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出版时间:2005-1-1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作者:毕飞宇  页数: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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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端方高中毕业,回到了王家庄。沉重得近乎残酷的农活给了他第一个下马威,青春期特有的骚动并没有因为身体的疲惫而消减,在收获的季节,端方找到了他的爱情,地主的女儿三丫成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轰轰烈烈的爱情之火很快被形形色色的闲言碎语浇灭了。三丫选择了死亡,被爱情抛弃的端方变成了一头真正意义上的独狼。知青出身的大队女支书吴蔓玲是一个几乎已没有性别意识的政治动物,但是端方身上独特的男人气息,却激发起了她内心蛰伏已久的女性情愫,她不可抑制地爱上了端方,此时的端方早已对爱情心如死灰,他只想利用吴蔓玲的权力达到参军从而离开王家庄的目的。

作者简介

  毕飞宇,男,1964年生于江苏兴化,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从教五年。著有中短篇小说近百篇。主要著作有小说集《慌乱的指头》、《祖宗》等。现供职于《雨花》杂志社。  近年来毕飞宇得奖众多,其中有:首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哺乳期的女人》)。冯牧文学奖(奖励作家)三届小说月报奖(《哺乳期的女人》《青衣》《玉米》两届小说选刊奖(《青衣》《玉米》)首届中国小说学会奖(奖励作家《青衣》《玉米》)。毕飞宇说:《玉米》是他的最爱,是他为年青一代人写的,他希望他们喜欢。

书籍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

章节摘录

  麦子黄了,大地再也不像大地了,它得到了鼓舞,精气神一下子提升上来了。在田垄与田垄之间,在村落与村落之间,在风车与风车、槐树与槐树之间,绵延不断的麦田与六月的阳光交相辉映,到处洋溢的都是刺眼的金光。太阳在天上,但六月的麦田更像太阳,密密匝匝的麦芒宛如千丝万缕的阳光。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灿烂,壮丽而又辉煌。这是苏北的大地,没有高的山,深的水,它平平整整,一望无际,同时也就一览无余。麦田里没有风,有的只是一阵又一阵的热浪。热浪有些香,这厚实的、宽阔的芬芳是泥土的召唤,该开镰了。是的,麦子黄了,该开镰了。    庄稼人望着金色的大地,张开嘴,眯起眼睛,喜在心头。再怎么说,麦子黄了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场景。经过漫长的、同时又是青黄不接的守候之后,庄稼人闻到了新麦的香味,心里头自然会长出麦芒来。别看麦子们长在地里,它们终究要变成苋子、馒头、疙瘩或面条,放在家家户户的饭桌上,变成庄稼人的一日三餐,变成庄稼人的婚丧嫁娶,一句话,变成庄稼人的日子。是日子就不光是喜上心头,还一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苦头。说起苦,人们时常会想起一句老话: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其实这句话不是庄稼人说的,想一想就不像。说这句话的一定是城里人,少说也是镇子里的人。他们吃饱了肚子,站在柜台旁边或剃头店的屋檐下面,少不了说一两句牙疼的话。牙疼的话说白了也就是瞎话。和庄稼人的割麦子、插秧比较起来,撑船算什么,打铁算什么,磨豆腐又算得了什么?麦子香在地里,可终究是在地里。它们不可能像跳蚤那样,一蹦多高,碰巧又落到你们家的饭桌上。你得把它们割下来。你得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把浩浩荡荡的麦子割下来。庄稼人一手薅住麦子,一手拿着镰刀,他们的动作从右往左,一把,一把,又一把。等你把这个动作重复了十几遍,你才能向前挪动一小步。人们常用一步一个脚印来夸奖一个人的踏实,对于割麦子的庄稼人来说,跨出去一步不知道要留下多少个脚印。这其实不要紧,庄稼人有的是耐心。但是,光有耐心没有用,最要紧的,是你必须弯下你的腰。这一来就要了命了。用不了一个上午,你的腰就直不起来了。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当你抬起头来,沿着麦田的平面向远方眺望的时候,无边的金色跳荡在你的面前,灼热的阳光燃烧在你的面前,它们在召唤,它们还是无底的深渊。这哪里是劳作,这简直就是受刑。一受就是十多天。但是,这个刑你不能不受,你自己心甘情愿。你不情愿你的日子就过不下去。庄稼人只能眯着眼睛,张大了嘴巴,用胳膊支撑着膝盖,吃力地直起腰来,喘上几口气,再弯下腰去。你不能歇。你一天都不能歇,一个早晨的懒觉都不能睡。每天凌晨四点,甚至是三点,你就得咬咬牙,拾掇起散了架的身子骨,回到麦田,把昨天的刑具再拣起来,套回到自己的身上。并不是庄稼人贱,不知道体恤自己,不知道爱惜自己,不是的。庄稼人的日子其实早就被老天爷控制住了,这个老天爷就是“天时”。圣人孟老夫子都知道这个。他在几千年前就坐着一辆破牛车,四处宣讲“不误农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农时”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太阳和土地的关系,它们有时候离得远,有时候靠得近。到了近的时候,你就不能耽搁。你耽搁不起,太阳可不等你。麦收的季节你要是耽搁下来了,你就耽误了插秧。耽搁了插秧,你的日子就只剩下一半了,过不下去的。所以,庄稼人偷懒了可不叫偷懒,而叫“不识时务”,很重的一句话了,说白了就是不会过日子。都说庄稼人勤快,谁勤快?谁他妈的想勤快?谁他妈的愿意勤快?都是叫老天爷逼的。说到底,庄稼人的日子都被“天时”掐好了生辰八字。天时就是你的命,天时就是你的运。为了抢得“天时”,收好了麦子,庄稼人一口气都不能歇,马上就要插秧。插秧就更苦了。你的腰必须弯得更深。你的身子骨必须遭更大的罪。差不多就是上老虎凳了。所以说,一旦田里的麦子黄了,庄稼人望着浩瀚无边的金色,心里头其实复杂得很。喜归喜,到底也还有怕。这种怕深入骨髓,同时又无处躲藏。你只能梗着脖子,迎头而上。当然,谁也没有把它挂在嘴唇上。庄稼人说不出“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那样漂亮的话来。说了也是白说。老虎凳在那儿,你必须自己走过去,争先恐后地骑上它。    不怕的人有没有?有。那就是一些后生。所谓愣头青,所谓初生的牛犊。端方就是其中的一个。端方是利用忙假的假期回到王家庄的,其实还是一个高中生,眼见得就要毕业了。端方在中堡镇念了两年的高中,并没有在书本上花太多的力气,而是把更多的时光耗在了石锁和石担子上。端方话不多,看上去不太活络,却在中堡镇结交了一些镇上的朋友,都是舞拳弄棒的内手。端方跟在他们的后头,其实是冲着那些石锁和石担子去的。虽说身子单薄,没什么肉,但端方天生就有一副开阔的骨头架子,关键是嘴泼,牙口壮,一顿饭能咽下七八个大馒头。高中两年,端方换了一个人,个子蹿上来不说,块头也大了一号,敦敦实实的,是个魁梧稳健的大男将了,随便一站就虎虎生风。端方带着他一身的好肉和一身的好力气回到了王家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床被褥、一只木箱子和两把镰刀。端方是知道的,忙假一完,一眨眼就是毕业考试。考过试,掖好毕业证书,他就是王家庄的社员,一个正式的壮劳力了。  ……

编辑推荐

  跟《玉米》一样,毕飞宇让《平原》的故事发生在王家庄,不过王家庄的主人不再是王连方和玉米一家,而是端方和一群年轻人。小说摹写了形形色色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囊括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记忆、经验和知识,展现了蒙昧与淳朴共生的古老土地上的爱情和人性,勾画了“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遍布神州大地的乡村“理想国”图景。  《平原》不仅是写给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书,它也是一部关于当下的书,在我们心中经历过的错综复杂的心路历程被华美而精确地展现。作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最具魅力的叙事者之一,毕飞宇锤炼出一种能够被明确识别的声音:音律流畅,机锋凌厉,指意多端,把对人类经验的冷酷分析变成了华丽眩目的剑术。小说不以复杂的情节取胜,而是充分发挥摹写细部的长处,着意于诗化情怀的铺衍。有评论家认为,《平原》是一部新奇的、极具艺术品质与阅读魅力的小说,是作家近年来愈益成熟的小说艺术的一个集中展现,也是新世纪文学的一个重要收获。有意思的是,与鲁迅的未庄、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苏童的枫杨树村一样,毕飞宇营造的“王家庄”,已然成为一方具有特定原型意义的人文版图,成为他叙事计划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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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4条)

 
 

  •     毕飞宇老师的长篇小说《平原》描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苏北平原的一段故事。端方高中毕业后回到乡下继父家里成为一名干农活的男将。浓郁的政治管控体制下,乡村生活充满了喧哗而骚动的热闹、扭曲和特有的时代疯狂。
      
      端方和三丫的自由恋爱因为阶级成分的“门不当户不对”而被双方母亲从中作梗,间接导致三丫的意外身亡;年轻的村支书吴蔓玲尚未婚嫁,她内心充满了为政治为人民献身的青春热血,她每天无休无止地带头劳动、组织政治活动,她相信领导随口说出的鼓励——“前途无量”;知青“混世魔王”整天无所事事吹口琴、混日子的犬儒主义生活,赶鸭子的右派顾先生、养猪十几年的老骆驼、最终自杀而死的积极分子老鱼叉,“混世魔王”成功当兵而去、端方当兵的梦想破灭、吴蔓玲在体制的怀抱里并未得到心灵的慰藉……似乎所有的人和事都有着各自的演化逻辑和命运轨迹,但是很显然,作者所说的并非这么纷繁和毫无头绪。
      
      所有人在政治高压下都在遵循着实用主义的生存哲学,都被最大程度地培养和激发出了五体投地服从的思想和身体上的双重奴性。红旗作为一个有着智力缺陷的傻子,他也跟其他聪明人一样遵从着这种生存哲学,为了表明自己对端方的忠心,大口在猪圈墙上吞猪粪;右派顾先生自觉自愿被自己逼成了背诵马克思著作的活书橱;就连村里最自尊自强的农村青年端方,为了当兵,在醉酒之下给村支书吴蔓玲磕头如仪。而知青“混世魔王”则为了当兵,采取非常手段强奸了尚未婚嫁的吴曼玲,吴害怕事情败露影响她的“无量前途”,只能被迫把当兵的美差送给“混世魔王”。
      
      在扭曲的生存和政治体制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奋斗之路被封堵得就剩下“当兵”这唯一的透气孔。人们在体制压抑下,内心充满了投机、投机、再投机的“表现”心态,人们忽略自己的内心感受就像忽略空气一样,人们的内心不管对自我和对他人都一钱不值;人们看重的是外在的表现,鼓励的也是实实在在的表现。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重要是阶层关系,青年只有上升到更高一级的阶层似乎才能获得人生价值和内心满足。端方在镇上当了售货员的老同学赵洁面前的自惭形秽,实在是发自内心的。他的当兵的强烈欲望,同样是发自内心地想要改变自己的阶层,提升自己的命运。但即使端方也当兵了,我相信他的精神内核就像村里其他人一样至死都不会变——大家都真心相信人是分阶层的,高阶层的人有权鄙视低阶层的人,因此要拼命往上爬;离开体制个体就像个屁一样没有丝毫价值,只有依附于体制才是实现欲望和理想的最好方式。
      
      可惜体制和人性并非完美吻合。体制无法满足人性的所有需求。体制让“老鱼叉”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王二虎的大瓦房,但多年之后王二虎的魂却让老鱼叉内心极度不安,最终自杀而死。体制鼓动着吴曼玲为其献身,她几乎自愿“表现”和奉献出了全部的激情和青春,但最终却为得不到爱情慰藉而发了疯……是什么让顾先生变成了活书橱,让老骆驼变成了操猪者,让混世魔王投机成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苏北平原,人性被亵渎得体无完肤。
      
      人们毫无内在尊严、毫无自由地活着,并且最可怕的是,所有人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这一点……
      
      三十多年逝去,在当下中国,人们被金钱和欲望的新绳索再次捆绑。当下的人们有了较大自由去追寻有着内在尊严和智慧的生活,但是人们仍然自觉自愿地遵从实用主义和投机哲学,渴望依附或融入体制,人们依然毫不在乎内在尊严和自由心灵,人们真正在乎和努力追逐的是房子和汽车,是体制带来的高等阶层感和全方位的物质保障,那才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值得为其奋斗终身、甚至子孙后代无穷已的……
      
  •      姐姐推荐的,很早以前看过,基本没什么印象了。唯有一些情节想必会困惑终生,话说男主人公在河里洗澡,一时性起,见四下无人,便打起飞机来,作者说主人公把这条河给操了。叙事语言不可谓不霸气,只是我很怀疑,河水会不会从通道里渗进去啊。
       话说女主人公正在自慰,家中养的狗爬到女主人身上,然后……
  •     
       看完《平原》停留在我脑子里的人物不是端方,不是三丫,而是吴蔓玲。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女人的所作所为到底是怎么回事,把自己当男人一样去拼命地干活、甚至不要命,不理会自己的打扮,对革命事业充满了无上的热情。她为什么这么大了还没有结婚,她觉得王家庄的人都高攀不上她,可是她又能找到一个什么样的人嫁呢?她喜欢端方,却并不想和他结婚,仅仅只是想“好”一段时间,端方也只想对她“好”一点,进而得到当兵的资格罢了。另外她还把上司随口说出的“前途无量”当做圣旨一般,并且把她的狗也取名为“无量”。
      
       为了的政治生涯,她几乎牺牲了一切,青春、容貌、身体,放走占有过她的无赖。她的人生似乎是被政治绑架了,她永远都是在学习政治、执行革命,各项宣传口号就是她的生活准则。或许她也不清楚,自己这么用心,付出一切,换回来的只是上级随意的评价,换回来只是自己压抑的生活,其他什么都没有。
      
       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把那个年代的故事拿出来看,总觉得很搞笑、无法理喻。他们没有自由,他们是被政治操控的玩偶,他们的脑子已经被掏空,塞进去的是“国家”,他们是为“集体”而活,他们没有自己。他们生活在政治口号里,生活在革命漩涡里,他们的命运不在自己手中。
      
  •     毕飞宇的曾经荣获茅盾文学奖的书就是这一本《平原》
      
      我喜欢这本书
      
      我一开始以为这是一本很朴素的书
      
      一个很朴素的故事
      
      但是看过以后的感觉就翻天覆地的
      
      书中的看似不动声色的语言却已经惊涛骇浪
      
      端方:一个年轻的男孩子
      挺拔
      阳光
      却没有什么追求
      惹来无数女子的爱恋
      在麦田里快乐的流汗
      
      吴蔓玲:
      吴支书
      干练的女子
      却不知道自己心中有多美喜欢和渴望爱情
      压制自己的愿望
      最后只会变得不可理喻
      
      
      三丫:
      希望自己爱的轰轰烈烈
      但是不尽人意
      最后尽然死于
      注射碳酸饮料
      像是张爱玲书中那些命运悲惨的女子
      
      还有混世魔王
      一个只是思想上的巨人
      
      总之只有自己看过了才会明白吧
      
      
      
      
      
      
  •     《平原》这个名字给人的感觉很妙,光在脑中想象一下,便是无边、辽阔、不羁……各类形容词就这么按耐不住地自动跳跃出来。
      初感觉是与路遥《平凡的世界》相类似,关于土地,关于农民,关于庄稼。有一种脚踏实地的安全感从字里行间窜出来,就像王家庄的村民一样,不用怕的,关键是记得不误农时勤勤恳恳。
      记不得是从哪一章哪个情节开始读出了不同,只是峰回路转,就有了一种感觉:这不是路遥,这是切切实实毕飞宇的文字。个人印象最深的一点是作者总能在每一段落的结尾处来一句直戳你心窝的话,或戏谑,或决绝,或无奈……可能点睛之笔就是这样,若没有那最后的半句,就好像是白吃了一碗米饭,光有饭香入鼻饭甜入口,却总觉得还该有一块肉最好,或是一根青菜也行。
      要说《平凡的世界》,至今还能想起的感受便是扑面而来的温暖气息与永不熄灭的希望之光。而《平原》它好像太冷静了,作者一副事不关己的局外人样子,只是旁观着个中人物的命运走向喜怒哀乐。
      越是禁忌多的年代,欲望也就越发膨胀,所谓捉襟见肘,欲盖弥彰。
      端方的欲望很强,离开王家庄出人头地,书岂能白读;三丫的欲望很强,守住自己生命里的唯一热烈,飞蛾扑火在所不惜;吴蔓玲的欲望很强,一个前途无量便忘记了自己是女人的事实,重新记起之时又一发不可收拾。
      一切都没结束。生命不息,欲望不止。若要深究于此,想来还是后怕的。作者的戛然而止也许也是让他们暂缓一口气重新癫狂吧!
      读着不幸福,《平原》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且不说关于性的粗犷描写以及略微涉及到的人shou非正常的大胆。即使是看着平凡的文字叙述也依然像蒙着一层纱,就是执拗地盖着,没有勇气掀开。有时候越不直白的文字便越是能看出蠢蠢欲动的不安感,谁知道风平浪静的背后真正是什么呢?
      欲望之网铺天盖地,我们都无法呼吸,歇斯底里地愤怒挣扎到底是枉然。
      端方会不会想念一下早早与土地融为一体的三丫?现在的三丫肯定平静了,或许还冷眼观着王家庄的一切,嗤之以鼻。
      
  •      小说描写的是文革后期,一位农村男孩端方,高中毕业后很短一段时间的经历。描写了那个特殊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下一个普普通通乡村里的人和事。其实是好看的,但是因为书名给人的感觉,那么广大,那么给人想象力,许是我的期待值过高了,当文章突兀的结尾出现在面前时,心里空落落的上不去下不来。那种感觉就如同,看着精美的菜单,诱人的图片点菜,等菜上桌一看,怎么它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呢!
       如果抛开期望值过高这个因素,其实不失为一部不错的小说。
  •     选择这一本小说可以说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因为在吉大的图书馆里,我只找到了两本毕飞宇的书《平原》和《好的故事》,也许是因为封面比较耐看的原因所以我选择了前者。图书馆的温度真是让我等在寝室中冻手冻脚的人欲罢不能,找个没人并且足够明亮的位置坐下开始了阅读。一页一页的翻着,终于我被图书馆的闭馆音乐给打断了,那是一首凤凰传奇的月亮之上,激昂的音乐与图书馆中静谧的气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三百多页的书还剩下十几页没有读完,但是不得不离开了。
       几天以后我才又接着读完了这本小书,本来回到寝室就可以看电子版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希望放一放,好像那剩下的十几页突然变的意义非凡,要专门找个日子沐浴更衣朝圣般的去继续阅读。但毕竟我没有那么神圣的去做,可能这就是我终究只是一个凡人的原因吧,我还是在乎别人的眼光的。
       “麦子黄了,大地再也不像大地了,它得到了鼓舞,精气神一下子提升上来了。”当我读到第一句的时候我就很明确的知道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准却的来说是这本书中文字的味道。虽然我的家乡没有种麦子,而是玉米和大豆,但是在此时我的家乡和这个场景重合了,我似乎闻到了空气中那种炽热的还有些湿度的芬芳的香气,那是太阳照在粮食上散发出来的并且夹杂着泥土和快乐的味道。这快乐是发自心底的,是在付出了一年的汗水和精力换回来的,但是汗水远远还没有流够,辛苦的日子已经来了。我是参加过秋收的,十月一日的七天假期我是也像端方一样从城里回来,看着充满整个视野的金黄也一样的充满着豪情,但结局也是一样被大地给狠狠地毫不留情的收拾了个够。如果不是在农村生活过并且经历过秋收的人是绝对不会写出这样充满嚼头的文字和向大地一样厚重质朴的故事。这在后来我读毕飞宇的《推拿》时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一点,好的故事一定是有现实的根基的,一定是先感动作者自己的。
       故事的背景是在文革后期,其实相比较城市来说农村所遭受到的文革的冲击是比较轻的,因为这里远离政治与经济的中心,传统的小农思想依然统治者所有人。但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就会有利益与情感的纠葛,特别是在文革时期这样一个畸形的变态的时期,当人们心中的善念被压抑心中的恶被无限的放大,所有人都在感叹认为什么会如此的不尽人意。故事的核心人物是端方,他是读过书的人,是有理想的,有自己理想的爱人,有想要去当兵的念头。但现实总是把理想毁的不成样子,似乎人生下来就是在一步步的远离自己最初梦想的过程,恐怕这世上没有几个人成为了他最初梦想的那样。读到端方的时候在我的脑海中我总是时不时的想到《平凡的世界》,想到那个一样的读过书的年轻人孙少平。其实二人似乎没有多少的相似之处,但我很纳闷为什么倒霉的,无奈的,被生活所戏弄嘲笑的都是读书人,而余华的作品《兄弟》中的宋钢也是如此。也许是读书人对于生活有着太高的期许,总是把现实理想化,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这样一个虚伪,爱面子的民族,这样一个酱缸的文化谁会独善其身,谁能独善其身呢。就像经济学中著名的“劣币淘汰良币”现象一样,当恶人当政,善人必遭屠戮,当粗人掌权,读书人必遭驱逐。不是书生误国,是国不容书生。
       在整本书中有几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场景。其中之一是三丫死时,本没有服药只是想看看端方的心,只是想对自己的母亲表明心志。但是她却为自己设了一个死局,她没法说出自己没有喝药的事实,假死那样丢脸的事所造成的后果使她不敢开口说一句话。命运总是出人意料的,命运又或是早已经安排好的,在那样一容不得人们选择的时代,三丫对爱情的追逐也许是“老天”动了怒。三丫自杀了,三丫又的确不是自杀的,那她为什麽会死呢。命运,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给你一种可掌握的错觉,你以为你所改变的不过是原先就安排好的。我并不是宿命论者,可有时又感觉难以逃脱被安排的结果。老骆驼与猪的爱情,吴蔓玲与狗的相互安慰,一度让我感觉这是一本重口味的著作。可是仔细一想这并不是作者的无边际的想像,在那样的年代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在今天一切也可能存在。被压抑的感情与需求得不到释放与满足,那是的人们是悲哀的,是时代的悲剧,还是某些人的罪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个时期,有那么多无关的人在受罪,在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多重煎熬。难以想象所有人都在默默地顺从生活的压抑,是啊,个人在集体,在绝对权力面前是多麽的无力。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此外,吴蔓玲,混世魔王,端方三人在征兵这一部分也让我印象深刻,因为我猜错了吴蔓玲最后的决定。我本以为吴蔓玲会因为爱情而不顾混世魔王的威胁,但我显然低估了名声,威信,政治前途等外在因素对一个人的影响力。那样的一个女强人,那样一个可以说是王家庄最有权势的人物却那样的不堪一击,难以摆脱一个小小无赖的纠缠。她其实可以很轻易地摆脱他,我相信她有一千种办法收拾他,但是她不敢冒险,她不敢赌这一把,所以只有牺牲掉自己的爱情。爱情,在权力的诱惑,在生活的压迫,名声的威胁下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这本书的结尾显得很是突兀,吴蔓玲咬着端方说终于逮住你了,以后怎样了,端方,吴蔓玲到底怎样了?我一度以为我看的版本有残缺,可后来发现这就是结局了。是留白?我猜测着又翻了一遍,难道是因为狗咬了吴蔓玲一口,吴蔓玲染上了狂犬病了,端方被吴蔓玲咬了所以端方也难逃厄运,那一条叫无量的狗倒确实是疯的。直到后来看到了毕飞宇在平原的后记中说自己在写完后又删去了九万字的内容,其实只写出了四分之三的文字,剩下的四分之一留给读者去拼凑。毕飞宇说在他的心中,在今天端方依然活着,也许就活在某个工地上,始终在茫茫人海中。这只是讲述了一个在王家庄发生的故事,不知道那时还有多少的王家庄,现在还有多少的端方依然再某个工地上啃着馒头回想过去,无不遗憾的遥想着远方。
       书中关于农村生活,劳作的描写使我有一种熟悉,亲切的感觉,但是对于文革时期的那种生活条件的艰苦,人性与正义的扭曲,天地之大无处逃脱的压抑又是我十分陌生的。我是十分喜欢这本书的,不在于毕飞宇有没有描绘一部农村的近代史,而是作者语言的平时与厚重,而作者用心的在讲一个故事,我可以读出作者的真诚,真是以及对于每一个读者的尊重。这并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这是一个好的故事,一个无比真实和厚实的故事,这是一个值得一读的故事。
  •     之前看过毕飞宇的作品是推拿。看到一大半的时候放弃了,没有看完。当时的感觉是,已经游离于盲人世界之外,更多的是专注于男男女女之间的各种感情。虽然是盲人的感情,但终究是各种小纠结的感情。于是产生出一种在看武侠或者言情而打发时间的感觉,遂转而读秦腔,一下子就进去了。也就这样把推拿给遗忘了。
      
      虽然没有读完,但是作者的细节描写,小段落描写,以及想象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一直记着那个沉默的年轻推拿师傅小马,他对时间的冥想。时间在他的心里,是物质的,有形的。他把时间想象成一条垂直的线,卡擦一下,他就往上走一步。两个小时以后,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在高不可攀的云端。一身冷汗之余,他开始壮着胆子往下走。心惊胆战地走了两个小时,他终于抵达了他的座位。而一个下午也就这样过去了。
      这样的段落,我着实佩服有加。
      
      平原加深了我的印象。很多的语言非常神来之笔,细节描写生动,有的地方又淳朴粗俗,别有风味。
      比如,顾先生闹了,非常闹。
      比如,指尖滴着水,吴蔓玲的十个指头都在流泪。
      又比如,插秧也不是说插就插的…………………………
      等等,十分的新奇。
      忽然想,毕飞宇的小说要是改编了拍电影,那一定是费死了劲了。所有的这些心理描写细节描写,要画面表达,真是难上加难。
      
      但是,所有的这些凑在一起,有些像郭德纲如今的相声。东一个段子,西一个段子,每段都还挺可乐,就这么攒吧攒吧,捏成一整段相声了。早先他的相声,每段都是贯穿的,前后联系的,听着是过瘾的,听完了是可以回味的。如今呢?是乐完也就完了。
      平原就有这种感觉。这些或粗俗或精致的小段落,单独每个都拿的出手,都值得咂摸咂摸。但是合在一起作为一个长片,给人的感觉是,恍惚,茫然。
      细想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轻重详略,也就是所谓的总体把握上可能不太到位,重点不突出吧。作者着重强调70年代这个背景,不错,文章中各个部分多处提到那个年代的物品,事件,以及风俗习惯。从大喇叭,毛主席,拜佛遭批斗,知青,当兵以及唐山大地震,我似乎摸到了一点边;但是,从整体上说,我仍然迷迷糊糊,那个年代究竟是个怎样的年代?
      
      或许,作者正是想要达到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吧。没有起伏跌宕,没有重点,没有批判也没有赞扬,一切全凭读者自己的理解。
      里面一些关于毛主席的部分很有意思。客观吗?似乎有些赞扬;赞扬吗?似乎有些讽刺;讽刺吗?我什么都没说,你自己瞎理解的啊!
      那个年代,是一个社会阶层结板的年代,国家以阶级斗争为纲,有红二代,黑二代。人没有为自己奋斗的自由,一个大红章把一切都卡死了。现在,农民可以随意进城,当兵也不再是什么荣耀的职业,但是穷二代,富二代,官二代又来了。
      凡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王家庄,那里曾经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爱情,有留在颈上永不消失的咬痕。在那里梦想时起时伏,无法恒定追逐,在那里爱情若隐若现,无法一生拥有,在那里走出来唯一带着就是片片伤疤,让人确信曾经是从那片平原走出来,走到下个轮回的。
       那么多的人物交织更迭,都难逃出大黑猪噬咬吞食的悲剧,遍地的尸体俨然不是猪仔死后呈现给大家的,而是人们对那个时代,那片土地声声的诉冤勾绘而成。每段希望都是从生命诞生而始,到生命的消失而戛然而止。这正是平原的法则。端方拖着爱着他,以致疯狂的吴蔓玲,顺着小河漂荡开了,留下的就是灰灭的一片土地,还有写者对这片土地暗暗的悲悯与恋爱!
       书中对场景人物心理的描写更是堪绝,苏北大地在他地描写下熠熠生辉,淡出黄土高坡才有的乡情与土味来。
  •     还没有看完,喜欢这种农村题材的小说,苏北的农村生活民俗风情和皖北地区很像,看这本书仿佛是在回忆家乡的农村故事一样,倍感亲切!看到三丫的死,让我心生怜惜,那么好的的一个姑娘,就这么悲剧的去了,端方身上男人的气魄让我欣赏,称赞!!
  •     从《青衣》面世的时候知道了毕飞宇这个人,翻了几页还是没看下去。
      不过,当对自己的语言感到彻底绝望时,看到了《蒙古往事》和《平原》,突然间就接受了,就通灵了,就感受到了那种原始粗蛮又清澈的诗意,炊烟袅袅小河长绕中的乡村形象。
      阅读《平原》是一次语言的盛宴,简洁,克制,又丰盛,诗意,像吟咏着一首诗,而作者悄悄用诗意稀释了残酷,用三句不离裤裆的嬉闹让悲剧在笑声里余味悠长。
  •     当代小说浩如烟海,却好久没有读到过这种小说了。其语言朴素的几近粗俗,自成风格,却常有灵光一闪的幽默,让人莞尔。这本小说是农村题材的,整本小说风格就像广袤的大地,深沉、又充满激情。
  •     (含剧透)
      
      1 题材: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写文革后期(75、76年)的乡村生活的小说。有运动之后的平静和余波,集体生活的风趣与压抑,年轻人的力量和焦虑等等。
      
      2 行文:小说在每一章的开头都会用几页的篇幅描写季节变换和乡村风土气象,首先给人一个大的视野。后面的行文像拉家常一样慢慢道来。特别是在讲到乡村的一些习俗,谚语的时候,十分耐心。但急性的人也会觉得罗嗦。
      
      3 情节:大体上作者在情节上是用心经营。比如主角端方所在的组合家庭(父母均是拖油瓶再婚)的微妙关系; 比如前半部中,端方与三丫的情事中,所涉及的村中里里外外各方的纠葛。
      
      也有些地方似乎铺垫得不够,有些单薄和做作。在前几章的溺死事件中,端方从一个连割麦子都办不利索的毛头小子,迅速变成全家的顶梁柱。这一成长是如何积淀起来的,前文的交待太少。后半部中,端方被村中的混混青年尊为头目,也显得很突然。小说半中腰的三丫之死(本来是假装自杀,但在端方护送就医途中被其傻笨的亲弟换错药而死去)这件个情节的设计,则让人觉得讨巧:按三丫的性格和故事背景,她不会是一个故意寻死的人;但故事到此,三丫这个角色需要退场了,而在各种可能的退场方式中,意外死亡是较为方便便宜的方式,作者便大笔一挥把她送走了。
      
      4 人物。主要人物都挺生动,有分量,高中毕业的端方,地主婆孔素珍,知青书记吴曼玲,懒汉知青“魔王”等等。次要人物有些虚。比如那些跟着端方玩的混混,更像是故事的道具,血肉不足。
      
      
      
      
      
      
  •     每天只能地铁上看,当然每天也只能写点短评快的了。
      
      20091126
      昨天看得很舒坦,回家没开电脑,躺得暧暧的。如果小说再牛逼一点,灯光再毛茸茸一点,就完美了。平原没有玉米筋道,虽然没看完还是可以说。并偶然瞥见王连方同志客串。看来,我必须得把地球上的王家庄看看。
      
      20091129
      
      雷小贱把我的书拿走了。还没看完呐。
      端方如何在家里、村里确立威信这段好看。小母猪发春这段好看。三丫有点玉秀的影子。苏北的农村,真不熟悉。
  •      首先呵呵 原谅我吧。
      
       起这个中规中矩的名字,学校出来有多久没有写过东西了呢。前些日子,整日的虚度。工作还不快乐。于是开始自找乐子。
      
       电影看厌了,音乐听烦了,去图书馆办卡,借了书关在房间装模作样起来。对外声称,间断性抑郁症开始发作。
      
       其实我,书都看得很杂。主要打发时间。一个人的日子。11.11今天又被那些没心没肺的家伙狠狠地嘲笑一把。哎,谁来领养我。
      
       在图书馆之所以会借《平原》多半是以前学校里看了毕飞宇的《玉米》有关。其实我就是个怀旧的人。对那些事情、那些人念念不忘。一个自找麻烦的人,一个跟自己过不去的人。
      
       我一直多农村有着深厚的情愫,本源。还有那个年代的知青生活兴趣浓厚。很是传奇。呵呵,我是一个言不达意的人。算了,跑题跑得想牲口一样。再怎么写都不对。
      
       看着时间,马上又要下班了。我就是个贱人,就是不好好工作。
      
      
      PS:
      
      万两黄金容易得,
      知音一个也难求。
      人生尽说多情误,
      情到深时天忍负。
  •     最初选择这本书时并没有太多的期待,光看书名就觉着很平淡,也没有故事介绍,似乎一切引起兴趣的因素都没有。
      
      然而看进去了之后却不能自拔。那些散发着浓厚乡土气息的文字,充满了生活滋润的故事,活生生的人物,都茁壮地在心里生长起来。透过粗粝的文字体会到的却是细腻的情感,或许就是这种反差带来了一种特别的阅读感受。
      
      之前看过毕飞宇的几部作品,似乎每一部都有着不同的形象,以至于难以把他定位,或者归纳其特点,那么就只说这本书吧。
      
      想来喜欢这篇小说是因为喜欢里面的人物,尤其是主人公端方,他的身上有种吸引异性的男人魅力,那或许就是女人需要的安全感吧。除了身材体力,他面对事情的沉着冷静稳重都让人心里觉得踏实。尽管他并没有主动喜欢过三丫和吴蔓玲,但他却没有让爱着他的女人失望。想来对于爱情他是个被动的人,只要别人喜欢他对他好,他便能够给予相应的反馈,这一点倒是让我想起张无忌——这个金庸小说里我最不喜欢的角色,可是似乎又有些不同,是什么呢?也许端方对于被动但却认定的感情可以义无反顾,而张无忌似乎一直在左右摇摆,再或许是因为端方生命里的女子都是串行出现,那么他就没有了犹豫的机会罢。
      
      再说其他人,每个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活生生地长在文字的土地上,然而他们又共同组成了文字里的背景——王家庄,这个简单又复杂,僻静又热闹,质朴又现实,冷漠却又温情的村子,这种矛盾似乎更像一种真实。
      
      另外,结尾结得很突然,在看到最后一页之前都还是一片热闹,丝毫没有收尾的迹象,可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甚至想不出作者的用意,或者他就是不想写了,便这样结束了一切,只是故事里的人却像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继续着他们的生活。
      
  •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决定要沉淀一下,如果过一个星期我还记得内容,那么我再写感想。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端方、吴蔓玲、三丫等人的形象还是可以缠绕在脑海里。
      
      这是一个故事、一幅画卷,透过这个画卷浓缩了1976年特定年代的事情,更是一个引人沉思的话题,关于权力。
      
      端方这个人物形象是非常丰满,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学生,因为取消了高考,他回到了家乡。他对城镇是憧憬和向往的,但是又显得自卑,这些是那个年代特定的。农民和工人、城镇和农村都是有着严格的界限。所以他喜欢赵洁,但是他逃避。
      
      他的身份是尴尬的,他以母亲拖油瓶的身份来到继父家里,很多事情他只能忍让,不能出声。但是他有强健的体魄还有高人一等的智慧,所以在他身边渐渐聚集了一些人,他们都崇拜他,甘愿做他的手下。他的继父一句感慨“养儿如羊,不如养儿如狼”出现在文中数次,端方就是一头狼,只是他的活动范围太小,让他可以施展的地方太小。
      
      他是一个年轻人,所以他冲动。他的第一个女儿是三丫,但是直到三丫死他都记不起她的样子。但是他的责任感让他对这个女人是难以忘怀的。不是爱情,只是一种责任。对于三丫,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功力。三丫冒险的赌博,让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轰烈的爱情;但是这场赌博又意外地让她死去。如此轻易地,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却成为文章一个重要的线索。
      
      当时的环境,让有作为的青年端方没有办法找到出路,他知道只有当兵才可能走出农村。但是这个当兵的权力在支书吴蔓玲的手上,他必须去接近她。他知道吴蔓玲是喜欢他的,但是权力的悬殊让他无法想象如果把这个女人娶回家的日子。
      
      最后吴蔓玲被狗咬了,她疯了,疯了之后她才把心底的话给抖出来“端方,我终于逮到你了”。
      
      在接受访谈中,毕飞宇曾说到:“端方被咬了,也成了带菌者。在我心目中,他今天依然活着,他也可能是在南京某个工地上,是拿着棍子的包工头,他始终在茫茫人海。读者读到结尾,感受到巨大的黑洞,被惯性吓出一身冷汗,而我必须停住脚。”
      
      ……
      
      许许多多的故事,作者就轻轻地给你一个一个摆出来,不觉得冗长。因为每个人物里都有作者的深情,他们鲜活地出现在那里。
      
      
  •      看到很多地方都在推荐这本书,于是我花了一些时间把它找来看了,看的过程很快,可以说是我看过小说中看的最快的,也许这说明了小说语言的流畅,没有说明过分的辞藻做作,而且小说的语言都很贴近生活,甚至有些可以用“粗俗”来形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作者不时的带着诙谐幽默的口气。故事情节已不再新鲜,写了文革后期苏北王家庄的生活情景,它不能简单的看做是端方和三丫的爱情故事,也许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插曲,小说更注重的应该是那个时代在农村留下的缩影,所以说小说一定程度上挥出了一幅农村画卷。结尾让我有点诧异,似乎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来的有点突然,留下了很多疑问,也许是让读者自己去领会,抑或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想就小说中两个关键人物三丫和吴曼菱说几句。
       三丫,是个敢作敢为的一个女性,也许这也是那个时代容不得她的原因,她不在乎自己的成分问题,在别人看来包括她自己的亲娘,她是无论如何也攀不上端方的,但她却首先对端方表现了自己的爱意,她的那一句“今晚在河西岸,我等你”,不由得心中升起了敬佩之意,殊不知这却成了祸根,后来为母亲把她嫁给一个皮匠而喝药自尽,这虽然很值得惋惜,但却是死得其所,起码让她确定了端方心里还是有他的,所以她还是幸福的,但是这样的女性,那个时代是容不得的,是他们眼中的“骚货”。
       吴曼菱,也许可以用女强人来形容她,从她身上验证了女强人是不好做的,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支部书记,而且在全村人面前还有一定得威严,但同时又很有亲和力,是很得人喜欢的,但是她的内心其实是孤独的,只是人们不易发现而已,小说的一个细节很好的展示了她的内心,在朋友的嫁人的酒席上,看着新郎官和新娘,突然有种很想哭的感觉,之后也确实流泪了,所以看出她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性”情,这种活法其实是辛苦的,小说最后也没有给她很明确的结局。
  •      几乎所有读过毕飞宇《平原》的人都要兼谈到他的另一名作《玉米》。这是自然而然而且是理所当然的联系与联想。毕飞宇对于“70年代”和“王家庄”这两件叙述意核的发挥已经尽可能地全部表现在了这两部小说中。而《平原》作为毕飞宇的一部长篇,似乎让他挥洒得更为充分。
       即使主人公被换成了男人,《平原》还是突出地展示出了毕飞宇刻画女性的卓越能力,尤其是女人间的战争。而且可以说,《平原》仍然是以女性话语系统为基础的,在这些故事的叙述过程中,女人的重要性常常超过了男人,从而成为一种支配性的符号。男人的形象则往往浅黯到成为配角中的陪衬。个性鲜明的女人们让这片平原更加富有了生气,还有一种生命的力量。在这群女人中,三丫无疑是最具有魅力的,虽然她没能够活到小说的下半部分,虽然她的死让我们意外和惋惜。
       和母亲孔素贞的再一次吵过架后,三丫已经做出了决定:把自己“给”端方。因为她已经全部“赌”上了。“服毒”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这个完美的含义还包括三丫看到端方的真心是可喜的。可是同样因为计划的完美,事情节外生枝,三丫死在船舱。汽水是兴隆配置的,是她的哥哥红旗拿来的,红旗又是端方让他去的。当三个男人的目光都“爬”到吊着瓶的桅杆上时,三个人都开始“喘”。毕飞宇习惯给读者震撼,这种震撼带来的是阅读的循环,在这种叙事方式的作用下,我们看见了毕飞宇的长篇有了形式和内容上的和谐。
       从三丫向端方示爱,直到她的死,多少令人联想到玛格丽特•杜拉斯的风格,她的命运逸出了读者的期待视野,爱与生命的偶然性常常叫人喟叹不已。我想,没有一个读者的心头能放下三丫的死,或者就是三丫本人。甚至还包括作者,因为作者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图使他笔下的人物就范。
       和毕飞宇自己说的一样,《平原》仍然把目光定视在70年代。在那个历史语境中,所有异化与变态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正常的情态。比如说吴蔓玲和狗的奇妙关系。选择在她的身上实现这种异化与变态显然是有意义的,甚至可以说通过她来使小说的文本历史性得以增强。吴蔓玲和兴隆一样,都是知青,不同的是,她还是王家庄权力的象征。作为支部书记,她能够随意安排他人的命运,包括对那个本来和她具有相同身份的兴隆的怀有私意的扣留,以及对端方的所想与所施。然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被“混世魔王”、赤脚医生、一心想离开王家庄的兴隆打破了。一点本没有邪念的霸权在这里显示出了它的力量,或者说给读者也带来了一阵无可奈何的快感。小说暗示我们,有时候极端的手段也会在正常的秩序下起作用。在一个到处都存在着斗争和不公平的压迫的时代,很多萎琐的力量往往成为统治的核心,而这个核心又是不断地由各种各样不同的萎琐力量更相接替的。王家庄也是如此,没有一股大一统的力量,但那里却一直存在着平衡以及平衡的标准。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吴蔓玲只能是个群体外的变种。不论从她的思想还是行为来看,政治压倒人性。可毕竟她还是一个女人,人性的突围并不是她的力量所能控制得了的。“形象拥有自己的个性,拥有意识形态来不及处理甚至无法处理的剩余。”就是这个“剩余”完成了对吴蔓玲接下来的刻画。我们试图对每一样东西和每一件事情都作出解释,但那是无法达到的。
       吴蔓玲对端方的爱意,是她在权力和价值以外的一种自我发现的结果,因为有了这层感情,她的性别身份也得以确立。后来的狗又把这种确立给推翻了,吴蔓玲的精神主题随之崩溃,并最终灵肉合一地表现为小说末尾的那种痴狂的状态。吴蔓玲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物,她的身上具有很多能够表现小说潜在的延续性主题和时代历史特征的元素,另外还体现出了“或然律”与“必然律”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曾认为,艺术并不是像历史学家那样“叙述已经发生的事情”,而是“叙述可能发生的事情”。相对来说,“已经发生的事情”多半只是“个别的、偶然的”,“或然发生”或“必然发生”的事情才更具普遍性。“艺术偏重于叙述一般,历史则偏重于叙述个别”,小说也是这样,它可以表现真理和真实。吴蔓玲的人物内涵就体现了这一点,更可以说是“或然”和“必然”的一种固有的矛盾。
       我一向喜欢关注小说的结尾。《玉米》的结尾让我难忘,郭家兴说的一个“好”字有着无尽的含意,那是一种建立在强权基础上的包容的肯定。而《平原》的结尾留给人的悬念是不是一种成熟化的处理呢?我觉还是有得有失的。从《玉米》到《平原》,毕飞宇向我们昭示了他对长篇的驾驭能力是不逊于中短篇的,这里有一种从畅快之美到凝练之美的过渡。我们读《玉米》,几乎没有得到作者给我们回头品咂的机会,阅读和审美的快感包围着我们,我们就像乘滑梯一样,一溜到底,在一种似有似无的刺激中感到一股舒畅。但《平原》则不同。一开头,两千多字的“楔子”就让你放慢了欣赏的脚步。毕飞宇用一种看似铺垫的处理方法、具有很强介入性的内容带我们进行着“参观”。快感消褪了,有的只是品尝。给读者的感觉就是,《玉米》还是一个小姑娘,嫩得能掐出水来;《平原》则显得结实多了,犹如一个成熟的村妇,没有过多的羞赧,却颇有风韵。文字的密度明显地增加了,文字所承载的文化含量也增加了。假如用一种“权力观”来审视和扫瞄的话,小说的结尾还表明了权力的自戕。当然是就这种异化的情境而言。豹尾般的结束仍然延续了小说凝练的风格,同样也是毕飞宇中短篇情结的延续,让我们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阅读艰涩中突然获得了一种“被推动的冲刺”。虽然很多读者对这样看似草率的结尾表示不满意,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在那样独特的叙述语境中,这种结尾因为具有了一种在不断延续中获得不断的关联性意义而取得了将功补过的机会——即使它没有完成自我的完成。
       五年前,我在《小说选刊》上读完了《玉米》;五年后,我凑在电脑前读完了《平原》。毕飞宇带给我的震撼依然存在。有句很犬儒的话叫做“动什么别动感情”。我想,在《平原》里,毕飞宇是动了感情的。
      
      
  •     农村一向盛产传奇故事,因此主流的文学作品常常采用乡村题材,毕飞宇这本书也不例外。但细细读来,乡村只是这部小说的外壳,里面盛放的内核,则是一代人的青春,以及青春里胎带的绚烂、虚荣、动荡和幻灭。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正值史上一段不平常的岁月,但那些宏大的历史风云,在这里只是轻描淡写的背景,村里那些年轻人和他们的生活才是大事。这些年轻人,既有土生土长的农村青年,也有被命运偶然扔在那里的下乡知青。前者的代表人物是端方和三丫,后者则是吴蔓玲和混世魔王。
      
      
      
      男青年端方高中毕业后回村务农,心有不甘,便寻找离开故乡的方法,经乡村医生兴隆指点后,决心去当兵。但这并不是件易事,上有村支书等领导把关,下有混世魔王等人竞争,他很郁闷。但在郁闷的同时,他并没有闲着,一边跟村里的小混混们打架建立了黑道权威,
      
      一边还抓紧机会谈了一次恋爱。这次爱情看似偶然,却发生了大事。
      
      
      
      那本是多么纯净自然的事,三丫主动献上自己的爱情和身体,端方也没有辜负她。麦收后的夏夜,两人在小学教室里酣尝爱情的甜蜜,全然不顾身上被蚊子咬了几千个红疙瘩。青春多么好,他刚刚注意到这个女孩,连她的脸都不清楚长什么样,爱情就猝不及防地降临了,就像不久之后,猝然降临到三丫身上的死神。
      
      
      
      因为成份等问题,双方父母都反对他俩好。倔强的三丫如愿以偿地做了许多烈女都该做的反抗,绝食、发花痴,最后上演了喝农药殉情的自杀秀。端方和医生兴隆都看出三丫只是假装喝药向妈妈示威,但为了维护她和大家的面子,还是决定送她上医院洗肠,并在她胳膊上挂了安慰性的吊瓶。可是不成想,兴隆喜欢发明创造,自己用小苏打做汽水,就装在输液瓶里。于是慌乱中瓶子拿错,三丫因身体输入汽水而死。
      
      
      
      这个意外发生在夏天,艳阳、青春、爱情和死亡,正是青春残酷事件的最佳梦幻组合。也由不得他们,命运无常,但常常是怎么惨烈怎么来。而其中被毁灭给人看的美,悲剧巅峰的桂冠,常常戴在女人的头上。似乎每个艺术作品中都有这样一个女人,天生为爱情而生,必然为爱情而死。三丫的戏份不多,却是整个故事中最光彩夺目的一笔。
      
      
      
      轰轰烈烈的爱情破灭了,端方又回到现实:一定要当兵,一定要离开王家庄。三丫死后,整个故事变得灰暗,绚烂消失,只剩下诡谲和沧桑,连端方的模样也开始变得寻常和卑微。甚至,为了有勇气求村支书吴蔓玲让他当兵,他竟然一口气喝了整瓶酒。一口气喝了整瓶酒也罢了,他竟然跪在吴支书面前磕头。
      
      
      
      到这里,端方的形象跌到了谷底,他的底气和青春也从此一去不回头。想当初为了保护弟弟网子,端方以一敌众死不放弃,简直是光芒万丈。但现在,为了避免看见他磕头的红旗泄漏秘密,他凶悍地拿绳子威胁吊死红旗,甚至逼人吃猪屎,却都没有任何光辉的感觉,反而那么滑稽可笑。脊梁垮了,一切都垮了。以为多牛的人呢,不过是窝里横。
      
      
      吴蔓玲是王家庄的村支书,原来是南京来的知青。她一心追求进步,为了跟农民们打成一片,她学他们说土话、皮肤晒成漆黑、叉着腿走路,蹲在地上吃饭,一边吃饭一边高声大气地说话。她刻意淡化自己的女性特征和城市特征,甚至在月经期间还要挑着粪桶在田埂上健步如飞,终于变成一个人人尊重、前途无量的女强人。
      
      
      
      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外表强悍的她其实仍是个脆弱的女孩子。强大的事业心压抑不了天性,爱欲在内心厮杀,却找不到出路。当我看到她因妒嫉村妇的幸福当众大哭,当我看到她鼓起勇气向端方告白却感觉脸上被吐了一口唾沫,当我看到她只能通过跟狼狗亲密来探索身体的美妙时,我不由为她落泪了。
      
      
      
      有一段日子村里闹鬼,说是土改时被砍头的地主王二虎的鬼魂回来了,寻找自己失落的脑袋。他见人就问:“我的脑袋呢?”人只须回答:“被狗吃了!”鬼魂就叹息着离去。吴蔓玲住在大队部,也是广播站办公室。每次闹鬼,吴蔓玲就对着大喇叭喊:“被狗吃了!”所以,当吴蔓玲被混世魔王强奸后,她满辛酸处却无法表达,哀悼着她的身体、贞操和少女时代,她唯一能说的只能是:“被狗吃了!”
      
      
      
      这本书的内容相当丰富,殉情、强奸、人兽恋、人兽交、死亡、政治、天灾,花样繁多,高潮迭起,情绪却节制得很。作者用非常节制、节制到有些刻意的笔墨,缓缓说着这些突兀的故事。我们都号啕大哭了,他还是那样不动声色。无情无义,正如命运本身。
      
      
      
      端方回到养猪场养猪,吴蔓玲继续带领大家干革命。故事的结尾对这两个失意的人,是好事还是坏事呢?端方养的老母猪疯了,村支书吴蔓玲也疯了。
      
      
      
      我看见了绚烂的开始,也猜到了这无言的结局。一转眼,夏天过去,我们都老了,我们的青春,都被狗吃了。
      
      
      
      绯色小剑
      
      2007.7.5
      
      
  •       一直很喜欢毕飞宇,曾经在网上找过《平原》的电子版,当时没有连载完,就搁置了。五·一假期放了6天,终于买了书回家读,总体是非常满意的,毕老师赋予人物的文字总是那么简练而又精准,王家庄,让我想起了故乡。
       不过觉得结尾不是很尽兴,仿佛一直在等待着一个高潮,而这个高潮在将来未来之际轻飘飘地流逝掉了,带着牵牵绊绊、意犹未尽地感觉,让我怅然若失啊~~
      
        还有一个小BUG,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
        “第九章 搬是搬回来了,吴蔓玲却也把自己的心病搬进了大队部。这个心病就是“闹鬼”。前些日子因为住防震棚,...日本人来了,他也不避讳,还跟 【高丽棒子们】 拍拍打打的。一九四五年,日本人投降了。”
      
        高丽棒子?在我的印象是专指朝鲜人的,毕老师会犯这个错误吗?出版的编辑也没有纠正?读者也没有提出过异议?我怀疑自己没有参透这个词的意思,上网查了一下:
      
      “清末开始,觊觎东北的日本人开始向东北进行大规模渗透和殖民,在9.18东北沦陷后更是达到高峰。而要进行殖民最重要的就是移民,尤其初期日 本在华人员多数是军人,日常统治和管理也需要人!但限于日本本国自然状况,也是因路途遥远和经费等问题,所以从日本本土不可能调来足够的人手,于是,日本 就从当时早就与日本‘合并’的朝鲜半岛征调大量的韩国人(当时叫什么的大韩帝国,屁大点的地方还能称为大韩?)来华,这些韩国人在接受了所谓‘日韩同祖’ 的教育后,来华后开始为虎作伥。但是日本人对韩国人根本不信任,所以这些朝鲜警察手里没有任何武器,还不如中国的伪警察,伪警察还发一根警棍呢。无奈之 下,这些二鬼子就用朝鲜妇女洗衣服的洗衣棒当打人的武器。由于这些二鬼子比日本人还凶,所以老百姓背地叫他们‘高丽棒子’。”
      
        从上文看,即便这些二鬼子和日本人一起欺负了中国百姓,但是活动的地区也是在东北一带,应该深入不到江淮平原啊!故,我认为《平原》中的说法是有差错的,希望再版的时候能被修正过来。
      
        当然,以上是我的个人理解,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     毕飞宇的《平原》
      今天跟电影学院的小兄弟吃饭,他说他们上剧本创作课的时候,会一起编故事,结局无外乎5种,乱伦、暴力什么的。《平原》里让人印象深刻的也恰恰是这些。 10多年前,听大学同宿舍的建湖同学说起类似的事情,一脸不相信的问号终于扯直了,不是迷信作家,而是当时卧谈时明显的扯淡气氛,让人相信不得。
      
      这个平原说的是苏北里下河平原,饶是地理学得好的人对这个区域都不是很熟悉,里下河平原区大概是苏北中部一带,原来的扬州北部到盐城一带,苏北灌溉总渠以南,串场河以西.现在归"独立"了的胡老板老家了。
      
      农村生活我是没有切身的体会,但是苏北的风土人情和方言还是知道一些,听贫寒学子说起当地农村的贫困,总是让人揪心。还好,又是一个一号文件,谈的还是农村问题,相比在城市为居住空间搏命的“城镇居民”而言,农民最大的好处是把不是自己所有的土地搞得跟自己家的一样。
      
      1976年的死亡是载入史册的,确不包括王家庄的这几个:三丫的四是因为她的血统,也因为的爱情观,也改变了端方的情爱观。大棒子的死得最怨,却也一举两得,让端方的后爹和佩全2个代表父权和强权诚服。
      
      更高的权力似乎在农村的作用不大,不如村庄长期的秩序和习惯。女知青只是一个权力的符号,她的所有梦想最终都在一条叫作前途“无量”的狗上得到了实现,她为之奉献青春的追求来得如此直接和疯狂,更多的是讽刺意味,包括通过无量的嫁接也“结果”了端方的无厘头方式。
      农民靠天,生命呢?所以“三丫死了,王家庄的乱葬岗多了一个坟包,别的就再也没有什么了”。这就如同庄稼人看到浩瀚无边的麦田,有着深入骨髓的怕,但只能梗着脖子,迎头而上—“他们就在浑圆而又厚实的屋檐下面,婚丧嫁娶,迎来送往,伴随着柴米油盐,重复着单调的、不可或缺的、数也数不清的人情世故。一代一代又一代,一辈一辈又一辈”,三丫的死,在这样似乎没心没肺般的轮回中有点触目惊心,但是这样“一代一代又一代,一辈一辈又一辈”的重复,又将个人的哀恸妥帖地含茹、抚慰了。
      
      总之,1976年的平原是死了一些人,更多的是新生。
      
      也会迎来80年代
  •     《平原》之大气席卷,令人惊喜地看到毕飞宇的飞跃。这飞跃,首先是气质上的变化。毕飞宇向来擅写“小”——人心之小,以探索人性幽微来展拓“小”之境界,写透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青衣》中的执拗、《玉米》、《玉秀》中的怨毒,均是些蜗角之争,却微观中有惨烈,平凡中有奇峰。然而,微雕再精细,仍是小制作。《平原》则不同,一如标题的意象,境界、气魄忽然开阔了许多,读者跟着作者走了十几年的港巷,这回忽然来到了宽阔的江面,扑面而来皆是敞亮爽利的气息。
      气质上的飞跃,还在于由阴柔走向了阳刚。以往毕飞宇最拿手的形象多是女人。无论是玉米、玉秀还是筱燕秋、春来,各个心细如丝却又心狠手辣,左右逢源又绝处逢生,极柔艳又极刚强。毕飞宇写得最好的也是这些女人之间的战争。这些战争里蕴涵了太多的冷漠、贪婪、嫉妒、怨恨,人性中最恶毒的那面被他详尽又平静地道出,阴风袭人,令人冷汗叠出。和这些风姿绰约的女人们比起来,男人们都成了平庸和委琐的陪衬。《平原》则不同,将笔墨投注于男性,写一个叫端方的男子成长的故事,有股虎虎的阳刚之气。这是一个男人征服“世界”的故事。虽然这“世界”大不过一个村庄,对于一个出身卑微的小人物来说,征服这个村庄社会的过程不亚于开天辟地。与以往毕飞宇小说中那些不见得可爱的女性形象相比,端方这个血气方刚的男子形象显得可爱多了:有担当,有胆识,有魄力。重情重义,又好勇斗狠;孔武有力,又心细如发。端方之外,还闪烁着许多毕飞宇小说里难得一见的男性群像:被极“左”思想驯化和毒害的知识分子顾先生、内心难安的翻身贫农老渔叉、对人的世界心存犹疑的养猪汉老骆驼、对抗政治运动的知识青年混世魔王、农村父亲与丈夫的典型王存粮……
      在《平原》带给我们“陌生”的惊喜之外,我们又能看到熟识的毕飞宇。《平原》仍然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只是心里的暗战之外,多了些男人的拳脚与血腥。骨子里还是作者醉心与擅长的那一路,仿佛一部扩张了的男人版《玉米》。比《玉米》、《青衣》更上一层的是,《平原》里不仅关注“恨”,也将目光投注于爱。然而,《平原》里的爱,又是变态的、压抑的、绝望的。三丫对端方的爱、吴蔓玲对端方的爱,俱是刻骨的惨烈,辗转而沉痛。如果说三丫实际是被当时所讲究的“成分”所扼杀,那么吴蔓玲则是被那个畸形时代造就的“身份”的鸿沟所窒息。与这两位女性的纯粹与坚决比起来,端方对爱情的认识始终是懵懂的,带着些许的被动与迷惘。端方在与王家庄人的斗争中成长,却没能在爱情中获得多少成长。这或许是这个人物的遗憾。
      《平原》中情节的设计安排,依然是毕飞宇式的智慧。出彩的地方都是毕飞宇在中短篇里最拿手的戏法。上半部里最动人的乃是端方与三丫的爱情,荡气回肠又五内摧折,令人叹惋。读者虽料到三丫与端方的爱情凶多吉少,却未必料到她的死;料得到她的死,却难算得出如此意外的死法。变魔术似的,毕飞宇手一抖,就把三丫给变没了。然而这一切偶然又尽在情理之中,作者的伏笔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另一个熟识的毕飞宇,是它的语言。长篇《平原》里的语言比之中篇来,更为膨胀肆意,流淌出作者止不住的快感。想说的欲望是如此强烈,以至毕飞宇在语言上又回到了最初的《孤岛》时期。《平原》中的语言密度增加了许多,阻力明显加强,叙述速度因而缓慢了下来。这或许会使那些偏爱脆硬口感的读者有些不适应,但我以为,这种语言的变化是对篇幅和气势的适应。对于大画面是否还应用小尺牍的笔墨呢?何以大写意就不如小工笔呢?毕飞宇初期创作中语言的确是快感有余,精粹不足,对于中短篇来说不大适当,但放在这个长篇中则未必不当。
      长篇小说的力量要依靠结构的支撑。从整体上看,《平原》的结构有些不够均衡,显得头重脚轻。在最后两千字中,竟容纳了如此多的关键情节:吴蔓玲先是被所养的狗给咬疯,又将不明就里的端方突然咬住,两人眼看要同归于尽。小说戛然而止。事实上,这更像是个中短篇小说的结尾,安在一个长篇里,无法避免地影响了整个结构的平衡与和谐。回顾《平原》的开头,作者足足用了2000字来描绘“割麦子”才将主人公推到我们面前,这样的结尾不嫌收束得太草率了吗?某些关键部位的节奏似乎也进行得过快,如果多盘桓一些时候,或更有长篇风度。端方在三丫死后忘了恋人的样子而苦苦追索、吴蔓铃在被强暴后的恍惚与凄楚,都盘桓得恰倒好处。可惜这样的地方并不太多。
      《平原》的下半部分,气势和力气都有所减弱。开头铺陈开的气魄,逐渐被小处的雕琢所消解分化,以致到了后面,仍像中篇的感觉。如果说上半部分作者还“绷”得比较紧,下半部分显然是有些“懈”了。那根扭结的主干渐渐失去了气力,被许多散落四处的人物所占据。小说的上部以端方与三丫的爱情为主线贯穿,其他人物如顾先生、吴蔓玲、混世魔王虽然各有精彩生动,但都还围绕着主线生发。三丫死后,作者的注意力似乎被各个生动的人物所牵引,沉迷于每个人的故事,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物之间的有机联系,结构便不如上半部紧密。端方这个主角到了后半部有所游离,他的戏份不仅被吴蔓铃抢了去,也被老骆驼和混世魔王盖住了光彩,失去了原有的灵气与个性。兴隆在三丫死后,作者一度忘记了他的存在,仿佛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三丫死去。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顾先生的迂腐、老渔叉的痴愚、老骆驼的委琐,都是穷形尽相,如在眼前。然而,这些人物又各自为政,完全可以单独存在。倘若将这些人物的故事独立出来,都可以成为精彩的短篇。但统摄到长篇中,恐怕还需要更全盘更智慧的考虑。
      米兰•昆德拉在评价卡夫卡小说时,卡夫卡在描绘悲惨境地时没有忘记短暂地开放那些“外面的世界的诗”,比如K在召他出庭的小街上,那几秒种的停留与印象:一个穿着睡衣正在打水的娇弱少女,一个赤着脚读报纸的男人……米兰•昆德拉接着说:“卡夫卡小说中打开的窗朝着托尔斯泰的风景;朝着这样的世界:那里的人物即使在最残酷的时刻,仍保留着决定的自由,它把这个幸福的不可估量性给了生活,这个不可估量性就是诗的源泉。”在阅读《平原》的过程中,我常常会期待和渴望着这样的窗口……
      
      
  •     小说写作的三个高度
      --- 十三月读《兄弟》《生死疲劳》和《平原》
      
      [题记]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家有三种基本的可能性:他讲一个故事;他描写一个故事;他沉思一个故事。我以为一个小说家对自己笔下故事的这三种态度,其实正代表着小说写作的三个高度,余华的《兄弟》、莫言的《生死疲劳》和毕飞宇的《平原》这三部热门长篇小说为此提供了最好的例证。
      
      
      《平原》:沉思故事的毕飞宇
      
      毕飞宇的《平原》在沉思,在乡村习俗和时代气息的浸染里,那些生命力旺盛青年的朴素爱情如何毁灭的过程。在《平原》中,毕飞宇没有野心为平原上那个微不足道的小乡村创作一幅反映时代风云变幻的历史长卷,他只截取了男欢女爱的一小段,他关注的是人在那个特定情境下的存在。
      
      对于端方、三丫和吴蔓玲,爱情都意味着什么呢?端方是三丫争来的自尊,是倾其所有的托付;而三丫起初是端方的欲望冲动,最后却成了一个男人勇于承担的责任,虽然“三丫长什么样呢”对于端方始终就是个难缠的问题。而支书吴蔓玲呢,是端方改变命运的门槛,也是躲避不及的问题——“这是个能娶回家的女人么”。同样,端方于吴蔓玲“也扯不到谈婚论嫁上去”,似乎只是一个想“和他好”的心思,其实却是一个时代先进典型高大形象下顽强鲜活着的人的情感。毕飞宇就这样沿着门当户对的婚嫁观这条不起眼的乡村路线把我们引入小说人物的内心,每一个人都在内心冲突之下自我挣扎着,努力要抓住自己真正想要的。虽然最后付出的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然而赢得的却是一个人的尊严所应该获得的尊重。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考察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而存在不是既成的东西,它是人类可能性的领域,使人可能成为的一切,是人可能做的一切。小说家通过发现这种或那种人类的可能性,描绘出存在的图形。” 毕飞宇走进自己笔下人物的心灵世界,把可能的人变为了存在的人:端方靠一步步地打拼赢来自尊,三丫凭着执著和勇气争来爱情,吴蔓玲也终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突破尊严的底线喊出“端方,我终于逮住你了”那对爱情的强烈渴望。在毕飞宇的笔下,一个普普通通卧在江淮平原上的小村庄竟承载了那么多在朴实愿望中挣扎的鲜活生命,从绝处寻生路的知青混世魔王、为儿女操心周旋的沈翠珍、在佛事中寻求到平静的孔素贞、马克思主义的传道师顾先生、以死来求“还”干净的老渔叉、带了猪的习性的老骆驼、甚至脱不了奴才相没有一点血性的红旗,每一个人都不是简简单单的是与非、一清二白的好与坏,每一个人都是从自我内心的可能性中挣扎出来的,每一个人的存在都在为人类的境遇提供着找到关怀的起点。
      
      为了避免把爱情与人性的悲剧简单地归咎于时代的戕害,毕飞宇在《平原》中 “像一个舞台设计师那样去表现历史,只用对情节必不可少的项目去构建一个抽象的布景” (米兰-昆德拉)。在这样一个“抽象的布景”上,文革对人们命运的拨弄不仅失掉了惊心动魄的气势,反而显现出的是一种漫不经心的残酷,在政治的烟尘弥漫中我们嗅到的却是宿命的味道:取消了高考的年代,高中毕业的端方只能回到农村出类拔萃,并把当兵作为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成分不好心气却高的三丫只有把自己全付出去了才有可能挣来一份自己满意的婚事;支书吴蔓玲前途无量的政治生命竟然落到要靠放走强奸了自己的知青混世魔王来成全;而解放王家庄的军事行动不仅吓疯了一条叫无量的狗,也彻底把王家庄变成了一个史前的疯狂世界。
      
      在接受访谈中,毕飞宇曾说到:“端方被咬了,也成了带菌者。在我心目中,他今天依然活着,他也可能是在南京某个工地上,是拿着棍子的包工头,他始终在茫茫人海。读者读到结尾,感受到巨大的黑洞,被惯性吓出一身冷汗,而我必须停住脚。”感谢毕飞宇的停脚吧,他的写作没有被叙述统治,他没有膨胀的野心把几个人物的命运拉成一部乡村的现当代史,在《平原》中他说出了“只有小说才能说出的东西”。
  •      毕飞宇的《平原》深深地打动甚至震撼了我,有多深,在电脑上打不出来,一时间在心里也想不清楚。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秦腔》也给了我同等的震撼与触动,但现在回忆起来,《秦腔》的影子已然模糊了,只记得一个村野的孩子,是如何走出来,又是如何走不回去,伴随着落没的秦腔文化和观者对旧时乡土痛楚而无力的怀念。所以后悔当时没能在看完之后,震撼之余写下点什么,以供回忆的参照。确是憾事无疑。
      可在心情随着小说激荡两日后直到看完心情更加不能平静的今夜,我又能对这样的小说写下些什么呢?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无力,它无力让我柔弱而又苍白,甚至有一丝与我平日不大相符的羞怯,大概是因为小说真正触及到了我心中最为柔弱的部分吧,这个部分人总是有的,不过很多人难以自我发现罢了。
      王家庄
      苏北,王家庄,这是我生活过的地方吗?我家在湖北,那个地方叫王家井,旁边就是一个叫王家庄的村子,我们同属一个乡,到王家庄的叉路口就是我家下行不到半里的地方。所以当我第一次在文中读到王家庄时,感觉甚是亲切,这种亲切把我和小说里有景的人一下子拉近了,贴着胸膛般的近。
      王家庄毕竟不是自己身后的故事,但又如同发生在隔壁,像文里写道的,王家庄与李家庄、窦家庄以及所有庄的故事都一样,人也都一样;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应该是父辈们身上的故事吧,可在我生活过的那个地方,这样的气息明明还在,而且我看不到他们将要结束的尽头。
      王家庄,这是个让人忍不住落泪的地方,然而眼泪里充满的嘲讽,在中国这样广阔无垠的地方,在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庄、村和井里,眼泪算得了什么?庄稼是实在的,生活是实的,痛苦与挣扎也是实在的,可以触碰,可以抚慰,可以辱骂与诅咒,然而无法忘却,无从改变,一点也不能。眼泪有什么用呢?只能朦胧了眼睛,切断了表情,坚硬了内心,还是不要了。
      在我的王家井,也有着同样的树,他们一动不动,俯首笑看人们的疯狂的挣扎,有着一样的古旧的屋,承载着惊恐或安静的生活,有着一样的河水,带走时间和生命,对我而言那里唯独没有这样动荡的往事,或者说是我没有这样的记忆,有的只是平淡和执着,在我那幼小细弱的身体与心灵里面,没能刻下这样深的印迹,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整个地飘了起来,像那些无聊痴长的树一样,身边的一切又都是不真实的,像是在看一场电影,像做了一个虚妄的梦,醒来,闭眼数数里面的人和事,然后,洗脸,走向现实。
      端方
      我要是个女人,我要生在王家庄,我一定会爱上端方,也许我没有三丫那样的胆量,也不会像她那样把一生都赌给他,但我一定会爱上他,爱上这个男人,因为我的眼睛会被他吸引,我的心会被他充满,身体会被他支起,撑住,推向前方。虽然我知道现实中,端方也许只是一个幻像,一个看似真实无缺的幻像。而那个我,更是一个幻像。但我愿意这样想。
      我会是端方吗?历史给了我机会,然而我不是,我有他那样的智慧,但没有他那样的沉着多谋,我有他那样吃苦的精神,但远不如能忍辱负重,我也有他样的判断力,但似乎也不能像他那样可以预知更远顾全大局,我有他那样的影响力,然而论本事和江湖上的功夫,我也是不行的,但我运气比他好,比他晚出一个时代,比他生在稍好一些地方,一个更开化的家庭,也许只要其中的一个理由,我就有了比端方看起来活得幸福的理由,就有了今晚坐在这儿对他指手划脚对他的生活高谈阔论并大加感叹的资本。
      端方于是成了我生活中的影子,一个我令我渴望而又想要逃亡的影子,我忍不住要时时注视着他,他像是未来的我,又像是过去埋在我心里头的那个影影绰绰的冲动,总之纵是有千万种差别,他与我都是那样的难以割裂,如影相随。
      然而我不要做端方,我最终还是走出另一步更妙的棋,倘若不是上了大学,倘若不是时时地检视自己,我的命运怕是比他还要凄冷上一百倍,而且还浑然不觉,找不到出气的地方。
      端方是端方,我是我。书是书,生活还是生活。忘记端方,重拾起自己,我们还要上路。
      
      毕飞宇的文字让我想到了张爱玲的文字,一个乡里的故事,一个城里的故事,磨励与挣扎却都是现实的,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们让你不停挖掘自己的内心,贪婪而无法自制,一点一点的深入,又一点一点的把你揉碎,最后把这些潮湿的粉末洒向空中,你迅速地落下,没有一丝声音。当倾城之恋、十八春以及沉香屑里那些个人落下的时候,你甚至为他们挤不出一滴眼泪。
      
      
      附:近两日
      昨天放假了,前天晚上我到海平家。第二天早上,我与她同到公司,她开车,我坐在旁边指路,路上,到底我们还是走错了,到了公司,她一脸的疲惫,中午去三联买了许多书,似乎要给过去一年欠下的书债恶补。
      下午,陪她到了奥体,我们在那儿稍加停留,西斜的阳光照进来,然而我们并不开心,我不知道,她疲惫里夹杂着难以言状的迷茫,我可能也累了,也或许是习惯性地在分别之前重现那难以抑制的悲切,不知这次分别会有多久。最后,她送我回到家。我留给她一本莫言的《生死疲劳》和杜拉斯的《广场》,她走了。晚上她到家,发来报平安的短信,浅浅几句,尔后没有了声讯。怕是要隔上三五百年。
      我开始了自己的假期之旅,这些书够我销魂的了。以下是这些书单:
      黄仁宇:《黄河青山》《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
      唐德刚:《袁氏当国》《胡适杂忆》广西师大
      陆天明:《高纬度战栗》上海文艺
      毕飞宇:《平原》
      莫言:《生死疲劳》
      木心:《哥伦比亚的倒影》三联书店
      陈丹青:《退步集》广西师大
      亚德里安:《发现利润区》中信
      玛格丽特 杜拉斯:《情人》《广岛之恋》《写作》《昂代斯玛先生的午后》《夏夜十点半钟》《广场》
      这些书杂乱地堆在沙发上,我就躺在她们身边,此种幸福难以言表,此种孤独也不可言表。
      
  •   你怎么无视他写那么啰嗦。语言不好别的怎么都白搭。
  •   居然《青衣》是他写的。那时候他还不啰嗦。
    现在肯定是要凑字数多赚钱。真讨厌
  •   比如
    天慢慢地黑了,双方僵持在端方家的门口,谁也没有后撤的意思。天越来越黑,满天都有了星光。人群慢慢地散去,群情激愤的场面淡下来了。
    沈翠珍从孔素贞的那里得到了承诺,走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只是早早预约了一个吃喜酒的客人。其实是有了收获,放心了。孔素贞说话向来算数,说一句顶一句,这一点沈翠珍是知道的。沈翠珍最敬重素贞的其实正是这个地方。有些人说话一句顶十句,顶百句,顶千句,又是电闪又是雷鸣,牛气烘烘,其实是放屁,熏了耳朵还能再臭鼻子。素贞就不一样了,丁是丁、卯是卯,一字一句都红口白牙。这么一想沈翠珍反倒有些心酸了,有了说不出的愧疚,觉得自己对不起人了,脚板底下格外地快,三步两步就离开了。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
  •   re 四万十川 不热了,这两天很秋天
  •   夏天真好
  •   興隆和混世魔王不是同一個人,一心想離開王家莊的是強暴了吳蔓玲,並以此為威脅,讓吳放出唯一徵兵名額給他的,是南京知青混世魔王,不是赤腳醫生興隆.
  •   好象传奇小说。
  •   好长呵~~~象是故事梗概
  •   “漫不经心的残酷”很准确,个人认为莫言的《生死疲劳》也并非只是描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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