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0 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作者:阿SAM(夏天鸿) 页数: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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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旅行的意义当生活都成问题,旅行就更是件奢侈品。第一次坐飞机,是1995年,二十二岁,参加学校的师生团,坐中国民航到北京,住北京大学,挂名是学生,其实是旅客。第一次出门,除了“过分必需”的物品,我坚持带着王菲刚出版的CD《Di-Dar》去北京——我大概以为在北京听王菲,会听出另一种味道来!除了王菲,我也带了向朋友借来的傻瓜相机,一本MUJI记事簿,打算每天回到房间,记录下当天的行程。我果然不是亦舒小说男主角,在京期间,每天玩得疯狂。虽然每每走过一处地方,看见一个人,可能有一点点的感觉想要记下来,可是那念头一闪即过,随即又蹦蹦跳地走开了。像我以后的生命一样,太赶,总来不及记下一丁点东西。最后,那本MUJI记事簿最终只有在飞机上写的那一段:“12月24日,第一次坐飞机,实在令人兴奋,但不敢乡巴佬似的给同学们知道,只好冷静地坐在位置上。不过,我知道这会是个愉快的经历。”那次旅行,终于我只是把在北京四处游览的相片与大小名胜的入场门券存盘,当做是第一次旅行的纪录。自此,旅行变成我最大的嗜好,一有空,有点钱,我便不顾一切冲出香港。开始时,我也曾立志以后去旅行也要写下游记,结果都是无法成事。可能是旅行的机会仍然太难得,有钱没假期,有假期没钱。这事就像爱情一样——你不爱的爱你,你爱的不爱你——不得不玩至最后一滴精力用尽誓不罢休。终于每次旅行留下来的,总是一张又一张的照片与菲林底片。对!没看错,是菲林。现在有数码相机与iPhone,拍照当然为所欲为。但那时,一筒菲林只得三十六张,每拍一张相片也得经过精心计划,还要小心不要让菲林走光,故对照片也格外地珍惜。但无论拍得如何多,看见的定比拍下来的多。我想,那风景,那感动不管是否拍下来,那回忆必定躲藏在我脑袋的某一个角落,只待一天,趁我不在意时破茧而出。闭上眼睛,就会记得天安门外那飘浮在半空的纸鸢与下面走过的高大军人;台北永吉路小食摊传来的浓香与红楼外的啤酒味;曼谷夜店外行人色彩浮躁的夜行衣与热辣辣的空气;布里斯班的蓝天白云下的四处乱走穷凶极恶的大鸟;巴黎暗淡天色中走出metro站口的路人;尼罗河中凉风吹送下英式曲奇饼的香气与非洲小孩腼腆的笑脸;涩谷jr站口外用霓红灯组成的路标与小女孩脚上的粗筒袜……甚至十四岁时与一班男同学在南丫岛宿营房间中的汗臭味。记得,我通通都记得,而且从没有怀疑过这隐藏在脑袋一角的颜色与气味。可是如果我当日认真地把旅程中的感觉快速整理好,记下来,前后对比,这又是否与我的记忆有所出入?这事情正如每次回看自己十八岁时写下的日记,看见那时候的自己永远有不可思议的感觉。如果……如果我真的记下来,像小友阿Sam那样,不止记,还是那样的巨细无遗,连带私人感情爱恶性生活都照样纪录无遗的话……根据蝴蝶效应,世界又是否变得不一样?我的成长又是否有点不一样?打开小友阿Sam的旅游札记,他又会如何记下我们在香港第一次见面的情况?我记得,那天是炎热的,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碰面,他仿佛是穿黑衣,戴着全宇宙文化人(包括我)通用的黑框眼镜。相认后,我们在街上一起抽了一根烟,他送了一个发条铁皮车玩具给我做见面礼。那时,他有一股清洗得不干净的大学生气息,虽然抽着烟,也有点胡碴子,但看起来,样子实在幼少、年轻,如果不是早在网络上联络了好一阵子,是想不到他已是个有名堂的作家了。去年再见到他,大学生气息不见了,人已经老练能干,是仿佛知道世界一切奥秘的一个男人了。现在的八零后,果真如张祖师奶奶所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当一切在崩坏中、破损中,果然不得不快、快、快,但如何快,总不能失去细腻的心,也不能没有理想。谁都知“卖文”是会叫人饿死的职业,不是因为杂志报纸不发薪水,而是一般文字人想写的,大部分都不是编辑想要的。有风骨,就要失去饭碗,你又能怎样做出取舍?一走了之可能是个好方法。台湾音乐才女陈绮贞有一首歌叫《旅行的义意》,她自己写的歌词中说:“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一次旅行的意义,可以是男人为着逃避一个他不爱的女孩。同样地,美国作家伊莉萨白吉尔伯特(ElizabethM.Gilbert)逃到意大利与印度尼西亚《Eat,Pray,Love》,是为了找寻生命的意义与自我成长。我旅行的意义是为了“食,买,睡”。那小友阿Sam的旅行是什么?是青少年期的逃避困惑,到成长后的追寻真相,然后真挚地用文字与照片纪录下来。看过小友阿Sam这本表面是旅游杂记,但实质是以自传体为主的感情表白的作品,不得不佩服他有这勇气。这文字,这风景,捉住存在宇宙时空中的一剎那,往往在你最不经意之处,偷偷渗入一点私人的感情。乘你不备时攻击,最令人招架不住。这本书自私、自我,却情感细腻且具胆色,能勾起人最原始的记忆。衷心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因为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你躲藏在脑袋一角失落已久的记忆,然后好好地闭上眼睛,回味那失落的颜色与气息。叶志伟2011年,4月1日,哥哥逝世八周年的晚上
内容概要
这是阿Sam写的一本有关“路上”的书。清寂的文字,沉静的图片,从上海到北京,从日本到德国……这条路不断蔓延。
路上写的字总有一种别样的味道,或充斥着想念,或浸润着孤独。
他以为逃离一座城市,就可以治愈一段伤情;他以为去她的城市,就能再次感受她的温存。他以为固执地走着,就能走向幸福。但后来,所有的一切都被过滤,原来,“在路上”只是为了在路上。
作者简介
阿Sam,潮流杂志《1626》主编,新锐摄影师。2005年曾在上海外滩、北京三里屯做过个展,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他也曾参与众多畅销青春小说封面以及内页的拍摄。个人BLOG曾被杂志评最值得关注的十大BLOG之一,并有高达百万的人气点击率。
书籍目录
序一 旅行的意义
序二 师父,我并未看完你的小说
序三 那都是我们丰盛的旅程
序四 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第一章 上海——起点和终点
从常德公寓开始
半梦半醒的生活
早安 上海
第二章 绕着地球走半周
悉尼——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墨尔本——别说你不快乐
东京——相见不如怀念
西贡——梦醒滴漏咖啡
首尔——陪你看一场华丽的烟火
台北——躲在12月热闹的夜
曼谷——思念不打烊
第三章 生活在别处
北京——心情后花园
厦门——雨后的C大调
福州——酒精之城
香格里拉——旅行的意义
第四章:小镇记忆
新加坡——小印度的冰激凌味道
阿德莱德——山顶喝一瓶奔富红酒
武汉——江城夏日
长江——回不去的家乡
写在后面的话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第一章 上海——起点和终点我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个城市,仿佛一落笔所有的言语都会失去光泽。钢琴渐慢,舞步凌乱,城市的夜在弥漫,下雨的时候习惯不打伞。午夜一点的便利店,酒精未醒来的夜晚,抽掉了最后一支烟,按掉烟蒂。想和你道一声晚安,上海!从常德公寓开始在我身边的很多朋友看来,能够生活在上海似乎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比如那些《花样年华》中的老石库门,又或者是路边温馨的小咖啡店,每个人都能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一些归属感。这样说来或许会让人感觉有些矫情,但上海就是这样一个复杂而丰富的符号。小时候对上海的印象很模糊,真正开始喜欢这座城市应该是从张爱玲开始。那天下午我在常德路的张爱玲公寓门口听着IPOD,脑子里在想那个拒绝了胡兰成但在千里之外对他又爱又恨的张爱玲。楼下新开了小书店,来杯咖啡吧,不知道是不是她当年喜欢的口味。很多时候时光在变,建筑却还是老样子,就像一些情愫无法被替代一般。想一想,我待在这个城市快有十年的时间了,不长不短。八年前的某一天,我在网络上遇到了25岁的单身女子苏,成都人独自在上海工作多年,感情淡薄,平日话语不多,典型的天蝎座女人,建筑设计出身。我从没想过自己会遇见这样一个人。那段和泉分开的漫长日子里,我在武汉苟且生活,遇见一些人,也伤害一些人,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在感情的世界里随波逐流。天气炎热的七月,我买了下午的机票到上海看望苏。上海对我而言真是一个陌生又陌生的城市,我对她一无所知,但如同所有的爱情电影一般,我期待着美好的开始。当我站在太原路、嘉善路路口的罗森便利店门口时,我有过某一瞬间的恍惚。给自己买了一瓶纯净水,戴着耳机慢慢地喝了下去。我记得那时在听无印良品的歌,等待苏加班之后来找我,十分钟后我被苏带去了她的公司。遇见一个比自己年纪大的人总会忍不住要装成熟,那种成熟现在看来有些幼稚。成熟真的不是装出来的。我是阿SAM,现在住在位于华山路近的常熟路的蔡元培故居里。七年前我曾经一度幻想以打字为生,虽然书里都说字贱清寒,虽然我过得并不很富足,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改变,于是几年后我做了杂志编辑至今。有时候大家都喜欢看那些编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似曾美好的故事,用来安慰寂寞悲伤的人,只是我知道,从心底里我是期待把我的痛楚带给你的。那些痛如同生长在骨头里无法剔除的利刺一般,但我清楚疼不过心,难过不抵天明。到上海的第一天,我陪苏加班至深夜,她用微波炉热了煎饺给我吃,喝的是当时我觉得奇贵无比的味全每日C果汁。我一个人在公司的院子里默默地抽烟听歌。有时候我挺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怀念彼此之间那份安静的默契,就像是夜凉如水一样令人轻盈的安静。关掉桌上的灯,苏说一起步行回家。上海,一个陌生而复杂的城市爱情地图,充满了繁华但也有说不出的寂寞。我和苏在大木桥路近肇家浜路的东北馆子里吃了第一顿饭,我喝下了一整只三得利啤酒,没有醉,然后苏给我买了毛巾和牙刷。是不是所有的故事就应该这样开始,两个寂寞的人紧紧拥抱在漆黑的夜里,汗水交融,在这样一个炎热的7月里变得格外熟悉,你们不用说话,用城市的余光看着彼此,那是熟悉的呼吸的味道。深夜时分外面下起了小雨,江南的小雨不比北方,细密得像针线在城市上空有条不紊地织着。我们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窗外依旧阴沉。苏留了便条:钱在抽屉的第三格,相机是F717,不知道你是否能用惯,可以带出去拍照,有事情就电话我。寥寥几行字交代了她在上海的全部,干脆利落,是这个城市熏陶出的典型样子。在这个炎热的夏日午后,拿着苏留给我的小纸条,心里一阵莫名的感动,这感动源自长大后除了家人之外第一次有人对我毫无保留的信任,这不仅仅是钱或者相机的问题,而是一种全身心的交付,在这个全新陌生的城市里。苏的房间在大木桥路的老式房子里,洗手间不大,推开窗户可以看到车水马龙的街道,木质的地板已经不算新了,到处有斑驳的痕迹。我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在关上门的那一刻我默默地闭上眼睛,似是要把眼前的一切都刻入心中,如同我现在写着这段文字时的样子,然后闭上眼睛关上那一扇门。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一直不停地开门、关门,可是你却无法确知哪些门一旦关上便再也打不开了……不知道你年少的时候是否和我一样,为了一段感情执著地飞行在两个城市之间,熟悉两个机场的停机位和航空公司的办票柜台、店铺。你不是出差也不是旅行,只是单纯地为了一份感情抛弃了一切去往另一个城市。现在想来真是有些疯狂,如果再遇见当年的我,我是不是还有这样的心情和勇气去谈一场远距离的恋爱。和苏刚刚在一起的半年里,我几乎每周飞一次上海,这是一场不知疲倦的疯狂爱恋。我至今都不明白当时怎会有如此盛大的勇气和情感,义无反顾地奔走于城市之间。那些曾承载了太多期待的机票,我都完好地保存了下来,然后在分手的那一年,没有冲动也没有怨恨,平静地全部丢掉,我以为很多记忆就是这样可以被丢掉的。
后记
旅行真的是很奇妙的事情,孩提时去乡下看望外公外婆的时候坐着父亲开的小吉普车一路颠簸,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对“旅行”二字有印象吧,只是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词的真正意义。外公外婆家有乡下土房一间,步行几十米穿过一条小溪流便能去田间闲逛,天气好的时候父亲会跳下潺潺的河水里去游泳,我呢?自幼胆小便和母亲坐在田间看着父亲,母亲扯了不知谁家种的蔬菜洗了洗便一起吃起来。如果人生用最幸福的时光来形容,那般短暂的时光应该是我最幸福的时候。日暮时分,外公在后院用木头生火烧饭,煮了米放上自家做的腊肉在灶上蒸起来。我小时候很乖不太说话,帮外公捡了柴火一根根地放到了小火炉里。那柴火伴随着火花发出吱吱的声音,木炭和大米的香味不一会儿就飘了出来。时至今日我依稀记得那种味道,家的味道。当年经济不算发达,晚饭后几乎都是没有电的,更不用说电视手机。大人们点起蜡烛,泡了粗茶边喝边聊起了天,我一个人趴在烛台边玩蜡烛,没一会儿就在这微弱的烛光里睡着了。快二十年过去了,每每记起这样的画面,都感觉温馨快乐,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去的陌生地方,我叫它“旅行”。小时候我一直觉得小地方长大的孩子很卑微,家境不好,没有见过大世面,只有一颗漂泊去看看外面世界的的心。活到快三十岁说来有些难为情,一无房无车,二无存款,唯一值得炫耀的除了坚持多年的“阿SAM的午夜场”博客便是那些满世界跑的旅行照片。那些画面啊早已经不是孩提时跟着父母去外公外婆家的样子,那是很大很大的世界,需要长途的飞行、需要积蓄的累积、需要很好的体力和勇气。我在想,我的天啊,我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去做这样的事情。现在想明白了,原来是因为我的童年无比幸福,这种幸福是城市的小孩子无法感同身受的。暑假在夏蝉和青蛙的叫声里入睡,和小伙伴们去田间偷西瓜,小河沟里钓现在城里人无比热爱的小龙虾。我的童年没有游乐场,也没有神奇的玩具,有的更多是大自然给予的一切。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大自然给予的不仅仅只有这些,更让你总有一颗好奇的心去外面的世界看看。读书时不用功,一意孤行地想离开家里,离开父母的唠叨,然后越走越远。25岁前我一直幻想和喜欢的人去大理开一间咖啡店,以为自己能够就这样一直漂着漂着,结果过了25岁我漂累了,最后停在了上海。我知道爱和旅行都是离不开的事情,生活也并非一切如你所想,需要更加努力才能够去造一间咖啡店,看美丽的风景。读书时候的旅行很简单,没有钱便打短工赚点钱,然后买长途的绿皮火车票去他城。那时我在武汉读书,能够去最远的地方便是带着CD机通宵硬座去西安、去福州、去杭州。我一直记得长途火车的味道,一站又一站无法入眠,偶尔停在某个异乡的小镇便下车去抽一半支烟,然后在火车关门前丢掉手中的半支烟在夜空里。下一站?自己都不知道,那种快乐肯定是现在的豪华飞行或者高铁无法比拟的。大学快要毕业那一年因为一段感情来到了上海,以为自己还是会到处漂泊,结果一晃快十年了,竟然定居在这个城市里。这十年的时间里想过放弃这个城市,最终逃不过情字留在上海。我喜欢在飞机起飞那一刻看一眼脚下的城市,想着这座城市里住着你爱过的、恨过的、喜欢的、讨厌的各种人,有你熟悉的又或者陌生的地方。每一次离开其实都有可能是你的最后一次,不管在哪座城市或者和谁告别。在漫长的旅途中我并不是一个易睡的人,失眠时常喜欢喝一杯,在房间里放着熟悉的老歌,看来有点矫情,但一切都是真实的,就这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在异乡醒来的早晨,阳光穿越了微薄的气流、窗帘、尘埃,就这么照在了房间的一角。你分明可以看到尘埃在空气中轻舞飞扬,如果身边还有其他人,应该会煮了咖啡,让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没有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经常不确定自己到底身在何方。抽支烟吧,就让烟雾在这尘埃里消散而去。从第一次跟着父亲的车离开家开始一直到现在,我偶尔会问自己,旅行到底是什么?人为何需要不停地行走而不能始终待在同一个地方?以前看书上说,孤单的人不远行,可是我觉得自己时常在孤单或者不孤单的时候,内心都有莫名的小宇宙催促着我去这个世界探索一下,去看不一样的风景,去感受不一样的人。也许会经历失眠、孤独、开心、难过,最后带着所有的心情回到熟悉的城市继续工作、生活,你会发现自己的成长过程里一直联系着这样那样的地方,它们教会你的远比书本里多得多。那一日黄昏在阿德莱德,我们开车前往山顶,山路曲折不算颠簸,带了酒,车里播着我在二手唱片店里找到的ChetBaker唱片。这个英年早逝的才子声音低沉悠扬,爵士的小调调顿时弥漫在了整个山谷之中。不一会儿车开到了山顶,城市的灯火阑珊便在眼前。我点了一支烟看着城市的阳光慢慢落去,天际变成了红色和蓝色交替的样子渲染了整个眼眶。华灯初起,一盏一盏的灯渐渐亮了起来。还有一日,我们在全世界最美丽的海岸线墨尔本的大洋路上开着车。那是秋天的澳大利亚,远处的鲸鱼在海水里翻腾,我和几个朋友在寒冷的天里拿着啤酒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雨后的大海,很快出现了彩虹,那一刻我顿时明白也许人生的意义就是不断地看风景,去不同的城市遇见不同的人。在东京的下北泽,我和好友喝醉了酒,莫名地想念爱的人,然后在街角借着酒醉抽了一支很寂寞的烟。有过很多这样的日子,拿着小笔记本记录下短短的片段,然后很多都忘记了,甚至不愿意记起。我用相机全部拍了下来,那些景色有一大半在脑海,一小半在照片里,这样,挺好。比起文字,我想我更喜欢拍照。如果你把这本书看做像LP一样的旅行攻略,可能你会十分失望,因为它更像是鼓励着你去对这个世界发梦的第一步。你需要面对寂寞、孤单、少量存款、为自己的出行找理由。可是想到世界这般美好,世间这样荒芜,你还在等什么?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我们便是带着梦的,最后终也将带着这个梦离开,只是在弥留的时候希望你不后悔自己看过的风景,爱过的人,我想那就够了。我很早便萌生出本书的念头,一直觉得不写是因为阅历不够丰富,文笔不够优良,就像是第一次准备去旅行一样,总觉得还有这样那样的东西没有准备好,时机不对。2004年初来上海的时候便说要在家里写书,具体写什么我那时还不知道,就像是一张白纸幻想了很多的颜色,然后就这般过去了快七年的光景。我和喜欢的人去旅行了、独自去旅行、和好朋友去旅行了,然后在这漫长的旅途里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云南香格里拉黄昏的颜色、越南芽庄清晨的颜色、上海华山路凌晨的颜色、清迈深夜的颜色……那是一个又一个梦的色彩,这些色彩迫使着我不断地继续着我的旅程。如果梦都有颜色的话,那各种城市梦里的颜色现在全部都映入并慢慢湿润了我的眼眶。旅行需要看风景、挤时间、空思量,我们总是喜欢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理由,今天不做等明天,明天其实还是不会做,然后有一天便在网上遇见了催我出书的YOYO。如果不是她的不断鼓励我想便没有这本书。在书里,我没有刻意写“他”或者“她”的区别,全部用“他”来替代了,希望读来你也能感同身受并一起做梦,毕竟亲历的风景远比书中更完美,就像是爱情,电影情节再完美也需亲身经历。看别人写序总喜欢感谢这个那个,我想了又想感谢朋友写不满这里,感谢爱过的人又有这般那般的顾虑,那么我应该感谢我的母亲、父亲。我记得母亲在我大学毕业那一年说因为家境不好,什么都给予不了我,我笑了笑说,这生命便是最好的给予,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去这个可怕、荒芜又可爱的世界探险。我一直想人应该是有梦想的,梦会催着你探索下去。就好像我读书成绩不好,但因为梦做了杂志;没有钱,但因为梦有了工作和收入,让我可以去看世界。这应该是书的最后几笔字,因为我的懒惰这本书从夏天写到了秋天、春天、冬天,我知道其实这一切才是我梦的开始。青春。梦。旅人。
媒体关注与评论
“读阿Sam的这本书,去过和没去过的地方都有一股似曾相识又漫不经心的生活气。” ——曹方,独立音乐人“在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温暖。也许是一杯酒,也许是一张唱片,也许是一句话,也许是一帧照片,感谢阿Sam,曾经把这些都带过给我。现在,更感谢他把这些分享给所有正在寻找温暖的人。” ——王欣 《费加罗FIGARO》编辑总监其实旅途的地点并不重要,就像你如果经过二片不同的海,它们的颜色不同,环境不同,人文不同,但海风一样轻轻触动你的灵魂,海鸥依旧会盘旋在空中,发出心底的呼唤,于是听上一首适合当下的歌曲,让美妙的声音伴随着你的旅途。 ——梁晓雪, 唱作歌手/制作人我总觉得阿sam与这个世界保持着一种疏离而又得当的关系:他的照片孤立而又耀眼,文字则是“纸包藏火”的类型,低沉、隐蔽,而我往往读到了悸动与心跳,这次我终于想跟在他后面,为他加大音量往远处喊道:泉! ——肖水,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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