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

出版时间:2005-10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作者:约翰·斯坦贝克  页数:256  译者:麦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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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是斯坦贝克自己最满意的一部游记。书中有他横穿美国大陆的独特体验,有对森林、草地、沙漠、公路、乡野、教堂等多种自然与社会风景的生动传神的描绘,以及在多事的1960年代初期,他对美国社会的复杂见解,是重新认识美国与美国人的一面明镜。

作者简介

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美国作家。生于加利福尼州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小时候生活在小镇、乡村和牧场,热爱乡野的自然风光。受其母亲的熏陶,很早就接触欧洲古典文学作品,深爱《圣经》亚瑟王传奇故事的影响。1919年,进入斯坦福大学攻读大学。读书期间,当过牧场农工和修路队的运输工。他熟悉并屿社会底层的人们,他的许多作品都以他们为主人公,表现了底层人的善良、质朴的品格,创造了“斯坦贝克式的英雄”形象。30年代末,蓬勃发展的工人运动使斯坦贝克受到很大的影响。1937年和1947年,斯坦贝克两次访问北欧和苏联。

书籍目录

行万里天涯路 念天地之悠悠——《旅行与探险经典文库》序导读第一部 准备第二部 路上的风景第三部 美国与美国人第四部 终点附录一 斯坦贝克年表附录二 斯坦贝克重要作品简介

章节摘录

书摘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有股冲动想要到其他的地方去,当时成熟的大人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成长会让这股冲动平息下来。等岁月说明了我已长大成人时,大家又说治疗这种冲动的药方叫做中年。年届中年,有人再次向我保证,等年纪更大一点时,这股冲动就会冷却下来。现在,我已经五十八岁了,或许老迈可以浇熄心中的渴望。但是什么都没用。船笛发出的四声沙哑巨响,依然能够让我脖子上的汗毛竖立、让我的双脚轻踏。喷气机的声音、引擎的预热声,甚至鞋子踩在路上的踢踏声,都能够撩起这种久远的战栗,让我嘴干眼直、手心发热、胃在肋骨窝下翻搅。换句话说,我的情况一直没有改善;再换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这个毛病恐怕没救了。这个认知并不是为了要告诉其他人,而是要让我自己了解。    当浮躁的病毒开始攻陷一个刚毅的男人,而这儿以外的路又似乎更宽更直更美妙的时候,遭病毒侵害的受害者首先会为自己找出一个不得不走出去的正当理由。这对一个经验丰富的流浪汉来说一点都不困难。这种人天生就有一卡车的理由可以任意挑选。下一步,这位受害者必须用时间与空间来计划行程、选择一个方向与目的地。最后,他需要执行这个行程。怎么走、带些什么、待多久。过程中的这个部分一成不变而且永远都不会变。我之所以把这些说出来,是因为那些天生有流浪因子的新手,譬如怀抱着新孵化出来的罪恶感的十几岁青少年,就不会以为自己是这些过程的创造者了。    行程一旦设计完成,装备也准备完毕,就要付诸实行;这时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取代所有焦点,每趟旅行、冒险或每趟探险,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跟其他的旅游不同。旅行有自己的个性、气质、特质与独特性。旅行本身就是一个个体;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个体。所有的计划、安全措施、方法以及强迫性都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好几年之后我们才发现,原来向来都不是我们在主导旅行,而是旅行在带领我们。导游、旅游行程、订位都会毫无转圜又无法避免地彻底消弭了旅行的个性。只有在体会出这些道理后,天生存在着流浪因子的人才能放松,并顺其自然;只有了解这些道理,他们心中的挫败感才会消退。从这个角度来看,旅行就像婚姻:如果想控制,那么一定会出错。把这些说出来以后,我现在觉得舒坦多了,不过只有那些亲身经历过这些过程的人,才会真正懂得我说的话。    P2-3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本书记录的是美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斯坦贝克58岁上的一次壮举。    这一年,斯坦贝克带着重新认识美国与美国人的强烈冲动,携着爱犬法国鬈毛狗“查理”,开着与堂吉诃德坐骑同名的特制卡车“南西罗帖”,跳上了横穿美国大陆的征程……    斯坦贝克以幽默的疑虑的目光观察美国与美国人,他看到的是一个美丽富饶、得意幸福,但又极度浪费、极度空虚,同时潜伏各种危机的国度。    本书是一部魅力非凡的游记,它和斯坦贝克的另一旅行杰作《斯坦贝克俄罗斯纪行》自问世以来长期受世人瞩目,被翻译成多国文学,畅销世界。

编辑推荐

这是一次横越美国大陆的旅行,一幅绚丽多彩的美国风情长卷,一位文学大师对现代文明的幽默与忧患。美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斯坦贝克在他58岁之时带上他的爱犬法国鬈毛狗“查理”,开着与堂吉诃德坐骑同名的特制卡车“南西罗帖”,跳上了横穿美国大陆的征程……路上他都碰到了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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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0条)

 
 

  •   喜欢斯坦贝克的文字,喜欢他自由的旅行方式和看社会的视角
  •   斯坦贝克,这个诚实坦率正直的人,值得信任,没有夸夸其谈,也不需要华丽,因为他不是一个装修工。为什么我喜欢他,因为作家就需要这样的。
  •   单看书名就是一个神奇的旅行,从中可以收获很多。
  •   希望自己也有只这样的狗狗
  •   喜欢看大作家写的游记,他们的视角、情趣都超出常人。这本是美国的“人民艺术家”斯坦贝克和他的法国卷毛狗“查理”,在四个月的旅程中驾车横穿美国的记录。它在Lonely Planet《美国》一册中被列为最有代表性的美国游记之一,而读它不会对美国的旅游者有多大的借鉴意义,因为在斯坦贝克的行程路线中有意避免了著名的景点,除了他感兴趣的大瀑布、黄石公园和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出生地。
    斯坦贝克不是一般的旅游者,他是个悲天悯人、极负社会责任感的作家,是少有的固执地关切着自己国家的特质和命运的美国作家。斯坦贝克决定出发时,已经58岁了。这时他已经著作等身,在纽约长岛拥有漂亮房子和游艇“美丽伊莲”,他什么都不缺;但是他突然发觉他并不认识自己的国家,纽约不等于美国,他需要去看真正的美国和真正的美国人,在书中他写道:“身为一个写美国故事的美国作家,事实上我写写的都是记忆中的美国,而记忆充其量只不过是个也残缺不全、偏斜不正的储存所。我已经许久未曾听过美国说的话,没有闻过美国青草树木和下水道的味道,没有见过美国的山丘与流水,也没有看到过美国的颜色与光线的特色了。我对所有变化的知识,都来自书本和报纸。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有感觉过这个国家了。简言之,我一直都在写些其实我并不了解的东西,我觉得这对一个所谓的作家来说,简直就是罪恶。二十五年的时间,扭曲了我的记忆。”从原文题目(Travel with Charley in search of America)中也可见,他在寻找真正的美国。
    在旅途中,大作家爱发些议论,而这些议论都是出自真心,没有中国大作家们的“天下兴旺、匹夫有责”的腔调。写的一些个人感受,读来也亲切可人。例如在书的开头写自己无法抑制要去旅行的冲动了,但到真要上路时,却又感到的恐惧,突然变得不想出门,悄悄盼着出什么意外,使得旅程泡汤。刚上路的时候,面对前方无尽旅途,就好像面对写五百页的小说时的挫败感,好像永远也写不完。独自在路上的他也感到孤独寂寞。芝加哥是旅途中间的休息点,妻子来探望他,他们住进了旅馆,独自旅行暂时停止,恢复了名字、身份和已婚状态,但是写作也中止了。这些大作家的真感受,都写得真实,读得亲切。
  •   是一个美国人对旧日时光回忆的游记。
  •   这本书一拿到手就感觉来自过去,是比较不重视包装营销的书,内容的话,见仁见智,可能有的人会不喜欢,但是我还是买了,是想感受下那个时候的北美大陆,而且,我也有驾车横贯一个大陆的梦想呀!
  •   探险精彩纷呈,文笔流畅。
  •   书是好书,你们卖的太贵了
  •   开头也还有趣,后面越看越冗长
  •   读完整本书以后感觉作者的思想非常保守,一看原来是6,70年代写的。非常欣赏作者带着问题旅游的生活态度,但翻译的水平真的很一般,英文用几个从句,翻译成中文也用几个从句,读起来有点吃力。
  •   毕竟不是探险时代
  •   看原版的吧。这个译本不好,絮絮叨叨的不利落,丧失了斯坦贝克原文中的深沉感慨和不时出现的冷幽默。
  •   他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边旅行边思索,在暴风雨时抢救爱船可见其不是文弱书生,有勇气有毅力。最有意思的是在旅途中洗衣服的方法太有创意了,我经常讲给朋友听。
  •   一般,喜欢美国,我也有一个美国梦。
  •     喜欢看大作家写的游记,他们的视角、情趣都超出常人。这本是美国的“人民艺术家”斯坦贝克和他的法国卷毛狗“查理”,在四个月的旅程中驾车横穿美国的记录。它在Lonely Planet《美国》一册中被列为最有代表性的美国游记之一,而读它不会对美国的旅游者有多大的借鉴意义,因为在斯坦贝克的行程路线中有意避免了著名的景点,除了他感兴趣的大瀑布、黄石公园和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出生地。
      斯坦贝克不是一般的旅游者,他是个悲天悯人、极负社会责任感的作家,是少有的固执地关切着自己国家的特质和命运的美国作家。斯坦贝克决定出发时,已经58岁了。这时他已经著作等身,在纽约长岛拥有漂亮房子和游艇“美丽伊莲”,他什么都不缺;但是他突然发觉他并不认识自己的国家,纽约不等于美国,他需要去看真正的美国和真正的美国人,在书中他写道:“身为一个写美国故事的美国作家,事实上我写写的都是记忆中的美国,而记忆充其量只不过是个也残缺不全、偏斜不正的储存所。我已经许久未曾听过美国说的话,没有闻过美国青草树木和下水道的味道,没有见过美国的山丘与流水,也没有看到过美国的颜色与光线的特色了。我对所有变化的知识,都来自书本和报纸。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有感觉过这个国家了。简言之,我一直都在写些其实我并不了解的东西,我觉得这对一个所谓的作家来说,简直就是罪恶。二十五年的时间,扭曲了我的记忆。”从原文题目(Travel with Charley in search of America)中也可见,他在寻找真正的美国。
      在旅途中,大作家爱发些议论,而这些议论都是出自真心,没有中国大作家们的“天下兴旺、匹夫有责”的腔调。写的一些个人感受,读来也亲切可人。例如在书的开头写自己无法抑制要去旅行的冲动了,但到真要上路时,却又感到的恐惧,突然变得不想出门,悄悄盼着出什么意外,使得旅程泡汤。刚上路的时候,面对前方无尽旅途,就好像面对写五百页的小说时的挫败感,好像永远也写不完。独自在路上的他也感到孤独寂寞。芝加哥是旅途中间的休息点,妻子来探望他,他们住进了旅馆,独自旅行暂时停止,恢复了名字、身份和已婚状态,但是写作也中止了。这些大作家的真感受,都写得真实,读得亲切。
      
  •     重庆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世界游记经典著作。美国6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斯坦贝克有两本书入选了这个系列,包括《俄罗斯纪行》和本书。
      
      作者在功成名就,年近六十,并多年旅居欧洲之后,想再次(或者最终?)感受一下真实而博大的美国。于是他自驾车于62年带着自家的老狗查理,踏上了横跨美国(从东北的新英格兰到西南的老家加州)之旅。本书就是作者的游中所感。
      
      六十年代初的美国和今日的中国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美国经历了战后纯真的五十年代之后,在六十年代初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中国在经历了1978-2000年的发展之后,在21世纪也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其中最相似的地方实际上是社会的分化。
      
      美国社会那时出现了很强的两党的不同政见,而作者家中也出现了两党的两派支持者,家里人吃个饭都争得不亦乐乎;美国那时出现了活动房屋,即流动人群居住区。这些人交很少的税却要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引起较富人群的不满;城市迅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垃圾成堆,环境迅速恶化;农村青年向往城市生活。。。。。。而中国目前的相似之处就不用细述了,包括现在所谓的草根和精英之争也是一种社会的分化吧。
      
      重温美国的这一段短暂的历史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之后美国实际上发生了很多的危机和变化:种族之争、左翼运动、越战、汽油短缺、经济恶化等等。而这些危机发生的前奏被作者十分敏锐地察觉到并记录了下来。美国走过了这些,成就了九十年代以来的新高度,成为唯一的世界霸权。
      
      中国的矛盾正在积聚,未来会是怎样?会有爆发?怎样发展?我们还不知道。或许也能有一条成功之路吧!但看到美国也曾有过这么一个过程也是一种历史的回顾吧。
      
      作者的深思、对美国的热爱、对老狗查理的感情都写得很出色。我尤其喜爱他对红杉的感情和对无法再回儿时故乡的心情的描写真是很见功力。
      
      遗憾的是翻译一般,文字推敲不足!
  •   在TAOBAO上买到了英文的旧书,还没有开始读
  •   英文应该是更好的选择...
  •   今天看了英文版的。 非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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