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福建少儿 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改编:书香童年 页数:247
前言
夏洛克·福尔摩斯享誉全球,百年间名声不坠,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至今,世界各地的读者仍争相阅读他的故事。 人们几乎忘记他只是作家笔下的虚构人物,把他视为有血有肉的大英雄:这位侦探的“住所”——伦敦贝克街221B号,已经成为“名人故居”,每年都有“福迷”前来凭吊;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曾授予福尔摩斯“荣誉研究员”的称号,使他成为第一位获此殊荣的虚构人物;英国还成立了“福尔摩斯协会”……由此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之重、魅力之大。 作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大侦探,无论处境多险恶、案情多复杂,他总能化险为夷,剥茧抽丝般地找出真相。没有超能力,没有借助道具,单凭聪明绝顶的脑袋、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精密严谨的推理分析,他就能克敌制胜。他善于从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脚印、烟灰、笔迹、物品等,以及案中人的叙述,都成为他解开疑团的钥匙。当然,也少不了侦探特有的“灵犀一点”。 福尔摩斯并非孤胆英雄:他虽然瞧不起警察,却尊重他们,也仰仗他们的力量,更尊重法律;他调动街头流浪儿为自己刺探情报,协助破案;华生医生更是他不可或缺的助手。平日他虽然沉默寡言、难以捉摸,却也是性情中人:思考时拉小提琴,烦躁时夜不能寐,得意时高谈阔论,偶尔也会大开玩笑……书中的这些描写虽然旨在调节气氛,却也从侧面反映了他的内心世界。 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有数十篇,本书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个中篇。 《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首次出场,为此后的故事定下了基调。其中提出的“演绎法”是福尔摩斯探案中最常用的推理方法。 《四签名》是《血字的研究》的后续,案情离奇,跌宕起伏,充分显示了福尔摩斯的才智,尤其是我们可敬的华生医生,还由此案找到了爱情呢。 《巴斯克维尔的魔犬》将离奇恐怖的传说与精心策划的谋杀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也是福尔摩斯探案中气氛渲染得最出色的一部。 由于篇幅所限,本书的三篇故事都做了部分删节;此外,为了突出故事的连贯性,少许情节略有改动。
内容概要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侦探推理小说家,因塑造了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享誉世界。《福尔摩斯探案》是他最优秀的作品,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的圣经”。
您手上的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个中篇。
《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首次出场,为此后的故事定下了基调。其中提出的“演绎法”是福尔摩斯探案中最常用的推理方法。
《四签名》是《血字的研究》的后续,案情离奇,跌宕起伏,充分显示了福尔摩斯的才智,尤其是我们可敬的华生医生,还由此案找到了爱情呢。
《巴斯克维尔的魔犬》将离奇恐怖的传说与精心策划的谋杀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也是福尔摩斯探案中气氛渲染得最出色的一部。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小说家,因精心塑造了福尔摩斯形象而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除此以外.他还写过科幻、历史、爱情等多类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构思精巧、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是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作者通过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流派.成为侦探小说的一代宗师。
书籍目录
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巴斯克维尔的魔犬
思考题
章节摘录
一、约翰·华生的回忆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后来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那时,我兴高采烈地启程,没有想到这是一次“如此倒霉”的经历: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混乱中,子弹打碎了我的肩胛骨,作为医生,我还来不及救助伤员却被送进后方的医院,这真是奇耻大辱。更倒霉的事还在后面,我的健康状况刚刚好转时,又染上了该死的伤寒,几个月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不得不返回英国休养。 在英国,我无亲无友,先是住在伦敦河滨的一家公寓,可迅速“瘪”下去的钱包向我发出“抗议”。于是,我不得不寻找一个“物美价廉”的住处。 这天,在一家酒吧门前,我遇到过去的一个助手——小斯坦弗。虽然我们交情不深,但他乡遇故知,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并一起共进午餐。当我询问他哪里可以租到一间价钱不高又比较舒适的房子时,他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事,你是今天第二个问我的人。” “头一个是谁?”我随口打听。 “他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的化验室工作。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一座好房子,但是,租金有点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偏偏又找不到愿意跟他合租的人。” 我说:“那好啊,或许我就是他要找的人。他是学医的,我也是学医的,搭个伴儿一起住,一定不会孤单。” 小斯坦弗吃惊道:“看来你还不知道吧,他从来就没系统地学过医学!这个人古里古怪的,平时沉默寡言,但是高兴起来也是滔滔不绝,没事就爱鼓捣一些别人不明白的实验……” “不会吧?他平时钻研些什么?”好吧,我承认,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 “我也不清楚,他研究的东西只能用四个字概括;‘杂乱无章’。不过,他的朋友都说他精于解剖学,还是一流的药剂师,懂得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但是,我觉得他是个冷血的‘科学狂人’。有一次,他为了了解药物的不同效果,竟然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他还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理由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平心而论,他的研究让我毛骨悚然。不过,他对于知识的强烈爱好,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呢……当然,他人很正派……” 后面喋喋不休的话我没仔细听,我正在打自己的“小算盘”——我身体不好,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如果和别人合租,我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我问小斯坦弗怎样才能见到福尔摩斯先生。 “他如果不在家,就一定在化验室,”小斯坦弗自信道,“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高兴地说。 二、夏洛克·福尔摩斯 化验室是一间宽敞的大屋子,四周杂乱地摆着无数椅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本生灯。一个人正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小斯坦弗大声嚷嚷着,拿着一根很细小的试管向我们跑来,我甚至担心他会捏碎它,“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有加入血红蛋白才会产生沉淀,别的都不行。”瞧他的兴奋劲儿,比发现一处金矿还得意呢。 小斯坦弗为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握住我的手,“看得出来,您从阿富汗来?” 我可以想象自己当时的嘴巴大得能塞进一个苹果,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先谈谈我的发现,这将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之一。”他激动地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工作的那张桌子前。“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把这滴鲜血放到一升的水里。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以前我们根本无法判断,不过……”他仿佛故意卖个关子,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溶液中出现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在瓶底。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他兴奋得像小孩子刚刚得到新玩具似的,“过去的试验方法既难做又不准确,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小时,即使用显微镜检验也起不了作用。现在,不论血迹新旧,一试就灵。可惜没有早点发现,否则世界上数以百计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福尔摩斯说,许多刑事犯罪案件,有时几个月后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检查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泥迹,还是铁锈、果汁?谁也无法确定。现在,有了“福尔摩斯检验法”(他已经兴致勃勃地取好了名字,就差申请专利了),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啦。 他兴高采烈地评论着,还把一只手按在胸前,向四周鞠躬,好像在对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观众们致谢,让我忍俊不禁,暗想和这样的人相处,应该不是坏事。 当小斯坦弗说明我们的来意时,福尔摩斯正在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的破口处,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也许是受到强酸毒物的侵蚀,手都变了颜色。听完了小斯坦弗的叙述,他很高兴地对我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房子,咱们两个人住完全合适……噢,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的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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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小学生经典文库: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代表作,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蜕情节离奇曲折,以其缜密的逻辑进行严强的推理而破案,创立了侦探小说着重推理的流派,对后来流行的推理小说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作品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在中国,《福尔摩斯探案》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文学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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