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5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作者:(英)约翰·维克斯 页数:541 字数: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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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通过收集大量资料,对私有化进行了最广泛的分析:不仅概述了与私有化问题相关的经济理论,从新的视角深入探讨了个体机构、私有化计划以及监管部门等问题,还探讨了监管过程所涉及的经济、政治以及管理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本书对我国加快经济建设,追求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对关心相关内容的学者、决策制定者和所有关注经济监管、公共企业等话题的人而言,本书同样是一本不可多得的重要资料。 私有制度和公有制度孰优孰劣,这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约翰·維克斯教授和乔治·亚罗教授所著的这本书堪称私有化理论中的经典。它主要是运用竞争理论、股东监管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企业管理者理论来阐明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所提出的私有化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较为细致地分析了上述两种所有制度各自的优势和缺陷。书中,作者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对两种所有制度进行比较,而且他们的分析是较为客观的,这一点是非常成功的。这些分析不仅可以推动私有化理论的发展,同时对各国在所有制方面的选择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作者:(英)约翰·维克斯 (英)乔治·亚罗 译者:康晓红 矫静
书籍目录
吸取和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建设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 ——为《当代资本主义研究丛书》的出版而作 徐崇温表格和图表目录丛书前言前言 第一章 引言第一部分 理论前景 第二章 所有制和激励因素 第三章 竞争影响力 第四章 监管理论第二部分 英国的私有化计划 第五章 英国的公有制企业 第六章 私有化计划概述 第七章 国有资产出售和股票市场 第八章 电信行业 第九章 能源行业 第十章 运输行业 第十一章 水利行业 第十二章 总结参考文献译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 9.4.3 石油行业的私有化过程 在20世纪70年代,为了改变BNOC享有的这种特权,保守党宣布它试图将BNOC持有的资产出售出去。然而,在保守党收回这些资产的时候,正好石油价格迅速地上涨,同时人们也曰益担心石油的供应可靠性问题。这两个问题的产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伊朗的政治逐渐发展起来。因此,政府决定至少在短期内,BNOC应当继续发挥生产性企业和石油交易企业的双重作用。由此,公共政策方面的直接变化就显得非常的含蓄。在1979年工党政府先例的示范下,1979年10月,政府将自身在BP公司的部分股份投入市场中进行流通转让,以便于为自己的支出计划提供资金(总收益达到了2.76亿英镑)。 除此以外,政府还引入了一项紧急计划,包括从私人部门那里获取专利使用费,这种费用的支付不是通过现金,而是通过石油来进行的。这种做法暂时取消了对天然气产量增长的限制(这种限制有助于抑制某些天然气田的产量),它组织了新一轮更为广泛的经营特许令的颁发浪潮。不仅如此,它命令企业将英国的出口量缩减下来。 尽管BNOC被保留下来,英国能源部部长于1979年宣布,它会剥夺BNOC的部分权力。例如,从此以后,如果BNOC在相关领域并不享有相应的所有权,那么它就无权成为石油行业委员会的会员。在特许令的颁发过程中,BNOC也会丧失其特权地位。不仅如此,它还会丧失自身在使用国家石油账户方面的特权(参阅Redwood,1984)。在1979—1980年间,为了在部分上弥补政府在资产延迟出售方面所遭受的收入损失,政府将大约6.1亿英镑的BNOC石油资产出售出去,以此来获得公共账户的短期收益(在1980—1981年间,政府又一次采用了这种政策)。另外,政府还考虑发行石油收入债券,其利息支付是与BNOC的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的。 然而,在整个这段时期内,政府并没有背弃以往的政策而对BNOC的北海石油资产进行处理。到1981年为止,国际石油市场的环境更为稳定下来。当时石油价格的普遍上升使得BNOC成为一家有利可图的企业,这种优势对私人投资者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不仅如此,政府的私有化计划的实行规模逐渐地扩张,这促使政府对近海王业实行更为激进的资产出售计划。因此,当有利于私有化政策发展的措施最终得到实施时,这些政策的实施范围不仅包括BGC的石油股份,还包括BNOC的石油股份。 1982年8月,BNOC的生产性设备被转移到了一个新的企业之中,即Britoil石油公司(BNOC的交易利润仍然归本企业所有)。1982年11月,政府将Britoil石油公司中51%的股份出售给了公众。由此,财政部获得了53600万英镑的净收益。作为私有化计划的一部分,这次股份的发行是当时规模最大的一次,并且与其他企业发行的股份相比,它的规模要大出很多。很快政府就进一步将近海石油股份销售出去。1983年,政府进一步将自身在BP的股份销售出去(实现了净利润55600万英镑)。同时,根据1982年石油和天然气法案的条款规定,政府BGC的资产设备建立了安特普斯石油公司。1984年6月,安特普斯石油公司被出售出去,这实现了38100万英镑的净收益。在同一年的晚些时候,政府将BGC在(近海)Wytch农场石油田的股份转让出去,这又进一步实现了8200万英镑的收入。1985年8月,政府将自身在Britoil石油公司剩余的49%股份也出售出去了,获得了4.5亿英镑的(总)收入。最后,在1987年,政府将自身在BP的剩余股份销售了出去,实现了57.25亿英镑的(总)收入。 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那样,Britoil石油公司建立的同时,BNOC的交易活动并没有相应地结束。直到P985年,BNOC仍然在开展石油的交易业务。不仅如此,凭借种种参与协议赋予本企业的特权,BNOC仍然影响着北海的石油开采活动。1985年,随着BNOC的撤消,石油和管道局(Oil and Pipeline Agericy,以下简称OPA)取代了BNOC的地位,这标志着政府对市场的最后的直接干预也结束了。OPA的职责就是管理政府的管道和储存系统,处理实物形式的专利使用费,维护紧急运输安排(当英国的石油供应受到威胁之时,这种紧急运输安排就可以发挥效用了)。因此,尽管对实物形式的专利使用费的处理要求政府必须继续从事某些交易活动,但是与BNOC的经营活动的规模相比,当时(现在也是如此)这些政策的实行是为了降低政府从事交易活动的规模。 P377-P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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