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9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作者:吴德新 页数: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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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法”的解释是:公平如水,执行刑罚。法家即体现了“法”的这一特点。法家是战国时期一重要思想学派,以法治为思想核心,追求法、术、势的统一,以严刑峻法为主要执法手段。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有深刻的认识,对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发展、国家机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及与人口、人性的关系等诸多问题都有卓有成效的研究,并形成了系统的理论;这套理论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有效的支撑。法家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思想弘厚,影响深远。西周末年,奴隶制崩溃,封建制兴起,社会急遽变革,法家应运而生;战国时代,风起云涌,各种势力竞相角逐,法家适应时代之需求,臻至兴盛。秦国推重法家变法理论,并强力实施,国力日盛,于战国七雄中一枝独秀,终究凭借实力结束纷争,统一四海。又再借法家思想创立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将法家思想推至顶峰。秦以后,虽然在形式上法家不复存在,但历朝几乎都延续了法家思想,将其作为治国和改革的理论实践工具。自古以来,人性或善或恶,一直争议不休。法家主张性恶论,此观点旗帜鲜明,毫不隐晦。认为人性生来即“好利恶害”、“就利避害”,因此,必须以严刑重罚来抑制恶性,治理国家。儒家对此反应激烈,诋毁其严酷刑法,抨击秦朝以其理论建立的暴政,将法家视为邪教。因儒家在历代所居的正统地位,法家的邪教恶名几乎成了人们的共识。在法家思想体系中,历史进化论是其理论的基本支点。法家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承认天命的主宰,对新兴的社会制度和新兴的地主阶级持肯定态度。他们不是回眸过去,而是着眼未来,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也要随之进步,绝不能因循守旧,更不能复古倒退。法家商鞅明确指出要“不法古,不循今”,认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法家集大成者韩非更提出了“时移而治不易者乱”的观点,认为世上无长久通行的基本法则,法律应相机而定,相时而变,相情而行。法家的历史进化论成为历代改革的思想武器,推动了社会不断进步。法家重视法律的作用,正如司马迁所言,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认为法律能够“定分止争”,即明确物的所有权。法家慎到曾非常形象地比喻道:“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兔子的所有权一经确定,人们便就不再相争,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理论有力地支持了以法治国的方略。法家认为法律还能“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使施暴违法者感到恐惧。虽然法家提倡君主专制,但他们在治国中的法制思想,还是开创了古代以法治国的先河。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逐步由人治走向法制,不断废除旧事物,创造新世界。历史上,法家的理论和实践留给我们了宝贵的财富。本书比较系统地叙述了法家的发展历史和思想脉络,以及法家著名人物的理论观点和实践活动,相信对于今天我们传承中华文化当有所裨益。作者谨识戊子年六月于南山石屋
内容概要
法、术、势。法:健全法制:势:君主的威势;术:驾御群臣,推行法令的策略与手段。法、术、势合而为一的东方政治家(全彩典藏图本)。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主要学派。“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家主张法、术、势的结合法,指法律制度;术。指君王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势,指君王的权势。 为达此目的,法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为后来秦朝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清朝,我国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沿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由此可见法家学说对我国政治体制及法律制度的影响。
书籍目录
序法家起源 “法家”的由来 礼崩乐坏的时代 礼治遭冲击\井田制的圮塌\八佾舞于庭\周桓王中箭受辱 法治思想的萌生 一切断于法\变法强国\君主专制 法家先驱管仲 管鲍之交、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叁其国伍其鄙\与民分货\寓兵于农二代霸业\《管子》 子产“铸刑书” 贵族的叛逆\作封洫、作丘赋\铸刑书\不毁乡校 邓析造“竹刑” 不法先王的人\私造竹刑\最早的律师 法家其它启蒙人物 百里奚的改良\赵盾的新法典\士会之法 早期的执法者 法不徇私、自判死刑\穰苴依斩庄贾战国前期法家 法家的产生和成熟 法家与晋文化 法家的摇篮/晋文化的特点\西河之学 “百家争鸣”的形成 教育重心的转变\稷下学宫\养士之风 法家鼻祖李悝 从儒家分裂出来的法家\夺淫民之禄\尽地力之教\平籴法\常备武卒制\《法经》 法家理论的实践者吴起 对法的执着\西河践法\喋血楚国 其它法家 西门豹治邺\刚正的即墨大夫\琴谏齐王的邹忌战国后期法家 法家商鞅的“法” 卫鞅崇法\与秦孝公的三次谈话\舌战甘龙、两次变法、南门立木\受封于商\秦法不废 法家慎到的“势” 由道八法\尊君与尚法\慎到的尚法观点和主张\提倡重势、无为而治 法家申不害的“术” 申不害相韩\以术驭人\重赏罚明法治 隆礼重法的荀况 稷下学宫的祭酒\天人相分\性本恶\苟子的礼\苟子的法家思想 法家集大成者韩非 口吃的韩国公子\不法常可\人性好利/一统三家\法家政策 法家的思想体系 哲学理论/思想持征、政冶主张/治国方略/思想局限秦代法家 法家帝王秦始皇 铁血君王\法家思想的形成\古今第一人/崇尚黑色\功过评说 秦朝的中央集权 皇帝独裁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统一经济生活 秦朝的法律 法家的立法思想\法律形式\刑罚的种类 秦朝的文化专制 文化的差异\成阳酒宴之争、卢生之祸 法家思想最完全的执行者李斯 老鼠哲理\谏逐客书\法佐秦朝\督责之术\上蔡悲风汉代法家 黄老之学 黄老之学的由来/《黄帝四经》 汉初黄老之学的法家思想 德刑相济\明具法令\约法安民\刑罚轻薄 独尊儒术与外儒内法 “独尊儒术”的提出\法家的治理之术 汉代的法治 约法三章\刚直不阿的执法\人才的选拔\重农轻商 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争斗 白马盟誓\清君侧\推恩令 晁错的法家思想 晁错明申商\教太子学“术”\以法理参政\《削藩策》 桑弘羊与盐铁会议 财政的集权\盐铁之争 汉代的执法者 汉文帝杀舅\不许购买“杀人权”\硬脖子县令魏晋南北朝法家 好法贵刑的曹操 乱世英雄\重刑严法\提倡农战\广纳人才 法家思想的伟大实践者诸葛亮 自比管仲乐毅/以法治蜀/以法治军\任人唯贤\劝务农桑 北魏孝文帝改革 向往文明、迁都洛阳\改革措施 魏晋执法者 李通法不偏私\满宠不阿大将军唐宋法家 一代女皇武则天 女皇之路\通文史多权谋\法家的治国方略 王叔文的“永贞革新” 宫市之痛\革新集团的革新\革新的遗憾 执法如山的包拯 范仲淹的庆历新政 时代呼唤改革\先天下之忧而忧\庆历新政 王安石变法 志在变法图强\变法内容\祖宗不足法 唐宋执法者 对仇敌也公允\牛僧孺依法断案\赵抃弹劾宰相明清法家 明清法家思想传承 清官海瑞 封建末期的改革家张居正 直上劲头竿/一条鞭法\“夺情”事件 师夷以制夷 九州岛风雷\《海国图志》 戊戌变法 变法前奏\变法思想\百日维新
章节摘录
插图:井田制的圮塌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法家的产生首先是由于经济制度的改变。井田制是西周时实行的土地制度。西周的土地是国有制,《诗经·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实这国家就是周天子,他是全国土地的所有权者,他依靠溥天之下王土的经济基础,控制率土之滨的王臣。周把土地划分为井字形,把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口分赐给各级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世世代代占有享用。西周末,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提高了生产能力,人们大量开垦山林、荒地,这些新开垦的土地就不属于周天子所有,称为私田。私田的拥有者可以占有田里的收获物,并且用来交换。耕种这种田地的收益调动了百姓种田的积极性,他们热衷于私田的开垦和耕作,对公田的拂种没有兴趣,只是应付了事。于是公田杂草丛生,大量荒芜,正如《国语·单子知陈必亡》中所描绘的那样“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随着“公田”农业生产的逐渐没落,国君、诸侯、卿大夫们的税赋逐渐减少,不能满足奢华生活的开支,他们就开始向私田征税。要征税,首先要承认私田的合法性,于是,各国便纷纷进行税赋制度的改革,齐国的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和“作丘甲”,郑国子产“作封洫”“作丘赋”,这些都公开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这样,公田就逐渐走向了衰落和瓦解,新的生产关系得以确立。新兴的封建生产关系取代落后的奴隶制,为法家的建立创造了最根本的经济条件。八佾舞于庭春秋时的礼崩乐坏还体现在宗法制度的破坏上。这时在鲁国发生了一件令孔子感到非常气愤的事,即季氏的“八佾舞于庭”。周代的礼乐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等级制,一是对雅乐的使用。周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建国时就在全国大肆“分封建制”,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在全国分封了71个诸侯国,以“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周天子的子弟一般都分到了土地,建立了诸侯国。诸侯在自己的诸侯国内又进行分封,把土地分给卿大夫,卿大夫分得的土地叫“采邑”。卿大夫在采邑里也进行分封,把土地分给士,士分得的土地叫“食地”。这就是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分封制。分封形成的等级制也反映在礼乐上,礼乐制严格规定了各个等级的人能够享受何种礼乐,包括乐舞的名目、乐器品种和数量、乐工的人数等,如超出规定使用就是僭越,是大逆不道的违法行为。对于乐舞,天子可以用“八佾”(佾指乐舞的队列),每佾八人,共64名乐人;诸侯用“六佾”,48名乐人;卿、大夫只能用四佾,32名乐人。季氏是春秋末期鲁国的新兴地主阶级贵族,也称季孙氏。鲁国有季、孟、叔三家,世代为卿,权重势大。其中季氏更是突出,几代人都操纵着鲁国政权,国君也在他们的掌控之下。季氏曾打败了鲁昭公,使其逃往齐国;也打败了鲁哀公,逼迫其逃往卫国、邹国和越国;到鲁悼公时。国君更是有名无实了。“八佾舞于庭”的季氏,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和《汉书·刘向传》记载,可能是生活在昭公和定公时代的季平子,即季孙如意。他在家里举行宴会时,居然使用天子的八佾之舞来助兴。孔子听说后,愤怒地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意即如果这件事情能容忍,还有哪件事情不能容忍!其实,“八佾舞于庭”只是春秋时“礼崩乐坏”的一个典型事件,折射出了整个社会礼制崩坏的情况。在宗法分封制下,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大宗,掌握祭祀权;又为天下的共主,掌握征伐权,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现在这一套被打乱了,礼乐征伐由自天子出变为自诸侯出,乃至自大夫出,甚至陪臣执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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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简史》介绍了:法、术、势。法:健全法制:势:君主的威势;术:驾御群臣,推行法令的策略与手段。法、术、势合而为一的东方政治家(全彩典藏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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