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5 出版社:江西教育 作者:翟国璋 编 页数: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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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考试选官制度。它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宋,成熟、衰亡于明清。可以说,科举制度伴随着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度过了1300年。这1300年中,在儒家思想指导下,依“学而优则仕”的原则,通过科举考试,选用官吏,以达到官僚阶层日益庞大,国家机器日益完善,封建统治日益巩固的目的。要深入了解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机制,官僚阶层的形成壮大,乃至教育体制和仕学相长的发展,都要研究科举制度。 《中国科举辞典》虽然是一部工具书,但其中凝结着主编和作者们长期研究的科研成果,包含着不少创见和新见。因此,本辞典的出版对我国科举制研究无疑将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书籍目录
凡例词目表 科举名词 一画 二画 三画 四画 五画 六画 七画 八画 九画 十画 十一画 十二画 十三画 十四画 十五画 …… 科举人物正文 科举名词 科举人物附录 Ⅰ 中国科举大事记 Ⅱ 进士名录(唐至元) Ⅲ 明清进士统计表 Ⅳ 中国历史年代简表 Ⅴ 中国历史年代纪元表(隋至清) Ⅵ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至隋唐只有秀才之科,而无孝廉之举。明代为荐举科目之一,中选者被礼送京师,量才授官。②明清时对举人之别称。孝悌力田汉朝选举科目之一。始于汉惠帝时。举敬爱兄长与勤于耕作之人,或免其徭役,或赐以钱帛.以示奖励。初.并非为选充官吏而设,而是以劝农与倡导教化为目的。文帝时,成为定员,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教化之乡官。宋开宝八年(975),曾为贡举制科,令诸州察访民间有可举荐者礼送京师。次年.经礼部考试,无一人可取,遂罢。明朝为荐举科目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行。被举者皆礼送京师,破格使用,授以官职。建文、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自后科举日重,荐举日轻。孝廉方正清制科名目之一。合汉孝廉与贤良方正二科而成。始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自雍正后,新皇登基,例行此举。由各直省府州县地方官保举孝廉方正之士,即授予六品顶戴,用为知县,年五十五岁以上者用为知州。乾隆元年(1736),将由地方官保举改为由地方士绅里党公举,州县官公评、大吏审核,仅给六品官服荣身。才识优异者须送吏部验看,候旨擢用。不久,又行考试制度。清中叶后,荐举泛滥,此科渐成形式,授官亦微。贡士西周地方向中央最高统治者荐举人才的制度。后亦以此称所荐举之人。《礼记·射义》:“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汉亦称举孝廉为贡士。《后汉书·左雄传》:“今之孝廉,古之贡士。”唐以后称由地方送赴省试者为贡士或乡贡。宋制,凡州府、转运司解、漕试合格,及太学上舍生试中格,按解额送礼部参加省试的举人,称乡贡进士、乡贡学究或漕贡进士、监贡进士等名目,统称贡士。崇宁三年(1104),罢诸州解试、漕试及礼部试,取士悉由学校升贡,每三年一殿试。凡由地方学校升贡,人京师太学或直赴殿试之士子,亦称贡士。明清则称会试中式而应殿试者为贡士,殿试合格,定甲次赐出身,方称进士。贡元明清科举考试会试第一名之别称,即会元。因会试取中者虽亦可惯称为进士,但未经殿试决定甲第名次,例称贡士,故名。贡生科举制度中,地方儒学生员(秀才)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者称贡生,意即向皇帝贡献人才。明清两朝贡生因选送途径不同而有多种名目。明有四贡,即岁贡、选贡、恩贡与纳贡。清有五贡,即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外加例贡。生员自选为贡生之日起,即不受地方儒学管束,谓之出贡。参见“五贡”、“监生”。贡闱即贡院。贡举西周选士,有诸侯贡士及乡举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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