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 作者:弗兰克·鲍姆 页数:244 译者:钟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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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一个奇怪的邋遢人向多萝西问路,好心的小女孩带着他去认路,结果发现自己也迷路了。他们又碰到一个叫闪亮扣的小男孩,他也迷路了,而且对什么都是一问三不知。后来,这些迷路的人又遇上了彩虹的女儿。他们于是结伴而行,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探险之旅。他们走过狐狸城、驴子城,又摆脱了音乐人和两面人的纠缠,穿过了死亡沙漠,来到了奥兹国,那里正在为奥兹玛公主召开一个盛大的生日聚会……
作者简介
弗兰克·鲍姆(Layrnan Frank Baum,1856~1919)出生于一个富裕的企业主家庭,从小对童话和幻想故事非常痴迷。鲍姆的兴趣非常广泛,成年后从事过各种职业,如记者、编辑、演员、职员、小农场主、杂货店主……有一段时间,他需要在世界各地进行商务旅行,从而大大增长了他
书籍目录
序致读者第一章 去往巴特福德的道路第二章 多萝西遇见闪亮扣第三章 古怪的村庄第四章 多克斯国王第五章 彩虹的女儿第六章 驴城第七章 邋遢人变形记第八章 音乐人第九章 两面人第十章 逃出汤锅第十一章 约翰尼·杜伊特第十二章 穿越死亡沙漠第十三章 诚实池第十四章 滴答人和比丽娜第十五章 铁皮城堡第十六章 南瓜地第十七章 王室马车驾到第十八章 翡翠城第十九章 欢迎你,邋遢人!第二十章 奥兹玛公主第二十一章 多萝西迎接宾客第二十二章 贵宾莅临第二十三章 晚宴第二十四章 生日庆典
章节摘录
“小姐,请问,”邋遢人问道,“去巴特福德怎么走?” 多萝西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邋遢人:又粗又长的头发,满脸乱糟糟的大胡子,可是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倒是讨人喜爱。 “噢,是呀,”多萝西回答,“我可以告诉你,但根本不是这条路。” “是吗?” “你得横穿那块十亩大的空地,沿着那条通往公路的小路向北走,一直到一个有五条路的岔路口,然后再……嗯……让我想想……” “小姐,请你好好想想,到底怎么才能去巴特福德?”邋遢人说。 “我想,应该是柳树村旁边的那条路吧!或者,是金花鼠洞旁边的那条?或者……嗯……” “不会是五条路都能到达吧,小姐?” “当然不是,邋遢人。你得先选对了路才能到达巴特福德。” “那到底是金花鼠洞旁边的那条呢,还是……” “天哪!你可真笨!”多萝西叫道,“看来我一定得亲自带你去那儿了。等我一下,我先回家去拿太阳帽。” 于是邋遢人站在那里等着,嘴里一直咀嚼着一根燕麦秆儿,好像很好吃似的,其实怎么可能好吃呢?多萝西的房子旁边有一棵苹果树,有的苹果已经落在地上了。邋遢人想着苹果一定比燕麦杆儿好吃,于是捡起来几个,刚要放到破外套的大口袋里,一只棕色眼睛的小黑狗就从屋里冲过来。小黑狗汪汪叫着扑向邋遢人,却被他一把抓住脖子塞进了装苹果的大口袋。接着邋遢人继续一个一个捡起苹果扔进口袋里,那些个苹果一会儿砸在小狗的头上,一会儿砸在小狗的背上,疼得它嗷嗷叫个不停。这只被塞在口袋里的小狗名叫托托,它真是懊恼极了。 一会儿,多萝西便戴着太阳帽从家里走出来,对着邋遢人大声喊:“快点吧,邋遢人,要是想让我指给你怎么去巴特福德的话!”她翻过篱笆,进入到那块十亩大的空地。邋遢人慢吞吞地跟在她后面,还磕磕绊绊,仿佛一心想着别的事情,根本没有注意到草地上的小坑。 “唉,你可真是笨手笨脚,难道走不动了吗?”多萝西忍不住埋怨道。 “不是的,小姐,都怪我的大胡子。在这样温暖的日子里,这些个胡子就特别容易累。”说着他又补充了一句,“要是现在下雪就好了。” “那怎么行,”多萝西严肃地说道,“八月里下雪,玉米呀、燕麦呀、小麦呀……可都要遭殃了,亨利叔叔可就什么庄稼也收获不了了,那他就会变成穷光蛋,而且……” “不用担心,”邋遢人说,“我看这会儿不会下雪的。这就是你说的通往公路的小道吗?” “是的,”多萝西一边回答,一边翻过另一道篱笆,“我会陪你一直走到公路的。” “谢谢你小姐。你小小年纪就乐于助人,真是难得啊!”邋遢人感激地说。 “可不是谁都能知道怎么去巴特福德的!”多萝西说着,脚底生风般走得飞快,“不过我跟着亨利叔叔开车去过好几次,所以我觉得就是闭上眼睛也能找到。” “你可千万别,小姐,”邋遢人认真地说,“要是闭上眼睛,你会走错路的。” “我不会的。”多萝西大笑着回答,“啊,我们已经到公路了。现在你应该从第二条……不,是第三条路往左……要不就是第四条——让我想一想……第一条路在榆树旁,第二条路在金花鼠洞旁边,还有……” “还有什么?”他边问边把手伸进口袋。托托对着他的一个手指头狠狠地咬了一口,邋遢人大叫一声,赶紧把手抽了出来。 多萝西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她正用手臂挡住阳光,焦急地眺望着远处的公路。 “快跟我走吧,”她对邋遢人说,“前面就快到了,我还是亲自带你过去吧!” 没过多久他们便来到了五岔路口,五条道路从这儿沿着不同的方向延伸开去,多萝西指着其中的一条说:“这条路就是去往巴特福德的。” “真是太感谢你了,小姐!”邋遢人说完便转身向另外一条路走去。 “不是那条路!”多萝西喊道,“你走错路了。” 邋遢人停下来,捋了捋大胡子,迷惑地问道:“你刚才不是说,那条路是通向巴特福德的吗?” “是啊,是通向巴特福德的!” “可是我并不想去巴特福德,小姐!” “什么?你不想去?” “当然不想,我只是要你把那条路指给我看,这样我就不会搞错了。” “噢!那你究竟想去哪里呢?” “随便去哪儿。我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小姐。” 这个回答让多萝西非常诧异,也有点儿生气,原来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劲。 “这里有许许多多的路,”邋遢人像风车一样慢慢地转了一圈儿,“我看从这里出发,几乎可以到任何地方去!” 多萝西也跟着他转了一圈儿,结果惊讶地发现确实有许多条路,比她以前任何一次看到的还要多得多。她明明记得只有五条路,可是她一一点过去,当数到第十七条时,疑惑地停下来了。因为周围的路就像车轮上的辐条一样向着各个方向辐射开去,要是她继续数下去的话,恐怕要把同样的路数上两遍。 “我的天哪!”她叫了起来,“以前这里只有五条路,还有一条公路。可是现在……呀,公路去哪儿了,邋遢人?” “我可说不清,小姐,”他回答,在地上坐下来,仿佛站累了,“公路刚才不还在这里吗?” “是啊,”她已经头昏脑胀了,“我刚才明明看到了金花鼠洞,还有枯树桩,可是现在都不见了。这些路真奇怪——还那么多!你知道他们都是通向哪里的吗?” “道路自己并不会到什么地方去,”邋遢人说,“它们总是待在一个地方,以便人们在它上面行走。”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只苹果——这次他的动作非常快,托托没来得及咬住他,不过它趁机探出头来汪汪大叫了两声,吓得多萝西跳了起来。 “啊,托托!”她叫道,“你从哪里来的?” “是我带来的。”邋遢人回答。 “你怎么会带它来呢?”她问。 “让它帮我看着口袋里的苹果呀,小姐!这样就没人能偷走了。” 邋遢人一只手拿着苹果吃起来,另一只手把托托从口袋里掏出来,扔到地上。托托终于从黑暗的口袋里解放出来了,欢天喜地地叫着,立刻向多萝西跑去。多萝西爱抚着它的脑袋,它便乖乖地在主人面前坐下来,那红红的舌头伸出来挂在嘴角的一边,明亮的棕色眼睛盯着她的脸,仿佛在问:接下来他们该怎么办? 多萝西自己也不知道。她焦急地东张西望,想找到某些熟悉的界标,可是一切都很陌生。很多岔路之间都是苍翠的草地和一些灌木乔木,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刚刚离开的农舍。除了邋遢人和托托,眼前的一切以前都未见过。 她在原地打了好几个转,想要努力弄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现在,她连农舍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了,这让她感到又焦急又紧张。 “邋遢人,”她叹气道,“我真担心,我们迷路了。” “有什么好担心的?”他说道,扔掉吃剩的苹果核,开始啃另一个,“这些道路中的每一条都一定会通往某个地方,要不它就不会在这里了。所以这有什么关系呢?” “我想回家去。”她说。 “好啊,你干吗不回去呢?”他问。 “我不知道该走哪条路。” “那真是糟糕,”他沉重地摇了摇那乱糟糟的脑袋,“我真希望能帮上忙,可是我也没办法,因为我对这里很陌生。” “好像我也对这里感到陌生了。”她走到邋遢人身边坐下,“真可笑,几分钟之前我还在自己的家门口,我刚走出家门来给你指路……” “免得我搞错了,走到巴特福德去……” “现在我自己迷路了,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 “吃个苹果吧。”邋遢人递给她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 “我不饿。”多萝西把苹果推开了。 “你明天会饿的,那时候你就要后悔没吃这个苹果了。”他说。 “如果那时饿了,我再吃就是了。”多萝西回答他。 “可那时候也许就没有苹果了,”他说着又管自己吃起红苹果来,“狗有时候比人更能找到回家的路,”他继续说,“也许你的小狗能带你回到农场去。” “托托,你会吗?”多萝西问。 托托起劲地摇了摇它的尾巴。 “那好吧,”女孩儿说,“我们回家吧。” 托托朝四周打量了一圈,便向其中一条路跑去。 “再见,邋遢人。”多萝西说道,便跟着托托跑了。 小狗蹦蹦跳跳地向前走了一段路,又停下来疑惑地回头看着它的女主人。 “啊,可别指望我告诉你什么,我也不认识路,”她说,“你必须自己找到回家的路。” 可是托托没法儿找路。它摇摇尾巴,晃晃耳朵,打了个喷嚏,又快步跑回邋遢人待的地方。从这里他又沿着另一条路出发,不久又回到起点,试试另一条路。但是每试一次,它都觉得很陌生,并不是回家的路。多萝西跟着它跑来跑去,很快就没有力气了。托托也累坏了,坐在邋遢人身边喘气,放弃了找路的念头。 多萝西也坐了下来,心里直犯嘀咕:她从小在农场里生活,经历过多少古怪的事情啊,但这是最古怪的一次。居然是在一点儿都不浪漫的堪萨斯州,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而且是在十五分钟之内就迷了路!这可真是让她完全懵了。 “你家里的人会担心吧?”邋遢人问道,他的眼睛讨人喜欢地闪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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