖出去我吃不上饭的时候你们都在哪呢。
      读的时候越来越有一种悲哀,我知道这种悲哀是与生俱来的,当你越清醒就越刺痛的悲哀。你甚至会想,我还是回到以前无知无觉的状态好了,但是就如马丁所想,“他不但没有找到新的天堂,如今连旧的也失去了。”他厌倦他的老朋友乔,虽然乔仍然和以前一样。他知道丽茜和他的姐姐葛特露仍然并且永远都爱他,甚至于他以前当水手时熟悉无比的水手舱和水手、煤舱和三等舱,甚至于他一直梦想着的塔希提岛,都叫他感到厌倦,这一切现在都变得毫无意义,当然,还有他以前深爱着现在却发现无比虚伪的露丝。
      我边读边笑,每一次他纳闷为什么别人要请他吃饭我就笑一次。他在船上读史文朋的诗,看了一眼“大小正合适”的圆窗,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到恐惧不已,不敢再读下去,因为我发现这个念头竟然是如此的让人着迷。
      最后他在海里对自己求生的本能仍然轻蔑地冷笑,最后他在海里的那一页我来来回回地读,好打发他的那个让人恐惧的念头,就像小时候晚上一个人在家不住地说,鬼,我不怕你、鬼,我不怕你。
      书里还写到了那些“货真价实的人”,可是你知道,做“货真价实的人”有多难,屈服要比反对容易多了。
  •     曾写过书评……不过找不到了……现在依然有很深的印象!想重读!
      有深致浓郁的感情……为所爱的人而竭力改变,自己的变化却渐渐洗去了所爱人及其生活方式的光华~待之而来的是苍白乃至厌恶……人生之变化诡谲至此使人唏嘘。也有鼓舞人心的人性的韧劲在其中。
  •      昨晚才跟阿团讲完一个困扰。末了,才发现心里不像从前那样在意那把锁的钥匙。又提起在读 Martin Eden 中文版。团说读完后会压抑一段时间吧,不要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关了电脑脑里还想着阿团这句话爬上床看书,且不提中间停电后又如何在走廊的应急灯下继续看书的勤奋模样,等我看到马丁沉下海后,脑里浮现了《碧海蓝天》潜水的画面里那些深蓝色的海水以及慢慢浮上来的气泡消失在逐渐之中。我一点难过或者压抑的感觉都没有,翻了几分钟手机里一些无聊的网络言情小说,想着李欣频一天一本书究竟是怎么消化的,就睡了。
       早上起来做笔记,差那么一点就要哭了。决定再看一遍英文版的。李欣频老师一天一本书的能力,实在叫人羡慕不已。
       最初深深吸引我的不是这个带着海的味道穿着粗布麻衣的小伙,而是Jack London对那片片联想画面的描写实在太生动了,就像在看自己的想法走动一样,有些震惊。从问思想一秒的速度有多快开始第一次看到它们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自己的眼前。从见到罗丝第一眼开始的精灵天仙女女生比喻,走路的姿态唤起他记忆本子里从前见过的女人的姿态,做出的对比。罗丝短短一句话,唤醒的是Jack London满满一大段马丁转换的画面描写。如果罗丝钻进马丁的脑里一定会被吓晕过去吧。
       觉得自己一直闻到透过书本不经意间却又时时地飘出一股味道。马丁那间屋子的味道。它是怎么样的呢?脏、乱夹杂着烟和酒,汗水也许还有泪水,说不准还有一丝血的腥味。它是那么鲜明叫人一下子就感到那深刻的生命轨迹,也许深到骨子里穿透过骨子。
       人脑里一热冲动容易冒出,很多决定并没有因为是否未知而犹豫而盲冲直撞,直到头破血流的危机警钟响起,理智稍微恢复,才开始判断对错和犹豫。成长里最最最难过的一关大概就是这样吧,不知道正确与否,不知道光明与否,不知道未来与否。迷茫、彷徨和哭一定都是必经的阶段吧。反正我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马丁也是这样。那么是人物设定中有单纯的属性,还是现实的我们想得太多亦或者是那所谓的束缚太多,以至于我们就算不知道正确与否,一直地信任自己地坚持下去?
       失败是撞击我们,是自我怀疑,是仇恨社会的最直接最干脆的因素。尤其四面楚歌,八面受攻时,也许真的需要出去随便找一份工作。然后厌倦了,离开了,把钱花光了,再找一份工作,再厌倦,然后就处于循环状态了。找个人结婚后只是把自由变成了特权,不是想有则有,负担容易使人眼神灰暗,失去火花。究竟自我要多强大才能抵抗自己向生活向命运妥协呢?只是知道当暑假开始没找到实习后回家后的妥协一直折磨着自己,几天后又回学校继续四处碰壁,盲目地做了些选择一直到现在,整个假期都过得轻轻的,连八月就要结束了才恍惚过来。谁又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又是不正确的呢?
       《新闻编辑室》里的Mackenzie描述Will, He’s not absolutely sure about anything. He struggles with things. He’s never certain he’s right and sometimes he’s not. But he tries hard to be. He struggles with things.
       也许做过一些盲目的选择,下过一些错误的决定。然而,人的一生也只是那样而已,有人定义成功有人定义失败,目前的我就像马丁一样今年在进行着思想的革命,知道革命一定会成功,却暂时还制定不出革命前面的方案和路线。我还是想按着自己的意愿自己的想法走下去,随心而欲,坚持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久久不能让读者从马丁的世界抽离出来,现实时不时和小说重合。这是本值得读的书,我得再去看看英文版的。
      Aug.24,2012 KIM
  •     "在我看来,生命是个大错误,是一个耻辱。"
      可怜的老流浪汉解释他的老溃疡的时候,喃喃说道。
      
      可以写出《热爱生命》这样的赞歌,可以写出阿拉斯加那片土地上的不羁,这样的男人,有时候也会低语:生命是个错误。
      
      布里森登死了,露丝吹了,作者说马丁"生命被戳了个洞",那份悲凉......
      
      毫无疑问的天才之作,开始的时候喜欢作者描写马丁那份磅礴的力量,后来爱读丽齐对马丁的表白,再后来,一遍遍看最后几章,“那时作品早已完成”........."生命空无,成了难以忍受的东西"....."他沉了下去"。
      
      读者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
      
      生命那么美,为什么有些东西那么丑。
      
      
  •     《人鼠之间》和《愤怒的葡萄》被禁是因为斯坦贝克被定性为现实主义作家,为穷苦大众说话的。在当时被定为左倾。
      杰克·伦敦虽说是自然主义风格,我觉得这是因为人们对于其《野性的呼唤》《白芳》《海浪》等作品的先入为主的观点。
      个人认为像《铁蹄》《毒日头》以及这篇《马丁·伊登》完全是现实主义人文情怀的作品,深具批判意义,残酷的阶级斗争,虚伪的价值取向一览无余。如果这本作品再晚三十年出版一定会比《愤怒的葡萄》更具争议。
      而作者的命运和马丁·伊登如出一辙,投海自尽。
      美国需要这样的作家去唤醒公众的责任和良知。
  •      如实说我只读过杰克伦敦的此本小说,记得小说主人公的死让我一度失去了这色彩斑斓的世界。
       作为自传体小说我没有什么可以评价的,因为作者所经历的都是我没有想象过的。较之与他的《热爱生命》(虽然我未能读过,但阅其书名便可知是对生命的礼赞)我不得不说这部书很难在文坛上起到重要的角色,不论现实主义有多现实但总是要给予人希望,当然也不能说此书中没有曙光,书中无产主义可以看出是那个时代的太阳,但可能我和主人公一样未能明白,所谓无产主义该如何给人们予新的生命。
       要是一定让我说出些什么观后感,就只想说社会的黑暗是不分国籍的,各国都是如此,不能幸免,社会不断的发展也正是用这一批批的人的鲜血洗刷出来的,这是发展的必要品。并非说这样的作品不好,但我们应该更多的去看看天空上耀眼的“太阳”们,看看他们是如何用实践出来的光芒,去照耀我们自身的黑暗,去照耀我们社会的黑暗,去照耀这世界的黑暗。那些“太阳”即使将这世界批判的体无完肤,却会告知这世界中的光明还从未逝去,只待我们去追寻。这才是一种思考,也只有从黑暗中摸索出来的光明才会显得格外明亮。
       若要给此书定个位置,那它只是众星辉中最黯淡的那颗。
  •      我说,如果泰坦尼克没有沉没,jack和rose会怎样?
       当看到这本小说的时候,卡梅隆的“巨擘”再一次在中国的院线里横冲直撞:“少年”莱昂纳多和“小姑娘”温丝莱特一见钟情的爱消逝在冰冷的北大西洋,两人也从此阴阳两隔,他们的爱情在许多人看来以悲剧收场。
      
       那么,有谁想过,如果泰坦尼克安全到达纽约,恋人的路在何方?
       我想杰克·伦敦在泰坦尼克号沉没前3年前写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从一个角度给予我们点方向:
      两个人没有最后走到一起,但毕竟在共患难的一夜里体味到了真正爱情的伟大,给彼此留下的也是最完美的形象。少了以后生后的“柴米油盐”,少了可能的性格上的挣扎,难道不是一件“喜剧”嘛?让你不得不怀疑,有时候“一夜情”会比“长相守”来的更彻底呢。不知道大导演卡梅隆曾经是否看过读过这本小说,巧合的是,作者杰克·伦敦的名字“jack”和书中女主人公“rose”正好是电影里的一对。但对于爱情指导来说,这本小说肯定是一本很好的电影“续集”。
      马丁早年也是一个像电影里莱昂纳多那样四处游荡的小青年,主要工作是海员,漂泊过很多地方,混迹酒肆,打架,泡妞如此。有一天,这小子无意中在一次打架中救下了女主角罗丝的弟弟,并且受邀来到这个中场阶级之家做客。那种富人家庭才有的宁静祥和瞬间就感染了这个出身贫贱却还有上进心的男孩。更重要的是,女主角罗丝以一种“女神”般的姿态降临,这样的姑娘和他在街边打情骂俏的娘儿们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马丁被彻底征服了。
      
       他把“爱情视为生活的顶端”,单纯的开始了自己的向上爬的历程。(看来,这比《红与黑》里于连要单纯的多。)
       从纠正他满嘴脏话的“俚语”开始,每天来往于公共图书馆,只睡5个小时还嫌浪费太多。早年当海员的经历,不仅给予他游历“知识海洋”的无限体力(一般人这种工作量,早就挂了,可见体力重要性),我觉得更赋予他一种“冒险”和“探索”吧。所以,才会这么“乐此不疲”去争取永久的生命!
      
       读过尼采,读过斯宾塞,他的人生观世界观也在悄然改变。当他拿起笔开始写作,又一段历程开始了。
      我一直觉得写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像我现在在这里“码字”一样。
       而对于马丁来说,写作不仅仅是思维的“苦行”,也是生计的来源,因为专心创作,他没有时间继续出海为生,自己写给杂志社的稿子也只能贴个邮票来来回回,即使到了后来有些“打油诗”“笑话”之类的被采用,给个三块五块,我们的马丁还是入不敷出,生活就是走进走出当铺,当掉赎出自己的黑大衣和自行车。即使选择的艰难,他依旧没有放弃。每个读过这本小说的青年,肯定都会被马丁这种在知识海洋奋斗的精神感染,受到启迪。我要是高中的时候就能读到这本书,也许人生观也会大不一样吧。
      
       对于这样一个“有理想”的人,大家的想法却充满鄙夷。和他同阶级的亲人们,觉得他不务正业,为什么不去出海或者帮杂货店送货维持生计,却饥一顿饱一顿;他所向往的中产阶级们只以“金钱”为标准,甚至举得这满口胡言的家伙是社会主义份子。更可怕的是,连对他产生好感的罗丝都认为他在文学上没有前途,还不如动运关系找个正当的“小职员”工作,这样他们的未来才更稳定。
      
       后来,由于一场误会彻底决裂。
      
       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罗丝眼里的爱情,是希望去塑造马丁,让他做一个怎样的人,他就该做一个怎样的人。而怀着这样“高人一等”想法的,往往却是最循规蹈矩的那个,他们突破不了世俗的约束,只是按照经验,“他是那样的”“人家是那样的”“你看,谁谁谁不是成功了嘛?”这就是中产阶级“墙头草”的立场,即使她是貌美如花的女神,但在靓丽的躯壳下躺着的是和资产阶级一样愚昧的灵魂,对任何事没有自己的见解,那其实就是死亡。
      
       只可惜,马丁爱上了这样一个姑娘,爱上了只是自己想象中的罗丝。
      所以,如果《泰坦尼克号》里飘来的木板是两块,我们的两位主人公都活了下来,重新上岸开始自己的新生活,jack是那种漂泊不定的男人,而rose的资产阶级性格能使她改变一种生活方式吗?当然,万事都有例外,只是船的沉没才让有了瞎想的空间。
      
       后来我们的马丁也该时来运转了。像许多“美国梦”一样,这个励志故事的最后,是我们主人公飞黄腾达,成为畅销书作家,手握十万美金。那么,是不是该有个大团圆的结局了呢?
       当所有人都回来的时候,马丁引领者读者们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作家这里也写得巧妙,那些让马丁成名的作品,都是那些“已完成”的作品,他们买到的都是马丁落魄时候的作品,那时候没有人瞧得起他,他的作品只是在三流杂志上游荡,没人赏识,甚至是没人尊重。为什么只能就因为一次出名而备受推崇?
       马丁还是那个马丁,什么也没有变呀。大家推崇的不是为了他的“真正的价值,而完全为了一种完全虚构的价值”也就是面子,更直白点,是他现在拥有的10万美金稿费。
       如今爱幻想的马丁,不过是大家头脑里升起的一个“幻象”罢了。
      
       成名的代价,才让他懂得了在阶级和金钱面前,写作并不是他通向“庙堂”的道路,而他原来所向往的上层社会也只是一群伪善的面孔,哪里有他的真知?经历了苦难,饥饿,耻辱,失去的却是爱情,信仰和生命!
       他来自海洋,又回归了海洋。最后选择在浩瀚的海洋自杀,打开圆窗,掉进黑暗,直到什么也不知道了。作为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伦敦写这本书时候主要是在描述那个时代,美国资本主义积累阶段资产阶级与广大贫穷阶级的对立,通过马丁这样一个怀着对资产阶级上层文化向往的青年“向上爬”却最后在“功成名就”之后而选择幻灭的故事,写出了那个时代美国资产阶级的伪善和金钱至上的本性。所以,在作者笔下,资产阶级往往是一成不变的“脸谱化”的人物,而无产阶级不仅仅精通各种文史哲理论,还富有浪漫主义情节,有人选择流浪,有人选择散财,甚至有人给稳定工作也要选择每天煮“土豆”吃的穷苦生活。这样的人,在我们今天看来真的是相当有文艺范。
       主人公马丁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人物,突出的不仅仅是他对爱情的执着。我对他的定义,他又是一个视觉幻想狂,江湖气味的作家,饥饿忍耐者……这样的人物简直太可爱了。而他那种积极向上,从一个街头小混混成长为知名作家的历程,也是当代每个有志青年的理想标杆。这也是这个越来越缺少激情的时代,人们读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吧。
      
       这是一本好书。
      
      
      
  •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只能看着袅袅炊烟,望着远山,听着收音机。我不知道我的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的。 在我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我可以看书、可以恋爱,打篮球看比赛。我仍然不知道我的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一切就像是个谜。有时候,会觉得解开谜底是一件快乐的事,有时候,又等不及过程中的劳累无聊寂寞焦灼。于是,现在的生活便常是不如意。
      
       杰克伦敦的小说《马丁伊登》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马丁伊登早年生活悲苦,爱上一个白富美,可是白富美的父母看不上他,于是他便疯狂的看书写作,但始终未有成绩。于是,白富美离开了他。可不久后,他的小说因机缘出版,轰动全国,于是名利双收。白富美又回到了他身边。可此时,当他活在上层社会,在虚伪与争斗之中,却并不能感到快乐,而以前的低下的社会阶层的朋友们又因为身份差异而远离了他。于是,他迷失了自己,终于自杀而亡。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三个道理,一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孤独的花园”,他在花园里种花洒水,闻着花香,这便是他的快乐之源。如果他稀罕着不属于自己花园里的花,他便可能中“情花之毒”,或者“牡丹花下死”了。二是:人是受欲望支配的高级动物,追求白富美是对于美与身体的欲望,写作的野心是名利的欲望。欲望之网将人缠在其中,满身伤痕。三是:生命便是一场与死亡作斗争的战争。马丁伊登最终倒在了死亡之剑下,他的血溅在生命虚无者的眉宇间。
      
       此时的我与早年的马丁伊登一样,活在挣扎之中。一方面觉得此刻一无所有生活的简单的美好,一方面又如一头狮子般想展示给世界自己的才华。.我的年纪还属于幻想家与野心家,于是常常自我描述未来的壮丽的生活。到最后,自己也犯迷糊了,我想要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
      
       我在想,我老了的时候,还会回想自己这一生时候是否活的值得。孤寂的维特根斯坦临终前对守护他的人说道“请告诉他们,我度过了非常美好的一生。"能真心实意的即将离开世界而这样说的人毕竟不多,因为大部分人都有或多或少的遗憾,或者未竟之事。就如此刻大学即将毕业,我却常在想:如果还是大三该多好,那样我就..."。可事实确是,我一个多月之后便将离开自由的象牙塔,或许成了茫茫蚁族中的一只日日挤公交车的小蚂蚁,或者成了蚕食纳税人钱的公务员,或者穷困潦倒的如一个乞丐。
      
       我并不能因此哀叹。因为生活某种程度来讲,是丛林法则。你一无所有时,即使白富美爱你,他的父母也会瞧不上你。可另一方面,生活还应该是温情的柴米油盐,由此,不管如何,总觉得活着是好的。但仅活着仍是不够的,我们还想要更多之外的一些东西:快乐,精神享受,有趣,自由等等。这样便会觉得,活着真好。
      
       此刻,我看着满月,听着惠特尼,仍然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但内心里却知道,我想要找到一种“活着真好”的状态。于是,便慢慢的平静,由是心安了。
      
  •      一
       他最后还是投入了大海的拥抱,“他刚知道些什么,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机缘巧合下在旧书店里找到了这本吴劳翻译的《马丁•伊登》(世界文学名著珍藏本系列,上海译文),在这之前我对杰克•伦敦的认识还停留在“书虫”系列里那一薄本缩写的《野性的呼唤》。从全书开头那一段作为题辞的诗(奈哈特《让我度此一生》头一节)开始,从对马丁初入罗丝家那笨拙行动的描写开始,这本书变成了我最爱的小说之一。
       二
       马丁在见义勇为时救了一个叫阿瑟的富家子弟,作为报答,同时也是为了让家人们见见所谓的“野蛮人”,阿瑟叫马丁去他家吃便饭。上层社会的生活在马丁眼里是如此美好,史文朋的诗歌让他一见倾心,而摩斯家的大小姐罗丝更让他心醉。
       虽然他比罗丝小三岁,但他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为了配得上他心目中如天使般的罗丝,他苦读苦练,在这过程中爱上了写作,而罗丝也爱上了他。但罗丝的爱是停留在外表上的,她爱的只是马丁那强壮的身躯和蓬勃的朝气,因为这是上层“绅士”们所没有的。相反马丁爱的却是罗丝那看似纯洁的心灵。他把罗丝看做是“女神”。
       可马丁注入在自己作品里的那股热情却无法被杂志社和罗丝理解。因而他的作品几乎一篇都没发表。渐渐地贫穷逼近了他,吝啬的姐夫赶走了他。迫于生计,他去中介所找了份洗衣工作,在没日没夜的工作中,他与作坊负责人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赚了一些钱后,乔打算去流浪,而马丁则打算去继续他的写作。罗丝屡次劝他放弃写作,但他都不听,最后他们分手了。马丁最好的朋友勃森登也自杀了。
       在这似乎是世界末日之际,他的作品竟走运了。连他那些稚嫩的练笔之作也被评论界大加赞赏,而他对写作已全无热情了。他成天念叨着“这都是早就写好的呀”,这时奇迹又发生了,摩斯先生请马丁去吃饭,连被马丁讽刺得吹胡子瞪眼的勃朗特法官,以及马丁那葛朗台般的姐夫也都请马丁去吃饭了。罗丝也在父母的怂恿下要求与马丁复合。这时,上层社会那伪善的面纱被完完全全揭开了,马丁也决定离开这个充满烦恼的尘世了。
       三
       当年小说在杂志上连载时,杂志出酬金吸引读者来猜测全书的结尾,几乎没有人猜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我一开始也对马丁的前途充满了信心。罗丝也似乎便如其外表般纯洁。然而人性的虚伪是固有的,是无法改变的。很多人的人生目标便是“往上爬”,但多数人的人生总归平凡无奇。或许没有多少人领略过山巅的景色,但那高处不胜寒的无奈在马丁身上展现地很彻底。
       读者希望马丁不要死,但却找不到一条可使其逃脱这悲凉世界的出路。马丁没有别的选择。但与其说杰克•伦敦主观上多么想揭示“资产阶级的虚伪”,倒不如说其所表达的是一种对人生的无穷失落,是一种从底层到高峰的落差感,更是从表面涉及内里的惊愕。他认为罗丝与他的爱是柏拉图式的,他们在高山上朗读诗篇,观赏美丽的景色,而罗丝心里想的是马丁脖子上壮实的肌肉和充沛的精力。这本质上是物欲与精神的冲突。罗丝对马丁的爱有许多好奇和性的成分在里面,其中也不乏驯服野蛮人的使命感。马丁意识到这些是在罗丝哭哭啼啼要求复合的时候,爱情破灭的打击是巨大的,他对人生的最大信条或许就此破灭。
       马丁•伊登之死是人类被逐出伊甸园开始世俗生活的妙喻。Eden,即是伊甸园之意,无论是否巧合,这一取名对于小说的主题有很好的揭示作用。写作是一种精神上的劳作,马丁虽则有健壮的身躯,但却又一颗细腻的心。而罗丝虽则外表纯洁,内心却物欲横流。这种外在与内在的错位展现的是物欲与精神的冲突,在世俗社会如果无法平衡两者,那么就会陷入马丁的悲剧。但如果向物欲妥协,则很多美好的内在就要被虚伪地遮掩,如同人类穿上衣物,离开伊甸园一般。通过外在不再可以观察内里,虚伪的人性让人无奈,初读之感大概如此。
      但如果硬要说这本书有很强的阶级性,那我想就会陷入无趣了。
       2003年9月3日 写
       2012年4月6日 小改
      
  •     杰克伦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野性的激情与野性的绝望。马丁·伊登本是一个底层水手,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Lucy并且爱上了她(悲剧常常都是这么开始的),为了接近她,他开始了疯狂的学习与辛苦的写作尝试,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接触到了这些知识与真理的价值,对此的努力追求,使他成为了所有人眼中的“严重不靠谱青年”。他渐渐发现自己曾经所向往的事物并非自己最初想象的那样,包括Lucy在内。世界广阔,他却觉得无处容身。不知道Lucy的离开是不是他的意料之外,但最不能让他接受的还是他终于“成功”后Lucy的返回(尽管这不是Lucy的错)。一切都已变得无意义,他只好选择了魂归海洋。
      
      ……卧槽,作为一个苦逼野兽的故事,我为什么只能叙述出苦逼,却叙述不出野兽感。果然太欠锻炼鸟。
      
      
      
      “我原以为在这里上流社会里无论男女全是有才华的。现在就我的所见所闻,他们多半是饭桶其余的人是个倒有九个是讨厌鬼。”
      
      “坚持正统观念的人就信奉这一套。存在的东西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最最出色的。任何东西,只要存在,便足够证明它有存在的理由。”
      
      “他们以为他们能思维,然而这类无思维能力的生物却主宰着少数真正能思维的人的生活。”
      
      (他们小时候就很轻易的相信了被教育的对与错,伴随着成长,发现这些内容并不真实的时候,便自以为是的又为自己编制出一套合理与不合理来,重新告诉自己这世界是“应当如此”的。并且再次轻易的将那些坚持世界之不合理的人算作自己曾有过的“幼稚”状态。)
      
      ……
      
      他的背井离乡是自愿的。他在无边无际的思想王国里跋涉得太久,已经回不了家了。
      
      “马丁·伊登啊,”他沉思着。“你不是个畜生,不过你是个糟透了的尼采信徒。你恨不能娶了她,让她那颤抖的心充满幸福。可是你又做不到,做不到!真他妈的丢脸。”
      
      生活是错上加错,耻辱一场。
      
      我唱完了——
      放下了诗琴。
      歌声转眼即停,
      宛如轻盈的阴影
      我在紫苜蓿中独行。
      我唱完了——
      放下了诗琴。
      我曾像一只清晨的画眉
      在朝露欲滴的枝头啁啾
      而今我已无歌无声
      就像一只疲惫的红雀
      歌声在我的喉头耗尽。
      我唱完了。
      放下了诗琴。
  •      放下此书,心中涌起一种复杂的感情,仿佛告别一位老友般的依依惜别,难以忘怀它曾给自己带来的欢畅,激情和力量。正如小说结尾,马丁.尹登慢慢向深暗无际的大海坠去,这本书此后也将渐渐淹没在岁月的尘沙之下。不知道自己还能否与之重逢,再续前缘,在灵魂的感应中去体会那种奇妙的境界:因为美而产生的无法言及的欢愉和在思想的激荡中所释放的力量一同幻化做粲然绚丽的星空,心灵于无垠的寥廓中自由翱翔。书是有灵魂的。书的灵魂就附化在静止,沉默的文字中,当你用心灵去感应时,文字便开始活动、陈述,于是灵魂便苏醒。
       本书的灵魂是富于力量的。这种力量是生命的活力。有时它是如此的原始和纯朴,却给你以最直接的感染,让心的跳动变的强健有力。激情的电流唤醒在平庸中麻木的意识,于是天地仿佛变得宽广,世界的面目也不再是低沉的忧郁,而是明亮的勃勃生机了。
       这个灵魂还是敏感而细腻的。所以它所展示的世界不是一种粗糙模糊的存在,而是具有丰富的层次,充满令人惊诧的美感。美,是如此曼妙动人。它是宇宙中最具魔力的精灵,当它被每一颗高贵的心灵捕捉到,便化做一种神奇的力量,让灵魂变的纯净而满足。
       喜欢马丁.尹登,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是一个正直,善良,豪迈,豁达的汉子,一个饱经磨难,却坚强不屈的男人。卑微的出身,苦难的经历没有使他那高贵而富有才华的灵魂窒息。他追求的是人世中的真善美,却鄙视世俗所看重的金钱和名利。现实的机遇让他找到了表达自我的道路。美好的爱情开启了他的心志,让他认识到了知识和智慧的巨大力量,并为之顽强奋斗,以坚忍的精神跋涉在向缪斯之神朝圣的路途,探寻着关于文学艺术的奥妙。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周围很多人的影子。在很多方面我与他甚至是惊人的相似,对于美的感悟和认识,对于感情的态度等等。这一切使我对马丁的理解更容易感到贴近,也是为什么欣赏的一个原由吧。
      马丁.尹登的周围则是一批在精神上与他格格不入的人:他所同情的同样出身卑微却愚昧无知的亲友,他曾经为之仰慕实际上却是虚伪势利低俗的资产阶级。当他因为对露丝的爱的驱动下而刻苦学习,随之慢慢觉醒的内心,渐渐的被一种孤独感所占据。他越来越发现,在追寻美的世界里,周围中能与他比肩而行的人是如此之少。环目四顾,入眼的只是世人的庸俗。不知道这种孤独感是否是是每一个追求高远的人所共有的。所谓知识分子的清高于是也似乎有些可以理解了。
      当他是一只振翅翱翔在九天之上的雄鹰时,伴随他的就注定只有在羽翼之下流转的风云。
       本书的语言是雄浑有力的,充满汪洋恣肆的想象,让人感到畅快淋漓。其中种种难以尽言的感受,在动笔前是一种激动人心的力量,现在却成为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重载。且暂作罢,留给自己更多的回忆和感想。文字原本就很单薄,更何况目前在自己手中它还很软弱。
      
      
      
  •     让人感动的故事。最初是从杂志上看到的关于此书的读后感,后来因为学英文就买了本英文原版看(本来我是没心思读这么长的一部小说的。)这是我看后会收藏的文学作品之一。
      
      我不赞同杰克伦敦的“强者”理论,杰克伦敦的思想也有他的局限性,但书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   我很同意你对马丁那段爱情和他最自己作品的自负的理解。
    已点有用!
  •   泰坦尼克号里的ROSE比书中女主角有勇气得多
  •   倒也是
  •   马丁必须死,已然没有出路了。
  •   从他的性格出发确实如此,而换作他人却未必。
  •   他是理想的化身!!
  •   杰克•伦敦在其中所做的隐喻是非常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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