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作者:朗·麦拉提 页数:332 字数: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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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史密西·艾德,43岁,体重126公斤,腰围46英寸,上有老父老母,还有个美丽的姊姊蓓莎妮。喜欢的食物只有啤酒、蝴蝶饼和香烟,跑步、单车则是他早已放弃的嗜好。 这年的八月天本该一如经常,突来的意外却冲击平凡的家庭。短短数日内,史密西的双亲接连过世。宛如接到葬礼的邀约,一封信自遥远的美国西岸寄达,告知失踪二十余年的蓓莎妮如今落脚何处。为了将姊姊接回美国东岸的罗德岛家中,史密西骑上了心爱的铁马,开始万里长征,横跨美国大陆。他遭人误会为绑架犯、流浪汉,遇见郁郁不得志的传教士、罹患重症的花农、乐天知命的卡车司机……无数失落的灵魂与他分享了生命的片段与风景。
作者简介
朗·麦拉堤,出生于美国罗德岛东天赐,知名剧作家、小说家、资深演员。一九七七年踏入演艺界,经历丰富,除了在著名电视剧如《律师本色》、《法外柔情》、《法律与秩序》、《欲望都市》等剧担纲演出之外,也活跃于百老汇舞台。他录制的有声书超过一百部,史蒂芬·金、丹妮尔·斯蒂、理查德·拉索、埃尔莫·伦纳德、爱德·马克贝恩、戴维·鲍尔达奇、斯科特·杜罗等人的作品都由他献声诠释。
著有《奔跑的记记》、《旅行家》、《美国艺术》。现居于美国纽约市。
章节摘录
1 一九九○年八月,我爸妈的福特房车在缅因州毕德福外围,撞上了九十五号州际公路的水泥分隔岛。那段高速公路,他们开了或许也有三十年了,每次北上长湖的必经路段。某个过去跟爸一块打棒球的家伙在湖边盖了几栋小木屋,一一按照他家小孩的名字命名:珍妮、艾尔、泰勒、奎格、小虫、艾莉丝、山姆。每年八月,我们总是向他订下艾莉丝小屋,租上两星期,因为艾莉丝小屋的湖畔风光最美,长长的沙滩,水浅浅的,妈跟爸可以坐在绿色凉椅上,盯着我们玩水。 即使蓓莎妮后来不告而别,我也有了工作,我还是会尽儿子的本分,跟着爸妈来这儿。假期结束后,我们再分道扬镳,各自回家,重新做普通人。 长湖里游着鲈鱼、小梭鱼,还有很美丽的黄河鲈。有些人就是不懂黄河鲈的美,只因为河鲈的嘴唇又硬又厚,摸起来粗粗的。不过这种鱼真漂亮,我认为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吃起来味道就跟红鲷一样。湖里有许多凹穴,大乌龟就窝在里头;沼泽那一端,杂草丛生,芦苇高张,鸟族居民可就不比寻常。那里住着两对潜鸟,其中一对,后头好像总是跟着一只雏鸟;也有鸭子、加拿大鹅,一只落单的苍鹭动不动就蜷起一条腿独立,任人走近拍照。早晨的湖面如镜,这时下水游泳再舒服不过。过去,我总是脱个精光,直接跳下水,不过我现在不这么做了。 一九九○年,我体重一百二十六公斤。我爸常问我:“儿子啊,你多重啦?”我会应着说:“老爸,稳定成长喔。”当年,我腰围四十六英寸,不过,我可说是有点虚荣,从来没买过任何一条腰围宽过四十二英寸的长裤。这么一来,垂在我裤腰上的肚皮可就难看了,名副其实的啤酒肚。妈从来就不提我的体重,因为她喜欢煮砂锅菜,就贪砂锅菜方便提前准备,吃起来又丰盛。她最爱问的话题,是我的朋友或我的女朋友。可惜,一九九○年的我,四十三岁、体重一百二十六公斤,白天是戈达德玩具工厂的品管员,整天检查特种大兵玩偶“山姆”的手臂有没有好好接上手掌,晚上下班回家就泡在踢踏酒吧里喝啤酒,看球赛。我没有女朋友,或许连朋友也算不上有。我确实有几个喝酒的同伴,我们都喝得凶。或许,这也算是某种表达友谊的方式吧。 我的老家在罗德岛的东天赐。妈在家里的钢琴上搁了几张相片,很多都是我和蓓莎妮的,有一张是外公的,另外一张是爸穿着空军军装照的。那张蓓莎妮的大相片,是她二十二岁那年拍的。她双手合十,摆出祈祷的姿势,眼神往上盯着自己一缕绝美卷发。她苍白的眼神似乎心不在焉。相片里的我瘦得跟竹竿似的,陆军制服像是一口大袋子罩在身上。当年的我一身皮包骨,绝对不超过六十公斤。从前我不爱吃东西,当兵的时候对吃同样没兴趣,不过,等到我退伍,蓓莎妮失踪,我搬进靠近戈达德玩具工厂的公寓后,晚上没什么事好做,只好吃东西。后来,我又老喝啤酒,还爱吃酶蛋,甚至常吃肥滋滋的蝴蝶饼。 妈跟爸将车开到艾莉丝小木屋门口,我帮忙将行李搬上车。他们准备趁着我们这两周假期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先开车回东天赐,而我打算星期六再走。这么一来,他们避开了周六开往新罕布什尔与缅因州的车潮,我也能把屋子清干净,归还租来的小渔船,真算是设想周到又有效率。妈原本还担心我没东西吃,却也觉得这样安排很好。我跟她说,我会自己弄好吃的三明治,说不定再煮上一点汤,但心里想的,其实是一打啤酒、一包香脆的巴伐利亚蝴蝶饼、几块不同种类的乳酪。还有,因为我一直限制自己每天抽烟不能超过一包:所以,我打算趁此时大抽特抽,老烟枪式地烟不离手,至少要能熏倒蚊子,然后冥想。养成了特定体重与特定习惯的人,偶尔想事情就会有种清晰的深度跟速度。 州警把巡逻车停在我的别克老爷车旁、朝湖畔走来的时候,醉茫茫的我正坐在凉椅上自言自语。他是个黑人,年纪不过二十六、七,身上的灰色制服就跟一般巡警穿的一样,尺寸合身,该佩该挂的应有尽有。一听到他走近的声音,我站起来转过身去。 “风景很棒吧?” “啊?”他的声音如低音鼓般。 我倚着凉椅,凉椅吃不住我的体重,应合着他的语音吱嘎作响。 “湖啊,外面的风景。” “我要找一位史密西·艾德先生。” “我就是。”我这个醉鬼挣扎着装出体面仪表。 “艾德先生,你要不要先坐一下……” “我没醉,也没事儿,警官……巡警……我真的没事……没……” “艾德先生,今天下午,令尊令堂发生车祸,受了重伤,地点就在波特兰外边。令尊送到波特兰综合医院的头部创伤中心,令堂则在毕德福医院。” “我妈?我爸?”我蠢蠢地问。 “你要不要跟我一道走,我送你过去。” “我的车……” “你跟我一道走就好,我们也会送你回来的。不必担心你的车子。” “我用不着担心吗?好吧。这样子好。” 我换上干净短裤及圆领衫。州警很努力避免盯着我。我很庆幸,因为人们一看到我既肥又醉、一身烟味,往往很快就对我有了成见,就连素来讲理的人也难免立即产生反感,只觉得我就是个醉茫茫、满身烟臭的胖子。 州警名叫艾尔文·安德森,他在桥镇的烘焙铺子买了两杯咖啡,再转上三。二公路,直驱波特兰。一路上我们没讲上什么话。 “谢谢你这么帮忙。” “不客气。” “好像要下雨了?” “不知道耶。” 艾尔文让我在急诊室下车,爸早已入院了。 “你这里的事情结束以后,就先招个计程车上毕德福医院去。稍晚我就过去跟你会合。” 我看着他驾车离去。时间将近下午五点,雨下了起来。一阵冷雨。我趿着拖鞋啪哒啪哒走过蓝色地板,我瞥见自己肥厚的身躯将短裤及圆领衫撑得爆满,一张脸因酒精涨得红紫。询问处的妇人指点我入院处的方向,入院处一名老志工又告诉我该去二楼的创伤中心。 “这里是以毕恩先生命名的。阔佬有钱,有钱就捐。就这么回事。” 创伤中心接待处的男护士问了些问题,确定里头的艾德先生就是我爸。 “白种男性?” “是。” “七十岁?” “呃……” “大约七十?” “是的。” “装了人工瓣膜?” “喔,没错……差不多十年前装的,那个手术真的把他搞得很光火,因为……” “这样就好。你先拿这张通行证,站到那条蓝线上。照顾令尊的护士会到那里带你进去。我们这里总共有三十间重伤病房,全是玻璃隔间,通常窗帘会放下来,不过偶有例外。等到你的护士来带你进去,请注意,除了你要进去的那间以外,请不要东张西望,探头去看别人的病房。” 我忠诚恭谨地说:“我保证。” 我踩在蓝线上等着,依旧茫茫的。真希望我穿的是宽松毛衣或运动长裤之类的,因为胖子就是会注意到自己的裤子在胯下挤成一团,还得一而再、再而三将衣服拉松,免得乳头紧贴在布料上,凸出来。 护士的名字叫做阿琳,身材像我一样浑圆。她穿着宽松绿色的手术长裤、硕大无朋的绿色罩袍,袍子上好多口袋。她领着我走到爸的病房,一路上,我不曾探头偷看其他病房。四下静悄悄的,偶尔听到有个男人不停哭喊“噢,老天啊。噢,天哪”。医生护士来去匆匆,急促的脚步声听起来就像小孩故意踏着落满一地的秋叶。我实在醉得可以了。 爸躺在一张金属框架病床上。他的头、胸部、腰部、脚踝,全缠着层层绷带,身上只有一张床单,从肚脐眼往下遮到膝盖部分。护士把门带上,留我一个人在病房里,我心想着,有生以来,从没待过这么安静的房间。 我仿佛能在脑袋里听见自己心跳的鼓动。病床附着一具马达,非常缓慢地倾斜床身。尽管床身带着爸从一侧倾斜到另一侧,但速度之缓慢,看起来犹如文风不动。我往病床底下张望,却看不到有什么马达。 爸的眼睛周围与鼻梁都有瘀血,额头上开了个小洞,洞上贴了块创可贴。护士跟我说,钻小洞是为了纾解某种压力。爸老爱吹牛,说他从来就不晓得头痛是怎么回事,从来没头痛过。怪呀,这时候他怎么会需要钻那个小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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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寂的旅途上,只有一条电话线连结史密西与他青梅竹马的邻居诺玛。史密西在自己的回忆里,一块块拼凑出姊姊“中那个神秘声音的真相,也在一通通如自副如告解的电话中,体悟流浪与追寻的意义。 《奔跑的记忆》是麦拉提创作的第三个长篇故事,但这篇“小说”没出精装版,没出平装版,是个无法翻着看的故事,因为起初麦拉提只是把内容录进录音带,制成有声书来贩卖。二○○三年,史蒂芬·金“听”到了这篇故事,大为惊艳,在专栏内大赞这是一个出版社“非出版不可的故事”,促成《奔跑的记忆》文字版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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