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

出版时间:2003-7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作者:辛广伟  页数: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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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本《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主要讲述了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这些都是新世纪中国出版走向世界过程中必须认真思考且要努力做好的工作。版权贸易既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服务贸易中的一个内容,也是知识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的版权产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新中国出版业而言,虽然我们的版权贸易历史还很短暂,但版权贸易的重要作用却已彰显,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版权贸易已成为我国出版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本书主要阐述了什么是版权贸易、中国图书版权贸易的历史与现状、以及近年来我国版权贸易交往过程中的地位。版权贸易对于出版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体现在引进与输出两个方面。指出了我国在版权贸易中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书籍目录

序言加强版权贸易工作,推动华文出版业的发展  石宗源第一章 版权贸易概说一、关于版权贸易的内涵二、版权使用的几种类型三、版权代理四、版权贸易的作用与影响第二章 中国图书版权贸易的历史与现状一、1949年前的图书版权贸易1.先行者——严复、张元济与辜鸿铭2.译著风行时期3.相关事例4.涉外图书版权贸易的风云人物——林语堂二、1949—1990年的图书版权贸易(一)1949—1978年(二)1978—1990年1.内地与外国间的图书版权贸易2.内地与港澳台问的图书版权贸易第三章 1990年以来中国图书版权贸易情况分析一、十年概述(一)有关数据与政府的工作(二)引进图书分析(三)输出图书分析二、中外双边图书版权贸易概述1.中美图书版权贸易2.中英图书版权贸易3.中德图书版权贸易4.中俄图书版权贸易5.中法图书版权贸易6.中日图书版权贸易三、内地与港澳台间的图书版权贸易1.内地与港澳版权贸易及华文出版联谊会议2.两岸间版权贸易第四章 开展图书版权贸易的条件一、熟悉本行业、本领域或本专业的状况二、要掌握并善于利用信息三、能建立作者联系网络四、熟悉版权代理等版权服务机构……

章节摘录

  经历了长久劫难与动荡的国家此时正百废待兴。诸多法律的起草工作也相继开展,这其中就包括著作权法。1951年4月,出版总署成立了以副署长周建人为首的《著作权出版权暂行条例》起草委员会,拟开展相关工作。但后来流产。1954年4月21日,出版总署又向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送审了《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但也没有结果。直到近30年后的1979年,著作权法起草工作才正式着手进行。  没有著作权法,就很难讲版权贸易,当然也无法加入国际版权公约,于是就更难讲涉外版权贸易了。  在新中国的著作权法颁布前,惟一与图书版权贸易相关的规定就是一些稿酬支付办法。1950年10月28日,出版总署发出了《关于发布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五项决议的通知》。该通  知对向著作权人付酬做出了原则规定。这是新中国的首个与图书版权贸易有关的政府规定。  这一时期,无论是国营还是私营出版社多数都订有自己的出版稿酬规定。国营出版社的规定较单一,执行的是新华书店制订的相关办法。1950年初,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制订了《书  稿报酬暂行办法草案》,刊登在其《内部通告》第16号上。这个办法是经出版总署批准的。1950年底,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一分为三后,由此分出成立的人民出版社将原新华书店制订的暂  行办法改名为《人民出版社书稿报酬暂行办法》,报出版总署批准后继续实施。这一规定很快就推广到全国(参见王仿子《“1958年前我国实行版税制”辨证》,《中国当代出版史料》第  七卷第180页)。此时的私营出版社则使用自制的稿酬办法。这一时期的图书版权贸易就是在此背景下进行的。  1957年前的图书版权贸易中,还依然有私营出版社的经章)等。但这些活动都看不到与图书版权贸易有直接关系。“文化大革命”前真正参加与图书版权贸易有关的书展大约只有两次,第一次是1964年,中国国际书店参加法兰克福书展,这也是中国首次参加该书展。另一次是1966年5月15日(《五一六通知》发出的前一天),中国出版界参加了在波兰举行的第十届华沙国际图书博览会。但直到目前,没有看到这两次书展有关图书版权贸易的记录。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国处于停滞状态。出版业、图书版权贸易自然在劫难逃。这期间,只是到了70年代以后,才有极个别的出版对外交流活动。1973年9月,严文井、王仿子率中国出版印刷代表团赴日本访问,这应是绝无仅有的事件了。  2.一些例外  虽然没有直接的涉外图书版权贸易,但“文革”前的17年中,我国与前苏联及东欧国家间相互使用作品的现象倒值得一提。作为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一员,我国与上述国家间存在着大量相互使用彼此作品情况。对此,是否也因我国没有著作权法及没有加入国际公约而对其作者一概不理?不是。在1966年以前,我们对使用这些国家的作品还是有些说法的。这些说法大致如下。  在报酬方面,凡使用了上述国家作品均应付酬。但付酬方法又有很多讲究。凡通过使馆、人民团体或双方报刊互供的稿件,均直接付给组织而不付个人。但个人来稿则应直接付给个  人。对来访者在华创作的文章报刊一旦采用,包括电台使用其音乐作品,应一律直接付酬。付酬标准为千字30元,著名人士还应提高。我出国人员在外创作作品可接受稿酬,但不得主动索  取。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付酬标准,当时报刊付给中国作者的稿酬最多也才干字15元左右。二是对音乐作品的付酬。  对于图书,我们的说法是,~般不签约也不付酬。出版对方图书对方坚决要求签约的,则应由我国际书店与对方签约,同时应向对方付酬。反之亦然。但我国任何作者的著作被苏联  翻译出版时,均不得主动向苏联索酬,但对方主动付酬的除外。由这个说法可以推断,如果外方坚持,则图书版权贸易倒也可以进行一些。这个说法是1955年由文化部定下的。30多年  后,另一位文化部长王蒙的《活动变人形》被前苏联翻译出版,且一印就是10万册。由于对方未主动付酬,所以,王蒙这里也就没什么版权贸易可言了。(当然,此时主要还是因为中国既  无著作权法,更没有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  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中,我们与朝鲜还有个另外约定,即两国互译出版对方书籍时,要事前征得对方国家(不是作者)同意,书出版后要寄3本样书赠对方国家。  由上述诸多规定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不仅作者的版权难以得到维护,且连作品本身也几乎形同国家财产,其权利动辄要由国家来行使。  如果说上述这些说法是我们给予社会主义国家的优惠的话,那么,资本主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则享不到这一优惠了。不过,这其中也有例外。我们翻译出版资本主义国家中进步作家、知名人士的书籍,如作者提出,则可酌情付酬。另外,使用资本主义国家兄弟党所办出版社和党员作家的书籍的,一般可付酬。就是说,我们和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兄弟党间还是有版权贸易可做的。当然,这种贸易是单项的,因为如果兄弟党的出版社使用了我们的作品,我们是不许向对方索酬的。  1954年初,美国共产党主办的新世纪出版社致函我国际书店,对我群众与主流出版社翻译出版该社的《杰瑞美明灯》~书表示欣幸,但同时希望我出版社能向作者付酬。考虑到不    十年动乱结束,中国重义获得希望。随着整个国家上作中心转到经济建设上,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中国出版重新开始起步,我国的版权贸易也才真正有了生机。也是从此时廾始,我们的图书版权贸易才开始逐步涉外。这里的涉外有两个含义,一是仅指外同,二是包括我国的台港澳地区。  1.内地与外国间的图书版权贸易  自1978年开始,中国出版界开始与国际出版界进行广泛的接触,并开始摸索各种合作方式进行多方面合作。中国出版界先后派团访问了世界各大洲的许多国家,一些外国出版公司也开始纷纷来访。同时,中国开始参加包括法兰克福、莱比锡、莫斯科、波隆亚、新加坡、印度、埃及等书展在内的国际书展。从1978年开始的十年里,海外出版界在中国举办的各种图书展览超过了100个,而由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自1986年开始主办的两年一届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更为中国出版社开展涉外版权贸易提供了最直接的场所。  1980年5月,中央有关负责人王任重在接见由11个国家的23家出版社组成的访华团时指出,要加强合作出版。1981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转了国家出版局制定的肋口强对外合作出版管理的暂行规定》。这个规定虽在今天看来有一些可议之处,但它首次明确:对外合作出版应维护我国作者和出版者的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上有所收益;出版社拟同国外合作出版的书稿,应事先征得原作者或原编辑单位的同意;每个合作项目都应签订有一定时限的合同,并按国内现行稿酬制度向作者付酬。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序言  加强版权贸易工作,  推动华文出版业的发展  石宗源  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都是新世纪中国出版走向世界过程中必须认真思考且要努力做好的工作。  版权贸易既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服务贸易中的一个内容,也是知识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的版权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新中国出版业而言,虽然我们的版权  贸易历史还很短暂,但版权贸易的重要作用却已彰显,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版权贸易已成为我国出版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版权贸易对于出版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体现在引进与输。出两个方面。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版权引进方面,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需要引进大量的国外优秀作品,特别是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作品,如各种科技、学术、财经管理、信息类图书、各种计算机软件等等。这些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是“科教兴国”基本国策的需要。不仅要多引进,还要加快引进的速度,这样才能尽快掌握最新信息,使我国的相关行业发展与世界同步。而引进有益的生活、文艺类作品,则可以更好地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我们还要努力做好版权输出工作。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中国又是一个大国,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  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正越来越大。宏扬中华文明,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交流与友谊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而版权输出正是达到这一目的 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在目前的版权贸易中存在着引进多、输出少,向我国港台地区输出多、向外国输出少的现象。虽然目前版权输出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裹足不前,而是要克服困难,知难而进。这是中国出版界的责任,也是中国版权界的责任。虽路途艰难,但也无比光荣。  华文出版业的发展与壮大,是新世纪中国出版人必须认真思考的又一件大事。从商务印书馆的诞生算起,中国现代出版已走过了百余年的历史。从出版数量看,中国无疑是世界出版大国。但出版大国不等于出版强国,中国出版与世界出版强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成为出版强国,我们还有很长、很艰难的一段路要跋涉、要奋进。  中国是华文出版业的根基,中国内地又是华文出版业最重要的基地。只有中国内地出版业强大起来,整个华文出版才可能强大。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就要求中国内地出版界。要全面了解整个华文出版业的现状与发展,全面了解世界出版业的现状与发展。只有知彼知己,才能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才能壮大自己。这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各级新闻出版与版权行政部门都要重视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大力推动此方面工作的开展。要制订具体的计划,将版权贸易作为推动出版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在财力、物力与人力方面给予切实的支持,力争使版权贸易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要拓展视野,制订面向整个华文出版、面向世界出版的发展规划。要积极调整出版结构,探索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之路,适应高科技时代的需要,提高出版的科技含量。要逐步确立适应出版国际化的发展机制,重视出版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版产业发展的新思路,使中国出版尽快强大起来,使整个华文出版业尽快强大起来。  辛广伟同志撰写了《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一书,据我所知,这还是此方面的第一本专业书籍。我对它的问世表示祝贺,也希望它能对我们的版权贸易及华文出版工作都有所帮助。出版研究是出版业发展的基础,是现代出版的有机组成部分。希望我们的出版工作者都要加强包括版权贸易、华文出版在内的出版研究工作,认清出版研究对于中国出版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中国,面向世界,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也希望我们的出版研究工作能更好地为出版产业服务,为中国出版走向世界服务。  是为序。  2000年12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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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是近几年才被我们所知的新名词,但版权贸易已经给我们生活和学习带来了许多方便。这本《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的出版,使您可以更加清晰的了解什么是版权贸易和华文出版,在出版中我们有那些权益,对于了解这一领域来说本书是本非常有价值的实用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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