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麦从军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作者:鲜橙  页数: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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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阿麦出生在麦熟时节,为此差点被爹爹取名为“麦兜”。
  阿麦的父母从另一个时空穿越而来,她本想跟着父母过一番清净无争的田园生活,谁料年幼丧双亲,战场逢异事……卸去红妆,进入军营,注定与骚包将军邂逅,与沙场杀将相逢,从一个小兵,成长为一代“战神”。阿麦知道,她为民绝情,为国弃爱,自己所做的这一切,不止是为了找到朝夕八年的哥哥,问一句“为什么”。
  刀剑无影的战场上,无论谁是男主,谁是男配,她都是一身戎装,无一败绩。朝堂之上,他为君,她为臣。他俯视,她扬颌。他有雷霆之威,她有傲骨铮铮。
 谁说女子须得以娇躯求安生,生死之后,江山如画,她只想寻个故人,一同赏春景。

作者简介

  鲜橙,女,自由职业者,生性懒散,属于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主儿,最大的愿望就是挣足够多的钱养家养自己。自小喜欢看“闲”书,曾跟打游击似的躲着爹妈看小说,现在大了,开始自己写小说,笔锋清淡活泼且不失隆重,善引经据典。至今已耕耘出数部作品,在码字儿上还是很勤奋的。
  出版作品
  《和亲公主》
  《谁是谁的谁》
  《淑女本色》

书籍目录

第一卷 秋风起野麦乍飘香
 第一章 城破 遇险 出逃
 第二章 同行 托孤 歧路
 第三章 择路 互利 机遇
 第四章 亲卫 惊变 往事
 第五章 谢罪 从军 兵营
 第六章 杀人 男宠 试锋
 第七章 嗜血 噩梦 雌雄
 第八章 兄弟 眼界 誓师
第二卷 险中行悬崖百丈冰
 第一章 藏兵 娇娘 人心  
 第二章 入城 女子 刀锋
 第三章 逆势 杀手 相见
 第五章 脱身 挑衅 树下
 第六章 狐狸 酒宴 妙计
 第七章 私怨 弄计 袍泽
 第八章 杨墨 弯弓 军令
第三卷 且放歌踏青春正好
 第一章 亲征 秋风 起航
 第二章 故旧 饮酒 鞭责
 第三章 同船 棋局 公子
 第四章 巧遇 水性 守信
 第六章 心机 宠妾 求醉
第四卷 自磨砺剑芒初显露
 第一章 回归 冤家 箭法
 第二章 名将 脸面 叔丈
 第三章 入网 分离 伏击
 第四章 受命 对峙 落水
 第五章 相处 计破 承诺
 第六章 议和 交心 杀机
 第七章 男人 谋划 心迹
第五卷 高展翅鹏程千万里
 第一章 起事 麦穗 东进
 第二章 形势 困境 军师
 第三章 战马 激将 示威
 第四章 迷茫 谋划 年礼
 第五章 激战 兄弟 风采
 第六章 扬名 称帅 亲事
 第七章 上意 矛盾 冀州
 第八章 少女 心意 相托
第六卷 惜英雄成败转头空
 第一章 风云 设计 奇袭
 第二章 搭救 婚礼 情思
 第三章 脱身 隔阂 重逢
 第四章 战事 权宜 重逢
 第五章 伏击 交手 助力
 第六章 会战 反攻 逆转
 第七章 惊讯 大义 对话
 第八章 君命 落定 春归

章节摘录

阿麦生在五月,正是麦子黄了的时候,刚从鬼门关晃悠回来的阿麦妈虚弱地躺在床上,面色依旧苍白着,对阿麦爹柔声说道:“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阿麦爹抱着软得跟面团似的阿麦左看看右瞧瞧,甚是为难,突然间灵感一现,忙惊喜地喊道:“麦兜!就叫麦兜吧!”    “麦兜?”阿麦妈怔怔地看着阿麦爹,一时没反应过来。    阿麦爹把阿麦轻轻地放在床上,脸上的惊喜还没有褪去,站起身来激动地比划道:“你忘了?就是香港动画里的那个小猪,一黑眼圈的那个!哈哈,姓麦,今年又是猪年,不叫麦兜对得起谁啊!哈哈——”    他这里还没有笑完,一块黄乎乎的不明物体就向着他招呼了过去,不偏不倚正好挂在脸上。    阿麦妈大骂:“你丫孩子才叫麦兜!”    阿麦爹讪讪地把尿布从脸上拿下来,一脸心虚地瞅阿麦妈,小声地问:“那你说叫什么?”    阿麦妈一怔,叫什么呢?她如果知道还问他么?怀着孕的时候夫妻俩光管孩子叫宝宝了,可这都生下来了,总不能起个大名叫麦宝宝吧?    夫妻两人正沉默间,就听见镇子上的牛二在院子里大喊:“麦掌柜的,地里的麦子俺都给你收回来晾在场院里了啊,今年收成贼好啊,麦穗都老大老大的!”    麦穗?夫妻两人心有灵犀般地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于是,阿麦的大名就成了麦穗!    后来阿麦一直想,如果当时牛二喊得不是麦穗而是冬瓜,那她是不是就该叫麦冬瓜了呢?五岁那年,她把这个疑问告诉了正在卖酒的阿麦妈。阿麦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湿乎乎的手,然后不好意思地笑,说:“你这孩子,咱怎么能叫冬瓜呢?麦穗这名字多好啊!多么富有乡土气息的名字啊!我和你爹可是想了好久才给你起了这个有深度的名字!”    阿麦自然是不信的,她热烈地盼望能有一个弟妹的到来,看看父母能给他们起个什么样的名字。    隔壁卖豆腐的陈家娘子肚子大了又小,小了又大,然后陈家孩子就跟架子上的葫芦似的一个紧挨着一个地长着,而阿麦妈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空闲的时候,阿麦就经常瞅着母亲的肚子发呆,眼巴巴地盼着这个肚子也能大了起来,终有一天被阿麦妈发现了,问:“阿麦啊,你看什么呢?”    阿麦说:“妈妈啊,为什么你的肚子里不藏小弟弟呢?”    这次,阿麦妈没有回答阿麦的问题,只微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顶。    那天夜里,阿麦一个人起来嘘嘘的时候,就听见隔壁父母的卧房里传来小声的嘀咕声。    阿麦妈说:“再生一个吧,孩子一个人太孤单了,连个伴都没有。”    阿麦爹的声音虽轻却异常坚定:“不行,这个破年代缺医少药的,如果再赶上难产怎么办?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你让我一个人在这个世界怎么活?”    好半晌,阿麦妈才幽幽叹了口气,说道:“我们两个还有彼此可以依伴,可阿麦以后呢?等我们都死了,阿麦怎么办?难道让她嫁给这个世界的男人么?”    阿麦爹没说话,只紧紧地搂住了阿麦妈,思虑了半天才安慰说道:“要不我们去收养个男孩子吧,和阿麦一起养,好好地教他,这样大了以后也能照顾阿麦,你说这样好不好?”    当然,这些都是十几年前的老皇历了。    现在的阿麦正坐在驿道边上的一个茶水铺里,费力地啃下一口干巴巴的杂面饼,然后又抬起头来粗声粗气地喊道:“小二,再来壶茶水!”    旁边驿道上有传令的军士骑了快马驰过,带起地上的黄土,被风卷了过来,有些呛人。    “唉,最近这些时日经常有军爷经过,莫不是北边又要打仗了?”茶水铺的老板低声叹道。    阿麦用手遮住面前的茶碗,眯着眼睛看那飞骑变成了小小的黑点消失在远处。北边要打仗?打就打吧,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反正她是要向南走的。    从茶水铺往南不到六里就是一座小城,阿麦来到北城门的时候,太阳刚过了头顶,她仰着头看了看城楼上被太阳照得有些恍惚的两个大字--汉堡,只觉得腹中的饥饿感又重了些,忍不住咂了咂嘴,把裤腰带又使劲勒了勒。那块杂面饼还真不抗饿,早知道就不喝那么多茶水了!    阿麦压低着头往城里走,却在城门处被当值的兵士截了下来,当头的那个兵士狐疑地上下打量了下阿麦,喝问道:“哪来的?”    “北边来的。”阿麦老实回答。    “到哪去?”    “到南边去。”    问话的那个小头目似乎也觉察出阿麦的回答有点不对劲,可是一时又说不出来那里不对。有个小兵从旁边凑过来,小声说道:“头,一看这小子就不像是好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偏偏还这么白净,跟娘们似的,没准是北边来的探子!”    小头目斜着眼睛上下打量阿麦,越看就越觉得这小子不顺眼,高瘦的个子,而且头发还那么短,只够在后面勉强扎个揪的,这哪里是南夏人的打扮啊,分明就是个异族人!    其实阿麦不算很高,一米七出点头,这要是搁在她父母原本的时空,顶多算得上是高挑,可到了这里,别说搁女人堆里是鹤立鸡群了,就搁男人堆里都算是偏高的了。    阿麦看着那个比自己矮了半头的兵士,心里也在感叹:老妈说的还真没错,这时代的人普遍营养不良啊,就这个头目,也就是一米六出头吧,就这样的也能算兵?和老爹差太远了啊。    那小头目又围着阿麦转了一圈,突然就往后跳了一步,厉声喝道:“来啊!把这厮给我绑了!”    几个兵士如狼似虎地向着阿麦扑了过来,没等阿麦反应过来,已经把她五花大绑地捆结实了。阿麦低头看了下自己身上的绳索,连忙央求道:“各位军爷,误会啊,误会,我是良民啊,怎么可能会是探子呢?不信您把我解了,我拿路引出来给军爷看!”    那些兵士哪里肯听阿麦解释,推搡着她就往城里走,走到半路,正好遇见几个亲兵簇拥着一个年轻将领迎面过来,押送阿麦的兵士慌忙上去向那年轻将领讨好地行礼说道:“大人,新抓了个北漠的探子!”    阿麦赶紧大声喊道:“冤枉啊,小民冤枉,小民是往南边去的商人,身上有定州府开的路引啊!”    声音要洪亮而带有颤音,面容要真诚而富有悲情,最好能匍匐在地上以显示你的忠诚,这是阿麦妈曾经讲过的喊冤时要注意的事项,阿麦很是注意了这几点,考虑到身上实在是绑的太过于结实,这一匍匐下去极可能就会导致一个狗啃屎,所以阿麦选择了站着喊冤。    果然,那青年将领的视线被阿麦吸引了过来,阿麦见那将军看向自己,慌忙又把腰弯了弯,连声说道:“将军明鉴啊!小民真的是冤枉啊!”    那青年将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校尉,听阿麦连声地喊他将军,脸上的神情已有些缓和,不过却没有理会阿麦,只询问了那押送的兵士几句,就吩咐兵士先把阿麦送押到大牢里再说。    P3-6

媒体关注与评论

阿麦是我看文以来最喜欢的女主,坚强、独立、谈不上很勇敢,但绝对不懦弱,这里没有所谓的民族大义,没有所谓的超人万能女主,有的,只是一个女孩子在家逢突变后为了在战火纷飞的乱世中活下去所做出的种种努力,从一只小小的蛹破茧成蝶的故事,这是阿麦的成长史,属于阿麦的传奇。    ——小塔        这文看得入迷了,就忍不住想刨根究底:究竟橙子同学的灵感来自何处,人物原型系谁。更何况橙子的文中还时不时煞有介事地插一段“夏史成祖本纪”“麦帅列传”之类的古文,也不知是真是假,抑或真真假假都有。    ——陌上桑        战争是怎么打起来的?根源是人的贪欲,确切的说,是统治者的贪欲。看人家的东西好,那我就召集弟兄们抢过来,大家分了!被抢的说,你凭啥?当我是好惹的么?老子打回去!为了使那先开始想要抢东西的不再有还手之力,也为了震慑其他蠢蠢欲动的,被抢的一方不但把自己原来的东西夺了回来,还顺手把那抢人的洗劫一空,曰:谁让你先动手的,你活该!仇就这么结下了。古语有云,子子孙孙无穷溃也。这一辈辈传下来,大家光记着有仇,最初的真相,已经没人追究,或者没法追究了。至于有人说,你去查历史,那我建议你先读读鲜橙大人的《阿麦从军》,读完之后你还相信历史我就服了你。     ——苏和

编辑推荐

《错嫁良缘》辉煌之后,《阿麦从军》再续战神传奇。《阿麦从军》是万千麦粉凝神期待,晋江人气爆棚,鲜橙继《和亲公主》之后暌违三年的心血之作。    硝烟弥漫,乱世情深,是大爱,还是一种信仰?为民绝情,为国弃爱,为的不止是一句为什么?卸红妆,披战袍,她是玉面阎罗。如果仅仅是为了复仇,她不会成长为一代“战神”,且看阿麦如何护得家国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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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硝烟弥漫,乱世情深,是大爱,还是一种信仰?为民绝情,为国弃爱,为的不止是一句“为什么”?卸红妆,披战袍,她是玉面阎罗。如果仅仅是为了复仇,她不会成长为一代“战神”,且看阿麦如何护得家国两全!
      晋江文学人气作家鲜橙,继《和亲公主》后又一巅峰之作!   她的狠厉无人能及,她的柔媚只为一人,就算军权在握,天下扬名!   生为女儿身,胸怀家国万里;爱以恨为续,情动古今千年。   阿麦出生在麦熟时节,为此差点被爹爹取名为“麦兜”。   阿麦的父母从另一个时空穿越而来,她本想跟着父母过一番清净无争的田园生活,谁料年幼丧双亲,战场逢异事……卸去红妆,进入军营,注定与骚包将军邂逅,与沙场杀将相逢,从一个小兵,成长为一代“战神”。阿麦知道,她为民绝情,为国弃爱,自己所做的这一切,不止是为了找到朝夕八年的哥哥,问一句“为什么”。   刀剑无影的战场上,无论谁是男主,谁是男配,她都是一身戎装,无一败绩。朝堂之上,他为君,她为臣。他俯视,她扬颌。他有雷霆之威,她有傲骨铮铮。   谁说女子须得以娇躯求安生,生死之后,江山如画,她只想寻个故人,一同赏春景。   最诡异神秘的“穿二代”成长记   喧嚣尽没,尘埃落定之后,阿麦最终将情归何处?
  •   关于作品:
    在看文之前,就知道《阿麦从军》并非一部女性言情,而是一部女性传奇小说,作为一个严重偏科的言情书读者,能认真读完一本非言情的小说,一定要有相当相当精彩的情节衬托,还要有非常成功的人物塑造支撑,《阿麦从军》显然就做到了。鲜橙三年磨一剑,慢工出了细活,《阿麦从军》比起之前的《和亲公主》,无论是文笔还是情节构思,已有明显的进步与成熟,是一部值得麦粉筒子蹲坑三年的作品。

    关于女主:
    阿麦是“穿二代”,可喜可贺还好不是骑着奶瓶闯天下的穿二代。阿麦这个人物,塑造得很真实,她从军,一不是因为保家卫国的爱国心膨胀,二不是因为想扬名立万的进取心作祟,一开始迫于现实无奈,始终还朝着逃兵的方向发展。直到得知弑父杀母的青梅竹马陈起身在北漠敌营挂帅,才真正让她决心成为一名军人。不止是为了问一句“为什么”,更要站在与之同等的地位,为父辈的荣誉而战,以父亲教的方式,来教训那个忘恩负义之徒,要先学会做人,才能配谈自己是南夏人或者是北漠人。阿麦的军中生涯,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她塑造成一名无敌女金钢,她绝情狠厉,不代表她不会受伤,不会流血流泪;她英姿飒爽,不代表她在战场上不会耍小无赖;从一名小兵成长为“战神”,带来的是除了荣耀,还有满身伤疤。这样一个传奇女子,铁马金戈不是归宿,戎装锦袍做不了依靠,脱去战袍,她同样是个渴望被爱的女子,谁会是她最后的归宿呢?

    关于男主:
    非言情并非没有男主,阿麦的男主加上陈起算得上有四人之多。陈起这人物,连狠毒这两个字送给他都算抬举,实则是一忘恩负义之徒,阿麦的父亲将这匹狼养大,无异于将自己一家送入狼口,阿麦是在对他的爱恨交织中成长的,在战场上击败他,俘获他,再不耻的以“不杀战俘”的理由放了他,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与打击。

    商易之不管是曾经的“骚包将军”,还是以后的帝王之尊,从来都是狠绝腹黑的,他最早发现阿麦的女子身份,但从来没将阿麦当女人看,他自始至终都将阿麦当作一把利剑在用,为他扫除障碍,为他开拓江山,哪怕最后尘埃落定,他的后宫,永远都不会是阿麦的归宿。

    常钰青,北漠敌国主将,他也许不是一个君子,但绝对不是小人,与阿麦屡屡过招,但从没想要过她的命,甚至多次救过她的命。他与阿麦有一种怪异的和谐,似敌非敌,似情非情,让象我这样言情极度缺乏的筒子找了一丝暧昧的救命草,可是,他们各自可不是小兵一枚,一个战神,一个杀神,所以哪怕常钰青再动心,哪怕阿麦再动情,他们中间隔着15万南夏官兵的生命与北漠几万官兵的鲜血。相信两个理智的人都无法做到就当一切没发生过。

    唐绍义是这几个男人中最迟钝的一个了,熟悉接近阿麦的都看出了她的女子身份,并都加以利用或保护的时候,他还在为自己的断袖之癖而郁闷痛苦着。其实说迟钝,是源于一种“真”,他是用真性情对待阿麦的,无条件的相信阿麦,也是这几个男人中唯一没伤害过阿麦的人。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应该就是他了。在这几个男人中,也许是最没特色的,但绝对是最安全的,这样的男人,认死理,重情义,如果阿麦要选择最后的归宿,小唐无疑是最值得托付终身的。

    关于配角:
    《阿麦从军》不仅主角塑造得不错,配角也很成功。不得不提的让我动容的两个人,一为杨墨,虽然阿麦并非悲情虐文,但杨墨临死前对阿麦说的番话,做的那些事,缪缪数笔,却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可见作者的功力。二为徐秀儿,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却担负着最了不起的任务,托孤与卧底,她都默默完成了,并将情永远埋在心里深处。她的义举,足以让很多七尺男儿汗颜。

    关于麦粉:
    这点是附加的,不写上这条,对不起我近两年来被洗白的脑子,橙子的这文,开坑较早,跨度三年,居说跨越了鲜橙人生中结婚生子的大事。于是累积了非常多怨念十足的麦粉,如果在连续近两年的时间只要一问有什么好文推荐,马上就有人弹出《阿麦从军》四个字,估计我自己本身也跟着怨念了,还好,此文终于出版了,更好的是,此文不负所望的好看,不要以言情的标准来评价它,这样是不公平的,写评推荐给大家,让更多的人加入麦粉行列。
  •   早在铁杆麦粉某君入群之初就孜孜不倦的义务推广鲜橙的《阿麦从军》,因为当时阿麦还是个大坑,连某君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才会完结,所以我毅然止步于坑边,只是关注,没敢轻易跃入,就这样一直在某君的强大的“愿念”中迎来了阿麦即将出版的消息,然后更是在群内引发一轮紧似一轮的热议,我在坚定不移持续围观的同时对这部作品从隐隐期待到苦苦等待,经过了漫长的守望终于熬到书版问世,从收到书到看完全文,精彩、震撼、无奈……百感交集,难以言表!看完阿麦之后我毅然跳进鲜橙的《太子妃升职记》中蹲守盼更,日日牵挂。

    《阿麦从军》是鲜橙继《和亲公主》之后暌违三年的心血之作,女主阿麦应该是当之无愧的穿二代第一人,只是出版的时间晚了一些,让别的穿二代出了风头。好饭不怕揭锅晚,阿麦靠的是实力,不是运气;阿麦的热度也将持久而绵长,非昙花一现。

    不要用单纯看言情的眼光来看待《阿麦从军》,这是一部让人热血沸腾的青春文学作品,是一个乱世女子的成长奋斗史,是属于阿麦的传奇。阿麦从独善其身的怕死小女子到为天下苍生而战的大元帅,从只想问一个“为什么”到以热血青春捍卫父辈的荣誉、为百姓苍生而战,血雨腥风一路走来,几经生死铸就了智勇双全的不败战神麦帅,成就了这一段铁血传奇。围绕阿麦的从军经历,文中安排了很多关于战争场面的描写,精彩的战斗一场接一场,场场出奇制胜!如果书中附赠地图就更好了,这样可以直观的看清行军作战路线,每一场战斗的来龙去脉都一目了然。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必站着一个女人,一个成功假男人的身后却站着四个大男人!
    一个是陪过她八年,又让她等了三年,跟她有过婚约却毁了她的家又侵略她的国的青梅竹马。
    一个是明知她是女儿身,偏拿她当男人使,利用她保疆卫国还想将她收在枕边的腹黑皇子。
    一个是始终当她是男人,却总忍不住对她产生特殊感情,为她奋不顾身内心纠结的年轻将军。
    一个是各为其主,跟她既势不两立又惺惺相惜,对她爱不得、杀不得、求不得的敌国名将。
    四个男人四段过往将一个阿麦困在其中,一步步将她从父母身边推向战场,从天真推向刚强,从小女人推向连真男人都自愧不如的假男人。

    本文写打仗到位,写爱情重在精而不在多,更难得的是通篇无限无禁,适合各年龄段青春文学爱好者阅读。虽然文中言情占的份量少,但是力强度高,就像好钢得使在刀刃上,在情节设计上无论是阿麦跟陈起、商易之、唐绍义、常钰青四人中哪一个的对白,都是花了心思且禁得起琢磨值得回味的,需要细细体会才能品出阵阵麦香,更有甚者要靠读者自行脑补想象暧昧场面,你想什么,他就可以是什么!嘿嘿,看完阿麦当天,我马上炖了一大锅肉吃,第二天又炖了小排骨,既要脑补也要食补,大补特补!

    阿麦喜欢过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都是敌人。第一个以国仇家恨为借口杀了她的父母,第二个以家国大义为名给了她一刀。第一个铁定是炮灰,第二个有没有可能出现转机?阿麦不完美,但她很真实。作者将阿麦跟小常的几场周旋都写得耐人寻味,将阿麦的狡诈、心机、爱恨、挣扎表露无遗。两国交兵,各为其主,战火中的柔情能否敌过家国恩怨累累白骨那么多的杀戮?处于对立面的两个人能否走得出家国的禁锢,走向自己的天地?

    唐绍义是四个人对阿麦最真心的那一人,起初却并不在阿麦喜欢的人之列。他说过:“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一腔赤诚,始终跟阿麦站在统一战线,不离不弃舍命相随,会不会渐渐虏获芳心,让阿麦不知不觉的倾心于他?如果现实一些,跟这样的男人过日子是最舒服的选择。阿麦最后会选择跟她最有感觉的那个男人,还是选择爱自己最多的那个男人?

    战火熄灭后,阿麦到底情归何处?当看到最后一页,得知陈起自杀,商易之放阿麦远走,常钰青跟阿麦别过,关于本文的结局,貌似就是阿麦孤身寻芳踪去了,看起来像是个开放式结局,实则值得读者细心推敲。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我相信阿麦不会再是孤单一人,她是去一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找人找幸福去了。不想剧透,只做简单提示,注意细节:
    1.第634页,第10-19行,仔细看景色描写哦,且错过细节。
    2.第694页,第12-16行,某人暗示阿麦方向,阿麦听懂了。
    3.第695页,第9-14行,明确了阿麦去找人,找谁?细心的读者自己推理吧!

    看本文除了让人认识到战争的残酷,还更深层的思考战争的意义,让人反思到底是为谁而战?文中除了几个主角塑造的令人过目不忘,几个配角给人印象深刻,其一是阿麦军中管后勤的那个李某,还有军事徐静,小女子徐秀儿等,红花美艳,绿叶好看,红花绿叶,相得益彰,《阿麦从军》,大气天成!

    问一句,为什么阿麦不能做回女人?做个女帅又何妨!

    祝阿麦,大卖,特卖,狂卖,脱销卖!

    盼鲜橙,《太子妃升职记》完结,出版!
  •   一颗淡定的肠粉针对全书的评论,有yy与剧透,也许有小雷,慎入。
    ***
    看完了阿麦从军,心情一直在激荡着。
    这是一部传奇。
    这是一部女子从军的传奇。阿麦原是父母双全天真烂漫的闺中娇女,一夕之间失去所有,只能凭借身上为数不多的本领,苟全性命于乱世。阴差阳错间,她从军了,开始她的奋斗,只为站在同那人一样的高度,好问他一句“为什么”。军中艰险,刀剑无眼,在满身伤痕的她终于有机会将那句话问出口时,得到的答案却打乱了原本的设想。经过认真的思考之后,她有了新的奋斗——驱除鞑虏,恢复荣耀!
    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她从一介小兵做到战神,她的经历,造就了一部乱世女子自尊自爱自强不息的传奇。
    .
    这也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三个人的复仇。
    陈起的复仇是简单粗暴的。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无视亲情,湮灭爱情与抛却尊严,换得一个施展抱负的位置。可是,以暴制暴,用一个噩梦驱赶另一个,就算最终复仇成功,他仍旧活在无尽的谴责与噩梦中。
    齐涣的复仇是厚积薄发的。
    齐涣前二十几年的人生都活得相当压抑。被迫生活在另一个名字另一个身份之下,同仇人虚与委蛇,承载着来自长辈、来自追随者的压力,他的复仇人生早早的被规划好了,完全没有转身的余地与退缩的可能。为了复仇,他需要联合一切可能的力量,为蒙蔽仇人,他牺牲名誉,放弃爱情。尽管最后得到了那个原本该属于他的位置,可失去的东西却也是永远的失去了。——即使站在权力的顶峰,依然有无奈何,依然有求不得啊。
    阿麦的复仇是扬眉吐气的。
    阿麦从一开始的谨小慎微,到逐步建立自信,逐步自我壮大,吃尽了苦头。她也有取舍,有放弃,可是在选择之中未曾迷失本心。她没有以天下为己任的雄心,却用自己的力量最大限度的阻止了战乱的继续。她对待仇人的方法不是赶尽杀绝,不是折磨羞辱,而是凭自己的努力打败他。她最终惩罚了那人,也全了自己的家国大义,得以一身磊落地离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自在。
    不同的选择显示出不同的境界来。
    .
    最后,这是一部乱世中的爱情悲剧。
    阿麦和常钰青相爱却要不停算计他,徐秀儿同崔衍相爱却只能默默离开独自生下孩子:隔了国仇的两人想要走在一起太难太难。林则柔为齐涣苦等七年,将一个女子最好的年华用在辅佐心爱的男人的事业上,换来的却只是后位而不是一颗平等对待的相爱的心:帝王之爱不可求。只是这三个的女子,都没有自怨自艾,没有恼恨命运,而是积极乐观的让自己活得更好,让人不禁在痛恨乱世的同时深深敬佩她们: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子,也可有横扫千军的气魄,有宁为玉碎的决绝,有以柔克刚的坚韧。
    .
    阿麦从军,开篇引人入胜,行文紧凑有力,结局耐人寻味,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小说。不同于某些情节拖沓平铺直叙的小说,阿麦从军在高/潮之后戛然而止,该交代的却也都交代清楚了。这样的结局才是一个认真的作者应该给出的。我想鲜橙若是愿意,完全可以把最后一卷再扩写成一本书,相信也会十分精彩,可是那样的情节,还是“从军”的故事了么?把美好的意境与深沉的情感掰开嚼碎展露人前,可还能如同美妙的乐曲般余音袅袅绕梁三日?我善意的揣测那些说这本书“虎头蛇尾”,“烂尾”的读者们,他们更想要表达的是对阿麦的故事的依依不舍吧。抛开情绪化的发泄,相较那些让人读过之后全无遗憾却也全无印象的作品,我们若干年后回过头来看阿麦,会发现她依然拥有吸引人的魅力,这样的小说才堪称精品。
  •   一直一直很喜欢女伴男装的题材,一直一直很倾慕花木兰的飒爽英姿,但一直都没有这么一本合二为一的书让我感动,让我惊喜,让我欲罢不能。
    但,阿麦出现了,阿麦从军就是这样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先不说作者的文笔,光看行文之大气,感情之细腻,情节之跌宕就已经注定这是一本值五星的书了。阿麦,一个本因在父母宠爱中幸福过完一生的女孩,却在14岁那年,经历了家破人亡、死里逃生,改变了她单纯简单美好的生活,改变了她平顺安稳的人生,特殊的身份,天生的军事才能,注定了她伟大而不凡的一生。从她为了生存女扮男装开始,就拉开了她传奇人生的序幕。从一开始的“活下去就是她唯一的信念”到后来“为了守护父亲的尊严,为了亲自站在陈起面前问一声为什么”直到最后“为了家国天下,为了百姓安康”,她的心态一直在变,她从军的目的一直在变。一步步走来,得到的没有失去的多,虽然最终成为一代名将,创立了不世功勋,但她要的也不过是想寻个故人,一同赏春景。
    书中描写战争场面宏大,攻城守城真实生动,如身临其境,像在看一部色彩逼真的电影,不管是两军交战的残酷血腥,还是幕后场外的斗智斗法,都让人目不转睛,心随文动,好像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参与了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体会了每一次紧张的气氛,胜利的喜悦。文中涉及了大量的军事知识,兵法战略,可见作者知识面的广泛,作为一个女性作家,能把军事类文章写的如此真实恢弘,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了,所以,鲜橙,这个名字我记住了。
    文中虽然人物众多,但很难界定哪位才是真正的男主,毕竟,直到书的结尾,作者都没给大家个痛快。青梅竹马却害她家破人亡的陈起;识于危难,患难与共,相互扶持的大哥唐绍义;敌国将军、战场杀将常钰青;开国君主,曾经的上司商易之。各个都对她有情,可是这情在有些人眼里为了某个原因却是可以舍去的。很多人说陈起恋战权力,可我觉得他更多的是为了仇恨,仇恨让他放弃了养育之恩,仇恨让他舍弃了青梅竹马的感情。商易之对她也有情,可是敌不过他称霸帝位的野心,在皇权面前,阿麦只是麦穗,只是他征战沙场的有力武器。常钰青,一个坑杀了南夏15万士兵的杀将,即使他对阿麦倾心,可是横亘在他们之间是国仇家恨、是15万将士血淋淋的鲜血。只有唐绍义,他对阿麦的感情最单纯,毫无杂质。从一开始的患难相交,到后来的逐渐倾心,即使误以为阿麦是男人,依然愿意守候着她。他的心意也不过是 “等着你寻个最美的女子娶了之后我再娶妻。阿麦,只要你还没找到中意之人,大哥就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哪怕一辈子,大哥也陪着!”。很多人认为结局是开放性的,给人无限想象空间,可我却觉得,阿麦最后和谁在一起已不重了,她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包袱,过她想要的人生,是谁,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不管是谁,她都可以幸福了。毕竟这本书本身也不是言情。
    作者文笔优美,遣词幽默,但仍有很多地方塑造了平凡的英雄,让人感动的流泪:如
    杨墨临上战场前的强吻:“杨墨突然低低地笑了,压低声音说道:“亲也亲了,摸也摸了,你以后就是老杨家的媳妇了,要是你还有机会生孩子,别忘了让一个姓杨,给我们老杨家传个香火!”看到这我就知道他是要死了的,可是当知道“是日,狮虎口一战,江北军第七营第二队阻敌半日杀敌三百,队中六十七壮士皆壮烈牺牲,队正杨墨身中七创,断一臂,倚壁而亡,至死刀未离手。  ————《盛元记事》。”时还是眼眶红了。
    再如:王七临死前说的话“王七勉强露出些笑容来,呼吸渐弱,强撑着说道:“伍长是武安人,家里有个老娘,每月一两银子就够……老黄是锦官人,爹娘有兄弟照应着,媳妇带着个闺女,他说过媳妇若是愿意再走一步就由她去……若是愿意守……就拉她们娘俩一把。”  阿麦喉咙里梗地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点着头  “我是顺平王家庄人,家里就我一个儿子,我爹怕我在外面受欺负,给我起名叫王七,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上面有很多兄弟,就不敢欺负我了……”声音停了下来,王七喘了一阵气,勉强地从胸前掏出那块标识将军身份的铜牌,抖着手交入阿麦手中,才又说道:“我一直不肯改名字,就是怕我爹娘不知道我已经做了将军,他们只知道儿子叫王七……”。  王七的声音越来越小,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阿麦,”王七转向阿麦,眼神已经开始涣散,声音几不可闻,阿麦得把耳朵凑在他的嘴边才能模糊听到。“你……替我告诉他们……王七做到了将军,王七……”。  王七的嘴唇几次开合,到后来却只是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出来,终于全无了声息,头也缓缓地歪倒下来,沉沉地压在阿麦臂上,很沉,很沉……
    这些人看似微不足道,但都是阿麦从军路上患难与共的好兄弟,是战争的牺牲品,却也是无名英雄。作者在丝丝紧扣的情节安排中仍能突显每个人人物性格,可见功底不一般。
    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看一本书了,阿麦,加油。
  •   一直对鲜橙有印象,是看了她的纸书《和亲公主》后。快乐有爱的调调,却有一个令人难忘想骂人的悲惨结局。后来看了电子版的结局,才释然了,原来还有一个算得上喜剧的结局。这本《阿麦从军》开始看之前,也有人给“打预防针”,说是比较朦胧暗线的结局,也许鲜橙总是不肯给一个痛快而明朗的Happy Ending。

    转入正文,话说这是一本女儿从军的文。写的是穿二代女子阿麦(麦穗)由于机缘所迫,从军6年的故事。曾几何时,女强文成了一种潮流。所谓“女强文”,我定义为女子在文中占绝对优势主导地位,所有男人,包括男主在内均只起到陪衬烘托作用的文。这些女子均身怀绝艺,在自己的时代里风华绝代、挥斥方遒、巾帼不让须眉。或在政治、或在军事、或在经济,甚至在爱情方面都是绝对的主动方和控制方。我想这是现代提倡“男女平等”的一种折射吧。

    文中用了绝大部分篇幅描写了阿麦的军旅生涯。但这方面写的不枯燥,很有“亲民”的特点,比较适合阅读。在大的战争场面里,阿麦善于谋略智取。说到阿麦的性格里边有很多男性的特点:坚毅、果敢、目的性强、善于决断。而她又有女性的小小赖皮、狡猾。二者结合,难怪那些杰出的男性将领们溃不成军,缔造了阿麦“常胜将军”的传奇。我认为这是欣赏该文战争方面的一个显著的亮点。除了战争,文中写了很多军营生活,人物众多、个性鲜明,兄弟情、战友义,读起来也颇有趣有味。

    再说言情,早有人给定义为暧昧。是的,此文的言情很暧昧。几乎没有写阿麦的小女儿的情思。在情字面前,阿麦似在战场上那般果决、善于取舍、情不外露。这方面阿麦尤胜男子。

    说到情,就不得不八一八文中的男人们。听说有很多阿麦的粉丝,各自喜欢文中不同的男人,成立了阵营,互不服气谁应该和阿麦成为一对。在我,阿麦就是唐绍义的,而且只能是唐绍义的,这没有什么悬念。

    首先出局的是陈起。自他选择报仇、仕途之时起,他就和阿麦不可能了。虽然,他和阿麦似乎余情未了,但是,他不悔,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这般选择。下一个,商易之。他和她共处两年,亦敌亦友。分别四年。从一开始,两个人之间就阻隔着万里江山。商易之知道自己最在意的是什么,他的胸怀里满是国仇家恨、帝王之业。他眼中的阿麦是女子更是帅才。他要在得到天下之后,再得到阿麦。阿麦两次请辞,商易之放手,此生注定错过。再说常钰青,他在男配里“上位”呼声最高,也是激情戏分最多的。但是,作者很多次强调,两个人之间是不可能的,“家国”二字不可逾越。阿麦最在意的是什么?从军六年,最开始也许是个人的仇恨,可在那之后,是南夏的百姓,是“父辈的荣誉”。她或他每在战场上胜利一次,两人之间的距离就更远了一些。他们都不可能放弃自己最大的信仰,至少不会为了爱情而放弃。综上所述,上边三个男子均骨子里有一股子冷情,所想所愿也并非以情为主。阿麦身怀仇恨也有冷情的因素,她与他们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唐绍义是唯一肯为阿麦牺牲和放弃的。有战场,他替她上,一直无怨无悔,伴她左右。虽然对商易之的帝王业很不以为然,却愿意为阿麦坚持下去。更为了阿麦的田园梦想铺好道路。唐绍义就是一棵树,阿麦可以在树下乘凉、依靠、休息。当然,他也是有“木头疙瘩”的耿直、固执。于人情世故,唐绍义是不合格的,好在两个人最终的理想是一致的、合理的,未来的道路也是平坦的。

    最后,说说自己的遗憾。我自己总是认为女子太强了不好。女子自古是柔美的代名词。女性有女性独特的天责和优势。女性与男性根本没有谁高谁低的比法。如果女子非要在男人的领域里争锋,可以说是一种悲哀和不明智。第一册写的言情把握的更好些,如此发展下去,会是很不错的言情小说。但是,作者没有继续下去,在第二册又从头打到尾。从言情角度来看,这本书还是有没有发挥出来的遗憾。
  •   去年还是前年,我曾经非常非常想为常钰青写一篇长评来的,当时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个骄傲的男人了,可是这么久过去了,我居然忘记了初衷。于是,常钰青,我只好欠着你了。
    对常钰青,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开始就没喜欢过(先说好了,文都完结了常粉你们不许打人啊),从他与阿麦第一次交锋,就是那一箭,我就不喜欢他,也许是因为这个男人太骄傲了,虽然他有骄傲的资本,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个拽样。他屠城,他杀降,这些其实都是我不喜欢他的借口,我真正不喜欢他的,是他一直高高在上的态度。这文里所有的男人,陈起、商易之、杨墨、陆刚、张二蛋、徐静、林敏慎、张生,甚至姜成翼、卫兴,绍义不用说的,我都有好感,我都喜欢,却唯独不喜欢他。
    行文之初,陈起下令不得屠城,他却讽刺着说,“不论军纪”,是了,就是这种态度,目空一切,我就不喜欢他。他看不起陈起,不服陈起,因为陈起不过是靠献计上位,因为他觉得陈起不如他,他堂堂常门七子,家世无双,武功盖世,才华横溢,公子如玉,凭什么要在一个毫无军功建树的穷小子手下听令?而与阿麦的感情,他的骄傲也是这两人之间另一很大的阻力。阿麦不是常钰青那种骄傲的人,可她也有自己的傲骨,即便身无寸缕面对这个男人,阿麦仍然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畏怯。常钰青最初对阿麦,不屑居多,然而正是这个他一直不屑的女人,屡屡让他受挫,让他由不屑到注目到欣赏到喜欢到深爱到……可是因为骄傲,因为两人之间隔了太多东西,他没办法直接表达,就只能选择一次次地伤害。相爱相杀?阿麦面对这些,当然会毫不犹豫地放弃。阿麦喜欢他真的让我很意外,真的很意外,虽然两人之间每次相遇都是生死相搏,打斗极其精彩,可我却怎么都发现不了阿麦爱上常钰青的痕迹和理由。以阿麦当时的心境、目标和骄傲,我真的找不到阿麦喜欢常钰青的理由。对此不再评论了,橙子这样写有她的道理,我只好把那一段跳过,自欺欺人地权当没有看过罢。
    前面我说喜欢的男人中,陈起名列第一个。这个排名不分先后,想到哪个就写到哪个了。不过对陈起,三年前我确实是不讨厌的,甚至看了最初的文案我还以为这真的是青梅竹马相爱相杀的言情小说。陈起一直都是个输家,从他离开麦家开始,就注定了他悲剧一生的开始,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那一走,是放弃了他这一生中最珍贵最美好的东西。当然,没有他,便没有阿麦精彩传奇的一生,他是起因,他是引子,他是所有故事的开始。但我最初宁愿这只是一部平淡的种田小文,他和她,两小无猜,平安长大。
    很久前我评论过陈起,他是个可怜人。幼小的他亲眼见着母亲被敌国士兵一剑钉在地上,亲眼见着十三岁的姐姐被奸污……这样的孩子,心里怎么可能没有仇恨?仇恨让他失去方向,“不顾亲情,不顾恩义”。可以理解,但不被原谅,这就是陈起的悲剧人生。我不讨厌他,甚至同情他,是他对阿麦一直存着情爱,即便阿麦去刺杀他,他仍然温柔说,“只要你想杀我,我绝对不会还手。”因着这份温柔,我一直对陈起有一种别样情感,因着阿麦那句“陈起哥哥”,我对陈起从来不曾恨过。只是陈起在最后微微有些走了样子,让我再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他的阿麦”,彼时早已放下他了啊。
    商易之,是除绍义以外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而且在中间我居然还为了他移情别恋了,足可见这男人的魅力。只是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这样的男人绝不好托付终身,啊,他孙子除外!我对商易之的评论,从前的评论里反过来复过去说得太多了,现在反而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个男人,可以说是他成就了阿麦,有些读者对他鞭打阿麦耿耿于怀,其实响鼓也要重锤敲,如果没有他对阿麦的苛刻与算计,阿麦一个人是不会成长为传奇的。商易之是个好男人,这点从他对林则柔信守承诺这一点上就可看出,商易之也很深情,那么多年,他对阿麦仍然念念不忘。……我对他,已经辞穷了,就这样吧,期待他的后人能够演绎更美好的故事吧,也衷心祝愿他的“好圣孙”早日抱得美人归呐。
    对绍义,喜欢了整整三年,为他也写了很多东西,曾经的评论今天不想再拿来说了。别人对他的不喜欢与不看好的那些点,我就权当是偏见吧,而那些,恰恰是这男人让我最喜欢之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绍义从不是愚忠之人,他心里装的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康,这正与阿麦父亲的追求相一致,而阿麦父亲当初选择退隐,和如今绍义的死遁,正是异曲同工。绍义对阿麦的喜欢,是纯粹的爱,不因她的性别,不因她的才华,不因她的美貌,不因她的身体……选择绍义,不是因为他忠厚老实是居家必备之良男,是因为这个男人爱阿麦,因为这个男人从来不会伤害阿麦。“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就是这种温暖的感觉,和风细雨,侵肌入骨,阿麦不会不爱他。既然大家都YY,那我也YY一个,阿麦之所以说不知道,是因为她怕爱着她的常钰青听了伤心,听了受刺激,万一一醋之下挟持了她拐到北漠去就不好了,跑回来路那么远,很麻烦的。而且相见不如怀念,一个不知道,什么废话都省了,直接告别,再见,再也不见。SO,唐哥哥,阿麦其实是爱你的。SO,这其实是一个喜剧的结局,不过是个隐了些形的喜剧,需要像我这样,细细……YY。
    那么这样一看,我其实并不遗憾的,这样的结局,最好不过,最完美不过(借用,借用)。春天来了,阿麦与绍义的爱情还会远吗?他们,也会和当年的麦爸麦妈一样,平淡却幸福地生活吧,但愿就这样,一辈子。不要收养北漠的小孩,不要告诉他,那些过去的故事……
    一部关于战神的传奇,一部关于女人的史诗,感谢鲜橙历时三年为我们带来这样一部精彩大气的作品,期待鲜橙写出更多更好的书,我一直在你身边,不会走远。
    最后,感谢和我一起度过这三年的众多读者朋友,有你们,不寂寞。祝你们的生活与这结局一样,春暖花开,平安幸福。
    《阿麦从军》,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女子,最美的传奇,最后的战神。再见。
  •     女主阿麦“穿二代”,父母皆为穿越人。受到父母的影响耳濡目染的保留了现代人的思想特性。阿麦圆滑又精明,骨子里带着一股子的执着,当年全文还在网上连载的时候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小人物的真实感吸引我一头扎了进去,从而自我升职为“麦托”。    阿麦的从军非她所愿,只因一场无妄的牢狱之灾将她卷入戎马劻勷乱世纷争中,她非光风霁月,深明大义之人,她胆怯过,她贪生过,她无耻过,她狗腿过,蝼蚁尚且贪生,为人岂不惜命?乱世漂浮一切只为能好好的活下去。当她费劲心思想要逃脱的时候,却因一个名字改变了她逃跑的初衷,当她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暗暗起誓要得到声望,地位,军权,她要和此人站在同一高度。从而从一个平凡孤女,女扮男装的走上了从军之路,一步一步成长为铁血战神的传奇历程。    橙子的文笔大气而洒脱,笔触又不失女子的温婉绰约。点点笔墨着于战争描写已挥洒其磅礴大度金戈铁马之势。铺陈清晰,情节利爽。这是一本荡气回肠的传奇小说,有爱情,有兄弟情,有血有肉,有家有国,有情义,有私心。其中不乏让读者砰然心跳的感情描写。诙谐的文笔,严谨的故事,从战略布局,到朝堂变幻,橙子用她的心笔为我们耕织了一个风云变幻,热血大气的战争故事。    全文热议不休的四大男主,商易之:宝剑锋从磨砺出,他之于就是阿麦的那块磨刀石。。。他可以轻言“阿麦,我既能成你,便也能败你”。唐绍义:忠厚正直,刚正不阿,和阿麦有过生死共患难的过命之情,从军只为保家卫国。常钰青:出身北漠将门世家,真正的天之骄子,阿麦战场上的敌手。陈起:青梅竹马,阿麦的初恋,阿麦一夕家破的元凶。也是阿麦走上从军之路最初动力。天下大义,爱恨纠缠,他们该何去何从??    在网络言情小说盛产快餐的时代,“阿麦”实属奇葩,不媚俗,不媚市。    阿麦,大麦!!!!!!!!!
  •   首先,我要说的是,我并不是个耐心蹲坑的人。
    朋友推荐了《阿麦》的时候,好像还是09年,那时候文章未完结,我于是说等完结了我再来看。可一等,没有想到竟然是三年。
    前几日买到了书,捧卷细读,相逢恨晚。
    作者对于全文架构和情节的把握,全然的从容不迫兼有气贯长虹之势。
    以至于让我对于结局那个我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收尾反而看淡了许多。
    如同作者所言,她要写的是一个女子的传奇,巾帼不让须眉的一段传奇。
    有着不输男儿的铮铮铁骨和豪情万千。
    这个传奇是大夏未曾一败的“战神”如何成长的过程。
    刚开始阿麦的出现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坚强聪颖的印象,带着几分机敏和磊落。只是想要在乱世中努力活下去。
    纵使随着情节逐渐铺陈展开,我们看到了她心里那道血淋淋的伤口,父母之死,爱人之叛,噬骨之恨……
    这样颠沛流离,即使未曾愿作浮萍飘絮,可惜仍旧身不由己。
    隔着那前尘往事、烽火连天,她依旧努力小心翼翼地在乱世烽火下想要活着。
    始终记得母亲临终之言——阿麦,你要好好活着。
    她只是个小人物,担不起这家国天下,甚至连徐秀儿这个一个柔弱女子她也是不愿意去负担的。
    她自私得坦坦荡荡,于是在徐静和商易之想要培养她的时候毅然求去。
    但是命运偏偏让人无法设防。
    她站在那里,听到北漠征南大元帅的名字的时候,那样用尽全力刻意遗忘的恨意从裂开的心口喷涌而出了。
    陈起陈起……
    那是曾经相依相伴了八年的人;曾经誓言非君不嫁的人;也是杀害了父母的人……
    本就是不共戴天之仇,偏偏掺杂着那样的爱恨纠葛。
    作者笔下的阿麦,可以说是从这一刻开始翻开了那一篇惊心动魄的山河征途。
    她毅然从军,跪求商易之留下她。从一个只有编号的步兵迅速成长成江北人人敬重的“麦帅”。
    守着这江北国土,黎民百姓,寸步不退。
    她可以为民绝情,为国弃爱。
    阿麦作为一个穿二代,作者让我们看到的绝不是矫情小白无知的女主角,而用着鲜活流畅的文字点滴刻画出了这个女孩聪慧坚韧刚强的内在。
    一个女人也可以开疆辟土戎马倥偬保家卫国。
    这条路,即使身边一个又一个挚友亲朋血染征途,她也没有后悔过。
    兵戈扰攘,白骨露野。
    她将那颗心炼成了铜皮铁骨。
    最后,当陈起终于站在她面前恳求她的时候,她也终于懂得了父亲,可以坦然以告——陈起,我是南夏人。
    她是南夏人。
    她的身后是南夏的秀丽山河,容不得你北漠半分觊觎侵犯。
    所以她可以放过北漠的百姓,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踏入我南夏的北漠兵卒。
    这是我的家我的国,由我守护牢不可固。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人人皆知,朝代更迭,兴亡皆是百姓苦。功成名就,万里河山架着都是森森白骨。
    可千百年来依旧不能参透人心贪欲。
    商易之要的不过是他的皇位江山,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不会是阿麦的归宿。
    只不过他是真小人,这江山他要的理直气壮。
    他许她兵权帅位,她诺他江山依旧。
    两不相欠。
    其实这本书中我一直觉得真的过于心软和善良的却是唐绍义。
    从一开始的出场,一念之仁留下了阿麦的命,到后来千里奔波护卫托孤,几次三番将唯一的长剑留给了阿麦。
    即使带领着江北骑兵一步步成为四国名将,他也从未丢掉过自己的血性和正直。
    再说常钰青,我想,这个少年成名桀骜不驯的北漠“杀将”是真正喜欢阿麦的。
    可是再喜欢又能怎么样?
    他们隔着彼此的国仇家恨,成了永难跨越的沟壑。
    唯有用誓言可许得一个来生。

    人生如白驹过隙,死不足恨,但夙心往志,求闻于世矣。

  •   话说,当大家在网上热火朝天地谈论阿麦时,我有些愣头愣脑地顺着群里麦粉的介绍,先于6月9日看了《成均馆绯闻》的电视剧,这个时候阿麦还没上市,听说都是女扮男装的戏码,那就先垫垫自己的好奇心。结果成均馆精美的画面,紧凑的剧情,帅哥一抓一把的组合,让我彻底疯迷。对阿麦的期待,可以说是更上一层楼。

    7月19日,我终于还算平静地翻开了这套书。
    说实话,第一章的平淡和阿麦的懦弱让我看着有些灰心,成均馆的高标准更让我失望之情无处可躲。到群里狂嚎了两次,问题是这个第一章看得我困——睡着了。群里姐妹惊呼连连,“看阿麦还有睡着的!”可不是,人家不是才看了第一章,没有王子公主,没有灰姑娘,没有帅哥美女,没有爱的死去活来的第一章。整整把书搁置了,内心有些抗拒地说,因为从前有过大家都看好的XXX、XXX等书,我看着很是鸡肋,所以这本书难免有些胆怯了。
    看爱情小说,没了自信,是很要命的事。谁曾想,更要命的还在后面。

    7月23日星期六,如常,这天要带不去幼儿园的儿子去婆婆家。我大义凌然地背上了阿麦,雪白的书皮掩住了阿麦粉色的身形,我的想法很简单,莫让书再停留在第23页了,寻找突破口突出重围。因为曾经有过在婆婆家看《且试天下》的经验,在相对“艰苦”的阅读环境里打开了战争爱情的新局面。书背去了,昏睡一下午的我,背着背包和包里的阿麦,还有婆婆拿的一饭盒排骨,回了家。排骨是送给妈妈的,当我把饭盒从包里拿出来,列位看官,被包裹了一个塑料袋的饭盒下,是我被染成褐色的阿麦!
    暴跳!一片雪白上半个手掌的污渍,带着咸咸的鲜鲜的汤,爱书如老婆的我忍无可忍扒下了阿麦的衣服,粉红色得见天日,以至后来在我的书堆里,阿麦上册成了一道风景线,因为其它书都是银装素裹,只有它分外妖娆。被阴了21页的阿麦,怎能不让人心存愧疚。然而愧疚不等于抛开心中的包袱往下读,就像大多数男人的愧疚不会产生爱情一样。阿麦依然停留在第23页,N个夜晚独眠。

    7月28日星期四,在姐妹们疯狂到我家扫荡了一天之后,这个可爱的星期四我终于瘫痪似的躺在床上疯狂地看《我陪女儿学英语》。同时翻开了《从读心的到攻心》、《家庭成就孩子》和《果汁男孩杨自然》,阅读出现了楚云飞打小日本时说的梯次配置,一本行为学专著,一本教育类、一本少儿文学,当然同时被拿起的还有久违的阿麦。空白了10天的言情小说阵营,终于注进了强有力的一针。
    这一天书签从23页终于跳到了86页,书中也终于出现了第一个让我关注的帅男——商易之。然而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主角控,我一早就知道这个小商同志跟男主不沾边,总在群里听大家喊小唐和小常,知道这两个人才是可以竞争主角的人。紧随着的疑问就来了,难道从文中一开始就出现的唐绍义就是传说中的“小唐”,那也太……不惹眼了。而姓常的人难道是只提了一提,却与阿麦属于对立面的常钰青?下令屠城的小子,被称为杀将的小子,另一男主?
    盘旋着的疑问让我哪里知道,这个男主之争正是全书对我来说的要命所在,对于一个男主控最残忍的事,开始了。

    8月1日星期一,战争全面爆发。一口气把书看到574页,凝住脚步。慨叹有三:
    战争也可以成为言情的主要情节
    女人也可以从基层做起成为战神
    男主也可以最终没得到女主的人
    战争爱情的文,最早看的是《且试天下》,很多人都反映且试爱情写得太少,但对比阿麦,且试还算多的,男女主的互动更是够过瘾。然而这部阿麦如果你说小唐是男主,那男女主几乎找不到超过两行以上的感情互动;除非说小常是男主,男女主的暧昧、激情、纠结,爱情戏才能算有。所以对于我这样的男主控,就纠结了。
    据说最后得到阿麦的是小唐,如果按照言情小说定律:得女主着,为男主。小唐是当之无愧的男主,然而这本书作者打破了男主的传统,最后没有得到阿麦的小常是全书和阿麦最有感情纠葛的男人。从小常和阿麦第一次对手戏,阿麦就褪去了全身衣物……,在165页,这本以描写战争为主却打女性阅读牌的小说终于有了情色的印记。
    后来看,似乎阿麦和小常一见面总有些衣不蔽体的情节,咳咳,这抹终没有结果的艳色,绚烂在两国国家大义的崖边,激荡着读者的心魂。似乎有阻碍的恋情更有助于推进情节,跨越国仇一对互相算计却又难掩吸引的男女在生死之间,总在最后拉对方一把,无论是在滔滔的河水中,千军万马的围困下,还是面对两国之战不可跨越的鸿渠,当小常说让阿麦嫁给他时,一切已经不需要什么结局,一个男人的心在这里足矣。不管是阴谋还是诡计,当阿麦主动吻上小常,说:“只求下一世,你不再是常钰青,我也不是麦穗。”时,情写到这个份上,就算阿麦跟了小唐又怎么样!我彻彻底底成了肠粉。第一次我认为没有得到女主的男人,也能是男主。
    突然想起王菲的《不留》:
    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
    我把思念给了你,时间给了他
    我把距离给了你,呼吸给了他
    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
    我把电影票给了你,座位给了他
    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
    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
    ……
    说的很像阿麦了,作为一个肠粉,满怀美好愿望希望阿麦心里想的是小常。婚姻和爱情从来就是两回事。

    8月2日星期二,一白天没看阿麦,逃避阿麦,最重要的是逃避那个结局。晚上,书的结局,跳着看了过去,只挑有小常和阿麦的地方,读完。
    读完,还想说的只有一句:向本书的作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8月3日星期三,酝酿N天的评,终于写完。
  •   ——麦与常,相爱相杀的一对。
    如果说陈起的背叛是阿麦从军的诱因,商易之的成全是阿麦成功的基石,唐绍义无怨无悔的付出是阿麦前进的助力,那么常钰青这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就是造就麦帅的一缕东风。我在前面的评里面提过,“倘若麦穗遇到的对手是周志忍,那麦帅十分有可能被不懂得怜香惜玉的老将军扼死在麦芽阶段;倘若对手是仇人陈起呢,又可能会被从前的感情扰乱了心神;愣头青小崔和稳重的常家小十一弱了些,不足以激发出阿麦的潜能。常钰青,他够强大,但毕竟年轻,年轻的男人,一个是会有些自负,尤其他年少成名,另一个是,容易动情。这两个弱点被麦穗利用得淋漓尽致,抵消了他的强大,也让我们的小麦子有机会茁壮的成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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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麦和常钰青在最好的年纪里相遇,又在相互的碰撞中成长,两人对对方产生了惺惺相惜的赞许,还有微妙的不可言说的男女之情,这个过程是美好的。
    阿麦和常钰青中间隔了家国大义民族仇恨,战场上无法避免的死伤是两个人无法放下的包袱,这个包袱是如此沉重,它带来的伤害已经无法用爱来掩盖,这个结局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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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陈起,阿麦这个原本没有家国概念的穿越者后代被迫选择了自己的立场——南夏。那么,必然与常钰青成为不可调和的敌对双方,虽然我们之前抱有幻想,觉得那矛盾总是能解决的吧,毕竟,这是小说啊,这是女性小说啊,不是说有金手指这种东西的么?没想到应了一位筒子的话,鲜橙大人果然“不媚市”,愣是把血淋淋的现实剥开来放在我们肠粉的眼前——十一郎死了,王七死了,阿麦和常钰青,再也回不去了!这才是真正的战争,那个前一秒还在你眼前眉开眼笑的人,一转身就血肉模糊,处在战争中的年轻的阿麦,小常,小唐,还有小商,需要怎样强大的内心啊!宛江边小唐在发现阿麦落水几无生还可能时那颓唐的背影,乌兰山中小商把明明心爱的阿麦送入死局时内心的纠结,至今回想起来犹扼腕心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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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力挺常钰青?因为他有外表,有能力,最重要的是有豁达的性格,清醒的头脑,拿得起放得下,赢得起,也输得起。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让我们肠粉没有办法不去喜欢。至于他所作的那些军事决定,那个太专业,而且也有些时代局限,不是我这种生在和平年代的小白女生可以置评的,是非对错就让专业的人们去评说吧。喜欢上一个人,是不需要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可在不可逆转的现实面前,喜欢和爱却又都是苍白的。周瑜和诸葛亮相互激赏不(源自小说《三国演义》)?李云龙和楚云飞是好哥们不(源自电视剧《亮剑》)?可是阵营不同,对再喜欢再欣赏的人也要算计,甚至要算计一辈子,所谓白首相知犹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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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爱相杀这个词,源出耽美文学,可我觉得放在麦常这里同样适用,因为阿麦原本就不是困在情爱之中的女子,她对生活有更高的追求,她并不输于任何同时代的男子,她也有和常钰青相爱相杀的本钱。只是,尽管可以想明白这一切,我还是会觉得隐隐的心痛,可能就是因为这结果太现实了吧,相互喜欢的两人,却阴差阳错不能够走到一起,这难道不是一个悲剧么?的确,爱情不是全部,但,爱情却是人生不可或缺的环节,套用一句俗话,爱情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爱情却是万万不能的。在此,只能期待,尚且年轻的阿麦在其之后的人生中,找到新的真爱,幸福美满。
  •   从09年年初至今追阿麦从军,整整一年过去,我庆幸自己在鲜橙休息时没有放弃此文,一直的坚守现在得到了作者勤劳写作的回报,首先感谢鲜橙带给我们这么好的故事,这么鲜明的人物。

    一直以来,将女子作为主角来写往往容易落入言情的俗套漩涡无法自拔,但作者给我们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豪情万丈的战争画卷,在这里,没有扭捏绵长的儿女情长,没有割舍不掉的缠绵悱恻,通篇充斥这一股军营里的兄弟豪情,战场上的无情厮杀,现实生活中的无奈取舍等等,让人不得不跳出一般古代言情文的大框框,重新看待此文,重新认识女主。

    鲜橙最深入人心的地方是,她笔下的阿麦,不管她日后会有多么大的成就和功勋,但她依旧是个有血有肉的少女,不是什么万能的女主,她虽机敏,聪慧,但也怕死,胆小,关键时刻却仍能挺身而出,救唐邵义于危难之中,不得不说,那时候的阿麦是块上好的璞玉,未经雕琢,但仍不失其耀眼风华,小人物创造大时代,本文与其说是对阿麦从军过程的纪实,不如说的小女子阿麦走上一代沙场名将道路的成长史,血泪史!

    原本拥有一个幸福家庭的阿麦,本应过着平常女孩一般的悠闲生活,快乐的长大,幸福的嫁人,但是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年纪轻轻的阿麦痛失双亲,不得已的开始逃亡生活,她可以剃头发,熏嗓子,但她从没想过轻生,这一点得归功于阿麦的父母,她对生活的热情从没有减少过,即使心痛难当,但也没有被报仇蒙蔽了双眼,见到陈起,也只是执着于一句为什么?阿麦没有大志向,投身军营也没有什么忠君报国的大理想,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只有军营才是个安身之所。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
    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
    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
    黄城足今古,白骨乱蓬篙.

    军营的生活的枯燥乏味的,除了日常的艰苦训练,还得时刻面对死亡的考验,但是也是在这军营里,阿麦认识了形形□的人,开创了另一片天地。老谋深算的徐静,韬光养晦的商易之,刚正不阿的唐绍义,善良憨厚的张二蛋,英勇就义的杨墨,骁勇善战的常钰青等等,个个都是性格鲜明,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物形象,在这里不得不佩服鲜橙在人物形象上进行的大量描写,使人闭目掩卷仍能在自己脑中勾画出每个人的音容笑貌!

    阿麦就是在那一场场腥风血雨的浴血厮杀中成长起来的,她有情意,有担当,有胆识,有计谋,真真是爱不得,又恨不得!。

    鲜衣怒马,明眸皓齿,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谱写一曲烽火硝烟,驰骋沙场的壮丽战歌如此女子,怎能不让人心折、惊艳??。

    阿麦,惟愿你永怀一颗赤诚之心,找到真心相待之人,届时策马引歌,笑傲红尘,活个舒服自在便可!
  •   看评论区里肠粉糖粉争论得热火朝天到底最后阿麦花落谁家,忍不住来说几句我的看法。
    首先,看过全书的应该很清楚,阿麦虽然喜欢过小常(注意阿麦原话用的是过去时)而小常也喜欢阿麦,但两人都是立场重于感情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
    小常对陈起明确地说了,在她之前我选择家国,在她之后我还是选择家国。作为北漠世家子,小常可从来没说过要隐居,即使和阿麦在一起了,也是会继续他在北漠的仕途的。向阿麦求婚的时候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他希望阿麦以自己女人的身份存在,由自己来保护,家人不同意的话大不了在外置宅院。。。这和金屋藏娇有什么区别?在万人之上的阿麦,连对南夏皇帝都不屑的阿麦,能接受这样的生活?借用阿麦对小商说的话,从小卒一路爬到江北军元帅,都是自己一刀一枪豁出性命拼出来的,为民绝情、为国弃爱,成就了巨大的功业,最后的结局难道就是隐姓埋名跟着一个男人在敌窝低调过生活,周围死敌环伺,要靠这个男人的庇护才能保平安?不要说什么两情相悦真爱无敌。阿麦问小常,如果要你独身一人跟着我去南夏呢?小常沉默。小常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样为爱牺牲,为什么要让阿麦来牺牲?
    当然,就私人感情而言,小常对阿麦是比阿麦对小常真心的。堂堂北漠杀将,因为动了真情,一次又一次被阿麦骗,但仍然一次又一次放阿麦活命。但这是为什么?小常世家之子,有家族作为后盾,即使兵败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又和北漠统帅陈起有矛盾;战事是北漠侵略南夏,北漠拓展疆土,南夏保家卫国。哪边更加生死存亡,一清二楚。小常和阿麦谁更艰难,也一清二楚。
    阿麦对小常不是没有感动,然而爱情对于她是奢侈品。小商一句话点醒了阿麦:对于男人来说,再多的私情也比不上家国二字。阿麦有什么?一刀一枪豁出性命拼出来的元帅,一个不小心就死无葬身之地。如果阿麦讲感情,对小常不忍,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阿麦在小常为他吸毒针而产生悸动的时候脑中略过了一个个战死的同僚,再睁开眼的时候感动已经不在,眼里只有淡漠。立场的绝大差异,造成阿麦和小常单独相处的所有时候都是在算计,感情的表露也都半真半假(看最后一次就知道了)。阿麦自己说的,她为民绝情、为国弃爱。情已经绝了,爱也已经弃了。连同一阵营还共过无数次患难的唐绍义遇险的时候她都是以大局为重,宁可耽误了时间造成唐的战死(当时可不知道是假死),难道读者还不明白阿麦早已把情和爱全都置之度外?难道还不明白阿麦是不可能脑袋抽疯跟着小常去北漠过小日子的?本文是传奇,不是言情,在改朝换代两国征战的时代背景下,在家破人亡的个人悲剧下,一切情情爱爱都是灰尘而已。阿麦如果是个爱情至上的小女子,这个故事就不会存在了。
    再说小唐。阿麦对小唐有没有男女之情?很难说。可能还是兄弟情多一点。但是多年来眼见对方对自己毫无保留的信任,全心全意的关照,不敢正视的深情,兄弟情发生转化也不是不可能。在全文最后一部分,阿麦在牵涉到小唐的事情上,情绪已经开始不一样。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在阿麦的感情天平上(此感情为广义的感情),作为大哥,战友,可完全信赖的伙伴,小唐是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的,说是活人中的第一人也不为过。小常虽然有动心,但确实互相算计的敌人。徐静,张生,林敏慎,小商,这些人对于阿麦都是在合作中多多少少需要计算和提防的,唯有小唐,对于阿麦来说是完完全全的自己人。

    全书的结局,阿麦要去一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的地方寻访故人。故人自然是小唐了。寻到了故人会怎么样?橙子没说,我觉得也没必要说。阿麦虽然才二十多岁,但她的经历是普通人几辈子也经历不了的。所谓千帆过尽,返璞归真。小儿女的感情对阿麦来说,早就终结于陈起杀父杀母屠村的那个夜晚。经历过了厮杀,计谋,欺骗,爱过也恨过,见到无数人被杀也杀了无数人,对于阿麦来说,完完全全自己人并且在不出仕这一点上志同道合的小唐,难道不是浪迹天涯最合适的伙伴么?
    大家言情看得多了总觉得爱情最重要,其实同本文描述的种种波澜壮阔比起来,爱情算什么呢?阿麦的成长才是橙子想表达的啊!
  •   呃,橙子我米有别的意思的,你真的不用向我道歉,这样会让我很不自在的,我说出去就舒服了,你无视我吧……
    四个人谁都不是炮灰,他们都得到了想要得到的,那么,他们到底想要什么呢?
    陈起.
    他要的是什么?权力?地位?国仇家恨?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后来的自己要的是什么吧,他也会迷茫。最初我相信他是因为仇恨而活,但是当战争的残酷一点点显现的时候,当无数无辜的人像当初他的家人一样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就会迷茫,他要的,不是冤冤相报,不是世代累积的仇恨,他要的,只是以暴制暴,他想以战争平息仇恨,他想以这种方式让更多人获得和平,只是,选错了方法。他和阿麦一家生活在一起的八年,是快乐的,因为他不知道抚养他长大的那个男人是南夏靖国公,是他所在的民族的敌人,是导致他的亲人相继死在面前的元凶,是纵容那些士兵在他面前奸污他姐姐的至高领导者,所以后来他会挣扎在两个恶梦之间。他对靖国公夫妇无疑是感激的,否则他不会痛苦,但这种感激无法替代失去亲人的痛苦,没有什么比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死在自己眼前更残忍,没有什么比姐妹在眼前惨遭□更让人感到耻辱,这种恨注定了他要走上这样一条路。陈起,我理解,我理解的,只是,年少的他还是偏执了,他固执地认为是阿麦的父亲造成了这一切,他认为杀了一个麦爸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了,错了,他错了,战争这种事,从来就不是某个人可以支配的。他该恨的,是那个多舛的时代,是生不逢时。我想,陈起最初想要的,不是权力,也不会是地位,他要的,是一种安宁和平的生活。他用暴力的手段平复暴力,想得到最初的安宁,却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至于后来他要什么,已经不是他自己能够左右得了的了,在其位,便要谋其政,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他爱阿麦,我想这些男人中,他是最爱阿麦的,“他曾无数次想过她出现在他面前时的情景,他是紧紧地把她抱入怀里还是要狠狠地亲她?”只是,阿麦和他之间,隔的已不仅仅是家恨,还有国仇,他们再见面时,是对手,是敌人,除非有一天,他们都能领会到靖国公当初退隐的心情,才会再站在一起。
    唐绍义.
    他要的是什么?从前,他只是汉堡城中一个小小的校尉,不喜文,擅武,边境惊变改变了他的一生。开始他只是单纯地想为殉国的城守大人保住一丝血脉,守住他能守住的一些东西,可战争面前,他只是个弱者。而后来骨子里的军人天性让他选择了笑傲沙场,这个人,忠肝义胆,血性耿直,有情有义,却又不失天真。即便在做了将军后,他仍期盼着这是一场梦,他宁愿自己还是当初汉堡城中小小的校尉,只要兄弟们还在他的面前,活蹦乱跳。那时他要的,不是功名,也不是权力,他要的,只是一种有酒有情的生活;战争改变了很多人,唐绍义也不例外,我想后来他要的,是驰骋沙场,保家卫国,是马革裹尸,虽死犹荣的军人责任感。他和阿麦对生命对生活的看法完全不同,唐绍义无疑是热血的,无私的,最容易被当权者利用的。他要的东西太大,却太单纯,他太男人,男人到非常大男人,我是宁愿他一直都不知道阿麦的身份的,这对他来说,不是幸事,是打击。我喜欢小唐,这个男人天生就让女人感到踏实,感到安全,女人跟他在一起会觉得幸福,可是阿麦要的不是他。
    常钰青.
    他要的是什么?“北漠骑兵主将常钰青一战成名,用十五万颗南夏士兵的头颅铺就了他的名将之路,世称 “杀将”。”常钰青,出身将门,他要的,自然是名。他离开家门出征那一刻起,抱的便是这样的想法,将门也需要用他的成就来继续光耀门楣,比起上面说到的两个人,他的目标明确而坚定,一切阻挡他成名的人或事都会被他铲平,他享受着成名过程中的一切随心所欲的快感,比如,屠城,比如,杀人。阿麦是他的意料之外,阿麦是他命里注定的克星,遍数全文,他和阿麦的每一次相遇都是生死相搏。第一次汉堡城墙上的飞箭,后来豫州城中的短兵相接,再后来乌兰山里的两军阵前,现如今的狭路相逢……每一次常钰青都是想要了阿麦的命的,可是每一次都会被她死里逃生,常钰青不是不恼恨阿麦的,这个女人让他的名将之路愈加坎坷,让他的杀将之名一次又一次蒙尘。于是,他要的,也渐会发生变化,他要的,不再单单是成名,他要打败这个女人,彻底打败这个女人。他以为羞辱她可以让自己好过,但是他发现那更让他觉得狂躁,因为这个女人对生命比对自尊更看得紧,她不同于唐绍义商易之那样的军人。他杀不了她,羞辱她却只让自己更难过,这个女人注定是块铁板,他,这辈子都踢不动的铁板。他要的名最终会得到,但是如果他要阿麦,他就得舍弃更多,他的家族怎么容许他娶南夏的战神?他的国家怎么容许南夏战神存在于自己的国土之上?他的自尊又怎么容许他接受对手为妻?他要娶阿麦,就要放弃已有的一切,那么他要的和他将得到的便会相悖,他要怎么选择?他会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家族放弃功名放弃国家吗?肯定不会。
    商易之.
    他要的是什么?最早我以为他真的只是个纨绔子弟,浪荡公子,可战争让我看出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身上背负的,不比任何一个人少,窃国之恨,杀父之仇,他能隐忍至今,实属不易。如果没有这场战争,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或许会是一场华丽的宫斗大戏,但是这场战争成全了他,成全了他复国登基之愿。他要的其实最简单,或者说他要的最容易明了,皇位,天下,江山,权力,所有。阿麦于他不是不想要,是他要不起,用陈起的话说,“我知道我的阿麦从来就不是笼中的小鸟,所以我不能关着她,所以我得放她飞。”商易之爱阿麦的话,就只能让她飞,深宫大院只会让阿麦渐渐枯萎。我也喜欢小商,喜欢他背负责任时仍明大义,喜欢他情动却不自知的闷骚,喜欢他的执著,喜欢他的隐忍,但我也知道,他要的,和阿麦还是矛盾的。
    前面看的好多已经记不太清了,写得不一定那么准确,不过是我个人对这四个男人的看法。橙子说,他们都不会是炮灰,他们要的都会得到,可这四个男人,现在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要阿麦的。虽然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虽然橙子说,这不单单是一篇言情戏,这是一个女人的成长史诗,可女人总会有一个归宿,尤其是阿麦,我希望她幸福。
  •   此文中麦粉们热议的所谓“四大男主“,其实叫“四大男配”可能更加合适。在等更期间,忍不住又复习了一遍,在此就评一评这几个男配吧。
    1、 陈起。不喜欢此人。由于自小的遭遇,此人心中满是仇恨,又对权势充满欲望。有些本事,但为了权势做低伏小,实在不是大男人所为。以国仇家恨的名义,杀了将自己抚养长大的养父母,其实不过是惧怕靖国公的威名,又或者是拿着靖国公的人头做了北漠小皇帝那的敲门砖,从而以如此年纪,未有军功的身份而执北漠征南军的帅印,进而实现自己的野心。陈起实在是个无耻小人,就算是仇恨曾为南夏军队统帅的靖国公,可又为什么连自己的养母也杀了呢?!
    2、 商易之。说实话,我还蛮欣赏他的,虽然他并不适合作老公。商易之很帅,风流倜傥,有野心,有抱负,会识人,会用人,有心胸,有本事,箭术超一流,有谋略,既能韬晦,又能在关键时候以身犯险,他做皇帝比齐景强太多了,有这样的皇帝也是天下百姓之福。有的筒子看不上他利用阿麦,其实要说利用也是他们两人互相利用而已。商易之要利用阿麦的才华来掌控军队,驱逐北漠军队,从《太子妃升职记》中得到的讯息:阿麦的江北军应该是一直在同北漠作战,并未在商易之争天下的时候参与南夏内战(成祖称帝的第三年,南夏军队才和江北军南北夹击,收复江北失地的)。而阿麦则是利用商易之的权势,更快地实现自己的目标-----达到与陈起一样的高度,捍卫父辈的荣耀。
    商易之这样的人,放在现代职场上也是一个好上司了。试想:一个女人如果遇到这样的上司,是不是该偷笑了?一方面给女下属充分的空间施展才华,另一方面,明明对女下属有意,却能极力克制自己,甚至连关心的语气都不轻意流露,更不用说借势骚扰了。大家说说,这样的上司上哪找啊?
    我有时候觉得,商易之是最了解阿麦的人,从他让林敏慎给阿麦带回的东西就可见一斑。而阿麦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商易之面前不自觉地有些惧怕。阿麦也应该知道商对她有情,阿麦不愿在商易之面前低声下气(鞭责时,不愿求饶;交心后,极力拍打膝盖上的灰尘),是为什么呢?我的理解是阿麦在多年逃亡生涯之后,终于找到了让自己有尊严地活着的道路,但是,可不可以认为阿麦对商易之有那么些不同呢?
    无论是从商和麦二人的角度分析,还是从雷人的《夏宫秘史》来看,商和麦都只是上级和下属之间的关系,当然中间或许有点小小的暧昧。嘿嘿(不可否认,我有点小小的恶趣味)。
    3、 常钰青。我坚决反对他做男主,不相信他是最后陪在阿麦身边的人。常钰青和阿麦之间隔了太多的鲜血、太多的人命。常钰青一出场就杀了15万南夏援军(这还不算在靖阳杀的),其中6万是战俘。我从心底里反对这种非人道的行为。但是想一想当时是冷兵器时代,北漠所实行的又是快速穿插,长途奔袭的战略,这么多战俘实在是没办法处置,不象现代,多架几挺机枪就行。但常钰青在汉堡屠城的举动,就实在是过分了(文中常下的军令是“不论军纪”,实际上就是屠城),汉堡小城,在解决了守军之后,常钰青只要派个3000人就可以守住,在当时,南夏军队在江北只在靖阳、泰兴、豫州以及青州等地有大量驻军,其中泰兴被围,青州尚远,靖阳援军乃是常钰青袭击的目标,豫州军只有三万,就算来攻打汉堡,也不会一时三刻就能攻下来,而且把豫州军拖在汉堡之地,对北漠军拿下豫州不是更有利吗?常钰青对阿麦的解释完全站不住脚。屠城的举动真实暴露了他嗜杀的本性。如果不是遇见了阿麦,如果不是受阿麦所激,常钰青很可能驱逐南夏百姓攻打青州。常钰青此人正如阿麦所说是□控的利剑,但此剑过于锋利了。
    常钰青虽视南夏百姓如草芥,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常钰青又是一位绅士,他在豫州捉住阿麦时,本以为阿麦是男子,所以想扯开阿麦衣襟给大家看,但当他发现阿麦乃是货真价实的女人时,立刻用披风把阿麦遮住,展现出他绅士的一面,此后,他受伤,被阿麦劫持,彻底激起了他的征服欲望,这才有了后来他对阿麦的用情。如果不看常钰青之前的杀戮,仅看他与阿麦的相处,确实很让人心动,所以阿麦有所动心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阿麦真地能对常用情吗?我觉得不能!因为阿麦个人可以无家无国,可以忽略常钰青的过往,但随着阿麦成长为麦帅,她的袍泽、她的战友、她的朋友、为了护她可以毫不犹豫挡在她身前的兄弟相继死于敌军之手后,她还能仅仅着眼于自己的小小的儿女情长吗?更何况,无论男女,一生之中遇到可以让自己动心之人肯定不止一个,但最后能够发展出爱情的,则少之又少,有时候是距离,有时候是环境,有时候是其他一些小事就可以把爱情的幼苗扼杀,而在阿麦和常钰青之间隔着的又何止是这些。有些常粉寄希望于常钰青抛家去国和阿麦隐姓埋名,如前所述,常钰青人生二十几年所接受的教育很难让他做到这点。我还是坚持认为人不可能完全抛弃过去,他的过往成就了他的现在,还会继续影响他的将来。还有些常粉的观点就更有意思了,他们认为常钰青和阿麦有了肌肤之亲,就是男主的不二之选,那么请问:如果一个女人被强*奸了,是不是就应该爱上强*奸之人呢?!
    4、 唐绍义。唐是《阿麦从军》一文中最纯的一个人,忠于国家,友爱战友,有勇有谋,对阿麦动心已久,关怀备至,实是好老公的人选,又有那么点耽美倾向,当然,仅限于对阿麦(很符合我的恶趣味呀,嘿嘿),如果橙子安排唐绍义最终梦想成真,我也很乐见其成。但这中间可疑的是阿麦的态度,到目前为止,阿麦似乎对唐绍义只有兄弟情。而且很明显,阿麦了解唐绍义远胜于唐唐了解阿麦。
    5、 林敏慎。这个人物是我硬加到男主候选名单中的,他甚至都不在橙子的配角名单中,但自打《冤家》一章中小林子正式出场,我就把他作为男主的有力竞争者。林敏慎看似复杂,其实我倒是觉得他是个相对简单的人,不喜欢朝堂上的弯弯绕绕,只喜欢江湖中的快意恩仇。刚出场时戏演得不好,正好说明他不复杂。在林敏慎的眼中,阿麦一开始只是一个女人,是他妹妹的潜在情敌。在《设伏》一章中,他问了一些很蠢的问题,又一脸书生意气地说:“徐先生真乃神人也”,说明他内心中根本没觉得阿麦会有什么军事才能,但在阿麦率军伏击了常钰宗的三万骑兵之后,他对阿麦的看法逐渐有了变化。但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阿麦在林的心中首先是一个女人,所以他会对阿麦冷嘲热讽,会旁观唐绍义对阿麦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感情,会借机挑拨说商易之果然不是真心爱慕阿麦。
    总结一下:最后男主不出唐林二人,至于到底是谁,就看橙子怎么写了。但我个人觉得林敏慎的可能性大一些。小林子现在是阿麦的亲卫,相处时间较多,如果小林子再能舍已救阿麦一次,那可能性就更大了。而且,唐绍义过于忠厚,做老公虽然不错,但小林子也挺好。当然,除了这些分析之外,我之所以觉得林敏慎机会多一点,还在于橙子露出的蛛丝马迹:A,小林子出场一章名为冤家,中国人常将情人称为冤家,有不是冤家不聚头一说;B,《太子妃升职记》中有小林子的女婿抱着杨豫(阿麦长子)喊娘一出戏,让我更加想入非非。(从这一点也可看出,阿麦虽然远离商易之,但并未真正隐居避世,所以常粉们可以死心了)。
  •   她的狠厉无人能及,她的柔媚只为一人,就算军权在握,天下扬名!生为女儿身,胸怀家国万里;爱以恨为续,情动古今千年。’
    小说到现在阿麦只对小肠柔媚过吧。。。。。
    ‘为民绝情,为国弃爱,为的不止是一句为什么?’
    这又是说弃了小肠么????
    哎纠结。。。。结局不是小肠不买书是因为放身边看了难受啊,看小说不是为了符合现实嘛。。。不管怎样这文是写的非常好的。
  •   追随橙大从和亲开始,喜欢轻快的文风,喜欢洗具,当惊艳的看到阿麦的时候,并木有意识到这是一篇人物传奇,只嚼着这言情文写的忒气势磅礴了一点,与和亲相比,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同时心里那叫一个恨呀,这文生生憋屈了偶近3年,好在出书了。。。
    昨天下午才拿到实体书,迫不及待的翻到书尾,阿麦和常七说要去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找个人,走之前,阿麦告别了小林张生2蛋,独独送行的木有小唐,55555,偶家闺女和女婿生生被她亲妈给拆散了,即便心里早有准备,还是一阵心痛,去TM的国仇家恨,说白了不就是为父母报仇吗,死个陈起不就报了仇,阿麦驱除北漠人不过为了平息战争,让老百姓过上安稳日子,谁当政与她何干,她的仇家不是北漠常七,只是那死不要脸的陈起。。。
    偶抚摸着书页当中夹的精美书签,开始吹毛求疵,阿麦的形象俊美的无可挑剔,那陈起也足够阴险,齐涣太过阳光少了些骚包风韵,小唐。。。彻底无视555。独独可惜了偶家小七,咋和陈起一个模子,杀将常钰青,怎么也该是个不羁撒旦,骨子那份桀骜不驯哪去了?心里只叹这橙子忒后娘。
    算了,恨归恨,书还是要读,这一读就读到了今早凌晨三点,橙子,你太坏了55555 。昨天已经说了要写长评,人要言而有信,希望长评多了,书卖好了,太子妃也可以多余震个几十次上百次的,呵呵呵。。。乱扯了这么久,常粉同学们可以放心大胆的去买书了,虽然遮遮掩掩,咱们就全当橙大忒疼阿麦,舍不得她嫁人,但最后,阿麦确实是和咱们家常七了,下面偶慢慢来分析一下。
    先说小唐,这男人粉不少,但偶不怕,真的,小唐对阿麦好,偶承认,特别是文里的一句话,偶看了也嚼着感动:“你要上到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但小唐到底喜欢阿麦什么呢?文里字里行间都明确写着,小唐对着阿麦屡屡失神,因阿麦俊美的的容貌,对她生了那断袖的情意,有人可能会说,小唐只是喜欢阿麦这个人,甚至不管她是男是女,但阿麦最恨的就是那些以貌取人的家伙。小商和老狐狸徐静姑且不论,连出名的愣头青崔衍都知道阿麦的性别,偏偏小唐就是看不出来,如果一个男人脑子秀逗成这样,他所谓的喜欢就太过浅薄了,也注定他只配当个战友,不配做楠竹。阿麦当小唐是生死与共的大哥,在徐静问她对小唐可有私情的时候,阿麦半点没有犹豫的否认了,最后,阿麦去寻这个人,只因兄弟情义无关私情。
    小商这个人,开篇偶不是很喜欢,只觉得他利用阿麦太过彻底,连带着那份故作姿态的暧昧看得偶很是鄙夷,然而转念往往只因一句话“商易之转头看着徐静道:“每近她一分,她的天分便让我惊艳一分,先生,你说这样的军事奇才,我怎舍得把她当作一个女子!”。知阿麦唯有小商,偶也想过如果阿麦跟不了常七,还不如从了小商。虽然开篇就已经说了他俩没戏,但不碍着偶自己联想,哈。。。
    小林是个人才呀,可惜被橙子捏的太过敷衍,以至于后半篇名字出现几率与建树成反比,被阿麦压得太过窝囊,本该是偶寄予厚望的一个炮灰中的战斗机,可惜木有灰起来,太可惜了。。。
    压轴出场的当然是偶们家常七,小七同学让偶疼到骨子去了555。。。。。曾经有这样一个男人,同阿麦一样的无赖泼皮,同阿麦一样的鬼才绝伦,同阿麦一样的无视伦理,一直与阿麦斗智斗勇奋战沙场明里暗里较量不分伯仲的这个男人,他叫常钰青,唯一敢对阿麦坦诚对她有情(比比小唐),唯一说过要娶她为正妻(比比小商),连不辨雌雄的小唐都看出,阿麦同小七关系暧昧,更别说,阿麦自己也坦荡荡的承认,“我活到现在,已经喜欢过两个男人,第一个以国仇家恨为借口杀了我的父母,第二个以家国大义为名给了我一刀。常钰青直挺挺的坐着,他自然明白这第二个说的就是自己,心中一时说不出是悲是喜。”这是橙子原话,还有谁有疑问?再列举文尾处,小七问阿麦可回去靖阳关外(小七所在之地),阿麦回“恩,也许会吧,哈哈,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带着大军去的。”也就是说只身一人,言外之意还用说嘛,楠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说就是小七,好了,偶悬了近三年的一颗心总算放下了,偶们家阿麦终于和小七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谢谢橙子大人。。。
    PS。那啥偶再多句嘴,原来上树军杨严是崔衍和徐秀的孙子,本来还纠结阿麦和谁生了个娃呢,这下好了,呵呵,偶那边继续蹲坑去闹。。。
  •   《阿麦从军》,一部令人惊艳的小说,摒弃了缠绵悱恻的你侬我侬,成就了荡气回肠的英雄史诗,金戈铁马,纵横捭阖。阿麦,从颠沛流离的平民百姓,到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兵,一步一步走到全军统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开始只是为了于乱世中保全性命,随着命运狂澜将她推向巅峰,阿麦的目标也逐渐在变化。她曾经只想混入军队,保全自己漂泊的小小生命;她曾经只想奋战在沙场上,冲在最前方,英勇的站在那个曾许以重诺的儿时玩伴面前,质问弑父之仇;但最终她用与生俱来的聪慧、努力攫取的知识和不断磨练的意志,带领着忠肝义胆的将领官兵,一次次击退凶猛顽强的北漠大军,书写了人生最为瑰丽的篇章。此时的阿麦又想要什么?手握军权乘胜追击,成就霸业称帝中原?不,阿麦明白,用百姓苍生去换取帝王之位,实不是父辈之愿,也不是她心所盼,找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逍遥自在,也许才是最圆满的归宿。

    红花当需绿叶配,阿麦这个绝对的红花身边有四片风格迥异却都拥有炫目风采的绿叶。北漠将军陈起,风姿**、将相之才,与阿麦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阿麦动情的第一人,却因国仇家恨阴阳相隔,有怨?有悔?无人得知。夺位天子齐涣(或者称为商易之),曾风流倜傥、狂蜂浪蝶,却是掩人耳目,韬光养晦,贵为皇子,历经沧桑,终于登上皇位,他对阿麦敬大于爱,利用大于追求,但几年后那个失态的晚上又该如何解读?百年将侯常家钰青,与阿麦棋逢对手,无论是在沙场还是在私下,都经历过无数次较量,国仇家恨依旧是斩断情丝的最强有力武器,惺惺相惜却无能为力,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也莫过于此吧?还有那唐绍义,骁勇善战,一片痴情,与阿麦结识于汉堡城,结拜兄弟,后舍生取义,只为遵守那句“我们要一起活下去”的誓言,他只身犯险,只为成就大义,他放弃高官厚禄,只为求得内心安宁,而对阿麦的满腔深情最终是否能感化阿麦?

    有人说单论情感描写,《阿麦从军》绝对称不上上乘之作,但唐绍义“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爱”只字不提,却“情”比金坚。阿麦却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也许就是那句“为何那些东西女子只能等着男人送?自己去取,又有何妨?”,也许就是那份为了目标努力奋进的勇气和能量,让读者动容。
  •   《阿麦从军》五星上品。读过酣畅淋漓,不论写作水平,小说构思,都是精品之作,没有发现什么不好。阿麦从离家逃难到挂帅出征,期间的艰险与苦难都无一不精地展现出来,无所谓男主与男配,都是铁骨铮铮得鲜活形象,特别是最后阿麦的抉择,其实她是喜欢常钰青的,但是因为敌对立场所以不得不放弃;常钰青是个完美的男人,可以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武艺高强,开始时不会游泳,很快也学会了,战场上运筹帷幄,精明干练,机智狡猾,很难得的良将,为人也算光明磊落,至少他会说,首先是家国,然后才是其他。很完美人,除了是敌对。

    对于商易之,她也有情愫,但是他为君,他们终将末路,也许从他开始是齐涣,开始为了皇位而放弃天下百姓安危时就是陌路了吧,她知道帝王之爱能有几分,还有几分先予皇权,给林家以后位,即便真的爱了,能够给予的又是什么呢,在最危难的时候,出来也没有出现过,还是留一个背影给齐涣吧,换做思念。而对于阿麦是毫无留恋地离开。

    唐昭义 非常欣赏他能够一直坚持自己,是一个真正没有私心,完全为了国家民族大义的人,一直以来对于阿麦非常关心,对于阿麦暗生情愫,不论她是男是女,一直真正关心阿麦,在阿麦有危险时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反对商易之为了皇位放弃天下苍生的做法,为了对抗外敌又不顾自己的安危,出山相助,结果。。。最后应该是死遁,最后也赢得了阿麦的心。

    陈起,阿麦8年心爱之人,借口国家大义杀了阿麦的父母,其实是怕阿麦的父亲重新出山吧。就如同常钰青看不起的一样,他是个或者阴暗中的人,杀了养了他8年的养父母,还借口国家大义,其实两国之争,从来都是国狠,没有什么家仇,对于靖国公来说,陈起的遭遇是战争的结果,不可以怨怪到每个人身上,你可以狠肇事者和战争本身。特别是退隐的靖国公,只是养了他8年的老人而已,他那样做只是因为拍靖国公出山,为了自己显露才能而已。虽然他是一个帅才,但是他是一个小人。

    林敏慎,是个很可爱的人,开始很滑稽,为了妹妹的幸福和家族的利益,希望阿麦远离,但是后来又真正融入到了军营之中,武功高强,却不能够建立军功,正如阿麦所言,不能够让外戚掌握兵权,所以他埋没了,后来心甘情愿帮助阿麦,几次三番救她,其实心里也是佩服的吧。
  •   书拿到其实已经有些天了,也上来看过了许多回,可每次总是落寞地点了关闭,因为实在不知道要写些什么来表达。因为近一年的工作原因,许久不曾给阿麦写过长评了,但其实我一直都在,忙的时候就用手机看,偶尔也会用手机评一评,橙子不更的时候,我依然会每天上来刷一刷,看一看其他读者的评论,竟也莫名觉得满足。我想,我已是把阿麦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了,而当她这样真实地拿在我手里时,我反而不知道,要怎么说、怎么做才能表达这三年来对她的情感了。
    三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狂热的粉丝逐渐成熟平静,是的,狂热。虽然阿麦那时更得断断续续,但依然不减我半分狂热,我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形容这部小说,我找不到合适的情绪表达我对它的喜爱,我不断在认识的人中推荐它,却无法用那些平庸之词表述,我觉得没有语言可以准确地概括、形容这样一部作品,所以,我只是傻傻地和别人说,这部书可好看了,太……大气了?真的,反正很好看。就是这样。就像今天这样,我仍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我的看法,那么,就让我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吧,或许很混乱,而三年后的心情,早已和当初不再一样,或许会矛盾,总之,这是一个小粉丝语无伦次的爱的表达。
    我对阿麦这个女子,三年前可说是深爱至极。初识她,畏死猥琐无情无义,可是字里行间我看到更多的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下去的孤女的辛酸。亲眼看着父亲母亲死在此生最爱的那个人手中,茫茫世间,再无所系,换作一般女子,怎么又活得下去?初看时,我总会把自己代入那个年代,却总也找不到那种感觉,我想如果是我,只能想到死吧,要怎么活下去啊。可阿麦不惜一切,让自己不堪不堪再不堪,疼痛疼痛再疼痛,只为了活下去。或许不这样祸害自己,便感觉不到自己还是真实存在的吧。这样的女子,那时我只有心疼,而三年后,这个女子,我只有仰望。
    三年前我试着寻找与阿麦相似的影像资料,找了很久,却没有一个能入我眼,没有一个人可以完美地诠释我心里的那个阿麦,像我前面所说的,在我这里我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她。甚至后来,阿麦在我心里头已经成为了一个没有性别的人,她绝对不是男人,可我也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女人划上等号,她是神,是英雄,是我心里无法替代的不平凡的凡人阿麦。
    阿麦的成长有目共睹,可她并不是一个毫无瑕疵的战神。她为了生存,可以猥琐地装流氓,装兵痞,她为了生存,可以欺骗可以杀人,她为了生存,可以辜负可以无情,可以自私可以冷漠……是的,三年后,我回头看阿麦,觉得她在政治和军事上的确是无与伦比的战神,可是她在感情上,是懦夫,是无赖,是冷血无情的坏蛋,是……让人爱到无奈恨到无力的妖精。啊,忘记说,这些话,是指她对常钰青和绍义,虽然我不是常粉,但公平地单从言情而言,阿麦她真的挺冷酷的。
    说到感情,就不能不说说那几个男人,这似乎是粉丝们从开始就争论不休的话题,直到今天,这话题仍然没有结束,仍然有人不肯接受这样的结局。说实话,我也不太愿意接受,虽然我喜欢的一直一直是绍义,可是我就是觉得他很憋屈。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到最后连个男主角的名分都没有?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连戏份都被抢得光光?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最后连一句喜欢都模棱两可?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结局定格那一刻和阿麦身影重叠的是另一个男人?你说我能不憋屈么我能么我能么我能么!(好吧,我只是写HIGH了,无论说什么都无视吧……)可能有常粉会说我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请相信我,我比你们还憋屈,我比你们悲愤多了,好歹常钰青最后还得阿麦一句喜欢,还得她一句承诺,还得她最珍贵的信物,绍义他……他怎么样了橙子都没有告诉我们!好吧,我承认我就是那种俗人,一定要看到结婚洞房生孩子才会甘心的那种俗人,所以,冰天雪地满地打滚跪求番外啊橙子!
    ……
    你们不要骂我,我没阿麦坚强,我其实就一俗人……
  •   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这是屠洪纲的《精忠报国》里面的一句歌词。这首歌很奇怪,明明写的是岳飞,但却被用在了古龙小说改编的《三少爷的剑》里作片尾曲,明明是这么大气磅礴,本应该让人血脉贲张的歌,可我听到此处却更多感到的是惆怅,没错,就是这两个字,就是我此刻的心情。因为我想到的是阿麦和小常。。。。。。鲁迅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自然,我此刻说的只是自己的惆怅:战事总有一天会了,阿麦,你拨马南去的时候,会不会回一回头,看一眼那个北边的寂寥身影,又会不会任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而两个人只能天各一方?
    对阿麦有意的男人,多了;而真正想要了解并且一定程度上了解阿麦内心世界的,我以为是小常。
    A.他们俩有很多的共性,很多和这个时代不符的共性。比如说:
    不谋而合之名剑论:
    4卷-84 阿麦给小唐解释了自古名将如名剑,不怨挥剑人,倒是怨剑利。以及冤冤相报何时了的理论。她说:军人,不过是把刀罢了,若没有上位者的野心与贪婪,刀又怎么会无故伤人?
    5卷-122 中,常钰青也劝他三叔不要过多参与政事,只做国之利剑,从军不从政。他不是没有政治眼光,但却不是一个有政治野心的人。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互相影响之论战:
    4卷-94 阿麦彼时认为沙场之上,杀人不悔,被杀不怨,但无辜百姓不应受灭城之灾;常钰青以兵法论屠城之意图并耻笑阿麦乃妇人之仁。
    5卷-109 阿麦和徐静谈及若常钰青驱赶百姓攻城,百姓能救则救,不能救则当诱饵放弃。
    5卷-113 阿麦杀俘(说实在话,这一段我比较震惊,当然后来阿麦也迷茫了)
    5卷-114 常钰青和常钰宗讲到攻城之法时也说到了驱赶百姓攻城之法,但却并不打算采用。
    小常之前的名将之路是重兵法,轻世故,造就杀将之名。赞者称战争的手段服从于目的,骂者则喻其为嗜杀战犯。我只想说在对待百姓的取舍上,这两个人最后都不再是最初的想法。好与不好,不好简单言之,但他们想法的改变,也许都有对方的影响也说不定。
    B.关心照顾阿麦的人很多人都首推小唐。其实我不太明白小唐对阿麦的感情是怎么产生发展的,因为一开始阿麦同学的苟且偷生的行为小唐是颇为不齿的,但很快共过生死后,小唐就产生了一些不一般的感觉。我总是在想,这跟兄弟情的区别在哪里?小唐给她送过刀送过裤子送过水还救过命;但人家张二蛋从一开始就给阿麦留馒头,也曾舍身救过阿麦。
    C.除了二蛋小常徐静,好像从来谁也没问过阿麦为何要从军。二蛋偶然问了但是不理解;小常目前为止认真的问过阿麦两次但也没看透;徐静问了但是没点破。(小唐没问过,但却误会过阿麦,以为她是用将士性命去换权势富贵。小唐是个一身正气的人,他适合保家卫国,如果他的意中人不是和他有一样的高度,难道他会不失望么?)
    D. 都说小常骄傲,这样的骄傲不好么:
    2卷-37 两人初遇时,小常虽然羞辱了她,可当发现她真是女子的时候,反而是他,面色大变,又窘又愧,生怕她要自刎,反而着了阿麦的道。
    3卷-77 清水河逃命的时候,两个人针锋相对,小常挨了打也还是关心阿麦肿了的右手,遇到危机情况,还是想要掩护阿麦从水中逃命。
    小常失败的时候也从来都是自嘲,并未找其他借口;也没想过要揭穿阿麦的身份。
    阿麦到底爱不爱小常?这个问题恐怕阿麦自己现在也不能回答。阿麦不是不懂感情,只是自陈起之后,她的少女情怀就已经被尘封了。
    阿麦到底要什么?阿麦以为自己要达到的目的是捍卫父辈的荣耀,而当战争带给她自己的改变让她有些茫然的时候,这个一直支撑着她的目的在和徐静的对话中产生了动摇。也许她会发现,她也好,小常也好,陈起也好,无非都是大人物手中的棋子罢了。小常要什么?我觉得他早就看透了战争和政治无意于朝堂,如果兔死狗烹,还有没有放不下的家族责任?
    但是正如常钰青说:“我与她分属敌对两国,我身上有南人十几万的性命帐,她手上也沾着我们几万北漠男儿血,还能如何?”
    还能如何?
    恐怕是和次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最爱的人相忘江湖。
    那又如何?
    不是每个抱得美人归的都一定是男主角。缪娟说,每个女人心里,都有她的周小山。只是有人跟现实妥协,有人不肯而已。
  •   话说尽管该评已经发在太子妃那里了TAT 但是那个时候不知道阿麦已经解锁了于是我可以正儿八经滴在这再发一次吗?毕竟是人家第一次长评啊啊啊= = 话说有哪位仁兄知道怎么自己删自己的评请一定指教。。。
    昨儿书到了看完了。。。好想唠唠嗑,不吐不快啊啊啊(个人观点,拍砖千万轻拿轻放)
    本人小常死忠党,书未到时知道阿麦寻小唐去了颇为遗憾,但真正看到结局了却也释怀。我们看的是书,肯定无法完全把自己完全带入到南夏或者北漠的阵营中,于是就这点而言所有读者都是不折不扣的中立党。但其实每个国家千百年来都会经历大大小小的争战,先秦西汉时期匈奴的屡次骚扰,辽国与宋北之战,元朝最终灭了宋朝等等。我不知道作者对于书中两个阵营具体的定位是什么,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借鉴了中国千百年来北方游牧政权与中原农耕世界的兵戈不休。
    往远了追思我们情感上很可能仍然无法设身处地的代入,但近代史有一个虽然和游牧农耕不搭但是情感上最容易设身处地代入的例子--日本的侵华战争。有些jms可能觉得这个比喻有失偏颇,怎么说北漠也没那么十恶不赦吧!但是,你不能不承认北漠挑起的这场战争本质和日本侵华的行径是没有区别的。军人带着刀剑踏上了别国的领土,永远不肯能被看做是小孩子过家家的骑马打仗,天晚了就不玩了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你也不能不承认小常在汉堡变相的干过屠城这件事,尽管死去的人数没有南京大屠杀多,本质上还是没有啥大区别的。当然我绝对赞同我们至今不爽日本有很大的原因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丫挺的到现在还一副装x的嘴脸,但是可见直到现在在内心里我们总是对这个国家心怀芥蒂的。哪怕这芥蒂已经隔了70年,那么可以想见当年这仇恨有多深。
    你就说吧,阿麦和小常这事儿放在八年抗战里你怎么看吧!一个女将军(军阶神马的就不做讨论了)和一个有杀将之名的日本军官暗地里眉来眼去你看不看的惯吧!阿商阿唐阿林神马的知道了他俩之间的暧昧都没往重了里说我都觉得奇了个怪= = 阿麦还是个小兵卒子的时候或许还没有很强的关于国的概念,但是就像书里提到的,每走一个兄弟那恨就深一分,那么多年过去,她想不选一个阵营都不可能,她的父母兄弟都被北漠人杀死了,她是南夏的元帅,你让她跳出家国那个圈圈怎么可能?我再举个极端点的例子,假如一姑娘什么国家的人都不是,在一个桃源里和一帮人隐居着。然后突然有一天周边两个国家AB打起来了,因为她住这地儿偏A国境内,于是倒霉催的她认识的人(请自由代入同学同事亲戚朋友)在年年争战中被B国人杀的差不多了,你说她还能端个样子在三界之外说我不知道我是哪国人?再者说小常说比狠他都输阿麦几分,那么没有道理在军事上阿麦是铁血将帅,情感摇身变成了个小女儿依依的言情女主。但是小常你最后掏出匕首那个情节我还是觉得好伤心~~~~(>_<)~~~~
    倒数第二点说一下个人认为那个蒙面侍卫是谁。其实既然说到阿麦最后和唐故人赏春景了,肯定很多JMS会觉着这还用讨论嘛肯定是小唐无疑。但是前面提到,本人作为一个死忠小常fans,找点该侍卫是小常的理由其实并不难。因为商知道常没死,但是认为唐死了。那么,如果阿麦真的打算跟小唐过下半辈子,她不会让小唐冒这个险出现在商的眼皮子底下。如果那个蒙面侍卫真的是小唐,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商默认了唐没死。但是他如果知道唐没死最后阿麦还和这个本该死了的人欢欢喜喜过下半辈子的话,最起码他心里总要默默呕那么一两口血的,并且很大程度上会迁怒张生。但是太子妃里可以看出,张生的地位一直很高,并且就军中地位而言第三代张家已经家大业大到了和贺杨三足鼎力的状态。所以,商很大可能不知道张生私放了小唐;所以,他不知道小唐还活着;所以,阿麦不敢让小唐只蒙面出现,毕竟小唐和商在共事过;所以,蒙面侍卫是小常有木有!掰的好哈皮啊哦活活活。。。
    最后,简略滴讨论下阿麦自己生孩子的问题。但是,不管人家有没有和小唐生孩子,太子妃里能提到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以上原因,所以商一直是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小唐还活着的,所以哪怕他俩有孩子,正儿八经出现在盛都的可能性都很小。再者说,阿麦并不是个对权力有很强欲望的人,所以,她肯定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朝堂有多少接触。So,他俩这孩儿大家就臆想一下吧= =
  •   我们都知道这是传奇,不是言情故事,所以主线是阿麦的成长,阿麦成为麦帅是必然的,这事儿我们不担心。但我们一直伴随着阿麦的成长烦恼着,我们烦恼这个为了父辈的荣耀在战场上拼杀的女子,到底哪一天能心甘情愿的跟随她的良人解甲归田,过上她小时候梦想的生活,我们也烦恼她的内分泌哪一天能好,她好了太子妃才能好。。。
    以下纯属胡思乱想,诸位看官嬉笑怒骂均可,但不要太过认真伤了胎气元气真气的什么都不好哈。
    进入主题,让我们用先列举再排除的方法来推断一下杨豫他弟弟妹妹姓什么。。。
    阿麦妈一开始就说了:等我们都死了,阿麦怎么办?难道让她嫁给这个世界的男人么?
    于是乎,试想有那么一天,当阿麦终于大败北漠,北漠小皇帝退兵并允诺不再进犯南夏,从此商家江山无忧,两朝百姓可不再受兵荒马乱之苦,可为了权力的争夺已牺牲了太多的生命。阿麦走出尸骨遍野的战场。心中并没有太多的欢喜。如果父亲在世,他真觉得这是麦家的荣耀么?她并无入朝为官的兴趣,更不愿去小商的后宫与林则柔争宠,而北漠的那个冤家,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有缘无份?
    一时间阿麦竟不知何去何从,便将战马拴到一旁的老树上,坐在树下发呆。忽然感觉到对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阿麦好奇心大起,立刻翻身上马直奔对面而去。阿麦的马虽不比照夜白但也非等闲,加上距离并不远,须臾即来到跟前。让阿麦无比吃惊的是,山坡上赫然坐着一个服饰迥异的男子,而他手里拿的那个反光的东西,是记忆中麦爸曾经提过的望远 镜!阿麦呆呆的看着这个人,不能言语。
    此人倒是无比镇定,看看阿麦的打扮,又看看自己, 把手里的望远镜不经意的往身后一放,笑了一声道:在下非本地人,刚到达此地,恰好看到将军在战场上英姿飒爽的一幕,我对军事小有兴趣,就观了一会儿战,没别的意思。我现在非友,但是也非敌,其实是个打酱油的,希望将军不要误会。
    他见阿麦不说话,又道:如果不妨碍将军,可否告知在下当前天下局势?阿麦沉吟了片刻,没有回答,反问了一句:麦兜又拍续集了么?男子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深情:姑娘,我可找到组织了!原来我不是一个人!不用奇怪我怎么看出你其实是女的,没错,我知道你必有苦衷,但咱们的时代除非你是春哥,否则木兰你怎么也混不下去的。。。
    阿麦觉得这个人着实聒噪,但想到父母刚到这个世界没遇到对方前也必是这般,心里藏着巨大的秘密却又不知该跟何人诉说,心里不禁一软,道:我其实并不是穿越来的,但是我了解的。
    男子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敛去脸上的狂喜之情,定了定,看着阿麦:军中的生活很苦吧?
    阿麦: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如果你有兴趣听的话,我有空慢慢说给你听吧。
  •   看完了阿麦从军,心情一直在激荡着。
    这是一部传奇。
    这是一部女子从军的传奇。阿麦原是父母双全天真烂漫的闺中娇女,一夕之间失去所有,只能凭借身上为数不多的本领,苟全性命于乱世。阴差阳错间,她从军了,开始她的奋斗,只为站在同那人一样的高度,好问他一句“为什么”。军中艰险,刀剑无眼,在满身伤痕的她终于有机会将那句话问出口时,得到的答案却打乱了原本的设想。经过认真的思考之后,她有了新的奋斗——驱除鞑虏,恢复荣耀!
    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她从一介小兵做到战神,她的经历,造就了一部乱世女子自尊自爱自强不息的传奇。
  •   说实在的,看完了全文,并没有发现阿麦那里表现出来爱过小常...
    真心觉得阿麦在从军的这段时间里谁都没有爱上过,她只是一门心思埋头于战争。这段期间,她被小商感动过,被小常感动过,也被小唐感动过。可我觉得也就仅限于感动而发的喜欢了,要说爱。真的谈不上。
    仔细注意阿麦说喜欢过两个人时候的情形,之前曾有一句话“阿麦暗道一声不好,明显是戏演过头了。” 她在这种情形下,只想自保,说的话真真假假。让读者也是迷迷糊糊。至少我是这样,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估计只有橙大和阿麦自己知道了。
    阿麦对小商说她自己“为民绝情、为国弃爱”。我相信她真的做到了。
    不敢说阿麦最后会和谁在一起,因为这四个人里,除了陈起,她真的是至今为止,一个都没有爱上。
    之后会怎样,也就由着大家各自YY了。小常还是小唐,都要看之后的表现了~ :)
  •   一口气从头开始看到现在,心里感慨万千啊!在这里评论一下各位男男,只是个人体会而已:)
      一号男青梅竹马陈起——开始以为麦父母的死可能是有误会,看到麦子心里对陈的描述,知道陈在麦子心中的分量不轻,忍不住的悄悄成为陈粉,心中暗推陈为麦子的真命天子,但是看到了陈和麦子真的有杀父母之仇之后,就轻轻的判了陈出局了!虽然陈说了可让麦子杀了报仇,个人觉得那也只是陈觉得对不起麦子而已,毕竟陈只做到了为你而死而不能做到为你而活……麦子在陈心中的分量从他杀养父母就充分体现了!陈一直强调那不单是个人恩怨还有国仇,但两国交战杀戮没有对错只有军令和对国的忠诚!但陈对当养育自己多年的养父母痛下杀手,那就是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了!陈真也没有资格对麦子说爱了!也算是他自己放弃争取的权利的!陈是一个悲剧人物啊,没有他的痛苦和放弃就没有了本文啦!
      二号男表面和事实不相符的骚将军——本文开始就花了不少笔墨介绍他,这样连扁带踩的介绍就预感他也必是个人物,呵呵……但是我也认为他也没有资格得到麦子的爱,因为一直以来就看到他把麦子当工具使用而已,也可能有人说那是骚将军看得起麦子,又或者是说骚将军以大爱为本先爱国家后爱人吧!至今为止个人感觉骚将军是要做大事的人,成大事者往往都会牺牲身边的人!无论任何时候他选择的都不是麦子而是利益!怎不一个叫人心寒!我家麦子不能跟他啊!
      三号男敌国冷将军常钰青——感觉他有可能和麦子一起,虽然看他和麦子的接触不多,但是却让人看到了他对麦子的不舍和怜惜(在明知道麦子是敌人的情况下哦),起码站在敌对方向的时候都能痛惜爱护麦子,不能说不让人感动啊(虽然他让麦子去杀陈来试探麦子,但他是了解陈不会随便杀女人才决定的,以麦子安全为前提这一点骚将军比不上啊!和麦子相处了八年的陈也做不到!),感觉常的性格比较敢爱敢恨!有条件争取我家麦子哦!要是最终常放下一切和麦子一起浪迹天涯也未尝不可:)
      四号男没有大背景的唐校尉——虽然看起来是个小人物的角色,但是却一直都走在最前线,无论在什么位置上都对麦子保护有加,不为别的,只为麦子人的本身,我觉得这一点就是别人不可比的,更何况还有他救麦子一命(好像至今为止麦子只有从唐唐这里有所收获,其他都是付出哦!),他的赠剑之情(也是刻意的想保护她)他的赠裤子之情(很多人都会千金相赠,但谁会把自己的裤子脱了赠给别人呢);更何况麦子妈妈的心愿就是让麦子幸福快乐的活着,平凡的活着,唐好像是最符合条件的人哦!以我一个中年女来看,一个男人在没有任何回报的时候能真心对你好的话,那你应该看到真正的幸福在向你招手了:)我决定做唐唐的粉丝了!!麦子呢??
      在这里谢谢大大的好文!期待大大后文!敬礼!!
  •   近来很喜欢看鲜橙的小说,算是网络小说吧。不错。阿麦者,《阿麦从军》中的女主人公。首先,得说明一下,这个小说是一个大坑,很严重的大坑,不知道能不能填完的坑,让人有些牵挂也有些郁闷的坑。所以,想看的人慎重慎重。故事还没有完,大概是说,一个穿越的后代的故事。在那不知道是哪时哪年代的时候,这个阿麦的父母都被他的义兄弄死了,然后15岁的阿麦滚摸捧打的活下来,混到部队中去,并且成为一代名将的,号称是后来被尊为战神的故事。
  •   看了很多人写的阿麦结局分析说是作者有暗示,阿麦最后是去找唐绍仪,换言之就是跟了唐绍仪了。但是本人还是认为作者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尾,也就是你怎么想都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暗示。我倒觉得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喜欢谁就可以想是谁,我倒觉得这个结局的很多预示都表明阿麦会和常珏青在一起,看一下最后阿麦和常珏青的对话:
    “你去哪里?”
      “找人!”
      “去哪里找?”
      “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
      “喜欢这个人?”
      “不知道,先找到了再说吧。”
      “……”
      “你呢?”
      “回去戎边,你以后可会去靖阳关外?”
      “嗯……也许会吧,哈哈。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带着大军去的。”
      “那就好!”
      “就此别过?”
      “好,别过!”
      马蹄声渐远,阿麦的身影终消失在官道一头。常珏青芹勒马而望,不禁笑了笑,伸手入怀,缓缓地掏出一件物什来,原来是那把失而复得的匕首。
    疾风过处,一人一马身形渐远,但瞧得道旁新绿处依稀映出红的白的花色。春风正好,隐隐花香扑面而来,竟是一年春又到。
    虽然阿麦说了要去一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找一个故人”但也没有说一定要嫁给他啊。因为阿麦对唐绍仪是有愧的,如果知道他还活着的消息,肯定立马去找,不找就不是阿麦了。再看后面的
    常珏青问:“喜欢这个人?”
       阿麦回答“不知道,先找到了再说吧。”
    常珏青没说话“……”
       这一次阿麦问“你呢?”
       常珏青回答“回去戎边,你以后可会去靖阳关外?”
       阿麦的回答“嗯……也许会吧,哈哈。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带着大军去的。”
    有没有发现阿麦的第一个回答很干脆,虽然答案是“不知道”,但是回答的很干脆没有犹豫,几乎没有思索,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也就是说阿麦在这时候只是想找到唐绍仪,并没有想找到以后会怎么样,也就是说她根本就没有去想跟唐绍仪会怎么样,阿麦对唐绍仪的感觉在书中是很确定的,他们就是兄弟(妹)情朋友情,至于将来会怎么发展,她没有去想,只是说找到再说。
    阿麦的第二个回答,稍稍犹豫了,说明她想了,说“也许会”那就是指肯定会,因为她对这个问题想过,如果不想去,以阿麦的性格就会说不去,并且阿麦说了“也许会去”后面,还跟了一句“我不会带大军去的”,也就是说她连怎么去都想到了,当然不会带大军去,因为再去的话,阿麦就是阿麦,而不是麦帅,也就是说阿麦不是去打仗的,既然不是去打仗,那当然是找常珏青了。
    再看结尾处“常珏青芹勒马而望,不禁笑了笑,伸手入怀,缓缓地掏出一件物什来,原来是那把失而复得的匕首。”如果阿麦和常珏青这对有情人真是不能再见的话,以他们俩人的性格虽然不会悲悲切切,但也不至于这么轻松啊,我觉得这时候他们应该是“心有灵犀”的感觉,就是都明白自己和对方现在应该干什么,等到大家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完,就会再见了。还有阿麦的那把几乎不离身的匕首(只让常珏青拿去过两次)终于在结尾处出现了,再想想前面的作者写的伏笔,匕首是被常珏青扔到雁山了,现在却在常珏青手里,表示什么呢,肯定是常珏青在雁山找到的,试想这么大的雁山要找一把匕首会有多难吗?常珏青对阿麦的感情会这么轻易放弃吗?
    还有我有一个小小的感觉,其实这把匕首就是他们的感情联系,这把匕首几乎可想象成阿麦的定情物,试想这把匕首是阿麦的父亲留给她的,很珍贵,在遇到常珏青以前,阿麦的匕首是从不离身的,遇到常珏青后,却让常珏青夺去过两次,是不是冥冥之中也有预定,试想阿麦父亲的遗物怎么会不再次回到阿麦手中呢(虽然阿麦以为它丢失了)。(我还想再写一个阿麦与常珏青的感情线,以后还会分析的)再看最后一句“春风正好,隐隐花香扑面而来,竟是一年春又到。”春天代表希望,我觉得是倒象是预示着阿麦和常珏青的春天来了。
    再有一条:阿麦与常珏青之间只有国仇没有家恨,甚至是连国仇也是勉强的,大家都知道阿麦的父母是穿来的,对于国家的概念并不是太深,尽管阿麦说自己是南夏人,但是跟真正的南夏人还是有区别的,如果真是南夏人就不用表明了,只能说阿麦选择了自己是南夏人而已。而正是因为南厦与北漠的战争,阿麦与常珏青才会相识乃至生情,也就是说南夏与北漠的战争反而是他们的缘份所在,当然战争也是他们之间的最大障碍,现在战争没有了,他们之间的最大障碍也没有了,以阿麦那超越现时的思想,和常珏青那洒脱超俗的性格,试想还有什么能挡住他们。
  •   阿麦,一个小女子成为一位战神的传奇。
    关于结局,在开始看之前,我先看了评论,认为她和常还是有可能的,但阅读全文之后,就认为他们完全没有可能了,有些人可能认为他们各为其主,但从他们的性格来看,他们隔了那么多生命,隔了家仇国恨,是完全不可能的.
    阿麦的性格敢爱敢恨,对于感情不拖泥带水,她的感情世界里从来就没有暧昧两个字,她从受了常一刀后就两平了,常后来救她一次,她还一次,两相抵过,各不相欠。
    至于对于唐,其实作者写得很含蓄,全凭大家理解,我理解下来就是,她对唐是有感情的,从唐落草到唐炸死,感情渐深,可能比兄弟之情多一点,比喜欢少一点,她并不确定,至于后续如何,据说鲜橙的新作里有隐晦提到,大家不妨期待下
  •   坦白说,如果结局不是和常在一起,偶就觉得这本书是有遗憾的!!!!
    因为小商同学太弱势了,个人感觉比较挫点,不够强势,男人嘛,从骨子里的骄傲是必须的。
    作为男人,留住自己喜欢的女人,是天经地义的,小商真的比较弱一点,小唐吧,由于一开始的鲁莽又让我真的喜欢他不起来,所以说,第一印象是必须的!!!
    他在第一印象上就失去了先机。
    再说陈起吧,毕竟杀了阿麦的父母,就算可以放下国恨家仇,也没办法和他在一起,何况他还是,已经先选择放弃的那个人,直到阿麦去找他,如果阿麦没去找他,他肯定也不会去做努力的。我一向以虐男方为乐趣的,而貌似陈起,真的没虐多少。不过看到那段我确实泪流满面。
    催衍的死让我郁闷了,这么一个活宝,这么早就死了,确实是可惜的。
    阿麦从军前面的笑点很好的,特别好笑,我看得激动得握拳,好久没看这么好看的小说了。
    可是越到后面越郁闷,可能偶是那种小暧昧控、而且尤其希望男主欺负女主,女主反抗,男主吃醋之类的情节。 可惜啊,小商竟然没有想立刻、马上把这么好的女孩占为己有,只能说他真的好慢热啊。
    还有浮出水面机会很少的小杨,那强势的吻,帅呆了。可惜死了,不然他也是出了小常,让我觉得比较man的一位。 汗。
    最后弱弱的说一句,我感觉鲜橙大人好像不会让小常当主角,因为他的戏份怎么那么少啊,强烈也坚决地抗议!!!!!!!!!!!!!!
    而且前面那段暗示,让我特别特别的觉得小常好像没机会了???
    灰常的伤心。因为除了小常,没有更合适阿麦的人了。
    所以偶只能表示祝福阿麦吧,只要阿麦幸福就好。
    我这小书迷,只能说,男主只要不是那种性格让人很讨厌的,像小商、小陈啊,偶都可以接受滴。
    看来偶的接受范围好广泛。
    只是会遗憾,真的。
    不过话说阿麦要是不要小常这样的,小常可以留给我的,我不介意,真的不介意的
  •   战争也可以成为言情的主要情节
    女人也可以从基层做起成为战神
    男主也可以最终没得到女主的人
    《阿麦从军》绝对称不上上乘之作,但唐绍义“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爱”只字不提,却“情”比金坚。阿麦却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也许就是那句“为何那些东西女子只能等着男人送?自己去取,又有何妨?”,也许就是那份为了目标努力奋进的勇气和能量,让读者动容。
  •   让我怎么说呢?我觉得吧,女人在感情空白的时候往往喜欢轰轰烈烈,有曲有折的爱情,这样她们觉得人生才不会遗憾。对于爱人呢,也希望这个男子能策马长歌,潇洒不羁。小常因此成为万千少女的白马王子,最好的爱恋对象。可是经历过感情的伤痛,岁月的历练之后,女人们往往在最后选择时更中意沉稳且会对她知冷知热的对象。阿麦从遇见陈起之后,人生就开始曲折,初恋的单纯美好尚不及体味,便家离破散。流浪从军的过程更让她由单纯少女迅速成长。所以小常始终不是阿麦的好爱人。要是他们在陈起之前相遇,也许是会彼此倾心,可是对于现在阿麦,她不愿去爱,也爱不起。我不知道后文如何,可是每每重温前文阿麦与小常的对手戏,两个人看过了,摸过了也亲过了,若是寻常女子估计早就倾心相许。可在阿麦这里真没感觉出她对小常擦出什么爱的火花。
    所以经历过与陈起如此深刻的爱恨纠葛后,对于阿麦最好的爱恋对象便是小唐。其实此文中,很少有对阿麦自我感情的描写,她到底对诸多男角是什么态度,真不好说。可是我想她最后说,去找个故人一同赏春,这便是道明了自己的情意所归。即便你们说阿麦对小唐是兄弟情谊比较多,那又如何呢?当你和某人称兄道弟的时候,说明你在他面前自在,快活,可以交心。这样轻松自在的活着难道不好吗,不是阿麦所追求的吗?也只有在小唐面前,阿麦能真的放下,能和他坦诚相交,能放下心中防备。即便阿麦不会爱他,不懂如何爱他,又怎样呢?只要有他在,这样一个伟岸如山的男子,必会宠她爱她,给她最好,让她快乐,和她一同去赏春赏花找匕首。他对她的好,也终能让她依恋。所以我只要一想到,在某个春光鲜艳的日子里,这两人携手共游,去赏那好风景,女子鲜丽明媚,男子俊朗可亲,心中便无尽喜悦。
  •   阿麦晋江和盗文看了一半果断买了实体书看完。其实08年逛晋江的时候就有看过,那时候对战争文没有什么太大的认识,后来停更了我也就忘记了。兜兜转转3年过去,人也大了,偶然间发现此文完结,这次自然看文就比较深入了。这文感情戏不多,各种男一到男四没有什么偏爱(本人三观不正,对陈起不恨,对商易之不讨厌,小常这类型男主看多了审美有些疲劳,小唐就更无功无过了),独独喜欢那个阵亡的小炮灰杨墨。橙子寥寥几笔这个小人物分外立体,无身份背景,无显赫战功,样貌一般,无才无德,个性不妖孽不腹黑也不豁达。就这么一个寻常的男人,标准龙套,偏就毅然决然地为国捐躯,就义前对阿麦的那些轻薄透着那么点喜欢,透着那么点无奈,透着无怨无悔的决绝,却是洒脱大气得叫人不忍看他既定的结局(对不起,我又三观不正了,人家对女主耍流氓我还在那拍手叫好!)这才是真实的战场,将军元帅只有那么几个,真正的主角是这些平凡但却伟大的士兵啊。阿麦,这个穿二代女主,就是你我心中那渴望的一个传说,在残酷的军营里,在浴血的沙场上,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真正就是看她的成长,看她为父辈的荣耀而发光,那些小情小爱,作为佐料品品便可。
  •   不明白大家所说的烂尾之类是什么意思,难道就因为没和小常在一起?真搞,还是那句话,若是小常,难道他俩还能郎情妾意的在一起甜甜蜜蜜?他们就不怕杨默,阿七等人鲜血淋漓的日夜出现在梦中?再说了,两个都是以家国为重的人,不可能将情爱放在第一位的人,怎么在一起?怎么会幸福?幸福了就奇怪,幸福了我们就要神经错乱了。
    阿麦经过这场长达6年的战争,“为了父辈的荣耀”,她做到了,同时断了陈起的富贵梦,使其最终兵败自杀,为父母报了大仇。。那么现在的阿麦是什么感受呢?她也会累,也会疲惫,也和父辈那样向往田园生活,她现在也只想找个人一起看风景,让早已疲惫的心好好休息一下。难道小唐做不到这些?小唐是个有理想的人,只是的理想并不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而只是希望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当初他不支持商易之,就是因为商不顾百姓死活,而且还有外敌的情况下又发起叛乱,致使更多的无辜百姓遭殃而已。后来南夏大定,北漠兵败,小唐的理想也只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过普通的日子,这和阿麦的理想是一样的!他们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有这么多共同的理想基础,又是战场上一起共患难,有着过命情谊,当初阿麦将他当兄弟看,是因为她不能沾上情爱,就是对小常,也是最后才承认喜欢过他,而且很清醒的又拒绝了他,而当小常问她去寻的是放在心上的人吗?阿麦的回答是“不知道,找到了再说”,“不知道”说明阿麦在这时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小唐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悄悄占据了她的心,以后的岁月还很长,相信他们在一起会过的很幸福。。
  •   看开头,颇惊喜,居然是个穿二代!而这个穿二代居然不万能不绝色不玛丽苏倾倒所有人,她居然也会怕死也会甘当小兵“从基层做起”!毫无疑问,这本书言情倒在其次,在麦兜,哦,不,阿麦的熠熠光华下,什么男主都是浮云啊浮云……那些小粉红小暧昧木有一点脑补是不行滴呦!尤其是那个小常同学,虽是有缘无份,却是他们最好的结局……此文已经不仅仅是言情了,那恢弘的战争,那烽火硝烟中的成长,谁说只有爱情才动人?从此果断加入麦粉,期待橙子的下一部大作!
  •   从和亲公主开始喜欢鲜橙,虽然当时文笔一般,但是结局是我看过所有穿越中最好的。阿麦也是我第一次买着看的言情小说,想说钱花的还是很值的啊。
  •   这本书从连载开始我就一直关注,一直关注。
    后来悦读纪签了这本书,我们这个盼猩猩盼月月滴,终于给盼到了。
    还记得出版前,每天我都会在群里问,关注啊,贴吧啊,问啊。神马时候可以上架。
    后来看到编辑在群里发的图书照片,我这个激动,鸡冻啊~~~
    后来网上已经开始预售,但是不是当当网,我就在淘宝上买了两本。算是好好支持一下鲜橙。
    可是我后来发现,淘宝上支持没用,还得等着当当上架,在当当上买几本,这样俺们鲜橙的书才能上榜。真的,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阿麦,喜欢她的那种霸气。
    《阿麦从军》是我追看时间最长的一本小说,也是我期待最高的一本书。
    封面很霸气,插画很帅。里面还有一个可以撕的书签,不错,每个人都可以撕下来。
    看来编辑们对这本书是足够重视了,也对得起我们三年的等待了。
    支持!支持!
  •   书的结局小唐是真正的男主,小常被作者炮灰了,作者认为女主要是选了小常,那她就是一个没有家国,没有忠义,没有亲情,满脑子只有“爱情”两个字,三观不正的人。
    作者想说,爱情对于女人来说并不是最最重要滴(那干嘛还给她配个男人呢,孤身一人不是更好)。
    一部完全虚构的小说,要弄一个无比现实的结局,无语。
    作者不要再写什么番外啦,不要再写女主是怎么怎么为了国家、为了民族大义、为了出生入死的兄弟,放弃“爱过”的小常,戴着“为民绝情,为国弃爱”的帽子,转身就投入小唐的怀抱。这是绝什么情,弃什么爱啊,真是个笑话。
    要我说,可怜的小常就是女主在追寻“真爱”路途中的一块踏板石,踩你,她还嫌踩得不够狠呢,应该直接给你再来一刀。
    虚拟的女主我们管不了,但是现实生活中,我想女人都不会这么容易变心,专心专情专一的女人还是占大多数。前脚和你说“真的爱你,但不能再一起”,后脚就和别的男人你侬我侬、亲亲我我,这样的女人,大家会喜欢吗。
  •   小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女主幼时被英雄救美,无限向往的女主并没有像传统的思维那样成为公主,期待与骑士再次相遇,而是让自己成为了骑士。不屑于男人的保护欲,而是拥有可以与之比肩的气度,当仁不让、独一无二。阿麦从军除了书名太过普通,其它都不普通,配角也个性鲜明,行军打仗用兵之道也是写的精妙,一将功臣万骨枯,“玉面阎罗”不是嗜杀绝情,而是家国大义下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觉悟。视功名富贵如粪土却也为五斗米折腰,真实而骄傲,战乱年代谁能活出这种气节,让男人女人都仰视,如此独一无二的女子世间难得靡足珍贵。
  •   老实说,我很少看网文,前天老同学送了我本书说很好看,然后我一看名字,哟,阿麦从军,是历史文么?
    一开始我以为就是类似小兵传奇那种男主甚至有点种马的文章,边看边腹诽同学的古怪趣味,但是看不了几章我就知道我一开始想错了,并确定作者写书是下了功夫的,我很喜欢并且为能看到这样的书感到很开心,所以跑来和作者说声,辛苦了,谢谢你,保重身体。
    至于好像引起了争论的结局,让我想起前段时间海猫里的一句令人喷血但是却很实在的话“有爱你就可以看见”。是啊我很有爱,我对常将军和麦元帅非常有爱,尽管不是故事的中心,但作为有着钢铁意志的角色会让我喜欢是在正常不过了,所以我甚至没有看懂结尾最后张生的暗示以及阿麦去找人时说的话,我只看到了常将军的匕首,看到了作者“失而复得”的描述,呃。所以结局神马的其实不用太在意,开放式的结局,如果你们一直争论就落入邪恶作者的套套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阿麦那么潇洒的人,可能去靖北,也可能在那个有花有草的地方留驻就不走了,谁知道呢?不过作者如果可以给个明示,来个痛快,就更好了,毕竟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干干脆脆吧。
  •   有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感动非常;
    有这样一个故事让我黯然神伤;
    有这样一个故事让我魂牵梦萦;
    为了它,我盼星星、盼月亮,等截稿、等印刷、等出版。。。。。。
    终于,在今天,阿麦出现在了当当的页面上!这个世界圆满啦!!
    以上是剽窃!但是同样是我心声(当然,比我写得好太多)。
    阿麦从军是橙大三年的沥血之作,是橙粉追星赶月的憾世之作,我作为新晋橙粉这是我多年来最急切盼望的一本书!
    不少肠粉感到遗憾,因为阿麦最终的选择,而我却以为感情之于阿麦只是陪衬,阿麦之所以成为麦帅是因为她捍卫父辈的荣耀,是保家卫国的决心,而不是小女儿的娇憨情怀。何况她与常还有着家仇国恨的深渊隔阂,无论是阿麦还是常钰青,无论有多欣赏对方都不可能在一起。
    陈起,阿麦幼年的伙伴,结婚的对象,更是早就因父母深仇越走越远;商易之从一开始阿麦就没有把他当男人,只是上司,助她站到与陈起同一水平线的助力,自始至终阿麦没有对他产生一丝情愫;
    只有唐昭义,从来没有利用、欺骗、伤害过阿麦,甚至在不知道阿麦本是美娇娘的情况下就对阿麦一往情深而不自知,直至替阿麦训骑兵、上战场、攻城池,甚至阿麦不娶妻他就一直打光棍,如此的情深似海又岂是常钰青、商易之、陈起能够相提并论的!窃深深认同阿麦最后的抉择。
    最近有几篇“花木兰”文,只有阿麦从军令人深向往之,向橙大致敬,感谢能有如此的好文,也期望橙大更加勤劳以飨读者!!
  •   刚把书看完,非常好看,看阿麦好久没有一次性这么爽的感觉了,就是还有点意犹未尽,跪求番外,没明说谁是男主,感觉即便最后不是小常但也释怀了,因为阿麦最后的境界已经不是言情小说的范畴了,所以没有一个言情小说式的确切结局很自然,但也不算是一个开放式结局,我的理解是小唐,鲜橙的文字果然有一种魔力,尤其是最后那一章,很喜欢:毕竟像阿麦那种有魄力的真女子即便在现代也不多见,看了这么多作品,在我心中和阿麦属于同类的也只有儿时看的一部名为《凡尔赛玫瑰》的日本动漫的女一号,很坚强,很动人,带刺的玫瑰。ps:如果总是纠结于男主之上的话,反倒使此书落了下乘,鲜橙出品,值得拥有!
  •   还在外地旅游呢,看了当当网有卖的就赶紧买下来了!!回头想了想心急等不到快递,就先去看了盗版。说真的啊,觉得自己也不是什么好读者,不是特别喜欢的书一概都是看盗文的,还喜欢潜水。但鲜橙大大真真是我非常佩服的作者,从和亲公主开始,阿麦刚更第一章的当天我就点进来看了…中途大人停更的时候我也正值高考,每个人都很辛苦很不容易,待看到大人微博后更是被触动到,一个好作者从文字上便已然可以感知。虽然结局一开始真的没看懂以为唐死了然而居然难过的哭出来了而且还轮微博刷屏通篇都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大叫……我喜欢的文怎么就都是令人觉得很难过很揪心的结局,很早前追姒姜的《情何以堪》也是如此…=_=其实写到后面都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了,总之就是…鲜橙大人,加油!!阿麦是我从晋江开站来看过的无数篇文里最好的其中之一,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阿麦》连高考前一天晚上都在看有没有更新。⊙.⊙要是能写个番外就更好了)
  •   橙子的书全买了,从《和亲公主》《淑女本色》《谁是谁的谁》一直追到《阿麦从军》,一本不拉,最爱的是阿麦,橙子写得大气磅薄,我看得激情澎湃。结局也很好,各得其所,商得江山,阿麦报了血海深仇后去寻找诈死的小唐,张生成了皇帝的心腹,成了国之栋梁,张士强最后对阿麦说他要去太行山,我猜张士强是去找那息荣娘的。可惜了小常,要做“杀将”就得有所牺牲,他注定只能和阿麦相忘于江湖;也可惜了陈起,他其实就是被自己的野心所误!
  •   ---敌对之间的爱情,是浪漫的,也是不幸的,相信阿麦是真心爱着常钰青的,但是爱情永远在家国之下,阿麦如此,小常亦如此,将真爱埋葬吧。“只求下一世,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从贪生怕死的阿麦到一代名帅的阿麦,只有一人始终与之为伍,他们以“兄弟”相称,相互扶持、相互鼓励,从危难中走来,使唐绍义对阿麦总是有着一种奇怪的感情,突然有一天小唐发现,他就是她,小唐懊恼着阿麦的隐瞒,虽如此,他还是做到了“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夺。”
    ---六年的战事落下惟幕,阿麦成就了新的“神话”。那个人送来了铠甲和罗裙,阿麦可以选择下半生的活法。阿麦还是那个阿麦,为父母愿望而活,为那些在战场消逝的生命而活,为自己而活。
    那个人???还是那句话,只有小常很在意她为什么上战场,我也绝望的认为会做这件事的人是小常。但作者又说他俩把真爱埋葬。真真纠结死
  •   怨怨相报何时了。陈起与阿麦之间的故事是无解的。无论怎么做,都是错。
    仇报了,8年的幸福生活却无法抹去。如果没有这8年,如果他们不相爱,一切都简单了。陈起杀阿麦父母的时候,会不惜代价的杀死阿麦;阿麦也不用从军这么麻烦的复仇,直接象个杀手一样杀死陈起。
    无论谁杀死谁,结果都很好。
    但现在是,他们深爱着对方,都不想杀死对方,就互相折磨。恨与爱都消不了,才痛。
  •   这本书鲜橙的文笔成长很多。果然如很多评论所写言情部分写得太少了。本人最喜欢的男主是常钰青,他们的暧昧看得我很过瘾但是又觉得很遗憾,因为拿不准阿麦是否对他真的是喜欢,但是我觉得她对于唐绍义还是有点超越兄弟的感情的,阿麦的两次失态全都是与他有关,早前对于陈起的感情也是缘于既友有兄的起源,及默默的长伴,唐绍义在后三年也是以这样的身份与姿态陪伴着阿麦的。个人觉得她对于他不会无一点感情。也希望如此,因为唐绍义是可以陪伴她一生的良人,虽然没有常钰青那样优秀,但是他可以陪她走她想走得漫漫长路。希望哪天鲜橙心血来潮,写他们的续集,可以是穿三代哦~~
  •   言情小说看得多了,鲜橙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阅读,但这本《阿麦从军》,写出了不一样的味道。她没有走煽情的路子,于平淡处见真情,于凝重时有贴心,描写战争,却又蕴含情感,当之无愧的五星佳作!
    全书看完意犹未尽,如果再接上几页番外,那就更是锦上添花了,期待……
  •   看完了阿麦从军,看到很多筒子说阿麦结局太仓促。刚开始我也觉得是很仓促,后来想想,作者也说了,阿麦从军不是言情小说,阿麦从军讲的是军事、传奇,现在战争结束了,阿麦从军也结束了。
    还有对结局不满意的筒子们,是因为觉得作者没有交代清楚呢还是男主(这里也不能算是男主,他只是阿麦的归属而已)不满意呢?
    我是喜欢阿麦的,所以无论她选择谁,我都可以接受。
    不过是希望作者能加点番外讲一下阿麦找到故人以后美好的故事,在作者精彩的笔墨下,筒子们会不会就释怀了呢?
  •   这本书严格上说不是言情小说,而是传奇,一本给女人写的传奇。阿麦现在相对还很弱小,在战场上的作用相对渺小,干得都是小打小闹。我期待她渐渐成长起来后在更大的舞台上放出她的光彩,成为真正的战神。
  •   终于看完了《阿麦从军》,很多很多人非常喜欢的作品,我也很喜欢,但总觉豪情有余,柔情不足。
    环顾周围的古言、穿越,《阿麦从军》相当另类、与众不同。战争写得好、人物也写得好,唯一令人感到遗憾的就是写情,言情太少。照作者的思路看,阿麦真正所爱应该是小常,那么应该给两人的爱情多落一些笔墨,两人的对手戏已经非常精彩,如果再添加些细腻的感情戏,就太好了。
    希望橙子赶快整几个番外或是出版第二、三部吧,总得给阿麦儿女成群啊!
  •   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本可以接受的没有男主的言情。(话说看书看了大半的时候还在疑惑男主在那里,小常我对不起你)。与一般的战争描写不同,女主一开始是逃避战争的,那时候的她,即使参军,是为了生存,为了自己,或者,为了问陈起一句为什么。这是一个人的成长,阿麦用了六年,成长为一代军神,作者写了三年,真的不枉。书里,有国仇家恨,有儿女情长,我想小常说要娶阿麦的时候她不会不感动,只是她却比谁都清醒。很多话想说,写出来又无从下手,很棒的文!!
  •   作者在文章开头写了阿麦误打误撞“被从军”。经过一系列的事,从一个直爽的女生成为一代名将——麦帅。文中战争场面鲜橙大大无疑是写的非常大气恢宏的。令人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这篇文章在感觉主线上也是从战争方面展开的,娓娓道来,不至于少了感情,又不至于埋没掉了战争的恢宏壮阔。
    文章的结尾算是开放性的结尾了,让人不禁会有更多的遐想。
    总之,这是一篇非常棒的小说!
  •   回来再看“阿麦从军”,我高兴得看到橙子作为一个作家,出现了质的突破,成功得塑造了很多大大小小的精彩人物,文风也成熟了。文里的4个男主/男配,人物上刻画都是成功的。特别是常钰青和商易之。而在这两个人中,我觉得橙子尤其对商易之刻画得成功。小商是个很难写的人物,因为这个人是暗骚,城府很深,有难言的苦衷,不象小常想说什么张口就可以说,没有小常那么鲜亮。而橙子在行文中,透过细小的细节,成功得塑造出一个旷世君王有心有爱但不能随心去爱的精彩人物。
  •   假日的午后,泡一杯好茶,闲闲地窝在沙发上,捧起《阿麦从军》,开始了俺的幸福时光。。。一开始尽管看到好评如潮,但期望值并不高,对女扮男装、战争题材还是有点心存疑虑,可是随着情节的展开,这本书再也放不下了。。。书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男主,没有缠绵的情爱,可就是让人看着动情,尤其阿麦的形象塑造得非常好,有血有肉,真实可信,虽然结局是开放式的,但还是留给人无数希望。。。好想看到阿麦的后续啊!
    如此大气恢弘的佳作,近年很少读到,感谢鲜橙。。。
  •   鲜橙这位作家一手能写出两样文章。以前追她早期写的《和亲公主》,最近又迷上了她的《太子妃升职记》,从语言至内容完全走轻松搞笑路线,是笑死人不赔命的爆笑风格;而这部《阿麦从军》,语言上沿袭了鲜橙一向的轻松幽默,故事却是写得大气凝重,出人意外的精彩,值得人一读再读,是难得的网络好文。
  •   我若阿麦,定要嫁一个杨墨!! 杨墨,一个小人物,他没有什么家族背景,没有什么俊美无比的皮囊,他没有那些个江山大业,雄心抱负,没有什么国仇家恨的,他是个很真实的人物,他毛病很多,也许是阿麦身边最差劲的一个,他甚至没有那个二蛋的服帖和恭敬,他什么都不是,但是女子一定要嫁一个杨墨! 他没有那么些个玄虚,从知道阿麦是个女子,到他肯为阿麦去死,没有几天的时间,但是,他就是爱上阿麦了,没有所谓的权衡,没有什么犹豫,没有那些个诺言和要求,他甚至知道阿麦很可能都不会再记得他,他有的就是用命去换她的命,他敢去,他还就真去了!!!! 他是真爷们儿,敢爱敢恨,有野性!直言不讳!他喜欢阿麦了,在临走前,亲要亲,摸要摸,肯定知道阿麦不愿意,那我也要明明白白告诉阿麦,我的爱啊,告诉她死了也值了,没有那些个小幽怨,小心情,是个真爷们!!!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优点,他可以随时为你付出一切,他不会让你受委屈,他没有那些个试探,曲折,没有那么多的考量和评鉴,喜欢就喜欢了,喜欢就全喜欢了,赔上自己也甘心情愿的,绝不带一点儿后悔的,你明明白白的知道他想什么,你心安,你幸福,你心里安定着呢! 绝对不嫁商易之,他再风华绝代,他再满腹经纶,他再雄才大略经天纬地我也不嫁他!!他是没有安全感的人,阿麦也是没有安全感的人,两个人都聪明透顶,待在一起累死了。更何况,他心中只有他的江山,他是要作大事业的人,他怎肯为一个小小的乱世中的阿麦付出自己的精力和感情呢,在他眼睛里,这绝对是浪费,绝对是不理智的,绝对误国误己,所以在对阿麦的感官中,他会稍稍有些迷惑,但会很快清醒。当然了,在他的眼睛里阿麦肯定是个特别的存在,以致以后都不会忘怀,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在他无比理智的世界里她是唯一的分出过一点点感情或者注意力的人。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他现阶段以及以后的很长一个阶段都是将阿麦看做一个筹码,一个可以利用的棋子!!那个老狐狸军师和他是一个德行。 我想生子当如商易之,但求夫却万万不可,不然你哭死去吧。 陈起,我想,在古代国仇家恨大于一切,无论年少时多么的两小无猜,或者青梅竹马,以后在一起的可能都不大。我想,我如果是阿麦,我不会再恨他,也不会再爱他,因为都没有了力气,失去了所有的勇气,也许以后的际遇会让陈起大彻大悟放下仇恨惜取眼前人,也许两个人在相互敌对的两国交战中彼此失去了见面交谈的勇气与热情,端的要看老天的赏赐了。 常将军,天之骄子,他太骄傲了,骄傲到喜欢了一个人却不知道,遇见喜欢的人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天大的赏赐,错过了很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他绝对不知道。何况他那么骄傲,傲人的背景,傲人的资历,傲人的心境,都是一个个的牵绊,错过的就难追回了,他这样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把爱一个人当做一个追逐的游戏,冷眼看着,最后真的冷掉了,因为那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什么别的东西。 爱情让人卑贱,你如果不下跪,那就只好桀骜的站着,孤单着,绝望着,然后死去! 唐邵义,一个傻哥哥,正直而单纯,方方正正真情实意。如果有一天他能狡猾一点,用心一点,或者,阿麦主动靠过去,应该都会有不错的结局。 二蛋,他的智慧不足以让阿麦折服,他的野性不足以打破阿麦的保护,是个很好的最随者和保护者,不是很好的选择。
    总之,喜欢杨墨,喜欢一个真真的爷们儿!!
  •   书买来了几天,要照顾孩子,昨天才看完,之前在“金子”的《水墨山河》里看到有人评论说是开放结局并且不喜欢,看过之后觉得其实不是开放结局,其实是和唐的,我一直是比较喜欢常,但是不和常在一起一点也不遗憾,毕竟隔着家国,但是看到几处不禁流下泪来。对于唐是在他说了“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才有的感觉,对于他不知道阿麦是女人时就喜欢她实在是有点别扭,所以对他的感觉比较晚。本文是传奇,所以言情的东西比较少,不过本人是喜欢言情的,所以刚看时还不太喜欢,后来越来越有感觉,从来没有哪篇战争文能如此吸引我,真的很佩服橙子大人。希望橙大能继续写满足下我们感情的需求,仗打完了,也该好好生活了,最后唐的别扭、麦的情绪失控等等,真的期待看到他们的情感续集,退而求其次来点番外也行啊。
  •   有人说这本书言情不够,结局模糊.但我认为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阿麦从一个四处寻“亲”的少女,误入军队,结识义兄(唐绍义),偶遇世子(商易之),为了父亲,为了保护南夏的百姓,一步步走进军营,走上了将军之路。她不是万能女主,更不是玛丽苏,只是为了活下来,为了能亲口问一句杀了自己父母的干哥哥陈起:为什么?
  •   赞楼主。我也喜欢小唐,但是我并不觉得小唐是男主,我也并不因此而遗憾纠结。小唐虽不及小常光彩出众,不及小商运筹帷幄,也不及陈起与阿麦有情在先,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不甚出彩的男人,让我觉得战火硝烟里还有温情。他的正直,忠胆,以及谋略一再让我侧目。未看结局之前,我其实也很为小唐憋屈,但是看完书之后,我觉得我终于舒了一口气。小常和阿麦可不是为了爱而不顾一切的人,但他们都愿意为国绝爱。曾经一度纠结阿麦不喜欢小唐而最后去找小唐而对他太不公平。但是后来的后来,随着剧情的明了,我不再为这个问题纠结。因为我看见后文里,阿麦一次次为小唐情绪失控,虽不提情爱,但是我知道阿麦是在乎这位大哥的。再后来,盛京外与小常辞别,未看书之前我以为多少会有些凄哀,可是并不是我想的那样。阿麦始终对这份情,坦荡荡,她拿得起放得下。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阿麦是永远会为了明天的美好而勇敢的和今天说再见。至于后来她和小唐会怎样,我不会去想太多,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在一起,必定是欢欣的。
  •   怨怨相报何时了。陈起与?麦之间的故事是无果的。无论怎么做,都是错。
    仇报了,假如他们不相爱,一切都会改变。陈起杀阿麦父母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杀死阿麦;阿麦也不用从军这么麻烦的复仇,直接像个杀手一样杀死陈起。
    无论谁杀死谁,结果都很好。
    可是现在,他们深爱着对方,都不想杀死对方,就互相折磨。恨与爱都消不了,才是彻骨的痛。
  •   lz对小常的评价非常和我心意。 那么的骄傲啊。 固然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这也成了他和阿麦之间的最大障碍。 他虽然一次次被阿麦打败,但是他从未折损过自己的骄傲。 爱情让人低到尘埃里。或者说爱情让人□。这两个人都有太多的事分心,注定两个人的爱情(如果说存在爱情的话)很难走下去。两个人都放不下,或说也不可能放下自己的姿态。小常想把阿麦当成女人来爱,一个普通的女人。纠结的是阿麦不是一般女人。他看重的也是阿麦的不同。看小常内白马啸西风的感叹。(都是很好的,可我就是不喜欢。惆怅了我整个惨绿的青葱岁月)。如果鲜橙狠心,好好虐虐小常毁了他一切骄傲的资本。阿麦英雌救美,让他从心灵的废墟中走出来两人是不是还有那么一点可能呢?鲜橙没下手,只能靠大家的yy了。私下里认为鲜橙是舍不得小常的。
    小唐和阿麦我打算把结尾再多看几次,找找两个人的暧昧。从兄弟转到爱人,很担心两个人(其实主要是阿麦了)会笑场。
  •   小唐发现,他就是她,怕是在娶了大当家之后,否则该惊喜了何来 懊恼着阿麦的隐瞒,从此只能唯有替你上战场攻城池,他还是做到了不离不弃,“那个人”“他”都是指商,听着好暧昧,从阿麦老年探张生,张生阻其妻唤麦帅小名尊其战神该是不知是她或护帅心切,阿麦娶妻秀儿以麦帅终老,住在江对面城中,引得那个他建行宫于对面,遥遥相对,相见无期,还是糾結阿麦在城中跟谁生了儿子,橙子狡猾啊狡猾,把他过继给杨墨,免透露了父姓啊父姓,那“只求下一世”的评论对常不太乐观啊,至于陈起只是过客,谁说初恋不能遗忘,由其不配的人 。
  •   从未见过一个女子狠厉至此,她对自己狠,对别人无情。她脆弱过,迷茫过,不知所措过,但是她最终站了起来——为了父辈的荣耀。将军阿麦初长成,她的雷厉风行,她的绝美面孔,她的冷漠淡然,都使我惊叹不已。一辈子喜欢过两个男人,一个为了国仇杀她父母屠她村人,一个为了国恨几番欲杀她。感动不是没有过,她还是选择了当麦帅。从她决心起,她便不再是女子阿麦。希望下一辈子,你不再是常钰青,我也不再是麦穗。
  •   也是因为太子妃来追鲜橙的文。。。阿麦让我觉得很惊喜。。虽然没有太多的感情纠葛,多是男人的情谊。但是让我手不释卷。。一气读完-,-。个人很喜欢这样的文风。。但是和亲公主就让我觉得不太XOXO。。阿麦是好女子。。。期待鲜橙的下一本书。。
  •   看完第一章了,我也是一直希望有多点的感情戏,但是认真想想怎么可能呢,战火年代,阿麦说得对,活着最重要,全身上下脚最重要,打杖可以进,失败时可以逃。那声诱敌深入的确让我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生命混着鲜血在死的气息,和那时产生的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感情,比如足弟情,比如一直背着阿麦的那个人,他的感情就像绽放的烟花异常美丽又异常短暂。我喜欢阿麦的性格,圆滑深沉,把当女人的滋味藏得深之又深。其实她和常玉青的感情挺不错的,不知是不是全文的主调,他俩真的很合适。但我感觉注定不会在一起,因为战争,他们是不同国的人。我从心里怨商易之,一次次的把阿麦当诱饵,呵呵,看吧,鲜橙很棒
  •   拿到书的时候我就特别激动,我在阿麦的粉丝群里已经一年多。一年前关注的这部小说,很好,我很喜欢。后来听说要出版了,出版社是北京悦读纪。悦读纪我了解过,很多小说都很不错。所以知道是这家公司出版,我也很兴奋。一直等着出版印刷,拿到书。今天终于拿到书了,撕开外面的包皮的一刹那,我更激动了,没想到这个封面这么霸气,比照片上的霸气多了。真的很喜欢,里面的书签我也很喜欢。谢谢出版社,也谢谢鲜橙。我会继续支持的!
  •   橙子三年磨一剑,磨出了阿麦从军,此文从连载开始,我便蹲坑。在坑中看着书友们你一句我一句地猜测着楠竹的归属,我的心也像鸡爪子挠过一样,痒痒的,就是不知道谁是楠竹。说实话,追文时,我觉得阿麦跟常在一起我也喜欢,跟商在一起我也高兴,反正不管她跟谁在一起,只要不跟陈起在一起我就都能够接受。
    橙大在此文中塑造的每一个人都鲜活无比,喜欢的角色让人无比喜欢,敬重的角色让人无比敬重,可恨的角色也让人无比可恨。而陈起就是那个让人无比厌恶的角色。

    阿麦从军少言情多战争,纵是战火里那一点点的柔情也让人憾动……

    买此书,只为收藏!
  •   男主绝不应该是陈起,他二人隔着国仇家恨,面对陈起的背叛、恩将仇报、杀父杀母、尚公主、、、居然还有那么多人顶这样一个无心小人做男主??
    商易之也没戏,就他爱江山甚于一切,又把女主看做棋子般利用和舍弃的心思,阿麦能选他过一辈子才是脑子进水了!
    唐绍仪虽然不错,可到现在阿麦对他也没有男女之情,只有兄弟之义,还能不能发展不好说!
    常钰青也很不错,可和阿麦之间隔着国仇、杀戮,最终能不能在一起得看作者怎么安排他们克服这些困难了,还要不突兀,顺其自然才行啊!
    林敏慎一个二线男配,连配角栏里名字都没混进的份儿,而且吧,就他在文中的表现,不装白痴的时候也没见得聪明多少,能最终抱得美人归?
  •   今天收到书了~~结局看了`~~
    我是个常粉~,但我是个很含蓄的常粉~所谓很含蓄呢,就是在看到结局虽然阿麦没能和咱小常双树双
    栖,但是知道阿麦心里有他,欢喜他就满足了~至于以后阿麦会不会找着小唐同学最后移情别恋~~
    管他呢
    曾经看到有同学评价说看到最后就是为了看和陈起的一场对决,结果陈起居然就这么自杀了,然后就
    说咱们阿麦蛇尾了。我觉得吧阿麦是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与对决中成长起来的,她最终的成果与形态不
    会取决于某一次的战役,而和陈起的对决,我能说也不是在某一场战役中表现出来的,而是处处,场
    场都是他俩的无形对决么,陈起的失败也不是某一次战役就跨掉的,而是阿麦的一个逐个击破与步步
    为营得来的,所以我想真的无需再专门写上那么一段他们俩的正面对抗了,因为他们一直在对抗。关
    于这一段又让我想起了当时阿凡达的一个场景~~就是男主角征服那只大鸟(叫什么忘记了),还记得
    那个场景么,男主角跳下他的坐骑,画面一黑一转,~哦他已经成了魅影骑士了,竟然没有征服大鸟的
    过程~~前面已经有了征服小鸟的过程,方式大同小异~留点空间供众人遐想罢。
    再来,记得太子妃里面提到了什么蒙面亲卫~想想竟是小唐,虽然我极度的愿意是小常,不过想想小常
    家国家国还是家国~他要不是挂在侵略南夏的路上,就是挂在抵抗南夏侵略的战斗中。
    最后有点小疑惑,阿麦已经离开,又为什么会在太子妃中以麦帅的姿态出现并且带了一个疑是小唐的
    亲卫出现?难道北漠侵略,战事又起?而后又如何会出现,野史里的,小商大恸阿麦终于来看他,难
    道阿麦走而复回,回而又走,还是被逼走的?
  •   阿麦这个女子很不俗,她坚强、隐忍,她并不完美,她也有弱点,也有小女儿的一面。她看似冷酷,其实只是为了生存和一个"为什么"。我们可以看到她的成长,从一个小步兵,历经万苦千辛才当上将军,当上统帅。文里所有的男主,最喜欢常钰青,虽然阿麦也许不会和他在一起,但是他敢爱敢恨,光明磊落。唯一的遗憾,也许就是没有说明阿麦的归宿了吧~~~~~也许这不仅仅是篇言情吧,还是励志文!写的很大气,支持!
  •   麦喜欢过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都是敌人。第一个以国仇家恨为借口杀了她的父母(陈),第二个以家国大义为名给了她一刀(常)。而唐一腔赤诚,始终跟阿麦站在统一战线,不离不弃舍命相随,他说:你要上的战场,我替你去上;你要攻的城池,我替你去夺。麦最后放下过往去寻死遁的唐……
  •   陈起的悲衷一部分在于国仇家恨,一部分在于心比天高。爱他,他爱着,二个人痛着。他们有过的曾经只能成为曾经,未来,再无可能。

    商的出局是他的大局观太重。太理智的人无法谈纯粹的感情。所以既是他有真感情,也只能压抑。等有一天他身登高位时,掌控一切时,终于回归心灵的最初来安排他的感情,伊人却不会等在原地的。有得有失,他必须也只能承受这样的结果。

    唐很好。很纯很天真。好人卡可以送他。但感情的事,心灵的契合太重要了。不是男人只要好就行的。所以如果他想出彩,只有思想上再成长,追上麦的高度,才有可能和阿麦真的成为佳侣。否则就算阿麦最后选择了他,也是有QUE撼的。

    常是我心中的男主。噢,不解释。相爱的人,所有的障碍都不是障碍。他们可以在战场上互欧,在战场下相爱。麦可以给他生孩子。不管在不在一场。......
  •   悦读纪家的书我一直在买,尤其是穿越,别的家我都不看。阿麦从军我关注几个月了,现在收到书,还不错。
  •   鲜橙的书每本都有收藏,刚看到阿麦,因为是战争题材还纠结了蛮久,因为我一向只看小言,现在看完全本,觉得写得太好了,全书大气,场面恢宏,对人物的描写也很细腻,大爱。。。。。很值得一看,还没下手的朋友,别犹豫了。
  •   不算是一个开放式结局,我的理解是小唐,鲜橙的文字果然有一种魔力,尤其是最后那一章,很喜欢:毕竟像阿麦那种有魄力的真女子即便在现代也不多见,看了这么多作品,在我心中和阿麦属于同类的也只有儿时看的一部名为《凡尔赛玫瑰》的日本动漫的女一号,很坚强,很动人,带刺的玫瑰
  •   好喜欢的一本书,喜欢阿麦!鲜橙是个好作者!这并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言情小说,但是言情的部分却让人感动、感伤、感慨!好希望最后阿麦是和小常在一起,但这仅仅是我,或许好多人喜欢小唐,或许好多人喜欢......结局这样挺好,不接受可以脑补啊,反正我就认为阿麦兜兜转转后跟了小常了。
  •   其实我对这种军事并不是很感兴趣

    这本书中真正触动我的应该是一种震撼

    关于战争,特别是古代的战争

    几乎就是肉搏战吧,没有先进的武器

    一场战争胜利就是由人的血肉之躯构成的

    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一场战争,要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那种惨烈,我想,对于我这种从未经历过战争的人

    是永远无法想象的

    说说我对于结局的看法

    关于结局很多人都认为阿麦是和唐在一起了

    我却不这么认为



    不是谁对谁好,就能得到谁的心的。
    爱情不是你的,付出再多也争取不来。

    我想最后阿麦是寻唐去了,但不见得就是和唐在一起,
    我觉得唐大哥对麦来说只是唐大哥
    我想阿麦心中的人还是小常,

    只是两人之间有太多东西

    他们同是军人,却各为其主

    家国仇恨,彼此手上那么多对方同胞的鲜血,

    是无法磨灭的


    最后他们只能放开彼此离开

    小常去戍边,或许终身不娶

    阿麦和唐依旧是兄弟,或许终身不嫁

    就这样,守着自己的心在远方挂念着彼此,直到老死

    然后等到来生

    不要家国仇恨,不要战场厮杀,不要流血千里

    两人可执手偕老,与子成说
  •   如果真拍成电视剧,我觉得钟汉良演常七,年轻时的林青霞演阿麦,肯定很好看的,如果大家都觉得找老公只能找唐那样的,可我听说的和看到的许多混混,包括成气候成了企业家的,娶的媳妇都不错,而且许多媳妇还生活得很幸福,许多混混整体素质应该没有常七高吧,可人家也疼媳妇呢。看过半路夫妻嘛?片警胡小玲和她前夫怎么也过不下去,她前夫和她是发小,也是警察也是好人。管军是咱们平常意义上的好人嘛?可他和胡小玲走到一起后,胡小玲也很幸福啊。单论嫁给什么样的人,那就各取所需了,唐绍义能让人生活得很平淡,常七能让人生活得很有激情,就看当事人喜欢什么口味了,看看自己的心到底真正倾心于谁。
    为什么常粉这么多呢?因为作者在他身上着墨太多,光彩压过了唐,从平常意义上讲,何为男主,何为男配?还不是着墨多少,出彩多少嘛?谁愿意光茫四射的成了配角?在男女关系上有句老俗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如果有一天这本书拍成了电视剧,我希望他能让常七和阿麦走到一起。
  •   买这书之前,已经在网上看过TXT了,喜欢这本书,所以来啦。
    《阿麦从军》这个书名可能不太引人注目,但看过后才觉得是不一样的。
    不似其他穿越小说,阿麦不是万能的,那些年阿麦过的很累,但结局却是给人海阔天空的感觉
  •   很多网络小说仅适合厕上马上枕上打发时间,阿麦从军确实值得认真阅读的一本好作品!别具一格的女主!估计所有的女强人型读者都会喜欢
  •   我想哭,我整整追了三年。
    从我大学毕业,到我结婚。我都结婚两年了,阿麦终于出版了。
    我订购这本书也是很辛苦,上架后一直没有,我就天天刷新当当页面等啊等,终于等到了。

    阿麦我爱你,也爱鲜橙!
  •   战争虽然结束了,但有些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客观条件都还在那,阿麦无法抛家弃国(阿麦在后文中已将自己定性为南夏人),
    小常亦不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理想化?浪漫化?
    很多常粉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俩之间其实已经隔着很多很多,
    他俩也都是有性格有情义的人,不可能将情爱看得最重,
    无论什么事情总要讲究天时地利,感情更是如此,
    我想如果橙子真能把阿麦和常钰青扯到一块才真是不可思议
  •   我觉得,阿麦这样的女人男人都喜欢。要不不能有那么多男人败倒她裙下。阿麦,外刚内柔。这样的一个女人我觉得日后肯定在爱情上不会圆满。之前很多人都在猜测阿麦的男主是谁,我看完书了,才知道,跟我想想的有点差距。不过我之前也预想过会是,但是没敢确定。谁知道阿麦最后还是选择了···
    支持鲜橙!
  •   记得当初同时在追的小说就是 水墨 和 阿麦从军了
    网络小说我这是买的第二本,也是第二次买,第一次是梦回大清纪念版。
    拿到手之后觉得有那么厚,内容也不浅,之前追的时候就看得很激动啦。
    封面,排版设计神马的都OK,对这个我不是很挑剔,印刷也不错,是正版的。
    随书的一张人物漫画我拿来做书签了。
    总之是蛮好蛮满意的。
  •   支持阿麦,支持鲜橙,支持悦读纪。我喜欢,超喜欢的。
  •   鲜橙大大的《阿麦从军》虽然涉及感情很少,但是绝对没有虎头蛇尾,是难得的好文。值得我们买书收藏,支持橙子。
  •   鲜橙这次的创作和原来的风格不同了,但还是很好看。
    阿麦从一员小兵到成为元帅,她是一名军人,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
    战争是残酷的,结局是有些无奈,又是给人希望的,不知恢复女儿身的阿麦会如何?
  •   其实之前一直还蛮喜欢商。。都怪那骚包将军四个字太有爱了。。
    不过咱果然后来移情小常了。。商还是那啥了点。。说到底和阿麦果然还是不太般配。。

  •   根据鲜橙的暗示 我觉得阿麦最后跟了小常 不是冤家不聚头嘛 而将军最后当了皇帝 由于皇帝的孤傲 最后错失了阿麦 而唐大哥也成了一代名将 小常应该是为了阿麦而放弃了最后的胜利所以赢得美人心吧 而陈起 应该是死了 要不就是自杀 才对得起阿麦
  •   阿麦怕是爱上小常了,简介中为国弃的爱可能是小常呢,因为只有小常是敌对方。
    小商肯定是爱阿麦的,但为了大局只能把阿麦当男人看待,好像太子妃升职记里提到太后的一段心理描写影射到过。
    小唐是个老实孩子,还是跟大当家的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吧,不适合掺乎这些高难度动作。
    阿起的描写较少,至今不了解他的想法
  •   开始喜欢上这本书不是因为情节更不是因为她的女猪,而是里面插播的“《夏史XX》、《XX回忆录》”等旁白,让我觉得看了很开心,每每看到这里我就会心一笑。
    后来一追文,看着阿麦的不断成长成熟,很多时候会替她感到难过感到悲伤,但同时也让我觉得欣慰,因为我看到的阿麦她还是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的女人,没有变成无敌女猪。
    尽管本文有很多人看了会认为还是比较粗浅,在男女情感纠葛、谋略、战略等描写方面还有不成熟等等,但我认为作为网络小说来看绝对是一部值得看的小说。轻松而不失回味和思考。
  •   我第一次写评语时语塞,再多的话也表达不出我对此文的佩服。战争场面恢弘无比,有一种在读《三国》的错觉。我倒是打心底希望阿麦和常钰青在一起,无奈他们一个是大夏麦帅,一个是北漠杀将。几番纠缠几许情意,终究越不过两国间血债累累,人命万千。“但愿下辈子,你不是常钰青,我也不是麦穗。”满星,必须的是满星。力荐,必须是力荐。
  •   书真是很好,鲜橙作者真是不错,很让人爱不释手,非常值得看,不过还是有意见,本书文字印刷极好,但是封面印刷太差了,看了一遍就已经有些卷了,看着真是心疼,决定抱个书皮,这可是多少年没做过的事呀,还有是不是准备出续呀!我们阿麦大人的感情戏呀!怎么这么快就没了那,感觉不过瘾很不过瘾
  •   文笔流畅、语言平实、故事丰满、情节紧凑、人物有爱,满足我对网络小说的一切期待。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阿麦好样的。强推。
  •   我觉得阿麦不嫁是有可能的,毕竟经历那么多事,可能什么都看淡了吧,于是爱情什么的,可能对于阿麦来说,已经成为一个传说。无关乎爱的是谁,而在于是否还需要爱情。
    但是感情这东西再深刻,也受不住时间的折磨,所以我不认为小常和小唐会终身不娶。顶多就是在某个深夜,想起故人叹息一番。
  •   我觉得小肠已经是男主了··着墨最多,最后阿麦也承认了队小肠的感情··女主爱的人就是男主。
    从这章就看出小唐和阿麦在思想境界上就有很大的距离,真的不靠谱,没有火花。
    不管橙子暗示的结局怎样,我心中小肠就是男主,阿麦的孩子就是小肠的!我就这么想了。
    书是要买的,最爱的还是阿麦。我很想看看阿麦如何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把陈起打得落花流水,战败自尽。陈起这样的人理应得到这样的结果,丝毫不值得可怜。
  •   在言情穿越一统天下的如今,阿麦就是一个异类,以情节谋略取胜,讲感情的部分只是点缀,我喜欢这样的故事!
  •   女子从军,推荐错嫁和阿麦。
  •   虽然常忍不住为阿麦的才智拍手叫好,却总是难以挥去那一丝丝心疼。如果可以,哪个女子愿意过这样刀口上舔血的生活?!更何况富贵原本就非她所愿。这么一个淡泊名利、心底柔软的年轻女孩,却要逼着自己变得冷血无情。所谓“自欺欺人”,一个人若想骗过别人,就得先骗过自己。人们看到的只是她如何扬名立万,有谁能体会到她内心的挣扎与不安?当心被防备层层包裹,谁才能用至真至纯的爱最终抚平她心底的创伤?再怎么不让须眉的巾帼,都是希望一生一世一双人,从此不羡鸳鸯不羡仙的吧?祝福阿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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